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黜之政,谓迁善黜恶。明主在上,心昭于天,察知善恶,广及四海,不敢遗小国之臣,下及庶人,进用贤良,退去贪懦,明良上下,企及国理,众贤雨集,此所以劝善黜恶,陈之休咎。故考黜之政,务知人之所苦。其苦有五。或有小吏因公为私,乘权作奸,左手执戈,右手治生,内侵于官,外采于民,此所苦一也;或有过重罚轻,法令不均,无罪被辜,以致灭身;或有重罪得宽,扶强抑弱,加以严刑,枉责其情,此所苦二也;或有级罪恶之吏,害告诉之人,断绝语辞,蔽藏其情,掠劫亡命,其枉不常,此所苦三也;或有长吏数易守宰,兼佐为政,阿私所亲,枉克所恨,逼切为行,偏颇不承法制,更因赋敛,傍课采利,送故待新,夤缘征发,诈伪储备,以成家产,此所苦四也;或有县官慕功,赏罚之际,利人之事,买卖之费,多所裁量,专其价数,民失其职,此所苦五也。凡此五事,民之五害,有如此者,不可不黜,无此五者,不可不迁。故书云:“三载考绩,黜陟幽明”。

【译文】

君主治理国家时,考核官吏的原则是:使有良好治绩的官员得到提升,使表现恶劣、治绩差的官员受到废免。清明的君主,内心光明可鉴日月,能够准确地察辨是非,使自己的统治伸达于全国各处,不疏漏小地方的官吏,甚至一般的黎民百姓也被列入自己的考核范围,选用贤能善良的官吏,对贪婪、怯懦的官吏撤职查办,使国家上下秩序井然,使天下贤人皆辅佐于国家的治理,让世间所有的贤良纷纷来此聚集,这就是国群治国劝善黜恶、消除各种隐患的道理。因此,国君考核百官,要首先了解官吏的各种粗劣行为,他们直接造成了百姓的疾苦。总结官吏的粗劣行为,一般有五类:一是小的官吏贪污腐败,假公济私,利用手中职权肆意妄为,他们直接统治黎民百姓,却对上蒙骗,对下欺压;二是官吏在执法时,对罪大恶极的人施以轻罚,不明法令,又使无罪的人无辜受冤,甚至使其丧失生命,或者对犯有重罪的轻判,恃强凌弱,施严刑歪曲案情;三是,纵容罪恶的官吏,对冤情隐匿不查,并从中做手脚消灭证据,使蒙冤的人永远得不到昭雪;四是上下官官相护,结党营私,执法犯法,利用为国家征收赋税的机会另设课目,搜刮民脂民膏,还常常利用各种机会在政治上钻营,攀附大户,在经济上把属于国家或者老百姓的财产纳入自己的家产;五是官吏贪功慕利,以赏罚力借口,加入各种私情关系,虚报数额,与民争利,致使百姓无法生活下去。具有这五种劣行的官吏是国家的危害,所以,对这样的官吏不可以不依法治罪,对没有这五种劣行的官吏,不可以不提升他们。所以《书》说:“考核官吏要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官吏三年的行为进行综合考评,辞退、查办没有任何治绩并给百姓造成苦难的官吏,对成绩优良,有突出政绩的官吏要进行嘉奖,”

【解析】

这篇文章论述的是对官吏的考核升降问题,文章谈了三层意思,首先说明了考核的目的是“迁善黜恶”,即提升政绩好的官吏,贬斥表现不佳或者作恶的官员;其次,说明考察对象,包括边远小吏,直至平民百姓,以便“进用贤良,退去贪懦”;接着又特别指出应该了解百姓所恨的五种官吏,对有这些恶行的官吏,必须惩治。

本文论述的问题,有两点值得特别指出。首先,提出普遍考核,并根据其政绩升降,这很重要。对于发现人才,发挥贤才的作用,建立一支有效能的官员队伍十分重要。其次,特别提出“考黜之政,务知人所若”,以人民的利益做为考核官员的标准,惩治各种为害百姓的恶吏,保护百姓。这一点特别可贵,也特别重要,一个君主,真能做到不以个人好恶用人,不凭主观印象升降官吏职务,而以其实绩,以平民百姓的好恶考核迁黜官员,那就确实是一位明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