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

程颢
  • 姓名:程颢
  • 别名:字伯淳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河南(今河南洛阳)人
  • 出生日期:1032年2月28日
  • 逝世日期:1085年7月9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程颢[hào](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北宋理学家、教育家。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大程子。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嘉祐进士。早年,与弟颐师事周敦颐,得其太极理气学说。累官晋城令,调节供求,平稳物价,编组伍保,兴办学校。熙宁初,以吕公著荐,权监察御史里行,极陈治道,建议制止土地兼并,改革兵役制度,促进农业生产。认为熙宁新政有一定社会原因,改革弊端百出的旧法也很有必要,但在改革的具体内容与方法上,与王安石有根本分歧。出为提点京西刑狱,后罢归。哲宗初,劝司马光于新法条款具体分析,勿一概废除;于新法人物,可用者仍量才录用。所言不纳。擢为宗正寺丞,未至任而卒。


哲学思想 程颢以天理为宇宙本体。曾自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即是仁。把“仁”提高为宇宙本体,因而“学者须先识仁”,并把“主静立极”的“定性”说作为识仁的根本方法。认为气在絪缊中化生万物,人为其中之一。人与天地一物,我与万物同体;己便是尺度,尺度便是己。把客观消融于主观,人心与万物不可相分,不必区分内外。人心寂然无事,廓然大公,内外两忘而穷理尽性。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礼义智信皆仁,浑然与物一体,精神意识乃为天理所赋。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人与物之间有对,倘人存“诚敬”之心,便能与物无对,使天地之间,皆为我用。人的思想,不因时而异,后圣先圣若合符节,并无两致。其原因在于学者传道,非传圣人之道,乃传圣人之心;非传圣人之心,传一己之心。一己之心,无异圣人之心。广大无垠,只是扩充此心。所论与弟程颐之学,世人统称为“洛学”或“伊洛之学”,俱为谢良佐、游酢、吕大临尹焞等弟子所继承。南宋时,经朱熹发扬光大,学者称“程朱之学”,对后代深有影响。其“识仁”、“定性”等追求物我一体、内外两忘的直觉内求的修养道德的学说,又对后来的陆王心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故学术界有人认为他是心学的发轫者。


政治思想 程颢认为社会危机深重,主张通过发展生产、减轻赋税整顿纲纪、补救废弛、加强吏治、刑德交替、恩威并用等一系列措施,挽狂澜于既倒。认为谷物是生存最主要生活资料,一天不可或缺。为保证谷物及其他生活资料生产,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使民均田务农,逐步过渡到以口授田,制民恒产。以重赋惩治惰农。指出国费日增,开支日侈,则国库匮乏、农民困苦。要求杜绝无用厚供,减少冗费,使财政好转、人民安居。主张严格按照封建主义等级差别生活,衣食住用不得僭越。又尖锐批评用之无节、取之不时,使物失其性,民失其业,资源耗竭。疾呼建立专职,保护自然资源。认为要使人类为天生育,相安无事地有序生活,应由君主奉天命而治天下。君命由天,其行动体现天意。帝、天、王三者并立,名称有异,本质相同。君权不旁落,社会相对稳定。皇朝交替,出于天命改易。革命之权在天不在王,途径为金木水火土五德循环。但又认为治乱决定于君主之志定与不定。定则一心诚意、规过养德,仁德施民,天下大治。以天上地下的自然现象,体现社会尊卑关系,论证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还主张量才而用,能者在职;治蒙以刑,断析民狱;本于王道,改革政治;中止以钱帛修好的外交政策,扭转与辽、夏关系。


教育思想 程颢强调天下不治、风俗不美、材能不足,其原因在于无良好教育。倘朝廷崇尚教育,时势可变,因为学有功于人的变化气质。又主张“为学有序”,即从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教人当以儒家经典为教材。重在以《论语》、《孟子》教人,还注意学习其他经典。认为《诗》、《书》如药方,《春秋》如用药治病。又说学莫先于《诗》,因为《诗》可以知善恶治乱之兴废,可以知礼之规矩。重视幼儿与学校教育。以教师为学校关键,兴学务必选择学业大明、德义可尊者为师,给以优厚待遇与尊敬地位。同时要保证学生质量,对各级学校的学生对象、年限也有所论述。学校不兴,纵有天分也不能成材。于教育与教学方法,重在各因其材,循序而教;读书会疑,日新月进;不学则衰,贵在自得。


著有《明道文集》、《识仁篇》、《定性篇》等。学生将其与弟程颐的言论著作,合编为《遗书》、《外书》、《经说》、《粹语》、《文集》等,后合刻为《二程全书》,今经校勘整理为《二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