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八 浙江巡抚李质颖奏续缴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浙江巡抚臣李质颖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恭折奏闻事。

窃照浙江省先后查缴过违碍书籍一十八次,节经奏明解送军机处查收,分别销毁在案。

臣五月到任后,将局内收得违碍各书逐一检阅,诚恐印委各员或渐涉懈怠,致有贻留。随经严谕广为搜求,分头收买,并立法策勤儆惰,俾各上紧购觅去后。兹据各员陆续查缴应毁之禁书七种,计八部,又前缴禁书内续查出一百一十四种,计七百四部,一并收存在局。

除另行委员解送军机处外,臣谨恭折奏闻,并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