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元给事中不分科。 )

吴元年,置给事中。洪武六年正月,以举人传宗岩、崔莘为给事中,又选国子监蒋学、方徽、彭通、宋善、王惟吉、邹杰等拜给事中,入禁中文华堂肄业。三月己巳,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二人。铸给事印一,推年长者掌之。九年,定给事中十人。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六月丁丑,置谏院左右司谏,以耆儒刘育、关贤为之;左右正言,以耆儒赵肃、何显周为之;置谏议大夫,以唐铎为之。寻皆罢。二十二年三月,改给事中为“源士”。先是,以魏敏、卓敬等八十一人,适符古元士之数,改为元士。寻以六科为政事本源,改为源士。未几复为给事中。二十四年五月,改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建文中,革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捕阙。成祖复旧制。(王圻《通考》。 )

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辅言:“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扎凡一千一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上曰:“股日总万几,岂能一一周遍?苟政事有失,将为天下害。卿等能各悉心封驳,则庶事自无不当。”此六科稽查号件、封驳章奏之例也。(《梦余录》。 )

六科衙门在砖城内,尚宝司西。永乐中灾,暂於午门外直房署事。至今仍之。(王圻《通考》。 )

永乐元年九月,高唐州民王政建言治道,擢刑科给事中。(《大政记》。 )十一月,命六科办事官言事。上初即位,欲周知民隐,命吏部尚书蹇义等,凡郡县考满至京,选其识达治体者,令於六科办事,俾各言所治郡县事。卒无言者。上谕给事中朱元贞等曰:“郡县岂无一事可言?今在肤左右,尚默然。况远在千万里外乎?卿等可以肷意谕之,何利当兴,何弊当革,皆勿隐。若今不言,有他人言之,则无所逃罪矣。”(《昭代典则》。 )

二年三月己巳,召都给事马麟等谕曰:“为治贵得大体,比尔等疏驳奏牍,一字之误,皆喋喋以言,琐碎甚矣。吏治文书,业脞积累,其精力有时而敞,难免错误。自今奏内有数目、月日等字错误者,皆令从傍改注,用印盖之,不必以闻。”(《大训记》。 )

七年闰四月戊申,谕尚书蹇义等:“皇太子所决庶务,令六科逐月类奏以闻。”(《通纪》。 )

仁宗即位,命给事中萧奇等三十五人为州县宫,擢监生徐永潜等二十人为给事中。(《本记》。 )洪熙元年,擢训导李居杰、李蕃为给事中。(《大政记》。 )

宣德元年七月,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本记》。 )

正统中,给事中张固言:“六科都左右给事中员缺,乞选各科年资深者以次升补。”英宗谓吏部臣曰:“给事中乃近侍之官。凡朝廷政令得失,军民休戚,百官邪慝,举得言之。况都左右给事中为之领袖,非识达大体者,不可畀也。固乃欲循资格而用之,不亦舛乎?”(《梦余录》。 )

景泰三年三月,命都左右给事中居御史左。(《大政记》。 )

成化二十一年,因星变求言。都给事中李俊等上疏曰:“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於此。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业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忄佥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惟陛下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於外者,悉为召还。用事於内者,严加省汰。则近幸戢,而天意可回矣。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得进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得安。此以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即老且儒。尚书张釜、张,侍郎尹直,大理寺卿田景阳,皆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幸。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玷朝列。则爵不滥而天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下内惜赀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而天意可回矣。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军国之备。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幸盐课,暂假造寺赀财,移赈饥民,俾苟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也;京师,腹心也,藩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戢,则腹心受病,藩郡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晏然而安哉?伏望陛下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於是乎大明矣。”帝优诏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继晓革国师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诰敕。制下,举朝大悦。(《李俊传》。 )

大学士商辂疏:“见任春坊司直郎林聪,历任刑科都给事中,众皆推服。今升司直郎,固悬善职。然政务颇简,未免以有用之才,置於闲散之地。望降旨著林聪兼吏科都给事中,管事品秩仍旧。於事体无损:於政务有益。”

宪宗谕六部臣曰:“自今各衙门一应奏题旨意,即明白覆奏发落,毋得稽缓。五日内不覆奏者,该科劾之。”

弘治六年,谕:“今後三年朝觐之年,科道官必待吏部考察後有失当,方许指名纠劾。”此计後拾遗之例也。(已上《梦余录》。 )

十五年,令:“给事中以博士、行人兼选。”又令:“给事中照御史例,选历练老成者充补。”(《会典》。 )正德元年十二月丁巳,命锦衣街官点阅给事中。(《本记》。 )

嘉靖二年二月丙戌,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批答稍误。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梦余录》。 )

四年,仁寿宫灾。礼科给事中杨言言:“朝廷设六科,所以举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职,致陛下贵否混淆,进退失当。大臣蒋冕、林梭辈去矣。小臣王相、张汉卿辈皆得祸矣。而张璁、桂萼始由捷径以窃清秩,终怙威势以贼良善。户科失职,致陛下俭德不闻。而张仑辈请索无厌,崔和辈敢乱旧章。礼科失职,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庙社无阱蒙之庇。兵科失职,致陛下纲纪废弛。而锦农多冒滥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带逾额而不裁。刑科失职,致陛下刑罚不中。元恶如蓝华辈,得宽籍没之法。诤臣如郭楠辈,反施丑械之刑。工科失职,致陛下兴作不常。局官陆宣辈支俸逾於常制,内监陈林辈抽解及於芜湖。凡此皆时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愿陛下勤修庶政,而罢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灾乱。”(《杨言传》。 )

九年,夏言奏:六“科额设都左右给事中,给事共五十八员。祖宗以来,额员俱备。後来有不尽补者;然遇都左右给事中缺五员以上,则必奏请升补;各科给事缺十五六员以上,则必奏请选补。永著为例。在先朝,五十八员一时补足,当时侈为美谈。今六科,在任止二十一员,共缺三十七员。六科除都左右给事中外,惟给事中四员而巳。祖宗旧规:凡给事中有缺,止於进士年三十以上者考选奏补。弘治间,始以行人、博士兼选,正德间,始以在外推官、知县照御史例选补。末年,大臣畏忌新进敢言,始废进士考选之例。陛下登极之礼,命今後照依旧例:给事中有缺,於进士考选奏补;却史有缺,进士与行取人员相兼考选。然应诏一行,而旋复寝。今请将见在各衙门办事进士,及历俸二年以上行人、博士,并推官、知县三年考满到部者,查照旧规,从公考选。”上嘉纳之。(《明臣奏议》。 )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寅朔,以贺疏违制,杖六科给事中於廷。先是三十二年正月朔,以贺表语乖文体,述礼科给事中杨思忠於午门外,杖之百,罢为民;六科官各夺俸一月。至是,以贺表中失抬“万寿”字,诏锦衣卫逮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各廷杖四十。(《三编》。 )

万万间,选六科给事中,多未惬人望。编修张元祯言:“当以器识宏大,学问该博,文章优赡者,充之,不必拘体貌长大。”议者以“不拘体貌”一言有碍,遂不果行。(《春明梦余录》。 )

陆容曰:“六科系近侍官,兼主奏对。必选体貌端厚、语言的确者,以壮观班行,表仪朝宁。但前居此地者,体貌非不端厚,而其器识、学问、文章往往过人。盖出自精选,号为得人,如姚夔、叶盛、尹、张宁辈是巳。以後,则专以体貌为主,而其所重者,反不之计。所谓出题考选,不过虚应故事。使为吏部者,以公天下为心。选缺时,选体貌丰伟、音吐正当者,五倍其数,试其奏议、弹文数篇。每五六人中,取其优者奏上。如此而不得人,吾未之信也。”(《通典》。 )

崇祯中,刑科右给事中左懋第疏:“臣接锦衣卫所传红本,乃逃帅杨德政奉旨正法也。臣密织同驾帖远之矣。又捧御笔缄函发科者,即此本也,臣又密缄藏之垣中矣。臣思此本之为密封者,原恐此机一泄,罪帅或自引裁,而不得行法。今其人巳诛,自当明正其罪,使国人知之。乞敕下发钞,以便遵行。”

刑科给事中孙承泽疏:“臣於辛未,观政户部,犹见红本发下,各部司官轮流接替。日当哺时,内臣捧至会极门东庑,各官挨次接领,体统严肃。臣初入掖垣,事犹如故。迩因机务殷繁,发无定时,於是六曹不复接本。或早或暮,但凭会极门内臣发之锦衣直房,直房散与各垣吏役,失当年之制。臣按祖宗朝,凡红本发科,犹必令部堂一员,亲至垣中画本,尾署小押,所以防奸杜弊,如此其严也。况未到科之前,收受一凭下役,岂所以重王言而尊典制?”

崇祯二年,上谕六科:“尔等表裹六曹,旧有注之例。今再行申饬。各掌印官选委给事中一员,查理六曹奉旨应行事件,勒限奏报。少有违玩,纠劾责治。尔等自隳职掌,一并究处。”(已上《梦余录》。 )

◎国子监(元国子监录集贤院。 )吴元年,定国子学官制。

十五年三月庚戌朔,改为国子监。二十四年正月己丑,更定国子监品秩员数。(《职官志》。 )祭酒:一人,正四品。吴元年置,以许存仁为之。八年,起前湖广参政陶凯为祭酒。(《本传》。 )

十三年,起前兵部尚书乐韶凤拜祭酒。(《本传》。 )十四年,徵前刑部尚书李敬拜祭酒。(《刘崧传》。 )

十五年,罢祭酒李敬、吴颐。命礼部倚书任昂增定监规八条,遂以李文忠、宋讷兼领阀子监事。(《任昂传》。 )

十六年正月己巳朔,以宋讷为祭酒,敕谕之曰:“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材所由兴。卿夙学耆德,故特命为祭酒。尚体朕立教之意。士习丕变,国家其有赖焉。”(《职官志》。 )

讷为祭酒时,功臣子弟皆就学,及岁贡士,尝数千人。讷为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会。十八年,复开进士科,取士四百七十有奇,由太学者三之二。再策士,亦如之。帝大悦,制词褒善。(《宋讷传》。 )

二十四年二月,擢景州学正胡季安试祭酒。(《昭代典则》。 )

永乐二年,胡俨以内阁拜祭酒,遂不预机务。时用法严峻,国子生托事告归者坐戍边,俨至,即奏除之。明年正月,俨请申明洪武学规、从之。(《大政记》。 )

正统六年,李时勉为祭酒。列“格”“致”“诚”“正”四号号厉,训励甚切。崇廉耻,抑奔竞,别贤否,示劝惩。诸生贫不能婚葬者,节省餐钱为赡给。督令读书,蹬火达旦,吟诵声不绝。人才盛於昔时。英国公张辅暨诸侯伯奏:“愿偕诣国子监听讲。”帝命以三月三日往。时勉升师席;诸生以次立,讲五经各一章。毕事,设酒馔。诸侯伯让曰:“受教之地,当就诺生列坐。’惟辅舆抗礼。诸生歌鹿鸣之章。宾主雍雍,尽暮散去。人称为太平盛事。(《李时勉传》。 )

陈敬宗由南京司业迁祭酒,以师道自任,立教条,革陋习。六馆士千余人,每升堂听讲,设馔会食,整肃如朝廷:稍失容,即令待罪堂下。与李时勉同时为两京祭酒,称“南陈北李”。(《陈敬宗传》。 )

景泰三年,刘铉迁祭酒。时以国计不足,放遣诸生。不愿归者,停其月廪。铉言:“养才国家急务,今仓廪尚盈,奈何靳此?”遂得复给。又令甄别六馆生,年老貌寝、学艺疏浅者,斥为民。铉言:“诸生荷教泽久,岂无片长?况离亲戚、弃坟墓、艰苦备至。一旦被斥,非朝廷育才意。乞拣年貌衰而有学者,量授之官。”帝可其奏。(《刘铉传》。 )

成化二年,邢让为祭酒。慈懿太后崩,议庙礼。让率僚属疏谏。两京国学教官,例不得迁揠,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让在太学,力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痛惩谒告之弊。(《刑让传》。 )

六年七月,周洪谟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十一年,改北监,言:“士风浇漓,请复洪武中学规。”帝纳其言,命礼部榜谕於国子监。崇信伯费淮怠不就学,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周洪谟传》。 )

弘治初,林瀚迁国子监祭酒,进礼部右侍郎,掌监事如故。典国学垂十年,馔银岁以百数计,悉贮之官,以次营立署舍。师儒免僦居由瀚始。自瀚及季子庭机、孙廉,三世为祭酒,前此未有也。(《林瀚传》。 )

十五年,南监缺祭酒,以章懋补之。始莅任,六馆士人人自以为得师。监生尤樾母病,例不得归省,昼夜泣。懋遣之归,曰:“吾宁以违制获罪。”(《章懋传》。 )

嘉靖中,祭酒姜宝请罢纳粟例,复积分法。又请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尽入监肄业。诏皆从之。(《姜士昌传》。 )

故事:祭酒每视事,则二生共举一牌诣前,大书“整齐严肃”四字。盖高皇帝所制,以警师儒者。祭酒李廷机见之惕然,故其立教,一以严为主。(《李廷机传》。 )

司业:一人,正五品。吴元年置,以刘承直为之。洪武十四年,徽前吏部尚书刘崧为司业。(《刘崧传》。 )二十六年,升滑县训导宋复祖为司业。(《大政记》。 )

司业王嘉会、龚(时有左右两司业 )。敷与祭酒宋讷严立楷范。三人春秋高,须鬓皓如,旦夕端坐。诸生云集阶下,肃然望而畏之。以是士类率教,多所造就。(《续通典》。 )

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职官志》。 )

文彬按:正统中,司业赵琬,(《李时勉传》。 )成化中,司业张业,(《邢让传》。 )又耿裕,成化中为司业,(《本传》。 )皆在宣德後,弘治前。《职官志》云:“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疑有误。

成化十年,司业耿裕以勋戚子弟肄业监中当先束身体法,乃采辑古诸侯贵戚言行可师者,人授一编。帝闻而称善。(《耿裕传》。 )

监丞:一人,正八品。洪武十五年置,掌绳愆厅之事,以参领监务,坚明其约束。诸师生有过及廪膳不洁并纠惩之,而书之於《集愆册》。(《职官志》。 )

张显为国子学正,秩满升监丞。莅事公勤,六馆皆敬重之。乃条陈百务,成法益备。时北监初建,唯司业贝泰署印,教尼不行。朝议以显素谙典章,乃奏改北。诏报可。遂兼程以往,经理学舍,劝惩淑慝,百废毕兴,辅泰所不逮。(王圻《通考》。 )

建文中,升监丞为堂上官。成祖复旧制。

博士:正七品,太祖乙巳置。後定为五经博士五人,掌分经教授而时其考课。改为从八品。洪武二年四月己巳,命博士孔克仁授诸子经。(《大训记》。 )

六年,赵ㄈ除园子博士。帝尝御奉天殿召ㄈ及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传》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诸臣顿首受命。ㄈ因请颁《正定十三经》於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赵ㄈ传》。 )

宣德五年九月甲寅,升北京国子监博士汪奉、许子谟为翰林院检讨。以後国子官满三考者,升秩翰林,仍理监事。(《大政记》。 )

嘉靖中,李默掌南京国子监事。博士等官得与科道选,自默发之。(《李默传》。 )

助教,(十六人,从八品。 )学正,(十人,正九品。 )学录,(七人,从九品。 )掌六堂之训诲。士子肄业本堂,则为讲说经义文字,导约之以规矩。(《职官志》。 )

洪武时,张美和、聂铉、贝琼等皆名儒,先後为博士、助敌、学录。以故,诸生多所成就。(《宋讷传》。 )

林大猷举乡荐,迁学录,勤於启迪。执经从游者无虑数百,轮翻听讲。又约日通集大学诸生听讲,谓之“普讲”。进监丞,满九载,升检讨,仍管监丞事。(《续通典》。 )

李成梁孙,以都督就婚魏国公徐宏基家,骑过文庙门,学录李维极执而扶之。李氏苍头数十人蹋邸门。宏基亦至。南京祭酒郭正域曰:“今天子尚皮弁拜先圣,人臣乃走马庙门外乎?且公侯子弟入学习礼,亦国子生耳。学录扶都督也。”令交相谢而罢。(《郭正域传》。 )

◎杂录

洪武六年正月庚申,礼部奏增国子生。上曰:“须先择国子学官。师得其人,则敦养有效。非其人,增广徒多何益?今祭酒乏人,卿等宜询求才德兼备者以名闻。”(《大训记》。 )

初,国学主祭遣祭酒。後遣翰林院官。然祭酒初到,必遗一祭。洪武十七年,敕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释菜礼。(《礼志》。 )

永乐二年四月己亥,礼科言:“园子监祭酒徐旭书奏不谨,当降。”上问吏部尚书蹇义:“旭为人何如?”义对曰:“有文学持守,而於人寡合。”上曰:“持守之人,固当寡合。况兼有文学,宜置之近侍。”辽命为翰林院修撰。(《大训记》。 )

仁宗初,谕吏部曰:“此国子生务实学者少,皆由师范失职所致。缘引选国子监官,率循资升授,不闻举有道老成之士,如太学何?自今其慎选以充。”(《明政统宗》。 )

明初,祭酒、司业择有学行者任之。後皆由翰林院官迁转。(《职官志》。 )

成化七年二月,祭酒、司业缺。尚书姚夔言:“国子,养贤之地,风化所关。祖宗朝,如宋讷、刘崧及胡俨、陈敬宗、李时勉俱师范可尊。近年人不以此官为重,居是官者亦不知所以自重。以致监规废弛,放肆无忌。乞命礼部申饬监规,并慎简祭酒、司业,俾新新风化。庶於治道有赖。”於是举李绍为祭酒,耿裕为司业。从之。(《昭代典则》。 )

孝宗践阼,将建棕棚於万岁山。有大学生虎臣上疏切谏。祭酒费り惧祸及,锒铛系臣堂树下。俄官校宣臣至左顺门,传旨慰谕曰:“若言是。棕棚已毁矣。”り大惭。臣遂名闻都下。(《高瑶传》。 )

崇祯二年正月,帝临雍。祭酒孔贞运进讲《书经》。唐贞观时,祭酒孔颖达讲《孝经》,有《释奠颂》。孔氏子孙以国师进讲,至贞运乃再见。帝以圣裔故,从优赐一品服。(《张至发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