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马伯乐就陷进恋爱之中了。他们布置了一个很潦草的约会。

约定了夜九点钟,在紫阳湖边上会见,王家的住宅就在紫阳湖上,没有多远。

离九点钟还差十分钟,马伯乐就预先到了湖上的那个石桥上徘徊着。

他想她也快来了。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着。他围绕着湖,看着湖的四周围的人家的灯光。

不一会王小姐就来了。马伯乐在想着:她来的时候,第一句该说些什么呢?或者谈伤兵吧,或者谈前方的战事。但是王小姐来的时候,这些都没有谈,而且什么也没有谈,彼此都非常大方,一走拢来,就并肩向前走去了,好像他们是同学,下课之后,他们在操场散步似的。

他们谁也不说什么。那条环湖路是很僻静的。很少有灯光,偶尔除了对面来了一部汽车,把他们晃得通体明亮,其余的时间他们都在黑暗之中向前走着。好像他们故意选了一条黑暗的路似的。

他们走了七八分钟,才遇到了一个有亮光的街道。但是一分钟就过去了,他们仍旧消失在那黑暗的夜里。因为他们俩都没有声音,所以那脚下的石子好像代替了他们在说话似的,总是嚓嚓地在响着。

半点钟之后,他们走到一条很宽的大道上去。沿着那条道,如果再往前走,连人家的灯光也不多了。只有更远的几十里路之外,那地方有一片灯光。

那或者是城郊的什么村镇吧?

马伯乐如此地想着。

他们又走了一段,在那野地上来了两只狗,向他们叫了一阵。

他们并没有害怕,只是把脚步略略停了一停,似乎那狗是劝告他们;“你们回去吧!”于是他们就转回身来往回走了。

路上仍旧是一句话不说。

他们又走了半点钟的样子,就又回到了那桥上。他们都觉得这路是很短的,不值得一走,一走就走到了头了,很快地又回到原来的地方。于是又找了条新的路,也是灯光很少的。他们又走了半点钟。

在没有灯光的地方,他们比较自由些;一到了有灯光的地方,他们两个就垂了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彼此绝对不用眼光互相注视。彼此都不好意思,好像这世界上不应有这么多灯光。他们很快地回避开了。哪怕旁边有一条肮脏的小路,他们也就很快走上去了。

到了一点钟了,他们来到了王家的门口了。王小姐在门口上停一停、站一站,似乎要说再见的了;但是她没有敲门,她向一边走去了。马伯乐也跟了上去。于是围着房子转了一周,而后又来到了门前。

王小姐又在门口上停一停、站一站,似乎是要进去了;但是她没有那么办,她又走开了。马伯乐又跟上去,又围着房子转了一周。这一次,一到那门口,王小姐走上前去就敲着门环。

马伯乐也就站开了一点,表示着很尊敬的样子,回过身去,就先走了,免得让管家的人看见。

听过了门上的门闩响过之后,马伯乐才像从梦中惊醒了似的。走在这小路上的仍旧是自己独自一个。这小石板路,年久了有的被踩平了,有的被踩出凹坑了,有的已经动动摇摇的了,被雨水不停地冲刷,已经改换了位置,或者自己压在了别人的身上。

黑洞洞的,路灯都熄了。马伯乐摸索着在小路上走着。

他听到了后边有什么人在跑着,并且在叫着他。这实在出其所料,他就把脚步停下,等一等。

不一会,果然是刚刚被送进院子去的王小姐跑来了。她踏着小路上的石板格拉格拉地响着。

她跑到了身边,马伯乐就问她:

“你为什么又来了呢?”

王小姐笑着。完全不是前一刻那沉静的样子。

马伯乐说:

“你不睡觉吗?”

王小姐说:

“我睡不着……”

“为什么睡不着?”

“我不晓得。”

马伯乐伸出手来,打算拥抱她,并且想要吻她的脸颊或者头发。

当时王小姐稍稍一举手,他就以为是要拒绝他的,于是他就没有那么做。

过了一分钟之后,他们又是照着原样走了起来。有的时候并行着走;有的时候马伯乐走在前边,王小姐走在后边;有的时候,碰到了高低不平的路,马伯乐总是企图上前去挽着她,但是也总没有做到,因为他想王小姐大概是不愿意他那么做。

这一夜散步之后,马伯乐一夜没有睡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多钟了。

再过一个钟头鸡就叫了,天色发白了。他睁着眼睛在床上躺着。全家人都睡得非常甜蜜,全院子所有的房间里的人,也都一点声音没有。

只有他一个陷入这不幸之中。

第二天早晨一起来,马伯乐就写了一封信。那信的最后的署名,写了“你的保罗”。这是多么勇敢的行为。

写完了,他本想亲自送去,但一想不大好,还是贴了邮票送信筒吧。

这信王小姐读后大大地感动,因为实在写得太好了(马伯乐当年想要写小说的那种工夫没有用上,而今竟用在了这封信上了的缘故)。

他们很快地又布置了一个约会。在这约会上马伯乐换了很整齐的衣裳,而且戴了手套。他装扮得好像一个新郎似的了。

王小姐无论说什么,马伯乐总是一律驳倒她。

王小姐说:

“一个人结婚不是合理的吗?”

马伯乐说:

“结婚是一种罪恶。”

王小姐说:

“假若是从心所愿的,那就不在此例了。”

马伯乐说:

“不,一律都是罪恶的。”

马伯乐这样热情的态度,使王小姐十分同情,于是把她近来的生活状况都告诉了他。

她的那位快要订婚的朋友,不但没有订婚,而且提出向她求婚的要求来了。

她把这问题公开地提出来,让马伯乐帮着她在理论上分析一下。

马伯乐一听,这简直不是什么问题,而是故意来打击他。

所以他想了一想,没有立刻就回答。他实在并不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马伯乐站起来,提议要离开这吃茶店,回家去。

说实在的,他口袋里还有一封写好的信,还没有拿出来呢。现在也用不着拿出来了。

他想既然是这样的一个女子,人人都可以向她求婚,那还有什么高贵?去她的吧!

王小姐恳求他,再坐一会不可以吗?他只说了一声“不了”,站起来就走。

他想:她原来已经有人了。

王小姐回到家里,喝了父亲的许多白兰地酒。醉了,醉得很厉害,第二天一天不能够吃什么,只是哭。

母亲从来没有谈过她的亲事,自从她长了这么大一字没有提过。

母亲现在问她了:

“你若是心目中有谁,你只管告诉娘,只要是家财身份不太差,是没有不随你的意的。”

母亲看她百般不说,就用好言好语来劝着:

“你长了这么大,娘没有不随着你的,你有什么心事,你只管讲。”

母亲越说,女儿就越哭得厉害。到后来母亲什么法子也没有,只说:

“别哭了,好孩子别哭了,哭坏了。”

到了第二天,才算勉强地起来了,坐在客厅沙发上陪着父亲谈了一会话。

正这时候马伯乐来了,在院子里边和花匠谈着话。

王小姐一听是马伯乐,就跑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马伯乐是非常懊悔的,在他第一步踏进客厅的时候,他的脸都红了。他怕她就在客厅里,若是她在的话,他真要跑到她膝前去跪下,请她饶恕了他吧。

恰好她没有在,马伯乐才万幸地坐在沙发上。

今天,他不是自己内心的不平静,还是怎么的,就处处觉得与平常有些不同,他想,或者他们的事情家里晓得了吧?似乎那花匠也说东说西地故意在试探他。

老太太今天也好像对他疏远了一些,谈起话来都是很简单的,似乎在招待客人似的。女工进来倒了一杯茶来,他也觉得那女工用了特别的眼光在看着他。小丫环刚才在过道上看见他,就缩头缩脑地回去了,好像是看见了生人似的,并不像平常那样,笑嘻嘻的,就像见着他们家里的一员似的。

王老先生,今天并没有和他长谈,只说了三言两语,就拿了一张报纸到外房里去看报了。

每天来,一进这客厅就热热闹闹的,王老先生、老太太、大小姐,都在一起坐着;而今天,都变了,难道说变得这么快吗?

大小姐似乎不在家里的样子,难道她出去了吗?她到哪里去了?这可真想不到了。若是知道的话,可以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她真的不在家里吗?为什么她不来?若是她真的没有在家,那倒还好;若是在家故意不出来,这可就不好办了。

他想要问一问小丫环,这可怎么问,真有点不好意思。假若那小丫环早已在怀着敌意的话,一问更糟了。

若是在平常,他随便就问了,但是在此刻他就有点不敢问,怕是一问这事情就要揭发了似的,或者老太太就要从这客厅里把他给赶出去。他甚至想到在王家他是犯了罪的。

为什么到人家家里来,装着拜访所有的人的样子,而实际上就是单单为着人家的小姐呢!

马伯乐,他已经看出来了,王老太太的那闪着光的眼睛里边,绝对地已经完全晓得了他的秘密。

好像他犯了一件案子,虽然这案子还隐藏着没有爆发,但是非要爆发的,而且不久就要爆发,已经是不用思索的了,非是那么回子事不可,是不可救药的了。

他本想站起来就走的,但是他已经被他自己就先给吓瘫了,吓得不能动了。他的头上一阵一阵冒汗,他的身上一阵一阵像火烧的一样热。

再过一会,假若身上的血流再加一点热力,怕是他就要融化掉了。

一个人是不是会像一个雪人似的那样融化掉?他自己一阵一阵竟好像坐在云彩上了似的,已经被飘得昏昏沉沉的了。

王老先生在卧房里一咳嗽,把他吓了一抖。小猫在他的皮鞋上撞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竟以为那是一条蛇,那感觉是恶劣的。

王老太太问:

“马太太为什么好些日子不见了呢?”

马伯乐想,她问到她干什么?是不是从她那里走漏了什么消息?难道说,这事情太太也晓得了吗?真是天呵,岂有此理!

他又想,那不会的吧,有什么呢!只写过一次信,见过两次面,谈了一谈。何况太太不能晓得,就是晓得了,也没有什么越轨。但是那夜在小板路上,他差一点没有吻了她。现在想起来,才知道那真是万幸的。假若真吻着她了,到现在不成了证据吗?但是又一想:

“这不是很可笑吗?就是吻了,有谁会看见呢?”

他自己问着他自己,在那么黑的巷子里,就是吻着她了,谁还能够看见呢?没有证据的事情为什么要承认呢?

马伯乐想到这里就正大光明了起来,畏畏缩缩是万事失败之母,用不着懦怯。在这世界上人人都是强盗,何必自己一定要负责到底,迈开大步踏了过去吧。

“小韩……”

他向小丫环招呼着,下边紧接着就要问大小姐。

但是只叫了个小韩,往下的几个字就说不出来了。

明明知道说出来不要紧,但是就是说不出来了,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等一分钟过后,一切机会都失去了。刚刚小韩站在他旁边的时候,问他要做什么,他说要把今天的报纸拿来看一看。

现在他手里就拿着那报纸,拿着这“劳什子”做什么呢?他非常怨恨那报纸,都是它误了事。若不是它,现在不已经明白了嘛,大小姐到底是在不在家。

接着他又做了第二个企图,想要说请老太太看电影去,并请大小姐。这是很自然的,就这么说吧。

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发现了这么说不大好。于是又换了个方法,又觉得不大好。实在都不大好。怎么好的方法就全没有呢!这可真奇怪。

到了后来,脑子已经不能想了,想什么,什么不对,都完完全全做不到。

于是什么人工的方法也不追求了,他就听天由命了起来。

他希望大小姐从她的房子自动地走出来,让他毫不费力地就能看到她。所以他从那门帘的缝中巧妙地注意着门帘以外的动静。那过道上有一个玻璃杯响,他以为是她出来了。小丫环登登地从过道跑过去,他以为一定是大小姐在招呼她,或者是招呼她打一盆洗脸水,她洗了脸,大概就要出来了。

过了半天工夫,没有出来,分明他是陷到失望里去了;但是他不让他自己失望,他设法救了他自己,他想一定是她在穿衣裳。又过了好些工夫,还是没有动静。本来他的猜测都是丝毫没有凭据的,本不可靠的,但是他不那么想。他想她或者是在梳头发,就像隔着窗子、门他就看到了的那样。

这一梳头发,可始终没有梳完,大小姐也始终没有出来。

“不出来就不出来吧,”马伯乐在心里说着,“人是无情的呀。”

他含着眼泪走出了王家。他走在巷子里,他的眼睛上像是罩着一块不十分干净的玻璃似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他的脚步因此也散了,伸出去的脚没有力量,似乎在那石板路上飘着,而踏不住那石板路了。

马伯乐被过重的悲哀冲击得好像一团汽沫似的那么轻浮。他勉强地挣扎着才算走到了家里,差一点没有被冲到阴沟里去。向前走,终于也就走到家里来了。这小巷子上边是天,下边是石板,而两边又都是墙壁,周密得像一个筒子似的,就是存心打算溜到一边去也是不可能的。

马伯乐从此失恋了,而是真正的失恋。他作了不少诗,而且都是新诗。

王小姐不见他,那是实实在在的了。他写了两回信去,也都一点用处没有,于是他感到王小姐毕竟是出身高贵。高贵的女子对于恋爱是纯洁的,是不可玷污的,所以王家的公主一怒就不可收拾了,那是必然的。

一方面虽然马伯乐是被舍弃了,但是一想到若是被公主舍弃了,别说舍弃一次,就是舍弃十次也是值得的,因为她是公主呵。因为公主是世界上很少有的。

所以马伯乐五六天没有出屋,就坐在屋里向着那窗外的枇杷树作了很多诗。

篇篇都是珍贵的杰作,篇篇都好得不得了。

马伯乐新作的诗都保存着。诗实在是作得很好,但是没有人鉴赏。他拿给朋友们看的时候,朋友们看了之后,是不知所云的,因为马伯乐恋爱这件事情人家都不晓得。这使马伯乐很生气,他说中国人不能够鉴赏艺术。外国的诗人常常把自己的诗当着朋友去读的,而在中国什么都谈不到的,真他妈的中国人!

于是还是自己念上一遍吧:

多么值得怀念呵!

当她抚摸着我的胸口的时候。

好是好,就是有点大不贴题,这一点马伯乐自己也晓得。本来那王小姐的手连触也没触到的,怎么会抚摸到胸口上去了!不过作诗都是这么作,若是不这样,那还叫什么诗呢?

于是马伯乐又念第二篇:

我的胸中永远存留着她的影子,

因为她的头发是那么温香,

好像五月的玫瑰,

好像八月的桂花。

我吻了她的卷发不知多少次,

这使我一生也不能忘记。

马伯乐念完了,他自己也茫然了,他究竟去吻过谁的头发呢?他自己也不晓得,不过觉得究竟是吻过的样子,不然怎么能够这样的感动呢。

第三篇尤其好:

我为你,

我舍弃了我的生命,

我为你,

我舍弃了我的一切。

这诗一看上去就好像要自杀似的,令人很害怕:好就好在这自杀上,因为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维特不是自杀了吗?这正好就和维特完全一样。

不但如此,马伯乐真的半夜半夜地坐着,他想这有什么办法呢!失恋就是失恋了。

“既失了的就不能再得。”

“既去了的就不能够再来。”

“人生本是如此的。”

“大风之中飘落叶,小雨之中泥上松。”

“冬天来了,天气就冷了。”

“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

“十二个月是一年,一年有四季。一切都是命定的,又有什么办法呢!”

马伯乐到王家去了几次,连王小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因此他越被拒绝的厉害,他就越觉得王小姐高贵。不但王小姐一个人是有高贵的情操的,就连王小姐的父母,他也觉得比从前有价值了;若是没有高贵的父母,怎么能产生高贵的女儿呢?不但王家的人,就连那麻子脸花匠兼看门倌,他也觉得比从前似乎文明了许多。每当他出来进去时,那花匠都是点头称是,好像外国人家里的洋BOY一样。

马伯乐再在王家里出入,就有些不自然了,就连王家的花园,他也通体地感到比从前不知庄严了多少倍。

王家忽然全都高贵起来了。但这么快,究竟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瞎子。不是瞎子是什么?眼前摆着一块钻石,竟当玻璃看了。

马伯乐虽被拒绝了,但走出王家大门的时候,总是用含着眼泪的眼睛,回过头去恋恋不舍地望一望建筑得那么干净整齐的小院。

因此他往往带着一种又甜蜜、又悲哀的感觉回到家去。

后来他也不存心一定要见王小姐了,他觉得一见到,反而把这种关系破坏了呢。倒不如常常能围着这王家的花园转一圈,倒能培养出高贵的情绪来。

但是王小姐不久就订婚了,而且要出嫁了。

在出嫁的前两天,来了一张请帖,是用王小姐父母的名义而发出来的。

马伯乐想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出嫁的。出嫁也不要紧,但是不能这么快,哪有这么快的道理。

又加上那请帖上那生疏的男人的名字,非常庸俗,叫作什么“李长春”。

什么长春不长春的,马伯乐随手就把那请帖撕掉了,详细的结婚日子还没有看清。太太打算要去参加王小姐的婚礼,就把那些碎片拾了起来,企图拼凑起来再看一遍,不料刚拾起来,又被马伯乐给打散了。

马伯乐说:“若是高贵的出身还能叫这名字——长春,我看可别短命。”

从此马伯乐不再作诗,又开始吃起“未必居”的包子来了。

“久违了,包子。”当他拿起一个包子来,他含着眼泪向自己说。同时想:为什么有了王小姐就忘记了包子?

一边想着,一边就把包子吃下去了,包子在他嘴里被咬着,越来越小,而相反马伯乐的眼睛越来越大,因为那眼睛充满了眼泪,像两股小泉水似的。假若他的眼睛稍稍一缩小,眼泪立刻就要流出来的。男子大丈夫能够随便就流泪吗?只好设法把眼睛尽量睁大。

一连串吃了八个包子之后,才觉得对于这包子总不算是无情,总算是对得起它。于是放下不吃了,到床上去睡一觉。马伯乐这一觉睡得格外清爽,醒来之后,一心要打日本去。因为大街上正走着军队,唱着抗战歌曲,唱得实在好听。

马伯乐跑到街口去一看,说:“这么热闹,哪能不打日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