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 荟要处汇核七至九月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总裁等清单

乾隆四十四年十月

荟要处遵将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初起至九月底止,呈进过《荟要》二次,所有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处,除总纂官陆锡熊奉旨免其议处毋庸开送外,今将应行汇核之总校、分校逐次开具于后。

一、《唐鉴》内,「新总万几」句,「几」讹「机」;又「范履冰」等句,「冰」讹「水」;又「时维鹰扬」句,「维」讹「惟」。总校官胡荣、分校官程琰各记过三次。

一、《帝范》内,「擢自维城之居」句,注诗云「怀德维宁,宗子维城」句,「维」并讹「惟」。总校官吴绍澯、分校官莫瞻菉各记过二次。

一、《中州集》内,「饥饱终因寓一尘」句,「因」讹「同」;又「老夫风味也堪怜」句,「怜」讹「怜」。总校官张能照、分校官汪镛各记过二次。

一、《中州集》内,「更无公案者番新」句,「者」讹「遮」。总校官张能照、分校官汪学金各记过一次。

一、《陵阳集》内,「掺袪中岁情良苦,秉耒平生分所甘」二句,「掺袪」讹「操怯」,「秉耒」讹「兼来」。总校官张能照、分校官马启泰各记过二次。

一、《唐摭言》内,「惟仆尚存」句,「惟」讹「唯」。总校官胡荣、分校官曹锡龄各记过一次。

一、《家语》内,「孝思维则」句,「维」讹「惟」。总校官吴绍澯、分校官罗修源各记过一次。(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