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星占

星昼见一

甘氏曰:“星与日并出,名曰女嫁星。与日争光,武且弱,文且强,女子为主而昌。在邑为丧,野为兵。”《辨终备》曰:“星昼见,虹不藏,臣人生,海失常,主淫于色酒湎沉,慎失职,出游遨。”甘氏曰:“明星夺日光,天下有立王。”《吕氏春秋》曰:“武王胜殷,将二虏而问焉曰:‘若国有妖乎?’二虏对曰:‘国有妖,星昼见。’”甘氏曰:“星无故常昼见者,名女王,不出三年,大水浩洋,若有女王立。”京氏曰:“昼星见,人臣有奸心,上不明,臣下纵横修撰。”《孝经雌雄图》曰:“一星昼见者,君子失国,亡道;入边为虏。”《魏氏图》曰:“一星昼见者,君子失国,亡世,当败必死。”《雌雄图》曰:“二星昼见者,皇后失势,以刑死;一曰公亡刑,则失度,为羌狄所贼。又曰:有白衣间诈在宫中。”《魏氏图》曰:“三星昼见者,君有亡邦,有羌人入界,欲为天子;一曰:臣有忧,其世绝。”又曰:“参其与辰俱见,天下有兵,二邦相攻,血流。”《孝经内记》曰:“三星在日上下者,外人欲杀,奸在后宫。”又曰:“三星在左右者,臣欲杀君,与将军共为一心。”《雌雄图》曰:“三星昼见者,臣有大忧;公卿为夷狄贼所害。”又曰:“四星及五星昼见者,王侯为外界人所杀;一日君弟有死忧。”《内记》曰:“四星在日上下者,王侯欲伐,国政之忧。”《魏氏图》曰:“北斗昼见者,君死亡,绝后嗣也。”

恒星不见二

杨泉物理论》曰:“凡无名之星,一见一不见,唯二十八宿,度数有常,故曰恒星。”《左氏传》曰:“鲁庄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恒,常也,谓常见之星也。辛卯,四月五日夜,月光尚微,盖时无云,日光不以昏没也。夜中星陨如雨。如,而也。夜半乃有云,星落而且如雨,其数多也,皆记异也;日光不匿,恒星不见,云夜中者,以水漏也。)《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偕,俱也。”《谷梁传》曰:“常星者,在位人君之类,不见者,无君之象也。”《公羊传》曰:“恒星布列四方,助天为光明,诸侯之象。不见者,象诸侯之背叛,不佐王者奉顺法度。”《春秋纬》曰:“恒星不见,言周制绝灭,众耀陨乱。”《运斗枢》曰:“苍帝行失则列星灭。”《洛罪级》曰:“恒星不见,主严法度消。”《助佐期》曰:“列星不见,精无耀,天子失败,诸侯横暴。”董仲舒曰:“常星,二十八舍,人君之象也,众星者,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许慎曰:“众星者,庶民之象也,与列宿俱亡,中国微灭也。”郑玄曰:“恒星,谓列舍,特天子之正也;不见者,诸侯乘天子礼义法度;又,夜明象诸侯,概然将强大也。”《河图舍占篇》曰:“将失政不法,则星亡。”《尚书中侯准谶哲》曰:“煌煌之灭,(阙)失权流顿斩,恒星灭。”

星斗占三

吕氏春秋》曰:“至乱之化,有星斗。”班固《天文志》曰:“辰星与他星相遇而斗,天下大乱。”

众星摇动四

《洪范天文星变占》曰:“汉武元光中,天星尽摇,上问侯星;对曰:星摇,民劳也。后征伐四夷,百姓劳于兵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