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脉第十

雷公问于黄帝曰。禁服之言。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制其度量。内次五脏。外别六腑。愿尽闻其道。黄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筋为刚。肉为墙。

皮肤坚而毛发长。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雷公曰。愿卒闻经脉之始生。黄帝曰。经脉者。

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

此篇论脏腑十二经脉之生始出入。营血营行脉中。六气合于脉外。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循度环转之无端也。人始生先成精者。本于先天水火之精气而先生两肾。脑为精髓之海。肾精上注于脑而脑髓生。骨为干者。骨生于水脏。如木之干也。营者。犹营舍之所以藏血气也。筋为刚者。言筋之强劲也。肉为墙者。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皮肤坚而毛发长。

血气之充盛也。此言皮肤脉肉筋骨。乃五脏之外合。本于先天之精气也。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言荣卫气血。生于后天水谷之精也。愚按、血气之生始出入。阴阳之离合盛衰。非神灵睿圣。焉能洞鉴隔垣。灵素二经。叙君臣咨访。盖欲证明斯道。永垂金石。然隐微之中。惟帝所洞察。故复指示于臣僚云。西铭曰。营气篇论营血之生始循行。亦出于帝论。

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下循 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

咳上气喘。渴烦心。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盛有余。则肩背痛。风寒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

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则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曰肺曰脉者。乃有形之脏腑经脉。曰太阴者。无形之六气也。血脉内生于脏腑。外合于六气。

以脉气分而论之。病在六气者。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脉也。病在脏腑者。病在内而外见于脏腑所主之尺寸也。合而论之。脏腑经脉。内合五行。外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概脏腑经脉阴阳之气而言也。此篇论荣血荣行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环转无端。终而复始。六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

脏腑相连。阴阳相贯。先为是动。后及所生。是动者。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动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经。故曰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谓阴阳之气偏盛。浅刺绝皮。益深绝皮。以泻阴阳之盛。致谷气以补阴阳之虚。此取皮腠之气分。而不及于经也。如阴阳之气。不盛不虚。而经脉不和者。则当取之于经也。所生者。谓十二经脉。乃脏腑之所生。脏腑之病。

外见于经证也。夫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

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膈者。胸内之膈肉。前连鸠尾。后连脊之十一椎。胸旁肋下谓之腋。膊内肱处谓之 。

尽处为肘。肘以下为臂廉侧也。寸口。两寸尺之动脉处。鱼际。掌中大指下高起之白肉。有如鱼腹。

因以为名。荣气之道。内谷为实。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故肺脉起于中焦之胃脘。下络大肠。还循胃口。而复上膈属肺。横出腋下之中府云门。下循 内。历天府侠白。行于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

抵尺泽。循臂骨之下廉。历孔最列缺。入寸口之经渠太渊。以上鱼。出大指端之少商。其旁而支行者。从列缺分行于腕后。循合谷上行于食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大肠经之商阳。是动则病肺胀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瞀、目垂貌。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气厥逆之所致。盖三阴三阳之气。各循于手足之经。气逆于外。而病见于内也。所生者。肺脏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夫五行之气。五脏所主。而六腑为之合。故在脏。则曰主肺主脾主心主肾主肝。在腑。则曰主津主液主气主血主骨主筋。此皆脏腑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也。是主肺所生之病。故咳嗽上气。渴而烦心。肺主气而为水之生原。肺乃心之盖也。胸满。 臂痛。掌中热。皆经脉所循之部而为病也。气之盛虚者。谓太阴之气也。肺俞在肩背。因气而痛于俞。所谓气伤痛也。溺色变者。气虚而不化也。夫三阴三阳之气。本于阳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之五里。而散行于肤表。肺主气而外主皮毛。是以手太阴与手足阳明。论气之盛虚。其余诸经略而不论也。夫三阴三阳之气。

有因于本气之盛虚。有因于外感风寒。以致气之盛者。故提于十二经之首曰。风寒汗出中风。盖以申明三阴三阳之气在表。而合于天之六气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出其针以泻其热。寒则留之以俟针下热也。艾名冰台。举冰向日。能于冰中取火。故气陷下者灸之。

谓能起生阳之气于阴中也。如阴阳之气。无有盛虚。而所生之经脉不调者。则当取之于经矣。经者。

肺手太阴之脉也。所谓气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尚御公曰。脏腑之气。候见于手太阴之寸关尺。人迎气口。左右之寸口也。候法不同。各有分别。故首提曰肺手太阴之脉。复曰气有盛虚。曰人迎气口。书不尽言。义已 括。读者当怿思之。金西铭曰。终始篇云。

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言人迎气口。转应于尺寸。是尺寸与人迎气口。各有分别。

张玉师曰。人迎气口。以左右分阴阳。脏腑之脉。以尺寸分阴阳。

卷二 经脉第十

附肺经诸穴歌

(照马氏补辑)

手太阴。十一穴。中府云门天府列。侠白下尺泽。孔最见列缺。经渠太渊下鱼际。抵指少商如韭叶。(古离爪甲如韭今如米许)

卷二 经脉第十

附肺经诸穴歌

太阴肺兮出中府。云门之下一寸许。云门璇玑旁六寸。巨骨之下二骨数。天府腋下三寸求。侠白肘上五寸主。尺泽肘中约横文。孔最腕上七寸取。列缺腕侧一寸半。经渠寸口陷中主。太渊掌后横纹头。鱼际节后散脉举。少商大指端内侧。相去爪甲韭叶许。(云门巨骨下、挟气户旁二寸陷中、去中行任脉六寸、气户巨骨下、俞府两旁各二寸陷中、去中行任脉四寸、去膺窗四寸八分。俞府巨骨下、璇玑旁二寸陷中、璇玑天突下一寸、天突结喉下四寸宛宛中、右挨穴之法自天突起至璇玑、自璇玑至云门、其法甚简后仿此)

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两骨之间。上入两筋之间。循臂上廉。

入肘外廉。上 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缺盆络肺。下膈属大肠。

其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是动则病齿痛颈肿。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肩前 痛。大指次指痛不用。气有余。则当脉所过者热肿。虚则寒栗不复。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牛口反鼽音求)

大指次指者。手大指之次指。名食指也。合谷。本经穴名。俗名虎口。肩端两骨间为 骨。肩HT上处为天柱骨。缺盆在结喉两旁之高骨。形圆而踝。如缺盆然。大肠手阳明之脉。受手太阴之交。起于次指之商阳井穴。循二间三间之上廉。出两骨间之合谷穴。上入两筋间之阳溪。循臂上廉之偏历温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上循 外之前廉。历肘 五里。以上肩之肩 穴。

出骨之前廉。循巨骨上行。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缺盆络肺。下膈属于大肠。其支行者。从缺盆上颈。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入下齿缝中。还出挟口。交人中之内。左脉往右。右脉往左。上挟鼻孔。循禾 迎香而终以交于足阳明胃经也。是动则病齿痛颈肿。盖气伤痛。形伤肿。因气以及形也。

大肠传导水谷。变化精微。故主所生津液病。则津液竭而火热盛。故为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诸证。

肩及大指之次指。皆大肠经脉所循之部分。如腑气有余。则当脉所过之处热肿。腑气虚。则寒栗不复。手阳明之主气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盖申明盛虚者。

乃三阴三阳之气。如气不盛虚。则当取之于经。

卷二 经脉第十

附大肠经诸穴歌

手阳明。廿穴名。循商阳二间三间而行。历合谷阳溪之俞。过偏历温溜之滨。下廉上廉三里而近。曲池肘 。五里之程。臂 肩 。上于巨骨。天鼎纡乎扶突。禾 唇连。迎香鼻迫。

卷二 经脉第十

附大肠经诸穴歌

商阳食指内侧边。二间来寻本节前。三间节后陷中取。合谷虎口歧骨间。阳溪上侧腕中是。偏历腕后三寸安。温溜腕后去五寸。池前五寸下廉看。池前三寸上廉中。池前二寸三里逢。曲池屈骨纹头尽。肘 大骨外廉近。大筋中央寻五里。肘上三寸行向里。臂 肘上七寸量。肩 肩端举臂取。巨骨肩尖端上行。天鼎喉旁四寸真。扶突天突旁五寸。禾 水沟旁五分。迎香禾 上一寸。大肠经穴是分明。(左右共四十穴)

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 中。旁约太阳之脉。下循鼻外。上入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起于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抵伏兔。下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

入中趾内间。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别。下入中趾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间出其端。是动则病洒洒振寒。善呻。数欠。颜黑。病至则恶人与火。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心欲动。独闭户塞牖而处。

甚则欲上高而歌。弃衣而走。贲响腹胀。是为 厥。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疟。温淫。汗出。鼽衄。

口唇胗。颈肿喉痹。大腹水肿。膝膑肿痛。循膺乳气街股伏兔 外廉足跗上皆痛。中趾不用。气盛则身以前皆热。其有余于胃。则消谷善饥。溺色黄。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则胀满。

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音遏。髀音被。膑音宾。跗音抚。贲音奔。 音。 音呱。胗音诊)

鼻之两旁为 。腮下为颔。颔中为颐。腮上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股内为髀。髀前膝上起肉处为伏兔。伏兔后为髀关。挟膝筋中为膑。胫骨为 。足面为跗。足阳明受手阳明之交。起于鼻之两旁迎香穴。上行而左右相交于 中。过睛明之分。下循鼻外。历承泣四白巨醪。上入齿中。还出挟口。两吻地仓。环绕唇下。左右相交于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历下关。过客主人。循发际。行悬厘颔厌之分。经头维。会于额颅之神庭。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历水突气舍。入缺盆。行足少阴俞府之外。下膈当下脘中脘之分。属胃络脾。其直行者。从缺盆而下。下乳内廉。循气户库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下挟脐。历天枢外陵。大巨水道归来诸穴。而入气街中。其支者。自属胃处。起胃下口循腹里。过足少阴肓俞之外。本经之里。下至气街中。与前之入气街者合。既相合于气街中。乃下髀关。抵伏兔。历阴市梁丘。下入膝膑中。经犊鼻。下循足面曰跗之冲阳。陷谷。入中趾外间之内庭。至厉兑穴而终也。其络脉之支别者。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下。历上廉条口。下廉丰隆。解溪冲阳陷谷。以至内庭厉兑而合也。又其支者。别跗上冲阳穴。别行。入大趾间。出足厥阴行间穴之外。循大趾下出其端。以交于足太阴也。阳明之气是动。则病洒洒振寒。盖阳明者午也。阳盛而阴气加之。故洒洒振寒也。善呻者。阳气郁而欲伸出之。数欠者。阳欲引而上也。颜黑者。阴气加于上。此病在阳明之气也。病至者。病气而至于经脉也。阳明之脉病。则恶闻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胃络上通于心。故心欲动也。阴阳相搏。故欲独闭户牖而居。阳盛则四肢实。实则登高而歌。热盛于身。故弃衣而走也。阳明之脉。下膈属胃络脾。故贲响腹胀。此阳明之气。厥逆于经。而为此诸证。故曰是为厥。盖阳明之经脉。循胫 而下也。夫有病气而不及于经者。有病在气而见经证者。有经气之兼病者。有病气而转入于经者。故曰可分而可合也。本经曰。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平脉篇曰。水入于经。而血乃成。胃为水谷之海。主生此荣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为狂。为温疟。汗出者。胃气热而蒸发水液之汗也。鼽衄者。经气热也。口 唇胗。颈肿喉痹。腹肿膝痛。膺股 跗皆痛者。阳明经脉之为病也。如阳明气盛于外。则身以前皆热。盛于内。则有余于胃而消谷善饥。

溺色黄。如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则胀满。经云三阳为经。二阳为维。一阳为游部。盖阳明经气维于身之前。太阳经气经于身之后。少阳之气为游行出入之枢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夫气生于阳明。而主于手太阴。

故在手太阴手足阳明。论气之有余不足。在诸经只论是动所生。尚御公曰。手太阴是动。则病肺胀膨膨。足阳明是动。则恶人与火。及贲响腹胀。是病气而及于经脉脏腑也。肺胃大肠所生之病。而为气之盛虚。是病脏腑经脉。而及于阴阳之气也。盖三阴三阳之气。本于脏腑之五行所生。而外合于六经。

卷二 经脉第十

胃经诸穴歌

足阳明。四十五。是承泣四白而数。巨 有地仓之积。大迎乘颊车之伙。下关头维及人迎。

水突气舍与缺盆。气户兮库房屋翳。膺窗兮乳中乳根。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天枢外陵。大巨从水道归来。气冲入髀关之境。伏兔至阴市梁丘。犊鼻自三里而行。上巨虚兮条口。下巨虚兮丰隆。解溪冲阳入陷谷。下内庭厉兑而终。

卷二 经脉第十

胃经诸穴歌

胃之经兮足阳明。承泣目下七分寻。四白目下方一寸。巨 鼻孔旁八分。地仓夹吻四分迎。大迎颔下寸三分。颊车耳下八分穴。下关耳前动脉行。头维神庭旁四五。(神庭督脉穴。在中行发际上五分。头维去神庭四寸五分)人迎喉旁寸五真。水突筋前迎下在。气舍突下穴相乘。(气舍在水突下)缺盆舍下横骨内。各去中行寸半明。气户璇玑旁四寸。至乳六寸又四分。库房屋翳膺窗近。

乳中正在ru头心。次有乳根出乳下。各一寸六不相侵。(自气户至乳根六穴、上下相去各一寸六分、去中行任脉各四寸)却去中行须四寸。以前穴道与君陈。不容巨阙旁三寸。(巨阙任脉穴在脐上六寸五分)却近幽门寸五新。(幽门肾经穴巨阙旁一寸五分、在胃经任脉二脉之中)其下承满与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上下一寸无多少。共去中行三寸寻。天枢脐旁二寸间。枢下一寸外陵安。枢下二寸大巨穴。枢下四寸水道全。枢下六寸归来好。共去中行二寸边。

气冲鼠鼷上一寸。(鼠鼷横骨尽处)又去中行四寸专。髀关膝上有尺二。伏兔膝上六寸是。阴市膝下方三寸。梁丘膝上二寸记。膝膑陷中犊鼻存。膝下三寸三里至。膝下六寸上廉穴。膝下七寸条口位。膝下八寸下廉看。膝下九寸丰隆系。却是踝上八寸量。比那下廉外边缀。解溪去庭六寸半。(庭内庭也)冲阳庭后五寸换。

陷谷庭后二寸间。内庭次趾外间现。(足大趾次趾外间陷中)厉兑大趾次趾端。去爪如韭胃井判。

(左右各四十五穴共九十穴)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趾之端。循趾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 后。循胫骨后。交出厥阴之前。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是动则病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烦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闭。黄胆。不能卧。强立。股膝内肿厥。足大趾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踝叶瓦去声)

核骨一作 骨(俗云孤拐骨)足跟后两旁起骨为踝骨。腓腹为 。髀内为股。脐上为腹。咽以咽物。居喉之前。至胃长一尺六寸。为胃之系。舌本。舌根也。足太阴脾脉。起于大趾端之隐白穴。受足阳明之交。循大趾内侧白肉际大都穴。过核骨后。历太白公孙商丘。上内踝前廉之三阴交。又上 内循 骨后之漏谷。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阴之前。至地机阴陵泉。上循膝股前廉之血海箕门。迤逦入腹。经冲门府舍中极关元。复循腹结大横。会下脘。历腹哀。过日月期门之分。

循本经之里。下至中脘之际。以属脾络胃。又由腹哀上膈。循食窦天溪胸乡周荣。曲折向下。至大包。又自大包外曲折向上。会中府上行人迎之里。挟喉连舌本。散舌下而终。其支行者。由腹哀别行。再从胃部中脘穴之外。上膈注于膻中之里。心之分。以交于手少阴心经也。是动则病气而及于经。从经而及于脏腑。故为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病。腹胀诸证。善噫者。脾气上走心为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厥逆从上下散也。身体皆重。太阴之气逆也。是主脾所生之经脉病者。舌本痛。盖病太阴之气。则为舌本强。食则呕。气逆之为病也。在脾脏所生之经脉病者。

则为舌本痛。食不下。经脉之为病也。气主 之。病在气。故身体皆重。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病在血脉。故体不能动摇。此太阴之是动。脾脏之所生。外内出入。而见证之少有别也。

脾脉注心中。故烦心。心下急痛。脾家实。则为瘕泄水闭黄胆。此脏病之在内也。不能卧。强立。

膝股内肿。足大趾不用。经病之在外也。此太阴经脉脾脏之病。外内出入之见证也。明乎脏腑阴阳经气出入之理。本经大义。思过半矣。

卷二 经脉第十

脾经诸穴歌

足太阴。脾中州。二十一穴隐白游。赴大都兮瞻太白。访公孙兮至商丘。越三阴之交。而漏谷地机可接。步阴陵之泉。而血海箕门是求。入冲门兮府舍轩豁。解腹结兮大横优游。腹哀食窦兮。

接天溪而同派。胸乡周荣兮。缀大包而如钩。

卷二 经脉第十

脾经诸穴歌

大趾内侧起隐白。节后陷中求大都。太白内侧核骨下。节后一寸公孙呼。商丘内踝陷中遭。踝上三寸三阴交。踝上六寸漏谷是。踝上五寸地机朝。膝下内侧阴陵泉。血海膝膑上内廉。箕门穴在鱼腹取。动脉应手越筋间。冲门期下尺五分。(期门肝经穴、巨阙旁四寸五分、巨阙任脉穴、脐上六寸五分、)府舍期下九寸判。腹结期下六寸八。大横期下五寸半。腹哀期下方二寸。期门肝经穴道现。巨阙之旁四寸五。却连脾穴休胡乱。自此以上食窦穴。天溪胸乡周荣贯。相去寸六无多寡。又上寸六中府换。(肺经穴)大包腋下有六寸。渊液腋下三寸半。

(左右共四十二穴)

心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上挟咽。系目系。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下出腋下。循 内后廉。行手太阴心主之后。下肘内。循臂内后廉。抵掌后锐骨之端。入掌内后廉。循小指之内出其端。是动则病咽干心痛。渴而欲饮。是为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胁痛。 臂内后廉痛。厥。掌中热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甚者。寸口大再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

心系有二。一则上与肺相通。而入肺大叶间。一则由肺叶而下。曲折向后并脊里。细络相连。

贯脊髓。与肾相通。正当七节之间。盖五脏系皆通于心。而心通五脏系也。手少阴经起于心。循任脉之外。属心系下膈。当脐上二寸之分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出任脉之外。上行而挟咽系目也。其直者。复从心系直上至肺脏之分。出循腋下抵极泉。(穴在臂内腋下筋间动脉入胸)自极泉下循 内后廉。行手太阴心主两筋之后。历青灵穴。下肘内廉。抵少海。手腕下踝为兑骨。自少海而下循臂内后廉。历灵道通里。至掌后锐骨之端。经阴 神门。入掌内廉。至少府。循小指端之少冲而终。以交于手太阳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故是动则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饮。少阴之气盛也。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心系上系于目。心火盛故黄也。 臂掌中。心脉所循之部分。盖心所生之病。而外及于经脉也。

卷二 经脉第十

心经诸穴歌

手少阴。九穴成。极泉青灵少海行。自灵道通里而达。过阴 神门而迎。抵于少府。少冲可寻。

卷二 经脉第十

心经诸穴歌

少阴心起极泉中。腋下筋间脉入胸。(臂内腋下筋间动脉入胸)青灵肘上三寸取。少海肘后五分容。(肘内廉节后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屈节向头得)灵道掌后一寸半。通里腕后一寸同。阴 腕后方半寸。神门掌后兑骨隆。少府节后劳宫直。小指内侧取少冲。(凡九穴左右共十八穴)

小肠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上腕出踝内。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内侧两筋之间。上循 外后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络心。循咽下膈。抵胃属小肠。其支者。

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 。却入耳中。其支者。别颊上 。抵鼻至目内 。斜络于颧。是动则病咽痛颔肿。不可以顾。肩似拔。 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聋目黄。颊肿。颈颔肩 肘臂外后廉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于寸口。虚者反小于寸口也。(胛音甲 音掘折叶舌)

臂骨尽处为腕。腕下兑骨为踝。脊两旁为膂。膂上两角为肩解。肩解下成片骨为肩胛。目外为锐 。目下为 。目内角为内 。手太阳经起于小指少泽穴。受手少阴心经之交也。由是循外侧之前谷后溪。上腕出踝中。历腕骨阳谷养老穴。直上循臂骨下廉支正。出肘内侧两筋之间。历小海穴。上循 外廉。行手阳明少阳之外。上肩循肩贞 俞天宗秉风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诸穴。乃上会大椎。左右相交于两肩之上。自交肩上入缺盆。循肩向腋下行。当膻中之分。络心。循胃系下膈。过上腕。抵胃下行任脉之外。当脐上二寸之分属小肠。其支行者。从缺盆循颈之天窗天容。上颊抵颧 。上至目锐 。过瞳子。却入耳中。循听宫而终。其支别者。别循颊上 抵鼻。至目内 睛明穴。以斜络于颧。而交于足太阳也。是动则病嗌痛颔肿。乃病气而及于有形。故复曰似拔似折。皆形容气逆之所致也。小肠为受盛之官。化水谷之精微。故主液。小肠所生病者。为耳聋目黄颊肿。颈项肘臂痛。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尚御公曰。脏腑雌雄相合。并受五行之化。故在脏主藏。以合五行。在腑则以六腑所生之血气津液筋骨而为病。盖病则所主之气不足。而病生于外矣。

卷二 经脉第十

小肠诸穴歌

小肠穴。十九中。路从少泽。步前谷后溪之隆。道遵腕骨。观阳谷养老之崇。得支正于小海。

逐肩贞以相从。值 俞兮遇天宗。乘秉风兮曲垣中。肩外俞兮肩中俞。启天窗兮见天容。匪由颧 。

曷造听宫。

卷二 经脉第十

小肠诸穴歌

小指端外为少泽。前谷外侧节前觅。节后捏拳取后溪。腕骨腕前骨陷侧。兑骨下陷阳谷讨。腕上一寸名养老。支正腕后量五寸。小海肘端五分好。肩贞胛下两骨解。(曲胛下两骨解间肩 后陷中)

俞大骨下陷保。(大骨下胛上廉举臂取之)天宗秉风后骨中。秉风 外举有空。(天 外肩上小后举臂有空)曲垣肩中曲胛陷。外俞胛后一寸从。(即外肩俞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中)肩中二寸大杼旁。天窗扶突后陷详。(颈大筋间前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中)天容耳下曲颊后。颧 面锐端量。听宫耳端大如菽。(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

此为小肠手太阳。(左右共三十八穴)

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其支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者。从巅直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者。从腰中下挟脊贯臀。入 中。

其支者。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胛。挟脊内过髀枢。循髀外。从后廉下合 中。以下贯 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趾外侧。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锐。项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

如结。 如裂。是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疟狂痫疾。头囟项痛。目黄泪出。鼽衄。项背腰尻 脚皆痛。小趾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再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臀音屯 音国 同)

目大角为内 。发际前为额。头顶上为巅。脑后为项。肩后之下为肩膊。椎骨为脊。尻上横骨为腰。挟脊为膂。挟腰 骨两旁为机。机后为臀。臀、尻也。腓肠上膝后曲处为 。膂内为胛。

即挟脊肉也。股外为髀。捷骨之下为髀枢。腓肠为 。足太阳膀胱之脉。起于目内 睛明穴。受手太阳之交也。上额循攒竹。过神庭。历曲差五处承光通天。自通天斜行左右。交于顶上之百会。其支行者。从巅至百会。抵耳上角。过率谷浮白窍阴穴。所以散养于筋脉也。其直行者。由通天络玉枕入络脑。复出下项。以抵天柱。又由天柱而下。过大椎陶道。却循肩膊内。挟脊两旁。相去各一寸半。下行历大杼。风门。肺俞。厥阴俞。心俞。膈俞。肝俞。胆俞。脾俞。胃俞。三焦俞。

肾俞。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由是抵腰中。入循膂。络肾下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循腰 。下挟脊。历上 。中 。次 。下 。会阳。下贯臀。至承扶。殷门。浮 。

委阳。入 中之委中穴。其支别者。为挟脊两旁第三行。相去各三寸之诸穴。自天柱而下。从膊内左右。别行下贯胛膂。历附分。

魄户。膏肓。神堂。 膈关。魂门。扬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下历尻臀。

过髀枢。又循髀枢之里。承扶之外。一寸五分之间。而下与前之入 中者相合。下行循合阳。下贯内。历承筋。承山。飞扬。附阳。出外踝后之昆仑。仆参。申脉。金门。循京骨。束骨。通谷。

至小趾外侧之至阴穴。以交于足少阴肾经也。太阳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锐。项似拔。腰似折。

如结。曰。似曰如者。病在太阳之气。而有似乎形证也。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而为诸阳主气。阳气者。柔则养筋。故是主筋所生之病则为痔。经云筋脉横解。肠 为痔。盖太阳所主之筋。膀胱所生之脉。横逆而为痔也。经络沉以内薄则为疟。厥逆于下则为癫为狂。囟项鼽目腰背诸证。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尚御公曰。伤寒论云。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又曰。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夫伤寒六经相传。七日来复于太阳。只病三阴三阳之六气。而不涉于有形。然头项强痛。又有似乎经证。盖气舍于形。未有病气而不见于形证者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膀胱诸穴歌

足太阳。三十六。睛明攒竹。诣曲差五处之乡。承光通天。见络 玉枕之行。天柱高兮大杼抵。风门开兮肺俞当。厥阴心膈之俞。肝胆脾胃之脏。三焦肾兮大肠小肠。膀胱俞兮中膂白环。

自从大杼至此。去脊中寸半之旁。又有上次中下四 。在腰四空以相将。会阳居尻尾之侧。始了背中二行。仍上肩胛而下。附分二椎之旁。三椎魄户。四椎膏肓。神堂 兮膈关。魂门兮阳纲。

意舍兮胃仓。肓门志室。秩边胞肓。承扶浮 与委阳。殷门委中而合阳。承筋承山到飞扬。辅阳昆仑至仆参。申脉金门。探京骨之场。束骨通谷。抵至阴小趾之旁。

卷二 经脉第十

膀胱诸穴歌

足太阳兮膀胱经。目内 角始睛明。眉头陷中攒竹取。曲差发际上五分。五处发止一寸是。

承光发上二寸半。通天络 玉枕穴。相去寸五调匀看。玉枕挟脑一寸三。入发二寸枕骨现。天柱项后发际中。大筋外廉陷中献。自此夹脊开寸五。第一大杼二风门。三椎肺俞厥阴四。心俞五椎之下论。膈七肝九十胆俞。十一脾俞十二胃。十三三焦十四肾。大肠十六之下椎。小肠十八膀十九。

中膂内俞二十椎。白环廿一椎下当。以上诸穴可排之。更有上次中下 。一二三四腰空好。会阳阴尾尻骨旁。背部二行诸穴了。又从脊上开三寸。第二椎下为附分。三椎魄户四膏肓。第五椎下神堂尊。第六 膈关七。第九魂门阳纲十。十一意舍之穴存。十二胃仓穴已分。十三肓门端正在。十四志室不须论。十九胞肓廿秩边。背部三行诸穴匀。又从臀下阴文取。承扶居于陷中主。

浮扶下方六分。委阳扶下寸六数。殷门扶下六寸长。 中外廉两筋乡。委中膝骨约纹里。此下三寸寻合阳。承筋脚跟上七寸。穴在 肠之中央。承山 下分肉间。外踝七寸上飞扬。辅阳外踝上三寸。昆仑后跟陷中央。仆参亦在踝骨下。申脉踝下五分张。金门申脉下一寸。京骨外侧骨际量。

束骨本节后陷中。通谷节前陷中强。至阴却在小趾侧。太阳之穴始周详。(计六十三穴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趾之下。邪趋足心。出于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 内。

出外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是动则病饥不欲食。面如漆柴。咳唾则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KT KT 如无所见。心如悬。若饥状。气不足则善恐。心惕惕如人将捕之。是为骨厥。是主肾所生病者。口热舌干。咽肿上气。嗌干及痛。烦心。心痛。黄胆。肠 。脊股内后廉痛。痿厥。嗜卧。足下热而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灸则强食生肉。缓带披发。大杖重履而步。盛者寸口大再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KT 音荒强上声)

趋、向也。足少阴起足小趾之下。斜趋足心之涌泉。转出内踝前。起大骨下之然谷。下循内踝后之太溪。别入跟中之大钟照海水泉。乃折自大钟之外。上循内踝。行厥阴太阴两经之后。经本经复溜交信穴。过脾经之三阴交。上 内循筑宾。出 内廉。抵阴谷。上股内后廉贯脊。会于督脉之长强。还出于前。循横骨大赫气穴四满中注肓俞。当肓俞之所。脐之左右属肾。下脐过任脉之关元。中极而络膀胱。其直行者。从肓俞属肾处上行。循商曲石关阴都通谷诸穴。贯肝。上循幽门上膈。历部廊入肺中。循神封灵墟神藏 中俞府。而上循喉咙。并人迎挟舌本而终。其支者。

自神藏别出绕心。注胸之膻中。以交于手厥阴心包络经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少阴是动为病。

则上下之气不交。故饥不欲食。心如悬若饥状。气不足于下则善恐。不足于上。心惕惕如人将捕之。少阴属肾。肾上连肺。而肾为生气之原。面如漆柴者。少阴之气不升也。咳唾则有血。喝喝而喘者。少阴之生气。不上交于肺。而肺气上逆也。坐而欲起者。躁动之象。少阴之气。厥于下而欲上也。骨之精为瞳子。目KT KT 无所见者。精气不升也。此少阴肾脏之生气。厥逆于下。

而为此诸病。故为骨厥也。夫肾主藏精。如主肾所生之病。则精液不能上滋。而为口热舌干嗌痛烦心诸证。盖水不上济。则火盛于上矣。气逆于下。则为痿厥诸证矣。生当作牲。周礼云。始养之谓畜。将用之谓牲。又牛羊豕曰三牲。夫羊为火畜。牛为土畜。豕为水畜。其性躁善奔。强食牲肉。以助肾气上升。而与火土之相合也。缓带者。取其伸舒也。夫肾脏之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发乃血之余也。披发者。使神气之下交也。大杖重履者。运筋骨之气也。夫阴阳之气。有厥于肾者。有厥于 者。有厥于踝者。有厥于骨者。

此章论少阴之气。厥逆于下。而曰强食牲肉。曰缓带披发。盖少阴为阴阳生气之原也。尚御公曰。

陷下者。谓气之下陷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水火阴阳之气。发原于肾脏。故于少阴肾经。则曰强食生肉。缓带披发。拽杖步履。盖欲阴阳之生气上升。而环转出入也。是阴阳六气。本于脏腑五行之所生。故曰是动者。谓六气运用于外。应司天在泉。上下升降。动而不息。所生者。谓神机化运。从内而生。外内出入。生化无穷。是气之生于内。而运动于外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肾经诸穴歌

足少阴兮廿七。涌泉流于然谷。太溪大钟兮水泉缘。照海复溜兮交信续。从筑宾兮上阴谷。撩横骨兮大赫麓。气穴四满兮中注。肓俞上通于商曲。守石关兮阴都宁。闭通谷兮幽门肃。步廊神封而灵墟存。神藏 中而俞府足。

卷二 经脉第十

肾经诸穴歌

足掌心中是涌泉。然骨踝下一寸前。(内踝前一寸)太溪踝后跟骨上。大钟跟后肿中边。

(足跟后肿中大骨上两筋间也)水泉溪下一寸觅。照海踝下四寸安。复溜踝上前二寸。交信踝上二寸联。一穴止隔筋前后。太阳之后少阳前。(前旁骨是复溜后旁骨是交信二穴止隔一条筋)筑宾内踝上 分。阴谷膝下曲漆间。横骨大赫并气穴。四满中注亦相连。各开中行只寸半。上下相去一寸便。上膈肓俞亦一寸。肓俞脐旁半寸边。肓俞商曲石关来。阴都通谷幽门辟。各开中行五分挟。六穴上下一寸裁。步廊神封灵墟存。神藏 中俞府尊。各开中行计二寸。

上下寸六六穴分。俞府璇玑旁二寸。取之得法自然真。

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络。下膈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 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

其支者。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动则病心中热。臂肘挛急。腋肿。甚则胸胁支满。心中大动。面赤目黄。喜笑不休。是主脉所生病者。烦心。心痛。掌中热。为此诸病。盛则泻之。

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胁上际为腋。小指次指。乃小指之次指。无名指也。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下之包络。受足少阴肾经之交也。由是下膈历络三焦。历者。谓三焦各有部署。在胃脘上中下之间。其脉分络于三焦也。其支者。自属心包。上循胸出胁。下腋三寸天池穴。上行抵腋下。下循内之天泉。以界手太阴肺经。手少阴心经两经之中间。入肘中之曲泽穴。又由肘中下臂。行臂两筋之间。循 门间使内关大陵。入掌中劳宫。循中指出其端之中冲。其支别者。从掌中。循无名指出其端。而交于手少阳三焦经也。厥阴是动。则病手心热。臂肘挛急。腋肿。经气之病于外也。甚则胸胁支满。心中 大动。面赤目黄。喜笑不休。盖甚则从外而内。其有余于内也。心主血而包络代君行令。故主脉。是主脉之包络所生病者。烦心。心痛掌中热。盖自内而外也。脉口一盛而躁。病在手厥阴。故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卷二 经脉第十

心包络诸穴歌

手厥阴心包之脉。计有九穴而终。自天池天泉为始。逐曲泽 门而通。间使行于内关。大陵近乎劳宫。既由掌握。抵于中冲。

卷二 经脉第十

心包络诸穴歌

心包起自天池间。乳后一寸腋下三。(腋下三寸乳后一寸)天泉曲腋下二寸。曲泽屈肘陷中央。

门去腕方五寸。(掌后去腕五寸)

间使腕后三寸量。内关去腕只二寸。大陵掌后两筋间。劳宫屈中名指取。(屈中指无名指两者之间取之)中指之末中冲良。

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

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包。下膈循属三焦。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系耳后。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颊至 。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过客主人。前交颊。至目锐 。是动则病耳聋。浑浑 。嗌肿喉痹。是主气所生病者。汗出。目锐痛。颊肿。耳前肩 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

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音屯)

臂骨尽处为腕。 尽处为肘。膊下对腋处为 。目下为 。手少阳起于小指次指之端关冲穴。

(第四指也)上出历液门中渚四指之间。循手表腕之阳池。出臂外两骨之间。至天井穴。从天井上行。循臂 之外。

历清冷渊消铄。行手太阳之里。手阳明之外。上肩循臂 。会肩 天 。交出足少阳之后。过秉风肩井。下入缺盆。复由足阳明之外。而会交于膻中之上焦。散布络绕于心包络。乃下膈入络膀胱以约下焦。附右肾而生。其支行者。从膻中而上出缺盆之外。上项过大椎。循天牖上耳后。经翳风脉颅囟。直上出耳上角。至角孙。过悬厘颔厌。及过阳白睛明。屈曲耳颊至 。会颧 之分。

其又支者。从耳后翳风穴。入耳中。过听宫。历耳门和 。却出至目锐 。合瞳子 。循丝竹空。

而交于足少阳胆经也。少阳之上。相火主之。故是动则病耳聋。浑浑 。嗌肿喉痹。相火之有余于上也。少阳乃一阳初生之气。故主气所生病者汗出。阳加于阴。则汗出也。目锐 痛。颊肿。

耳后肩 肘臂小指次指。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人迎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故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卷二 经脉第十

三焦诸穴歌

手少阳三焦之脉。二十三穴之间。关冲液门中渚。阳池外关通连。支沟会宗三阳络。四渎天井清冷渊。消铄 会。肩 相联。天 处天牖之下。翳风让 脉居先。颅囟定而角孙近耳。丝竹空而和 接焉。耳门已毕。经穴已全。

卷二 经脉第十

三焦诸穴歌

无名之外端关冲。液门小次指陷中。中渚液下去一寸。阳池腕上之陷中。外关腕后方二寸。

腕后三寸支沟容。腕后三寸内会宗。空中有穴用心攻。腕后四寸三阳络。四渎肘前五寸着。天井肘外大骨后。

骨罅中间一寸摸。肘后二寸清冷渊。消铄对腋臂外落。 会肩前三寸量。肩 上陷中央。天 缺盆陷处上。天牖天容之外旁。(天牖颈大筋外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下、发际上、)翳风耳后尖角陷。(耳后尖角陷中按之引耳中) 脉耳后青脉现。(耳本后鸡足青络脉)颅囟亦在青络脉。角孙耳廓中间上。耳门耳前起肉中。(耳前起肉当耳缺陷中)和 耳前动脉张。欲知丝竹空何在。眉后陷中仔细量。(计二十三穴左右共四十六穴)

胆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 后。其支者。别锐 下大迎。合手少阳抵于 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街。绕毛际。横入髀厌中。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下合髀厌中。以下循髀阳。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趾次趾之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之间。

循大趾歧骨内出其端。还贯爪甲。出三毛。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甚则面微有尘。体无膏泽。足外反热。是为阳厥。是主骨所生病者。头痛颔痛。目锐 痛。缺盆中肿痛。

胁下肿。马刀侠瘿。汗出。振寒疟。胸胁肋髀膝外至胫绝骨外踝前。及诸节皆痛。小趾次趾不用。

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腋下为胁。胁又名 。曲骨之外为毛际。毛际两旁动脉为气冲。捷骨之下为髀厌。即髀枢也。

胁骨之下为季胁。(属肝经穴名章门) 骨为辅骨。外踝以上为绝骨。足面为跗。足大趾本节后为歧骨。大指爪甲后为三毛。足少阳胆经。起于目锐 之瞳子 。由听会过客主人。上抵头角。循颔厌。下悬颅悬厘。由悬厘上循耳。

上发际。至曲鬓率谷。由率谷外折。下耳后。循天冲浮白窍阴完骨。又自完骨外折。循本神过曲差。下至阳白会睛明。复从睛明上行。循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风池至颈。过天牖。行手少阳之脉前。下至肩上。循肩井。却左右交出手少阳之后。过大椎大杼秉风。当秉风前入缺盆之外。其支者。从耳后颞 间过翳风之分。入耳中过听宫。复自听宫至目锐 瞳子 之分。其支者。别自目外瞳子 而下大迎。合手少阳于 。当颧 之分。下临颊车下颈。循本经之前。与前之入缺盆者相合。下胸中天池之外贯膈。即期门之所络肝。下至日月之分属于胆也。自属胆处。循胁内章门之里。

至气冲。绕毛际。遂横入髀厌中之环跳穴。其直行者。从缺盆下腋循胸。历渊液辄筋日月。过季胁。

循京门带脉五枢维道居 。入上 中 长强而下。与前之入髀厌者相合。乃下循髀外行太阳阳明之间。历中渎阳关。出膝外廉。抵阳陵泉。又自阳陵泉下于辅骨前。历阳交外丘光明。直下抵绝骨之端。循阳辅悬钟。而下出外踝之前。至丘墟循足面之临泣五会侠溪。乃上入小趾次趾之间至窍阴而终。其支别者。自足跗面临泣别行。入大趾循歧骨内出大趾端。还贯入爪甲。出三毛以交于足厥阴肝经也。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少阳之气不升也。少阳主初阳之生气。故胆气升。十一脏腑之气皆升。经云。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平脉篇云。阳气长则其色鲜。

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少阳之动气为病。则厥逆而不升。故甚则面有微尘。体无膏泽。少阳相火主气。足下反热者。火逆于下也。是为阳气厥逆之所致也。少阳属肾。故主骨所生病者。为头痛颔痛。目锐 痛。缺盆腋下胸胁髀膝胫踝皆痛。乃足少阳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血脉留滞。则为马刀侠瘿。阳加于阴。则为汗出。阳逆于下。则为振寒。少阳主骨。故诸节皆痛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胆经诸穴歌

足少阳兮四十三。瞳子 近听会间。客主人在颔厌集。悬颅悬厘曲鬓前。率谷天冲见浮白。窍阴完骨本神连。阳白临泣目窗近。正荣承灵脑空焉。风池肩井兮渊液。辄筋日月京门联。带脉五枢而下。维道居 相沿。环跳风市抵中渎。阳关之下阳陵泉。阳交外丘光明穴。阳辅悬钟穴可瞻。

丘墟临泣地五会。侠溪窍阴胆经全。

卷二 经脉第十

胆经诸穴歌

足少阳兮四十三。头上廿穴分三折。起自瞳子至风池。积数陈之次序说。瞳子 近 五分。耳前陷中听会穴。客主人名上关同。耳前起骨开口空。颔厌悬颅之二穴。脑空上廉曲角下。(脑空即颞颔厌悬颅二穴在曲颊之下脑空之上)悬厘之穴异于兹。脑空下廉曲角上。曲鬓耳上发际隅。

(耳上发际曲隅陷中)率谷耳上寸半安。天冲耳后入发二。(耳后入发际二寸)浮白入发一寸间。

窍阴即是枕骨穴。完骨之上有空连。(在完骨上枕骨下动摇有空)完骨耳后入发际。量得四分须用记。本神神庭旁二寸。入发一寸耳上系。阳白眉上方一寸。发上五分临泣是。(目上直入发际五分陷中)发上一寸当阳穴。发上寸半目窗至。正营发上二寸半。承灵发上四寸谛。脑空发上五寸半。

风池耳后发陷寄。(在耳后颞 后脑空下发际陷中至此计二十穴分作三折、向外而行、始自瞳子至完骨是一折、又自完骨外折上至阳白会睛明是一折、又自睛明上行循临泣风池是一折、缘其穴曲折多、难以分别、故此作至二十次第言之、歌曰、一瞳子 二听会、三主人兮颔厌四、五悬颅兮六悬厘、第七数兮曲鬓随、八率谷兮九天冲、十浮白兮之穴从、十一窍阴来相继、十二完骨一折终、又自十三本神始、十四阳白二折随、十五临泣目下穴、十六目窗之穴宜、十七正荣十八灵、十九脑户廿风池、根据次细心量取之、胆经头上穴吾知、)肩井肩上陷中求。大骨之前一寸半。(肩上陷中缺盆上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当中指陷中)渊液腋下方三寸。辄筋期下五分判。期门却是肝经穴。相去巨阙四寸半。日月期门下五分。京骨监骨下腰绊。(监骨下腰下季胁本挟脊肾之募)带脉章门下寸八。五枢章下寸八贯。(五枢去带脉三寸季胁下四寸八分)维道章下五寸三。居 章下八寸三。章门缘是肝经穴。下脘之旁九寸含。环跳髀枢宛宛中。(髀枢中侧卧屈上足伸下足以右手摸穴左摇撼取之)屈上伸下取穴同。风市垂手中指尽。膝上五寸中渎逢。

阳关阳陵上三寸。阳陵膝下一寸从。阳交外踝上七寸。外丘踝上六寸容。踝上五寸光明穴。踝上四寸阳辅通。踝上三寸悬钟在。丘墟踝前之陷中。此去侠溪四寸五。却是胆经原穴功。临泣侠溪后寸半。五会去溪一寸穷。侠溪在趾歧骨内。窍阴四五二趾中。(计四十三穴左右共八十六穴)

肝足厥阴之脉。起于大趾丛毛之际。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

上内廉。循阴股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挟胃属肝络胆。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是动则为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甚则嗌干。面尘脱色。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满。呕逆。飧泄。狐疝。遗溺。闭癃。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

三毛后横纹为丛毛。髀内为股。脐下为小腹。目内深处为系。颃颡。 上窍也。足厥阴起于足大趾丛毛之大敦。循足跗上廉。历行间太冲。抵内踝前一寸之中封。自中封上踝。过三阴交。历蠡沟中都。复上一寸。交出太阴之后。上 内廉。至膝关曲泉。循股内之阴包五里阴廉。遂当冲门府舍之分。入阴mao中。左右相交。环绕阴器。抵小腹而上。会曲骨中极关元。复循章门。至期门之所。挟胃属肝。下日月之分。络于胆也。

又自期门上贯膈。行食窦之外。大包之里。散布胁肋。上云门渊液之间。人迎之外。循喉咙之后。

上出颃颡。行大迎地仓四白阳白之外。连目系。上出额。行临泣之里。与督脉相会于巅顶之百会。

其支行者。从目系下行任脉之外。本经之里。下颊里交环于唇口之内。其又支者。从期门属肝处别贯膈。行食窦之外。本经之里。上注肺。下行至中焦。挟中脘之分。以交于手太阴肺经也。是在厥阴之动气。则病腰痛不可以俯仰。甚则嗌干。面尘脱色。盖厥阴从少阳中气之化。厥阴之化气病也。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厥阴之本气病也。是主肝所生之病者。胸满。呕逆。盖食气入胃。

散精于肝。行气于经。肝所生病。则肝气厥逆。不能行散谷精。故胸满呕逆也。肝主疏泄。肝气虚。则飧泄遗溺。实则闭癃。狐疝。随经脉昼夜出入之疝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以上论荣气生于中焦。从肺脉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外内上下相交。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环转之无端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足厥阴。一十三穴终。起大敦于行间。循太冲于中封。蠡沟中都之会。膝关曲泉之宫。袭阴包于五里。阴廉乃发。寻羊矢于章门。期门可攻。

卷二 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足大趾端名大敦。(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行间大趾缝中存。太冲本节后二寸。跟前一寸号中封。

(足内踝骨一寸筋里宛宛中)蠡沟踝上五寸是。(内踝骨前上五寸)中都踝后七寸中。(内踝上七寸骨中)膝关犊鼻下二寸。曲泉曲膝尽横纹。阴包膝上方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蜷足取之看膝内侧必有槽中)气冲三寸下五里。(气冲上三寸阴股中动脉应手)阴廉冲下有二寸。羊矢冲下一寸许。

气冲却是胃经穴。鼠鼷之上一寸主。鼠鼷横骨端尽处。相去中行四寸止。章门下脘旁九寸。肘尖尽处侧卧取。期门又在巨阙旁。四寸五分无差矣。

卷二 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经脉之循于身以前身以后者凭任督二脉以分上下左右)

督脉在背之中行。二十七穴始长强。舞腰俞兮歌阳关。入命门兮悬枢当。脊中束筋造至阳。

灵台神道身柱详。陶道大椎至哑门。风府脑户强间分。后项百会兮前项。囟会上星兮神庭。素 水沟。至于鼻下。兑端交龈。交于内唇。

卷二 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督脉龈交唇内乡。兑端正在唇端央。水沟鼻下沟中索。素 宜向鼻端详。头形北高面南下。先以前后发际量。分为一尺又二寸。发上五分神庭当。发上一寸上星位。发上二寸囟会良。前项发上三寸半。百会发上五寸央。(在顶中央旋毛中两耳尖上、可容爪甲性理北溪陈氏曰、略近些北、犹天之极星居北、夫言一尺有二而其数只一尺一寸者何也、盖前后发际无穴而必以前后发际量起、则有一寸在也、)会后寸半即后顶。会后三寸强间明。会后脑户四寸半。后发入寸风府行。(项后发际入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止、即百会后五寸半也、)发上五分哑门在。(后发际上五分项中央宛宛中、仰头取之、入系舌本)神庭至此十穴真。自此项骨下脊 。分为二十有四椎。

大椎上有项骨在。约有三椎莫算之。尾有长强亦不算。中间廿一可排推。大椎大骨为第一。二椎节后陶道知。第三椎间身柱在。第五神道不须疑。第六灵台至阳七。第九身内筋缩思。十一脊中之穴在。十二悬枢之穴奇。十四命门肾俞并。十六阳关自可知。二十一椎即腰俞。脊尾骨端长强随。(共二十七穴)

卷二 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任脉二十四。穴行腹与胸。会阴始兮曲骨从。中极关元石门通。气海阴交会。神关水分逢。下脘建里兮。中脘上脘。巨阙鸠尾兮。中庭膻中。玉堂上紫宫华盖。璇玑上天突之宫。饮彼廉泉。

承浆味融。

卷二 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任脉会阴两阴间。曲骨毛际陷中安。中极脐下四寸取。关元脐下三寸连。脐下二寸石门穴。

脐下寸半气海全。脐下一寸阴交穴。脐之中央号神阙。脐上一寸为水分。脐上二寸下脘列。脐上三寸名建里。中脘脐上四寸许。脐上五寸上脘在。巨阙脐上六寸五。鸠尾蔽骨下五分。中庭膻中寸六取。膻中却在两乳间。膻上寸六玉堂主。膻上紫宫三寸二。膻上华盖四八举。(四寸八分)膻上璇玑五寸八。玑上一寸天突起。天突喉下约四寸。廉泉颔下骨尖已。承浆颐前唇棱下。任脉中央行腹里。(行腹中央共二十七穴)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故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则爪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笃丁死。火胜金也。

此论三阴三阳之气终也。皮脉肉筋骨。脏腑之外应也。脏腑者。雌雄之内合也。阴阳六气。本于脏腑之五行所生。气先死于外。而后脏腑绝于内也。手太阴之气。主于皮毛。是以太阴气绝。则皮毛焦。手太阴主气。气主熏肤泽毛。故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是以气不荣则皮毛焦。津液者。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淖泽于骨节。润泽于皮肤。气不荣。则津液去皮节矣。津液去皮节。则爪枯毛折矣。毛先死者。手太阴之气。先绝于外也。丙笃丁死。肺藏之气。死于内也。尚御公曰。按上古天元册文。丹 苍素元之天气。经于五方分野。合化地之五行。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五营运论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是人之立形定气。本于五行所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是以所生病者。脏腑五行之病生于内也。是动者。六气之运动于外而为病也。然是动所生之病。皆终于三阴三阳之气者。脏腑五行之气。本于天之所化。故天气先绝。而后脏腑之气终也。朱济公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本经论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配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能明乎造化死生之道。一点灵明。与太虚同体。万劫常存。本未尝有生。未尝有死也。张玉师曰。形谓之器。故曰无形无患。盖既成形器。未有不损坏者也。然此一灵真性。虽千磨百炼。愈究愈精。故佛老以真空见性。

灵素二经。谓空中有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心主血脉。故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随气行者也。脉不通则血不流。血随脉气流行者也。

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髦者。血气之所生也。故血脉不流。则髦色不泽。面如漆柴。少阴气绝。

则血先死。壬笃癸死。心脏之火气灭也。

足太阴气绝者。则脉不荣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软。肌肉软则肉萎人中满。

人中满则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笃乙死。木胜土也。

足太阴之气生于脾。脾脏荣而外主肌肉。是以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肌肉矣。脾开窍于口。主为卫。使之迎粮。故唇舌为肌肉之本。脉不荣则肉萎唇反。太阴之生气绝于外也。甲笃乙死。脾脏之气死于内也。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骨肉不相亲。则肉软却。肉软却。故齿长而垢。发无泽。发无泽者骨先死。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少阴之气主骨。故气绝则骨枯。冬脉者。谓五脏之脉气。合四时而外濡于皮肉筋骨者也。夫溪骨属骨。肉本于骨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于骨。而骨肉不相亲矣。骨肉不相亲。则骨气外脱而齿长矣。夫肾主藏精而化血。发者。血之余也。发无泽者。肾脏之精气绝而骨先死矣。

足厥阴气绝则筋绝。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故脉弗荣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也。

足厥阴之气主筋。故气绝则筋绝矣。厥阴者肝脉。肝者筋之合。谓厥阴之气。合于肝脉。肝脏之气。合于筋也。聚于阴气者。筋气之会于宗筋也。筋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于筋。

则筋急而舌卷卵缩矣。厥阴气绝。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而肝脏之木气绝也。

五阴气俱绝。则目系转。转则目运。目运者为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

此总结五脏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心系上系于目系。目系转者。心气将绝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神生于精。火生于水。故志死而神先绝。所谓生则俱生。急则俱死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于天地始生之数也。

六阳气绝。则阴与阳相离。离则腠理发泄。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言六腑三阳之气终也。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名曰阴中之阳。盖三阳之气。根于阴而出于阳。是以六阳将绝。则阴与阳相离矣。离则阳气外脱。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而阳气终也。三阳者。应天之气。是以旦占夕死。夕占旦死。不能终天运之一周。尚御公曰。此章与本经终始篇。素问诊要经终篇。大义相同。

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六经络。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故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络大盛。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之。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动也。雷公曰。何以知经脉之与络脉异也。黄帝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

此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脉外皮肤之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经脉十二者。六脏六腑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乃荣血之荣行。伏行于分肉之内。深而不见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盖胃腑所生之血气。精专者独行于经隧。荣行于十二经脉之中。

其出于孙络皮肤者。别走于经别。经别者。脏腑之大络也。盖从大络而出于络脉皮肤。下行者。从足太阴之络。而出于足 之街。故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上行者。从手阳明少阳之络。注于尺肤以上鱼。而散于五指。故曰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谓行于皮肤之气血。从手阳明少阳之大络。散于五指间。复从五指之井。溜于脉中。而与脉中之血气。

上合于肘中也。夫阴阳六气。主于肤表。经云。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阳明者。表也。亦为之行气于三阳。盖手太阴主气而外主皮毛。手阳明为太阴之合。故亦为之行气于肤表也。手少阳主气。

为厥阴包络之腑。心主包络。主行血于脉中。少阳主行血于脉外。是以手阳明少阳之大络。主行胃腑所出之血气。而注于络脉皮肤之间。玉版篇曰。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是血气之行于脉外者。外内出入。

各有其道。故复引饮酒者以证明之。夫酒者。水谷之悍液。卫者。水谷之悍气。故饮酒者。液随卫气而先行皮肤。是以面先赤。而小便独先下。盖先通调四布于外也。津液随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脉大盛。此血气之从皮肤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盖从外而内也。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以气口知之。气口者。手太阴之两脉口也。此言荣血之行于十二经脉中者。乃伏行之经脉。以手太阴之气口知之。血气之行于皮肤而见于络脉者。候见于人迎气口也。此节凡四转。盖以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皮肤之气血。各有出入之道路。再按、十二经脉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者。乃荣血之行于脉中也。

十二经脉之皆出于井。溜于荥。行于经。入于合者。乃皮肤之气血。溜于脉中。而与经脉之血气。

合于肘膝之间。本篇之所谓六经脉。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者是也。本经痈疽篇曰。余闻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二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此水谷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渗于孙络。化赤为血。而溢于经脉。本篇之所谓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气已平。荣血乃满。而经脉大盛是也。是脉外之气血。一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一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变化而赤。是所出之道路有两歧也。其入于经也。一从指井而溜于经荥。一从皮肤而入于络脉。是所入之道路有两歧也。其经脉之血气。行于脉外。从本标而出于气街。本篇之所谓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也。此血气出入之道路。合于天地阴阳。五运六气。

乃本经之大关目。故不厌烦赘而详言之。学人亦不可不用心参究者也。夫血气之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者。海之所以行云气于天下也。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者。应司天在泉。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也。肤表之气血。入于脉中。应天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经脉之血气。行于皮肤之外。犹地之百川。流注于泉下。而复营运于天表也。此天地上下升降外内出入之相通也。人合天地阴阳之道。营运不息。可以与天地相参。如升降息。则气立狐危。出入废。则神机化灭矣。

雷公曰。细子无以明其然也。黄帝曰。诸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且痛。赤则有热。胃中寒。手鱼之络多青矣。胃中有热。鱼际络赤。其暴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热气也。其青短者。少气也。凡刺寒热者。

皆多血络。必间日而一取之。血尽乃止。乃调其虚实。其青而短者少气。甚者泻之则闷。闷甚则仆。不得言。闷则急坐之也。

此复申明上文之义。盖假病刺以证血气之生始出入。下经曰。先度其骨节大小广狭。而脉度定矣。盖十二经脉。皆循于骨节间而为长短之度。其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绝道者。别道也。盖胃腑所出之血气。行于经别者。从经别而出于络脉。复合于皮中。其血气色脉之会合。皆见于外。故刺诸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经云。病在阴者名为痹。盖皮肤络脉之邪。留而不泻。则入于分肉筋骨之间而为痹。

与邪居经脉之中。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之不同也。诊、视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赤则有热。

盖浮络之血气。皆见于皮之部也。胃中寒。手鱼之络多青。胃中热。鱼际络赤。盖皮络之气血。本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少阳。注于尺肤而上鱼也。气者。三阴三阳之气。胃腑之所生也少气甚者。泻之则闷。气益虚而不能行于外也。闷甚则仆不能言者。谓阴阳六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少阴之气厥于下。则仆而不得言。故闷则急坐之。以启少阴之气。即如上文之缓带被发。大杖重履而步之一法也。高士宗曰。上节以十二经脉。分别卫气血气之行于皮肤络脉。此节单论皮肤络脉。以复申明上文之义。黄载华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是脉外之气血。又从冲脉而散于皮毛。故曰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谓经别所出之血气。与冲脉所出之血气。会合于皮中。当知皮肤血气所出之道有三径也。

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直入掌中。散入于鱼际。其病实则手锐掌热。虚则欠KT 。小便遗数。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KT 同数叶朔)

经别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别者。谓十二经脉之外。别有经络。阳络之走于阴。阴络之走于阳。与经脉缪处。而各走其道。即缪刺篇之所谓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者是也。玉版论之所谓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

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盖胃腑所生之血气。其精专者独行于经隧。从手太阴肺脉。而终于足厥阴肝经。此荣血之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一脉流通。环转不息者也。其血气之四布于皮肤者。从脏腑之别络而出。虽与经相干。与经并行。而各走其道。出于孙络。散于皮肤。故手太阴之经。别曰列缺。手少阴之经。别曰通里。足太阳曰飞扬。足少阳曰光明。与手足之井荥输经合穴不相干也。曰太阴少阴。曰太阳少阳。与脏腑之经脉各缪处也。此胃腑之血气。四布于肤表之阳分者。从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从络脉而阴走于阳。

阳走于阴。如江河之外。别有江河。江可通于河。河可通于江。与经脉之荣血。一以贯通者不相同也。故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分间者。谓手太阴之经脉。与经别之于此间而相分也。并太阴之经者。并太阴之经脉而行也。散入于鱼际。谓入鱼际而散于皮肤。即上文之所谓诸络脉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见于外也。实则手锐掌热。气盛于外也。虚则欠KT 。

小便遗数。气虚于内也。盖肤表之血气。由脏腑经隧之所生也。当取之去腕半寸。即列缺穴间。别走阳明者。阴络之从此而别走于阳也。尚御公曰。此篇病证。与缪刺篇之不同。缪刺篇论邪客于皮肤孙络。溜于大络而生奇病。病从外而内也。此篇论本气之虚实。病从内而外也。故曰诸络脉必行绝道而出入。朱济公曰。如手太阴之列缺。手阳明之偏历。虽非井荥输经。然亦系经脉之穴。

盖经别之各走其道。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列缺通里诸经之间。复别而上行。并经而入掌。散于络脉。而合于皮中者也。张玉师曰。皮部论云。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阳明之阳。名曰害蜚。

视其上下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少阳之阳。名曰枢持。少阴之阴。名曰枢儒。凡十二经络脉者。

皮之部也。是皮部之络脉。虽以经脉为纪。并循于十二经脉之部。然从大络而出。别走其道。与经脉缪处。故有害蜚枢持之别名。同学之士。当于灵素二经。细心合参。其义始得。

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别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属目系。其实则支膈。虚则不能言。取之掌后一寸。别走太阳也。

手少阴之别络。与经相干。名曰通里之间。去腕一寸半。别经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

属目系。其气实。膈间若有所支而不畅。虚则不能言。盖心主言。而经别络舌本也。掌后一寸。乃别走于太阳之络脉处。故取阴阳分行之处而刺之。按心脉上挟咽。系目系。经别系舌本。属目系。

盖经别并经而行也。

手心主之别。名曰内关。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循经以上系于心包络。心系实则心痛。虚则为头强。取之两筋间也。

手心主之别络。与经相干于内关之间。去腕二寸。别经脉而出于两筋之内。循经并行。上系于心包络。心系实则心痛。心系与包络之相通也。虚则为头强。盖包络主行血脉。脉气虚。故头强也。

按十二经别。皆阳走阴而阴走阳。此不曰别走少阳。或简脱也。

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内注少阴。其别者上走肘。络肩 。实则节弛肘废。虚则生疣。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别也。( 音偶疣音尤)

上腕五寸。乃手太阳经之支正。太阳之经别。布于四末。与经相干。名曰支正之间。内注于手少阴之别络。其别行者上走肘。络肩 。手太阳小肠主液。实则津液留滞。不能淖泽于骨。是以节弛肘废。三因曰。气虚不行则生疣。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 痤之类。气郁之所生也。

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其别者。上循臂。乘肩 。上曲颊偏历。其别者。入耳合于宗脉。实则龋聋。虚则齿寒痹隔。取之所别也。

去腕三寸。乃手阳明经之偏历。手阳明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偏历之间。而别入于太阴之经别。其别行者。上循臂。乘肩 。上曲颊。遍络于齿。又其别者。入耳中。合于宗脉。实则气滞而为齿痛耳聋。虚则齿痹隔。盖手阳明主行血气于皮肤。以温肌肉。虚则不行于外。故为齿寒而痹闭阻隔也。尚御公曰。取之别者。为偏齿入耳之别络。非偏历也。十二络皆同。

手少阳之别。名曰外关。去腕二寸。外绕臂。注胸中。合心主。病实则肘挛。虚则不收。取之所别也。

去腕二寸。乃手少阳经之外关。少阳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外关之间。外行绕臂。注胸中。合心主之大络。病实则肘挛。虚则不收。少阳厥阴之主筋也。

足太阳之别。名曰飞扬。去踝七寸。别走少阴。实则鼽窒头背痛。虚则鼽衄。取之所别也。

踝上七寸。乃足太阳经之飞扬穴。足太阳之别络。与经相干于飞扬之间。不入于经俞。别走于足少阴之络。实则鼽窒背痛。虚则鼽衄。盖别络并经而循于头背也。

足少阳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别走厥阴。下络足跗。实则厥。虚则痿 。坐不能起。取之所别也。

踝上五寸。乃足少阳经之光明。少阳之大络。与经相会于光明之间。别走于厥阴之别络。下络足跗。少阳主初阳之气。实则胆气不升。而逆于下则为厥。气虚则为痿 。坐不能起。

足阳明之别。名曰丰隆。去踝八寸。别走太阴。其别者。循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合诸经之气。

下络喉嗌。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实则狂癫。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去足踝八寸。乃足阳明经之丰隆。阳明之别络。与经相会于丰隆之间。而别走于足太阴之别络。其别行者。并经脉而循于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十五大络之气血。皆本于胃腑水谷之所生。是以足阳明之络。与诸经之气相合。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经别之络于喉嗌也。实则气厥于下而为癫狂。血气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者。入络肠胃。厥气上逆则霍乱。实则肠中切痛。虚则鼓胀。取之所别也。

去足大趾本节之后一寸。乃足太阴之公孙穴。太阴之别络。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公孙之间。

而别走于阳明之络。其别行者。入络肠胃。厥气上逆。则为霍乱。气有余而实。则为肠中切痛。不足而虚。则为鼓胀。当取之所别也。

足少阴之别。名曰大钟。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其别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外贯腰脊。其病气逆则烦闷。实则闭癃。虚则腰痛。取之所别也。

当踝后绕跟处。乃足少阴经之大钟。少阴之别络。与经相会于大钟之间。而别走于太阳。其别行者。并经而行。上走于心包络之下。外贯腰脊。其病气逆则烦闷。水气上乘于心故烦闷。实则闭癃。别走太阳。而膀胱之气不化也。虚则腰痛。腰者肾之府也。按手少阳三焦。手厥阴包络之气。皆本于肾脏之所生。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盖包络之气。生于肾脏。注于络中。并经而上也。

足厥阴之别。名曰蠡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其别者。经胫上睾。结于茎。其病气逆。则睾肿卒疝。实则挺长。虚则暴痒。取之所别也。

去内踝五寸。乃是厥阴经之蠡沟。厥阴之别络。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蠡沟之间。而别走于少阳之络。胫、足 。睾、睾丸。即阴子也。茎、阴jing。乃前之宗筋。挺、即阴jing也。取之所别者。取别走少阳之络。所谓阳取阴而阴取阳。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任脉之别。名曰尾翳。下鸠尾。散于腹。实则腹皮痛。虚则痒瘙。取之所别也。

按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所谓尾翳者。即鸠尾之上。盖任脉之别络。出于下极。并经而上。复下于鸠尾。以散于腹。络气实则腹皮急。虚则痒瘙。当取之所别络也。

督脉之别。名曰长强。挟脊上项。散头上下。当肩胛左右。别走太阳。入贯膂。实则脊强。虚则头重高摇之。挟脊之有过者。取之所别也。

按、督脉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庭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与太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上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盖督脉总督一身之阳。应天道之绕地环转。是以下行而上者。循茎至篡。从少腹贯脐中央。入喉上颐。环唇系目。其上行而下者。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下项挟脊抵腰中。而环转于周身之前后也。其督脉之别络。出于长强之分。挟脊上行。散于头上。是督脉之行于脊膂者。

从头项而下行。别络之从下而上行于头项也。虚实者本气之实虚。有过者。有过之脉。邪气之所客也。尚御公曰。以有过之脉。总结于督脉之后。盖申明虚实者。乃本气之实虚。非邪实也。朱永年曰。按任督之大络。与经脉交相逆顺而行。当知十二别络。虽循经并行。亦往来逆顺者也。

脾之大络。名曰大包。出渊液下三寸。布胸胁。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此脉若罗络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

大包乃脾经之穴名。在足少阳胆经渊液之下三寸。脾之大络。循脾经之大包。而四布于胸胁。

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罗络之血者。谓大络之血气。散于周身之孙络皮肤。若罗纹之纵横而络于身也。夫脾之有大络者。脾主为胃行其津液。灌溉于五脏四旁。从大络而布于周身。是以病则一身尽痛。百节皆纵。而血络之若罗纹。以络于周身。足太阴之大络者。只并经而行。散血气于本经之部分。是以足太阴脾脏之有二络也。如曰脾足太阴之脉。兼是动所生而言也。曰足太阴之大络。曰脾之大络。分脾脏经气而言也。

凡此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

凡此十五大络之血气充实。则外溢于孙络皮肤。故实则必见。虚则下陷于内之大络。故视之不见也。求之上下者。谓络脉之相交于上下阴阳之间。病在上者求之下。病在下者求之上。病在阴者取之阳。病在阳者取之阴也。夫十五大络。虽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故与人之经脉不同。而络脉异所别也。尚御公曰。经脉有经脉之络脉。经别有经别之络脉。故曰络脉异所也。

卷二

经别第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创建六阴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而别入于 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肛门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 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 。而合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 。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手太阳之正指地者。谓手之太阳。下合于足太阳也。盖在脏腑十二经脉。有手足之分。论阴阳二气。只有三阴三阳。而无分手与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阴之正。

上出于面。亦与足太阳相合于目内 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阳少阴。皆属于火。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上水下。阴阳互交。故手太阳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阴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经。

论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归于先天。合为一气。故人之脏腑经脉。所以应天道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液三寸。

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少阳、初阳也。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阳之正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合于手也。论少阳心主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只三合矣。巅乃督脉之会。督脉应天道之环转一周。故从巅而别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渊液。胆经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别经脉而下行于渊液之分。下渊液三寸。以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上出耳后。合少阳经别于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入缺盆。合于阳明也。手太阴之正。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之经脉。循膺乳间而别行。上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复上循喉咙。出缺盆。而与手阳明之经脉相合也。手太阴之正。别经脉于天府云门之际。入渊液之分。行太阴之前。入走肺。于当心处散之太阳。复上出缺盆。循喉咙。与少阳之正相合。此为六合也。夫阴阳六合。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复散之太阳。盖亦周而复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为水府。肺者。太阴也。皆积水也。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周而复始。应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气环转之不息。

卷二

经水第十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夫十二经水者。其有大小深浅广狭远近各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夫经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经脉者。受血而荣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浅深。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答曰。善哉问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广不可量。此之谓也。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此天之高。地之广也。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其治以针灸。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乎。

此篇以十二经脉。内属于五脏六腑。外合于十二经水。经水有大小浅深广狭远近之不同。脏腑有高下大小受谷多少之不等。五脏主藏五脏之神志。六腑主行水谷之精气。经脉受荣血以荣行。帝问可以合一而为灸刺之治法乎。伯曰。天之高。地之广。不可度量者也。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

亦犹此天之高。地之广。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若夫有形之皮肉筋骨。外可度量切循。内可解剖而视。

其于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血气皆多。血气皆少。皆有大数。大数者。即本脏篇之五脏坚脆。肠胃篇腑之大小。绝谷篇谷之多少。脉度篇脉之长短。九针篇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皆有数推之。其治以针艾。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于数者。即下文之六分五分。十呼七呼。以至于二呼一呼。此手足阴阳。皆有合于数也。按、前二章。论十二经脉。应天之六气。五脏六腑。应五音六律。五色五时。此复论脏腑经脉。应地之十二经水。是人合天地之道。而不可度量者也。

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解于心。愿卒闻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不可不察。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足阳明外合于海水。内属于胃。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水道出焉。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渑音成漯 合切音沓)

夫三阴三阳。合天之六气。手足经脉。应地之经水。十二经脉。外合于六气。内属于脏腑。

是以手足之三阴三阳。外合于十二经水。而经水又内属于脏腑。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清水乃黄河合淮处。分流为清河。肺属天而主气。膀胱为津液之府。受气化而出。六腑皆浊。而膀胱之水独清。故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渭水出于雍州。合泾 漆沮沔水。而渭水独清。诸阳皆浊。而胆为中精之府。独受其清。故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海水汪洋于地之外。而地居海之中。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又为水谷之海。故足阳明外合于海水。而内属于胃。湖水有五湖。即洞庭彭泽震泽之类。脾位中央而灌溉于四旁。故足太阴外合于湖水。而内属于脾。汝水发源于河南天息山。河南居天地之中。夫天居地上。

见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正当天之中极。盖天气包于地之外。又从中而通贯于地中。故名天息。肾主天一之水。而为生气之原。上应于喉以司呼吸。故足少阴外合于汝水。而内属于肾。渑水出于清州之临淄。而西入于淮。天下之水。

皆从东去。渑水自东而来。故应足厥阴东方之肝木。淮水自海水而入于淮泗。小肠受盛胃之水液。

而济泌于膀胱。故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漯济乃西北之大水。漯合济而入于 豫诸州。

少阳为君主之相。阴阳相合。故手少阳合于漯水。而内属于三焦。江水自西属之岷山发源。曲折万里。而东入于海。大肠传道水谷。济泌别汁。回肠十六折而渗入膀胱。故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河源发于星宿海。自干位而来。千里一曲。故曰黄河之水天上来。肺属干金而主天。为水之生源。故手太阴外合于河水。而内属于肺。济水发源于王屋山。截河而流水不混其清。故名曰清济。潜流屡绝。状虽微而独尊。故居四渎之一。心为君主之官而独尊。故手少阴外合济水。内属于心。漳水有二。一出于上党沾悬大黾谷。名为清漳。一出上党长子悬鹿谷山。名为浊漳。二漳异源而下流相合。夫血者神气。阴中之清。心所主也。合厥阴包络。而流行于经脉之中。犹二水之合流。

故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愚按、膀胱为水府。主受藏津液。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是中焦所生之津液。即随中焦之气而出。膀胱所藏之津液。即随下焦之气而出。营运于肤表。以温肌肉。

充皮肤。故示从容论曰。怯然少气者。是水道不行。形气消索也。曰通水道者。谓水道之上通于天。

非独下出之溲便也。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内外相贯。如环无端。人经亦然。

故天为阳。地为阴。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海以北者为阴。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此一隅之阴阳也。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

夫泉在地之下。地居天之中。水随天气上下环转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故曰外有源泉。

而内有所禀。盖地禀在泉之水。而外为十二经水之源流。内外相贯。如环无端。而人亦应之。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

皆积水也。是肾脏之精水。膀胱之津水。皆随肺主之气。而营运于肤表。故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天地上下之皆有水也。海以北者。谓胃居中央。以中胃之下为阴。肝肾之所居也。湖以北者。乃脾土所居之分。故为阴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也。漳以南者为阳。乃心主包络之上。心肺之所居也。

盖以上为天为阳为南。下为地为阴为北也。河以北至漳者。谓从上焦而后行于背也。漯以南至江者。

谓从中焦而前行于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盖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以此身一隅之阴阳。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所以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答曰。

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勿散。不留不泻也。足阳明刺深六分。

留十呼。足太阳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阳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

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

其留皆无过一呼。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撩料同)

此论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阴阳。血气之多少。合经水之浅深。以应天之常数。夫数出河图。始于一而终于十。二乃阴之始。十乃阴之终。海水者。至阴也。故从阳明以至于厥阴。厥阴者。两阴交尽。阴极而阳生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从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腰以上为天。故手之阴阳。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故宜浅刺而疾出也。终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是以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浅深疾徐。所以法天时之常也。灸法亦然。

若灸而过此法。命曰恶火。则骨为之枯。脉为之涩。刺而过此法。则脱气矣。

黄帝曰。夫经脉之大小。血之多少。肤之浓薄。肉之坚脆。及 之大小。可为度量乎。岐伯答曰。其不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度之人。消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

尚御公曰。适、从也。真、正也。夫天阙西北。地陷东南。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秋气常在。而人亦应之。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致理。肥脂瘦消之不同。故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脱肉。虽弱而血气不衰。是谓适其中而为度之正也。莫云从曰。上节法天之常。

此因地之理。以适人之浓薄坚脆。所以人与天地参也。

卷二

经筋第十三

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上结于踝。邪上结于膝。其下循足外侧。结于踵。上循跟结于 。

其别者结于 外。上 中。内廉。与 中并上结于臀上挟脊上项。其支者。别入结于舌本。其直者。

结于枕骨。上头下颜结于鼻。其支者。为目上输。下结于 。其支者。从腋后外廉结于肩 。其支者入下。上出缺盆。上结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 。其病小趾支跟肿痛。骨挛脊反折颈筋急。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春痹也。(邪斜同臀音屯 音仇 音偶网当作纲输与 俞通用)

此篇论手足之筋。亦如经脉之起于指井。而经络于形身之上下。以应天之四时六气。十二辰。

十二月。盖亦秉三阴三阳之气所生也。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之至阴穴间。循踝膝 。以上臀至项。结于脑后枕骨而上头。至前复下于颜。结于鼻而为目上之纲维。此皆循脉而上经于头。其支者。

亦如经脉之支别。从经筋而旁络也。故其病为小趾肿痛。 挛。脊反折。项筋急。经筋之为病也。

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支筋之为病也。燔针烧针也。劫刺者。如劫夺之势。刺之即去。无迎随出入之法。知者。血气和而知其伸舒也。以痛为输者。随其痛处而即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血气留闭而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右之太阳。故为仲春之痹。盖手足阴阳之筋。应天之四时。岁之十二月。故其为病。亦应时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

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 季胁。上走胁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直者上出腋。贯缺盆出太阳之前。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结于 。支者结于目 为外维。其病小趾次趾支转筋。引膝外转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后引尻。即上乘 季胁痛。上引缺盆膺乳。颈维筋急。从左之右。右目不开。上过右角。并跷脉而行左络于右。故伤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维筋相交。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孟春痹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相交之窍阴井穴。而上循于头目。皆并脉而经于骨也。维筋者。阳维之筋也。阳维之脉。与足少阳之脉。会于肩井。风池。脑空。目窗。承泣。阳白。于目之上下。故从左之右。则右目不开。盖春阳之气。从左而右。维、筋左右之交维也。左络于右故伤左角者。

病从左而右也。右足不用者。复从上而下也。盖维者。为一身之纲维。从左之右。右之左。下而上。上而下。左右上下交维。故命曰筋维相交。此足少阳之筋。交于阳维之筋而为病也。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故为孟春之痹。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结于跗上。邪外上加于辅骨。上结于膝外廉。直上结于髀枢。上循胁属脊。其直者。上循 。结于缺盆。其支者。结于外辅骨。合少阳。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结于髀。

聚于阴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挟口。合于鸠。下结于鼻。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网。

阳明为目下网。其支者。从颊结于耳前。其病足中趾支胫转筋。脚跳坚。伏兔转筋。髀前肿。溃疝。

腹筋急。引缺盆及颊。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热则筋纵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有热。

则筋弛纵缓不胜收。故僻。治之以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缓者。以桑钩钩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颊。且饮美酒。 美炙食。不饮酒者。自强也。

为之三拊而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季春痹也。(钩音构)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乃厉兑之外间。循髀股而上经于颈。结于口鼻耳目之间。其病支胫伏兔转筋。脚跳而坚。经筋之为病也。溃疝腹中急者。聚于阴器。上布于腹也。口僻口移者。筋上挟口也。目不开合者。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也。太阳寒水主气而为开。故寒则筋急而目不合。阳明燥热主气而为阖。故热则筋纵而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而为僻。有热。则筋纵缓不收而为僻。盖左筋急。则口僻于左。左筋缓。则口僻于右也。马膏者。以马之脂膏熬膏。钩、构也。以桑之钩曲者而钩架之。高下如座之相等。即以生炭置之坎中。令坐于上。如左颊筋急而口僻于左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右颊之缓者。以马膏熨左之急颊。左右之缓急更变。即以其法易之。

且饮以美酒。 以炙食。不饮酒者。自强饮之。为之三拊而止。此治口颊 僻之法也。其转筋溃疝诸证。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故为季春之痹。夫在足阳明。饮以美酒。 以美食者。诸筋皆由胃腑之津液以濡养。故阳明主润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尚御公曰。在阳明有寒热之开合。在少阴有阴阳之俯仰。此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少阴主先天之阴阳。阳明主后天之阴阳也。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之端内侧。上结于内踝。其直者。络于膝内辅骨。上循阴股。结于髀。聚于阴器。上腹结于脐。循腹里。结于肋。散于胸中。其内者着于脊。其病足大趾支内踝痛。转筋痛。

膝内辅骨痛。阴股引髀而痛。阴器纽痛。下引脐两胁痛。引膺口脊内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命曰孟秋痹也。(孟当作仲)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内侧之隐白间。循膝股而上于胸腹。其内者着于脊。其病在筋经之部分而为痛。酉者八月。主左足之太阴。故为仲秋之痹。

足少阴之筋。起于小趾之下。并足太阴之筋。邪走内踝之下。结于踵。与太阳之筋合。而上结于内辅之下。并太阴之筋。而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膂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合。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及转筋。病在此者。生痫 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在内者熨引饮药。此筋折纽。纽发数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痹也。(数叶朔仲当作孟)

足少阴之筋。起于足小趾之下。斜趋涌泉。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于膂筋。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相合。此脏腑阴阳之筋气相交也。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病在此所过所结者。主痫 痉强。此经筋之为病也。在外在内者。病阴阳之气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

少阴为阴阳水火之主宰。故有外内阴阳之见证。阳外而阴内也。纽折者。痫 强痉也。如纽发频数而甚者。死不治。盖少阴主藏津液。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阳气者。柔则养筋。纽折数甚。精阳之气绝也。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左足之少阴。故为孟秋之痹。尚御公曰。少阴之气。从本从标。刺禁篇曰。心部于表。肾治于里。少阴本阴而标阳。本内而标外也。余伯荣曰。足少阴之筋。与足太阳之筋。上合于颈项。此脏腑阴阳之气交也。病在外在阳者。病太阳之气。故腰反折。不能俯。在内在阴者。病少阴之气。故不能仰。如伤寒病在太阳。则有反折之痉强。在少阴则蜷卧矣。

足厥阴之筋。起于大趾之上。上结于内踝之前。上循胫。上结内辅之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

络诸筋。其病足大趾支内踝之前痛。内辅痛。阴股痛。转筋。阴器不用。伤于内。则不起。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治在行水清阴气。其病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

命曰季秋痹也。

足厥阴之筋。起于足大趾之大敦。循胫股而结于阴器。络诸筋。阴器乃宗筋之会。厥阴主筋。

故联系于三阴三阳之筋也。其病乃筋之所过而结者。为痛。为转筋。为阴器不用。伤于内。则阴痿不用。伤于寒。则阴器缩入。伤于热。则阴挺不收。厥阴从中见少阳之火化。故有寒热之分。夫金气之下。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厥阴之木气本于水。故治在行水。以清厥阴之气。其病在有形之筋而为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矣。尚御公曰。两阴交尽。是为厥阴。阴极而阳生。厥阴本气。自有寒热之化。

手太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廉。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之上。入结于腋下。其支者。后走腋后廉。上绕肩胛。循颈出走太阳之前。结于耳后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

出耳上下。结于颔。上属目外 。其病小指支肘内锐骨后廉痛。循臂阴入腋下。腋下痛。腋后廉痛。

绕肩胛引颈而痛。应耳中鸣痛引颔。目瞑良久乃得视。颈筋急则为筋痿颈肿。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之。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为肿者。复而锐之。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颔。

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夏痹也。

手太阳之筋。起于手小指之少泽。循臂肘肩项。而上结于耳颔目 之间。其在筋之所过而结者。

为痛为肿。为筋痿。其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颈肿者。复以锐针刺之。本支者。本于直者而支行也。本筋与支筋皆属于目外 。筋之分行而复联系也。午者五月。主于太阳。故名曰仲夏痹也。尚御公曰。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故在手太阳。有寒热之在颈。在手少阴。有阴阳之俯仰。当知十二经筋。应三阴三阳之六气。亦无分手与足也。余伯荣曰。太阳之为病。头项强痛而恶寒。寒热在颈者。病太阳之气。非手太阳之筋证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结于肘。上绕 外廉。上肩走颈。合手太阳。

其支者。当曲颊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乘颔。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

即支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季夏病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端之关冲。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当曲颊处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复上乘颔结于额角。其病当所过之处。即支分而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

以知为度。即以痛处为所取之俞穴。未者六月。乃少阳主气。故名曰季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大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上结于肘外上 。结于 。其支者。绕肩胛挟脊。直者从肩 上颈。其支者。上颊。结于 。直者。上出手太阳之前。上左角络头。下右颔。

其病当所过者支痛。及转筋。肩不举。颈不可左右视。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孟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食指之商阳穴间。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结于 。络于颔。其病当所过所结之处。支痛及转筋。肩不能举。颈不可以回顾。治在燔针劫刺。三月四月。乃两阳合明。故名曰孟夏痹也。

手太阴之筋。起于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结于鱼后。行寸口外侧。上循臂。结肘中。上 内廉。

入腋。下出缺盆。结肩前 。上结缺盆。下结胸里。散贯贲。合贲下抵季胁。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痛。甚成息贲。胁急。吐血。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冬痹也。(贲音奔)

手太阴之筋。起于手大指端之少商间。循臂肘上 。入腋下。结于肩之前 。上结于缺盆。下结于胸里。散贯于胃脘之贲门间。合于贲门而下抵季胁。其病当筋之所过者。为支度转筋而痛。甚则成息贲。胁急吐血。盖十二经筋。合阴阳六气。气逆则为喘急息奔。血随气奔。则为吐血。子者十一月。太阴主气。故名曰仲冬痹也。

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与太阴之筋并行。结于肘内廉。上臂阴。结腋下。下散前后挟胁。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结于臂。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前及胸痛息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

以痛为输。名曰孟冬痹也。(臂当作贲贲叶臂)

手心主之筋。起于手中指之中冲穴间。与手太阴之筋并行。循胁腋。散胸中。下结于胃脘之贲门间。其病当筋之所过结处为转筋。而前及胸痛。散于胸中。结于贲门。故成息奔也。亥者十月。

主两阴交尽。故名曰孟冬痹也。尚御公曰。在足曰厥阴。在手曰心主。盖三阴三阳之气。生于下而本于足。足之六经。上合于手者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内侧。结于锐骨。上结肘内廉。上入腋。交太阴。挟乳里。结于胸中。

循臀下系于脐。其病内急。心承伏梁。下为肘网。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成伏梁唾脓血者。死不治。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刺者。刺寒急也。热则筋纵不收。无用燔针。名曰季冬痹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手小指侧之少冲间。循肘腋。交于手太阴之筋。挟乳里。结于胸中。循臂下系于脐。其病于内为内急。为心承伏梁。如梁之伏于心下。而上承于心也。其病在外当筋之所过者。

为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其成伏梁而唾脓血者。此病在心脏。故为死不治。其病在气而为筋经之病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纵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能伸。盖少阴本阴而标阳。故有寒热阴阳之证。少阴之从本从标也。丑者十二月。少阴主气。故为季冬之痹。夫天为阳。地为阴。

日为阳。月为阴。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故三阳之气。主于春夏。三阴之气。

主于秋冬。此阴阳之所以系天地日月。而人亦应之。尚御公曰。腹为阴。背为阳。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不伸。手少阴之筋。只循于胸腋脐腹。而不经于背。所谓阳急则反折者。病足少阴之筋也。

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此阴阳相合。水火气交。故手足少阴。皆有阴阳寒热之俯仰。

张开之曰。此下六篇。论筋之所经。骨脉之度量。荣卫之循行。只论筋有痹证者。盖假病以明筋之合于三阴三阳。天之四时六气。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 。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右方也。( 僻同即口僻之义)

尚御公曰。此申明手足阴阳之筋。皆分循于左右。故复以口目之 僻以证之。足阳明之筋。上挟口为目下纲。手太阳之筋。结于颔。属目外 。故二经之左筋急。则口僻于左。而当刺其左。右筋急。则口僻于右。而当取之右。如左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左。右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右。如两目皆急。则左右皆病。故治法皆如右方。而其病则有左右之分也。

卷二

骨度第十四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卷二

五十营第十五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三阳。上下左右。共计二十四脉。并左右之两跷脉。前之任脉。后之督脉。通共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为五十营。以应二十八宿。以终漏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则气行六尺矣。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交通于二十八脉之中。为一周于身。乃水下二刻。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乃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矣。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乃水下二十刻。而日行五宿二十分。计二百分有奇矣。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乃水下百刻。而日行二十八宿。计一千零八分也。漏水皆尽。而脉终于五十营矣。按、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此宗气上贯于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

故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气而主皮毛。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

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谓交通者。谓皮肤经脉之宗气。外内交通。而并行一百刻之数也。夫天主气。地主血脉。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斯得尽天地之寿矣。凡经脉外内之宗营。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卷二

营气第十六

黄帝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

注大趾间。与太阴合。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上行乘腋。

出内。注目内 。上巅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阴。上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还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至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复从跗注大趾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

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之所行也。逆顺之常也。

此篇论营血营行于经隧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常营无已。终而复始。营血者。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名曰营气。盖谓血之气为营气也。流液于中。布散于外者。谓中焦所生之津液。有流溢于中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从冲脉任脉。

布散于皮肤肌肉之外。充肤热肉。生毫毛。其精之专赤者。行于经隧之中。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盖布散于皮肤之外者。应天气之营运于肤表。营于经脉之内者。应地之十二经水也。

故营气从手太阴肺脉。出注于手大指之少商。其支者注于次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上行于鼻交 中。而注于足阳明胃脉。下行至足跗上之冲阳。注足大趾间。与足太阴脾脉。合于隐白。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之脉。出腋下之极泉。循臂注小指之少冲。合手太阳于小指外侧之少泽。上行乘腋。出 内。注目内 。而交于足太阳之睛明。上巅下项。循脊下尻。下行注足小趾之至阴。循足心之涌泉。注足少阴之经。上行注肾。

从肾注心。散于胸中。而交于心主包络。循心主之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端之中冲。还注小指次指端之关冲。而合于手少阳之脉。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之脉。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大趾间之大敦。合足厥阴之脉。上行至肝。从肝复上注于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颃颡。鼻之内窍。畜门。鼻之外窍。究、终也。其支别者。从肝脉上额循巅。与督脉会于巅顶。复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督脉之行于前者。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复出循于太阴之脉。此营气之所行。外内逆顺之常也。逆顺者。谓经脉内外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夫营卫者精气也。乃中焦水谷之精。

生此营卫二气。清气行于脉中。浊气行于脉外。此营气与宗气。偕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中焦之汁。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命曰营气。此独行于经隧之血而名营气。营于十二经脉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此与营卫之营气。循度应漏之不同也。是以本篇论营气之行。外营于十二经脉。内营于五脏六腑。其支者行于督脉。复注于肺中。而任脉及两跷不与焉。其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行于二十四脉。并任督两跷。共二十八脉。以应二十八宿者也。尚御公曰。营气宗气行于脉中者。应呼吸漏下。昼夜而为五十营也。营卫相将。

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日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外内出入者也。本篇之营气。营于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昼夜只环转一周。是谓天地之纪。盖天道营运于地之外。昼夜只环转一周。而过一度者也。再按平脉篇曰。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

乃各走其道。外内逆顺而行者也。相将而行者。乃脉外之营。与卫气偕行于肌腠之间。故曰三焦无所仰。盖腠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三焦之气。仰藉营卫而游行也。金西铭问曰。营血之不营于任脉两跷者何也。曰。任脉起于胞中。阳跷乃足太阳之别脉。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脉。胞中为血海。膀胱乃津液之府。肾主藏精。皆有流溢于中之精血贯通。故营血不营焉。又问曰。营气之不行于冲脉带脉阳维阴维者何也。曰。冲任二脉。虽并起于胞中。任脉统任一身之阴。与督脉交通。阴阳环转者也。冲脉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肤热肉生毫毛。盖主行胞中之血。充溢于经脉皮肤之外内。不与经脉循度环转。越人曰。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之会。阴维起于诸阴之交。带脉者。有如束带。

围绕于腰。统束诸脉。此皆不与经脉贯通。故不循度环转。莫云从问曰。脏腑之气。本于五运六气之所生。营气之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与五行逆顺之理。不相符合。请详示之。曰。

血脉生于后天之水谷。始于先天之阴阳。肺属天而主脉。其脉环循胃口。是以胃腑所生之精血。先从肺脉而行。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脏腑相传。外内相贯。此后天之道也。以先天论之。

肾主天一之水。心包络主地二之火。肝主天三之木。肺主地四之金。脾主天五之土。是以肾传之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复传于少阴。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出于先天之水中。后天之太阳也。故复从手少阴心。而传于足少阴肾。肾主先天之水。肺主后天之气。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应天运之包乎地外。血脉之生始出入。

咸从天气以流行。故人之所以合于天道也。

卷二

脉度第十七

黄帝曰。愿闻脉度。岐伯答曰。手之六阳。从手走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跷脉从足至目。

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

五十营章。论气之流行。此章论脉之度数。故曰。此气之大经隧。谓营气宗气。所容行之大隧。故维脉不与焉。手足六阳六阴者。经脉分循于两手两足。三阴三阳。分而为六也。跷脉亦分循左右而上。故合一丈五尺。夫背为阳。腹为阴。督脉主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下循膂络肾。任脉主阴。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任脉从会阴之分。而上行至目。督脉从目绕头。而下至脊之十四椎。故各长四尺五寸。盖气行于任督二脉。阴阳通贯而行也。尚御公曰。督脉围绕于周身之前后上下。只言四尺五寸。与任脉相等者。二十八脉。皆分阴阳而行。故跷脉之阴阳。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

此承上文而言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只以经脉为数。支而横者。络脉孙络也。夫经脉内营于脏腑。

外络于形身。浮而见于皮部者皆络脉也。盛而血者。邪盛于外。血留于络脉。故当疾诛之。盛者邪客于外。故当泻之。虚者本虚于内。故当饮药以补之。盖言血气本于脏腑之所生也。

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

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

夫手足之六阳。内通于六腑。六阴内通于六脏。十二经脉之血气。由脏腑之所生。故虚者饮药以补之。是脏腑之气。营于脉内者也。此复论脏腑之气。通于脉外之皮肤七窍。以应天地之纪。阅、历也。五脏常内阅于七窍。是以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矣。在内者六腑为阳。在外者皮肤为阳。本经曰。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以六腑不和。则血气留滞于皮腠而为痈。此病从内而外也。故邪在腑者。谓邪在于表阳。则阳脉不和。谓左之人迎不和也。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

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谓右之气口不利也。

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谓关阴于内。

阳气不得以和之。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谓格阳于外。阴气不得以和之。如是则阴阳俱盛。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此病因于外也。夫五脏六腑。应天地之五运六气。有升降出入之神机。上节论出入于脉中。此论营运于脉外。玉师曰。不得尽期者。不得尽天地之寿。此注当合五十营注参看。

黄帝曰。跷脉安起安止。何气营水。岐伯答曰。跷脉者。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属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气不营。则目不合。

此节论流溢之精气。从跷脉而布散于脉外。脉外之血气。从跷脉而通贯于脉中。气并相还。内外交通者也。夫肾为水脏。受藏水谷之精。水者。流溢于肾脏之精水也。何气营水者。谓阴跷之脉。

乃足少阴之别。直上循阴股。入于肾阴。脉内之营气宗气。营运肾脏之水。上循胸里。交于手少阴之心神而化赤。上注于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阴跷阳跷之气。相并。经脉外内之气。交相往还。则为濡目。如气不营。则目不合。谓流溢于脉外之气。不营于目也。再按、本经大惑篇曰。

病有不得卧者。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不瞑矣。病有不得视者。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

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脉外之卫气。复内通于跷脉。外内之血气相并而往还也。尚御公曰。脉外之阴气虚。则目不瞑。气不营。则目不合者。脉外之阴气。不营于目也。此节始论跷脉之起止。而复曰气不营。则目不合。谓脉内之阴气。流溢于脉外者也。夫脉度者。乃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若夫营血之流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者。只环转督脉一周。而跷脉不与焉。盖跷脉主营运肾脏之精水于脉中而为血者也。举足行高曰跷。盖取其从下行上之义。

黄帝曰。气独行五脏。不营六腑何也。岐伯答曰。气之不得无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

此承上文复申明经脉外内之气。营于脉中。濡于脉外也。按卫气之行。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入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

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一周。脉外之血气相将。妇随夫转。是只营于五脏。而不营于六腑。上文论脉外之血气。则为濡目。故帝有此问。伯言气之不得无行于六腑也。营于脉中者。如水之流。运于脉外者。如日月之行。随天道之营运无息。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

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腠理者。皮肤肌肉之纹理。五脏募原之肉理也。玉师曰。营气之行。肾传于心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传之心。水火木金土。先天之五行也。卫气之行。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交相胜制。后天之五行也。故曰此逆顺之常也。盖脉内之气顺行。脉外之气逆行。有顺有逆。斯成天地之纪。

黄帝曰。跷脉有阴阳。何脉当其数。岐伯答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其数之数去声余上声)

阴跷之脉。后足上行。应地气之上升。故女子数其阴。阴跷属目内 。合阳跷而上行。是阳跷受阴跷之气。复从发际而下行至足。应天气之下降。故男子数其阳。

尚御公曰。阴跷乃足少阴之别。阳跷乃足太阳之别。男子之宗营。注于太阳之阳跷。女子之宗营。注于少阴之阴跷。气之所注者。故为大经隧。气不营者。为络脉也。上节论少阴之精水。从阴跷而上并于阳跷。此节论营气宗气之行于跷脉。有男女阴阳之分。二节是当分看。

卷二

营卫生会篇第十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焉受气。阴阳焉会。何气为营。何气为卫。营安从生。卫于焉会。老壮不同气。阴阳异位。愿闻其会。岐伯答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

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五十而复大会。阴阳相贯。如环无端。

卫气行于阴二十五度。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重阴。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为昼夜。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

此章论营卫之生始会合。因以名篇。首节论营卫之所生。而各走其道。下节论营卫之会合。相将而行。外内出入。此阴阳离合之道也。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者。此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也。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乃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昼夜五十营。

而复大会于手太阴。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此营气之行于脉中。循度环转。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卫气夜行于阴二十五度。日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则卧起而目张。至阴则休止而目瞑。

日中阳气陇。而卫气正行于阳。故为重阳。夜半阴气陇。而卫正行于阴。故为重阴。太阴主地。太阳主天。卫气日行于太阳之肤表。而夜行于五脏之募原。乃太阴所主之地中也。外内各行二十五度。

分为昼夜。此卫气之所行也。夜半为阴陇。夜半后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阴阳大会。天下万民皆卧。命曰合阴。此天气夜行于阴。

而与阴气会合。天道昼夜之阴阳也。平旦卫气行阴。阴尽而表阳复受此卫气。如是昼夜出入之无已。

与天地阴阳之同纪也。

黄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气使然。少壮之人不昼瞑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其肌肉枯。气道涩。

五脏之气相搏。其营气衰少。而卫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瞑。

此论营与卫合。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分为昼夜。而外内出入者也。血气者。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肌肉者。在外皮肤之肌肉。在内募原之肌肉。气道者。肌肉之纹理。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营卫之所游行出入者也。故肌肉滑利。气道疏通。则荣卫之行。不失其出入之常度。故昼精明而夜瞑合。如肌肉干枯。气道涩滞。则五脏之气相搏。而不能通调于外内矣。夫营血者。五脏之精气也。五脏不和。则营气衰少。营气衰。则不能外营于肌肉。而卫气内伐矣。卫气内伐。而不得循行五脏。故昼不精而夜不瞑也。此言营卫相将。卫随营行者也。夫经言营行脉中。卫行脉外者。论营卫二气。分阴阳清浊之道路也。平脉篇曰。营为血。卫为气。本经曰。化而为血。命曰营气。盖经脉之外。有充肤热肉之血气。皆为营气。当知脉外有营。与卫气相将出入者也。是以本经论营卫之生始离合。计五篇有奇。第十五之五十营篇。论营气之行于脉中。第七十六之卫气行篇。论卫气之行于脉外。第十六之营气篇。论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此篇论营卫之生。各有所从来。各走其道。而复会合于皮肤肌腠之间。营卫相将。偕行出入。第五十二之卫气篇。论脉内之血气。从气街而出于肤表。故与卫气相合而偕行。夫脉内之血气顺行。则脉外之气血逆转。此阴阳离合外内逆顺之常也。阴阳之道。通变无穷。千古而下。皆碍于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之句。而不会通于全经。以致圣经大义。蒙昧久矣。

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岐伯答曰。营出中焦。卫气出于下焦(下当作上)

帝承上文之义。复问营卫相将之所行。皆何道从来。而行于脉外也。夫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此入胃水谷之精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乃精气也。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血之气名营气。故曰营出中焦。与精气之少有别也。决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五味篇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卫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从上焦而出卫于表阳。

故曰卫出上焦。夫充肤热肉之血。乃中焦水谷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故痈疽章曰。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肌肉之分会也。是津液先和调于分肉孙络之间。变化而赤为血。血和而后孙络满溢。注于络脉经脉。故中焦之津液。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者。谓血营于身形之肌肉也。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谓血注于孙脉经脉也。此血之气命曰营气。与应呼吸漏下之营气少别。故外与卫气相将。昼夜出入。内注于经脉。因息乃行。

与天道之营运于外。而复通贯于中之协议也。余伯荣曰。此论营卫出于两焦。下节论上焦与营俱行。中焦蒸化营气。此节乃承上启下之文。

黄帝曰。愿闻三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阴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上至舌。下足阳明。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矣。

此复论三焦之所出。兼证营卫之生会。上焦出于胃上口者。上焦所归之部署也。并胃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出走腋下。循太阴之云门中府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之天鼎扶突而上至舌。复下于足阳明之分。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盖从胸腋太阴之分而出行。故复大会于太阴也。夫手之三阴。从脏走手。足之三阴。从足走脏。营气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二百七十息。以应漏下二刻为一周。则阴阳外内。经脉脏腑。俱已循行。盖以一日分为昼夜而为五十营。非日行于阳而夜行于阴也。凡日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乃营卫之行于脉外。阴阳出入者也。越人首设问难。即将经义混淆。而后人非之。后人又以营在脉中。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是犹百步五十步相笑之故智耳。按、金匮要略曰。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盖三焦乃初阳之气。营运于上下。通合于肌腠。不入于经俞。是以上焦之气。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营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纹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上至舌。此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相火。

生于肾阴。从下而上。通会于周身之腠理。脏腑之募原。总属一气耳。归于有形之部署。始分而为三。气之在上者。即归于上部。主宣五谷之气味。即从上而出。熏肤充身泽毛。气之在中者。

即归于中部。主蒸化水谷之津液。而为营血。即从中而出。以奉生身。气之在下者。即归于下部。

主济泌别汁。即从下而出。以行决渎。此气由阴而生。从下而上。归于上中下之三部。即从上中下而分布流行。马氏复以下焦之气。升于中上。上焦之气。降于中下。此缘不明经理。而强为臆说也。

黄帝曰。人有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即出。或出于面。或出于背。或出于身半。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故不得循其道。此气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故命曰漏泄。

此申明卫气出于上焦。从上焦之气。而分布于周身者也。上焦出于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

由腋而出于太阴之分。至手阳明之扶突。下足阳明之人迎。而后布散于皮腠。常与营俱行阳而行阴。卫气从上焦之气而出。所出之道路。从来上未至于面。后未至于背。今饮食下胃。其营卫宗气。未有定分。而先汗出于面。或出于背。此卫气之不循道而出也。卫气布于周身。无所不被其泽。若汗出于身半。此卫气之偏沮也。盖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此假风邪汗出。以证明卫气循上焦之道路而出。上焦与营俱行。而营与卫又相将出入于外内者也。故曰上焦如雾。谓气之游行于肤表。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张开之曰。此章论卫气始出之从来。第七十六篇。论卫气昼夜出入之道路。所行不同。各宜体析。

黄帝曰。愿闻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

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

此论营出于中焦。中焦亦并胃中。在胃中脘之分。中焦所归之部署也。此所受气者。主泌水谷之糟粕。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津液化血而名营气也。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何谓也。岐伯答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类焉。故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无两生。

此承上文而言。营卫生于水谷之精。皆由气之宣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焉。汗乃血之液。气化而为汗。故夺其血者则无汗。夺其汗者则无血。无血者死。无汗者亦死。故人有两死而无两生者。谓营卫血汗。总属于水谷之精也。

此言中焦之精汁。皆由气之所化。而为营为卫。为血为汗。有如水中之沤。气发于水中。则为沤泡。

气散。则沤亦破泄矣。

黄帝曰。愿闻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

下焦之部署。在胃之下口。别走于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就下焦之气。济泌别汁。循下焦之经。而渗入膀胱。气化则出矣。

黄帝曰。人饮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以清。故后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黄帝曰善。余闻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

饮酒者。先行皮肤。则水津四布。而下输膀胱矣。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

约下焦气化而出。故小便独先下。此承上文而言下焦之气。主决渎水液。故帝曰善。余素闻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按、此篇论营卫之生会。夫水谷之精气。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此营卫之生也。阴阳异位。又何焉会。故复论三焦之所出。以明其会焉。卫出上焦。而上焦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营出中焦。而中焦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化赤为血。以奉生身。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此营卫之会也。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言与卫相将于脉外。而又独得行于经隧之中。是肌腠经脉之外内。皆有此营也。阴阳血气之离合出入。非熟读诸经。细心体会。不易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