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四 山西巡抚觉罗巴延三奏遵旨查缴颜季亨《九十九筹》折

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山西巡抚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接到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本年十二月初九日奉上谕:前据高晋奏缴违碍书籍,内有《九十九筹》一书,计四本,系明人颜季亨所撰。其中诋斥之处甚多,较寻常违禁各书更为狂悖不祛。随即销毁外,但此书既已流传,必不止此一部。着传谕萨载、杨魁,于江省再行切实搜查,如有续行查出者,卽封固送京,不必俟汇同他书奏缴,并应查此书有无刊刻板片,一并起出解京。并恐各省亦有传布收藏者,着传谕各督抚一体严查,尽数解京销毁,毋使片纸只字存留。各督抚不得视为具文,漫不经意,致干重戾。将此由四百里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臣伏查一应违禁书籍,现俱严饬所属,实力搜查。今颜季亨所撰之《九十九筹》,既较寻常违碍各书更为狂悖不法,尤应搜罗净尽,不使片纸存留。臣随行布政司通饬各府州县并派出敎职等官徧行搜访,如有查出书本、板片,立刻呈缴,臣卽随时封固送京销毁,不与他书汇缴,稍致延缓。臣仍不时严谕所属,认真搜罗,倘有视同泛常,以致搜查不尽,别经查出,卽行严加参处,以儆玩忽。

理合恭折先行覆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