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此书为江居士遗著,付印公世,初版时因稿未完成,取蒋居士显觉之笔记,当时曾经江居士修正者补之。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再版时,所缺讲义,已由蒋居士显觉,将旧时笔记,悉心校订,据以补入,遂成完璧。

一 此书分信解行证四大科,即据以分卷。以五重玄义为首卷,余分四卷,共计五卷,卷末附居士之校勘记及跋。

一 科判附于全书之首,俾读者便于检阅。

一 此书编汇初版时由周居士清圆任之。校订由范古农居士任之。并由蒋居士显觉,孟居士定常,协同校对。

一 书中补缺之处,首行加一补字,以清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