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役犯身穿红白相间的浅色条纹囚衣。如果说我真心地选择了我自鸣得意的囚犯囚衣世界,那是因为我至少有权从中发掘我追求的意义:簇簇鲜花与众多囚犯居然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鲜花的脆弱柔嫩与囚犯的粗暴冷漠彼此①竟是一样的性质。若问我将如何表现一个囚犯或罪犯,我必用诸多鲜花来加以装扮,让他在花团锦簇里消失,尔后在万花丛中化作另外一朵巨大的新花。朝着有人称为罪恶的方向,我却恋恋不舍地不断进行冒险,最终锒铛入狱。那些委身罪恶的人们并非个个英俊潇洒,但却具有男子汉气派。他们或自行其是,或因祸从天降不得不作出选择,头脑清醒而又无怨无悔地深陷一种受人谴责的不光彩境地,犹如情人②爱到深处饥不择食一样。狱中淫荡的游戏揭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世界,只有情侣们的窃窃私语得以描状。这种言语是无法写成文字的。夜里,情人们在耳边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天一亮却早忘了个一干二净。罪犯们否定世界的种种道德,却绝望地受命构筑起另外一个禁区。他们宁愿在禁区中生活。那里的空气令人作呕,但他们呼吸惯了这种空气。不过,罪犯们远离你们,就像欢爱中的恋人躲开人群一样,使我同他们一起远避人世及其法律。罪犯们的世界散发着汗臭、臊臭和血腥味。终于,这个罪犯的世界诱导我献出了饥渴的灵魂和肉体。正是因为它具备这些淫秽的条件,我才沉溺于邪恶之中。我的冒险完全出自从来不加节制的反抗或要求,直到今天,仍然只不过是一段漫长的交尾期,其间充满了繁复沉重的色情婚礼(导向苦役营并广而告之的象征性仪式)。如果说苦役营是对最肮脏的犯罪实施惩罚的场所,而在我眼里,也是对这种罪恶进行辩解的所在,那么,它本身肯定就是极端堕落的标志。这个千夫指骂的极地,对我来说该是纯洁无邪地谈情说爱的理想处境,也就是说,是为死灰举办盛大婚礼的下流所在。我要用美妙绝伦、天然浑成的敏捷文笔,高歌赞颂这一场场隆重的婚礼,红白相间的囚服早已激发起我创作的灵感。囚服的色彩,布料的粗糙,总使人联想到一些花瓣带有绒毛的花朵,这个细节足可以使我把珍贵和柔嫩与暴力和耻辱的概念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不把这种出自我亲身体验的联想强加于人,但我的思想却挥之不去。我因此把我的柔情献给苦役犯,要用美丽动听的名字称呼他们,用最微妙的比喻羞涩地暗示他们的罪行(在暗喻的面纱掩饰下,我岂能无视杀人犯发达的肌肉及其性器官的强暴)。难道不正是由于这幕场景历历在目,我才情有独钟将他们与我放在圭亚那③加以表现?那些雄性勃勃的最强健之物,也是最“坚硬”的东西,就隐藏在薄纱蚊帐之中。而我心中的每朵花都寄托着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哀,以致朵朵鲜花无不象征着苦恼和死亡。正因为有苦役营老本我才寻求爱情,每次心血来潮时,我总渴望得到爱,似见非见,得到罪犯们的青睐,使我投向他们的怀抱,或驱使我犯罪作案。然而,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最后一批苦役犯正返回法国。报纸报道了这条消息。我像王位继承人被共和国剥夺了加冕登基权那样感到一片空虚。苦役营没有了,我们无法兴致勃勃重涉那一个个神秘莫测的阴暗地区。人们打断了我们最悲壮的运动:想当初我们成群结队被流放,前呼后拥登船,船队乘风破浪在海上漂泊,可我们自始至终低垂着头。现在同样是这群船队逆向返回,却不再有什么意义了。在我的心灵深处,摧毁苦役营简直是一种惩罚中的惩罚:我被人阉割,被人做了最卑鄙的手术。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却不惜腰斩我们的美梦,提前把我们唤醒。中心监狱虽然各逞其能,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二流水平罢了。有点屈尊俯就的温文尔雅已被扫地出门。里面的气氛极其沉重,大家只好拖着步子走。甚至在那里爬行。中心监狱强硬起来更死板,更黑暗,更严厉,而苦役营那种世界末日的极度苦恼,沉重而且缓慢,使无耻下流之花得以更完美地盛开④如今,中心监狱人满为患,尽是恶狠狠的男囚,黑压压一片,像是一滩被二氧化碳窒息了的死血。(我写的是“黑压压”。在押犯——若把我们称为囚徒、囚客乃至阶下囚都未免太高贵了——的深色粗呢囚衣让我刻骨铭心。)不过,我仍然对这些地方心往神驰。我知道,不论在苦役营还是在中心监狱,经常会出现滑稽可笑的场面。刑犯们穿着笨重的木拖鞋,走起路来啪嗒作响,扭扭捏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他们推着独轮车,笨得一塌糊涂,身影像散了架似的东倒西歪。在看守面前,他们耷拉着脑袋,手里紧攥着大草帽(少年犯有时还在草帽上别一朵玫瑰,那是看守偷偷摘来送给他们的,真让我羡慕)。囚犯们个个保持着卑躬屈膝的可怜相。(当他们挨揍时,他们身上固有的某些东西,如怯弱、狡诈、卑劣、奸猾等天然禀性,就不能不经“淬火”而变得顽固起来,硬着头皮挺着,就像任人锻打的热铁淬过火一样。)他们任人宰割,毫不在意。我当然不会忽视那些畸形变态、精神崩溃了的罪犯,但我的温情则是为那些绝代美囚锦上添花。

①我的激动是彼此的振动。——原注

②我说的是理想的苦役犯,是刑犯所有秉性的集大成者。——原注

③指法属圭亚那,那里曾有法国流放苦役犯的苦役营。——译注

④苦役营被废除了,我被剥夺得体无完肤,以至于在我心中,只为我自己,偷偷地重建一座比圭亚那苦役营更败坏的苦役营。还有,提起中心监狱,可以说“阴影笼罩”。苦役营则暴露在阳光下。一切事情都在严酷的光芒照射下进行,我情不自禁地把苦役营当作清醒的象征。——原注

“皮罗杰和太阳天使是干净利索的化身,”我想,“作案之前一定得三思而行。”要完成犯罪(用词严酷),需要许多机缘巧合:脸蛋漂亮,身强力壮,风度翩翩,犯罪有瘾,环境允许,具有承受这种命运的精神强度,能经得起命运的严惩和酷刑,具有不以为耻反引以为荣的内在气质,除此之外,特别要有在阴暗地区行事的心理。英雄一旦与黑夜搏斗并战而胜之,其他都是破衣烂衫、鸡毛蒜皮的小事了。即使是一名地道的警察,若要取得成功,同样需要三思而后行,同样需要种种机缘巧合。罪犯和警察,我都去亲近。不过,若说我喜欢罪犯们的罪行,是因为罪行里包含着惩罚和“徒刑”一类东西(我无法想象罪犯们事先对此一无所闻)。拳击手勒杜笑着回答警察说:“我的罪行嘛,我在犯罪之前早就知道会后悔的。”在服刑期间,我希望与他们厮守,千方百计满足我的爱欲。

在这部日记里,我不想掩饰我沦为小偷的其他种种原因,而最简单的动机就是要吃饭。不过,在我人生选择过程中,未曾掺进任何反抗、痛苦、愤怒或诸如此类的感情。我精心准备我的冒险,生怕考虑不周,惟恐有个“万一”,犹如为了欢爱,少不了安排卧房,铺床叠被。为了犯罪,我早已雄姿勃勃,箭在弦上。

我把好冒险的静态胆量称为暴烈。人们可以从对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丝微笑中分辨出来,它让你浑身颤动不安。它叫你不知所措。这种暴烈在你心中无风掀大浪。有时会听到这样的话:“多俊的一个小伙子。”皮罗杰细皮嫩脸,眉目传情,暴烈之极。妩媚娇嫩犹显暴烈。史蒂利达诺把唯一的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搁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暴烈入画,宁静的画面被搅得焦躁不安,险象环生。我曾与小偷和皮条客联手作案,他们说一不二,我则言听计从,但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真正的勇气,即使胆大妄为的居伊,也无暴烈可言。史蒂利达诺、皮罗杰、米沙里斯都不过是胆小鬼。还有扎瓦也是。他们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总是一动不动,面带微笑,但从他们的眼睛、鼻孔、嘴角、手心里,从他们鼓鼓的裤裆里,在毛毯或被单遮盖下小腿肌肉猛然隆起的时候,往往流露出一股阴光四射的怒气,虽然云遮雾障,但隐约可见。

其实,几乎总是其貌不扬方显暴烈本色。勒内的脸蛋煞是可爱。他的鼻梁下榻的曲线赋予他一副顽皮的神色,只是灰白如铅、忐忑不安的脸色着实令人不安。他的双眼僵硬,举止冷静平稳。在公共厕所里,他经常不露声色地揍同性恋者一通,然后对他们搜身,洗劫,有时踢他们一脚,以表赏光。我不喜欢他,但他的冷静征服了我。他总是在撩魂勾魄的夜晚作案,在公共便池、绿地和树丛旁边,在香榭丽舍大街的树阴下,在火车站附近,马约门周围,在布洛涅森林里(非在夜里不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容丝毫浪漫的情调,直到凌晨两三点他才回来,我闻到他浑身都散发着饱经风险的气味。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参加了黑夜作案:双手、双臂、双腿、脖子。可他呢,对自己身上的奇迹毫不意会,却用量化的话语对我一一道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枚戒指、项链、手表等赃物。他把它们放进一个大杯子里,顿时装得满满的。同性恋者并没有使他惊慌失措,他们的恶习也无奈他何,反倒为他大打出手提供了方便。他坐在我的床上同我说话,我的耳朵零星听到他冒险的几片破烂:

……他偷了一个军官的钱包①,那家伙穿着衬裤,用食指瞄准着向他下达命令:“出去!”

①他说:“我干了他的包子!”——原注

……勒内奚落他道:“你自以为是在军队里吧。”说着就狠狠给他一拳,打在那家伙的脑门上。

……勒内急忙打开一个抽屉,只见里面装满了吗啡瓶,可那家伙已经晕了过去。

……勒内逼着那个被洗劫一空的同性色鬼跪在他面前。

我很注意地听他讲述这样的故事。靠着各种野蛮的手段,我在安特卫普的生活得到了充实,身体也日渐结实起来。我给勒内打气,给他出主意,他也听我的。我告诉他,绝不首先开口。

“你让色鬼过来,让他围着你转。他提出要跟你做爱,你就装着有点吃惊。要懂得跟什么人故作无知。”

每个夜晚,我总会得到几句情报。我的想像力便围着情况转。我感到慌乱,也许是因为我同时扮演了受害者和害人者双重角色的缘故。事实上,我在夜间发行、投放着受害者和罪犯,他们都出自我的手笔,我安排他们在某个地方交手,天快亮时,听说受害者差点儿送命,而罪犯险些被送进苦役营,我痛感惊心动魄。就这样,心乱如麻的思绪茫茫然一直扩展到我自己的那块领地:圭亚那。

这些小伙子违心的行为,违愿的命运,可谓乌七八糟。他们的心灵承受着本来不希望的暴烈。但他们从心底制服了它。视狂风暴雨如日常气象的人们,往往把自己也看得很简单。这段毁灭性的生命来去匆匆,包含许多运动,每个动作都很简单,很直接,就像一个大画家大笔一挥那么干脆(不过,画笔来回交叉会画出暴风骤雨,炸开雷霆霹雳,把他们统统劈死,也把我扼杀)。可是,与我过去的暴烈相比,他们现在的暴烈又是什么呢?过去,我的暴烈就是接受他们的暴烈,把他们的暴烈变成我的暴烈,要它为我而存在,把它吸引过来,加以利用,铭刻在我心头,就是了解它,预谋它,认清其危险,承担其恶果。但与他们现在经受的暴烈相比,找过去的暴烈又是什么呢?我的暴烈对我的设防、对我的冷酷,对我的苛刻是情有可原、必不可少的,而他们现在经受的暴烈犹如一种厄运,里面装着火药,而同时,外部却弥漫着火花,把他们团团包围,并把我们照亮。我们知道,他们的冒险是幼稚的。他们本身就很傻。他们同意杀人或被杀,仅仅是因为在玩一赌牌中,对手——或他们自己——作了弊。不过,正因为有这样一些傻小子,悲剧才有可能发生。

这样一个关于暴烈的定义——相反的例子不胜枚举——向您表明,我遣词造句并非为了更好地描绘一起事件或其主人公,而是为了让您从我身上吸取教训。如果要了解我,读者的合作很有必要。不过,一旦我诗兴大作失足落水不知所措时,我会发出警报。

史蒂利达诺身材高大健壮。他走路步子既灵活又沉重,既敏捷又缓慢,活像装了整流器。他精明强干又下流放肆。史蒂利达诺对我产生的一大部分威力——还有对唐人街的妓女们——在左右贴脸的相濡以沫中施展得淋漓尽致。他满口白唾,活像戴着泡沫做的口罩。

“他哪来这些口液?”我寻思,“到底是从哪儿发作上来的,那么黏那么白?我的唾沫怎么从来没有这么滑腻,也没这么白?我的唾沫不过像一串透明的玻璃泡脆弱不堪。”

自然而然,我联想到他那根阳物,如果按我的意思,沾上如此美妙的东西,滑如柔丝,那该会是什么样子,我暗中把这种泡沫丝网叫做“宫帷”。史蒂利达诺戴着一顶灰旧鸭舌帽,不过帽舌已经断裂。他进屋把他的帽子往地板上一扔,帽子顿时缩成一团,像一具断翅山鹑的僵尸;但是,他戴帽子时,稍许歪扣在一边耳朵上,帽子后沿往上抬抬,即露出容光焕发的金发。我还要说一说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清亮透彻,眼帘正派(若论及史蒂利达诺其人,可以说:“他的举止不正派。”),眼帘四周的长长睫毛和上面的眉毛金灿灿地发亮,浓眉下阴森一片,不是夜色朦胧,而是邪气笼罩。

每当我来到海港码头,看到一条船的桅杆徐徐升起一面风帆,一阵一阵地,一节一节地,费劲儿地舒展着,上升着,开始犹犹豫豫,尔后当机立断,我便感到心慌意乱。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不正是这阵阵运动,预示着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慕益发激动吗?我是在巴塞罗那认识他的。他当时与乞丐、小偷、男妓和娼妓为伍。他很漂亮,但尚未确定是否由于我的堕落才使他有如此倾国倾城的美貌。

1932年。当时的西班牙虫害成灾,叫花子成群结伙。他们从一个村庄乞讨到另外一个村庄,或去安达卢西亚,因为那里天气暖和;或去卡塔卢西亚,因为那里生活富裕,但整个西班牙都对我们有利。我简直就是一个虱子,尽管有人的意识。在巴塞罗那,我们经常光顾梅迪奥达街和卡门街。我们有时六人同睡一张床,没有毯子盖,天一亮我们就到各市场要饭。我们成群结队离开唐人街,来到帕拉勒洛广场就分散行动,胳膊上挎一只篮子,家庭主妇们一般不给我们钱,只施舍一根韭葱或一个萝卜。中午,我们回到住地,用一路所得做成浓汤。这就是我要描写的丐俗。在巴塞罗那,我看到男子成双成对,其中一个正如胶似漆地对热恋伙伴说:

“今早我拿篮子吧。”说着,他挎上篮子走了。

一天,萨尔瓦多轻轻地从我双手中夺过要饭篮子,对我说:

“我替你讨去。”

外面正下雪。只见他出了门,来到冰冻的街道上,身上裹着撕得破烂不堪的上衣(口袋已经开裂,悬吊在空中),衬衫藏污纳垢结得死硬。他一脸可怜兮兮的穷酸相,脸上阴云笼罩,脸色惨白却布满了污点,因为实在太冷了,我们谁也不敢用水洗脸。快到中午时,他带回来一些蔬菜和一点肥肉。这里,我已经提到一起撕坏衣服的事,后来又撕开了好几个口子,破得很厉害,是我铤而走险故意造成的,我因此得以领略衣不蔽体的美。一片爱的大风(还是兄弟手足情谊)鼓起我体内的风帆,向着萨尔瓦多驶去。他出了旅店,我稍后也跟了出来,远远地看着他向妇女们乞求施舍。为别人也好,为自己也好,我已经乞讨过,我知道要饭的套话:把基督教与慈悲混为一谈;把穷人和上帝相提并论,这是心声谦卑的流露,也许是太低三下四了,以至于我觉得,叫花子们絮絮叨叨正面吐露的轻盈雾气顿时染上了蝴蝶花的芳香。在整个西班牙,当时到处这么说:

“看在上帝的分上!”

虽然听不见他说话,但我想象得出,萨尔瓦多正在对一个个摊主,对一个个家庭主妇,挨个儿唠叨着这句话。我跟踪监视着他,像皮条客盯住妓女一样,只是心头充满脉脉温情。就这样,西班牙和我的行乞生涯使我饱尝低贱的辛酸,因为。为了美化这些蓬头垢面的被人蔑视的人物,必须要有许多傲气(也就是爱的傲气)才行。我还得有许多才气。我心想事成,才气逐渐来了。虽说我难以给你描绘它的机理,但我至少可以说,我逐渐强使自己把这种悲惨的生活看作是一种需求。我只是要创造生活的本来面目,绝不为它改头换面,我不会刻意去装饰它,掩饰它,相反,我要在千真万确的污垢中表现这段卑贱的生活,对我来说,最扎实可靠的手笔才是大手笔。

这真是一个难堪的场面,事情发生在大搜捕(我说的是本书开篇之前的一场故事)之后。一天晚上,警察在搜我的身时大为惊讶,除了从我口袋里掏出别的东西外,还发现了一管凡士林。原来是一管薄荷味的凡士林,大家斗胆开起了玩笑。听了下面的对话,在场所有的书记员无不哈哈大笑,前仰后合,我也哭笑不得:

“你用这玩意儿抹鼻孔?”

“可别着凉了,当心让你的男人染上哮喘病。”

西班牙人冠冕堂皇恶毒攻击人的俗语,我很难用巴黎下流话翻译出其中冷嘲热讽的味道。他们说的是一管凡士林软膏,下端已卷了好几回。这说明它已经被使用过了。在这次搜捕中,从众男人口袋里搜出来的大都是精致宝贵的东西,这管凡士林倒成了精心掩盖着的卑鄙下流的象征,同时也成了一段秘密风流的标志,这段风流韵事竟很快把我从千夫唾骂的处境中拯救了出来。我被关进了牢房,我一旦恢复了足够的理智,克服了被捕的痛苦,那管凡士林就与我形影不离。警察们洋洋得意,老在我面前晃动着它,借以兴师问罪,发泄他们心头的仇恨和蔑视。哦,就这小小的埋汰东西,对社会(指警察社会精英荟萃的代表团,首先是指西班牙警察特种乌合之众,他们浑身散发出大蒜、汗臭和油腻的气味,但从外表上看很是神气,肌肉发达和道德定势说明其强大)来说其用途简直是微乎其微,但对我却极其宝贵。与我的脉脉温情相得益彰的许多东西相反,这玩意儿并没有带着绚丽的光环;它只不过是搁在桌子上一小管凡士林,灰铅皮暗淡无光,已经破裂,毫无生气,同监狱审讯室里所有不起眼的东西(椅子、墨水瓶、规章、身高测量器、气味)相比,它显得格外突出,似乎有重大的干系,因其无动于衷令我感到极其沮丧,但是,也许因为管内装有黏性的东西,不由使我联想到一盏油灯,而很难把它比作一支葬礼用的蜡烛。

通过这么一刻画,我重建了这件小宝贝,就在这时,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在我现在写作的这个城市一条街道里,在一盏罩式路灯下,一个矮小老太的苍白面孔出现了,这是一张干瘪的圆月般苍白的脸,我说不清是满面愁容还是虚伪。她走近我,对我说她很穷,求我给她一点钱。月亮鱼般的脸和蔼可亲,我顿时明白:老人刚从监狱出来。

“她是小偷。”我自言自语。离开她时,内心(而非下意识)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梦幻,栩栩如生,顿时萌生这样的念头:我刚才碰到的老太,很可能是我母亲。我对母亲一无所知,她抛弃我时,我还在摇篮里,可我多么希望,她就是这个摸黑乞讨的女贼。

“会是她吗?”我离开老太时不禁自言自语。“啊!如果真是她,我要用鲜花、菖兰、玫瑰和亲吻簇拥她!我要对着月亮鱼的眼睛,贴着又圆又笨的老脸,娇声娇气地大哭一场!”

“何必呢?”我又问自己,“我干吗要对她哭呢?”不消多少时间,这些人之常情的亲情表示转念即逝,代之以最下贱最卑鄙的胡作非为,借以表现或亲吻、或眼泪、或鲜花一样丰富的意义。

“我只要能在她身上痛哭流涕就心满意足了。”我反复想,心里充满了爱。(“菖兰”的发音与“畅然”不是很相近吗?)我要对她抱头痛哭,或者埋在她的怀抱里一吐为快。我疼爱她,这个女贼,她是我的妈妈呀。

这管凡上林,其用途您可想而知,似乎让我进入一种梦幻的境界,沿着城市漆黑的小街小巷,冒出了一个女人的面庞,那个女人就是我最亲爱的母亲。这管凡士林曾为我在各种与其下贱地位相称的场所暗中寻欢作乐做了大量的准备,竟然成了我获得幸福的前提条件,我那块污迹斑斑的手绢就是证据。在这张桌子上,像是有一只喇叭向无形的宪兵团宣告,我对警察大获全胜。我身陷囹圄。我知道,我的凡士林将整夜遭受一帮警察的蔑视(长恋的反面),他们英武、健壮、强硬。他们个个都是大力士,即使最差劲的人也只要用两个指头轻轻一捏,就会把凡士林挤出来,当然首先要放一个轻声短促的脏屁,接着一股软膏便扭扭捏捏地悄悄流出来。不过,我坚信,这个微不足道而又如此卑贱的东西会硬着头皮顶下去,它仅靠自己的存在就足以让世界上所有的警察草木皆兵。它会把所有的蔑视、仇恨和恼羞暴怒统统吸引到自己身上,也许还有一点讽刺意义,它像一位悲剧英雄以激怒天神为乐事,而它自己则坚不可摧,对我的幸福忠心耿耿,并为此感到骄傲。我真想在法兰西语言中花样翻新,寻找鲜活的辞藻来歌颂它。我甚至想为它去战斗,

以它的名誉搞几次大屠杀,叫暮色苍茫的荒野染上殷红的鲜血①。

①我确实打得头破血流,死也不抛弃这可笑的用具。——原注

语言表达美取决于心灵活动美。说它美就已经决定了它必然美。然后就是证实它确是美。形象责无旁贷,也就是说形象要与物质世界的壮丽相符合。如果行为能激起歌唱的欲望并从我们的喉咙里流露出来,这种行为就是美的。有时候,我们意识到某一种行为卑鄙无耻,必须大声疾呼才能达意,于是不得不临危而歌。如果叛逆逼我们歌唱,这说明叛逆是美丽的。我想,背叛窃贼不仅可能使我回到道德世界,而且有可能使我重归同性恋行列。自强起来,我就是我自己的上帝,我说了算。在我看来,美一词用于男子汉,就是指男性优雅的体貌令人赏心悦目的特质。美往往伴随着妙不可言、作威作福、至高无上的动作。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十分独特的道德态度才决定有这种种动作,而且我们总企望通过我们自身对这种道德体验的文化为我们苍白的脸面、病弱的身躯注入活力,其实我们的情夫们自然拥有这种活力。可惜呀,他们本身并不具备的这种种道德正是我们的弱点。

我现在正在写作,我思念我的情人们。我想给他们涂抹凡士林,带点薄荷味的软膏;我真想让他们的肌肉浸泡在这种腻滑的透明体里,没有这层透明体,他们哪怕是最宝贵的表征也会逊色。

有人告诉我说,人体如果有一个部位受了伤残,其它部位便会得到加强。我希望史蒂利达诺断臂的活力已在他的性器官那里东山再起。我早就向往阳刚之躯,棒得像挥舞大棒的运动员,可以厚颜无耻胆大妄为;还有,开始时,史蒂利达诺让我领略到的东西真让我惊讶:他的蓝色工装裤只有一个皱褶,恰好在左腿上。也许这个细节本不该让我想入非非,但史蒂利达诺不时把他的左手摸到那块皱褶上,而且总像贵夫人行屈膝礼那样,用指甲轻轻拈着那角皱褶。我不认为他从来没有心动过,但在我面前他特别冷静。他看见我钟情于他,稍许露出一丝非礼的微笑,但又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知道,他会爱我的。

萨尔瓦多挎着篮子还没有跨进我们旅店的大门,我早就激动万分当街拥抱他,可他却挣脱了我:

“你疯了!人家会把我们看成男妓!”

他的法语说得很溜,那是以前在佩尔皮扬收葡萄时学的。我受到了伤害,甩了他。他气得脸都发紫了。那脸色就像冬天拔的紫白菜。萨尔瓦多没有笑容。他不高兴了。

“够辛苦了,”他一定会这么想,“我一大早起来在冰天雪地里要饭。让这小子真不知好歹。”

他的头发又乱又湿。玻璃窗后,有人注视着我们,因为旅店底层是一间大咖啡厅,门窗开向街道,要上房间去非穿过咖啡厅不可。萨尔瓦多用袖口擦了一下脸就进去了。我犹豫了一下。我还是进去了。我当时仅20岁。进门时我的鼻孔挂着摇摇欲坠的鼻涕,简直像眼泪一样透亮,流的泪可以热乎乎地吸进嘴里吞下去,鼻涕难道就不能热乎乎地咽下去吗?我非为此丑陋正名不可。我也不怕惹萨尔瓦多生气,就在咖啡厅堂而皇之吸进嘴里。而萨尔瓦多则是把鼻涕吸回鼻孔里,我猜他吞了下去。他挎着讨饭篮子,在乞丐和流氓堆中穿过,朝厨房走去。他一直走在我前面。

“你怎么啦?”我说。

“你丢人现眼。”

“有什么不对吗?”

“不该在人行道上就这样拥抱接吻。今晚,如果你愿意……”

他嘟嘟哝哝地撅着嘴,很难看,而且还带着蔑视。我不过想向他表达一下我的感激之情,用我的绵薄温情给他一点温暖。

“可你想到哪去了?”

有一个人不客气地挤他,硬把我与他分开。我没有跟他到厨房去。我向一条板凳走去,靠着火炉的一头有一个空位子。尽管我狂热追求精力充沛的美,但我真不知道怎么会爱上这个叫花子,他其丑无比,浑身长着虱子,只是一个任人欺负的胆小鬼,难道我迷上了他那尖瘦的屁股不成……莫不是千不该万不该,他长着一个美妙的阳刚之物?

当时的唐人街区下九流麋集,西班牙人少外籍人多,而外国人大都是浑身长虱子的流氓。我们有时穿一件巴旦绿或水仙黄丝绸衬衫,脚上趿拉着一双破旧的草底帆布鞋,平整的头发油光可鉴。我们没有帮主倒有带头人。我也说不清他们是怎样出人头地的。很可能是在一连串的拍卖零星赃物活动中表现不俗才鹤立鸡群吧。他们管我们的所作所为,指点我们从何一一下手,然后从我们所得中合理分成。我们尚未形成好赖有组织的帮派,但在这又脏又乱的大世界里,在到处弥漫着油腥、尿臊、屎臭的社区中间,一个摸不清东南西北的新手往往得依附一个行家里手。就在这藏污纳垢之地,我们中许多小伙子青春闪光,有的人本来就萤火闪烁,现在开始放射神出鬼没的光芒,他们的身体、目光和动作都充满了磁性,把我们变成吸引的对象。就这样,我终于被其中一个小伙子弄得神魂颠倒。为了更好地说说史蒂利达诺这个独手神偷,我将在后面不吝笔墨。首先应当知道,史蒂利达诺根本不讲基督教道德。他的锋芒,他的威力,无不源于他的两腿之问。他的阳物及其附件,整个器官是那么完美,而我只能一言以蔽之日生殖器。您信不,它平常死气沉沉,难得激动起来,而且来得很慢:但它到晚上分外精神。夜里,它从扣得严严实实(尽管只用一只手)的裤裆里光芒毕露,顿时蓬荜生辉。

我同萨尔瓦多的情爱持续了六个月。虽不能说如痴如醉,但也丰富多彩。我到底爱上了他那娇嫩的身体、灰暗的面目以及稀稀拉拉乱栽种的怪胡须。萨尔瓦多对我很关照,但一到夜里,在烛光下,我则在他的裤缝里找虱子,它们已经是我们的老主顾了。虱子成团成伙在我们身上安家落户。它们不时在我们衣服里面蠢蠢而动,抛头露面,而一旦偃旗息鼓、深居简出,就是死到临头了。我们很想知道和体验这些半透明的小爬虫的繁殖情况,他们虽然没有经过驯养,但肯定是属于我们的宝贝,只要发现有一个外来客,我们就感到恶心。我们把它们驱逐出境,同时又希望白天里新虱子能破卵而出。我们用指甲把它们一个个摁死,既不反感,也不怀仇恨。我们也不把它们的尸体(或遗体)扔到垃圾堆里,我们只是弃而不管,让它们任意用我们身上汲取的鲜血染红我们破烂的内衣。虱子是我们繁荣昌盛的唯一标志,也是我们穷困潦倒的象征。有理由认为,当我们根据我们的现状重新对这一标志做出正确的评估之时,也就是对我们的现状作出正确评价的时候。犹如珠宝可以识别所谓成就,虱子有助于认识我们的破败,虱子可是宝贵东西。我们拥有虱子既蒙受耻辱又享受光荣。我曾经长期住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只有一个通气口开向走廊。夜晚,五张小脸汗涔涔的,有的凶狠,有的温和,有的微笑,有的因窝得难受而抽搐,但都在寻找这些与我们同伍的道德败类。就在这苦难深渊中,我恋上了处境最惨长相最丑的人。我因此享有特权。我曾经很难受,但每次得手——我那埋汰的双手骄傲地一亮,也骄傲地抹亮了我的胡子和长发——不是使我浑身是劲就是使我筋疲力尽,不过在这里都是一回事,那就是取胜。当然,在你们的语言里,自然而然称为堕落了。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生活需要亮和光,在我们的阴暗角落里,有一线阳光透过污垢斑斑的玻璃窗,有薄冰,有白霜,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因为这些东西,虽说意味着苦难,但也带来了欢乐,多少在我们房间里留下了欢乐的迹象。我们对圣诞节及圣诞夜前的狂欢节的印象,只知道伴随节日降临的无非是冰冻,给过节的人们增加温暖的也仍然是冰冻。

叫花子们顺应创伤文化,这种文化对他们来说也是讨钱谋生的手段,如果说软弱使他们陷入悲惨的境地,那么傲气则可使他们摆脱蔑视。傲气是一种男子气概,有如中流砥柱,迎头打穿、劈开蔑视的浪潮,最后把它击个粉碎。在卑贱中混的时间越长,傲气就越强烈(如果这个乞丐是我的话),因为我多少懂得如何利用这种命运。苦难的麻风病在征服我们,我必须征服这种麻风病,必须成为征服的赢家。我也许因此变得越来越厚颜无耻,成为日益令人厌恶的对象,直到终点。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终点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应当像重视道德那样重视美学研究来加以控制。我把我们的处境比做麻风病,听说麻风病会使表皮结构发炎,病人不得不挠痒,导致阳勃。经过手淫之后,麻风病症得到缓解,唱一唱痛苦的歌。苦难造就了我们。我们浪迹西班牙,偷香窃玉,历尽风流却不张扬,也不得意忘形。正当我们的生命死灰复燃,越烧越旺之际,我们的举动却越来越低三下四,奄奄一息了。于是,我的才气大增,善于赋予如此下贱的外表以崇高的意义(我且不谈文学才能)。这门功课让我终身受用,面对垃圾堆中的渣滓,管他(它)是人还是物,哪怕是呕吐出来的污秽,哪怕是我留在母亲面颊上的口水,甚至是你们排泄出来的粪便,我都嫣然一笑,一笑了之。我将在自己的心灵深处,保留自己的乞丐观念。

我曾希望自己像一个妇女,深居简出,在家里看管着自己的闺女,一只丑恶、畸形、蠢笨、嗷嗷乱叫、到处爬行的白兽。分娩之际,她肯定失望至极,以致失望成了她生活的主旨。她下定决心爱这只怪兽,爱那在腹中孕育成形后才爬出来的丑八怪,并虔诚地对她进行塑造。于是,她在自己心中私设祭坛,保守着怪兽观念。妇人对怪婴虔诚呵护,用一双温暖的双手(尽管因日常劳作磨出了老茧),以失望者自发的热情,与世界相对抗。用怪物对抗世界,因为怪物可以与世界比高低,赛威力。许多以怪物为出发点的新原则从此被一一提了出来,这些原则尽管不断遭到与其争锋的世界力量的诋毁,但面对妇人封闭女儿①那栋楼房的铜墙铁壁,气势汹汹的反对者也只好望而却步了。

①我从报端得知,这位母亲耗费了40年心血后,终于乘女儿熟睡之时,在她身上和整个屋子浇上汽油(一说煤油),然后点火自焚。怪物(女儿)烧死了。老太太(75岁)被人从火海中拖了出来,居然得救了,也就是说,她上了重罪法庭。——原注

不过,有时难免要行窃,我们也领略到胆大妄为的冠冕堂皇之美。每次入睡之前,我们的头目或骑士都要嘱咐一番。比如,叫我们持假护照到各领事馆去,要求把我们遣返回国。领事先生也许同情我们的疾苦,也许讨厌我们的邋遢和纠缠不休的诉苦,就发给我们一张火车票把我们送到某边境站。我们的头头就到巴塞罗那火车站把车票转卖掉。他们还教唆我们到各教堂作案(西班牙窃贼无此胆量),或去豪华别墅当梁上君子。他们甚至亲自出马为我们拉皮条,不时引几个英国或荷兰水手来寻欢作乐,以换取几个比塞塔。

我们就这样且偷且盗,但每次盗窃之后,得浮出水面喘一口气。只是每次夜战之前,必有枕戈待旦的不眠之夜。恐惧、烦恼引发的神经紧张很容易使人进入与宗教情绪邻近的状态。于是我开始迷信吉凶问卜之事。凡事吉凶有相。我要向似乎暗中保佑我冒险成功的陌路神仙顶礼膜拜。为了让冥冥中的主宰喜欢我,我想方设法多做好事,先从行善开始:我对乞丐的施舍尽量多一点好一点,主动给老人让座。让路,扶持盲人横穿街道,等等。我在行窃时似乎感到吉星高照,天神对我的行善积德怀有好感。我企图撒开一张大胆的网,让天神束手就擒。可我对天神却一无所知,我为此费尽了心机,弄得我筋疲力尽,精神恍惚,更增强了我的信教心态。这种种企图又把偷盗行为与郑重的圣礼行为联系在一起。仪式确实大都是在夜黑星稀、人们酣睡之时,在一个封闭的角落里举行,甚至也可以用黑纱围起来实施。踮起脚尖走路,悄不做声,大白天也需要隐形匿迹,双手必须偷偷摸摸完成一套复杂的万无一失的动作,仅转动门把手就需要一连串讲究,可以说一转一动,一推一关都闪耀着珠光宝气——(仿佛发现并挖出了黄金似的:我在几个大陆、几大洋中的海岛中到处搜寻。黑人们手持毒矛把我团团围住,威胁着我,可我手无寸铁,但黄金壮胆的药性大作,我浑身是劲,激动万分,致使毒矛丧气垂头。黑人们认出了我,原来我是部落里的人)——蹑手蹑脚,低声耳语,竖耳倾听。同谋神经质地在现场幕后操纵,他只要一个暗示便心领神会。这一切紧揪着我们的心,把我们压得无地自容。我们缩成一团,只知道一味进行自卫。居伊对此有精彩的描绘:

“自我感觉还活着。”

但在我心灵深处,整个作案现场变成了一枚威力强大的炸弹,我对此感到可怕,行窃活动因而具有严重性、独特性和最后一赌的色彩——每次撬门压锁时,总有这是最后一次的悲壮。这不是说真的以后洗手不干了,谁也没这么想,只是说浑身解数已消耗殆尽,再不可能重整旗鼓了(当然不是指现实生活中,一旦偷盗成性,身不由己,游离在生活之外)——但一种独特的行为也会发展(如玫瑰开花)成自觉的行动。对作案的可靠性、脆弱性乃至种种行动造成行为的暴烈性心中有数,所有这一切都使偷窃行为具有某种宗教仪式的神圣价值。我常常把作案作为向某人的献礼。史蒂利达诺第一个享此殊荣。我以为,正是他把我引人旁门左道的。也就是说,他的言传身教消除了我畏缩不前的情绪。我把行窃生涯的处女作献给史蒂利达诺之美,献给他风平浪静的厚颜无耻。也要献给独手神偷之神奇,他的手是从手腕根上切断的。据他说,手掌落在中欧某森林的一棵栗子树下,也许已经腐烂了。行窃时,我便全身暴露在作案现场,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使我感到我浑身都在闪光。世界正关注着我的成功,因为他们恨不得我失手败露。我稍有闪失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我会急中生智加以补救,仿佛觉得是在圣父家里做客,自当其乐无穷。要不然我一头栽倒了,祸不单行,只好去服苦役。尔后是一次又一次逃亡,苦役犯侥幸干得“漂亮”,也不可避免要遭遇上土著黑人的包围,就像我前面描写的心灵历险那样。逃犯穿过森林,如果他一旦发现了原始部落看守的金矿,他不是当场被杀,就是死里逃生。我选择了一条漫长的道路重返原始生活。我首先必须谴责我的血统。

萨尔瓦多并不值得我骄傲。他偷窃得手的东西,无非是橱窗内的小玩意儿。晚上,我们常挤在咖啡馆里。在美男子堆中,他每每相形见绌,只好形容沮丧地悄悄溜走。这种生活使他萎靡不振。我回到房问顿时为他感到羞耻,只见他缩成一团窝在板凳上,肩上紧裹着黄绿色的棉毯,那是他出门行乞抵御风寒用的棉毯呀。他还围着一条陈旧不堪的连我都不愿披戴的黑毛料技巾。说真的,虽说我的精神尚能承受甚至希望谦恭卑贱,但我年轻暴烈的身体不受屈辱。萨尔瓦多说话简短而且伤心:

“你想回法国吗?我们可以到农村干活去。”

我说不。他不理解我对法国的反感(不是仇恨),也不明白我的内心世界。即使我的历险从地理概念上说在巴塞罗那结束了,但在我内心,在灵魂深处的穷乡僻壤,我的冒险还要继续深入下去,而且越来越深远。

“只要我一个人干活就行了。你就逛去。”

“不。”

我让他独自坐在板凳上,保留他那副闷闷不乐的可怜相。我来到炉子旁的柜台边,拿出白天捡来的烟头抽了起来。我的身边是一个安达卢西亚青年,一脸瞧不起人的样子,白色粗毛衣很脏,倒显得他上身魁伟,肌肉发达。萨尔瓦多像老年人那样搓了搓手,起身离开了凳子。他肯定是到公用厨房去烧汤做饭去了,还要烤一条鱼。有一次,他要我到胡尔瓦园子摘一些橘子回来。这一晚,他受了多少委屈,他为我去要饭忍气吞声,挨了多少嘲讽和辱骂,现在终于忍无可忍,指责我在克里奥拉那地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发誓,你拉客,到头来得你花钱。”他对我说。

我们当着老板的面就争吵起来,老板气得要把我们赶出旅店的大门。萨尔瓦多和我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偷两条毯子,然后偷偷爬上一辆开往南方的货车。可我的偷盗伎俩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当晚竟然带回了一件警察的风衣。我从有警察站岗的仓库经过时,一个警察把我叫了过去。我在岗亭里干了他硬要我干的事情。也许他不敢明说,他要去水池子那里洗洗干净;他让我一个人呆了一会儿,于是我抓起他的黑呢风衣就逃之夭夭了。我堂而皇之披着警察风衣回到了旅店,我有一种不明不白的幸福感,不仅仅是反叛的喜悦,还混合着狡诈的成分,百感交集,倒把耿耿于怀的对立情绪消除了。我推开旅店咖啡厅大门就看见了萨尔瓦多。他是叫花子当中最凄惨的叫花子。他的脸就像木屑抹成的,咖啡厅地板上到处是这种渣滓。忽然,我认出了史蒂利达诺,他就站在轮盘赌赌徒们当中。我们的目光交上了火。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顿时脸红了起来。我刚脱下黑风衣,就有人上来讨价还价。史蒂利达诺还没有插手,只是站在乱哄哄的市场外围冷眼旁观。

“快点吧,如果您真想要。快下决心吧。海关警察肯定要来找我的麻烦。”我说。

赌博的人又围近了些。大家早就领教过诸如此类的理由。有一个人挤了过来,把我向他推去,史蒂利达诺用法语对我说:

“你是巴黎人?”

“是的。干吗?”

“没事。”

虽然是他先问我话,可我答话时,却像一个同性恋者勾搭一个小伙子无望那样灰心丧气,举止失态。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我本来就来不及喘口气,现在索性故意气喘吁吁起来。只听他说:

“你自卫得不错嘛。”

我清楚,这声赞扬话中有话,别有打算,但史蒂利达诺(当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长得真漂亮!在叫花子堆里可谓鹤立鸡群。他的一只手臂腕上裹着一大团绷带,仿佛挂着三角巾,其实我知道绷带里面没有手。史蒂利达诺不是旅店咖啡厅的常客,也很少光顾这条街。

“给我风衣,你开个价吧?”

“你肯定付我钱吗?”

“为什么不付?”

“拿什么付?”

“你怕啦?”

“你哪来的?”

“塞尔维亚。我来自外籍兵团。我是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