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经玄义文句

大涅槃经玄义卷上

隋天台沙门灌顶撰

△释题五义与法华玄义,但是广略之异。用彼广,销此略,于义无失,以二经同一味故。就文为二:一、略释经题五章深旨;二、从玄义下,开章广释。

初为五:一、通明事理,显三德义;二、但众生下,明机教不同;三、皆能仁下,明教主权实,利物以得宜;四、今此大经下,明说教时异;五、此经若具下,略解经题。

初又二:初正释;次此则下,结法同譬。

初又二:初标性德之理体;次无始下,解释。

夫正道幽寂,无始无终;妙理虚玄,非新非故。

初言夫者,发语之端也。正道明种智体,幽寂明涅槃体。妙理下,辨体虚玄,量同法界。无明生死,亦复如是。

△次释又二:初通明事理;次此经乃下,今经事理。

初又二:先释始终;次无明下,释新故。

无始而言其始者,谓之无明生死;无终而语其终者,即是种智涅槃。

初言无始,而言其始者,约修以显其性。谓以智观,方识无明,故云而言其始。无终而终者,约修成以,故云而语其终。是则种智涅槃名理,无明生死属事。又修得种智涅槃为事,性种智涅槃理也。文意专依初一义以释。

△以无明下,释新故。

无明生死,本自有之,名之为故;种智涅槃,修因方克,目之为新。

例尔。

△次此经下,正别明今经事理因果之相,为四:初释依非始终而立始终,以显因果之相。

此经乃于非始之始,分别佛性三因之殊;还就无终之终,辨于涅槃三德极果之别。

言殊别者,笔语从便,其义一也。

△二、若佛性下,释因果体,如显新故。

若佛性之因非因,涅槃之果非果,是则因如不异果如,果如不异因如。若因如不异果如非止,涅槃之如非新,佛性之如亦复非新。若果如不异因如非止,佛性之如非故,涅槃之如亦复非故。

△三、是则佛性下,结归不二

是则佛性、涅槃、因果之如,皆是非新非故。

△四、非新下,结成修性。

非新非故之理,即是法身。非新而新之果,即是摩诃般若。既有非新而新种智之圆极,则非故之故无明,生死患累,究竟斯亡,目之解脱。

亦云事理,以显三身三德之相尔。今经旨趣,

△次此则下,结法同譬中。

此则三德之义宛然,不纵不横,妙等伊字。

云不纵横者,谓因时三德不纵不横,果时亦尔,法与譬令妙等。

△但众生下,二、明机教不同中。

但众生利钝不同,是以大圣赴缘之教,亦有顿渐之别。顿则譬于忍辱之草,牛食即得醍醐;渐则五味阶级,次第圆满。或有不定根缘,为赴此机,所说教门,非顿非渐,喻之置毒于乳也。

言或有不定者,只不定一言,兼于显露、秘密二不定义。又云非顿非渐者,以不定教不专顿渐,故着双非之言。

△皆是能忍下,三、明教主得宜中。

皆是能忍。妙穷权实,巧赴根缘。化他利物,罄无乖爽。

云妙穷权实者,谓即实而权,即权而实,故能巧赴逗物,所宜爽者。

△今此大经下,四、明说教时异。于中二:初、述所为意。

今此大经,为欲开通往昔教门,显发如来方便密义,故于娑罗双树大师子吼。

△次师子下,释相。

师子吼者,名决定说。决定说者,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毕竟不入涅槃,不入涅槃即是入于无上大乘大般涅槃。

皆可见。

△此经若具下,五、略解经题,又二:先正释;次若具下,重释以显题旨。

初文二:初、标二音。

此经若具依梵本,应云摩诃般涅槃那修多罗。摩诃言大,般涅槃那此翻灭度。

△次释,又二:先正释;次修多罗下,指广。

释中又二:初标列。

释此三字,具依两义:一、别,二、通。

△次释,又二:先释;次别通下,结。

初又二:先别,次通。

初别中。

第一、别释者,大即法身。故此经云:所言大者,其性广博,犹若虚空。其性即法性,法性即法身也。灭者,即是解脱。解脱二种烦恼,生死永灭,免斯因果患累,即解脱义也。所言度者,即是摩诃般若。故大论云: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当知别以三字标今经之目,即是三德之异名也。

云信为能入者,由有大信能入佛法,则令大智能度三惑二死之此岸,至三德涅槃之彼岸。

第二、通释。大者,谓大法身、大般若、大解脱也。灭者,即是三德皆寂灭也。度者,即是三德皆究竟圆满也。故通以三字标名,表三德皆大寂灭究竟也。

别通之义虽殊,然并是用非果之果,无上秘密之极果,以标一教之首也。

△次指广中。

修多罗即是圣教之总名,有翻无翻,事在别释。

事在别释者,如下四句释,又如法华玄义卷第八广释。

△次若具下,重释中为三:先标;次大若下,正释三义;三、总揽下,离三法以对五章,标极教首。

若具依梵本,应言摩诃般涅槃那,今翻为大灭度。

初如文。

△次正释文自为三

大若虚空不因小相,又其性广博多所容受,又名不可思议诸佛之法界,是为三义释大也。

初若虚空者,即般若毕竟空;又其性下,即解脱;又名不可下,即法身。是则一名之下,皆具三义。

△次灭中

灭者,灭二十五有及虚伪物,又得二十五三昧种种示现,又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是为三义释灭也。

初云灭二十五有者,即毕竟空。虚即假名,物即实法,内外假实皆忘,方名毕竟空。又得下,解脱。又灭生下,法身。灭生灭灭已,即真谛涅槃。忘寂灭为乐,即中道涅槃。体本法界,亦不可得。

△三明度中

度者,度于不度,又度于度,又度此彼之彼岸,亦度非彼非此之彼岸,譬如神龟水陆俱度,是为三义释度也。

先法,次譬。法中云度于不度者,般若也。三惑二死不度之者,而皆度之。又度于下,解脱也。入空出假,悉令安置解脱法中。又度此彼下,法身也。生死为此,真谛为彼,中道体显,任运亡照,故云亦度等。

△三、对五章者

总揽三法、三目、三点,名大般涅槃。金刚宝藏,满足无缺,不纵不横,不并不别,微妙秘密,以当其体。常住不变,恒安清凉,不老不死,以当其宗。置毒佛性,遍五味中,味味杀人,震大毒鼓,虽无心欲闻,闻之皆死,八大自在我,以当其用。常住二字,无上醍醐,与诸典别,决定之吼,以当其教。名含体摄,常宗毒用,极教之相也。

初对释名,金刚下对体,皆可解。对宗中云常即常德,恒安即乐德,清凉即净德,不老等即我德。初后常观四德行道自因之果,故云以当其宗。用等可知。极教之相者,若非圆常,极教无此毒用。宗则非常,体不遍摄诸法,名岂含于三德?秘藏泽明云:释此经略为六门:一明说经意,二明经宗旨,三明体性,四释经时代,五释经题,六释经文。初门分二:一总明说经意。宝法师云:诸经中说诸佛菩萨发心愿行,皆为欲令一切众生当得成佛。今经亦尔,一切菩萨信众生悉有佛性,当得成佛。二别明说经意等,如彼广释,不具记。

△玄义下,次开章广释,文为二:初标列。

玄义开为五重

一释名,二释体,三释宗,四释用,五释教。

△次解释于中大文自为章

初释名,文为二:先标列。

释名又五,谓翻、通、无、假、绝。

△二、解释,于中又二:初正释;次总结下,结归圆极四门绝言之教。

初正释,文自为五:初翻名,又二:先明正翻;次释其义下,释名下之义。

初又二:先标列。

翻者四说,谓无有、亦有亦无、非有非无。

△次初言下,解释,为三:初示五竺轻重不同;次如言下,正辨不同相;三、其各下,叙旧。

初言无者,天竺五处不同,东、南、中三方奢切小殊,西、北两处大异。

初如文。

△次不同中三:初述彼类此;次有人下,岸谬;三、毗婆下,引证以显正义。

如言摩诃摩醯泥曰泥洹,此则三方。如言洹𨽻槃那、般涅槃那,此则二方。类如此间楚夏耳。

初如文。

△次岸谬中

有人以泥曰目双卷,泥洹目六卷,涅槃目大本,是义皆不然。双卷明八十无常,六卷明金刚不毁,岂可以方言简义?

云岂可至义者,夫翻名从义,岂可以方言能定邪?

△三、引毗婆娑者

毗婆沙云涅槃那,今经无那字,盖译人存略耳。肇论以摩诃涅槃为彼土正音,古今承用。

十住毗婆沙也。

△三、叙旧中二:初文自为四句,次出开善四释。

初又二:先出四句以示相;次今明汉人下,今家略非以显正翻。

初文自四:初、明无翻,又二:先标。

其各说者,凡有五家:

△次一广下,列释五家。

一、广州大亮云:一名含众名,译家所以不翻,正在此也。名下之义,可作异释。如言大者,莫先为义,一切诸法,莫先于此。又大,常也。又大是神通之极号,常乐之都名,故不可翻也。二云:名字是色声之法,不可一名累书众名,一义叠说众义,所以不可翻也。三云:名是义上之名,义是名下之义,名既是一,义岂可多?但一名而多训,例如此间息字,或训子息,或训长息,或训止住之息,或训暂时消息,或训报示消息,若据一失诸,故不可翻。四云:一名多义,如先陀婆,一名四实,关涉处多,不可翻也。五云:只先陀婆一语,随时各用,智臣善解,契会王心。涅槃亦尔,初出言涅槃,涅槃即生也;将逝言涅槃,涅槃即灭也。但此无密语,翻彼密义,故言无翻也。

如文。

△次有翻中二:先引梁武例论可翻,次明十家所说。

二、云有翻者。梁武云:佛具四等,随其类音,溥告众生。若不可翻,此土便应隔化。四等亦是不遍引释论。般若尊重,智慧轻薄,既得以轻代重,何得不以真丹单别,翻天竺兼含?

初、梁武意者,涅槃若不可翻此土,则无法可以施化。佛教唯被西土,故云便应隔化。四等亦是不遍,谓慈、悲、喜、舍,诸经皆翻名。若例涅槃不可翻者,义亦不遍此土。

△次明十家,又三:先标意。

既可得翻,且举十家。

△次一竺下,列释。

一、竺道生,时人呼为涅槃,圣翻为灭,引文云:闻佛唱灭,悲哀请住,魔王所以,劝令速灭(云云)。二、庄严大斌,翻为寂灭,引文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前家止灭于生,后家灭生,复灭于灭,故言寂灭(云云)。三、白马爱,翻为秘藏,引文云:皆悉安住秘密藏中(云云)。四、长干影,翻为安乐,引文云:如人病差,名为安乐,安乐名涅槃。五、定林柔,翻为无累解脱,既无创疣,即无累也。六、太昌宗,翻为解脱,引四相品云:涅槃名解脱。迦叶品云:慈悲即真解脱,解脱即大涅槃。七、梁武,翻为不生,引文云:断烦恼者,不名涅槃,不生烦恼,乃名涅槃。八、肇论云:无为亦云灭度。九、会稽基,偏用无为一义为翻也。十、开善光宅,同用灭度,引文云:大觉世尊,将欲涅槃。引六卷云:大牟尼尊,今当灭度。彼此两存,正是翻也。

△三、例大下。例结

例大本称娑罗双树,六卷云坚固林。又引法华长行云:中夜当入涅槃。后偈云:佛此夜灭度。又引华严云:古来今佛,无般涅槃,除化众生,方便灭度。又引遗教:佛临涅槃,略说教诫。又云: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为十家,明有翻也。

并如文斌。(府巾反,文质也。)

三、明亦可翻亦不可翻者。睿师云:秦言谬者,定之以方册;梵音不可变者,即而书之。匠者之公谨,受者之重慎。今经翻摩诃为大般涅槃,三字存梵音,是则一字可翻,三字不可翻。梵汉双题,正应在此。

四云:大名不可思议,故非可翻非不可翻。

三、四二句并可解。

△今明下,次略非以显正义。

今明汉人多不晓梵,即有众说,莫知孰是。世既咸用开善,未能异之。今虽同其翻,不用其义。同翻者,摩诃此翻为大,般涅此翻为灭,槃那此翻为度,是为大灭度也。有翻无翻四家竟。

可解。

△次开善为三:先述彼,四释,次观师难,三今师一一难破。

次出开善四解。一云,灭据法,度据人。生死之法,灭已还无。生死之人,转而作佛。二云,灭名目无,灭有还无故。度名目有,从此至彼故。实法道边,人法俱灭。相续道中,人法俱度。三云,灭是有余,度是无余。有余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灭。无余永免,方得是度。四云,灭是本有今无之义,而加之以度者,是永免之名。欲明凡夫之死,亦得是灭,而非永免,不得称度。

初、言实道者,果地法也。相续道者,谓修因向果时,人法俱度。如此因果,令是

观师难初解云:若生死之法灭无,生死之人附何而度?若生死假人转得成佛,生死之法何不转为涅槃?

△三、今研者。于彼一一解,皆约四教破之。尚不成藏等三教之义,何况得成圆教菩萨义邪?于中为二:先示四番研相。次若具下,结意。

初番为二:先研不成四教菩萨义。

今研初解,是何等义?若依声闻法者,三果生死未并灭,假人不永度。若第四果,凡法因虽灭,凡法果未灭,假人犹未度。若灰身灭智,假法俱寂,寂则不论度,又不得作佛。若菩萨法者,凡法都不灭,假人又不度,是谁法灭?何等人度?如此往推,非三藏义也。若依声闻、菩萨共法者,三乘之人,同以无言说道,断烦恼,入第一义。即体生死法是涅槃法,不论灭与不灭;即生死人是涅槃人,不论度与不度。既无法可灭,何用以灭目之?既无人可度,用度目谁?如此推之,则非通教义也。若独菩萨法,非但灭生死之讹法,亦灭涅槃之真法;非但度生死之凡人,亦度出世之圣人。彼师言不涉真法,语不论圣人。以此往推,非别教义也。若就佛法者,灭之与度,不纵不横,无二无别。彼师分灭异度,离法论人。如此往推,非圆教义也。

△次既非下,结非。

既非小、非共、非菩萨、非佛,并非先圣之法言,不敢道也(云云)。

并如文。

△次研第二解,为二:先案三权一实研;次既非下,结非释失。

今研第二解,若以灭目无,以度目有者,若受此有无,犹是苦谛;执此有无,犹是集谛;修此有无,犹是道谛;尽此有无,犹是灭谛。灭谛之真,尚不可以有无名之,云何以有无名大涅槃?如此往推,非三藏真义。

若以灭目无,以度目有。若双目生死,生死本自不然,今则无灭。生死既无灭,以灭目谁?生死本自不然,那得是有?非有则无度法,亦无度者,度复目谁?既不可以灭度目于生死,云何以灭度目于涅槃?疆以疣赘,累彼虚空。以此推之,非是声闻、菩萨共法。

初二如文。

△三、明别教中三:初、约名法研。

若以灭目无,以度目有者,此以名召法,以法应名,名物尚字,为见所缚,云何以见义释大涅槃?

△二、约二门研

若以灭目无门,以度目有门者,为目小门?为目大门?小门能通,拙所通讹。贫住化城,久已被弃,云何以拙能通释大涅槃?

△三、约真俗

若以灭目,无以度目,有明真俗二谛者,此是偏邪二边,云何以二边释中道大涅槃?如此往推,则非菩萨法也。

△四、约圆教

若以灭目无,以度目有,有不关无,无不关有,灭非是度,度异于灭,纵横狼藉,劫掠群牛,不解钻摇,酱犹难得,况酥醍醐?如此往推,则非佛法。

既非小乘,非共乘,非菩萨乘,非佛乘,是何等义邪(云云)?

△研第三解

今研第三解,若有余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灭,无余永免方得称度者,亦应灭度四住非是究竟,灭度尘沙方得称度。又灭度尘沙亦非究竟,灭度无明方得称度。又灭度无明亦非究竟灭度,究竟灭度方得称度。以后望前,前非究竟,第二、第三亦非究竟,何得以初番灭度释大涅槃(云云)?

唯约别教,渐次以破。

△研第四解

今研第四解,凡夫已有还无得是灭,亦应凡夫从此至彼便应是度。若凡夫非度,凡夫亦复非灭。若圣人已有还无亦得是灭,圣人从此至彼复应是度。若凡圣俱度俱灭,若为论异?若同凡圣,则近狭非高广;若异凡圣,亦非高广。非高故则非无上,非广故则有边涯。云何以此释大涅槃?

专约圆教,融即以破。

△次结中

若具研四解,应作四四十六番,今但十番而已,余皆可知。明哲自解,何俟多言?时人以开善为长,故薳研之,余人置而不言耳。翻名已如前说。

云但十番者,第三约别教,第四约圆,并前第一、第二各四,但成十番。

△第二、释义为二:初释三义;次今依下,简示今经涅槃。

初文自三,就释大义为四:初标列;次释论下,引证释成;三、今言下,正释;四、于一下,结成秘藏。

释其大义者,大有三义:一、理大,二、智大,三、用大。

初云理大智大用大者,此与法华十妙,名略而义同者,理智二大,当彼自行因果五妙,用大当彼化他能所五妙。又彼妙即是此大家之妙,此大即是彼妙家之,以义同故。

△次引论者

释论谓大、多、胜,大取包广,多取含摄,胜取秀出。

大、多、胜三,与彼对义小异。彼以胜对法身,大对报身,多对应身,体同对异,以义通故。

△三释中

今言法身法界,遍一切处,是广大义;报身智境,照发相应,不可穷尽,是含摄义;应身自在,无能遏绝,是胜出义。

云胎藏相应者,谓智照境,境发智,故云相应。应身自在等者,机兴则应,机息则灭,无方大用弥轮,法界无能遮止。

于一大字,三法具足,不纵不横,不可思议,名秘密藏。秘密藏者,即大涅槃。

△二、灭为四:初、标列;次、性灭下,正释;三、如是下,结成,显大涅槃;四、于一灭下,结法同譬。

释:般涅为灭,灭有三义,谓性灭、圆灭、方便灭。

初如文。

△次释中

性灭者,理性至寂,非生非起,生起不能喧动,故名性灭。圆灭者,照无不遍,发无不足,明穷境极,故名圆灭。方便灭者,权巧妙能,逗必会,取必克,故名方便灭。

云理性至寂者,此约契于极,果满以说,故云至寂。非生非起者,从因契果为生,理显名起,只是性灭,生不能喧,起不能动,故云非也。发无不足者,此明境发于智,由境发智,智无不圆,故云足也。明穷下,释智境照发之相。逗必会者,称适机宜,故取必克。三密引之,无不入实。

如是三灭,即三解脱:无缚无脱,是性净解脱;因果毕竟,是圆净解脱;巧顺机宜,无染无累,是方便净解脱。于一灭字,三脱具足,不纵不横,不可思议,故名三点。三点者,即大涅槃。

△三、释槃那,为四:先标列;次正释;三、如此下,结归;四、于一度下,结法同譬。

释槃那为度,度有三义,谓实相究竟度、智究竟度、事究竟度。

初槃那者,亦名息。息有三义:一、息生死有为因果,趣入无为名息。二、修行契实名息。下文云:若能断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是名涅槃。三、息化归真名息。

△次释中

实相度者,诸佛之师也。非此非彼,亦非中流,非能非所,无始无终,故名实相度。佛师度故,诸佛亦度。论云:智度大道佛善来,智度大海佛穷底。即其义也。智度者,如如智称,如如境函,大盖大照,发相应故,名智度。论云:智度相义佛无阂。即其义也。事度者,自度度他,彼我利益,无不究竟,慈悲誓愿,一切周悉,故名事度。

云非能非所,二乘及三菩萨能也。非所者,非两二乘及三菩萨所度涅槃也。次智度者有三:先法,次函下譬显,三照发下合。言智度相义者,谓如法相解也。

如此三度即三般若:实相般若是一切种智,与诸佛同体;观照般若即一切智,与诸佛同意;文字般若即道种智,与诸佛同事。

△四结中

于一度字,三智具足,不纵不横,不可思议,故名面上三目。三目者,即大涅槃。

云面上三目者,智是能照,目能见,故用譬之。

△今作下,次简示中二:先简次第不融,非今经意。

今作三番九义,浅深别异,各各不同者,虽复多含摄胜,未是今经正意。文云法身亦非,那可单作三身释大?文云解脱亦非,那可单作三脱释灭?文云般若亦非,那可单作三智释度?故知单释非今经意。

△次今经意下,明今经三法互融成大涅槃,又二:先明九法互融成大涅槃。

意者,文云:三法具足,名大般涅槃。三法即三智,三智即三点;三法即九法,九法即三法。三法即九法,是不纵;九法即三法,是不横。不并不别,亦复如是。不三而三,不一而一,所以名秘密藏。摄一切法,悉入其中,是诸佛体,是诸佛师,都名总号,乃为具足。称大涅槃,意在此耳。

△次一智下,结法同譬,显大涅槃。

一智三智,三智一智,所以名一面三目,涅槃亦耳;一脱三脱,三脱一脱,所以名伊字三点,涅槃亦尔。体意及事,不得相离,不得相混,不可言言,不可思思,故名大涅槃。

皆可见。

△二、释通名为二:先释,次料简。

初又二:先明通意。

二、释通名者,涅槃之名,遍布诸处,安乐一意,亘十法界,皆称安乐。

△次梵行下,别经示相,为五:先引经以示通相;次达磨下,别同;三、若依下,判;四、若擘下,斥有余义不成;五、又若下,斥通义不可依。

初示中。

梵行品云:寒地狱中,若遇热风,以之为乐。热地狱中,若遇寒风,以之为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猕猴得酒,则能起舞,腾枝跃树。秋水卒至,河伯欣然。鱼鳖噞喁,歕沫戏沼。如是安乐,亦名涅槃。饿鬼饥渴,得水食饱满,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修罗怖畏,得归依处,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如贫得藏,如病得差,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檀提婆罗门,饱食抚腹,我今此身,即是涅槃。此计欲界果报法为涅槃。阿罗罗仙,得无想定。此计色界法为涅槃。郁头蓝弗,得非想定。此计无色界法为涅槃。文云:断欲界结,则得安乐。乃至断无色界结,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此多用善因为涅槃也。若三十三天,常乐我净,用善果为涅槃也。若修二乘者,多贪欲人,得不净观,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乃至数息慈心,念佛因缘,亦如是。此计二乘方便法为涅槃也。若断三界烦恼,八万、六万、四万、二万、一万住处,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此计二乘果法为涅槃也。释论云:菩萨从初发心,常观涅槃行道。初心菩萨,亦名涅槃。此文云:十住菩萨,虽见不了了,亦名涅槃。诸佛法王,圣主住处,乃得名为大般涅槃也。涅槃之名,随情逐事,浩荡若此,盖是通名也。

喷(普闷反,吐气也)文云:多用善因者,谓因于现善而得于乐,名为善因。又三十三天用善果者,三十三天有不死甘露,君臣共服,譬常乐我净,此则用于十五果法为涅槃也。

△次引同中三:先引经释相;次二乘下,判属;三、昔灭下,结昔非,显今是。

达磨郁多罗,此翻法胜。解云:烦恼灭,名有余涅槃。引经云:灭诸烦恼,名为涅槃。离于生死,名无余涅槃。引经云:离诸有者,乃名涅槃。此就所灭,释二种涅槃也。

初如文。

△次判中

二乘所得二涅槃,若于如来皆是有余,唯佛乃是无余。引胜鬘云:二乘是有余,如来是无余。

云二乘是有余者,未断变易故。

△三(结昔非,显今是)

昔灭是尽,今灭非尽,经云不应生灭尽想,涅槃非灭,非灭故常也。

昔灭是尽者,明真谛、涅槃是有尽法,以未见中故。

若依郁多之解,乃是通涅槃今昔相对一途之说。

△四斥中

若擘肌分理,义则不然。何者?二乘有余、无余,所灭则异,真谛则同。若于如来皆是有余,唯佛是无余者,若尔,二乘既是有余涅槃,子缚断,破无明,入菩萨位,见佛性,生死身谢,即应同佛入无余涅槃,何事被诃言非不断烦恼,不到彼岸,破除草庵?若此等皆无分者,云何对佛是有余涅槃?

云肌者,彼也。斥意者,若分别有余、无余,涅槃、无为之理,随教不同,义皆有在,不同古人一概判之,大小无归,故云不然。言所灭则异者,灭子缚得有余,灭果缚得无余。又声闻观四谛,以灭子、果二缚;支佛观十二因缘,以灭子、果二缚。又声闻但灭正使,支佛兼灭少习,故云所灭异也。若尔,二乘至见佛性者。难意者,佛及二乘,有余、无余各别,何得相望释之?

又若二乘有余、无余,对佛而得是有余涅槃者,自地狱以上至菩萨已还,例应如此。若诸涅槃皆不可得,然二乘安?是故知郁多罗之说不可依也。

△次料简中二:先问。

问:安乐之名,通十法界,佛性四德,名复云何?

△次答。于中三:一、答佛性通;二、答四德通;三、然名下,示须三番四句料简。

答:经云: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岂非佛性通邪?

初如文。

△次四,德通中。

文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答言有我,寱言刀刀,又杨树、黄叶等,岂非四德通邪?

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者,具足应云有我乐净常不邪。寱言刀刀者,外计邪常等四也。杨树譬妄常,黄叶譬妄净,木牛马譬妄乐,木男女譬妄我,故云等也。

△三、四句料简中四:初、明名义通,故须三、四料简;次、释;三、前一下,结;三、番尔齐;四、问:如此下,正料简。

然名乃该通,义不得混,应作三番四句料简。

初如文。

△次正释,自为二:先标列四句。

初四句,谓通、别、亦通亦别、非通非别。

△次通下,释文,自为四:初通。

通者,如向说。

如向前六道、二十五有,皆通有涅槃是。

△次别

别者,各有所以。六道以安身适性为安乐,犹起烦恼恶因,招生死苦果,安乐义不成。要断烦恼,使苦乐不复随身,忧喜不复随心,得有余无余,灰身灭智,隔别生死,入于涅槃者,则与六道别也。

可见。

△三、两亦句中

菩萨从初心为一切众生观涅槃行道,望二乘是别,望佛犹通,即是亦通亦别也。

云望佛由通者,由与小共,复属通途,未阶究竟大涅槃故,名为亦通。

△四、两非句中

诸佛究竟大般涅槃,非六道之通,非二乘之别,即非通非别之安乐也。

亦应云非方便教菩萨之别,又无者略。

△又安乐下,第二番为二:先标列。

又安乐之名,或是病非药,或是药非病,或亦药亦病,或非病非药。

△次释自为四句

是病者,长者没已,劫掠群牛,𤚲乳自食,浆酪醍醐,一切皆失。如来去后,钞窃正法常乐之名,如虫食木,偶得成字,不识是非,广起颠倒,沉沦生死,随其流处,有种种名,或辛或酸。故知三界四倒,但是病而非药。

为治此病,说四非常,倒泻此病,病去惑尽,名入涅槃。文云:三种病中无三种药,三种药中无三种病。此小涅槃,但药而非病。

虽复病去,而药不亡,还执此药,而复成病。文云:其后不久,王复得病。当知四非常,亦药亦病也。

初、二、三句可见。

△第四句又二:先明以小斥劣。

治此病故,还用常乐我净而倒泻之,故斥无常病,说于新伊,是胜三修。不同凡夫之倒病,不同二乘之偏药,故名非药非病。

△次又新下,重释。

又新伊但是药而非病,正法正性,非药非病之安乐也。

并如文。

△又小而下,第三番亦二:先列句;

又小而非大,大而非小,亦小亦大,非小非大。

△次释自为四:初小。

小者,二乘也。虽断烦恼,犹有习气,我身我衣,我去我来,谓佛与己等,唯有常净,无有我乐,三宝差别,则是习气,所以为小也。

如文。

△大句中

云何名大?诸佛如来竖出九界,横收一切,无边底故常,大丈夫故常,能化度一切故常,不可思议故常,具八自在故我,断苦乐故乐,大寂故乐,一切知故乐,身常故乐,有大净故业净、身净、心净,是故名为大涅槃。

云无边底者,表横竖不二。

△三两亦句

菩萨望下为亦大,望上为亦小。

可见。

△四两非句

凡夫六道,不断通惑故非小,无四德故非大。例前,应就理为非小非大互显,令易解耳。

为二:先释,次例,并可见。

前一番从地狱已上料拣,次一番从外道已上料拣,次一番从二乘已上料拣。

△四、正料简中二:先问。

问:如此料拣,六道、二乘既非安乐,何故强说为涅槃邪?

△次答

答:通有四悉檀因缘故,则作通说,云何更别问邪?所以作通说者,为悦众生故,引导生善故,破坏诸恶故,显昔第一义故,通说无咎。又佛常依三谛说法,依俗故说六道安乐,依真故说二乘安乐,依中故说佛菩萨安乐。又不离俗而有真中,尚得即俗即真即中,何意不得六道说通安乐是涅槃邪?龙树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是其义也。

为五:初正答。有四悉因缘,故须通说。次所以下,别示四悉益相。三、又佛下,明佛说必依谛,故须通。四、又不离下,明达俗即真中,故须通。五、龙树下,引证。言因缘所生法者,六道法也。即空者,六道有二乘法也。即假者,六道有菩萨法也。即中者,六道有佛法也。故云何意不得六道为涅槃邪?

△三、释无名,为三:先叙旧;次初家下,破;三、今言下,正释。

初为二:先标。

三、释无名者,先出旧解。

△次释

一云:真如实际等,是真谛名;佛果涅槃,常乐我净等,是俗谛名。而言涅槃无名者,无生死患累之名,而有美妙之名也。引互无为证,涅槃无生死之名,生死无涅槃之名耳。二云:真谛涅槃,俱无名无相,名相所不及,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引肇论江河竞注而不流,日月历天而不周,岂有名于其间哉?三云:真谛无名,佛果涅槃,虽复冥真,犹是续待二假,故涅槃不得无名也。

又自有于真善妙有之名,然古人皆约所无以释涅槃无名。次家名相所不及者,谓言语道断,故名所不及;心行处灭,故相所不及。又引肇论有四句,谓旋岚[這-言+(?/晏)]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不周。此四句是彼物不迁论文。彼明俗谛三世无来去,今用衍门初义释者,应云江河竞注谓俗谛,而不流谓俗如幻如化,余三句例尔。正当今文约有即空,无生真谛明矣。第三家云犹是续待二假者,由因灭果即相续假,佛果涅槃异。菩萨所得即竖待,唯佛得之;众生未得即横待,因成是所破,故不说之。

△次破中三:先腾执;次若定下,破;三、然三藏下,结判。

初家真俗俱有名,第二家真俗俱无名,第三家真无名、俗有名,应更有第四家执真有名、俗无名,未见执者。

初如文。

△次破中二:先破堕倒,以能为所故。

若定执此,堕四倒见;若以四为方便,正是三藏四门。

△次何者下,释文自有四。

初文为二,先判堕小有。

何者?若引互无有美妙之名者,断奠是三藏有门。

△次能通下,释。

能通是有,所通是非有,何得用小乘能通,释大涅槃所通?指荒涂为宝所,认鱼目是明珠,大无所以。

于中云指三途为宝所者,若以二乘能通释大涅槃状,当指三途为宝所等。

若言真谛涅槃皆无名者,只是三藏空门。

若言真谛无名,佛果涅槃犹是续待二假者,只是三藏亦有亦无门。

复应有计非有非无门者,未见其人也。

二、三、四门可解

△三、结判中,文为四:初判失;次纵令下,约教纵之;三、将此下,结非;四、问答释疑。

然三藏、涅槃,既非数法,尚不是一,何得有四?四者,能通之门耳,不可以能通为所通。

初如文。

△次纵中

纵令跨节是通教四门者,亦不可以通教能通为通教所通,何得以共能通释别所通?又跨节为别教能通者,亦不得以别能通为别所通,那得以别能通释圆所通?

云跨节者,只是越藏用通等。

△三、结非中

将此望之,节节无意,窈然大远,故不用此无名释大涅槃(云云)。

云杳然大远者,去大涅槃途远也。

△四、释疑为二:先问,次答。

问:古来传译,什师命世,升堂入室,一肇而已。肇作涅槃无名论,其词虚豁,洋洋满耳。世人玩味,卷不释手,意复云何?

初问意者,论与前诸意,复云何邪?

△次答为六:先谦恭以示旨趣;次其论下,释四句相;三、然其下,示论元意;四、辨差下,判其所属;五、夫通下,斥失。执共能通,而求别所,终不得可。六、然纲下,结非。

答:高僧盛德,日月在怀。既不亲承,其门难见。钻仰遗文,管窥而已。观其旨趣,不出四句。

初云高僧者,谓肇公也。

△次释相文,因为四:初有句中。

其论云:有余无余涅槃者,良是出处之异号,应物之假名。若无圣人,知无者谁?若无圣人,谁与道游?即其有句也。

其论有余、无余者,只缘云有余、无余涅槃,则成通义,何以不云三德涅槃?又良是出处者,出是有余,处是无余也。

△次无次无句中

寂寥虚豁,不可以形名得;微妙无相,不可以有心知。岂有名于其间哉?即其无句也。

云不可以形名得者,谓不可以身说得也。

△三、两亦句中

果有其所以不有,故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无,故不可得而无耳。恍忽窈冥,其中有精,本之有境,则五阴永灭,推之无乡,则幽灵不竭,即其亦有亦无句也。

云果有其所以者,皆以上句证无,故云所以不有;下句证有,故云不可得而有。又恍忽窈冥,无也。其中有精,亦有也。本有,下例尔。

△四、双非句中

然则有无绝于内,称谓沦于外,视听之所不暨,四空之所昏昧,而欲以有无题榜标其方域者,不亦邈哉!即其非有非无句也。

论者,没也。暨(其果反,及也,亦居未反,县名,在会稽)四空者,只是四句皆忌耳。邈者,远也。

△三尔无意意在共乘

然其作论谈大,意不在小,不可谓是三藏四句也。文云超度有流,言不涉界外之流,大患永灭,不灭涅槃之患,故不可谓是别圆四句也。

△四(判其所属)

辨差中云:三车出于火宅,俱出生死,无为一也。此以三三于无,非无有三。如来结习都尽,声闻结尽习不尽。尽者,去尺无尺,去寸无寸,修短在于尺寸,不在无也。智鉴有浅深,德行有厚薄,虽俱至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岂异?异自我耳。以此推之,归宗指极,在于三人同以无言说道,断烦恼,入涅槃,文义孱然,何可隐讳?故知是通教四句也。

论中有辨差十演也。此以三三于无者,意云能无则有三乘,所无唯一真谛。去尺等者,积寸以成尺,故去尺无寸,如结习都尽也。

△五、斥失中

夫通教诠理,非有非数,而以有无四句为通道之门。若执门求所通,其失一也。叉通教体法之观,非如来本怀随自意语,乃是俯提枝末随他意语。故婴儿行云:不知苦乐、昼夜、亲疏等相,不能造作大小诸事,名曰婴儿。不知苦乐,是泯忧喜;不知昼夜,是齐明暗;不知亲疏,是等憎爱;不作大小,是亡巨细。三人同学体观,喻之以婴儿;俱证无为,喻之以入水;论其智德,喻之以三兽;论其断德,喻之以灰断。宗在他经,要非此典,那忽将彼释此?其失二也。又法华教起,已破化城,一切诸菩萨疑网悉已除,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佛开通教方便之门,示真实相,云何追欣三兽,更建草庵?其失三也。又聋瞆之徒,不在法华席者,于哀叹品中更为分别:汝先所修,悉是颠倒;我先所说,亦非实语。斥故显新,指劣明胜,云何违经波,动水浪,握捉瓦砾,持作月形?其失四也。

文自为四:初失,如文。次失中,云俯者,就下也;提者,诱也。如婴儿失故乡,俯提弱丧,即其事也。第三失,如文。第四失中,龊(测角反,不齐也)。

△六、结非者

然纲维既阙,网目安寄?执佛法之遗弃,谓是真实;徒施于十演,终非三德明矣。

若开权显实,示圆常佛性,即今经纲维。如彼所释,但是纲维之外网目而已,故云安寄等。十演者,论有十演九折。

△三、正释,文为六:初标意;次无名下,明今涅槃从所离得名;三、无如是下,示圆四门从所得以显体;四、无名之下,结开权显实,明今经圆常涅槃,故云超度等;五、诸师下,斤失;六、梵行下,引文以显今经涅槃无名。

今言涅槃,无名涅槃者,指三德涅槃也。

无名者,无六道安乐之名也。又无三藏有门见有得道获有余无余涅槃之名,亦无见空得道、亦无亦空亦有得道、亦无非空非有得道获有余无余涅槃之名也。又无三乘共行十地有门得道获有余无余涅槃之名也,亦无空门、亦空亦有门、非空非有门得道获有余无余涅槃之名也。又无别教有门得道常住涅槃之名也,亦无空门、亦空亦有门、非空非有门得道获常住涅槃之名也。

初二如文。

△三、示圆门中

无如是等诸方便之名,从所离故,故言无名,从所得故,故言涅槃,此即圆教有门之意也。又非离诸名外,别一涅槃,即诸名无名,便是涅槃,故言涅槃无名,此圆教空门意也。又从所离故,故言无名,从能离故,故言涅槃,能所合称,故言涅槃无名,此圆教亦空亦有门意也。若有能所,则大有名,何谓无名?今无能所,称为涅槃无名,此是圆教非有非无门意也。门虽有四,涅槃非四也(云云)。

初有门,约相待释;次空门,约开权绝待释;两亦门,约双用释;双非门,约双非第三,以显第四门相。

无名之意,超度尔许诸涅槃名,然后乃显圆当四门大般涅槃。

诸师都未尝分别一两节目,即道无名。无何等名?名曰无名,疑误后生,今所不用也。

故梵行品云:无缘慈者,不缘众生,亦不缘法,缘于如来,故名无缘。今亦例此,无六道之名,无四圣之名,而有秘藏涅槃之名,故言涅槃无名也。

△第四、释假名,文为七:初、引德王徴责,为立名之由;次、加叶下,明为缘假设;三、智度下,引同;四、亦如下,举例释成;五、是大涅槃下,明今经三假相;六、当知下,结前诸意;七、大论下,引同。

四、释假名者。德王初云:涅槃非名非相,云何而言可得见闻?不可见故无相,不可闻故无名。佛以佛眼、佛耳尚不见闻,况复下地及与凡夫而能见闻?大悲方便,动树训风,举扇喻月,能令机缘而得见闻。其见闻者,实无见闻,而言见闻。

初又二:先引经明无;次大悲下,释得名之意。

△次迦叶下,明假设。

迦叶品云:涅槃一名,有无量名,亦名无生无出,乃至亦名甘露,亦名吉祥。凡列二十五种,示其无量,悉为众生而假施设。文云:如坻罗婆夷,名为食油,实不食油。无有因缘,强为立名,名为食油,如经广说。涅槃亦尔,无有因缘,强为立名,名为涅槃。

又二:亦先引经立意;次文云下,明为缘强立,引物入实。

智度云:名假施设,受假施设,法假施设。实非色心而言色心,是法假施设。于色心上,更设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是受假施设。于阴入界上,更立张王李赵等,是名假施设。

亦如揽色、香、味、触,是法假施设;于四微上,更作根、茎、枝、叶等,是受假施设;根、茎之上,更立枫、楠、柹、柏等名,是名假施设。

△五、明今经三假

是大涅槃亦复如是,强指此实法名为佛师,是佛秘藏,是法假施设。于佛师上更复分别法身、般若、解脱三点,是受假施设。于三点上更立名字大般涅槃,是名假施设。或复呼为洲渚窟宅,或复呼为乳麋妙味,或复呼为醍醐上药,或复呼为一阐提,或复呼为一破戒明镜,譬说虚空不可得、无障阂,如是岂非名假施设?

又二:先释三假相;次或复下,出异名,并可解。

当知从地狱以上至佛已还,皆言安乐者,悉假名也。

△七、引同中二:先引同。

大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法无上者,涅槃是。

△次所以下,释意。于中为八:一、为令达俗,悟二空理。次涅槃下,明涅槃体遍。三、智度下,引论遣执达真。四、此经下,明今经依不思议以三称。五、但依名下,明权引入实。六、涅槃亦尔下,明新伊四悉以益物。七、假立有下,余三名例。八、应说下,结意。

所以设此假名者,欲令众生知名非名,名不在内,亦不在外,亦不在中间,亦不常自有。大品云:菩萨菩萨但有字,佛佛但有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无所有故。

初又二:先明性空;次大品下,明相空。并可解。

△次文中

涅槃亦尔。涅槃不在法身,文云法身亦非;又涅槃不在般若,文云般若亦非;又涅槃不在解脱,文云解脱亦非。三德中各各求,皆不可得;三法合求,亦不可得。

云三法中合求者,以一德即三德故。

故智度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若不见般若,是亦为破缚。若人见般若,是为得解脱;若不见般若,是亦得解脱。法身解脱亦如是。譬如幻化物,不可见而见,见而不可见,是事为希有。

此经名为微妙不可思议,但假名字名此三身为秘密藏涅槃,但假名字名此三般若为摩醯三目涅槃,但假名字名三解脱名三点涅槃,但假名字具足三法名大涅槃。

但假名字,引导众生。譬如空拳,为喜小儿,为引小儿,为止啼儿,为教黠儿,其事办已,散指舒拳,拳无拳矣。涅槃亦尔,以新伊悦之,以新伊引进之,以新伊破之,以新伊悟之,是为假名四种利益。得利益已,宁复执名而起诤乎?

假立有名既尔,假立无名、假立亦有亦无名、假立非有非无名亦如是(云云)。

△八、结意者

应说将跨来因缘(云云)。又如治噎法(云云)。

应知当分跨节开权,无非假名因缘,引物人实。如治噎法者,只是假想耳。

△五、释绝名为二:先正;次今以下,料简。

初又二:先述他解;次将此下,约教斥偏。

五、释绝名者。有人以无释绝,亡有而存无,无则不绝,非今所用。有人以离释绝,言涅槃之中,无有诸有,此尚非小乘义,亦所不用。有人以灭释绝,言灭诸烦恼,悉无所有,犹如火灭,存于涅槃者,经称是邪解邪难,此岂可用邪?有人引经云:如大香象,顿绝羁锁,自恣而去。

初云无有诸有者,无二十五有因果也。

△次文又二。先非其偏

将此释绝者,此乃三修比丘偏叹菩萨所绝一边,义未具足,同上无名之意,非今绝名也。

△次若言下,约教以示绝遍,于中自有四教。

初藏教为四:初非其待对非绝;次若知心下,明贤位修绝;三、若入见下,明圣位发绝;四、指此下,结绝意。

若言语相逐,对无说有,乃至对有无说非有非无等,待对不息,言则不绝。若以心分别,介尔动念,心起想,即痴心亦不绝。心既不绝,言那得绝?

初云心起想即痴者,谓心有想即痴,无想即泥洹,心亦不绝者,心为想因故。

若知心是攀缘三界,攀缘三界生灭,是无常、苦、空、无我,息此攀缘,心无所得,心绝故其言亦绝。此乃修习言语道断,心行处灭,非真绝也。

若入见谛,苦忍明发,世谛死时,名生不生。身子云:我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亦是解脱之中无有分别。此则真证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盖三藏绝意。

△四、结意中

指此一绝,凡绝几许人法,况复余邪?

云凡绝几许人法者,谓三宗、六宗、外道、小乘、内外凡位人,当教四门法,及人空、法空,一切皆绝,无不悉人真谛,况复余邪者?况通别之绝,非古人所知。

△然入真下,次明通教,为二:先斥藏梏。

然入真时绝,出观不绝。何者?真俗异故。一绝一不绝,待对宛然。云何名绝?

△次若能通下,正释。于中二:亦先明贤位修绝;次若空下,明圣位发绝。

若能道远乎哉,即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见色与盲等,闻声与响等。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分别者,无所分别。无绝无不绝,而名为绝。此亦方便道中,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初云圣远哉者,谓道非远,观五阴即真故。体之即神者,达心即理故。

若空慧相应,入第一义,豁然清净,无能绝,无所绝。无绝者,无绝法,此通教绝名意也。

△此虽冥下,三、明别教为二:亦先斥通,所通非远;次正释。

此虽冥真,未冥中;虽断通,未断别。净名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下文云:无明未吐,回转日月。如疟病者,对界内说,界外想;通惑对别惑,是则不绝。

初云如疟病者,谓一日发,一日不发,已断通惑如发,未断别惑如不发,故以疟病譬之。

△次正释中二:先贤位修绝。

若能以大涅槃心,修行五行,具十功德,是时一向专求大涅槃行,无复界内之心,无复界内之说。如是方便,亦名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而未是冥中。

△次若发下,圣位证绝。

若发中道所得功德,不与声闻、辟支佛共,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昔所不绝而今绝之,盖是别教绝名意也。

即从向后修中,入地证中,不与声闻等六者,亦应云不与方便菩萨共。

△然证绝下。四、明圆绝,为二:亦先斥别,次正释。

然证绝之时,乃同圆极,而修时梯隥,江河回曲。何者?发心不能遍法界故,法界外更有法故,不名绝法。拙行不能行一行,是如来行,如来行外更有行故,不名绝行。非无上方便,方便上更有方便,非绝方便。

初云江河回曲者,谓先空、次假、后中故尔。法界外有法者,中外由有空、假及圆融三谛法故。

△次正释中三:先明贤位;次若谓开下,圣位证绝;三、然诸经下,引同。

初又二:先明开三教四门入圆;次是圆下,明圆四门绝观。

初又五:初、引经立境。

若圆发心,观大涅槃,诸心法界,法界外更无复法界,独一法界,故称绝法界。又如经: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如来行外,更无复行,故名独绝行。又如经: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尼俱耶洲,直入西海,犹如直绳,是绝

方便

△次绝方便者下,开藏入实。

绝方便绝者,如经:断绝一切疑网心故,名为解脱。三藏四门即是法界,即如来行,即上方便。何者?生死即是涅槃,况声闻法生决定心,宁起疑网?

△三、通下,开入实。

通教四门,亦即法界共乘,疑网断故。

△四、别下,开别。

别教四门即是法界,菩萨乘疑网断故。

△五、是明下,结意。

是名断绝一切疑网之心,名独绝解脱。唯说一法界,不说余法界;唯思一法界,不思余法界;是为方便道中,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次圆四门中

是圆方便亦有四门:若谓一切法绝是法界,唯一法界,此约有门绝名也;若谓法界尚无法界,宁有其余,此约空门绝名也;若谓法界微妙,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此就亦有亦无门绝名也;若谓法界不可思议,此就非有非无门绝名也。此皆方便道。

云一法即三法者,谓三法宛然,名亦有,同一法界,体无复三,名亦无。

若谓开示悟入,如以金鎞抉其眼膜,二指三指了了分明,是名究竟绝言。言满法界而无一言,心满法界而无一念,是为圆教绝名意也。

△三、引同中四:先引大部证绝。

然诸经绝名,其旨非一。华严云:如执虚空风,如画虚空中,说之已自难,何况以示人。净名云:诸法不相待,一念不住故。又诸菩萨言于言,文殊言无言,净名杜口绝言。

△次善吉下,引小圣及菩萨论证绝言。

善吉云:我无所说,不觉不得。龙树云:若法为待成,是法还成待;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

今则无因得下,正用此句证绝无也。

△三、今经下,明今经绝待之大

今经云:譬如虚空,不因小空名为大也。涅槃亦尔,不因小相名大涅槃。云何小相?从二乘所证,乃至生死安乐,皆是小相,不因此小而名大也。又云:譬如有法,不可称量,不可思议,乃名为大。涅槃亦尔,不可称量,不可思议,故名为大。

△四、当知下,结正。

当知绝名涅槃,其义显矣。斯文甚多,逗缘亦异,不可一概。

△次料简中三:先标列;次云何下,释;三、云何绝,绝下,重释绝。

今以四句料简,谓不绝、绝、非绝、非不绝、绝、绝。

云何不绝?如前六道安乐等。云何为绝?如三藏通共等。云何非绝非不绝?如引四门等。云何绝?绝圆四门是也。

初二如文。

△三重释中

云何绝绝?绝能绝所,故言绝绝。从别教四门以下,名为所绝;从圆教四门,名为能绝。以能绝绝所绝,能绝亦绝,如前火木然于草已,亦复自然。当知绝名与无名为异,义在此也,故言绝绝。

云能绝亦绝者,今所绝是绝,所即法界,岂更有能?故云能绝亦绝。又亦复自然者,始从观行火木,即与草木同然,名观行绝。

△次总为五:初标五重意。

次总结释名一章,开为五重,都是圆教四门意也。

△次若大涅槃下,正释。

若大涅槃名真善妙有,本自有之,非适今也,此是有门义,故作翻名、同名释之。若大涅槃空,迦毗罗城空,此是空门义,故作无名释之。若大涅槃亦色非色,此是亦空亦有门义,故作假名释之。若大涅槃名为中道,遮二边故,此即非空非有门义,故作绝名释之。

△三、夫涅槃下,辨异名

夫大涅槃者,尚非是一,云何为四?四者,门也。门以标理,有种种名。如天帝释有千种名,解脱亦尔,多诸名字。

△四、名字下,引证。

名字功德品云:涅槃是名,其余称叹,是则为字。

△五、若尔下,徴释。

若尔,涅槃是总,而当机立之为名,三点等及余一切皆属于字。若法身当机是总,已复为名,涅槃及一切物已复属字。若尔,更互无定。虽复无定,今既定以涅槃为名,若定不定,若总若别,皆无待对,悉是不可思议,悉是大绝,故名绝大涅槃也。

悉如文。

△大章第二、释体为二:先叙旧;次今明下,正释。

初三:初约二谛释;次古来下,约三圣释;三、古来复下,约三性释。

初又二:先叙四家;次有人下,难。

第二,释涅槃体。先出旧解。庄严云:佛果涅槃,出二谛外,非真俗摄。凡夫以惑因感果,是浮虚世谛。假体即空,故是真谛。佛果非惑因所感,故非世谛。不可复空,故非真谛。引仁王经云:超度世谛第一义谛,住第十一萨云若地也。开善云:佛果涅槃,还为二谛所摄。体是续待二假,故是世谛。即此二假可空,故是真谛。佛果灵智,亦复冥真也。冶城秀云:佛果涅槃,非世谛,是真谛。微妙寂绝,故云世谛。死时名生不生。龙光云:佛果涅槃,具相续相待二假,即世谛,乃即真之义,而不冥真。若冥真,同顽境,即无云智,故非真谛也。

初自为四:初庄严,又二:先正释;次引仁王下,引证,如文;余二师并可解。四龙光中云顽境者,二乘偏空,名为顽境。

△次难中为四:初正难破;次论云下,引证随非;三、肇意下,判属外计,非正涅槃;四、经云下,证同谬执。

有人难此四解:若佛果出此二谛外,即应非有为非无为,汝义中那云佛果一向是无为?若为二谛所摄,佛果应是亦有为亦无为。若佛果是真谛,真谛不可说于众生无用。若佛果是俗谛,佛果一向是有为。此皆成论师说,自相矛盾,都不惬人情,亦不称肇论。

初云都不惬人情者,尚不惬世人情,何得称圣法之论?

△次堕非中

论云:不可形名得,不可有心知。言之失其真,知之反其愚。有之乖其性,无之伤其躯。

云知之反其愚者,只是反成其愚耳。

肇意推之,堕在四见佛法边外,尚非小涅槃门,况小涅槃体?尚非小涅槃门体,焉得是共别涅槃门体?尚不是共别门体,何得是大涅槃体耶?

经云:是诸人等,春阳之月,乘船游戏,失琉璃宝,即共人水,竞捉瓦石,欢喜持出,谓琉璃珠都非真宝。是珠澄渟清净,故在水中,犹如仰观虚空月形,超然独远,非众人所执,亦非众盲所触。

△三、约三聚为三:先正释;次有人下,难;三、如是下,结非。

古来复约三聚论涅槃体,言佛地一向有心聚,一向无无作聚,色聚亦有亦无,无粗色,有妙色。引经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六卷云:妙色湛然常安隐(云云)。又一解,色是顽阂,不可研进,故佛地无色,无无作,唯有灵智独存。经道色者,能应为无穷之色。又妙果显现义,说为非色。引文愿诸众生,灭一切色,入于无色大般涅槃。又分别两界有色,一界无色。又四空无色者,无粗色耳。三界并有色,界外变易则无色。六地已还,身在分段,故有色。七地已上,身在界外,则无色。又七地是两国中间,独有光影色。八地已上,则无色。又言金心犹有色,故经言意生身者,虽无一期寿命,但有念念生灭,名为变易,故言意生身。身者,犹有色也。唯佛地无复色耳。无作者,金刚已前,皆有无作。唯金心无心,无无作也。

初文为五:初正辨三聚有无,次又一解下明无色唯心,三又妙下引证,四又分别下约所依分别有无,五作下释无作,悉如文。

有人难此义:若涅槃定有色,应有长短质像,须依食住处;若定无色,心无所依,岂可有心而无色?若色顽须离,心是取相,何意不离?

如是等释,皆是妄语。犹如盲跛,见佛亦盲跛。王语诸臣:我库藏中无如是刀,不须多难也。

大般涅槃经玄义卷上

大般涅槃经玄义文句会本卷上

音释

(悲巾切)。

创疣

(创,初良切,与疮同。疣,疑求切,赘也。)

(俞芮切)

(朱芮切,疣赘瘤也。)

薳。

(羽委切)。

睑喁

(险,疑检切。喁,鱼容切。险喁,鱼口上见也。)

歕沫。

(歕,铺魂切,吐也。沫,音末,涎沫也。)

(研计切,寐中有言也)

掠。

(力灼切,夺取也。)

𤛗:

(居候切,取牛羊乳也。)

窈。

(伊鸟切,深远也。)

邈。

(墨角切,远也)

(锄山切)

(五怪切,聋也。)

楠柹

(楠,如占切,梅也。柹,锄里切,果木名。)

(居宜切,系也。)

鎞。

(边迷切,掠器也。)

抉。

(于穴切,剔也)

(未各切,翳膜也)

(诘叶切,快也)

(补火切,足偏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