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闻是章句。为人演说。盖章句者。演说之要领也。故诸经皆有品分。章句明别。学人易于寻伺。独此金经文义奥衍。而昭明分第。又非章句之真。故人多异解。兹特正之。

通序

(法会因由分前半段 凡二十九字)。

别序

(法会因由分后半段 凡四十二字)。

正宗

经一章。言如来法也。无相为心法。布施为行法。若见非相之相。为如来实法。

(善现启请分 大乘正宗分 妙行无住分 凡四百六十字)。

说经之一章。言信如来法者。以不取无得为实。应首章心法也。

(正信希有分 无得无说分 依法出生分 一相无相分 庄严净土分 无为福胜分 尊重正教分 凡一千一百三十二字)。

说经之二章。言持如来法者。以般若布施为实。应首章行法也。

(如法受持分 离相寂灭分 持经功德分 凡一千一百二十二字)。

说经之三章。总言信持如来法者。有非相之果。以应首章见如来实法也。

(能净业障分 凡二百零七字)。

说经之四章。言佛法无我。即如来法也。

(究竟无我分 一体同观分 法界通化分 离色离相分 非说所说分前半 凡一千二十七字)。

说经之五章。言众生法平等。即佛法也。

(非说所说分后半 无法可得分 净心行善分 福智无比分 化无所化分 凡三百六十九字)。

说经之六章。言如来无相。亦非无相也。

(法身非相分 无断无灭分 不受不贪分 凡三百七字)。

说经之七章。言佛无法相亦无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结之。如来实法全矣。

(威仪寂静分 一合理相分 知见不生分应化非真分前半 凡四百二十一字)。

流通

(应化非真分后半 凡四十四字)。

全经正文。凡五千一百六十字。

读法

凡语意。截然可断者。为句。(点在字傍)或语意趋下。语气相联而句长。姑作分断者。为读(点在字下音逗)。

凡全经宗旨。前后相应要句。用●。眼目用◎。各章语意。趋重要句眼目。用◎。立言分别处。用。逐段义理初见处。用○。遂句中着意。字眼不可忽处。用。

凡佛语与须菩提语转换处。用﹂。

(以上务为标题醒眼方便。人寻伺要领。非同文士评骘浮华之例。读者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