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西门外某女学校,开办迄今,颇形发达。迩来有年长之生徒八名,秘密创立一会,曰立志不嫁会。兹录其简章四则于后。

(一)目的 以立志不嫁,终身自主为目的。

(二)义务 凡会员均有劝人立志不嫁之义务,且有保守本会,不使泄漏秘密机关之责任。

(三)入会 凡欲入本会者,宜先申明其理由,并当会众立誓。

(四)出会 既入本会,当不参预人之婚姻事。若私与男子往来,经察觉后,立除其名。

破天荒之立志不嫁会,创立未满二旬,已为校长张女士侦悉。遂召集该会会员,大加诲戒,略谓男大须娶,女大当嫁,此人伦之天职也。若守不嫁主义,则蔑视己身,沦丧人权,不爱国之甚者也。于是该会顿遭取消,而此种新闻,传诸校外,咸议论纷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