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 大学士舒赫德奏进呈李卓吾《焚书》一部折

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

臣舒赫德谨奏:

查二月初八日,据河南巡抚徐续(绩)奏缴应毁书籍单内,有李卓吾《焚书》一部。奉旨令臣舒赫德俟缴到时,随报进呈。钦此。今该抚委员缴送应毁书籍及板片到京。除将各项书籍逐一查明收贮,俟将来进呈后再营销毁外,所有李卓吾《焚书》一部,谨将原封随内阁本报驰送行在,恭呈御览。谨奏。

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奉旨:书留览。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