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很早就注意到各种文体的特点。例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词赋欲丽。"他的意思是说:奏议应该做到雅,雅就是善於运用经典;书信和论说应该做到理,理就是条理明畅;铭诔应该做到实,实就是切实而不浮夸;诗赋应该做到丽,丽就是敷陈辞藻。此外,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也讲到各种文体的特点,《文心雕龙》的前二十五篇,可以说是当时论述文体的集大成的著作。后人讨论文体的著作还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姚鼐《古文辞类篹》把文章分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shuì)、赠序、诏令、传(zhuàn)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十三类。现在我们按照这十三类大致谈谈各种文体的特点。

1.论辨类就是论说文,包括哲学论文、政治论文、史论、文论等。先秦诸子书,一般都可认为论文集。单篇论文则贾谊《过秦论》为最早。论辨类或者是发表自己的主张,阐明一个道理(论):或者是辨别事理的是非,驳斥别人的言论(辨)。举例来说,《淮南子》是论,而《论衡》则是辨;《过秦论》是论,而《神灭论》则是辨。

2.序跋类是一部书(或一篇文章)的序言或后序。序(叙)是一般的序言,放在书的前面;跋则放在书的后面,即后序。上古时代的序都是放在后面的。有人认为《庄子·天下》篇就是《庄子》的序。至於《淮南子·要略》篇,《论衡·自纪》篇,《史记·大史公自序》,《汉书·叙传》等,更显然都是序言,它们都是在书的后面。《说文解字》的叙也在后面。后来像萧统文选》等书,序文才移到前面。

3.奏议类是臣子上给皇帝的书信,包括《文心雕龙》所说的章表、奏启、议对三类。《文心雕龙·章表》篇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可见较古的时候(汉代)四者是有分别的;后来逐渐变为没有多大分别了。此外还有疏、上书、封事。疏的本意是条陈(逐条陈说),封事是预防泄漏的意思,是一种秘密的奏议。

对策(简称策),是奏议的一个附类。《文心雕龙·议对》篇说:"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这是应举时由皇帝出题目,写在简上,叫做策问;应举者按题陈述自己的意见,叫做对策。汉代晁错董仲舒都以对策著名。

4.书说类包括书和说。书指一般的书信,说大多是游士说别国人君的言词。

5.赠序类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古人有所谓"赠言"。到了唐初,赠言才成为一种文体,叫做"序"。韩愈所作的赠序最多,也被认为最好。

6.诏令类是皇帝对臣下的书信。诏令和奏议本来都是书信,但因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被认为与一般人不同,所以臣子给皇帝的书信叫奏议,皇帝给臣下的书信叫诏令。

皇帝下达的文书还有"制""诰"等等,这里没有必要细说。

檄(xí),是诏令的一个附类。它被用来晓谕、或者用来声讨罪恶。檄,不一定是皇帝发出的;有时候,也可能是敌国互相声讨,或者是所谓"讨贼"。由於封建社会很少正义战争,互相攻击的人往往是一丘之貉,所谓檄就往往是强词夺理,或者是捏造事实。

7.传状类是记述个人生平事迹的文章,一般是记述死者的事迹。传指传记,状指行状。传来源於《史记》《汉书》。拿《史记》来说,《项羽本纪》,《孔子世家》,《淮阴侯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等,都应该属於传(注:姚鼐以为正史的传不算传状类,所以《古文辞类篹》只收韩愈《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种树者郭橐驼传》等。那是错误的。)。"行状"又称"行述""行略""事略"等。行状本来是提供礼官为死者议定谥号或提供史官采择立传的。又,请人写墓志铭碑表之类(见后),也往往提供行状。有的行状实际上就是一篇很好的传记,柳宗元的《段太尉逸事状》被认为是传状类的名篇(注:徐师曾《文体明辨》说:"逸事状则但录其逸者,其所已载,不必详焉,乃状之变体也。")。

传奇小说,如《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等,可归入传状一类。

8.碑志类包括碑铭和墓志铭。碑铭的范围颇广。有封禅和纪功的刻文,例如秦始皇《泰山刻文》,班固《封燕然山铭》,韩愈《平淮西碑》等。有寺观、桥梁等建筑物的刻文,例如王简栖《头陀寺碑文》,韩愈《南海神庙碑》等。此外还有墓碑,这是纪载死者生前事迹的,文章最后有铭(韵语)。封建时代大官的墓碑是树立在墓前道路(神道)上的,所以叫做神道碑,官阶低的则树立墓碣。碑碣的文体没有什么差别,只是碑碣本身的形制有所不同(注:《唐六典》卷四载碑碣之制说:"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龟趺(碑首盘螭,碑座龟形),趺上高不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碣,圭首方趺(碣首圭形,碣座方形),趺上高不过四尺。若隐论道素,孝义著闻,虽不仕亦立碣。"明代三品以上立神道碑。)。此外还有一种墓表,无论死者入仕与否都可以树立。墓表也是立在神道上的,所以又称为神道表。墓表一般没有铭(韵语)。

墓志铭(墓志)也是纪载死者生前事迹的,前有志,后有铭。它一般是两块方石,一底一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某朝某官某人墓志),安葬时埋在墓圹里,据说是防备陵谷变迁,以便后人辨认的,所以后来又称为埋铭、圹铭、圹志等。

9.杂记类包括除传状、碑志以外的一切记叙文。有刻石的;有不刻石的。刻石的如柳宗元的《永州韦使君新堂记》;不刻石的如柳宗元的山水游记。杂记文的特点是叙事,但唐宋古文家的杂记往往是叙中夹论;像苏辙的《快哉亭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则是议论多於记事。

10.箴铭类是用於规戒的文章,大多是用来戒勉自己的。刘禹锡的《陋室铭》属於这一类。

11.颂赞类是用於颂赞的文章,一般是对别人的歌颂和赞扬。韩愈的《子产不毁乡校颂》属於这一类。

12.辞赋类近似於长诗,可以抒情,可以咏物。本书第十二单元将有专文讨论。

13.哀祭类包括哀辞和祭文。二者都是哀吊死者的文章,但祭文则是设祭时拿来宣读的。

诔,就内容来说,是在碑志与哀辞之间的。《文心雕龙·诔碑》篇说:"大夫之材,临丧能诔。诔者,累也;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由此看来,诔就很像碑志,只是不刻石罢了。颜延年作《陶徵士诔》,就是叙述陶渊明的德行的。后来诔和哀辞没有多大的差别。

以上十三类有些类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就名称来看,有的是同名而异实:序跋的序和赠序的序完全不同;座右铭的铭和墓志铭的铭也完全不同。就内容来看,有些作品可能跨类。例如贾谊的《论积贮疏》虽属奏议类,但通篇是发议论,很像一篇论说文;韩愈的《送孟东野序》虽属赠序类,但通篇是说理,也很像一篇论说文。扬雄的《解嘲》,萧统《文选》把它归入"设论"类,《古文辞类篹》则归入辞赋类,因为就内容说应该属论辨,就形式说则应该属辞赋。韩愈的《进学解》是仿照《解嘲》的体裁的,《古文辞类篹》也把它归入辞赋类。

我们不能机械地看待古人这种分类,因为这种分类还是不够科学的。同时,我们也不宜完全抹杀这种分类,因为这种分类还是有一些客观根据的。

下面我们再从用韵的角度来看文体。辞赋、颂赞、箴铭、碑志、哀祭,这五类一般都是有韵的文章,我们把它叫做"韵文"。但是,有完全的韵文,有不完全的韵文。个别的也有完全不用韵的。五类用韵的情况又各有不同,所以必须分别加以讨论。

1.辞赋类是完全的韵文,从头到尾都是有韵的(注:赋的前头如有序,序文当然不用韵。)。所以古人往往把诗赋并称。班固《两都赋序》说:"赋者,古诗之流也",《文选》也把赋与诗放在一起(赋在诗前),可见一向认为赋是接近诗的。姚鼐在《古文辞类篹序目》中说:"辞赋固当有韵,然古人亦有无韵者。"这话不合事实。枚乘《七发》不完全用韵,正因为它不是纯粹的赋体。扬雄《解嘲》,韩愈《进学解》等,基本上是用韵的,只不过稍有变通罢了。

2.颂赞类也是完全的韵文。虽然有些颂赞也容许有序(散文),如柳宗元的《伊尹五就桀赞》,但是这种颂赞仍属韵文,因为韵语是全篇的主体。一般颂赞是没有序的,从头到尾都用韵,如韩愈的《子产不毁乡校颂》。

另有一种赞与颂赞的赞不同,那只是几句结论性的话,通常是四字一句,如《文心雕龙》每篇后面的赞。但是,这种赞也是从头到尾用韵的。

3.箴铭类也是完全的韵文。刘禹锡《陋室铭》一开头就有韵,而且是以"名、灵、馨、青、丁、经、形、亭"一韵到底。只有最后一句是不入韵的。

4.碑志类的情况稍有不同。封禅的刻文还是自首至尾用韵的。但是,纪功的刻文就不一定完全用韵,特别是唐代以后,碑文往往是序长於铭,也就是散文部分长於韵文部分。如韩愈的《平淮西碑》有大半篇幅是序。

墓碑和墓志铭的韵文部分更少(注:这是就唐以后的情况说的。《文选》载有任昉所作的一篇墓志,与此恰恰相反,那是一篇完全的韵文。)。一般情况是叙述占了大部分的篇幅,略等於一篇行状,最后才是几句铭。试举欧阳修《徂徕石先生墓志铭》为例。全文千馀字,最后只有七十八个字的铭:

徂徕之岩岩,与子之德兮,鲁人之所瞻。汶水之汤汤,与子之道兮,逾远而弥长。道之难行兮,孔孟亦云遑遑。一世之屯兮,万世之光。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与臧仓(注:桓魋(tuí),春秋时宋国的司马,曾欲杀孔子。臧仓,鲁平公嬖臣,曾阻止鲁君见孟子。)?自古圣贤皆然兮,噫子虽毁其何伤?

墓志铭的铭也有不用韵的,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但那是很少的例外。

5.哀祭类是接近辞赋类的。《古文辞类篹》把贾谊的《吊屈原赋》归入哀祭类,《文选》认为《吊屈原赋》是"吊文",把它和"祭文"平列。祭文一般是完全的韵文,所以和辞赋是同一性质的(从语言角度看)。韩愈《祭柳子厚文》,除开头几句外,完全用韵。李翱《祭韩侍郎文》则自首至尾全部用韵。

祭文中长距离押韵,而且句子长短参差,这是宋人的一种风气。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可以作为代表。

祭文中也有完全不押韵的,这种情况极为少见。韩愈《祭十二郎文》便是一例。

祭文与哀辞(或诔)都可能有序。但是唐以后的祭文就不再有序;相反地,唐以后的哀辞一般都有长序。因此,哀辞在形式上近似碑志。

除了以上五类之外,别的文体也可能用韵。比如柳宗元的《愚溪诗序》,就体裁说,是完全可以不用韵的,但其中却有韵语:

以愚辞歌愚溪,则茫然而不违,昏然而同归。超鸿蒙,混希夷,寂寥而莫我知也。其中"违"和"归"押韵,"夷"和"知"押韵(也可以认为四字一起押韵,算是支微通押)。

此外,杂记中也经常可以见到一些押韵的情况。试看柳宗元《永州韦使君新堂记》中的一段:

始命芟其芜,行其涂。积之丘如,蠲之浏如。既焚既酾,奇势迭出。清浊辨质,美恶异位。视其植,则清秀敷舒;视其蓄,则溶漾纡馀。怪石森然,周於四隅。或列或跪,或立或仆,窍穴逶邃,堆阜突怒。其中"芜"和"涂"押韵,"丘"和"浏"押韵(虚字前韵),"出"(尺类切,读chuì)和"位"押韵,"舒"、"馀"和"隅"押韵,"仆"和"怒"押韵。又如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一段: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倾。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耀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其中"霏"和"开"押韵(不完全韵),"空"和"形"押韵(不完全韵),"摧"和"啼"押韵(不完全韵),"讥"和"悲"押韵,"明"、"惊"和"顷"、"泳"、"青"押韵(平仄通押),"璧"和"极"押韵,"忘"和"洋"押韵。这是自由式的韵文,它的押韵在有意无意之间,不受任何格律的约束,所以可以用不完全韵,可以平仄通押,可以不遵守韵书的规定(如"讥"和"悲"押,"明"、"惊"和"青"押,"璧"和"极"押)。其所以这样做,是使读者朗诵起来觉得有声调铿锵之美。

散文中夹杂着韵语的做法来源很远。先秦散文中就常常夹杂有一些韵语(参看本书第二册499-500页)。这种做法,是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