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又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又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为人子,而事亲或亏,虽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经》曰:“君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礼》: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盛容饰以适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馂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逊。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褶。不涉不撅。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又:“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

  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继母萧太后,未尝失时刻。彼为帝王尚如是,况士民乎!

  梁临川静惠王宏,兄懿为齐中书令,为东昏侯所杀,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难潜伏,与太妃异处,每遣使恭问起居。或谓:“逃难须密,不宜往来。”宏衔泪答曰:“乃可无我,此事不容暂废。”彼在危难尚如是,况平时乎!

  为子者不敢自高贵,故在《礼》:“三赐不及车马。”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

  国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宾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不足为之起。”此可谓居则致其敬矣。

  《礼》:“子事父母,鸡初鸣而起,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槃,长者奉水,请沃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饮之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又,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

  孟子曰:“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老莱子孝奉二亲,行年七十,作婴儿戏,身服五采斑斓之衣。尝取水上堂,诈跌仆卧地,为小儿啼,弄雏于亲侧,欲亲之喜。

  汉谏议大夫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天下乱,盗贼并起,革负母逃难,备经险阻,常采拾以为养,遂得俱全于难。革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

  晋西河人王延,事亲色养,夏则扇枕席,冬则以身温被,隆冬盛寒,体无全衣,而亲极滋味。

  宋会稽何子平,为扬州从事吏,月俸得白米,辄货市粟麦。人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得米,何心独飨白粲!”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则不肯受。后为海虞令,县禄唯供养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

  同郡郭原平养亲,必以己力,佣赁以给供养。性甚巧,每为人佣作,止取散夫价。主人没食,原平自以家贫,父母不办有肴饭,唯餐盐饭而已。若家或无食,则虚中竟日,义不独饱,须日暮作毕,受直归家,于里籴买,然后举爨。

  唐曹成王皋为衡州刺史,遭诬在治,念太妃老,将惊而戚,出则囚服就辟,入则拥笏垂鱼,坦坦施施,贬潮州刺史,以迁入贺。既而事得直,复还衡州,然后跪谢告实。此可谓养则致其乐矣。

  《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复故。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脱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

  汉文帝为代王时,薄太后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所尝弗进。

  晋范乔父粲,仕魏,为太宰中郎。齐王芳被废,粲遂称疾阖门不出,阳狂不言,寝所乘车,足不履地。子孙常侍左右,候其颜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终于所寝之车。乔与二弟并弃学业,绝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没,不出里邑。

  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县未旬,父易在家遘疾,黔娄忽心惊,举身流汗。即日弃官归家,家人悉惊。其忽至时,易病始二日。医云:“欲知差剧,但尝粪甜苦。”易泄利,黔娄辄取尝之。味转甜滑,心愈忧苦。至夕,每稽颡北辰,求以身代。俄闻空中有声,曰:“徵君寿命尽,不可延,汝诚祷既至,改得至月末。”晦,而易亡。

  后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岁时,献文患痈,帝亲自吮脓。

  北齐孝昭帝,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宫。帝行不正履,容色贬悴,衣不解带,殆将旬。殿去南宫五百余步,鸡鸣而出,辰时方还;来去徒行,不乘舆辇。太后所苦小增,便即寝伏阁外,食饮药物,尽皆躬亲。太后惟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

  此可谓病则致其忧矣。

  《经》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君子之于亲丧固所以自尽也,不可不勉。丧礼备在方册,不可悉载。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高子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

  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唐太常少卿苏颋遭父丧,睿宗起复为工部侍郎,颋固辞。上使李日知谕旨,日知终坐不言而还,奏曰:“臣见其哀毁,不忍发言,恐其殒绝。”上乃听其终制。

  左庶子李涵为河北宣慰使,会丁母忧,起复本官而行。每州县邮驿公事之外,未尝启口。蔬饭饮水,席地而息。使还,请罢官,终丧制。

  代宗以其毁瘠,许之。自余能尽哀竭力以丧其亲,孝感当时,名光后来者,世不乏人。此可谓丧则致其哀矣。

  古之祭礼详矣,不可遍举。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外尽物,内尽志;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也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此其大略也。

  孟蜀太子宾客李郸,年七十余,享祖考,犹亲涤器。人或代之,不从,以为无以达追慕之意。此可谓祭则致其严矣。

  《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乐正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或曰:亲有危难则如之何?亦忧身而不救乎?曰:非谓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遗体,平居一毫不敢伤也;及其徇仁蹈义,虽赴汤火无所辞,况救亲于危难乎!古以死徇其亲者多矣。

  晋末乌程人潘综遭孙恩乱,攻破村邑。综与父骠共走避贼,骠年老行迟,贼转逼。骠语综:“我不能去,汝走可脱,幸勿俱死。”骠困乏坐地,综迎贼叩头曰:“父年老,乞赐生命。”贼至,骠亦请贼曰:“儿少自能走,今为老子不去。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儿。”贼因斫骠,综乃抱父于腹下。贼斫综头面,凡四创,综当时闷绝。有一贼从傍来会曰:“卿举大事,此儿以死救父,云何可杀?杀孝子不祥。”贼乃止,父子并得免。

  齐射声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长,知之,求为广州绥宁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远,乃自负担,冒崄自达。及至州,寻求母,经年不获,日夜悲泣。尝入村,日暮雨骤,乃寄止一家。

  有妪负薪自外还,道愍心动,因访之,乃其母也。于是俯伏号泣。远近赴之,莫不挥泪。

  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监初为原乡令,为吏所诬,逮诣廷尉。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其父理虽清白,而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武帝嘉异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严加胁诱,取其款实。

  法度乃还寺,盛陈徽纆,厉色问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谁?若有悔异,亦相听许。”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顾诸弟幼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胸臆,上干万乘。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囚岂可减乎?”竟不脱械。法度以闻,帝乃宥其父子。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诸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