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

宋慈
  • 姓名:宋慈
  • 别名:字惠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福建建阳人
  • 出生日期:1186
  • 逝世日期:1249年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宋慈(1186~1249年),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父,福建建阳人。嘉定10年(1217年)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居官清廉刚正,在运盐、赈济等方面,曾为贫苦劳动人民做过不少好事。嘉熙6年(1239年),宋慈升提点广东刑狱。由于官吏多不奉法,积案甚多,宋慈立下规约限期清除积案,八个月内解决了二百多待决之囚。同时,他以监司的身份,深入下层,详细调查,询问隐情,到处雪冤禁暴。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祐年间,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湖南安抚大使陈韡处理大使行府一切军政要务。 宋慈在长期从事提点刑狱工作中,深深懂得“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认为检验乃是关系整个案件“死生出入”、“幽枉屈伸”的大事。因此自己对于狱案总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每当发现吏仵奸巧欺侮,则亟予驳正;若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使死者蒙冤。通过认真审慎的实践,宋慈总结出一条重要的经验:“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认识到错案、冤案与检验经验不足有密切关系。于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 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供省内检验官吏参考,籍以达到“洗冤泽物”的目的。这部法医名著一经问世迅速传遍全国各地,并成为后世众多检验书籍的祖本。宋慈死后,理宗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曾为其御书墓门。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盛赞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扶善良甚恩,临蒙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阎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苦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