(一九二四年八月五日)

北京外交团抗不交还俄使馆,这是单独加重了侮辱于中国的事实!因为东交民巷始终是中国的土地,俄使馆不过因俄国革命期内无人主持,由中政府暂交外交团代为保管而已。于今中国既正式承认苏俄,此使馆当然应立刻交还中国,以便接待苏俄大使。外交团有什么权力,竟敢把持抗不交还?假使中国尚有半分主权存在,决不能容外交团这样无理专横!而且北政府若连这样理直气壮的交涉,都办不到个圆满解决了,那还配称什么政府呢?

孰知天地之大,无怪不备。顾维钧辈本是英、美等国豢养出来的西崽,哪里敢在他洋大人跟前说一句违反颜色的话?北政府更是洋大人撮弄起来的傀儡,更不敢有正当主张。于今竟异想天开,把要房子的责任托付苏俄大使加拉罕君自己出头交涉了,这真是开东海、西海,前一世、后一世,外交界未有之怪局啊!

然而尤有怪者,在俄使与东交民巷外交团领袖直接谈判的场合里,吾中国外交当局竟毫不害羞地又变成人家中间的皮条客了!我现在且把南北各报关于此事的记载录出来,请同胞们看看:

“加拉罕与美使休门会晤后,双方意见仍由顾维钧交互转达,美使要求加拉罕服从使团所定规则,加坚持不允,使团定八月一日开会讨论应付方法”。

原来外交团之喜与加拉罕直接交涉,就是想直接强迫加拉罕服从他们所定的规则。这规则的意义便是要加拉罕走进东交民巷后,消极地不要把外交团在中国作下的滔天罪恶揭露出来,积极地还要加拉罕也投入他们贼伙来打劫中国!加拉罕是什么人物?他哪能忍受这个!这无怪外交团要开会讨论对付这个暴徒了!唯不知我中国外交当局在这中间,将何以为情?难道他还真会为外交团的利益向加拉罕说项吗?

从此我们也该认识卖国贼的外交政策了!中国人难道没有少数有人格的?何以眼看着他们办出这样丧权辱国,丢尽脸面的外交事件来,都一声不响!

(原载《十日》第三十一期,一九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