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家,既以作史惟恐其不出于人为宗旨,所以其所最尊重的,为其所根据的材料的原文;不但带有原始材料性质的正史如此,即根据正史等书而编纂的史籍,亦系如此。譬如编年史,在前一卷中,还称旧朝的君主为帝,于新朝的君主,则但称其名;到后一卷中,就可改称新朝的君主为帝,而于旧朝的君主,则改称为某主子。此其最大的理由,固为所谓“穷于辞”;然在前一卷中,所用的还多系前朝的史料,在后一卷以后,则所用的多系后朝的史料,必如此,原文的多数,乃易因仍,亦不失为一种理由。这似乎滑稽,然细思之,称号原无关褒贬,亦无甚可笑也。(近人好将前代帝王的谥号撤去,改称其姓名,如称汉武帝为刘彻是。此实甚无谓。无论谥法或庙号,均不含有尊重或褒美之意;而汉武帝是一个皇帝,则不可以不知。称之为汉武帝,则就其名称,已使人知其为某一朝的一个皇帝矣。若其名为彻,则即不知之,亦无甚妨碍,正不必徒劳人之记忆也)旧史作者,多须改入自己的口气,因此,虽极尊重原文,终不能无改动;但其改动亦有一定的体例,读书多者,自能知之。

昔人作史的体例如此,所以旧时史籍,多不能作编纂的人的话看,而只能作其所根据的原文的作者的话看,而史籍的性质,是随时代而不同的,于此,就重烦读者的注意了。

怎样说史籍的性质,随时代而不同呢?原来孤见最难传播。所以一个时代,史事传之后来的,必系其时多数人所能接受的一种说法,而其说多非真相。然则事实的真相,有没有知道的人呢?那自然是有的。然在口说流行的时代,对人无从谈起,即或谈起,亦无人为之传述;在使用文字的时代,未必皆笔之于书,即或笔之于书,其书亦少人阅读。经过一个时期,此等较近真相的说法,就随其人之衰谢而烟消云散;而其流传下来的,只是西洋史学家所谓“众所同意的故事”了。所以历史的内容,实和其时的社会程度,很有关系,此点最宜注意(或谓其时社会的程度既然甚低,何以其时的人机械变诈,曾与后世无异?殊不知为机械变诈之事者乃个人,传历史则群众之力:个人之突出者,各时代皆有之;社会之进化,则自有其一定之程序也)。

从大体上分划,过去的历史,可以分做三个时代,即:

(一)神话时代。这时候,人们还未知道人与物的区别,其文明程度,自然是很低的。然而其时代却是很早的。遂古的史料,大都隐藏于其中。这种材料,在中国人所认为正式的史籍中,似乎不多。因为众所共认为最早的正式的史籍为《史记》,当其编撰之时,社会的文明程度已颇高,故于此等说法,多不之取。《五帝本纪》说:“百家之言黄帝者,其文不雅驯”,而所取者专在《大戴礼记》、《尚书》一类书,即其明证。然最早的史事,实无不隐藏于神话中;不过经过程度较高的人的传述,逐渐把它人事化,读者不觉其诡异,就共认为雅驯罢了。如能就此等人事化的材料,加以分析,使之还原,还是可以发现其神话的素质的。如《诗经·商颂》说“禹敷下土方”,《书经·禹贡》亦说“禹敷土”,读来绝不见有何神怪之迹;然若将《山海经·海内经》“鲧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作为敷土的注脚,即可见其中原含有神秘的成分,不过传《诗》、《书》的人,不复注重于此,仅作为一句成语传述,而不复深求其中的意义罢了。此等分析的工作,近来所谓疑古派,曾做了一些,虽其说不尽可信,亦于史学有相当的益处。但神话真的有价值;伪造的则转足淆乱史实,用之不可不极谨慎而已(将中国神话保存得最多的为《山海经》。此书非《汉志》所著录的《山海经》,《汉志》所著录的《山海经》,乃讲建设之书,即古所谓“度地居民”之法,读《汉志》原文可见;今书盖汉以前方士之记录,荟萃成编者,二书偶然同名耳。次则《楚辞》,其中《离骚》、《天问》等篇,亦多含古代神话。纬书似系神话渊蔽,然出汉人造作,多失原形,用之须极谨慎。道家书中,亦保存一部分神话,则又承纬书之流,其可信的程度更低了)。

(二)为传奇时代。这时代流传下来的史迹,都系人事而非神事,似乎其可信的程度增高了。然其所传的,离奇怪诞实甚,而真相反极少,所以运用起来,要打的折扣还很大。譬如西周,确实的情状,我们虽不之知;然其文明程度,决不至十分低下,则无疑义。而自幽王灭亡以后,百余年间,其地为戎、狄所据(幽王被杀,事在公元前七七一年。其后秦文公收岐以西之地,岐以东仍献之周,事在公元前七五〇年,然周实不能有;至秦穆公乃东境至河,则已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叶了),把其文明摧毁殆尽。直至战国时,东方诸侯还说秦人杂戎、狄之俗,摈之使不得与于会盟之列。而秦地所以土旷人稀,使秦人能招三晋之人任耕,而自以其民任战者,亦由于此。然则西周的灭亡,是何等大事;然其真相,我们乃绝无所知,所知者则一褒姒的物语而已。此与蒙古自遁入漠北后,至于达延汗之再兴,只传得一个洪郭斡拜济的物语何异?见《蒙古源流考》。蒙古自遁入漠北以后,至达延汗再兴以前,其自己所传的历史,实远不如《明史》所著者之翔实也。回纥自漠北走西域,《新唐书》所载,事迹颇为明白;而回纥人自己,却仅传唐人凿破其福山,以致风水被破坏,自此灾异迭起之说,亦同此例。(见《元史·亦都护传》)以此推之,《左氏》所载夏姬的事迹,亦宁非此类?不过其粉饰的程度较高而已。此等性质的传说,至汉初实尚不乏,断不容轻信为事实。(试举俗所谓鸿门宴之事为例。按当时反动之思想正盛,其视列国并立,转为常局,一统转为变局,所欲取法者,则东周之世,天子仅拥虚名,实权皆在霸主之局。不过战国时七国之君,皆已易公侯之称而为王,所以当时之人,所拟临制诸王之名为帝。齐湣王与秦昭王并称东西帝;秦围赵之邯郸,魏又使辛垣衍间入围城,劝赵尊秦为帝是也。戏下之会,以空名奉义帝;而项羽以霸王之称为诸王之长,即系实现战国以来此种理想。在当时,安有一个人想据有天下,再做秦皇帝之理?其后汉虽灭楚称皇帝,然其下仍有诸王,则与秦始皇的尽废封建,仍异其局。在当时,人人之思想,皆系如此;蒯彻劝韩信中立于楚、汉之间,韩信不听,《史记》说由韩信自信功高,汉终不夺我齐。韩信再老实些,也不会相信汉高祖是个知恩报恩、不肯背信弃义的人;不过自当时想来,皇帝任意诛灭诸王,实不能有此事耳,此乃自古相传之国际法也。汉高祖尽灭异姓诸王,乃系半靠阴谋,半靠实力,并非法律上的权利。而灭异姓诸王后,亦不能不改封同姓,仍不能一人据之,恢复秦始皇之旧局面也。汉帝对诸王权力之增大,乃由灭异姓、封同姓,中央与列国间,有宗法上统属的关系,亦非自古相传天子之国对诸侯之国的权利。然则,当秦朝甫灭之时,安有一人敢萌据有天下、继承秦皇帝之地位之想?范增说:与项王争天下者必沛公,岂是事实?且军门警卫,何等森严,安有樊哙能撞倒卫士,直达筵前,指责项王之理?古人筵宴,中间诚有离席休息之时,且或历时颇久,然亦必有一个限度;乃汉高祖可招张良、樊哙等同出,与哙等脱身回向本军,张良度其已至,然后入谢,筵宴间的特客,离席至于如此之久而无人查问;带有敌意的宾客,与数人间行出军,亦无人盘诘,项羽的军纪,有如此之废弛者?张良献玉斗于范增,范增受而碎之,骂项王“竖子不足与谋”,且当场言“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增年已七十,素好奇计,有如此之鲁莽者乎?种种事迹,无一在情理之中。然则汉高祖与项羽此一会见,真相殆全然不传;今所传者,亦一则想象编造的故事也。此等传说,在秦、汉间实未易枚举。且如指鹿为马之说,又岂可以欺孩稚邪?)

(三)为传说时代。此期的史实,其最初的来源,仍为人口中的传说,但其所说很接近事实,绝非如传奇时代的离奇怪诞了;然仔细思之,其中所含的文学成分仍不少。譬如《史记》的《魏其武安侯列传》,详述魏其的外高亢而内实势利,喜趋附;武安的器小易盈,骄纵龌龊;以及灌夫的粗鲁任气,以一朝之愤而忘其身,可谓穷形尽相。这断不能凭空杜撰,自然其中多含史实。然观其篇末说武安侯死时,竟有冤鬼来索命,即可知篇中所言,亦仍不可尽信了。此类材料,在唐、宋史中,实尚不免,试观《旧唐书》、《旧五代史》及《宋史》,多载时人评论之辞可知。至《元史》以后,则渐少了。

口传较之书面,易于变动,所以史事出于传述的,无意之中,自能将无味的材料删减,有趣的材料增加。这正如《三国演义》,其原始,实系说书先生的底本,不过抄撮历史事实,以备参考,其内容,实和正式的史籍,无甚同异;然到后来,逐渐将说时所附会增益的话,亦行写入,与旧来抄撮的材料,混杂一处,久之遂稍离其真,又久之则面目全非了。试观其愈说得多的部分,离真愈远;而说得少或不甚说及的部分,则仍和正式史籍无甚异同可知。史籍来源出于传说的,其性质实亦如此,不过程度不同罢了。天下有文学好尚的人多,有史学好尚的人少。史学要推求事实的真相;文学则必求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晦暗的事情明朗化。从前军阀纷争的时候,彼此之间,日日钩心斗角,使政治日益紊乱,社会大受影响,这自然是人民所深切关心的。然而多数人,都喜读其时所谓小报,其中内幕新闻之类最受欢迎;而于大报,则能认真阅读者较少。此无他,大报多记事实的外形,其所以然之故,须据事实推求;小报则说得头头是道,如指诸掌,不徒使人相说以解,并可作茶余酒后的谈助而已,然其所言乃无一得实。此其故何哉?人之做事,无不受环境的制约。利用环境,虽可驯服环境,然必能利用,乃能驯服之,即其受环境的制约。所以对于某一个人的行为,苟能熟知其环境者,自易明了其所以然,正不必从幕后窥测,然要熟悉各方面的情势甚难。若将某一个人的行为,归之于其人的性格,或则云由于某一策士的阴谋,或又云由于某一事件的挑动,则其说甚易了解。如此,复杂的事情就简单化,晦暗的事情就明朗化,合乎多数人的脾胃了。这种情况,距今不过数年,总还是我们所亲历,至少是得诸“所闻”的。其来源靠得住么?然而历史事实的来源,如此者亦不乏。

任何人都有一种感觉,读古代的历史,了解及记忆均较易;时代愈后则愈难,因此薄今而爱古。其实适得其反。这正和人们喜欢读小报而不喜欢读大报相同。历史的材料有两种:一种自始即为记录,偏于叙述事情的外形,官文书为最,私家所作碑、铭、传、状等次之;一种则原始出于口传,经过若干岁月,始著竹帛,野史、小说等之来源,大率如此。官文书所说的,固然是官话;碑、铭、传、状等,亦多谀辞。然其夸张、掩饰,自有一定的限度,能伪事之内容,不能伪事之外形,(如为贪官污吏作传者,可云其未曾贪污,不能云其未曾作官吏;可讳饰其激成民变之事,不能云民未曾变也)而且极容易看得出来。将这一部分剥去,所剩下来的,就是事实了。用此等材料所作的历史,将仅剩一连串事实的外形;于内容则全未涉及,而要由读者去推测,最使人感觉苦闷。且读者之推测,乃系后世人的猜想,似不能如并时之人观察所得者的精确。然其结果多正相反。这实由后人的推测,在其事实完全暴露之后,易于原始要终,加以推论;并时的观察家,则无此便利(史事有一般情形,有特殊事件。一般情形,后人所知者,总不能如当时人之多且确。如今之北京、上海,是何情形?将来史家虽竭力考索,总不能如今日身居北京、上海之人是也。特殊事件,则正相反。身处其时者,往往于其真相全属茫然,有所推测,亦多误谬;而将来之人,则洞若观火。实因事实的全部,悉行暴露;则其中一枝一节之真相,自然明了,不待推求,且甚确实也),枝节悉行明了,全体亦无遁形矣。而其物亦本系今内幕新闻之流也。非必著述者有意欺人,其所闻者固如是也。读史者于此义,亦必不可以不知(《啸亭续录》“国史馆”条云:“国初沿明制,惟修列圣实录,附载诸臣勋绩、履历、官阶。康熙中,仁庙钦定《功臣传》一百六十余人,名曰《三朝功臣传》,藏于内府。雍正中,修《八旗通志》,诸王公大臣传始备,然惟载丰、沛世家;其他中州士族,勋业懋著者,仍缺如也。所取皆凭家乘;秉笔词臣,又复视其好恶,任意褒贬,皆剽窃碑版中语。纯庙知其弊,乾隆庚辰,特命开国史馆于东华门内,简儒臣之通掌故者司之,将旧传尽行删薙,惟遵照实录、档册所载,详录其人生平功罪,案而不断,以待千古公论,真修史之良法也。后又重修《王公功绩表传》、《恩封王公表传》、《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等书,一遵是例焉。”案列传以碑版、家乘为据,旧有是法,初非修吏者敢任其好恶;然清高宗犹以是为未足,而只许依据实录、档册,盖不许天下之人有是非,而欲其一遵当朝之是非,其无道可谓甚矣。然详录其事,案而不断,以待后人论定,则比次之法,固应如是,不能以其出于清高宗之私意而非之。近代修史、立言务求有据,记事侧重外形,固为众所共趋之鹄,亦非清高宗一人之私意所能为也)。

说到此,则并可略论今后作史的方法。现在史学界所最需要的,实为用一种新眼光所作的史钞。史钞之钞,非今所谓照本抄誊之钞。今所谓照本抄誊之钞,昔人称为写、录等,不称为钞。昔人所谓钞,乃撮其精要,而刊落其余之谓。史钞之作,晋、南北朝时最多,读《隋书·经籍志》可见;唐以后就渐少了,这亦可说为史学衰替之一端。史学上的需要,随时代而不同;而每逢学术上的趋向翻然大变之时,则其变动尤剧。今日读昔人所作的历史,总觉得不能满意者以此。编撰新历史,以供今人的阅读,人人能言之。然其所作之书,多偏于议论,并未将事实叙明。此在熟于史事的人,观其议论则可;若未熟史事的人,欲因此通知史事,则势有所不能。此实可称为史论,而不可称为史抄;而其所发的议论,空洞无实,或于史事全未了解,但将理论硬套者,更无论矣。

史抄合作,必将前人所作的历史,(一)仍为今人所需要者因仍之;(二)其不需要者略去;(三)为今人所需要,而前人未经注意者,则强调之使其突出,乃足以当之而无愧。至其文字的体裁,则最好能因仍原文,不加点窜;而自己的意见则别著之,使读者仍能与我们所根据的原材料相接触。如此,分量易多,怕只宜于专门研究的人,而不适于普通的读者。供普通读者阅览之作,怕不能不入自己的口气重作。但根据某书某篇,最好一一注明,使人易于查核;而其改易原文,亦最好有一定的体例,使读者即不查核,亦易分别。此亦为编撰最要之义,不可不注意及之。

至于搜集材料,则目前最紧要之事,实为作史料汇编。除史部固有之书外,更宜将经、子、集三部中有关史事的材料,大举搜集,分为两部分:(一)属于记事的,即前所云足以证明、补充、订正史事的,与史部的记载,相辅而行;(二)为昔人有关史事的见解,此不必论史之作,凡涉及社会、政治,而其中包蕴史事者,皆当采取。因为此等作品,一方面表现昔人对于社会、政治的见解;一方面亦即表现其对于史学的见解。史学的有用,正在于此。使治史学者能多与此等材料接触,自然胸次恢廓,眼光远大,虽性近章句之士,亦不至流于拘泥、琐碎了。这于史学的进步,实在是大有关系的(更推广言之,则编纂大类书,实为今后的急务。学术本须分类,况自专门变为通学,一人的著作中,可以无所不有,则每治一门学问者,势非读遍天下之书不可,夫岂事所可能?故必合群力,举一切书籍,按学术分门,编成大类书,以供治学者之取材而后可。此其分门固极难确当;所辑得者,亦仅限于普通人所能见得,非有特别之眼光不能搜得者,所遗必多;然苟能尽普通人之力,忠实为之,已足为治学者省无限精力矣。编辑大类书,需要很大的物力,势非政府不能为。历代之政府,亦多行之者。最早者如魏世之《皇览》;最近者如明代之《永乐大典》、清代之《图书集威》是也。然政府所办之事,恒不免官僚主义,故如《大典》、《集成》,均不见佳。今日的情势,已与往时不同,甚望文化高潮来临之日,政府能以此为当务之急也。史学所涉甚广,好的史料汇编,有时亦可供治他学者之用)。

附录一 古书名著选读拟目

向来古书名著选读等,系专读一两部书。现拟试改一法:于多种书籍中,选读若干篇,俾学生知识较广;如欲深研,亦可多识门径。选读之书,随所想到,举例如下:

《礼记·王制注疏》(《注》与《疏》须全读)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择读一篇,以见清儒疏释之法)

陈立《白虎通义疏证》(择读一篇,以见古典制)

陈寿祺《五经异义疏证》(择读一篇,以知今古文异义所在)

管子》(择有关典制者,与《轻重》各读一两篇)、《老》、《庄》、《荀》、《墨》(《间诂》)、《韩》、《商》、《孙》。

《吕氏春秋》(择读一两篇,以见古人政论)、《淮南》。

《史记》(选读与经学有关者。《本纪》与《汉书》对读。《世家》,此合《春秋》与《系世》而成。《高祖列传》随体例选读若干篇)

《汉书》(除与《史记》对读者外,再读《志》一两篇)

后汉书》(与《三国志》择同一人之传,读一两篇,以见史例简严、恢廓之异)

晋书》(择读一两篇,以见史家多采杂说之例)

《宋》、《齐》、《梁》、《陈》、《魏》、《齐》、《周书》(与《南/北史》对读一两篇,一以见《南/北史》删削之例及其弊,二以见《南/北史》以私史增补官书处)

新、旧《唐书》的《昭宗纪》(对读,以见宋后立例修史者与前此但整齐官书者之异例。《四裔传》中选一两篇对读,以见新书之增事及其妄改文字)

《宋/明史》(择读一两篇,以见晚近凭官书传状修史之例)

《通鉴》(择读一两卷,必须连胡《注》、《考异》读)

《纲目》(随《通鉴》读,以见二书体例之异)

《通考》(择读一两门)

《通志》(就《二十略》中择读一二)

《经世文编》(择读一两卷,此章实斋重文征之意,俾知奏议文集之重要)

《宋儒学案》、《明儒学案》(择读一二)

《四库书目提要》(读数卷,以启目录学之门径)

日知录》、《廿二史札记》(读数卷,以见读书之贯穿事实及钩考有关致用之问题。《十七史商榷》中亦可选数条)

《十七史商榷》、《廿二史考异》(钩考一事者,随选读之史翻阅)

《癸巳类稿》(此书为经生中最有思想者,又多治杂书,可选读一二)

以上系随意举例。教授时除指示阅读方法外,即与学生于阅后讨论,或竟破除寻常上课形式亦可。学生人数不能多。

此项科目于历史系自最有益。他科大体以社会科学为限。欲取材于中国旧籍者亦次之。国文系学生修习者,可以植根底于经、子、史之中,不致但就文论文。又有志学文者,亦可专辟一部分时间,就文学方面讲授或讨论。

附录二

关于正史(上)

[名称之由来]《史通》有《六家》、《二体》篇,《隋志》只认其一,今沿用之,此体称纪、传、表、志体,简称纪传体。

正史之名,系在所载的史事较重要、较完全、较正确之观念下成立。

何种史事为较重要的?就旧日之观念言之,可以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之言为其代表,即(一)理乱兴衰;(二)典章经制。

正史皆借政府之力而成。即纂述出于私人,材料亦必得自政府。自南北朝以前,皆由(一)私人,(二)政府委任私人撰述,故其性质为独修;唐以后皆由政府设局,合多人之力编纂,故其性质为众修。二者各有所长,但至后世,因材料日多,独修已成为不可能。

正史最重要之性质为保存材料。编纂者之才、学、识,固有高下之不同,然大体皆知注意于此。

因此,正史本不能看做一人之著述,即独撰者亦然。

古人之著作,原可两说并存,史家尤然,如《旧唐书·高宗王皇后传》为其最显著之例,故后人讥古人矛盾,古人不应负责处甚多。

凡正史皆非极精审之作,甚至系不精审之作,仅就某一时期所能得之材料,加以编纂而已。此中又分两问题:(一)材料不全,此撰述者不能负责;(二)编纂草率,此则撰述者应负其责,而其中最重要之关键为未作长编。

正史并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时所据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体上即为原始的史料。

在正史材料的预备中,国家所设立的史官,作用极大,欲知其略,可看《史通·古今正史篇》及拙撰《史通评》中此篇之评。

中国史学家之见解,大体可分三期,皆因事势而变:(一)初期:注重搜辑史料,加以编纂。此期所欲讨论者,为去取编纂之法,刘子玄之《史通》,为其代表。(二)感觉前人所搜史料范围太狭,力求推广。看郑樵《通志·总序》,可知此等见解。(三)第二期之见解仍在,但书籍日多,感觉其不胜读,乃分(甲)比次史材与(乙)著述为两事。前者所以供作史者之取材;后者则以供阅读。前者愈多愈好,故并要有增加材料的办法(亦可谓之保存)而撰述既成,所据材料仍须保存勿失,以便他人可以校勘或重作。章实斋之《文史通义》,涉史学者,几于全部发挥此思想。

正史所根据之材料,自《汉书》以下,大致相同,即皆以史官所记为本,此显而易见,不待论。惟《史记》所据,较为难明,以鄙意观之,重要者有四:(一)左史,《春秋》类,记事;(二)右史,《尚书》类,记言,其流为“语”,如《国语》、《论语》,此类书由记言扩及记行,为列传所本;(三)《系世》,合此及左史,大致为本纪、世家所本;(四)典志,八书所本,表原于古代的谱,乃一种著述的体例,内容无定。

凡正史,愈后愈近于客观,因所据者:(一)愈多书面而非口说,难于走样;(二)愈多官书,注重事之外形,而不以意测度其内容;即私家著述,亦因史学程度之增高,大体上后代较前代为翔实,但欧、宋改作文字有失真处为例外。

以为正史文字古奥难解,此乃误解。反之,正史均甚接近其时之口语。晋、南北朝、隋、唐之史,虽所载文字颇多靡丽,叙事处亦不然。欧、宋为例外,然宋之文为涩体,欧亦不然。读正史所应谨慎者,特在其中多时代语、方俗语、官书语,或难解,或易误解也。

正史非初治史学者急读之书,因其以人为系统,将事实拆散。初学最要者,读《通鉴》及在《文献通考》中择读切于政治经济者十余门,此最为基本,《通鉴》须连《考异》与胡注读。昔人论史之书如《日知录》、《廿二史考异》、《廿二史札记》、《十七史商榷》等,可泛滥,略见昔人治史之法。

关于正史(下)

表——表之为用甚广,后世国史亦均用之,约举如下:

表世系者——如《史记·三代世表》。

表国者——如《史记·六国表》、《唐书·方镇表》、《辽史·属国表》。

表事者——如《辽史·游幸表》、《金史·交聘表》。

表地者——如《五代史·职方表》。

表人者——如《辽史》《王子表》、《公主表》、《元史·后妃表》。

表官者——如《汉书·百官公卿表》。

书所以记载典章制度,《史记》中凡八篇,《汉书》以下概称志,志之重要者:

河渠(沟恤)

地理(郡国、州郡、地形、郡县)

平准(食货)

刑法(刑、刑)

艺文(经籍)

百官(职官)(《魏书》官氏)

选举

兵(《辽史》营卫、兵卫)

以上各志河渠地理,治历史地理者必读,其余则普通治史者,皆不可不读也。

世家以记有土之君,但其德行功业甚高,本身虽非诸侯,而子孙受爵荣誉,可比一国之君者,亦列世家,《史记·孔子世家》是也。除《史记》外,后世用之者甚少,《晋书》之载记,亦可称世家之变例。

列传载帝王君主以外之人,可分两种:

(一)依时代之先后,顺次编排,不另立名目者,是为类传。此例亦起于《史记》,如《刺客列传》、《货殖列传》是也。后世沿用其例者甚多,普通如《儒林传》、《文苑传》等是,特殊者如《五代史》之《伶官传》、《元史》之《释老传》等是。类传与普通之传不同者,以其不与时代先后编排也。但普通之传,虽不立名目,亦有具类似之性质者,如开国时群雄之传,必排在最前,叛臣逆臣必排在最后是也。此外以同类相从者尚多,但仍以时间先后为标准耳。

传中最特别者,为外国传。普通之传,皆以传人,外国传,则以传国。《晋书》另载记,亦可称外传之变例也。正史者列于学官之史也,立于学官,本汉人语。汉时“官”与“宫”通立于学宫之意,即当时学校中所刊之课本也。后世学校仅存其名,然在法律上,课程有常所习之书,亦有规定应科举者亦然。经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经,史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史,正史之名,由是而起也。

立于学官之史,原不必拘定体裁,但在事实上所立,皆为《史》、《汉》等一种体裁之史。正史固立于学官之名,非体裁之名也。以体裁名之者,或谓之表志纪传体;世家少,故略去。但正史二字沿用已久,表志纪传之名,又轻累重,故用者甚少。立于学官之史,何故专取此一种体裁乎?厥故有二:

一向来史家纪事,注重理乱兴衰、典章经制两种现象。(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说,此非马氏之私言,足以代表一般人之意见)我国历史记载者,除正史外,尚有编年、纪事本末、政书三者,但各有所偏,即编年史以时为系统,纪事本末以事为系统,专记理乱兴衰,政书专记典章经制是也。惟表志纪传之史,两者兼赅。立于学官之书,必求完备,不容偏于一方面,此专取此种体裁之故一也。

二读史当然以最初之本为佳,与其读第二、第三次所编订者,毋宁读第一次原本。盖第二、第三次所编之史,必以第一次之原本为根据,故原本实为原料,原则上原料恒不误也。吾国习惯后一朝必修前一朝史,所修皆为表志纪传体,故原料之史,恒属此体,此亦其得立于学官之一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