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五 满票签为知照本处官员职掌事宜致典籍厅移付(附事宜单)

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

满票签为咨覆事。

准四库全书馆职官表处文称:现在本处钦奉谕旨,办理《历代职官表》一书,所有在京各衙门自本朝以来官制沿革,均应详细查明,逐一编纂载入。为此合行移咨内阁,希即将堂属各官员数、职掌,自国初以来建置年月,及有无分晰改并、裁减添设并兼辖之处,分款详细造册,迅速移咨过馆,以便纂办。等因前来。相应将本处侍读、中书等官员职掌事宜开具清单,移付贵厅转行办理四库全书馆职官表处可也。须至移付者。

计事宜单一纸。

右移付典籍应。

附 满票签事宜单

满票签事宜:

一、满票签处额设侍读三员,额设议叙中书二十员、议叙蒙古中书二员。

一、直省题奏一切本章,由汉本堂翻译,交满本堂缮写清字,票签处照本择取略节,拟写票签呈中堂酌定进呈。

一、通部本章,并直省督抚、提镇、学政、将军、布政、按察及各部院衙门题奏事件,每有奉旨查问者,票签处声明缘由,呈明中堂,缮写说帖进呈。

一、每日进呈通部本章,内有奉旨交部改正或另改签者,票签处呈明中堂,遵旨办理。

一、遇皇上谒陵行围,票签处每次派侍读一员、中书五员随驾,办理六部大小衙门及各省督抚、提镇本章。一应交发清汉上谕、奏折并一切查办事件,随本发到夹板报匣奏折进呈发出时,查明缮写清单,随本发京,转交该衙门办理。

一、奉特旨交大学士办理事件,票签处呈明中堂办理。

一、每日批本处批出红本,票签处查明发科后,登记丝纶簿。

一、交各该处一切清汉上谕并直省一切清汉折奏,交发各该部院衙门后,票签处登记外,记档以备查考,仍将原底交回奏事处或军机处。

一、每日进呈本章有折改者,票签处择取略节呈送中堂。

一、遇御门折本改签,系票签处承办。

一、遇皇上驻跸圆明园,票签处侍读、中书,每班侍读一员、中书六员,轮流该班,办理本章,缮写进呈票签,并批本处批出红本,查明发京转发六科。又将奏事处、军机处交出清汉上谕、奏折,一切查办事件,俱摘取略节,缮写发单,发京转交各该衙门办理。

一、遇勾到之年,一应事件,票签呈明中堂办理。

一、凡一切发抄上谕并清汉奏折,票签处查明登记档案,传交各该部院衙门办理。

一、遇皇上御门之日,票签处将满洲学士职名缮写绿头牌,交奏事处转奏。奉旨派出之学士奏折本〔章〕奉旨后,大学士等遵旨拟写改签,票签处缮写进呈。(内阁移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