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 广西巡抚熊学鹏奏查缴违碍书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年八月二十六日

广西巡抚臣熊学鹏跪奏,为遵旨查明覆奏事。

窃臣查办广西绅士家藏书籍有无违碍字句一案,钦奉谕旨,粤西此等事少,不必过求,令臣妥协办理,毋致稍涉滋扰。又承准廷寄,抄录江西巡抚海成原奏搜罗遗书一折,饬令各属传集地保,逐户晓谕,无论全书废卷,俱令呈缴,按书偿以倍价,俾尽行缴出,以便分别办理。钦奉谕旨:传谕各督抚,照式一体妥办。钦此。臣俱卽钦遵,先后饬行布按二司,转饬各属,并委员妥协查办,勿致滋扰去后。

兹据布政使苏尔德、按察使朱椿详据各属通行查覆前来。内西林县知县周心传查缴屈大均所著《广东新语》二部,思恩府知府吉明查缴一部,共三部;又怀集县知县萧斯捷查缴屈大均书集二本,乃系接准督臣李侍尧奏明咨查应缴书籍,己饬将书销毁。

又,岑溪县知县姜起潆查缴张泰交所著《受祜堂集》一书。臣查张泰交系山西阳城县人,原任浙江巡抚,自叙其生平为官事迹,虽语多自诩,然尚无关轻重。惟私记圣祖仁皇帝召对谕旨甚多,臣谨与司道等逐一签出进呈,恭候圣鉴。如不应任其私存,仰恳勅下山西巡抚,于张泰交原籍内查出原板缴销,并饬各省查缴。

又,庆远府知府何炌查缴宜山县举人余心孺《詅痴梦草》一书,据称:其板片因伊家遭回禄,久已烧毁无存。将书四本呈谖。臣查书内虽无悖逆不法字句,但语多狂瞽,似不应任其存留。臣谨与司道等一并签出进呈,恭候圣鉴,勅交军机处核销。

现据各该府州覆称,此外并无明末国初悖谬违碍不应存留书籍等情,由该司等核详请奏前来,臣复核无异。谨恭折覆奏。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