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前任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张

移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到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前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交事。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点收,印发回照备案。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报销卷壹宗存房。

实存隘租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

右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张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捌日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提用典史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