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 军机大臣和珅等为访查李清所著书一并销毁事致江浙等省督抚函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初三日

径启者:

李清所著《诸史同异录》一书,语多悖缪。现在奉旨将四库全书内抄录者撤出销毁,又李清所著《南唐书合订》、《南北史合注》、《不知姓名录》三种,亦应一并销毁。查李清系江南兴化人,该省及浙江各处收藏前项书本者必多,并李清此外有无别项书籍之处,希大人饬属访查,封送本处销毁。毋庸专折覆奏,仍须不动声色,毋致滋扰可也。

顺候近祺不一。

阿<桂

和<珅

董<诰

福<长安>同具(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