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园兄:

江绍原先生给你的信里,有几句话我很表同意,便是说韩女士接到那封怪信应该由她的父去向写信人交涉,或请求学校办理。但是韩女士既愿负责发表,那么无论发表那一封信当然是她的自便,我们也不好多讲闲话。至于登载这封“怪信”,在江先生看来,似乎觉得有点对不起北大,这个意见我不能赞同。这实在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杨先生的罪案只在 以教员而 向不认识的女生通信而且发言稍有不检点之处,结果是“不在北大教书”,这件事便完了,于学校本身有什么关系,难道北大应该因“失察”而自请议处么?江先生爱护北大的盛意是很可感的,但我觉得这不免有点神经过敏罢。

你说,“这种事用不着校长过问,也用不着社会公断”,我极以为然,退一步说,北大准许(当然不应该强迫)杨先生辞职或者还是可以的事,但今日风闻别的学校也都予以革职处分,我以为这是十分不合理。我也认杨先生的举动是不应当,是太傻,但究竟不曾犯了什么法律道德,不能就目为无人格,加以这种过重的惩罚。我并不想照样去写信给不认识的女人,所以在此刻预先为自己留下一个地步;实在觉得在这样假道学的冷酷的教育界里很是寒心,万一不慎多说了一句话多看了一眼,也难保不为众矢之的,变为名教的罪人。我真不懂中国的教育界怎么会这样充满了法利赛的空气,怎么会这样缺少健全的思想与独立的判断,这实在比泰戈尔与文化侵略加在一起还要可怕呀。

我又听说这件事发生的前后有好些大学生夹在中间起哄。这也是一个很可悲的现象,即是现代青年的品性的堕落。事前有放谣言的人,在便所里写启事的GG等,事后有人张贴黄榜,发檄文,指为北大全校之不幸,全国女子之不幸,又称杨先生的信是教授式的强盗行为,威吓欺骗渔猎(?)女生的手段,大有灭此朝食,与众共弃之之概。抒情的一种迸发在青年期原是常有的事,未始不可谅解,但迸发总也要迸发的好看点,才有诗的趣味,令人可以低徊欣赏,如沙乐美或少年维特。这回的可惜太难看了,那些都是什么话?我不禁要引用杨先生信里的话来做考语:“唉!这都叫做最高学府的学生!”古人有言,“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们这样的闹,实在要比杨先生的信更“怪”。

还有一层,即使他们措词较为妥当,这种多管别人闲事的风气我也很不以为然。我想社会制裁的宽严正以文化进步的高低为比例,在原始社会以及现在的山村海乡,个人的言动饮食几乎无一不在群众监督之下,到得文化渐高,个人各自负责可以自由行动,“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这才真是文明社会的气象。中国自五四以来,高唱群众运动社会制裁,到了今日变本加厉,大家忘记了自己的责任,都来干涉别人的事情,还自以为是头号的新文化,真是可怜悯者。我想现在最要紧的是提倡个人解放,凡事由个人自己负责去做,自己去解决,不要闲人在旁吆喝叫打。你说这种事也用不着社会公判,这也正是我的意思。

我最厌恶那些自以为毫无过失,洁白如鸽子,以攻击别人为天职的人们,我宁可与有过失的人为伍,只要他们能够自知过失,因为我也并不是全无过失的人。

我因了这件事得到两样教训,即是多数之不可信以及女性之可畏。

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