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走了一整天。它把多德雷赫特撇在左边,穿过鹿特丹,到了德耳夫特。到傍晚五点钟,至少走了将近八十公里。

高乃里于斯向既做他的看守又做他的旅伴的军官问了几个问题;不过,尽管他问得很慎重,还是得不到任何回答,因此心里很焦急。

高乃里于斯惋惜那个好心的卫兵不在身边,那个卫兵用不着请求,自己也会说出来的。

换了那个卫兵,就一定会像头两次一样,主动地把他第三次的奇怪的遭遇,殷勤地向他叙述,并且做一番精确的解释。

在车子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高乃里于斯发觉已经过了莱顿,左边是北海,右边是哈勒姆海[1]。

三个钟头以后,他进了哈勒姆。

高乃里于斯一点也不知道哈勒姆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要让他蒙在鼓里,等以后随着事情的发展再让他逐渐明白。

但是我们却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对待读者;因为读者有权利知道一切,甚至有权利比我们的故事的主人公先知道。

我们已经看到,萝莎和郁金香,就像一对姊妹,一对孤儿似的,被德·奥兰治亲王留在凡·西斯当会长的家里。

萝莎和总督会面的那一天,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再得到总督的消息。

到了晚上,有一位军官来到凡·西斯当家。他是殿下打发来请萝莎上市政厅去的。

在那儿,她给带到一间大会议厅里,她看见亲王正在写东西。

他独自一个人,脚跟前有一条弗里斯大猎兔狗,狗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倒好像这头忠心耿耿的畜生也想试试做一件人做不到的事:猜出主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威廉继续写了一会儿;随后抬起头来,看见了萝莎站在门边。

“过来,小姐,”他说,没有放下笔。

萝莎朝桌子走近几步。

“王爷,”她停下来说。

“很好,”亲王说,“请坐。”

萝莎因为亲王望着她,只好服从了。可是,亲王刚低下头去看他那张纸,她又腼腆地往后退了几步。

亲王写完了信。

这其间,猎兔狗走到萝莎面前,打量她,和她表示亲热。

“啊!啊!”威廉对他的狗说,“一看就知道她是你的同乡;你认识她。”

随后,回过头来,用他那看透一切但又深不可测的眼光盯住萝莎。

“喂,我的孩子,”他说。

亲王刚满二十三岁,萝莎已经十八九岁;也许他还是称她“我的妹妹”来得恰当。

“我的孩子,”他说,口气异常威严,任何接近他的人听了都会胆寒,“现在只有我们两人,让我们谈谈吧。”

萝莎浑身直打哆嗦;然而亲王的脸上只有和蔼可亲的表情。

“王爷,”她结结巴巴地说。

“你父亲在洛维斯坦因?”

“是的,王爷。”

“你不爱他吗?”

“我不爱他,至少不像做女儿的应该的那样爱他,王爷。”

“一个人不爱父亲是不好的,我的孩子,不过,不在亲王跟前撒谎总是好的。”

萝莎垂下眼睛。

“你为什么不爱你的父亲?”

“我的父亲很坏。”

“他怎么个坏法?”

“我的父亲虐待犯人。”

“虐待所有的犯人吗?”

“所有的犯人。”

“可是,你不怪他特别虐待某一个犯人吗?”

“我的父亲特别虐待凡·拜尔勒先生,他……”

“他是你的情人。”

萝莎往后退了一步。

“我爱他,王爷,”她骄傲地回答。

“爱了很久了吗?”亲王问。

“从我看见他的那一天起。”

“你以前看见过他?”

“就是议长约翰先生和他的哥哥高乃依惨遭不幸的第二天。”

亲王的嘴唇抿紧,眉头皱紧,眼皮垂下,把眼睛遮住了一会儿。沉默了片刻,他继续问:

“可是,你爱一个注定了生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的人,有什么好处呢?”

“殿下,如果他生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我得到的好处就是帮助他生活,帮助他死。”

“你愿意接受做一个犯人的妻子的命运么?”

“如果做凡·拜尔勒先生的妻子,我将是世界上最骄傲最幸福的人了;不过……”

“不过什么?”

“我不敢说,王爷。”

“你的口气里好像还抱着希望;你希望什么?”

她抬起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看威廉,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如此聪颖锐利,一直穿透到对方阴暗的心田,寻找那已经像死一般沉睡着的仁慈。

“啊!我明白了。”

萝莎微笑着合起双手。

“你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亲王说。

“是的,王爷。”

“哼!”

亲王封好刚写完的信,叫了一位军官进来。

“凡·德刚,”他说,“把这份公文送到洛维斯坦因去;你宣读一下我给要塞司令的命令;凡是与你有关的,你立刻执行。”

军官鞠了个躬,接着就听见大房子的那条有回声的圆顶拱道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我的孩子,”亲王继续说,“星期日是郁金香节。星期日就是后天。你用这五百弗罗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我愿意那一天也是你的大节日。”

“殿下希望我穿什么样的衣服?”萝莎低声说。

“穿弗里斯新娘的服装,”威廉说,“对你一定非常合适。”

注释:

[1]哈勒姆海,或名哈勒姆湖。荷兰古代的湖泊,在哈勒姆东南,1840年到1844年间抽干,化为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