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了,天气非常地热,街道、人行道、房屋……被太阳曝晒了一天,整条街就像个烤箱似的。人们都躲在家里、庭院里或走廊下。只有易斯特河那边偶尔传来一小股清凉的空气,才稍稍将这酷热的空气驱散些。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洛伊和佛罗拉拿了一条毯子到阳台上打地铺。汤姆和伊娃被送到床上去睡觉,可是他们根本就睡不着。

父母亲站在窗前,把头探出去想吸一点清凉的空气。外面是一片漆黑。住在对街的人,有些坐在防火梯上乘凉。还有个秃了头的老头子,穿着一袭宽宽的睡袍,把桌子拉到窗子旁边,上身靠在窗外的栅栏上,安稳而舒适地坐在窗台上,脚就搁在桌上。

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偶然传来小孩的笑声与歌唱声之外,就只有艾尔铁道上,定时传来火车飞驰而过的嘈杂声了。

汤姆听到站在窗前的父母,谈论着他们在唐人街吃过的大快人心的一餐。

“妈妈!我能不能到阳台上去睡?”

“不行!大哥和大嫂在那里。”

“我们为什么不能去呢?”

“不行!孩子们!你们躺着不动就不会觉得热了,你们刚刚吃了冰淇淋,所以你们的胃现在正在忙着,难怪你们会觉得热。”

汤姆常听到这些话,说实在的,他真觉得他的胃在燃烧呢!如果觉得热,只要喝杯热茶,流过汗以后就会凉快了。洗完热水澡出来,会觉得凉快,洗了冷水澡就会觉得热。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动,只要不动,不管外面多热,心静就自然凉了。

“可是,我一直在流汗哪!”汤姆抗议地说。

“胡说,你刚刚在院子里玩水弄湿的,躺着不动就好了。”

汤姆不说话了。他听着父母亲的谈话。

“为什么,摩特街满街都是金子。”妈妈说。

父亲没有回答她。

“你也看到了,他们餐厅的生意有多好。舅舅说他们一天的收入就有三四百块呢!”

“我知道!我知道!”父亲沉着地说。

“开一家餐馆要多少钱?”

父亲说话的口气,好像在谈论着另一个星球上的事情,他漠漠然地说:

“大概要一万块钱吧!”

接下来是一片死寂。过了好一会儿妈妈才说:“我说摩特街满街都是金子,如果有一天能在那里开一家餐馆真是很好的一件事。”

“你到哪里去找这一大笔钱?”

“我不是说要开一家像‘太平洋’一样大的餐馆,我们可以从小的开始,小一点的要花多少钱?”

“那要看情形,但是总要个四五千块以上。”

“我们总会有办法的。我一直在想,我和汤姆、伊娃三个人来了,你们就要多养三个人。食物又都那么贵,我们简直就是在吃金元一样。我们要从何省起呢?你和洛伊做工做得手都要断了来养我们,汤姆和伊娃还小,他们又得上学。还真不简单呢!”

“本来就不简单!”父亲说。

汤姆睡着了。

秋天到了,汤姆和伊娃也上学了,他们的学校是位于第一大道的公立学校,这是一幢外貌丑陋,用暗红色的砖盖成的建筑物。他们很快地在这四周尽是美国男孩和美国女孩的环境中迷失了自己。他们在中国的时候也在小学里待过,他们很惊奇地发现,在美国学校中,游戏多于读书做功课。学校下午三点钟就放学了,星期六整天都不用上课。很快地,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汤姆和伊娃就可以知道老师和同班同学们所说的话了。

他们每天早上“齐步走”向学校,就像他们以前在下午四点钟齐步走出家门一样。可是他们以前是漫无目的地乱走一气,现在可不一样了,伊娃也不再讨厌这些了。她的内心里,有些东西慢慢地被唤醒了。她原来在家里一向是个快乐、听话的孩子,从来不惹麻烦也不会缠着父母耍赖,就好像这个家里没有她似的。

佛罗拉从来没看过这么沉默的中国小女孩,她一点都不了解伊娃。她喜欢汤姆明亮的眼睛和困惑的表情;他在动脑筋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他不停地想、不停地问,又拒绝别人告诉他答案。当二哥告诉他四个蕃茄的营养价值等于一磅牛肉时,汤姆只是一语不发地看着他,直到二哥觉得很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才将视线转开。

伊娃可不一样了。她不大开口说话,可是别人说什么她都相信。父亲比较宠她,对她也很温柔和蔼,当他握着她的小手时,他就会快乐且骄傲地呵呵笑。二哥在她面前也扮演着一个大哥哥的角色。只有妈妈对她比较严厉一点,因为她是女孩子,“女仔”,妈妈总是这样说。这个字的意义可多了,但是很难下个明确的定义。伊娃认为这个字眼似乎是说身为一个女孩子就得跟她所处的立场一样。这个字的意思也是说,连孔子这个圣人都反对女孩,而且还为女孩子立下了规矩。女孩应该文静、善良、勤劳、沉默寡言,女孩子应该有文雅的举止。而男孩子就可以不被这些规矩所束缚。女孩子在相当的年龄就得学习稳重,而男孩子却用不着。她必须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女性的角色,文静、温柔、察言观色,不管你是否同意,你必须承受传统、母亲和家训的训示。而男性的角色则是活泼、创造,快速的行动。当妈妈说“女仔”这两个字,她的口气就像警告伊娃准备做个好妻子、好媳妇。当妈妈问她事情的时候,她必须回答;当她受责骂时,不得回嘴。说话要温柔,坐要有坐相,两腿要并拢。所以二哥说得天花乱坠时,由于长久的习惯使然,她总是一言不发。二哥觉得她是一个乖巧安静的女孩,可是他从不知道她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她的回答总是简短的“是”与“不是”——其余的就是看、听、想和保持安静。

伊娃把这些教条都带到学校去,而且从来就没有不遵守过。

“那个中国女孩多么安静啊!”安德逊太太说,“我怀疑是不是所有的中国女孩都是这个样子。”

尽管如此,伊娃心中的确有些东西被唤醒了。她在街上,在学校里都可以看到精力充沛、喧噪、吵闹、高声尖叫、大声笑闹,或者是走起路来拖着脚、玩球的小孩,男孩子、女孩子都一样。美国女孩常用最尖的声音叫着,而且她们站着的样子是多么挺、多么骄傲。她们高视阔步地走着,她们走路的速度多么快啊!她们的世界是谈天、说话、跳跃、说悄悄话的美好世界,伊娃只能静静地从旁边溜过去。在公园的游乐场中,她看到许多大女孩在跑、在跳、在爬、在打滚,她也看到许多穿着运动短裤的女孩子,在打排球,她看到她们两手叉腰,双腿叉得开开地站着,她觉得她们看起来又美丽又健康,一副毫无畏惧的样子。还有开车的、游泳的、玩曲棍球的、溜冰的、骑脚踏车的、骑马的女孩子,凡是男孩子做的,她们都可以做。这些景象对伊娃来说,是怪异的、崭新的、陌生的,她多喜欢这一切,彷佛她发现了新的自由,以往使她变成大家闺秀的束缚也好像消失了,只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自己是有希望的。在这个新的、丰富的、她未尝试过的世界中,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所以伊娃是快乐的。她上学从不迟到,如果汤姆太迟了,她就自己先走。汤姆只要一路跑着,有时候在伊娃到达学校之前就赶上她。

汤姆和伊娃的英文进步得很快,小孩通常都能很快地学会另一种语言。汤姆在三年级的时候,教他英文的卡莱特小姐对他的影响很大。卡莱特小姐来自康乃狄克州的利区菲尔,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颤音。她是汤姆的大发现,他以前从来没想到会有像卡莱特小姐那样的美国人。她说话的声音很甜,当她跟汤姆说话时,总是带着甜甜的微笑;她觉得惊讶的时候,总是瞪大了她的一对蓝眼睛;她的头发总是闪着银白的光泽;学生们激怒了她的时候,她的嘴巴就张成o型,眼睛里还闪着泪光;她把学生叫起来拼字的时候,如果学生不记得那些字母,她就会用嘴型暗示学生;她的发音总是温柔、清晰、稍带点颤音,汤姆觉得她好神圣、好庄严;她除了教英文外,还教音乐课,她的纤弱而颤抖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听。卡莱特小姐也只有唱歌的时候,她的头、手、身体才会随着节拍摆动,看起来好像整个人都融入歌声之中——这也是唯一能使她着迷的课程。

汤姆很崇拜她,在他的心目中,英文就等于卡莱特小姐,卡莱特小姐就等于英文。

从他对卡莱特小姐的爱,引起来他对英文发音的爱,连带地使他开始有系统地学习英文,他尤其注意那些和中国发音差别最大的发音。第一个引起他的注意力的英文字是smudge(汗点,弄脏)。

“卡莱特小姐,smudge是什么意思?”汤姆在放学后,问着坐在讲桌前面的卡莱特小姐。

卡莱特小姐很感兴趣地张大了她的蓝眼睛。一个外国的小男孩能问这种问题,值得她给予一些特别的教导。她拿出手帕,擦了一下嘴唇,把口红迹沾到她白皙的手上,然后说:“这就是smudge。smudge的意思就是smear。”

汤姆看着她白皙的手,手上有微暴的蓝色血管和闪亮的汗毛。“看!”她在用手帕把口红迹擦掉说,“i rubitoff(我把它擦掉了)。”

汤姆很小心地听着,但一下没会过意她说些什么。他跟着她重复了一遍。

“you rub it off。”

他以为那是另一个生字,而觉得有些迷惑。

卡莱特小姐把这几个字写出来,缓慢而清楚地念:“rub it off。”

“你刚刚不是这样念的!”汤姆说。

“我刚刚怎么念?”

“你说rub it off。我喜欢那种念法。”

汤姆走开后,嘴里兀自念着:“smudge,smear,rub it off。”最后几个字念起来又快又好玩,他摇着头,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第二天,他又找到卡莱特小姐,把他的笔记拿给她看并且对她说:“我在字典里找到这几个字!我喜欢它们。”

卡莱特小姐看到他的笔记簿上写着:“smudge,smear,smart,smack,smash,smuggle。”另一半则写着汉字的解释,他查的是英汉字典。

“你为什么把这些字挑出来?”

“我喜欢smudge和smear,我查字典的时候看到其它的字,我就把念起来比较好听的字写下来。”

“你最喜欢哪一个字?”

汤姆看了看说:“我最喜欢smack”。

卡莱特小姐和汤姆一样喜欢这些字。她从来没有发现过像汤姆这样的学生,她也从来没有十分了解英语发音的戏剧性。她热心地为汤姆示范,把嘴闭起来然后猛然打开嘴巴弄出声音来,说:“这就是smack。”她又伸手在桌子上拍了一下说:“smack还可以解释为slap(拍打)。”

汤姆好像抓住一串珍珠似的,牢牢记下这个句子,“a smack is a slap……我还有比较喜欢smash这个字。”

“是的!”卡莱特小姐又热心地说,“你smash(打碎)这个教室中所有的东西,这就是smash,我不能为你做示范。”

卡莱特小姐接着想为他解释smuggle(走私)的意思。

“我查过中文字典,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字呢?”

“我喜欢这个字的声音,我们中国字里头没有gle的发音,我喜欢这类发音的字,像giggle,juggle,jumble,scramble。”

“那你一定也很喜欢snuggle(靠近)这个字喽!”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你自己去查。我有个主意,你从sn开头的字里头,找出你喜欢的,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好不好?”

汤姆点点头。第二天他的笔记簿上写着snuggle,sneak,sneer,sneeze,snicker,sniff,snivel,snore,snort,snuff。卡莱特小姐为他示范了snicker(偷偷地笑)和snort(哼着鼻子)这两个字的意思。

这变成了他们两人之间的游戏,汤姆写下一个他喜欢的字,老师就把有相同发音的一些字写出来。汤姆喜欢一些简单而生动的音,像chum,punch,munch,crunch,chump,hump,hunk,pump。尤其是domb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字。

所以,汤姆在字汇方面进步神速,英语就是一种发音生动的语言。汤姆永远不会忘记卡莱特小姐如何示范sway(摇动)和swing(摇摇摆摆)这两个字的意思。她也使其它的学生重新学习他们所学到过的字,例如她写出nch,然后叫学生把他们所记得的,用nch结尾的字写出来。当老师叫他们做这种练习时,汤姆就兴奋极了,这对他来说等于是种游戏。有一天卡莱特小姐走进教室时,发现黑板上写了:“tom tunch,i have a hunch you munch your 

bunch,which is a 

bunch of spaghetunch with spinach。”(汤姆·汤屈,我有一种预感,你大嚼着一束通心面和菠菜,当做你的午餐)。

卡莱特小姐还设计了一种“汤姆式单字表”,用来测验外籍学生的英语能力。表格上有二十四个单音节的字。一个法国女孩认为自己已经可以进一步学习中级英文了,可是她就被这二十四个单音节字考垮了。这二十四个字是:cot,mop,nap,slab,cop,throb,lap,stab,pod,lop,tab,scab,plod,pop,tagscalp,prod,prop,nab,stack,sop,crop,snap,snack。

为了记住生字起见,汤姆也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方法:把发音相同的字放在一起,例如gripe和tripe,或是gripe和grape。当他收集了一些ash结尾的字如clash,crash,smash,slash,lash hash,mash后,发现这些字都和破坏、割碎、弄碎的动作有关。当他遇到相似而容易弄混的字,他就用特别的方法来记,例如warble和wobble,他把warble(鸟鸣)的r画成一只站在树枝新芽旁边的小鸟;而wobble(摇晃)的o字令他想到鹅蛋或鹅背。这样他就可以牢记且不致弄混了。

汤姆学会了如何对美国的国旗示敬,“花旗”就是广东话中的美国国旗,也就是美国的代称。他将国旗与操场联想在一起,还有那些在旗子下玩耍、翻筋斗,充满希望的男孩、女孩们,他们的躯体就像他们的国旗一样柔软、美观、荣耀。

“哗!它真是这世界上最美的旗子了。”汤姆这么认为。但后来受了学校发生一次意外事件的影响,而对美国国旗的喜爱有所改变。

汤姆是个爱用头脑的小男孩,他的指甲都被他在苦思时咬得光秃秃的。在别人眼中,他和其它男孩子不大相同,显得有些怪异。他喜欢游戏、打球,但是他从来对打架毫无兴趣。看到别的孩子打架,翻滚在一团,只觉得毫无意义。“人为什么要互相打斗呢?”这是他最早就想到的一个问题。偶尔来个恶作剧,还蛮好玩的,可是打架或躺在对方的肚子上,不是很无人道吗?甚至于像野兽的行为。打架能证明什么吗?证明赢的人比较壮。就算他比较壮打赢了这场架又怎么样?当你看到电影上歹徒被侦探或警察噼哩啪啦地打着耳光,然后抓着他发昏的头往地上一掼,你会觉得毛骨悚然。没错!歹徒应该被制伏,可是这么一来谁愿意去当警察,或追捕坏人呢?受过教育的人绝不愿意!如果一个歹徒跑到一个著名科学家的实验室,拿着左轮枪恐吓他,这个科学家会采取什么行动呢?如果他是一个好科学家的话,他可能会顺从歹徒且保持缄默。如果他猛然袭击歹徒的脑袋,也不会使他变成更好的科学家。警察是人民雇来打歹徒的,这就是人们付他们薪水的目的。汤姆不懂的是,为什么美国女孩,总是赞美那些较高大、较强壮的男孩。汤姆更不了解为什么电影上的主角,军人都用拳头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被打倒的人有的时候是守卫或看门人,他们执行命令不准他们进去。为什么观众都赞美这个主角?

汤姆班上有一群男孩子,杰克、贾斯、史提芬,还有一些以赫鲁斯屈克为首的帮派“杰飞”,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就是领导者。史提芬是汤姆的好朋友。而“杰飞”则是胡作非为,欺凌弱小的一群。

老师曾禁止学生使用“中国佬”和“黑鬼”这些字眼。

“喂!中国佬,”杰飞帮的一个人叫道,“去帮我买根棒冰来!”那是中午下课的时候。

“不,我要回家了!”汤姆说。

“嘿!怎么回事?不认识我是吗?”

“我当然认识你!”

“那好!我说,帮我去买根棒冰来,快点!”

“我不去,我要回家吃午饭。”

“我很惊奇!”那个杰飞帮的人吼道。

他站起身来,双手插在口袋中走了过来,用一种若无其事而又信心十足的调子说:“‘杰飞’叫你做的事,你是不想做的啰!”

“你不要找他麻烦。”史提芬说。

“我倒想看看谁想和‘杰飞’作对!”他又向前走了一步,伸手甩了汤姆一个耳刮子。“你!中国人!”

汤姆往后退了一步。

“你现在去买棒冰呢?还是跟我打一架?”

“我不去,我也不跟你打架!”

“胆小鬼!”

其它的男孩站在旁边观望着,伊娃出现在教室前,她猜想着汤姆势必会跟他打架。

“说说看!中国女孩是不是都有两张嘴?”他略微弯着腰,准备要打架了。

“你住手!”史提芬说。

“说说看!你有没有跟你妹妹乱来?”

“你根本不必挑他,他又不跟你们惹麻烦。”

“汤姆!怎么回事?”伊娃问。

“你哥哥是个胆小鬼,就是这么回事,他害怕了。”

“你打不打呀?”杰飞帮追问着。

“有什么目的?就算你赢了,只证明你的肌肉比我的有力,这也不能使你变成对的。”

所有的男孩子都迷糊了,大家都在那儿嚷嚷个不停。

“上啊!跟我打!如果你不是一个可鄙的人!”

“让我看看你的手臂!”汤姆慢慢地说。

杰飞提起了他的手臂,可是史提芬一把抓住了它。

汤姆冷静地举起手,摸摸杰飞的双头肌,然后说:“我不跟你打架,你的肌肉比较强壮,这样打起来一点意义也没有。”汤姆打算要走了。

“所以你是胆小鬼。”

“我知道你的肌肉较壮,我不用跟你打我就知道了。可是你也只有这些而已。我说我不跟你打架,也不帮你买棒冰。要吃自己去买!”

汤姆推开围在旁边的男孩,想走出去。杰飞皱着眉头看看自己握着拳头的架势,然后一把抓住汤姆的手臂说:“你不能这样就一走了之,你这中国佬!”

汤姆转过身来。“中国人有什么不好?”

“你是蹩脚货。”

“你呢?”

“我是美国人。”

“那你父亲呢?”

“不准谈我父亲,他是移民到美国来的。”

“我也是,跟你父亲一样!”

杰飞勃然大怒,但是汤姆已经走开了。他拉着伊娃的手走出校园,留给其它的男孩一大堆惊异。

“怎么回事?”伊娃问。

“没什么!他叫我‘中国人’(chinaman)。我不懂这个字有什么不对。它和英国人(englishman)、法国人(frenchman)、荷兰人(dutchman)不是一样吗?我就不懂这个字哪里不对劲。”

一天晚上,二哥回家来看他们,汤姆听到他在谈论着“自己站起来”的话题。

二哥说:“我们中国人的问题是,我们自己不站起来。你站起来跟他们打跟他们斗,他们反而会喜欢你。如果你不愿意打,他们就看轻你。我们该把头抬起来面对这个世界,我就是这样。我看到美国人就站起来,一巴掌拍到他的肩膀上跟他问好。他会有点害怕,一面猜测着你究竟是谁,懂吗?如果你站起来争你的权利,他就会认为你是对的。如果你不站起来,一声不吭的话,他就会以为你理亏。你从来没有打过女人,这没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要像个绅士,骄傲、风趣、无所畏惧。如果他们错了,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这不是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如果你有什么优点,也不用客气尽管说出来。你的妻子、姊妹、妈妈都很好,你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你以他们为荣,知道吗?美国人都是单纯、诚实的人,他们都是很容易相处的。这不是礼貌的问题,你必须了解如何来操纵他们。”

“我从学校里学到了一些东西。”伊娃说,“一年级的时候,一个同学问我得到几分,我告诉她我考得不好。她就对我说:‘我为你觉得难过。’那些美国女孩,如果卷子答得很好,得了高分,她们就会毫无遮掩地告诉你。现在我如果考了高分,我也告诉她们,免得她们为我觉得难过。”

“你在学校里还习惯吧?”二哥问。

“很习惯了。”

“喜不喜欢学校?”

“很喜欢。我起初很害怕,但美国女孩和中国女孩大致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她们很容易为一些事情而兴奋,她们会为一些事情而尖叫大嚷,这是她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她们不说喜欢,而说‘爱’,可是她们对于不喜欢的事情,就说‘恨’。有一天,老师带了一只白老鼠到教室里来,老鼠溜到地上去了。她们就大声尖叫,我并不以为她们真的那么害怕,她们就是这样夸大地表示出来。我们还是有一些好玩的事情。如果你喜欢她们,就跟她们说话;你不喜欢她们的话,就不用理她们。她们很单纯、率直、坦白,也很容易相处。”

“汤姆,你怎么了?一句话也不说?”二哥一下子转向汤姆。

汤姆不了解二哥,他比汤姆大了十来岁。他外套口袋里的雪茄和修雪茄的小刀,他的工作、他的举止,全都令汤姆觉得迷惑。他的背心口袋里放着两个打火机,其中一个是坏了的。汤姆觉得他们好像活在不同的世界中。“没什么。”汤姆简短地回答。

“你为什么不快点长大?”

这个问题,汤姆无法作答,事实上伊娃长得比他快,二哥说那是因为美国牛奶的关系。可是十六岁的汤姆,看起来就像十二三岁的美国男孩一样。

“你应该多喝牛奶,对你有好处。我一天喝三杯牛奶,所以我从来就没有感冒过。我有足够的维生素。还有你应该多到外面去玩,美国小孩从来不做功课,他们整天玩。所以他们一个个长得壮壮的。”

二哥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动物性的精力。他的双颊饱满,鼻翼一伸一张的,他的嘴唇较厚,讲话的时候牙龈会露出来。他的头发又浓又密,由于擦了发油的关系,而显得光可鉴人。衬衫下的胸肌鼓鼓的,看起来很结实。

“听我的劝告,多喝牛奶。”二哥临走时告诉他这句话。汤姆想:“含有丰富的维生素?!”

其实汤姆很羡慕他,他能自以为他彻底地了解美国人,没有一点问题,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而且还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