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丘沙门有严注。

释签卷第四(六纸玄三十九)

亦须遍集。

集应作习。

具如止观记,料简同异。

记引大论云:下地诸惑,因地未断,至树下时,以九无碍、九解脱,合为十八;八忍、八智,合为十六,为三十四心。是俱舍顿断之意也。婆沙云:下八地惑,初修禅时已断,唯非想地九品全在(云云)。俱舍、龙树,俱不应误。俱舍取修禅时已断惑竟,不复更断。智论依余部,虽有漏断,未名为断;至树下时,俱断非想,八地俱得名为无漏也。

如止观第五记。

只是化他境中四悉檀各破四性之文耳。如世界中破性者,彼云:或说心具一切法,如云: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或说缘生一切法,如云: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化导。或说因缘共生一切法,如云: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或言离生一切法者,如云:十二因缘非佛所作等,其性自尔。余三悉檀各破亦尔。

但缘六道中,可爱十如等。

六道中,且如三涂,以表苦为相,恶报为性,摧折色心为体,登刀入镬为力,此皆苦耳,又可名爱耶?今言可爱者,只是贪爱五尘,能招三途之果,果中说因,故云可爱也。言可憎者,嫌恶五尘,起嗔恚心,亦招恶果,此亦果中语因耳。

故斥通无。

偏教无谛,是权故无。

超越三昧。

能超诸地,自在入出:一、超入三昧,离诸欲恶入初禅,从初禅超入非非想,从非有想非无想处起入灭受想,从灭受想起还入初禅;入二、三、四禅亦如是。二、超出三昧,次第亦尔。

初二文者。

多二字。

若不转粗成妙。

多不字。

化他之权,意亦如是。

虽云我亦如然,化他之权,终非自行之权。

震地逸敷

雷声震地而不闻,锦绣逸敷而不见。

【玄】通经之论,岂得为妙?

下文指中论,兼别含通,故为粗。

权实俱立

既云施权故立,则化他之权及化他之实二俱立也。俱破者,化他权实并为所废故。

若开若会。

约理则权实俱开,约行则权实俱会。

烦恼障及智障,具如止观第六。

彼云:空假二观,当彼破惑,名之为智。今望中道,智还成惑,此惑是中智家障,故名智障。又中智不废,故名智障耳。

六界十如结,摄一切异名。

如是相摄十二因缘中行有,如是性摄无明爱取,如是体摄名色乃至老死,如是力摄无明爱取能生业力,如是作行有能为苦作业,乃至如是报摄行有招名色。报摄四谛者,相性摄集,体摄苦,作力因缘又摄果报及苦。摄二谛者,六道十如摄四教之俗等,具如下文诸境开合。

【玄】圆权则通。

照不思议十二因缘生是俗,照不思议十二因缘灭是真。真俗不二,生灭同时耳。

于一一大,开为四句。

若谓地是有,有即实,实是坚义;若谓地是无,是亦有亦无,是非有非无,皆是坚义。今明毕竟不可得亡,是坚性也。水性不住,谓水为有,有即是住;乃至谓水是非有非无,亦即是住。今不住有四句,亦不住无四句。风性无碍,谓有四句是碍。火大不实,火不从自生,乃至不无因生,本无自性,赖缘而有,故言不实。观色既尔,受、想、行、识一一入于如实之际。

遇善知识,受如法教。

二句下各有一难字。

无尽转解脱火

转字误,应作轮。彼经云:婆罗门告善财言:善男子,我唯得此菩萨无尽轮解脱。如诸菩萨摩诃萨大功德𦦨,能烧一切众生见惑,令无有余,必不退转。而我云何能知能说?又云:修学书算即事法,即得悟入一切功巧神通智法门(云云)。印等法下,经中无门字。

一百落叉。

十千为万,十万为一落叉。

内外颗粒

经作其内颗粒。

知众生数至如来名数

经云:能知众生数,能知诸法品类数,能知诸法差别数,能知一切三世数,能知一切众生名数,能知诸法名数,能知一切诸如来名数等。经之法名数下,多一法字。

于琰反,面上黑子也。

为取十乘观法?

增数至十,与十乘数齐,未必从增三已去,全同发心破遍等也。意谓修二法又入增修三法,修三不入增修四法等,自少至多,故云始终。无谓十数与止观十乘,名别义同,臆说令齐。况复四至八,只是道品耳。

余行是当门,得益而为始终。

如三法中,闻、思、修有三,谓三慧体、三慧行、三慧果、三慧用等,余行例说可知。

初一行中,若始终论,亦须具十。

始不思议境,终离法爱。

释系缘义

文云:系缘是止,一念是观。

四念处

初字误,应云因四念处。

结成双非。

净名疏云: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者,三藏明粗细生灭无常,是无常非无常义。若了诸法非生非灭,横计生灭,故以四句捡生叵得,即无有灭,是则不生不灭,即无常义。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者,三藏明粗细五阴,此是苦非苦义。衍门体达本无粗细之苦,妄见故有,体有即空,不见苦相,名无所起,即是苦义。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者,三藏所明生法二空,此只是空非空义。行中体此诸法,即真如实相。真空本来无有我与无我,妄计有故,说于无我。若不得我,亦无无我。我与无我,本来无二。无二者,即无性。无性之性,即真无我义也。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是寂灭者,三藏所明以有还无,名寂灭涅槃,此只是寂灭非寂灭义。衍门明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即大涅槃,不可复灭,即真灭义也。乃至云:通途释衍中五义亦得,即是圆五义。

阴等十境,唯在三教。

人见斯文,便谓圆教不立阴境,意云理净无染,有何阴乎?遂为之臆说多矣。今详斯文,是开权之义耳。指前三教不即之阴是圆性阴,同在一念,念体即是,而为圆人初心观境。今试引文述义而质之云:且如璎珞经中所谈,自有佛土,纯说圆教,无三教名。若纯说圆,圆初心人既无阴境,如何发轸而观心耶?又涅槃经中说法性五阴云:色是佛性者,三十二相,如来常身,常不改故,是故说色名为佛性。受是佛性者,如来真实之乐,谓毕竟受、第一义受,是如来常受。想是佛性者,如来真实之想,名无想想,无想想者,非众生男女想,是如来常想。行是佛性者,行名寿命,行因缘故,获得如来常住寿命。识为佛性者,乃是如来平等之心。又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阴常住,诸大乘经无不备载。又今玄文示三谛境中初俗谛,引大品云:众生色、受、想、行、识。又云:无等等色、受、想、行、识。记主云:五阴即是俗谛,阴既至佛,当知俗谛亦通至佛。若曰无阴,圆但真中,欠俗谛也。又云:前之三教,初心灭阴,圆教初心,一阴一切阴,谓百界五阴,咸空、假、中之谓也。又文句记亦云:二教初心,皆灭阴入。别教初心,亦且破阴。唯圆即观,一念三千,三谛具足。是则一心一切心,一身一切身,一土一切土。既云身心,何尝无阴。又既云三千,三谛具足。若不立阴,只合谈二千耳。仁王经云:法性色受想行识,此实智真身,亦有五阴。应化因缘,亦有五阴。众生性德之理,亦有五阴。又智论云:菩萨不应作是念,我以真智慧,令色等诸法清净,而住其中。何以故?法无住处,如地住水,水住于风,风住空,空无所住。本无住等,前际是生死,后际是涅槃,俱不可得,是无阴也。俗谛是事,若大品云: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色。是法界大都者,则有阴。三谛本一,有无体同,名为性阴,不可思议。以由众生迷此性阴,而起事阴。故止观中,令观事阴,显乎性阴。破秽污阴已,住实相阴中。故曰如来妙色身等。予不肖,敢当反说。何者?藏通真理,如云外月,是不说有阴也。别教谈中,理不具阴,而理在阴外。待破九界阴已,方得显中。若尔,是前三教不立阴,圆教立阴明矣。今寄语晚秀,孰为思之。无谓圆教无阴,而为教旨。

前四中圆。

约四教判浅深中文。

故重别辨。

应云辨别。

根本先坏

标四夷也。

大妄居首。

释根本妄也。谓我得上人法,我已入圣智、圣法等。四分十诵,从不净观已上,至四果来,若云我得,皆犯重。又自说有信、戒、施、闻、智,辨无漏信,生、法二空智,天、龙、鬼、神来供我,四禅、四空定等,皆犯。今之世,无教眼瞑昧之徒,皆称悟者,诚大妄也。

三宝交互

盗戒也。盗钱满五犯重。盗境甚多,且语三宝言交。互者有二种:一三宝互,二当分互。交者,谓知事取僧粮食器具及以牛马为佛像,并得正重,将佛法物僧用亦尔。若佛塔有物乃至一钱,以施主重心故舍。诸天及人于此物中应生佛想塔想,乃至风吹雨烂不得[卯/貝]宝供养,以如来塔物无人作价故。又律云:佛殿塔上翎毛落地亦不得用,以诸天皆作佛想故。当体互者,谓本造释迦改作弥陀,本作大品改作涅槃,本作僧房改充车乘,皆望前境理义可通,但违施主心得互用罪。今之主教者多有强索常住饮食米面,有取殿堂香油钱烛,辄自私用,虽资身于一朝,当陷苦于千劫,使有识者见之得不为寒心哉!

未善媒。

媒人戒也。持男意语女,持女意语男,成妇私通,皆残罪。律文要三时具者方结残:一、谓受语,二、往陈说,三、还报知。若具二,结兰;具一者,结吉。僧祇:劝归妇早还者,犯兰。又云:为他求好马种和合故,亦犯兰。

房戒有二:一者,无主僧不处分过量房戒;二者,有主僧不处分房戒。无主房戒者,具有五:一、须人经营,妨修道业;二、多论云长己贪结,坏少欲知足故;三、处处乞觅,恼乱人非人趣,不生信敬,坏灭正法,令不久住故;四、专任自由,不乞处分,容障僧事,多恼乱故;五、戒自损行,违其慈道,坏梵行故。六缘成犯:一、无主,二、为己,三、自乞求,四、过量不处分,五、过量不处分想,六、房成结犯残罪。言重者,四分云:长佛十二搩手,广七搩手。准五分,佛搩手长二尺。若尔,是广二丈四尺,长一丈四尺。难处者,中有虎、狼、蚁子处也。又四衢道中,多人聚戏,淫女市肆,放牧恶兽等,皆难处也。妨处者,律云:乃至不容草车回转。又是人田园并官地,居士、外道、比丘尼地,并是妨处也。有主房戒者,律云:此房属己身。若死,远去不还,随意分处。若与三宝、亲友、白衣,自卖取钱,随心自在。唯不得卖地。记云:来善。今注者,欲人善之。

安疑衣

三衣一钵,入道之标帜也。衣须应量染作青、黑、木兰色,量是色是,然后加法护、明相等。不然,一生无衣,若受人信施,则为施所堕。

须铁瓦作之,应量熏已,加法受持等。五分云:畜木钵者,犯偷兰。僧祇云:畜木钵者,是外道标故,义须毁之。南山云:学大乘语者,媒房非法,尚自不知,又岂知衣钵?

受食

资身之物,受须有益;不思方法,食则得罪。律制多法:一、制受意,为断窃盗;二、能受人,为具戒比丘清净,持戒无毁故;三、所对境比丘,不得自取食。若无净人处,自烧器安水,净人下米自煮;若熟,从他受。乃至受食法有六,僧祇中只加三受。举要言之,凡食麨、饼、羹、果,一切可食物,并须从净人边受。纵雪雹,无净人处,听自取食。有者应受,不尔者犯盗。世多禅徒,益食谓之营福,而不知自犯恶触,又使受食者死堕饿鬼中,及诸恶报。盖不曾听学,迷教故也。

受药

药有四种:一者时药,谓麨、饭、干饭、华果、细末磨食、藕、萝卜、米汁、乳酪等,从旦至中圣教听服。二者非时药,谓酥、油、蜜、石蜜、生果汁,要以水净听饮。三者七日药,谓糖浆、生酥、熟酥、五种脂,受者听以水净得饮。四者尽形药,谓胡椒、毕𦭞、诃梨勒,此药不任为食,名尽形药,体听久服方能除患。形有三种:一、尽药形,二、尽病形,三、尽报形。已上等药并须从净人边受已,对首加法方可服用,唯除时药不须加法。受法如律中。

屏坐

屏处与女人坐戒。谓可作淫处也。多论:闭户无人,犯堕;户外有人,吉。若与姊妹,若净人睡眠,痴狂,婴儿,虽有是人,亦则名犯。

露坐

与女人露坐戒。十诵:与女人露地坐,随起随坐,随尔数堕。若坐时相去一寻,堕;一寻半,吉;二寻,无犯。

说法岂求男子

与女说法过限戒也。律云:若不请者,听齐五六语。若请说者,若问,义随多少。五分律:由五六语便得解,便制戒。四分云:五语者,色、受、想、行、识,无我也;六语者,眼、耳、鼻、舌、身、意,无常也。为女说法须男子者,有智男子解人情语,可作证明,乃俗男子也。不求别女人证明者,女人情欲同

宿

与女人同室宿戒也。比丘与女同宿,或女后至,或比丘后至,二人俱至,若亚卧,随胁转侧,一一犯提。与大母、畜生,若人、黄门、二根人宿,若比丘日昼卧,女人立者,亦犯。

与比丘尼同船戒也,俗女共船亦犯。律中,除直度,并船师失济上下水者,不犯。

【玄】偷兰遮。

此翻大障,谓犯之者能障善道,此乃犯戒之方便也。明了论云:是重罪方便。律中,或次僧残后者,由是戒分所收,罪名重也。如初二篇远近方便,及独头正罪、破僧、盗四钱之类。或提舍尼下者,则威仪所收名轻。律中多义,兰名不一,谓因果、轻重、独头等。其相如何?如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罗;若身心进趣时,则结轻兰;至彼摩触,则结重兰。余三夷,前方便皆尔,成事则结夷罪也,后起庆快心亦结吉。下篇唯二方便,谓轻吉、重吉。果兰亦名独头,谓用人皮、石钵灌下部。若因兰者,谓淫前方便;若轻兰者,谓瞋心裂破三衣;若重兰者,谓破僧等。今云前眷属者,语内兰耳。果兰更分三品:上品者,如破转法轮僧,盗四钱,盗僧食,其谓十方常住物,及十方现前亡五众物,但无满五之义,并淫非道,及盗非人等,并上品摄也;中品者,如破羯磨僧,盗三钱,作僧残境,僧残境者,为他出不净,并触二形人,及黄门人发、爪相触等,并中品摄也;下品者,恶心骂僧,盗一钱,用人发,食生肉,剃三处毛,三处者,谓腋下及大小便道也,又以酥蜜灌下分向,谓下部也。

又畜石钵,及裸形露身行,着外道衣,鸟毛衣,皮衣,餐风服气,并外道法,如此者,并下品摄也。据目连问罪报经,一犯兰罪,堕泥犁中,经人问岁数,五十亿六十年。

舍堕已下,及诸经所制,皆名为余。

梵语尼萨耆波逸提,此云舍堕。玄从十三僧残已下,名后眷属;非律出者,名余签;从舍堕已下,并诸经所出者,名余玄签。二说进否不同。玄从僧残已下,名后眷属;签从舍堕已下,名后眷属,一不同也。又玄以二十四戒名余签,以舍堕已下名余者,或恐记主谓舍堕是根本僧残之余,或文误,学者详之。

【玄】方等二十四戒。

经中云:若有菩萨,见饥饿众生,来求饮食,不与者,犯第一戒;淫欲无度,不择禽兽者,犯第二戒;见比丘畜妻子,说其过者,犯第三戒;见人忧愁不乐,更增他嗔者,犯第四戒;于旷路值财辄取者,犯第五戒;余戒(云云)。

从受得边。

得正法戒,本是发得,今云受者,恐因受而发,或恐误。

非诸恶觉。

涅槃疏云:离八恶觉:一、欲,二、恚,三、恼,四、亲里,五、国土,六、不死,七、轻慢,八、族姓。

利衰等八

得利便悦,衰恼便忧。毁辱即嗔,称誉即喜。称赞情悦,讥刺便恨。逢苦怀感,遇乐生逸。

屠儿伽吒缘

阿阇世王害父命已,而登王位。屠儿伽吒来谓王言:善恶诸业,悉无果报。何以知之?我忆七世生人天上,恶若招报,何以生人天耶?因疑此事,乃往问佛。佛言:汝因过去施辟支佛食,发于邪愿:我常杀牛羊为业故,七生人中,七生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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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不动不退等。

经云:不为色声所动,不堕三恶,不退为二乘,不为异见邪风所动。

【玄】是名善解。

净名经云:一切法不生不住,乃至一念不住,如梦如𦦨。其知此者,是名奉律,是名善解。

【玄】应别有菩萨众。

若开权已,同圆梵网,无别藏、通佛及三乘之人;四、分别脱戒也。

小吉与僧残共篇

小吉者,在五篇之末,故名也。梵语突吉罗,此云恶作。律分为二:在身名恶作,在口名恶说。吉相如何?乃诸篇之方便也。仍有故误。且如淫戒,发心欲起,而未动方便;若发不善心欲动,身口并入,故作摄也。若心不正念,戏笑妄语,乃至衣钵、饮食、服药、大小便利、坐卧语默,常尔一心。若违者,误作也。若忏悔者,罪有轻重,重则对首,轻则责心。言僧残者,即十三僧伽婆尸沙。犯此戒者,毗尼母云: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在,故名也。若忏悔者,有四种法:一、治覆藏情过;二、治覆藏罪;三、治残情过,即六夜摩那埵也;四、治残罪,即二十僧出罪。此并律中残吉忏法名别之相也。今言一概对首,何以知然?四分往来媒嫁,即梵网交会淫色也。又四分假根谤,即梵网无事谤他良善人也。又四分受坏僧法,即梵网破羯磨转法轮僧也。经云:若犯四十八轻者,对首忏悔,罪便得灭。当知僧残在大乘中,并轻垢摄。

六夷

沽酒说人过,自赞毁他悭,谤三宝。

式叉。

此云学法女,居大尼之下,在沙弥尼之上,受六法,练心已,方受尼戒。六法者,谓染心相触、盗人四钱、断畜生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四分云:十八童女,应二岁学戒。又云:小年曾嫁,年十岁者,与六法。十诵云:二年者,练身;六法者,练心。

【玄】地地生爱味。

大论云:初得禅定,一心爱着,是名为味。问曰:一切烦恼,皆能深着,何以但名爱为味?答:爱与禅相似。何以故?禅先摄心坚住,爱亦专著难舍耳!

次文言禅。

次应作初。

具在修证中。

禅波罗蜜有十大章,第七修证章中,具辨根本至无漏,各有修证相。

【玄】粗细住。

若身端心摄,气息调和,觉此心路泯然澄静,怗怗安稳,蹑蹑而入,其心在缘而不驰散者,此名粗住。从此心后,怗怗胜前,名为细住。

【玄】持身法起。

粗细住时,自然身体正直,不疲不痛,如似有物扶持身力。

【玄】欲界定。

粗细住后,或一两日,或一两月,稍觉深细,豁尔心地作一分开,明身如云如影,定法持心而不动乱,虽复空净,而犹见有身心之相,未有支林功德,此名欲界定。

【玄】八、触

谓动、痒、轻、重、冷、暖、涩、滑。八触是四大,动轻是风,痒暖是火,冷滑是水,重涩是地。

【玄】六行观

因果合论,共十二行。初欲界果,明苦粗障者。行人厌欲界底下色心,饥渴寒热,刀杖所逼,名苦;此身三十六物,屎尿臭秽,名粗;此身质碍,为山川石壁所隔,名障。次色界果者。攀上净妙,出色界乐上,故名胜;身如镜像,故名妙;获五神通,山壁无碍,名出。名为六果。更有六因,具如禅门中。

【玄】八圣种。

疾病等四及无常四,前四对治方法是事观,后四缘是缘谛观行。修行此观法,有总、有别。总者,谓以八观观彼四阴和合不实。别者,前之四除治四阴事:受如病,想如廱,行如疮,识如刺。以无常等治于四阴:无常观识,苦观于受,空观于想,无我观行。以有此八,易生厌离,修习无漏。今玄文中以不列名,故出之。

即以四句捡之,名为析破。

第三、既云观析,应云心动乱者,四句捡之,为因二法故动?为不因二法故动?为共?为无因等?如止观中,于世禅中,一一四句推捡,谓内淫法尘,与意根合,自他共等。若不推捡,随禅受生。修有漏禅者,禅门中问云:菩萨道,应说诸法实相甚深空定,何故说于凡夫四禅,世间有漏生死虚诳之法?答:不然。菩萨知五欲、五盖,从因缘生,无有自性,空无所有,舍之甚易。众生颠倒,着此欲事,贪少弊乐,而离禅中深妙定乐。菩萨为度是众生故,起慈悲心,修行禅定,离五欲、五盖,入初禅,次第入二、三、四禅,故以禅法教化众生,不令损失法身慧命。

【玄】舍念及方便。

禅门第五云:观修六行者,于初禅第六默然心中,厌离觉观,初禅为下。若知二法动乱,逼恼定心,故为苦;从觉观生喜乐,定为粗。此觉观法,障二禅内净,名障。攀上胜者,二禅内净安稳,名胜;喜因内净而发,名妙。若得二禅,即心得出离。今欲远离二禅,依三种方便:一、不受不着故得离,二、诃责故得离,三、观㭊故得离。广如禅门。

【玄】分别邪正。

止观第九云:若心缘众生决定得乐,想心甚分明,而所缘处不见众生得乐,是内不隐没而外隐没。或有内心明净,外见众生得乐,是内外俱不隐没。隐没者邪,不隐没者正。又四无量禅,依根本发是有漏,依不净等发是无漏。有漏者邪,无漏者正。

【玄】诃下攀上,皆有方便。

今立引禅门第六空处一方便为例。诃下者,行人欲修空处定,深思色法过罪,所谓若有色身,则内有饥渴、疾病、大小便利等苦,外受寒热、刀杖、刑罚等苦。又一切色法,系缚于心,不得自在,即心之牢狱,令人受恼。此略说色过之相。攀上者,赞叹虚空无色,则无此过。此处寂静,无众恼患。所以明诃责者,即是习六行观之相耳。

【玄】若作对治,则复别途。

六妙特胜通,明慧性多少等。禅门云:此是随机之说,若随对治,则与此相违,具如前五门中意。五门意者,禅定对治四分烦恼,出生八万四千尘劳。又复五门次第浅深不同:初息门,即是世间凡夫禅;次不净门,即是出世间禅,诸声闻人所行也;次慈心门,即是凡圣二人为大福德,修慈入四无量心;次因缘门,即是辟支佛人所行;次念佛门,即是大菩萨之所行也。

大小偏圆,皆习此定。

且如六妙门大小等者,禅门云:菩萨从假入空观名为观,从空入假观名为还,空假一心观名为净。若能如是修者,当知六妙门即是摩诃衍三世诸佛入道之初门,小则是藏通入道方便耳。通明特胜准知。

但方便各别,期心不同。

六、妙门特胜通明,皆先修二十五方便。此三种禅,通世、出世期。心不同者,若求生天,得有漏报;若求涅槃,证解脱果。

次第亦别。

禅门第七云:十六特胜,有定有观,能发无漏,不随二边,故名特胜。问:若尔,应在观禅后说,净禅行法既胜,亦应在后?答:今明禅定力用浅深之相,非是对缘利物之时。所以者何?背舍胜处,悉是得解之观,力用既大,断结义强。今此特胜,唯是实观,能见身内三十六物,其用劣弱,不能断结,故前说

【玄】佛言:游止三四,出生十二。

游止二句,出瑞应经。今销游止者,以心诣息,止于散乱故也。言三、四者,六妙门云:因数息故,出生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十二者,有二不同:一者,修四禅等因,随禅受生十二处为果;二者,今文云修证合论,乃修六、证六也。修数者,调和气息,从一至十,摄心在数。证数者,觉心任运,从一至十,不加功力。修随者,舍前数法,一心依随,知息出入无分故意。证随者,心既微细,安静不乱,觉息长短,遍身出入。修止者,息诸缘虑,不念数随,疑寂其心。证止者,身心泯然,入定不见内外相貌。修观者,于定心中,以慧分别出入息相,如空中风,身、受、心、法皆无自性。证观,心眼开明,彻见三十六物及诸户虫,破四颠倒。修还者,反观观心从何而生?为从观心生?为非观心生?证还者,心眼开发,反本还源。修净者,知五阴净,无妄分别。证净者,三昧正受,心无依倚。已上并禅门文。

婆沙中至六事不同。

论云:此持息念,由六因故,应知其相:一、数,二、随,三、止,乃至六、净。

数有五

捡论校之,而见同异。

一满数,从一至十。

与论全同。

二、减数从三至一

与论半异,论云于二等为一等,今云三,非也。

三增数,从一至三。

亦半异,论云于一等为二等,今云为三,非。

四、聚数出入各六

此全异也。论云:乱数,谓数过十。有余师说:于入谓出,于出谓入,名为乱数。复有说者,数无次第。(已上正文。)

释签:文云聚各六,未知记主据何处文,亦未可以为全非。

五、净数出入各五。

论云:于五入息,数为五入;于五出息,数为五出。

先数入息

南山云:老人气虚,宜先数出息,后数入息,此亦随便宜。

心皆随至。

论作随逐至逐,义同。

亦观四大,差别之相。

论云:观息风已,复作是念:此风聚中有四大种,此四大种生诸造色,此所造色是心、心所依止处故也。

都观五阴五相

下一五字,恐是之字耳。论云:行者观息为先,展转遍能观五取蕴。

起念处观,乃至世第一。

论云:转此入出息观,起身念住,乃至法念住。

净者,苦法忍去。

论云:净者,从暖乃至无学。有说:四种顺决择分,亦是转摄。净者,谓从苦法智忍,乃至无学。有说:从四念住,乃至金刚喻定,皆是转摄。有烦恼故,未名为净;尽智起后,方名为净也。

属慧性

论:问云:此持息念,自性是何?答:慧为自性。然此聚中,念力增故,说名为念。如四念住,本性生念,慧为自性。

依欲界,身通三禅。

论云:有出入息,有入出息地。入出息地者,谓欲界及下三静虑;无出入息地者,谓第四静虑(云云)。论文甚广,举要言之,行者观欲界身入出息,初禅入出息,乃至第三禅入出息,皆苦、空、无常、无我,如病、如痈、如箭等。

三、未至

禅门云:初禅前有未到,今二禅何故复说未到地?答:舍利弗毗昙说有四未到、四中间禅,今由此义故,更说有未到及中间也。二禅中间者,行者既能深心诃责初禅觉观,觉观既灭,五枝及默然悉谢,已离初禅,二禅未至。于其中间,亦有定法,亦得名禅,但不牢固,无支林等扶助之法,其心篾篾屑屑,此是二禅未到之相。余三、四禅未至之相,准说可见。

随止可见。

旧人云文误,应云随净,今谓非误也。以数随止三,乃是止法,余三属观。玄文但释数,不释随止,故曰可见。转净属观,故云略无。

【玄】知息长短,对欲界定。

息观调心,心既静细,则能照了粗住、细住及欲界定。

【玄】知息遍身,对未到定。

从欲界定入未到地定,知觉定身及定法,悉皆虚假,息之出入,遍身微微,如有如无,照了分明,染着心薄。

【玄】除诸身行,对初禅。

从未到地定,入初禅时,身心明朗,修禅之身,后当坏灭,故名除诸身。

【玄】对四念处。

止观云:见息出入已,次见身中三十六物。若对道品,是身念处;心受喜、受乐、受诸心行,是受念处;心作喜、心作解脱,是心念处;从观无常至弃舍,是法念处。

声非报法

俱舍云:声非报。疏释:声云何不从果报生?随欲生故。若尔,于假名论中,云何说由永离恶口,修不恶口戒故,得大人梵音相生?余师说声从第三传,从业生声;霜佉四大,从霜佉四大生声;余师说第五转,从业生声;果报四大生声;增长四大,从长四大生声;等流四大,从等流四大生声。

【玄】两胜处位在初禅。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初禅尚浅,故有色。

【玄】三、四胜处,位在二禅。

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二禅渐深,故说无色。

【玄】后四胜处,位在四禅。

大论以青黄赤白为四胜处。

【玄】十一切处,以八色两心,更相淡入。

淡,去声,呼如𦘕师,淡色也。八色者,青、黄、赤、白、地、水、火、风也。两心者,空、识也。淡色者,取少青色,使一切处皆青等。淡心者,一心缘无边虚空而入此定,依阴、界、入苦、空、无常,心生厌离。又一心缘识处,准说。

【玄】间穬

间,去声,呼穬,古猛切,稻芒也,恐非此义,应作矿。矿,金璞也,不淳一之义,谓间且杂耳。

胜处但在,第三背舍。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并青黄赤白,并在第三净背中,练八色光明,受三禅遍身之乐也。

一切处但在第三、四、五背舍。

以未能灭受、想故,摄属第三、四、五也。所以者何?三净背舍中,练八色故;四虚空背舍中,灭根本四禅,及灭三背舍,并四胜处、八一切处中色故;五识处背舍,舍虚空缘识故。故知一切处无出此三、四、五也。

唯背舍禅,过非想处,至灭受想。

第八名受想背舍,以修此禅者,能灭受想诸心数法故。所以者何?以佛弟子厌患散乱之心,欲入定休息,而以涅槃法安着身中,故云身证而受想灭。

灭受想。

止观云:灭非想非非想三种受想,而身证灭受之法,以成解脱。记释云:灭非想三种受想者,若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识想触想,及虚空想,若修无想,永灭此想。想虽有三,并是所灭。又灭大地,通心所中受想心所,是故通名灭受想也。婆沙云:是定亦灭余心所法,何故但云灭受想耶?答:有云:唯灭此二。有云:此二胜故。有云:亦灭余心所,且从胜说(云云)。又问:此定为是有心,为是无心?答:尊者陀提婆,说云有心。若无心者,云何说从彼定起名死耶?如有比丘,于日初分,欲乞食去,时天大雨,恐损衣色,立誓入灭定,乃雨止。雨经两月乃止,比丘定起即死。色界不须段食,入则经久。问:灭定何别?答:灭是一刹那,定是久相续。问:心不动名定,此定无心,云何不动?答:虽无心不动,有四大相续耳。

【玄】色是无教法。

成论云:教无教新,名表无表,即无表色也。

【玄】大经云:无色界色,非诸声闻所知。

声闻得天眼,何以不知无色界色?有人云:是如来藏色,故不知。今难:如来藏色,岂局无色耶?须知声闻随所修禅,报得天眼,有下不知上之义也。涅槃云:二乘所得清净天眼,若依欲界四大眼根,不见初禅;若依初禅,不见上地等。今为引经以明例义。迦叶品问云:涅槃之义,为色非色?如来例云:如非非想天,亦色非色。若非色者,云何得住去来进止?如是之义,诸佛境界,非二乘所知。今释其义。经中如来既以无色天色例于涅槃,以答迦叶。当知二乘涅槃解脱者,真空无相也,是故非色;如来涅槃解脱者,显法性阴也,是故亦色。非非想天亦色非色,如涅槃亦色非色。非声闻所知者,语势指佛境界,对

【玄】位为言念,处无后品。

对位道品,四念处在外,凡若有修念处得入位者,是无正勤等后诸品也。

彼文六度,一一皆九,名字并同,如云自性施。

论云:自性施者,谓菩萨思愿与无贪俱,不于身起身口业,于法财施正律仪处。二、一切施者,谓舍身名内施,舍乐具名外施,凡一切物,未有不舍者。三、难施者,谓菩萨有少财物,自忍贫苦,施与他人。四、一切门施者,谓自物,若劝他得物,若自集布施,若父母妻子,若善友大臣亲属,悉皆施与。五、善人施者,谓信心布施,恭敬布施,自手施时,不侵他施。六、一功行施者,谓无依施,广施,欢喜常施,器施,无非施。七、除恼施者,谓须贪乘施乘,乃至所须,皆悉施与。八、此世他世施者,谓施财施法无畏,令诸众生今世后世安乐。九、清净施者,谓不留难,不异见,乃至不背,而不求恩,不求报。论文甚广。

释签卷第五(一纸玄四七)

变为无缘,一切法想。

前三教六度皆成无作,前三慈悲皆无缘,慈悲具道品诸波罗蜜,离五怖畏,具二十五三昧。

【玄】三品十恶。

大经明杀有三:若杀蚁子并畜生,名下杀;若杀凡夫至阿那含,名中杀;若杀父母、阿罗汉者,名上杀。余恶可例之。若准未曾有经,以十善分三品,谓下品十善是一念顷,中品十善是一食顷,上品十善是从旦至午,反此者是三品十恶也。据此,亦可义分一日、一月、一年等三也。大经约境,未曾经是约时。

【玄】行类,相貌。

大论释云:行是菩萨三乘,异于他人,以行表知也。类者,分别诸菩萨是退是不退。相貌者,以行类种种因缘,得知不退菩萨相也。

遮流约智用,亡照约智体。

若顺玄文中道,双遮双亡为体,双流双照为用。虽无心亡二照二,亦任运寂知中道。此与常途中道,以双遮为体,双照为用,其义大同。若据此义,应亡遮亡约智体,流照约智用也。今记云:以即等而流为用,即亡而照为体。见体用平,遮或写误,学者详之。

【玄】遍舍十法界名檀。

皆如幻,不可取。

心无所下

不自高而下于人。

六及十八。

六谓动、起、涌、震、吼、觉,又一一各三,谓动、遍动、等遍动,直动为动,四天下动为遍动,大千动为等遍动,余五亦尔,为十八。

觉力者,善不善。

第二十六云:成就四力,离五怖畏。五者,谓不活、恶名、众中死、恶趣,是为五怖畏。何等为觉力?于善不善法如实知,有罪无罪、习近不习近、卑法胜法、黑法白法、有分别法无分别法、缘起法非缘起法如实知,是名觉力。何等为精进力?谓四正勤。何等为无罪?谓无身口意之罪。何等为摄力?为四摄事:惠施、爱语、利行、同事。不习近者,谓不善法不应亲近。胜法者,四摄中,惠施则法施最胜,爱语中应时说法,利行中令不信者生信,同事中阿罗汉乃至须陀洹各以果授,净戒者以戒授,皆同事中最胜。白法者,十善法,余诸经中不释。今谓道品分别三无为无分别,果向是缘起,真谛非缘起,余有罪黑法等,反显可知也。

宽狭巧拙,长短曲直。

大至变易故宽,小出分段故狭;大化他故巧,小自调故拙;断无明故长,断通惑故短;析色故曲,即中故直。一一以小大释四双之相,仍须分别两经四力有异。

广发诸愿

经云:此欢喜地,发大誓愿:愿受一切佛法轮,愿一切佛菩提,愿护一切诸佛教,愿持一切诸佛法,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又发愿云:愿一切世界,佛兴于世,从兜率天没入胎等(云云),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又愿云:愿一切菩萨理行,愿广大无量;又愿三界六趣,一切生处,我皆教化;又愿一切世界,如帝网差别,种种不同,知皆明了,现前知见。已上诸愿,皆结句云: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

国土身

经云:国土身,小相、大相、无量相、垢相、净相、广相、乱住相、倒住相、平正相、方网差别相。天亲十地论释云:国土身者,千等世界差别,应知净不净世界差别,广等世界差别,皆善分别之。

智身

经云:是菩萨善知智身,善思量相,善知实观相,果行所摄相,世间、出世间差别相,三乘差别,共、不共相,乘、不乘相,学、无学相。论云:闻、思、修差别果行智,世间、出世间差别,皆如实知。

法身

经云:是菩萨知法身平等相,知不坏相,知转时假名差别相、众生非众生相、法差别相,知佛法僧法差别相。论云:知法身平等相者,无量法门平等一法身故,如闻取故,随所化众生根性相应时说差别故,有根无相差别相故,知一相差别皆悉应知。

虚空身

经云:知虚空身无量相、周遍相、无形相、不异相、无边相,知显色身别异相。论云:知虚空相者,知无尽相、遍相、不可见相、无障碍相、无为相、能通受色相,因色分别,皆悉能知。此四身者,人或迷之,往往臆说,今节经论以示之。其余六身,稍似可识,故置而不节。

因缘三有

摄大乘谈七种生死:一、分段,谓三界果报;二、流来,谓迷真之初;三、反出,谓背妄之始;四、方便,谓入灭二乘;五、因缘,谓初地已上;六、后有,谓第十地;七、无后,谓金刚心耳。

既三谛常,破于三常。

识处定,谓识相续不断为常,此乃见思常、尘沙常、无明常。三谛破者,玄文云:非三无为常、化用常、常乐常。

即最后文是。

彼文五婴儿最后者,是圆婴儿也。

疏释意同。

疏云:遍行婴儿,文为五:一、大字婴儿,二、无智婴儿,三、不作婴儿,四、黄叶婴儿。以此五婴儿,对释今文藏、通等五。

又婴儿者,厌生死苦等。

欣厌婴儿经中,有广略二释。初略释者,知生死过,是识苦集;见涅槃乐,是识道灭。次广释者,有断不断,此约集谛;正使有断习气、不断习气。有真不真,此约苦谛;生死中无涅槃则不真,离生死有涅槃,此则有真。有修不修,此约道谛;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处等是修。有得不得,此约灭谛;利使钝使名不得,见道修道名写得。已上断真修得,并是经文,章安节释耳。

后文无譬。

玄中所引经文,前文有譬,后文无譬。其文如何?能说大字,不见昼夜,不造作大小事,杨树黄叶,此四是有譬也。又云:非道为道,以能生道微因缘故,即同二乘婴儿。此是无譬。又经中譬后复云:若有众生厌生死时,如来则为说于二乘。此又是经中后文无譬也。

【玄】非道为道。

经云:若有众生于非道中作真道想,如来亦说非道为道。非道之中实无有道,以能生道微因缘,故说非道为道。疏:释金譬妄净,木牛譬妄乐,非道譬妄常,木男女譬妄我。

【玄】不能起住来去,语言如经。

经云:如来亦尔。不能起者,如来终不起诸法相;不能住者,如来不着一切诸法;不能来者,如来身行无有动摇;不能去者,如来已到大般涅槃;不能语者,如来虽为一切众生演说诸法,实无所说。疏释云:不起,譬常不起边中诸法之相;不住,譬净不着生死涅槃;不来,譬我不从浅至深,动摇彼此;不语,譬乐寂灭涅槃,不可言说。

彼文具释三障。

经云:烦恼障者,贪欲、愚痴、瞋恚等;业障者,五无间罪重恶之病;报障者,地狱、畜生、饿鬼、诽谤正法及一阐提。如是三障,名为大病。

已上是象。

从凡野二四牙已下是象,若大小等乃牛耳。经云:如十小牛不如一大牛,十大牛不如一青牛等。

钵揵提

此云坚固。

那罗延

此云金刚,亦云钩锁力士。

圣儿行同

圣应作婴。

【玄】寒风索衣

尝一日洌寒爆竹,如来索三衣覆体。大论九恼

兴起行经七恼

具如笺难中备引。

戒圣行文,末证初不动地。

十一云:菩萨修治如是清净戒时,即得住于初不动地。云何名为不动?是不动地中,不为色声香味所动,不堕地狱、饿鬼、畜生,不退声闻、辟支佛地。乃至云:不为四魔所动。

定圣行文,末证堪忍地。

十一云:菩萨观身有三十六物,四大虚假。作是观已,得四念处。得念处已,则得住于堪忍地中。菩萨住于地中,则能堪忍贪欲恚痴,寒热饥渴,蚊䖟蚤虱,乃至骂詈楚挞,一切苦恼。

慧圣行文末,证无所畏地。

十三云、菩萨得是行已,则得住于无所畏地。菩萨住是地,则不复畏贪恚愚痴、生老病死,亦复不畏三恶道苦,乃至亦复不畏受二十五有生。菩萨住是地中,不复畏堕如是恶中,亦复不畏沙门、婆罗门等。

慈悲喜文,末一子地。

经云:菩萨修慈悲喜已,得住极爱一子之地。譬如父母见守安稳,心大欢喜。菩萨亦尔,视诸众生同于一子,见修善者生大欢喜。又如父母见子遇患,心生苦恼。菩萨亦尔,见众生为烦恼病之所缠切,心生愁恼忧念,如子身诸毛孔血皆流出。

舍文末证,空平等地。

经云:菩萨修舍心时,得住空平等地。空平等者,不见父母兄弟怨等。云何名空?所谓内空(真谛空)、外空(俗谛空)、内外空(二俱空)、有为空(生死)、无为空(涅槃)、无始空(三谛相即,不见无始)、性空(三谛体性)、第一义空(真中体即)、空空(一切空)、大空(三谛相即)。菩萨得如是空门,则得住于空平等地也。

前三是事。

疏云:今亦一往别、圆两判。别判者,即理而事,慈、悲、喜与爱相扶,故制一果;舍心扶空,故独一果。若圆判者,上明一慈即悲、喜、舍,慈即遍摄一切诸法,无法不收,果岂隔别?特是文略,亦是互现耳。

未若初地,与无畏同结。

即指玄文登地时,不为二边所动,乃至云俱得自在,名无畏地之文也。

狙公

司马彪云:典狙官。

【玄】大品云:从初发心行生修。

大论八十三卷中,解释签引经云:色是寂灭故,色是虚诳故,色不实故。此乃是经中释行之一义也。若生修者,经云:云何生般若波罗蜜?如虚空故应生。云何修般若波罗蜜?诸法破坏故应修。(已上并是经文)

论释云色是寂灭者,佛答:五众是一切世间心所行结缚处,涅槃是寂灭相。菩萨以般若利智慧力,能破五众,通达令空,即是涅槃寂灭相。出住六情中,还念寂灭相,知世间诸法皆是虚诳不实,是名行。般若无定相,不可得说,言语道断如虚空,故言生。又虚空中无有法生,虚空亦不能有所生,故名生。菩萨得般若已,入深禅定,观诸禅定及禅定缘皆破坏。何以故?般若波罗蜜舍一切法,不著相故,是名修。又云:一弹顷六十念,念念生灭,云何一心常念萨婆若,不令余念得入?答:心有二种:一者、念念生灭心,二者、相续次第生,总名一心。是时不令贪、恚等心久住,以能障般若故,念少则不能为害,此为初心菩萨故说。大菩萨则行余善法,皆与般若和合,余心不可入等。签引释云行在干慧地等,是论中引古人释耳。今具引论文,使学者识行、生、修之相。

说极恶

涅槃病行中,现极恶身,如聋如哑;说极恶法,如狂如痴。签又云:婴儿行后无病行。自古诸师,指前第十现病品为病行品,捡此品中,不见极恶等言。

【玄】木牛杨叶

疏云:杨树喻妄常,黄叶喻妄净,木牛木马喻妄乐,木男木女喻妄我。

应释出所以。

文句记云:三番皆自行,初以双非为入,双照为出;次番出入相对,本相即故,出入之名,亦更互得。此两番约三谛说,次无量去,约二谛说。

【玄】慈七善。

只是十真之理善耳,慈心能与修七真者之乐故也。

三摩䟦提。

或云三摩提,此翻正心行处。

得法华意,初后俱顿。

成圆五行也。初以圆心修圣行等,自行化他,一切皆顿,终不一向尚理尚事,故云于涅槃不用此次第意耳。

行宗智用

若智前行后,文义俱便。前文云:智是三德之解,行是三德之观。又云:智是般若,行是解脱。又云:智即名字,行即观行相似等。若据此文,须云智宗行用。若欲曲销,亦有义也。但不与常途三德及前文相符,学者自详。

以祭四海。

礼记十四祭法曰:燔(音烦。)柴于泰坛,祭天也。瘗(于滞反。)埋于泰折,(之设反。)祭地也。用骍(私官反。)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如羊反。)近(巨依反。)于炊坛,祭寒暑也。又祭日月星等。尚书云: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注云:九州、大川、五岳、四渎之属,一一望祭之。群神,谓丘陵坟衍,古之圣贤皆祭也。

神宝自应

宝有七,谓轮、象、马、珠、女,并藏臣、兵臣。

【玄】发

备音

爱见皆属于见

八十八使中,十使下,五利、五钝。钝者属爱,三界合论有五十二使,属思,此见惑上之思耳。

【玄】定邪聚。

谓邪定聚。

应不至堋。

音朋。射埒也。即垛。

七戒

身三。口四。

【玄】性念处。

毗昙中有人释云:观无生浅,名为相深;观无生见细法,皆生死苦谛,名性念处。有人专用慧数,缘无生空理,破邪因缘、无因缘颠倒执性,一切智外道也。

共念处

以禅定助道,正助合修,亦名事理共观。经云:亦当念空法,修心观不净。毗昙云:观生空,名为空法。修心不净,从不坏内外色,以不净心观之,名初背舍。又以不净心观外色,乃至超越三昧,以禅定破身净受乐、心常法我之颠倒,以事助道,名共念处。

缘念处

缘佛三藏十二部经文言,及一切世间名字。又大论释四境云:一切色法名身,十入及一入少分是色。色属身,六入为受,六识为心,想行名法。通一切境界,皆名缘念处。有人言:十二因缘境,慈悲皆名缘念处等。

皆属于见。

十使下,五利见,五钝爱,虽八十八使中有五十思,并属于见,非九地障事思也。

四观通观四境

谓观身不净,受、心、法皆不净,皆苦、皆无常、皆无我等。

境别观。总<<pic>x28p0476_01.gif</pic>境总观。别<<pic>x28p0476_02.gif</pic>

若此圆照之境别观总,应云一一观总观四境;境总观别,应云一一境四观,观之更详。

二三、类知

二者二二合观有十二,谓身受合、身心合、身法合,又受身合、受心合、受法合,又法心合、法受合、法身合,又心法合、心受合、心身合。三者三三合观有八,谓身受心合、身受法合、受身心合、受身法合、心身受合、心受法合、法身受合、法受心合。

【玄】三、结。

谓身见、戒取、疑。身见生六十二见,戒取则生一切苦行,疑则于过去一切处生犹预。

掉慢无明,色染无色染,

俱舍颂曰:色无色二贪,掉举慢无明。释云:一色贪,二无色贪,三上二界掉举,四二界慢,五二界无明。由此五种,能令有情不起上界,名顺上结分,以贪过重故。两界别论掉举,说高举也,是贪家等流果。

由二不超,欲由三复,三复还下。

疏释云:由贪、嗔二不超欲界,设有能上至有顶,由身见等三还生欲界。故说贪、嗔如守狱卒,身见等三如防罗人,故名顺下分。有余师说:下谓有情界生也。及取下界,谓欲界也。问:预流果云何说断三结?答:颂曰:摄根门故三。言摄门者,谓身见即苦门,戒禁取即苦、道二门,疑通四门,谓四谛也。摄根者,边见依身见转,取身依戒禁取转,邪见依疑转。

【玄】一种子。

断欲惑第七品至第八品,名阿含向。超断至第八品,名一种子。九品尽,名果。

四双八辈

论谓四向、四果。

乏道

十大经释云:沙门名乏,那名道。如是道者,断一切乏,修一切道。以是义故,名八正道为沙门那。从是道中获得果故,名沙门果。

利钝菩萨,所见不同。

利根受接者,见佛常住钝,及二乘见佛灭度分舍利等。

【玄】须陀洹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

止观第六:问云:三乘智断既齐,何故二乘名智断,菩萨名法忍?答:忍因智果,故十五心名忍,十六心名智。又二乘取证,宜智断为名。菩萨一分思尽,一分自在生,故品品死,品品生。能忍生死劳苦,不入涅槃,名忍耳。

当知如佛地。

智论云:菩萨坐七宝菩提树下,入第十地,名为法云。十方诸佛唱言:某方某国某甲菩萨,坐道场成佛。是名十地,当知如佛。

此中问意,与止观稍似有殊。

止观问云:三乘共断,其义已显,用何为据,更独开菩萨地?答:大论三处判焦炷,三处菩萨断惑干慧,是伏惑尚得为初焰,今取八人真谛为初焰,有何不可?辅行六云:大论七十五灯炷品云:十地有二:一、菩萨初地为初焰;二、声闻见地为初𦦨;若独菩萨地,即欢喜地为初焰。论文既以菩萨初地而为初𦦨,故今取之,以为况释。于共伏道,尚得以为菩萨初𦦨,今但退取共断位者,为独菩萨初𦦨,有何不可?故知此文,别判通教菩萨位也。

焦炷

大品有灯炷品,论释灯喻菩萨道,炷喻无明等烦恼炎,如初地相应智慧,乃至云金刚三昧相应智慧,焦无明等烦恼炷。

【玄】五行十功德。

十功德文,在高贵德王菩萨品中,涉经文五卷,解释甚广,今录示十德之名云。

○一者有五:一、不闻者闻,二、闻已能为利益,三、能断疑惑心,四、慧心正直无曲,五、能知如来密藏。

○二者、修大涅槃,昔不得而今得,昔不见而今见,昔不闻而今闻,昔不知而今知。

○三者,舍慈得慈,得无缘慈。

○四者,根深难拔,自身生决定想,不观福田及非福田,修净佛土,灭除诸有,断除业缘,修清净身,了知诸缘,离诸怨敌,断除二边,是名十事。第四者,唯修九事,不修净土。

○五者、诸根完具,不生边地,诸天爱念,常为天、魔、沙门、刹利等守护,得宿命智。

○六者、得金刚三昧,悉能破坏一切诸法。

○七者,有四法为涅槃近因,谓亲善友,专心听法,系念思惟,如法修行。

○八者、断除五事,所谓五阴;成就六事,所谓六念:心善解脱、慧善解脱。

○九者,初发五事,谓信及直心,并戒亲近善友洎多闻。

○十者,修习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常乐我净,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大涅槃经,显示佛性等。辅行云:五行文末,虽再释初地功德之相,以十功德对于十地,文相宛然。

六住

地持云:从初发心住至十地,束为六住:一、性种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行道迹住,五、决定住,六、究竟住。解行住是初地,方便净心住是入初地,乃至究竟住是第十地。止观释种性住云:若人无有种性,虽生善道,数退数进,不得在菩萨六人数中。若种性处成就,无有退失,数数增进,得是一人也。净心入初地者,得出世间心,离凡夫我障故。行道迹住,从二地至七地,住修道也。决定住者,八地、九地,报行不退也。究竟住十地者,学行穷满。

【玄】地持九种:戒、定、慧。

只是六度,皆九中义也。九戒者,谓:一、自性戒,二、一切戒,三、难戒,四、一切门戒,五、善人戒,六、一切行戒,七、除恼戒,八、此世他世戒,九、清净戒。九定者:一、自性禅,二、一切禅,三、难禅,四、一切门禅,五、善人禅,六、一切行禅,七、除恼禅,八、此世他世禅,九、清净禅。九慧者,名亦同耳。

与大论中,因中总别,果上总别。

论释四智云:或言因中权实,故言道慧、道种慧。入空为实慧,入假为权慧。或言果上权实,故言一切智、一切种智。直缘中道,名多一切智;双照二谛,名一切种智。或言因中总别,果上总别。直言道慧、一切智名总,各加种者,故名别也。

玄签备捡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