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六 署理山西巡抚明兴奏本年查无抽改《资治通鉴纲目续编》折【真按:前方以勒保为署陕甘总督(暂署陕甘总督 山西巡抚臣勒保;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何故此成了明兴!(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不过廿二日即换人耶?甫上奏又何必再奏?疑必有一误矣,而何至讹谬至此乎?岂抄录者之过然?】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署理山西巡抚臣明兴跪奏,为遵旨具奏事。

案照钦奉上谕,令将《御批资治通鉴纲目续编》照本抽改,使外间流传之本一体更正,仍将抽改过共若干部于年终汇奏一次。钦此。嗣因直隶、山西均有查出翻刻之本,复奉谕旨着一律改正,其挖出书内违悖字样均着收存,汇齐送京销毁。真按:此处断句与前处不同! 等因。钦遵在案。

臣恐各属未能留心查办,致成虚文,到任后卽经饬司严饬所属,出示晓谕,实力搜查抽改,以便年终汇齐送京销毁去后。兹据布政使郑源璹、按察使明禄详据各属详称,《资治通鉴纲目续编》应行抽改书页,自钦奉谕旨后,四十八、九两年共搜收过书一百七十三部,挖出违悖字纸俱已按年呈缴。至五十、五十一两年并无挖改前项书本,亦于上年详请具奏在案。兹五十二年分,复又严饬所属,实力访查。据称实无应行抽改过前项书籍,亦无查缴到翻刻板片。等情。呈请具奏前来。

臣查应行抽改《资治通鉴纲目续编》,虽据该司等饬属访查,上两届及本年并无呈改之书,亦无查缴到翻刻板片,但恐尚有流传在外者,仍饬各属不时留心访查,务使外间流传之本一体搜改净尽,不致遗漏外,兹届年终,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奉朱批:汝本分事尚弄不清,何况此?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