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刊《来信》的标题之下,叙及开封女生被兵士怎幺的新闻,因系《晨报》之所揭载,似疑《晨报》造谣,或《晨报》访员报告不实,其实皆不然的,我可以用事实来证明。

上述开封女学生被兵士○○的新闻,是一种不负责任捏名投稿,这位投稿的先生,大约是同时发两封信,一给《京报》,一给《晨报》(或者尚有他报),我当时看了这封信,用观察新闻的眼光估量,似乎有些不对,就送他到字纸篓中去了。《晨报》所揭载的,一字不差,便是这样东西,我所以说并不是《晨报》造谣,也不是《晨报》访员报告不实,至多可以说他发这篇稿欠郑重斟酌罢了。

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日《京报副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四日《京报副刊》。

(2)“拍花”旧时称歹徒用迷药诱拐小儿为拍花。(3)《我的失恋》鲁迅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三日写的一首诗,《晨报副刊》编辑孙伏园发排后,被《晨报》代总编辑刘勉己抽掉,孙伏园为此愤而辞职。

(4)灰棚指北京宫门口西三条二十一号鲁迅寓所里的一间灰顶房子,即“老虎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