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 原译

兄 徐从治肩虞父 徐光治孟𤏩父 同订

无依道人徐昌治觐周父 纂

男 徐升贞 徐乾贞 徐拱枢

  孙 徐颐贞 徐储元 同校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二字。显佛一片金刚心。能断疑也。以世间常情。不能知佛。及其日用行事。件件不与人同。未免见而生疑。即弟子中。亦疑佛所说法。难信难解。今幸空生。窥见世尊一班。忽生赞叹。故世尊因其疑而破之。乃披自己一片金刚心。令诸闻者。群疑顿断。抑且能断众生烦恼。故弥勒二十七疑断发无剩义。

佛说大般若经。六百卷。一十六会。此经第五百七十七卷。给孤独园。第九会。金刚。乃护法力士所执之瑶。极坚极利。无物不破。以坚喻般若体。以利喻般若用。

般若云慧。乃不动智光。虚明神照。即是人人共有的本觉真性。

波罗蜜。云到彼岸。见性得度。即是彼岸。未得度者。即是此岸。其实彼岸乃固有之地。即此心极尽处也。

众生业识。苦海茫茫。然海必从岸注。犹烦恼原以慧生。转无边烦恼。为无边智慧。方到彼岸。是到原无到。迷者自不悟耳(般若云智慧。破愚痴故。智慧与愚痴。俱无定体悟此心。即愚痴是智慧。迷此心。即智慧是愚痴)。

经。径也。到彼岸之径路也。经者。能贯能摄。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众生。佛灭二千余年。正法不至散失。经之贯穿也。众生流浪六趣。遵教咸归正趣。经之摄持也。

释经分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法会因由分第一

 法会因由指路途  修心道者满江湖

 欲行千里从初步  踏着家山是丈夫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

入舍卫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是佛住世说法仪式。如是。指经。我闻。阿难自称。我从佛闻也。一时者。师资会合之时。佛者。觉也。自觉。觉他也。舍卫国。波斯匿王所居。祇陀。太子之名。华言战胜。因王战胜邻国而生。故名。祇树太子所栽。太子舍此园。与须达长者。常给孤独贫人。内立精舍。请佛住此说法。所共闻者。有大比丘等。此名乞士。乞法于佛。乞食于人也。大者。人所敬仰。佛说妙谛。非大比丘不能顿悟也。众者。会聚和合。千二百五十人者。佛成道后。先度憍陈如五人。次度迦叶等千人。后度舍利佛目犍连等。二百五十人。悉来园中听法。俱者。主众咸在。则此经之得闻自佛更无疑矣。尔时者。将欲说经之时。世尊。乃十号之一。世出世间。福慧具足也。佛以日中食。食时。是将食之时。着衣。即金色僧伽梨。二十五条衣也。钵。即应量器。园在城外。自外入内。大城。处广人多也。行乞。折自傲。破他悭。次第。不分贫富也。原归园中饭食。置衣净钵。洗足。不令尘垢也。趺伽打坐。不令疲倦也。大圣行径。与凡人无异。其间多从容自在体态。

三宝不具。法会不成。如是。法也。佛在。佛也。大比丘。僧也。凡欲流通佛法。全仗三宝之力。乞食威仪。戒也。敷座而坐。定也。自世尊行之。则皆慧也。戒定慧。乃三宝无漏学。

○善现起请分第二

 善现起请问来由  进道何须向外求

 佛本是心心是佛  灵山尽在汝心头

一部金刚般若。全从空生一问发起。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

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般若真空。非解空者。不能与佛互相激扬。须菩提。解空第一。华言空生。亦名善现。如来乞食趺坐时。虽则随机晏座。无说无闻。却被须菩提忽然觑见。这个时节。在大众中。忍悛不禁。即从座起。欲请大法。先肃敬仪。西方行礼。则偏袒。右肩。右膝。尚右也。合掌。一心奉持也。大众只见如来。着衣乞饭。与众一般。空生独见得。有与人不同处。真天上天下独尊者。故开口说个希有世尊。希有有三义。第一能舍金轮王位。第二身长丈六。紫金磨容。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第三性能含吐八万四千法。三身圆备。福慧两足。其护念付嘱而日善。乃密密方便。而将就之。正是希有之事也。如弥勒云。巧护义应知。加彼身同行。真自利利他也。又云。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阿云无。耨多罗云上。三云正。藐云等。菩提云觉。圆明普照。故云无上正等正觉。谓正智觉真。遍智觉俗。皆不偏邪。发此心者。住于何法。降何等心。若谓有真实可住。虚妄心可降。便非男女发心求证佛果工夫。工夫只在修心。修心只期安定。佛因其问切身心。深赞其是。而答以不住一法是真住。降伏一切取相之心是真降。住降无二法。不住一切法。即降伏取相之心。降伏取相之心。即不住一切法。总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耳。如是者。要得此心自住自降。政所谓法无可得。亦无可说。总包含于如是两字。空生才闻此语。直下领会。应个唯然愿乐欲闻。菩提有五种。一发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贤是。三明心菩提。初地至十地是。四出到菩提。八九十地是。五无上菩提。即如来地是。

二祖侍达磨。乞安心法。磨云。将心来。与汝安。祖云。觅心了不可得。磨云。与汝安心竟。然在祖师门下。一言便了。所以为宗。今世尊说了许多安心之法。婆心漏逗。所以为教。到底只是个觅心了不可得。故四祖以前。皆以楞伽印心。至黄梅六祖。皆以金刚印心。故此经非文字相。全在离言之妙。其经中凡言于汝意云何。皆反徴其疑也。

降伏。乃离散乱。轻慢。颠倒。而生闻思修三慧。

○大乘正宗分第三

 大乘正宗本不多  道实无言意若何

 莫道无言皆是道  依然还在葛藤窝

此章是答降伏。而安住即在其中。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专答须菩提所问降伏其心一句。谓此心不能降伏。良由生类之繁。而四相之难忘耳。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虽为无量无数无边。不出胎卵湿化四生。四生之内。不出身心二法。论身。不过有色无色。论心。不过有想无想。

前念清净。后念清净。名为菩萨。念念不退。虽在尘劳。心常清净。名摩诃萨。

如来指示三界九地众生。各有涅槃妙心。令自悟入无余。无余者。无习气烦恼也。涅槃者。圆满清净。贪求不生。度者。渡生死大海也。佛心平等。普愿一切众生。同入圆满清净。同渡生死大海。祗为凡夫不见自本心。执着诸相。不达无为之理。是名众生。若离此病。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卵胎湿化是情。情尽矣。犹有色。色尽矣。犹有想。想尽矣。犹有非非想。便描出个不得寂灭。不得无余的样子。菩萨灭度。即是将此种种差别。一眼看破。全无自性。彻底皆空。全众生是涅槃。全涅槃是众生。全众生无众生。全涅槃无涅槃。所以然者。正以无四相故耳。人我爱憎。四病相因。而又皆生于我相。云我能灭度众生。此我相也。而我能灭度。必有为我所度之人。非人相乎。如此较量分别。其间起一憎心。而不欲度之。云这个是众生。此众生相也。起一爱心。而欲度之。云愿汝百岁。此寿者相也。有此四相。颠倒妄想。此心安得降伏。所谓不正等也。非菩萨。便不是正觉。

降伏。在住修中。住中降伏。即实度者。修中降伏。即无住布施。便是离相。

○无余有二义。一生行业。脱尽无余。一切德业。摄尽无余。

○妙行无住分第四

 妙行无住印三千  印破三千见性天

 鹊噪鸦鸣全体现  得方圆处且方圆

上章。降伏之法。已说尽。即安住之法。亦已说尽。但灭度二字。拆不开。灭正在度处灭。度正在灭处度。六度正是涅槃实际处。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此复答须菩提所问云何应住一句。谓此心未能安住。良由作福祈报。未免着念耳。惟菩萨于无所住法。行于布施。布施有三。一财施。一无畏施。一法施。不住声色香味触法。施此三种不住。不惟无其相。抑且无其心矣。菩萨应如是布施者。三轮皆空。无相可住。其福德。遂如十方虚空。不可思量。菩萨无上正等正觉之心。应如所教住矣。总之。一无所住于心。而心无弗住矣。

世界中大者。莫过虚空。一切性中大者。莫过佛性。此虚空中。本无东西南北。若见东西南北。亦是住相。佛性本无我人众生寿者。若有此四相可见。即是众生性。不名佛性。所谓住相布施也。应者唯也。唯如上所说之教。住无相布施。即是菩萨。

弥勒偈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无所住。不惟布施一法。乃至六波罗蜜。四无量心。菩提涅槃。俱无所住。无住而住。如十方虚空也。

○如理实见分第五

 如理实见本无差  圣凡同印一枝华

 五叶联芳千古盛  至今天下有虚夸

文说个不住相。尚未说出所以不当住相之故。得无量福德。只说得无相的福报。是应化边事。不曾说得无相的源头。至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虚妄之法。岂可住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此段辨验前说不住相布施。佛具三十二相。尚然非相。况布施而可著相乎。总之无相妙行。不在佛应化之相。而当见法身真体。世尊直告不可以相见如来。以如来所说之身。即法身也。故云非身。

非相者。乃如来无为之觉体也。既曰无为。如何可见。盖众生只因妄念。起诸种种分别。所以见有诸妄之相。不见非相之真相。若妄念不起。分别顿亡。则真实觉体。自尔现前。所以云即见如来也。

○正信希有分第六

 正信希有个中知  呈机利物在当时

 和盘托出从君用  信手拈来早是迟

如来恐人看众生太轻。看言说太重。所以佛答上半截。是引众生入净信门。下半截是表净信出言说外。可见佛之应身。固是相。佛所说之法。亦是相。必并法非法之相俱空。而后可以名净信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则着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此正答住修降问也。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言说章句。即指前无相因果之说。持戒修福。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直从无量千万佛所而种根者。此等大根众生。即一念信心。所得福已无量矣。不但无四相。即一切有无诸相。悉已皆空。故云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在佛所种善。则缘胜。在无量佛所种善根。则根深。缘胜。则诸佛护念。根深。则般若熏心。此净信人。直下自信自心。性光陡露。诸相消亡。法相既无。则空相便现。夫无四相。则人空。无法相。则法空。无非法相。则空亦空。以清净无相心。受清净无相福。如渡海用筏。借法明心。心悟便当舍法。夫法是度生之具。尚不应恋。况非法。元无体相可据。岂可取着乎。

无量千万佛。即是本觉。一念生净信。即是始觉。净信。无所得信也。

历事善友。故能积集信因。集因于多佛所。缘胜也。种诸善根。久伏三毒。因胜也。

○此不滞相。不执见之法。亦欲令舍。况滞相执见之非法。而可不舍乎。

○无得无说分第七

 无得无说本无传  默然良久别寻玄

 商量据座无非咎  勘破分明出自然

承上章不可取法非法。而明无得无说之真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言法非法。皆不可取。则似乎无可得。无可说矣。无上菩提。超情离见。清净本然。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众生根器无定。如来所说亦无定。何曾有一定法。可执定说得。若以为非法。则诸法既无。即真实相。实相不无。又不是非法。说是法不得。说是非法不得。凡一定是法。一定非法。可取可说者。皆属有为分别。菩提之法。是清净真如。不假分别。无所造作。曰无为法。惟其无为。则无有自体依住处。可以取着。可以言说。不独如来如是。一切贤圣。离此别无修证之路。差别。言法无定相。莫从凌猎。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作一句读。无为者。以正觉还我自性也。

从非法非非法看来法本无法。无法即法。以法为法固非正。以无为法不胜岐。故有差别。正深着以无为法之舛。

○依法出生分第八

 依法出生正话头  寸心剖出月中秋

 不思善恶平怀处  不负平生海上流

此是较量持说此经功德。推明此经能出生佛法。而不住于佛法。以见非他功德可比。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上文从无相无住无人无法无得无说。归到无为。则般若真宗。已了然矣。菩提一现。万法具足。无量福德从此生。无边佛法从此出。不可取。却是取不尽的。不可说。却是说不尽的。故遂以福德言。福德。非是有实性之福德。所以如影过镜。不碍镜光。如像在空。不离空色。福德亦何碍于多哉。若论真谛之理。本无染。安有净。本无迷。安有悟。本无凡。安有圣。无依无住。从此出生佛法。

一切佛法。摄在四句偈中。更受之。持之。为人解说。如一灯传千万灯。其光明震耀。不挂一尘。比于三千世界。纯施七宝。真实不虚。奚啻胜彼福德哉。此经从心出。而一切法。及一切佛。皆出此心。中峰谓经中凡言四句偈。必上有乃至字。下有等字。言于此经中。受持一句二句。乃至四句。以至十百千句等也。

○一相无相分第九

 一相无相法中王  相中突出气昂昂

 辉天鉴地包今古  尽在吾人鼻孔藏

如来说佛法从此经出。此经二字。全重在观照般若上。因历举四果所证所得所修处。逐一徴之。空生法眼顿开。答个甚大世尊。随又自徴云。如来何故说此大身。佛所说之大身。即是前所说诸相非相之如来身也。即是自己所说。以无为法之贤圣身也。佛说非身是名大身。更不烦费一分修证。亦不待加一毫扩充。

须菩提。于意云何。

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此声闻乘初果也。因推入流之故。不着一念。不入一尘。是名入流。入。逆也。谓逆生死流也。言逆流。则非实有此可逆。有彼可入而住之也。不入六尘。而入圣流。总是不取义。

须菩提于意云何。

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此声闻乘二果也。彼虽愿来一次受生。不着往来之相。是一往来。谓一来欲界。从此长往。此亦非有往来实住处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

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此声闻乘三果也。凡情思虑已断。不愿来欲界受生。亦不着不来之相。并无不来处可住。

须菩提。于意云何。

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声闻乘四果也。虽三界俱断。一心不生。无法可学。未尝作念我是阿罗汉。亦非有可住之阿罗汉地。若阿罗汉自己作念。认着我是阿罗汉。此则与众生知见一般。即着四相矣。不曰果。而曰道者。声闻之道。至此圆满。有异于三果也。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欲界思惑最多。尘念欲行。我念欲遣。犹如水火不相和合。谓之诤。四果中。皆有无字。乃无为之法。三昧。云正受。亦名正见。念念常正。无一邪心。得道忘言。即是无诤三昧。取舍情忘。故为离欲阿罗汉。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阿兰那。云无喧杂。亦云寂静行。此须菩提自述。以考证世尊也。

阿兰那。即无诤。即是清净行。清净行者。谓除去有所得心也。无诤而出于三昧。则非若世人有心忍耐之无诤。故为第一阿罗汉。证果实落处。全在清净无为的菩提心。而此心元无体相。无依住。不可取。不可说。所以亲到此地位。方知一毫执取不得。若才有可举似执着处。便着四相。而非四果圣人矣。

○庄严净土分第十

 庄严净土化人天  显正摧邪总是权

 权实并行人借借  方知大道本无传

此章是徴明佛菩萨之受记严土。不可取说。结劝诸菩萨。无住生心。因喻明无相身之大。而空生深解也。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世尊自述以证须菩提也。八王子。皆师妙光。最后成佛者。为燃灯。乃释迦受记之师。恐人疑有师传。而须菩提。已知之深。下一实字。见从师非无开导指示。但以心传。而非以法传也。总之为佛虽有次第。禅心只在无著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上言法无可得。此又借庄严以喻之。庄严世间佛土。通修万行六度。此庄严自心佛土。外貌美观。殊不足尚。故云即非。徒为虚名。故云是名。生清净心。是真庄严。亦以一切功德。成就庄严也。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住色。即生色心。住声香味触法。即生声香味触法心。不生所住心。自生清净心。夫离相。而至生清净心。则住伏不待言矣。修行之人。只在六根门下。应于万境。而不可为万境所转。单明自己灵心。权名为心。本无此心。故曰而生其心。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

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又借人身以喻之。须菩提答言甚大。盖指人心。非指人身。色身虽大。内心量小。不名大身。内心量大。等虚空界。方名大身。色身纵大如须弥山。终不为大。

非土之土。常寂光也。非身之身。乃法身也。身土皆空。心境双绝。始是般若极则。以显法身无住之理。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清净身也。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无为福胜别为文  万法归源总一门

 大事门开无可比  灵台竖起镇巍巍

此章。是较量持经福德之胜。历举声闻佛菩萨。俱从无为法中。现出许多差别。究竟归于无为。所以将恒河喻法身。以恒河中沙。喻出生之佛法。以沙等恒河。喻佛法中全体即非佛法。

○受持般若者。于心无所生。于法无所住。是谓无为胜福。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恒河。从阿耨池。东西流出。周四十里。银沙混流。沙细如面。其数无量。以一沙成一河。如是沙等恒河。其多尚可量耶。

恒河。即殑伽河。佛近此说法。故取为喻。福德前已喻较。顿说难信。故次第说来。为渐化众生。令信无上妙义。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布施七宝。得三界中富贵报。讲说大乘经典。令诸闻者。生大智慧。成无上道。当知受持福德。胜前七宝福德。约多福以显胜施。感生死竟趋菩提。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尊重正教在当人  辽天拄杖现全身

 有时放下元无我  惟有娘生日逐新

此章是申明此经功德之所以胜。初明处可敬。二明人可尊。三明处有佛。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所在之处。如有人。说是经。念常无念。心无得心。顺众生心而为说。令诸听者。除迷妄心。悟得本来佛性。常行真实。感得天人阿修罗等。皆来供养。

大般若说。天帝不在。诸天若来。但见空座。尽皆作礼供养。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自心诵得此经。自心解得此经义。自心体得无著无相之理。所在之处。常修佛行。念念无有间歇。即是心是佛。故言所在之处。即为有佛。

尊重弟子。即指文殊普贤诸大菩萨。道尊德重也。

何况二字。有二意。一是说经之处尚如此。而况说经之人。一是随说四句尚如此。而况受持全经之人。

洗心向此经典。于有相中悟无相。于有说中悟无说。自见凡相皆妄。离相即佛。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法受持不用寻  三皈三学在中心

 超然独步须弥顶  大地山河一块金

此章。是如来特示经名。正是一部经点眼处。这般若。是上半部经的眼。下半部经的根源。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须菩提。已透脱四句妙旨。遂求直揭经名。得奉持之法。世尊但告之曰。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意谓。此法即此心耳。奉持者。即以此心奉持此法。

亲证菩提。必须以无为法。要得无为法。须具离相离名的智慧眼。如是坚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的力用。唤作金刚剑。亦唤作金刚眼。此眼一开。则纤尘不留。四相俱扫。在四果非四果。在菩萨非菩萨。在佛非佛。在法非法。还着得一毫修证么。还分得一毫渐次么。所以佛将般若二字。与此经安名。而又加以金刚二字。以见至坚至利。不与万法为侣。乃一切俱空。一切具足。到彼岸之般若也。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佛既教人离相。却立出一个经名。殊不知般若即非般若。本来无相。则名亦非名也。般若即是人人清净心体上一点灵光。故又转一语曰。是名般若波罗蜜。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尽大地。无有一法是般若存住处。亦无有一法不是般若放光处。无著云。对治恐随言执故。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知如来说法。心无所得。故言无所说。此方是真能奉持的人。无著云。第一义。不可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大云云。诸地尘。非贪等烦恼尘。是无记地尘。三千界。非烦恼染因界。是界为尘因。尘不生烦恼。施为福因。福生烦恼。

上文说般若即非般若。直到一法不立处。因甚忽然举个至多的微尘来发问。向这里得个活路。方才不向无所说处坐定。空生于大而世界。细而微尘。尚未有这般广大心胸。差别眼目。去包罗得他。辨别得他。所以呼其名而告之曰。这至多的微尘。众生终日在里许流转。二乘一生向这里脱离。若自如来看来。却是当体全空的。

世界即非世界。毕竟唤作甚么。遂曰是名世界。不曾作念展拓他。亦不曾作念把住他。依旧无所说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因推广世间难说之理。以证佛说般若之法。微尘该尽宇内人物。世界该尽天地终始。

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如来说到这里。将如来非身的大身。一时邈出。然欲执之以见法身。何异执微尘以当世界。空生当下答个不可以相见如来。真是他自己见处。

三十二相。谓眼耳鼻舌身。五根中。修六波罗蜜。是三十。意根中。修无住无为。共三十二。观相元妄。无可指陈。不妨相即无相。故曰即非身相。观相元真。尘尘妙觉。不妨无相即相。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即非。扫迹也。是名。本具也。须菩提问云何奉持。故标名。不使其于受持处。生执着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世间最宝惜者身命。如尸毗王之救鸽舍身。萨埵之饲虎舍命。非施七宝之比。然而犹见有身可舍。是未知身相之即非身相也。犹见布施身命。有恒河沙之多。是未能布施不住于相也。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复举持经功德之大。前说七宝。今说身命。布施更切矣。舍身命以救世。亦人所至难。毕竟无益于性分。世尊每说到法无其法。说无可说处。亟以持经功德示之。惟恐人玩易之也。已前领悟。以下陈情。

○离相寂灭分第十四

 离相寂灭是虚无  无中唱出众心孚

 轻轻弹破虚无境  千古灵人几合符

空生顿悟如来的大身。即是非身。自家一向所悟的非身。即是如来的大身。无为法。一时遍满乾坤。自己报身。与山河大地。当下豁开。解到这里。不觉悲感自陈。发起下问。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空生解后。既喜其闻。又悲其晚。所以喜极而悲。如忘忽忆。安能禁其涕泪悲泣而白佛言乎。叹个希有世尊。前赞希有。在度生上说。此叹希有。在说法处说。佛说如是甚深经典。不惟人空。而且法空。并般若智相亦空。闻如是人法俱空之经。而发信心。信得此外别无有法。此中亦无法相可得。便见真实性相。迥然独露。头头上明。物物上显。实相既生。法身中。具有恒沙性功德。自然触处圆成。皆是第一义谛。才见有一法可当情。便堕影响。故急转一语曰。是实相者。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如来前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正说此非相乃为实相耳。空生说到这里。愈见净信之难。恐末法人信不及。欲激劝将来。故曰我今得闻是经。当佛世而亲承佛诲。信而不疑。解而不惑。受而不逆。持而不忘。不足为难。惟当末法无佛之世。不能亲承佛慈提命。但凭文字。得闻是甚余经典。而信解受持。是则真为第一希有也。此信心清净的人。四相俱无。为他信心清净。实相即是非相。五蕴本来空寂。我相即是非相。彼此元来绝待。人相即是非相。万象一法所印。众生即非众生。亿劫不出刹那。寿者即非寿者。四相所以不烦断灭。而当体全空。由是见一切色。闻一切声。尽是无为真佛放光现相处。不复可以相名之矣。相即是佛。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善财入一毛孔。过不可说世界。见微尘数佛。便是此证。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佛印可须菩提所解。重言如是。深然其言也。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空生既深解。如来便要他实实去行六波罗蜜。离相起行。便是不思议境界。有许多可惊可怖可畏处。故将劝行六度。先以不惊怖畏发起。言是经净信。说到离一切相的田地。也大难承当。若复有人。得闻是经。初闻之而言下坦然。不作惊异想。继思之而心下帖然。不作恐怖想。终修持之。而荷担毅然。不作畏缩想。当知此等人。即是最上根器。直到彼岸。而为希有之人。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不惊怖畏之人。何以便称希有。以此经名为般若。六波罗蜜中。般若是正因。余五度为助缘。如来说般若。是第一波罗蜜。以法身最大最无上。惟般若能成就法身故。所以信此般若功德。人品。俱成第一。然此般若。无处所可住。无照用可寻。拟思即错。动念即差。尽十方世界。求一般若体相不可得。尽十方世界。求一不是般若行相处。亦不可得。本无第二。何有第一。此第一。是对余五波罗蜜言。而说六度总一般若。以起下忍辱布施。一切离相之意。

波罗称彼岸。于中十种名。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智慧。七慈。八悲。九方便。十不退。是名十种波罗蜜。解空自性。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

六度中。最难离相者。无如忍辱一度。被人毁害曰辱。我能安受曰忍。然见有辱可忍。即不能忍矣。此忍辱。原从般若而出。本源之心。寂然不动。远离分别。泯绝能所。即忍辱非忍辱。所以名为忍辱波罗蜜耳。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忍辱。实实有此事相。何以言非忍辱。只为能离四相故。如来因引己事明之。如来昔为忍辱仙人。遇极恶王。出游山中。王妃乘王寝。来礼仙人。王怒。问得四果否。答不得。我常修忍辱道。王即割截仙人。先斩两臂。次及两足。后及耳鼻。四天王瞋怒。雨沙砾石。王惧忏悔。仙言我心无瞋。身即平复。王乃皈信。当是之时。如来身被割截。而外不见能割之人。内不见有所割之我。人我中间不见种种差别之众生。一刹那间。不见有前后相续之寿者。四相不生。分别不起。何曾见有辱可忍。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追念歌利王时。越今五百世。仍入山修道。略不涉嗔恨。见忍辱非一世也。无四相。方不乱真性。因须菩提离相即佛之语。深契佛心。世尊遂将自己引证。申明相之断不可有。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菩萨欲证菩提果者。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离相。方能发第一心。而称无上。离相。方能发广大心。而称正等。离相。方能发常心。而称正觉。要离我人四相。先离六尘。我人四相。由住着六尘而起。前文止说布施应离六尘。此云发菩提。亦要离相。发菩提若不离相。即使一切色皆佛色。一切声是佛声。而佛见法见犹存。菩提亦成法相矣。所以离却六尘。生无住心。方是菩提。

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若心住涅槃。非是菩萨住处。不住涅槃。方是菩萨住处。即前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菩萨不为自身而行布施。但为内破悭贪心。外称一切众心。而行布施也。六尘中。色为第一。度生中。施为第一。

○相见本空。智慧元显。本空。故人我众生寿者。全彰般若之光。元显。则寿者众生人我。总是金刚之体。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欲使含灵尽被恩泽。岂可自隘其心。着我见。故见众生。

不住色等诸相布施。然后自性获清净无为功德。而众亦受清净无为之益。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凡小之人。一闻此经。有不惊之怖之畏之。以为是如来之异语诳语乎。不知离相发心。理原如是。如来是真语者。离相发心。事亦如然。如来是实语者。离相发心。如理如事。如来是如语者。离相发心。惟此是实。如来是不诳语者。离相发心。千圣不易。如来是不异语者。

真即不妄。实即不虚。顺理为如。不诳。不欺世也。不异。不怪诞也。无非破众生狐疑之见。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无实者。以法体空寂。无相可得。然中有恒沙性德。用之不匮。故言无虚。

于一切法。心有住着。即不了三轮体空。如盲处暗。若菩萨常行般若波罗蜜多。无著无相行。如人有目。处于皎日之中。何所不见。

一心既等虚空。六度俱生实相。所谓离一切相。则名诸佛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

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人诚能离相发心。则是人成就第一。功德亦成就第一矣。当来之世。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离相之经。受持读诵。此人智慧弘开。不住于法。岂独二乘不能窥测。亦且菩萨不能尽之。惟有如来。以佛光明普照之真智慧。方能悉知其存心。悉见其行事。生心动念。忍辱布施。无不利益众生而为功。长养菩提而为德。由一行以推之万行。由一世以推之百世。众生无边。利益亦无边。菩提无量。长养亦无量。安有不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者哉。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持经功德养天真  化外风光别有因

 顿悟门开归万法  一归何处本来人

在在处处。言经中有佛全身。人当在在尊敬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佛说末法之时。得闻此经。信心不逆。四相不生。即是佛之知见。此人功德。胜前多劫舍身功德。

初日分为早晨。中日分为日午。后日分为晚间。一日三时。布施功德。

菩萨一文一义。一句一偈。莫不从舍身命来。又曰观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有如芥子许。不是菩萨舍身命处。盖显信心难生。佛法难闻也。信力曰受。念力曰持。对文曰读。背文曰诵。书写受持读诵者。自行也。为人解说者。化他也。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以要言之。是言经义殊胜。大乘。最上乘。言人根殊胜。受持读诵。述成人殊胜。无著云。不可思议者。惟自觉故。不可称量者。无有等及胜故。

大乘说。最上说。如斩一握丝。一斩一切断。最上者。一佛乘也。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

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乘者。智慧广大。善能建立一切法。最上乘者。无垢法可厌。无净法可求。不见众生可度。不见涅槃可证。不作度众生心。亦不作不度众生心。是名最上乘。亦名一切智。亦名无生忍。亦名大般若。上根之人。闻此经典。深悟佛意。持自心经。见自本性。究竟复起利他之行。能为人解说。令诸学者。自悟无相之理。得见本性如来。成无上道。了悟经理。将如来无上正等正觉。以一身负任之。

○背负曰荷。在肩曰担。荷担即前无余。直下担尽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彼惟会得大乘最上乘之妙耳。若以小乘自限。虽不著相。犹未忘见。便于无相妙理。不能契合。自己未度。岂能化人。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若人口诵般若。心行般若。在在处处。常行无为无相之行。此人所在之处。如有佛塔。感得天人供养。是人心中。自有世尊。故云如。

恐人执忍辱之说。徒知舍命捐生。而不知修全真性。故极言身命布施之不若持经功德。因赞般若法身常住。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

 能净业障本来空  千差万别理难穷

 个中若有江湖客  何必今朝又启蒙

此章。是言功德不可思议。首段是灭罪不可思议。次段是证果不可思议。第三段是总结不可思议。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未及世人业报。故复次言之。夫非欲人坚此持经之念。宿世作业。应招恶报。因持经力。止受小挫。忍此辱。而力加进修。当得无上菩提。

上言经在之处。应恭敬供养。则持经之人。其当尊重可知矣。乃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反为人轻贱者何故。岂此经果无验耶。由是人前世罪业。应堕三涂恶道。以今世持经之故。但为人轻贱以偿之。虽遭轻贱。以持般若。心不著相。罪性本空。菩提之体。自然明净。

先世。即是前念妄心。今世。即是后念觉心。

圭峰云。此明持经。转罪为福。修持无我等相。即烦恼障尽。极恶消灭。即业障尽。不堕恶道。即报障尽。三障既灭。三德必圆。故云当得菩提。

唐太宗。注金刚经。至轻贱阁笔。问一禅师。答云。此经专摧种子故也。太宗当下了然。从此下笔。沛然无碍。盖现业易消。种业难灭。每遇善缘。多方阻挠。类有物以败之者。皆种子为之崇也。是以楞严神咒。亦为专摧种子而设。

先世有报障。今日受持经。暂被人轻贱。转重复还轻。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燃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

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佛自追思前生。历无数劫。阿僧祇。华言甚无数。又记在师前。遇无数佛。那由他。亦言甚无数。如此供养诸佛。可谓至多。有特出之英。持经见本性。岂区区敬佛。可比数哉。供养。只是供他佛。持经。是供自性之佛。所以福德霄壤不侔也。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上文屡言功德之多。犹是略说。若持经者。所得功德。我若具说。彼常人闻之。必至惊骇。所以然者。盖以此经义趣。是无相之旨。故其果报。非可以言说求也。总是形容经典之甚重。持经功德之甚大。而惓惓期望后人之尊信耳。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究竟无我绝三玄  真空妙理本无传

 人人自有黄金相  分付东君仔细参

菩萨度生无我。亦如佛之得菩提无法。以申明实无众生得灭度之义。重问发心。正从不可思议来。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复理前问。亦有分别。初问初皈依者。今问证佛果者。答言已发心过者。只要此心如如。非度生。则住伏之心。亦几乎息矣。有可度之生。不起能度之念。若四相未除。如何住伏其心。而名菩萨。所以无上正等正觉心。原无法可得也。弥勒偈云。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即障于心。违于不住道。

发菩提心。原实无有法。所云发心。只是性光发露。全性起修。全修在性。空生疑如何住降。不知惟无能发之我。所发之法。然后名真住降也。此文。意与前同。前是破情显智。今是忘智显理。由此贤位。渐入圣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

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欲引己为证。故云于意云何。先使其思。于然灯佛所。正引己证上也。法从心生。外心无法。如是如是。赞其言甚当也。设有法可传。然灯何必授记后来作佛。来世。即然灯没后。广度为释迦。清净为牟尼。是故然灯佛于我授记。以见无上菩提心。从心自发。真性不动曰如如。稍加添着。即非如义。若有人言。如来有法得者。总凡人言之耳。实无有法。决言以释凡人之疑。无相无住。则无实。安住降伏。又非虚。正见如如之妙。一切法。即度生。布施。忍辱类。修行成佛。借此初入门。

降怨王。请然灯佛入城。城中长幼尽迎。因路泥。善慧布发。佛于此授记。

自心是佛。岂向佛边求佛。实无有法。得无上菩提者。菩萨离相。行六波罗蜜。如来要离相人。个个解到这里。故将一切诸法。生灭垢净增减种种变异之相。皆从众生颠倒妄想分别而有。若人不生分别。性相常在。毕竟平等。本来寂灭。何尝有甚变异。此即一切诸法的体性。全体如如。是即非一切法。惟即非一切法。是以法法皆同法界。而为佛法一切法也。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复以人身。譬法之非真有。大身非真有。则佛法非真有可知。

前说如须弥山王之大身。至此方见实际。空生从前悟得的。一时现前。直答云如来说人身长大。非同一切法。而和合成身。又非外一切法。而别自为身。

弥勒偈云。依彼法身佛。故说大身喻。身离一切障。及遍一切境。功德及大体。故即说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说大身。非身者。无有诸相故。大身者。有真如体故。

大身有二义。一者遍一切处即法身。一者功德大。即报身。皆离诸相。故名为非。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弥勒偈云。不达真法界。起度众生意。及经净国土。生心即是倒。

菩萨亦如是。言菩萨度生。不见有度。亦如是。我当灭度无量众生。是自认普度功德。实无有法。言修行虽有佛法。而法非真性。法无其法。无我即度我法。无人即度人法。无众生即度众生法。无寿者。即度一切轮回生死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无著云。人无我。法无我。

再举佛像言之。饰金宝于佛土。凡夫之见。佛惟清净自心为庄严。岂假外饰。度无相。施无住。皆无我法。前虽得闻。未必能通达。此法头头是法。法法无我。是真修行菩萨。

总之。由离相。而无我之法行。由无我。而离相之心化。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一体同观共一天  白云明月自相便

 森罗万象同根本  昔日今时尽是权

此章以下。正明一切法无我。智眼即般若波罗蜜。福德相好。是修余五波罗蜜而成。说法亦从智波罗蜜而出。所谓一切法。皆佛法也。上明五眼知见之周遍。下明五眼见处。无一法可得。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欲言如来照见世人之心。先以云何使其思。化身观见为肉眼。普照大千为天眼。智烛常明为慧眼。了诸法空为法眼。自性常觉。怜念众生。为佛眼。佛教除却迷心。即五眼开。

慧眼以根本智。照真理故。法眼。以后得智。说法度人。在佛总名佛眼。古德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难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

佛说此河中沙。一沙况一佛世界。佛举此众国土者。欲明其中所有众生。一一众生。皆有佛心也。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

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心从无始以来。未常变动。虽境分三际。心无二心。故不可得。谓三心俱无也。

人数既多。心数益多。以如来法眼照之。则为染为净。种种差别无数。一一悉知。此有何法而能悉知如此。只因如来慧眼。彻见三空。众生心种虽多。不出染净二者。此心本来如是。所以即此诸心之非心。便见一切种心。即菩提心。千圣相传以来。不曾有一字说得着。如来却向一切众生心皆非心处。随转一语曰。是名为心。如向虚空里钉橛。当明星初见时。叹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相执着。不能证得。便是这个消息。

诸心之所以为非心何也。众生若干种心。或追忆过去。或执着现在。或攀缘未来。不出此三种。所以要觅心的落处。只就三际看。皆是虚妄生灭也。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法界通化独为尊  灵山一别至今存

 人人都具金刚眼  圣与凡夫共一尘

此章明福德无我。众生心是因。福德是果。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即布施一节。亦当以无心处之。作善因。结善缘。认福德为实。即成有漏之因。无心徼福。得福反多。总之福有者取相也。福无者离相也。如来说因缘二字。点出非心名心之妙空生亦答因缘二字。已深领此意但未发明原故。所以又呼空生发明之。若住相布施。以福德为实。有违于本来空寂无为之体。惟随缘布施能离于相不见福德为实。总之本慈心而与人以乐。本悲心而拔人之苦。但畅本怀。全不住相。是无住福德。同于虚空无有边际。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离色离相是无生  无之一字强安名

 有无邪正拈来看  句里呈机自可评

此章是明相好无我。如来不应以具足身见。是发菩提实无有法之义非具足名具足是一切法无我之义。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承上法无其法。心无其心。又番到相无其相。

佛恐众生不见法身。但见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以为如来真身。不知三十二相。即非具足色身。内具三十二净行。是名具足色身。净行者。即六波罗蜜也。于五根中。修六波罗蜜。于意根中。定慧双修。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如来无法相身。由无相。故现相。即三十二相也。

如来净行成佛时。具有三十二相。始于首之白毫。终于足之轮相。果可执此以见如来之实相乎。然一切法皆佛法。三十二相。乃佛法之见于相者。色身何尝不是法身。具足者。无亏欠也。诸相者。种种变现神通之相也。如来以净行。具足三十二相。以智慧。则具足八万四千。具足三明六通八解脱。是以有诸相具足之名。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非说所说应无方  言中有响破天荒

 水流风动寻常说  土块泥团尽放光

此章是说法无我。能信法之众生亦无我。

六译至是名说法为一段。慧命下。秦译本无。唐穆宗时。长安僧灵幽。入冥诵经。无此一段。冥王叹曰。贯华之线。何断而不续乎。增寿十年。令往濠州钟离寺石壁上。摹本增入。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又承上相无其相。番到说无其说。言如来有所说。是不由心悟。徒滋口说。即为谤佛。不解所说。谓不悟真性。何由能解。故无法可说。乃真性难言也。况法离一切名相差别。本无自体。可以容人取说。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尔时。须菩提。智慧圆通。以慧为命。诚恐末法难信。慧命不续。因白佛言。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是经而生正信。因其说而悟其无所说。直契无我法之菩提法否。佛言。菩提之法。人人有分。彼能信的人。离言解义。迥脱根尘。岂是五蕴和合中人。非众生也。然而菩提之法。本来平等。彼能信的人。非出五蕴外。是非不众生矣。何以故。盖平等法界。原无高下。不但能信之众生不可以众生目之。即彼不能信之众生。全身在五蕴内。自立主宰。是众生中之众生。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无法可得得心空  心空境界本圆融

 固知道本原无说  借路还家处处通

空生发此问。是他深解处。所以如来印可之。我于阿耨多罗三句。是就如来之如上说。以见如来无能得法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来所说相好。言说福智等。皆无我。则菩提亦复无我。岂非得而无得者耶。空生此问。已解到极深处。如来要发心人。个个向这里归根。所以即其言而印可之曰。如是如是。菩提即心自性证得。非从外来。人谓菩提可得者必菩提本有实法。而后可为我得。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少法可得。盖清净真如本来空寂。一法不立。但以妄尽觉满。名曰菩提耳。

○无所得。以本来各各具足故。众生以迷为失。诸佛以悟为得。实于般若体。不增一毫故无少法可得。无少法可得。甚言其无。惟不着一毫知证。是名无上正等正觉。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净心行善莫辞劳  久远行持道自高

 得失荣枯非在己  清虚境界杖头挑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上言菩提无法可得。岂一切断灭者耶。菩提非一切断灭。而无可得。正以一切周遍。而无可得。复更端告须菩提曰。是一真法。十界平等。随人分量所至。各见一般。而此法实无差别。总是一真法界。清净遍满。圣不能增。凡不能减。觉性平等。原来如是。名为等觉。不即不存。岂更有上。是以名为无上等觉耳。惟无有少法。则我相不立。是法平等。则不分我人。以此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清净平等。不住相之心。入在万行门中。顺性修为。随缘成办。一毫法相不留。一切善法满足。所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实无虚者。正谓此耳。然则如来之得菩提。修而无修。证而无证。岂非得而无得者耶。

弥勒偈云。法界不增减。论是法平等。是故名无上。以之无上上故。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福智无比破无知  竖指擎拳总是痴

 学海任从他运用  吹毛剑下不容丝

上半部。说不住于相。单说个清净法身。是根本智历举功德较量。十三分遂说出经名。十四分。因空生深解。遂说离相发心。行六波罗蜜。以至度众生。严佛土。得菩提。福德相好说法。俱在修一切善法上说。一切法皆佛法。而总归于无我。不出通达无我法之五眼。可见差别智。不在根本智外。圆满法身不在清净法身外。所谓一切佛法。皆从此经出。以见此经功德之大。故又重将功德较量。仍点出般若经名。以见无上菩提。不出般若此经之外。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将功德较量。点出般若经名。以见彻始彻终更无二理。即因即果。更无二时。无上菩提。总不出此般若经名。此外别无善法。因呼空生而告之曰。一四天下。有须弥山王。三千大千世界。则有亿万须弥山王矣。以此至高至广之七宝持用布施。岂非善法中之至大至广乎。然而善法不从般若出。则有漏功德也。善法若从般若出。则全海一沤也。若人以此般若受持四句。为他人说。则无少法之清净法身。无高下之平等法身。岂布施福德可及哉。弥勒偈云。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

大铁围山。高广二百二十四万里。小铁围山。高广十二万里。须弥山。高三十六万里。以此名为三千大千世界。

○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化无所化道人家  古往今来更不差

 三昧辨才徒指示  别生一见又拈华

说度而无度。在菩提得而无得之后。他人见如来度生。有种种护念付嘱。一一见之实事。亦可言无灭度乎。为遣此疑。故说虽有种种度生之法。而如来无我。则法本无法。凡夫为凡夫。则度而无度。方了实无灭度之案。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

须菩提。莫作是念。

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般若智圆。自然众生见尽。是名度众生。若离受持般若外。别欲度众生。则滞四相矣。

此复申明度生无相之旨。修得真空般若。便为度生。苟离般若度生。是凡夫之以我为我而未能通达无我法。总是著相即妄。离相即佛。

上文言以无我修善法。则菩提得而无得。至于度生。如来现无边身。说无量法。实实以同体大悲。不于自己心外见有众生。如来自性自度。不于众生心中见有生死。众生。本自涅槃。安有众生如来度者。即此取相凡夫。如来以佛眼看来。法从缘生。了无可得。凡夫全体是佛。暂现凡夫之相。说名凡夫耳。如来无我。谁度众生。凡夫即非凡夫。有何众生可度。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法身非相露真常  野鸟山华共一光

 本地家风非外得  不劳弹指到家乡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告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前言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具足。是相好从无相中现出。好相原不离法身也。然则观佛者。见法身之好相。便可以悟无相之法身矣。但观字与见字有别。以相见佛。是以相观佛也。以相观佛。则以相虽非佛。而因此有相以观无相之妙。须菩提曰。如是如是。由无相观相。见相便知无相。如见烟知火。盖已真见非相之实相。则见诸相即非相。故曰若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则转轮圣王。亦具三十二相。循声逐色。流转妄识。名为邪道。安可执此以见正等正觉之如来哉。

转轮圣王。管四天下。人寿万岁时出世。七宝自至。轮宝。象宝。马宝。女宝。如意珠宝。主兵臣宝。主藏臣宝。常随其身。遍照南阎浮提。西瞿耶尼。北𣠵单越。东弗婆提。常如轮之转运。故曰转轮王。以德化民。故曰圣王。以福业多具三十二相。轮王有四。一金轮。二银轮。三铜轮。四铁轮。

○无断无灭分第二十七

 无断无灭本来无  看破尘劳遍界敷

 即境即心无二法  犹如明月映江湖

恐人疑修福因。则得相果。不得菩提。修菩提因。则得菩提。失却福德。故又以断灭破之。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佛正教人离相。不教人毁相。只怕人著相。非教人灭相。前以离相无我显般若空相。不堕常见。今以即相修因。显般若实相。不堕断见。汝若作是念。与莫作是念。反覆开喻。俱叮咛之意。不以具足相得菩提。是无上菩提之真性。非外相可得也。然离身相而得菩提。犹有断灭相。惟于法不说断灭相。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总见离相最要。又不可有意离相。

○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

 不受不贪守自然  黄齑淡饭且随缘

 无荣无辱家常事  一种平怀一种玄

上言不宜断相以修菩提。此言得菩提。亦不失福德。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

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前以持经者较。今以得法者较。无非形容佛法之妙。从前说法。只无我尽之。木知成功在忍。今智理俱融。人法两空。得成于忍。入大乘境界。所以胜之。诸菩萨。非单顶布施。云何者。福所必得。云何不受。菩萨所作福德。止为利益众生。故不受福德。心无望报。受犹不受也。菩萨不受福德。是作而不受。抑不作不受。不知菩萨所作福德。无自己受用想。虽受而不贪着。总为利益众生。非是说断灭相。不修诸度也。

无生法忍者。言人本具之性。湛然常住。原无有生。亦无有灭。故名无生。此一点不断不灭之灵光。惟独自了。不能说以示人。强名曰忍而已。到此境界。其福德因果。岂布施可及。又岂同凡夫之贪着耶。

忍有印可意。从受此经而入。忍有安定意。从持此经而入。王匡石曰。大般若有安受忍。观察忍。修此二忍。便得成无生法忍。忍力成。自得无生乐。故云得成。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威仪寂静绝三玄  尘尘分开水底天

 飞锡杖头悬日月  一毛孔内纳三千

此章是扫去应身不定之迹。指出如来常寂法身。以示人。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上言不可以相观。如来不住于有。次言其不说断灭。如来不住于无。然不能于法身上。洞彻一源。岂能解我所说义哉。所谓如来者。不以应化为身。以法性为身。尽法界是一如如不动之体。本无去来。其来也。众生心净。缘至即现。其去也。众生心垢。感毕即隐。譬如水清月现。月亦不来。水浊月隐。月亦非去。是知法身真佛。体绝去来。以不来故。离一切法。以不去故。即一切法。若显现而成四威仪。不过为化度众生。现出之迹像。岂所以言如来哉。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一合理相原无二  冤亲平等道方圆

 是邪是正体分别  荡荡无拘乐自然

破一合。则破分别。不言而喻。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佛说三千大千世界。以喻一一众生性上微尘之数。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尘。一切众生。闻经悟道。觉慧常照。趣向菩提。念念不住。常在清净。如是清净微尘。是名微尘众。聚尘为界。破界为尘。原无实体。如有实体。便可实说。

应现十方故非一。同依一体故非异。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如来法身。无来无去。犹合三千大千以成一界。如来法身。现而为应身。有来有去。犹碎三千大千以为微尘也。如来设此一问。虽问微尘之多。而意显界尘之无实性。如来说一合相。正以第一义言。一真法界。平等圆融。非色相可以抟聚。非心思可以凑泊。法身之与应身。无后无先。非因非果。有时拈一尘。而全界宛然。有时现千界。而一尘不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谁为能合。谁为所合。而成一合相耶。止为凡夫在事相上取着。见谓一切万法。由分而合。由多而一。执见五蕴。取其和合。是贪着事。五蕴和合无实体。总之界归于尘。无界可取。尘归于识。无尘可取。四蕴离念。无心可取。众生取着。皆由虚妄分别。见五蕴。不了法空。是法执。取和合。不达诸法。即我执。二执不忘。故名贪着其事。

无著云。为破色身。故说尘界等。于中细末方便。及无所见方便。尘甚多者。是细末方便。佛意以界喻真身。尘喻化身。如来宁说碎为微尘。不说合为世界。才说一。早落二三。才说个合。便成差别。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知见不生云遮月  忽闻风扫现团圆

 普天匝地光明朗  照破三千及大千

此章是示以知见无见之佛知见。而嘱菩萨之住于正见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如来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见。说一切众生。无漏智性。本自具足。是人见。说一切众生。本无烦恼。是名众生见。说一切众生。性本不生不灭。是名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于一切法。应如经中所言。如是知而明理。如是见而识别。如是信心解悟。如是便不生法相矣。法到悟时。法便不用。尚有法相乎。故曰即非。曰是名。言不生法相者。不于法取着也。如来所说。是扫众生之见而空之。非标自己之见而立之也。若众生无此见。则如来亦无此说矣。总之分别不起。诸相何自而生。不独无我相。亦无法相。并非法相亦无。而无无之见亦无矣。如是知见信解。正所谓如是降伏。如是安住也。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应化非真包古今  随缘应世本无心

 灵机一脉威音外  无口先生昼夜吟

凡言持受。必兼言为他人说。受持之法。经中说已详尽。演说之法。未曾阐明。所以于经末示之。是付嘱处。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云何为人演说。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七宝之福虽多。不如有人发菩提心。受持此经四句。为人演说。其福胜彼。说法善巧方便。观根应量。种种随宜。是名为人演说。所听法人。有种种相貌不等。不得作分别之心。但了空寂如如之心。无所得心。无取舍胜负心。无希望心。无生灭心。是名如如不动心也。

无著云。为说法不染故。以有如是大利。故决定演说。如是演说。即无所染。

何以故。

佛宜常住世间为众生说法。何故入涅槃耶。恐人生疑。故下释偈。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说经之终。复提醒四句偈等。总是万法归空。正申结诸相非相意。曰不取于相。总结相皆虚妄以了离相即佛义。曰如如不动。总结无所住心。以了应住降伏义。又以一切法作六种观。观此透彻。自然空视一切。此中浑是一个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何弗安住。何待降伏哉。观即般若妙智。能观既是妙智。所观无非妙境。如是观。乃了化身即法身。法身不碍涅槃也。

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悟心之人。称性而起。无作自成。随缘而生。缘过即寂。何常有纤毫实法。可容人住着。悟真空。则不住相观生灭。则警策修行。

佛说是经已。

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在祇园。说经已毕。一切世间。天神。世人。与鬼神中之凶类。谁不惧轮回苦海。欣然回头向佛。佛法感人如此。

记者记经已毕。每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盖信受而不奉行。并信受亦虚。即欢喜何益。世之持经者。宜于此处力加猛省。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