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七 大学士阿桂等奏查明十至十二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折

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十一日*

大学士 公臣阿<桂>等谨奏:查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荟要》总校张能照等校阅书籍颇多,前经奏明,亦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在案。

查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办外,自十月至十二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散片各二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一次。臣等详加查核,除校阅《宗泽集》及校阅《杨继盛集》之总裁 尚书嵇璜、侍郎董诰,覆校官 中书田尹衡、宋镕,分校官 中书吴俊、李楘,业经奉旨交部,毋庸再行核办外。此外,总裁嵇璜尚有记过八次,总校张能照记过八次,已在三次以上,覆校官 博士刘光第记过三次,中书张虎拜、汪师曾各记过二次,分校官 检讨王锺健记过八次,中书范鏊、鲍之锺、李楘各记过二次,应请旨交部分别察议;其余总裁、总校或记过二次、一次,覆校、分校各员记过各止一次者,应均毋庸议。

至总裁董诰,总纂陆锡熊、纪昀,总校陆费墀,曾经奉旨免其议处,是以臣等未经查核。

合并声明。谨奏。

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