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四、正解经文,于中复二。

【疏】初、释题目。

佛说盂兰盆经

【疏】述曰:此经总有三译:一、晋武帝时,刹法师翻云盂兰盆经;二、惠帝时,法矩法师译云灌腊经,应以文云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挺烛等故;三、旧本别录,又有一师翻云报恩经,约所行之行而立名故。今所释者,即初译也。

【记】初译。晋武,即西晋第四帝。刹法师,具云竺昙摩罗刹,竺字是姓。下翻法护,言翻云者,谓翻经置题。次译惠帝,武帝子,即第五帝。法矩字误,合作炬。(准开元录,亦法护翻,疏中应误。)具云般泥洹后灌腊经,灌谓浴佛,腊即夏满。经明佛灭后二时供养之法,故以为名。经云佛泥洹后,四辈弟子,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灌腊等是也。(疏作汲灌挺烛,解者失校本经。)藏录又云:古录皆谓重译,云与兰盆经同本异译者,误也。今寻文殊异,故为单译,则知今疏犹循古耳。(孤山循疏释灌字,而言腊者,以七月十六是比丘五分法身,生来岁首。则以七月十五为岁除者,非以七月十六方始入腊,八月十六是岁首,十五为岁除耳。学者宜知。)三中,旧本别录,即古藏录,开元录云附东晋录是也。又失译主,故但云一师。准经,具云报恩奉盆经,上文通列,今下,别指。

【疏】义净三藏云:倾自我口,畅之彼心,以教合机,故称佛说。

【记】以教对上倾我口,合机对上畅彼心。

【疏】盂兰是西域之语,此云倒悬盆,乃东夏之音,仍为救器。若随方俗,应曰救倒悬盆。

【记】倒悬者,状其极苦也。孟子云: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如解倒悬。(孟子之时,诸国多行虐政,民受困苦,故如倒悬。)今用彼语,以译此名。盆是华言,未见梵语,且依疏释,余广如前。

【疏】斯由尊者之亲,魂沉闇道,载饥且渴,命似倒悬,纵圣子之威灵,无以极其涂炭。佛令盆罗百味,式贡三尊,仰大众之恩光,救倒悬之窘急。即从此义,以制经名。

【记】载,则也。且,兼也。涂炭,喻其苦迫如泥涂火炭。尚书云:有夏昏德(夏桀为君不明),民坠涂炭(言苦民也)。窘,穷也。

【疏】经者,正名为线,义曰契经。线能贯华,经能持纬。谓所诠之义,似纬似华;能诠之文,能持能贯。今顺此方典诘,是以目之为经,借义助名,仍加契字。

【记】初依西土,翻释西天风俗。以线贯华,带于顶上。经即纵经,能持横纬。今下,次取此方俗典,则训法训常。法则尊卑共遵,常乃古今不易。

【疏】此释扶佛地论二义中贯穿之义(如上释),杂心论五义中结鬘之义也(余四者,涌泉出生,绳墨显示)。

【记】佛地论。贯、摄二义,贯义同此。或可线同贯义,经同摄义,杂心结鬘即同贯华,注涌泉取无尽义,出生取生善义,绳墨取楷定义,显示取明了义。

【疏】次解本文,分三:第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以三分之兴,弥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

【记】初分三分。以下,示本缘。弥天,即东晋道安法师。襄阳习𣫫齿初访安云:四海习凿齿。安对曰:弥天释道安。因是人以弥天为称。安始以三分判经,后佛地论至果分三分,与彼暗合,故云冥符。

【疏】初、序分中。诸经多有二序:一、证信序,谓如是之法,我从佛闻,标记说处,分明大众同闻非谬,以为证据,令物信受。经无丰约,非信不阶,由是经初必须证信。故智度论云:说时方人生信故。二、发起序,发明生起正宗之法,如净名、宝盖、法华、毫光之类。

【记】初总标。一下,别释。初证信序。丰约犹广,略阶犹入也。智论:问曰:何以不直说般若,而说住王舍城?答:如疏引。方即是处,人即是众。论中略标三种,余三亦然。发起中,净名因五百长者献五百宝盖,如来合之为一;法华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等。

【疏】然证信亦云通序,诸经皆同故;亦云经后序,佛说法时未有故。发起亦云别序,诸经各别故;亦云经前序,佛先自发起,方说正宗故。

【记】通别前后,名义可解。

【疏】初、证信者。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疏】述曰:则佛临灭度,阿难请佛令置此言也。所问四事,佛一一答,谓:一、令依四念处住(谓观身不净,受是苦,心无常,法无我);二、以戒为师;三、默摈恶性比丘;四、一切经初,皆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众若干人等。

【记】初文。阿难问四事:一、问依何修道,二、问以谁为师,三、问恶性比丘以何摈治,四、问一切经首当安何语。疏引佛答。注中四法,破众生四倒。由诸众生,谓身为净,以苦为乐,无常计常,无我计我,故以四法反而破之。一、观身不净(头等六分、四大、五根,假合名身。智慧明见内身五种不净:一、种子,二、受生,三、住处,四、举体,五、究竟也),二、观受是苦(六触生六受,六受生三受,对违顺中庸,生苦、乐、舍。智慧明达三受皆苦),三、观心无常(六识能生诸识,分别攀缘,谓之为心。智慧了知心从缘生,刹那不住,念念生灭),四、观法无我(想、行二阴,及余一切世、出世法。智慧达通诸法无我、我所,毕竟不可得,即得我空)。是中四智为念,见正破倒,即是其处。初、观色阴,二、观受阴,三、观识阴,四、观想、行二阴,及余诸法。此乃一切大小圣贤入道初门,佛令依住,当自留心。

【疏】诸经多具六种成就,文或阙略,义必具之,谓:一、信,二、闻,三、时,四、主,五、处,六、众。六、缘不具,教则不兴,必须具六,故云成就。今经阙于列众也。

【记】初文二。初通列六种。通名成就者,由假彼六缘,成此一经故。今下,别点。

【疏】又闻成就为初异余经者,各是译人之意,谓或云如是之法我从佛闻,或云我于佛边闻如是法,皆是指法之辞也。

【记】初示异。谓下,出译人意。皆下,会同,指法之辞。法即所集之经。

【疏】又无我者,意彰圣人皆证无我。余经有者,即阿难自指。五蕴假者,不同情计之我,亦无过也。

【记】初释今无之意。余下,次通余有所以。五蕴假者,智论云:凡夫三种我(见、慢、名字),学人二种(思惑未尽,犹有慢我),无学一种(但有名字)。阿难结集时,已证无学,但有名字,故上文云皆证无我(孤山云阿难学人,能伏慢我,云证无我者,非)。

【疏】闻,谓耳根发识,听彼外声。

【记】根、境、识三,和合成闻,缺一不成。智论云:耳根不坏(根也),声在可闻处(境也),作心欲闻即闻也(作心即识)。

【疏】次云如是者,信成就也。夫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顺之辞。

【记】初标示。夫下,释相。故下,引证。肇公,即秦时僧肇法师,注净名经,释如是文。

【疏】一时者,师资合会,说听究竟,总名一时,拣异余时。谓如来说经,时有无量,不能别举,一言略周,故但云一;诸方时分,延促不定,故言一也。

【记】初通示。一切经文,不问广略,但取说经始终究竟,皆名一时。拣余时者,非说他经之时。谓下,别释,有二:初约说经不一释,次约方土不定释。西竺或有国土,一年三时:十二月十六去,为春分;四月十六去,为夏分;八月十六去,为冬分。或立四时,更加秋分,如光明中三月是夏等,同此土也。相传或立六时(两月一时):正月十六,去渐热时;三月十六,去盛热时;五月十六,去雨时;七月十六,去茂时;九月十六,去渐寒时;十一月十六,去盛寒时。又每一日,或立十二时,或十八时。春秋二分,昼夜各九时。夏至昼十二时,夜六时。冬至反之,或三十须臾等。故云延促不定也。

【疏】然诸经皆不指定时,而必指定处者(有说展转招难,故不用之)。

【记】举处徴时,欲申教意。注中标示他解,但未尽理,故云招难。示今删去,故云不用。(孤山强作展转难词,甚失文意。然彼文已亡,不须忆度。)

【疏】今详其意,以处则不过十六国中游化住止之处,而有其数,易为标指;时则年月、春秋、寒热、昼夜、寅卯、须臾等时,变易迅速,积数无量,不可说录,难为标指故也。

【记】初示处定。十六国出长阿含:一、央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拘萨罗,五、䟦祗,六、末罗,七、支提,八、䟦沙,九、尼楼,十、盘阇罗,十一、阿湿波,十二、婆蹉,十三、苏罗,十四、乾陀罗,十五、剑浮沙,十六、阿盘提。游化是国土,住止即伽蓝。时下,次明时不定。寒热即冬夏。

【疏】佛者,梵云佛陀,此云觉者,谓觉了真妄性相之者。觉有三义:一、自觉我空,拣异凡夫;二、觉佗法空,拣异二乘;三、觉满俱空,合于本觉,名究竟觉,或名大觉、妙觉,拣异菩萨。

【记】初翻名。谓下,释义。真妄,真即所证涅槃,妄即所除惑业。性相者,谓了性如实,了相如幻。此之四字,须约大小教门以释,不可笼通。凡夫都不觉,二乘不觉法空,菩萨未能究竟,故并为所拣。觉满非菩萨,俱空非二乘。众生本性名本觉,从迷获悟名始觉。万行熏修,究竟果满,即合本觉。言究竟对菩萨,大则对二乘,妙则对三乘。

【疏】在舍卫等者,处成就也。真谛记云:住处有二:一、境界处(游历之境),为化在俗之流;二、依止处,为统出家之众。初即舍卫,后即祇园。又婆沙论云:举舍衡令远人知(国是总也),举祇园令近人知(园是别也)。

【记】初文,真谛记中,初引示。境界是国土,依止即寺舍。婆沙令远人知,拣他国故;令近人知,拣别寺故。

【疏】舍卫,此云闻物,谓具足欲尘财宝之物,多闻解脱之人,远闻诸国故也。义净三藏译金刚经云名称大城。

【记】初翻名,次引证。闻物,言本国之美。名称,谓他国所称。

【疏】祇树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树,给孤长者所买之园。

【疏】祇陀,此云战胜,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时王与外国战胜,因以为名。给孤独者,是臣之号,本名须达多,此云善施。谓给孤(孤者,少而无父也)给独(独者,老而无子也),即是善施,又常行施,故名善施。乡人美之,号给孤独。

【记】列名为二:初太子,名波斯匿,此翻和悦;次长者,名翻释,可解。

【疏】然园是须达所买,树是祇陀所施,园总树别,先合标园。今以礼别尊卑,故树先园后。

【记】约总别,则宜先园后树;据君臣,则先树后园。礼别尊卑,语出曲礼。

【疏】西国呼寺为僧伽蓝,此云众园。以佛教东流,初至中国,止鸿胪寺,宾异域僧;僧既渐多,散置别馆,存其本号,皆曰寺焉。

【记】初示西土。以下,次示此方。寺即国家司存之名。鸿胪寺,本礼四夷远国之舍,腾兰初至,即止其中,因以为名。

【疏】其买园施树者,涅槃经说:须达长者为儿娉妇,诣王舍城,因见佛发心,请入舍卫说法。佛令舍利弗随归,先拣住处,拣得祇陀太子之园。长者问买,太子戏云:侧布黄金满,即卖之。长者便欲交付,太子云:是戏言,共请断事之人。被断,令依先语。长者载金侧布,唯余一隅。太子见其不惜财宝,知佛殊胜,遂施所余之地,置立门屋,施园中树,以为林荫。二人共成精舍,请佛居之。故云祇树等也。

【记】初买园缘。初、须达虔请。娉,娶也。此时佛在王舍城,往彼因见。佛下,二、遣人择处。长下,三、布金买园。共请断事者,彼方俗法,令依先语。太子君上理无戏言,故太子见。其下,次施树缘。二人下,总结,可知。

【疏】阙众成就者,但文略也,如无常经等。然有其时,必具徒众,故经末云:四辈弟子,欢喜奉行。

【记】初示文略。无常经亦名三启经,亦不列众,余应更有,故云等也。然下,明义具。师资说听,故名一时,则知有时,其必有众。仍引末文,可验前略。

【疏】二、发起者。此经既以孝顺拔苦为宗,故托救母之缘而为发起。文分为六:第一、知道已证,第二、知恩欲酬,第三、攀慕遍寻,第四、得见所在,第五、恸哭往救,第六、恶习现前。

【记】初、叙意,二、分文。

【疏】今初。

大目犍连,始得六通。

【疏】述曰:此人姓大目犍连,唐言辨菽氏。彼国上古有仙,常食菉豆,尊者是彼种族故也。名尼拘律陀,即树名也。尊者二亲,因祭此树神而生尊者,故名此也。是王舍城中辅相之子,时人贵其种,所以称其氏也。

【记】若据姓氏,本无大字,以同名者多,故加标简。余处或加摩诃者,即翻大也。尼拘律陀,此翻杨柳。

【疏】始得六通者。

【疏】始即是初。初得圣道,便度二亲者,本因亲而修道故也。道虽无异,本愿各殊,故诸圣者,不必皆尔。

【记】初示目连本因。道下,明诸圣各异。道无异者,断证同故;本愿殊者,发心不一故。

【疏】六通者:一、神境通,知证神境故;亦名如意通,身如其意,欲往即到故;二、天眼通;三、天耳通,谓能见能闻,若近若远,障内障外,色声等故;四、宿命通,能知宿世本生本事故;五、佗心通,谓于定散,漏、无漏心,一切能知故;六、漏尽通,谓身中漏尽而能知故。六皆无壅,故总名通。

【记】神境,亦名如意。此摄二种:一、能转变自身佗身,世间所有,随心自在,即神境也。于深禅中,发智证得,故云智证。二、能飞行速到,山障无碍,即如意也。天眼、天耳,谓于定中,发得色界四大清净造色,住眼耳根中,即能见闻六道众生,及一切世间形色音声,近远对声,障内外对色。宿命者,谓于定中发智,能知自佗过去一世、二世、百千万世,乃至八万大劫宿命(即本生也),及所行之事(即本事也)。佗心者,谓定中发智,能知六道众生心种种缘念事,即定散等。定散摄三界,漏、无漏,总世、出世。漏尽者,谓于定中发无漏真智,断尽三界漏结,即身中漏尽也。六皆圣人修得,前五亦通业报得。

【疏】第二,知恩欲酬。

欲度父母,报乳哺之恩。

【疏】述曰:度,谓度脱。然报恩两字,但是通标虚位,度脱正是其报。乳,谓母乳;哺,是嚼哺(乳哺如齐食,是恩之实事;度脱如扶轮,是报之实事)。

【记】初释上句。然下,报恩二字,未见定实,故云通标虚位。欲显度字是的,指报恩之实耳。乳下,次释。

下句注中,举事类显,如前已引。

【疏】然父母有远近,恩有轻重,报有分全。

【记】通标,可解。

【疏】远者,七世乃至多世;近者,即生此身。

【记】初文。且一往粗分,若以七世展转相望,乃至多世,一一皆有远近。

【疏】七世者,外教所宗人,以形质为本,传体相续,以父母已上为七世,故偏尊于父。佛教所宗人,以灵识为本,四大形质为灵识所依,世世生生,皆是父母。生养此身已去,乃至七生,所生父母为七世,寄托之处,唯在母胎,生来乳哺怀抱,亦皆是母,故偏重母。是以经中但云乳哺之恩也。

【记】初儒教尚形,不知灵识故;父祖为七世,不知三世故。次明佛教,反上二义,寻文可知。

【疏】乃至多世者,于中偏取归依佛已来所生身之父母,以能生我修道之器,故诸佛成道之时,多生父母皆相会遇,闻法获益。

【记】未归三宝,虽有劬劳,未为至重,故取归佛以为分齐。若准梵网,一切众生皆我父母,则其多世通于无始也。

【疏】恩轻重者,此生父母最重,余渐轻也。

【记】前生已上,转转相远,七世至于多世,展转相望,故云渐轻。

【疏】报有分全者,侍养一生为分,度脱多生为全。

【记】侍养一生通二教,度脱多生局佛教。

【疏】经云:左肩担父,右肩担母,遍行大地,亦不能报恩。故知此生所报,设同孟宗、董黯、董永之类,亦为分也。今经云欲度者,明其全也。若总不报,便是不孝罪人,况加逆事!

【记】初明分报。俗以左为上,故父在左;右为下,故母在右(有云:写讹。西土以东为尊,左北右南。北方是阴,故母左;南方是阳,故父右。然遍行大地,岂专东向耶?依经为正)。此盖经家特举劳苦以彰难报,未必担也。孟宗等事,并如前引。今下,次明全报。

【疏】且泛论一切人恩。华严经云:不知恩者,多遭横死。观佛相海经云:是阿鼻因。诸恩尚然,况于父母之恩,无可校量!

【记】华严,示现报。观佛相海,明生报横死,谓不能尽寿,夭殇而死。

【疏】故诗云:(第十三,周幽王好征伐,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耳。)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乃至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䘖恤,入则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记】注第十三卷(幽王又是第十三主)。诗有六章,四章章四句(前二章,后二章),二章章八句(中间二章)。第一章四句(如疏引)。蓼蓼,长大貌。莪,字书云:草名,似斜蒿。匪,非也。伊,是也。莪已长大,视之反谓之蒿。喻在忧思,心不精别其物。哀哀者,恨不得终养,报其生己之苦。第二章四句(疏中不引)。蓼蓼者莪,匪莪伊蔚(蔚,音尉。尔雅云:蒿[藪-婁+((即-ㄗ)-日+口)]。注云:青蒿,谓有子者。蔚,牡[藪-婁+((即-ㄗ)-日+口)]。注云:即无子者。[藪-婁+((即-ㄗ)-日+口)],去刃反)。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瘁,病也)。第三章八句(疏引后四句,故云乃至)。瓶之罄矣,维垒之耻(瓶小而尽,垒大而盈,故为垒耻。刺王不使贫富圴也。)鲜民之生,不知死之久矣。(鲜,寡也。生不如死,恨之深矣。)即接疏中无父下四句。怙恃,并依赖也。出门则思而忧,故云䘖恤。(衔,含。恤,忧。)入门未见,则心无所诣,故云靡至。(靡,无。)第四章八句。(如疏备引。)父生我者,本其气也。鞠,养也。拊,拍也。畜,藏也。长,谓长大。育,谓覆育。顾,回视也。复,反覆也。腹,怀抱也。之,犹是也。罔,无也。第五章四句。南山烈烈,(民人苦役,视南山烈烈然,言其高峻难至也。)飘风发发。(发发,疾貌。言寒且疾。飘,音瓢,疾风也。)民莫不谷,(谷,养也。言他皆得养其亲。)我独何害?(我独何故睹此寒苦之寒。害,音曷。)第六章四句。南山律律,(同上烈烈。)飘风弗弗。(同上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不卒。(卒,终也。言我独不得终养父母。)旧记误云:前四章,章四句;后二章,章八句。故具引正之,想无惑矣。

【疏】故三藏云:父母义高天地,恩深巨海。是以系仰顾腹之恩,思答劬劳之德。

【记】系,犹系也。顾腹,见前诗中。

【疏】父母恩重云:父母怀抱,和和弄声,含笑未语。饥时须食,非母不哺;渴时须饮,非母不乳(云云)。十指甲中,食子不净(云云)。计论母恩,昊天罔极。呜呼慈母!云何可报(云云)?至于行来东西邻里,井灶碓磨,不时还家,母忽心惊,两乳流出,即知我儿家中忆我,即便还家(反如啮指心痛)。

【记】从初至不净,叙恩深。和和,学语之声。指甲受秽,食之不恶。计下,叹难报。至于下,乃至后段莫复过是来,并彰爱重。此叙寒贱之家,为人佣作,故云井灶等。不时,谓不及时。注中即曾子出外,人传曾参杀人,母啮指念之,参即心痛,此即母感于子。经中子感于母,复云反如。

【疏】问:详此经文浅朴,偏诫贫贱之流,何也?答:君子自孝,故偏诫小人。又,君子有箪瓢之贫,何妨碓磨等事!偏叙艰勤之语,始彰鞠养之劳耳。

【记】问词。浅朴二字,宜乎删之。由是佛言,深所不便。答中。初约小人答。又下,次通君子答。君子小人,约行分异,不取贫富。簟瓢,即颜子论语云: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以竹盛饭,用瓢贮水),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他人不能堪其忧,而回自乐)。贤哉回也!

【疏】又云:其儿遥见母来,或在阑车,摇头弄脑;或复曳腹随行,呜呼向母。母为其子,曲身下就,长舒两手,靡拂尘土,鸣和其口,开怀出乳,用以与之。母见儿欢,儿见母喜,二情相交,恩爱慈重,莫复过是(云云)。既至长大,朋友相随,梳头摩发,欲得好衣,覆盖其身。弊衣故破,父母自着新好绵帛,先与其子。至于行来,官私急疾,倾心南北,逐子东西,横簪头上。既与索妇,得佗女子,父母转疏,私房屋室,共妻语乐。父母年高,气力衰老,终朝至暮,不来借问。或复父孤母寡,独守空房,犹如客人,寄止佗舍,常无恩爱。或无襦被寒冻,苦辛厄难,遭之太甚。年老色衰,多铙蚤虱,夙夜不卧,长吟叹息:何罪宿𠍴,生此不孝之子?或时呼唤,瞋目惊怒,妇儿骂言,低头含笑(乃至云云)。帝释梵王,诸天人民,一切众会,闻经欢喜,发菩提心,号哭动地,泪下如雨。

【记】即接上文。曳腹,俗谓匍匐。鸣和,即口相接。至于等者,谓行往出外,忽有公私急疾之事。既与下,明悖逆。父孤无妻,母寡无夫,或无襦被下,传文脱误。正本云:单寒苦辛,饥羸之甚。夙,早也。帝释下,示听众得益。文中发菩提心,可例今经,非人天明矣。

【疏】评曰:细思其事,诚哉是言!或有母不如此,儿不如彼者,百中之一也。良由众生无始无明,迷真执妄,既根本颠倒,故枝末一一皆然。祸哉凡愚,云何可度!

【记】初叹事实。母不爱子,儿不悖逆。百中之一,言其少也。良下,推所以。妄起无端,故云无始。懵然不觉,故曰无明。不达自心常住寂灭,故曰迷真。反认四大六情为己身心,计我、我所,故云执妄。上二句明惑,故云根本。从惑起业,故云枝末。且约上经于亲反疏,于疏却亲等,非唯背亲,一切颠倒,故云一一皆然。末后二句,伤其痴暗,教所不被。

【疏】三、攀慕遍寻。

即以道眼,观视世间,

【疏】述曰:观求生处是天眼,通由证道而得,故云道眼也。

【记】或可显示修得,简非业报,故加道字。

【疏】世间有二,谓三界是器世间,六道是有情世间。

【记】亦名无情、有情二种世间。

【疏】然尊者丧亲之日,犹是凡夫,不知父母生于何道。今成圣果,力可追求,故以天眼上下观视,于三界处寻六道身,得通便观,故云即也。

【记】可解。

【疏】四、得见所在。

见其亡母,生饿鬼中,不见饮食,皮骨连立。

【疏】述曰:本观世间,俱寻父母。父生乐处,不假施劳,既非经宗,故此不述。母生鬼道,已属三涂,复在饿中,是鬼之极苦。拔济苦者,唯盂兰盆,发起正宗,意在斯也。

【记】施劳,犹用功也。

【疏】生饿鬼中,是异热果,酬引业故;不见饮食,是等流果,酬满业故;是悭食之业也;皮骨连立,是增上果。

【记】所明三果二业,理趣深微,故当委示。义门分三:初、释名。异类而熟,故名异熟。以因通善恶(善恶有记,造成因种),果唯无记故(至果成熟,报法[非]。因果性别,故云异类。或约异趣,或云异时记,今并不取)。等流者,与因同类故。增上者,更甚于因故。二、明体者。异熟有二:一、真异熟,即第八识最初结生,展转相续,至舍寿时,亦最在后,为总报主,名真异熟(此局大教,下通大小)。二、异熟。生之异熟,谓从真异熟中种子发现,今即今无记报得色心,名生之异热。今此具兼二种,不可偏判。等流、增上,并依生之异熟而分异耳(上三种果,并通六趣,不唯在鬼)。三、明因中又三:初、云二业名。引业,谓有胜力牵引趣生。满业,谓于总报之上,庄严圆满。因唯有二,果则有三。增上无因,即上二业,余势所成。二、辨二业体。凡善恶业,皆有三品,三位明之:一、约境。于劣不杀为上,如蚊蚁等;于胜不杀为下,如父母等;余者为中(不善反之)。二、约心。猛利心作为上,泛尔心作为下,余则为中。善恶业皆尔。三、约时。若善若恶,但三时无悔为上,二时无悔为中,一时无悔为下。今并取上品为引业,下皆满业。三、明二义相。大约三归、五戒生人,八戒、十善、四禅、四定生欲、色、无色天。强胜多疑者,生修罗。嗔心造十恶业,引生地狱。贪心造者,生饿鬼。愚痴心造,生畜生。引业所感名总报,满业所感名别报。由此互作四句:一、总善别不善(人受贫穷疾病),二、别善总不善(畜有肥好庄严等),三、总别俱善(人道受富贵等),四、俱不善(畜类有盲跛等)。俱舍云一业引一生,多业能圆满是也(今目连母当第四句)。问:此二种业,何识所造?答:通大小乘,并第六识造,以强胜故。前五识亦能造满,不能造引,以力微故。第七识但与前六为染污,第八止能含藏,已成业种,并不能造(七八二识,小教不谈)。文中三果二业,分对可知。是悭食业者,即青提缘也。皮骨连立,言其枯瘁,唯皮连骨而住耳。

【疏】准正理论中说,鬼本住在于此下五百由旬,纵广亦尔,有琰魔罗界(一云此瞻部四边直下等),从此展转散趣余方,以人间一月为一日,乘此积月积年,寿五百岁。

【记】此下,即指南州。琰魔罗,亦云阎罗,具云阎魔罗社,此翻双王。兄及妹皆作地狱主,兄治男事,妹治女事,故曰双王。或云苦乐并受,故云双也(狱报是苦,居尊故乐)。余方山林树庙等,注中示异,不同上论,限数量故。日月岁数,且据一相,不必一定。

【疏】然鬼有三种:一、无财鬼,亦无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财鬼,少得净妙饮食故;三、多财鬼,多得净妙饮食故。

【记】财即饮食。净妙食者,虽是秽物,饿鬼难得,自谓净妙。

【疏】此三种中,复各有三。

【疏】初、无财三者:一、炬口鬼,谓火炬炎炽,常从口出。由前生烧坏村栅,焚炙贤良,以此求财,堕于地狱;从地狱出,堕此鬼中。故正法念经云:若人贪嫉,枉夺人财,破人城郭,杀害抄掠,得财奉王、大臣,转增凶慕,堕炽然饿鬼中。二、针咽鬼,谓腹大如山,咽如针孔。谓破斋夜食,盗窃众僧之食故。故斋法清净经说:目连路逢数百万人,头如太山等。三、臭口鬼,谓口中腐臭,自恶受苦。以多贪名利,自是非佗,赞叹恶人,毁谤贤善故。据此三种,宁吞铁丸,不食信施。

【记】初炬口者,即行军劫盗,多受此报。先出报相,后云业因,余八皆尔,临文自点。贤良谓善人,余二可解。据下,申诫。

【疏】少财三者:一、针毛鬼,毛利如针,行便自刺。为贪利故,妄行针炙及刺畜生,但为求财,不能愈疾故。二、臭毛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以贩卖猪羊,烹宰鹅鸭,汤烂刀剥,痛楚难堪,地狱罪终,堕斯鬼趣。三、大瘿鬼,咽垂大瘿,自决啖脓。由嫉妒于人,常怀瞋恨故。

【记】愈,音雨,病差曰愈。瘿,于郢反,瘤也。决,音穴,下流也。

【疏】多财三者:一、得弃鬼,谓常得祭祀所弃食故,以罪多福少,少施多悭,弃掷之物,方能惠施故;二、得失鬼,谓常得巷陌所遗食故,以于现财常生悭着,拟欲失者,方起舍心故;三、势力鬼,谓夜叉、罗刹、毗舍阇等,所受富乐,类于天人,或依树林,或住山谷,或居灵庙,或处空宫,形竖而行,属于鬼趣。此等变化多端者,以因地罪福不精故,惑乐相杂故。付法藏传中说:僧伽耶舍比丘游大海边,见妙宫殿,其家锁二鬼等(云云)。

【记】夜叉,此云轻捷。罗刹,此云可畏。毗舍阇,此云啖精气。形竖行者,异于畜趣,皆旁行故。惑乐者,惑谓多疑,乐谓不受饥渴等苦。今时作福,不识因果,互用三宝,强胜过人,虽徒役力,多堕斯类。故下,引证。见宫殿等者,彼云:见一宫殿,七宝庄严,食时已至,即往乞食。是时舍主出迎,请入就座。耶舍见其家内有二鬼,裸黑饥瘦,锁其身首,各着一床。耶舍悭问,舍主答曰:斯鬼过去,一是吾息,一是儿妇。我昔布施,而彼夫妻常恚恼我,因立誓曰:如此罪业,必受恶报。若受罪时,我当看汝。由是因缘,得斯苦恼。所锁二鬼,自属无财。今引舍主,是势力鬼。

【疏】今尊者之亲,是无财鬼中(不见饮食故)炬口鬼也(食未入口,化为火故)。

【记】然今目连之母,临食变火,口无火炬,据相非类,且从疏解。

【疏】又有处说饿鬼有三种:一、外障,以得遇水时,即见人执刀杖等障故;二、内障,口有火炬,或咽如针故;三、无障,见河是猛火,或食粪秽,或自拔自啖等。

【记】初、二即无财鬼,三即少财鬼。

【疏】今尊者之亲,当内障也。

【疏】上来诸鬼等,皆出自心,因行既招,果报必应。譬如影响,由于形声,虽父母至亲,不相替代。

【记】初二句推能造。次二句示所造,即因果也。譬下,引喻。影响如果,形声似因。虽下,彰自受。

【疏】故诸智者,宜各励心,傥遇善缘,不应空过。一朝去世,谁为修崇?纵托子孙,七分获一,况无孝子,悔恨何追!

【记】励,谓勉励。七分获一者,随愿往生经云:普广菩萨白佛:若有父母亲族,命终堕三途八难,受诸苦恼,得为修福否?佛言:七分之中,唯获一也。何故尔?缘去世不信道德故。若以亡者严身具以施三宝,此福最多,可拔地狱之殃,往生净土。有子修崇,尚获少分;子孙不孝,则冥路茫茫,孤魂独游,三途受苦,悔不可及。故云况无等追及也。

【疏】具浊世凡流,鲜怀仁孝,唯忧妻子,岂念幽灵!贫贱者迫以饥寒,富贵者荒于财色,设能追福,厌课者多,竭力罄心,万中无一,世途目击,岂不昭然!

【记】鲜,少也。迫,谓逼迫荒迷也。厌课,谓事不得已而为之。竭、罄,皆训尽。击,犹对也。

【疏】故恩重经云:夫妻和合,同作五逆,或时呼唤,急速走使,十度九违,不相从顺,骂詈瞋毒。生存尚尔,没后可知。身既不仁,儿岂能孝!故昔有送祖林野,乃持舆回归。以古观今,虽迹异而心同也。

【记】初引经。急速走使,谓父母有急切之事,欲使其子。十度,经作十唤。毒字写错,经作瞋恚。(孤山云:走使下,依经有父母之语四字,检经并无。又云:瞋毒字误,合作嗔目。皆非。)生下,举存况没。身下,推己所致。送祖林野者,孝德传云:元启年十岁,其祖年老,父母令启舆送深山,启苦谏不从。既而送往,乃收舆而返。父曰:此何用耶?启曰:复当送父。父遂感之,方复收养。然启本欲感动其父,而非不孝。今且取子孙,仿上之义耳。迹异,谓古今事别。心同,谓相承不孝。

【疏】五、恸哭往救。

目连悲哀,即以钵盛饭,往饷其母。

【疏】述曰:悲哀者,生育恩重,如上所陈。死别隔生,忽然再见,纵使颜容仍旧,亦可涕泣悲伤。况睹鬼形,皮骨连立,喉中烟𦦨,腹里空虚,苦似倒悬,命唯喘息,岂不能碎身擗踊,竭气号啕!恨罪逆之偷安,痛慈亲之受苦。经标总意,但曰悲哀,细察当时,疑不尔

【记】拊心曰擗。跳身曰踊。号跳,大呼也。父母在难,子不能救,谓之偷安。经标下,示经略意。

【疏】故三藏科云摧恸,释云:感激彻于骨髓,号叫动于天地。

【记】三藏,即慧净三藏。旧疏科为摧恸往救,所以今疏不依用者,以经文语简,但曰悲哀,科须贴经,故易之耳。然犹可证碎身等义,故复引之。恸,音洞,哀过也。

【疏】钵饭往饷(下同三藏)。母既气绵夕漏,厄在朝饥,饥而且渴,理须救济。济此之急,饭食为先,故以钵盛饭,持饷于母。

【记】下并旧疏,故注示之。绵,微也,谓微微喘息,以过长夜。漏,即更漏。厄,苦也,谓苦在终朝之饥。

【疏】六、恶习现前。

母得钵饭,便以左手障钵,右手抟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疏】述曰:境随心变,果藉业成,饿因未除,饱缘宁致?鬼是炬口,食近口而炽然;水作坚冰,冰近汤而确尔。即知神力不禁业力,除饥要且除悭,故六通往饷而招殃,百味盆罗而拔苦。大哉业熟,可思者焉!

【记】初叙恶习。初句明食化,次句推宿因。饿下二句,明不得食。鬼下四句,举喻对显。水喻宿因,冰喻今果。近汤确尔,喻圣力不能救。确,坚也。即下,次彰业重。初二句标示。禁字,平呼胜也。故下二句,配释。对上二句,文义可见。即知盆供为除悭习,悭即鬼业,业尽果亡。是以目连奉教以追严,慈母应时而解脱。大慈救济,要在于慈。大下二句,伤叹。业果成熟,圣力莫加,理越凡情,故非思及。(孤山云宿善业熟,得子度脱者,甚非文意。)

【疏】今左手障钵,悭恐余侵;右手抟食,贪于自给。悭贪猛盛,如此现行,饭食劣缘,若何充济?故化为火,不得食也。

【记】可解。

【疏】上来序分竟。

【疏】自下,正宗,文分为二:初目连悲陈苦危,后如来广示因缘。

【疏】今初。

目连大叫,悲号涕泣,驰还白佛,具陈如此。

【疏】述曰:子急告父,臣急告君,自力不如,理宜投佛。弟子勤观四谛,已证三明,可以反覆山河,回转日月。岂料母萦极苦,命若倒悬,竭其孝诚,尽其神变,竟不能令除恶报,暂济饥肠,所以叫泣奔还,备申哀恳。

【记】初明告上之意。上二句引况,下二句正明,即资急告师也。弟子下,次明陈告之辞,为三。初叙己功力。初句叙因,次句示果。三明者,谓过去宿命明,二、现在漏尽明,三、未来天眼明,即六通中三。余三但有通义,故不称明。岂下,次明母业重,力不能加。所下,三、明投佛。据此经文,合在序分,彼宗判教,大途皆尔。意欲发后佛言,故节序文在正宗耳。

【疏】后如来广示因缘中,且依三藏,大分八段:第一、彰母罪深,第二、明子德薄,第三、斥邪无力,第四、显正有能,第五、许以救方,第六、示其正法,第七、孝子领悟,第八、慈母获益。

【疏】今初,彰母罪深。

佛言:汝母罪根深结。

【疏】述曰:有经说:定光佛时,目连名罗卜,母字青提。罗卜欲行,嘱其母曰:若有客来,娘当具膳。去后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诈为设食之筵。儿归问曰:昨日客来,若为备拟?母曰:汝岂不见设食处耶?从尔已来,五百生中,悭悭相续,故云罪根深结。

【记】八段,始终次第可解。初段引缘中,未定所出,故标有经(世有目连经,与此不同,乃人造伪经耳)。定光,远古佛也。未见解释,今以意求,寂而常照,故曰定光(旧记云:即是然灯,定合作锭,有足曰锭,无足曰镫。今详锭字,自音为碇,或音定曰,乃锡之属。又𩜦与镫,自是食器,亦非灯也)。

【疏】罪,谓身口之业。根,谓悭贪之心。多生相续为深,交固难解为结。从悭所起,皆是罪业,非唯彼时一度妄语。

【记】身口是业道,悭贪是烦恼道,相续难解是苦道。从下,转释深结之义。五百生悭,造业无量,故云从悭起等。

【疏】谓悭贪是苦根,所作是苦业,饿鬼是苦果,为三道也。若准十重戒中,悭亦是业,唯贪为惑。

【记】初示三道。苦根即烦恼,业果由生,故云根也。若下,辨异。十重即菩萨戒,十波罗夷所制。彼云若佛子,自悭、教人悭等戒所制者,即属业非,而不制贪,故知属惑。

【疏】问:五百生悭,为人为鬼?答:人鬼相间,造受相资。若唯人身,不名恶报;若唯鬼身,不应造业,或亦为畜,于理无妨。但悭习不除,即名相续。

【记】初二句正答。若下,四句互显。以人是善道,故不常为人;鬼不能造业,故不常为鬼。或下,示余趣。文出畜生,义该地狱。

【疏】问:目连自定光佛世已来,所生之母不一,如何偏救彼之青提?答:青提与目连缘深,今生复为其母,但救此身所生之母,非谓救彼远世青提。余论云云,皆为未达。

【记】准上经文。今生之母,即远世青提,故须问释。答文可解。余下,斥非。即应古疏别有解释,彼文已亡,未知所说。

【疏】第二,明子德薄。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疏】述曰:汝母悭心,悭于一切,时经多世,事历多人,岂汝一人,力可济拔?

【记】悭一切者,谓所悭物,非唯食也。

【疏】第三,斥邪无力。

汝虽孝顺,声动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疏】述曰:三藏云:纵汝感天灵于上界,激地祇于下方,纵摄邪魔,横罗外道,统六合以同家,总八部为一众,并其神力,亦不奈何。

【记】激,动也。纵,竖也。罗,谓包罗四方,上下为六。合八部者,四天王下,各有二部鬼神,或可天、龙、夜叉等并合也。

【疏】外道道士者,外道中之道士也。拣内道中之道士,佛教初传,此方呼僧为道士故也。

【记】道士者,本释子之美称。晋、宋已前,多呼僧为道士,故翻译之家,特须标简。

【疏】四、天王者,毗沙门等,护持世界者也。

【记】毗沙门,即北方天王等,取东方提头赖吒,南方毗留勤叉,西方毗留博叉。

【疏】第四,显正有能。

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

【疏】述曰:三藏云:一缕不能制象,必假多丝;一人不能除业,必资众德。

【记】喻法相对,可解。

【疏】今详前后解文,以邪正一多相对,乃有四句:一、正而非多,此不能救,故前非汝一人奈何;二、多而非正,亦不能救,即前神祇、邪魔、外道等也;三、亦多亦正,方可救拔,即十方僧也;四、不多不正,居然不可,故经无文。

【记】前后经文者,初二两句是前文,第三一句是当科,望前为后。居,犹必也。

【疏】第五,许以救方。

吾今当说,救济之法,令一切难,皆离忧苦。

【疏】述曰:今当说者,正是许辞。救济法者,是所许事。令一切等者,千钧之弩,不独为鼷鼠发机;三界之尊,岂偏令汝母离苦!

【记】第五,所许事,即次科,示正法也。三十斤为一钧。鼷鼠,说文云:小鼠也。机即弩牙,法合可解。

【疏】第六、示其正法,于中分二:初教孝子献供之法,后教众僧受供之仪。

【疏】初中,复有五段:一、定胜时;二、发胜意;三、设胜供;四、赞胜田;五、获胜益。谓自恣日为胜,时如春阳之月;孝心为胜,意如精新种子;百味、百果等为胜,供具如好牛犁;以之供养,如能耕垦;贤圣为胜,田如膏腴之地;存亡父母、六亲、眷属,乃至七代;离苦生天为胜,益如千厢万斛,秋收冬藏。经文意势,岂不然乎?智者详之,如指其掌。

【记】开章五段,次第有序。膏腴,肥地也。厢,合作箱车也。如指掌者,言其易见也。

【疏】今初,第一,定胜时。

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

【疏】述曰:梵语僧伽,此云众和合。谓若众而不和,如群商、群吏及军众等,不名僧宝;若和而不众,如二人同心之类,亦非僧宝;众而和合,为福之因,方名僧宝。

【记】初翻名僧伽。止翻为众,复加和合,乃是义用,非对翻也。谓下,释义。群吏,即公吏。二人同心者,此周易系辞明同人卦,彼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此言迹异,下明心同)。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谓人心同,则裁断成决,如刃之利。金性坚刚,而能断之,喻利之甚);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心同言合,如兰之香,言其可爱。臭,谓兰之气也)。

【疏】和合者,有六种,谓身和同事,语和同默,意和同忍,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也。

【记】六和。上三是相和,下三即体和,此六并号事和均等也。

【疏】儒说小人君子,或和或同;今释子比丘,和而同也。

【记】论语云:君子和而不同(谦光守正),小人同而不和(群党私已)。释子和而又同,则与儒中君子优劣可见矣。

【疏】今云十方者,法无限局,岂隔亲疏?众僧者,唐、梵重标,译人之拙。

【记】法无限局。谓该一化,据通余法,且指自恣众僧之言。联绵成句,未必为拙,如似忏悔,可以例之。

【疏】七月十五日,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自恣有三日,或十四,或十五、十六,今举中间也。

【记】初正释。安居通三位:四月十六为前,五月十六为后,中间二十九日为中前安居,七月十五夏满后安居,八月十五夏满中安居,随日不定。今云七月十五,即当前安居也。自恣三日,出四分律增三中文。准南山事钞,定须十六自恣,非谓前二不通,恐谓解制向前出界,成破夏故。安居自恣,律部广之,非学不知,故不繁引。

【疏】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阙,亦是译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时?

【记】剩僧字者,今谓不然。上僧字通标一化,下僧字局在一集,疏指译失,考文不细。

【疏】自恣者,自己之过,恣他所举。谓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阶四果,亦得四禅。佛设教门,本意如此,正法、像法、僧等阶。然虽后五百岁,亦有持戒修福(福是定也),然将超苦海,谨护浮囊。犹恐当局者迷,必藉旁观得失,纵不断惑证果,还希罪灭福生。故偏袒于众中,白大德长老,或见我过,或闻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举,哀愍语我,我当忏悔。如此则身心清净,犹如琉璃,况禅定解脱,或有之矣!

【记】初略示。谓下,广释,又三。初叙佛教意。正法下,二、显被。三时正像各一千年,末法万年。后五百岁,即金刚般若经语。大集经中明五五百岁:第一五百,解脱坚固;第二五百,禅定坚固;第三五百,持戒坚固;第四五百,多闻坚固;第五五百,斗诤坚固。今指第五为后五百,即末法之初也。然将下,三、明自恣功益。初叙制意。三界苦逼,无有边底,故喻如海。浮囊,谓熟皮为囊,以鸟毛实之,或以气吹,用此度海,无虑没溺,即喻菩萨所受戒体。出涅槃经。彼云:罗刹乞浮囊(罗刹喻三毒欲犯戒),初全乞,喻犯四重;二乞半,喻犯十三;三乞三分之一,喻犯偷兰;四乞手许,喻犯舍堕单提;五乞微尘许,喻犯吉罗(经阙提舍,义同吉罗)。菩萨皆不与,喻谨护遮性故也。当局,谓临境。旁观,谓他人。故下,明行相。偏袒,示有罪也。白大德者,求他证也。见闻疑者,举过根也。过罪犯者,语之变也。如下,显益。戒定慧学,随人有所得也。

【疏】供养此者,力用可知,岂不拔济先亡,资熏现在?故三藏云:比丘受岁之日,大众自恣之时,僧多获道于四果,故能济厄于七代。

【记】初正示。故下,引证。夏竟入腊,故云受岁。

【疏】二、发胜意。

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

【疏】述曰:当为者,能救之心;七世下,所救之境。约境明心,故云胜也。

【记】约境明心者,境是父母,异余人故。

【疏】七世者,所生父母,不同儒教,取上代祖宗厄难。中者,通于存没,没则地狱鬼畜,存则病痛枷禁,皆名厄难。

【记】前释七世,简异儒宗,如上已示。次释厄难,通存没者,没即七世,存即现在,若作现世生身释者,则通存没。

【疏】七世生身,虽似转疏,皆是生我修道之器,既蒙鞠育,岂负深恩!故三藏云,天地覆载,既无惮于劬劳;幽显沉沦,理合答于罔极。

【记】经文。且举七世,准上归佛已来,则通多世矣。天地,即父母。惮,犹厌也。幽显,即存没。沉沦,即厄难。

【疏】三、设胜供。

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挺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着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

【疏】述曰:具饭百味者,总标也。如人盛馔盘筵,邀命宾客,唯云吃饭,故饭为总,统于百味。百者大数,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枣、杏、桃、李等;二、肤果,如爪梨、奈椹等;三、[聲-耳+邪]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苏、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上皆舌所尝也。汲灌盆器者,沐浴等所用,并下床敷卧具,皆身所觉也。香者,鼻所嗅也。油挺烛者,照燎等用,即眼所见者。亦可香油涂身,亦属身摄。西域如此,尽世甘美者,亦属舌也。上来于五欲境中,唯阙声也。

【记】初至舌。尝,味尘也。汲下,触尘。香即香尘。油下,即色尘。挺谓挺直。今之蜡烛、香油涂身,西域虽然,而非经意,不须此释。上下,示阙。今时或以音乐、螺钹、歌赞等,则五尘备矣。而言五欲,语似非便,思之。

【疏】尽世之言,详其意趣,有二种尽:谓富贵则尽世所有,有即须求;贫贱则尽力所及,及则须觅。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尽其心,亦类彼享于克诚,馨于明德也。

【记】初约贫富两释。即下,示其要义。尚书云: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谓不常受享,唯亨能诚信者),馨于明德。如前所引。

【疏】着盆中者,译经讹错,如何床等可置盆中?应云着盂兰盆供会之中也。

【记】初牒示。如下,斥非。应下,改正。今详疏家未善经意,今为科释。经文从初至盆中,示能供之物;末后二句,明所供之境。初中又二:初通列;四、尘尽世下,别点味尘。虽通众物,正在盆供,恐其轻略,特举嘱之。智者无党,勿谓讹错。

【疏】供养二句者,正明行也。

【记】正明行者。设盆正意,为供圣故,救亲拔苦。由此力故,经云众僧三乘总摄,如下列故。

【疏】据经本意,但可以受用物供艰大德之僧,不必雕镂金玉,剪割缯彩,高耸阑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须物华四事(房舍、衣服、饭食、汤药),盆美八珍(食之米面,味之𪉩醋,果之李奈,菜之芥姜),历十方而运想,澄一心而供养。

【记】初示经意。不下,斥滥行。在古尚然,今时罔冒,无足怪矣。故下,引证。四事是通举,八珍是别标。

【疏】四、赞胜田。

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

【疏】述曰:初二句,约人赞时而总标;末二句,以威仪赞人总结。

【记】经标。当此之日,故云赞时。后云其德汪洋,即是威仪。人下脱而字。

【疏】中间人、法,有其五对,但文不次。谓处有山间、树下对;证有四果、六通对;行有自利、利佗对(经行自利,教化利他);学有戒、定对(各有其文);人有大小对,亦名权实对(声闻、缘觉为实为小,十地、菩萨为权为大)。

【记】初总示。谓下,别列。自佗对中,准知二乘非不化佗,但不如菩萨弘誓深广,所以佗文但云自利耳。戒定对中,注各有其文,前云山间禅定,后云具清净戒。大小对中,注二乘为实,谓是实行,非权现也。据论受供,须通大小贤圣及与凡夫。经举三乘,且从胜说。

【疏】又总束之,不出人、法,为三学、三乘对也。从初至四果,禅定也;次从或在下,至自在教化,智慧也;皆同下三句,净戒也。三乘者,即声闻、缘觉、十地大人也。

【记】人、法者。法即三学,人即三乘。言十地者:初、欢喜(亦名入宝所),二、离垢,三、明(亦名发光),四、炎(亦名焰慧),五、难胜,六、现前,七、远行,八、不动,九、善慧,十、法云(依天台戒疏出)。今详分对,前后参乱,文相难晓,更为科释。大分为三:初二句总标;或在下,别列;皆同下,通结。就别列中又二:初至声闻、缘觉,是二乘僧;或十地下,至在大众中,即大乘菩萨僧。就二乘中又二:前四句叹德,末一句指人。又四句中,上三自行,下句化佗。又自行中,禅定可解。得果、断惑,即慧学;经行、调身,义属戒学。又禅定、经行,必须托处;得道、教化,不局方所。通结中,上二句明受供,下三句叹道德;上句叹行,下二句叹所证。汪洋水,深广之貌。如此析文,方见经旨。孤山云:十地权现,即同法华内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又自难曰:此经与法华何异?答:此但密云权现,不显其人,故知大异。有人破曰:虽不指人,而明云权现,岂是密耶?识者试为评之。

【疏】皆同一心者,是意和合。谓受供时,皆同运惭愧殷重心,慈悲报因救济心。人虽位有凡圣,德有优劣,而所运心,一而无异,故云同也。

【记】据律意,和同忍乃约法事为言,今此一往,且取同义。惭愧是自利,慈悲等即利他。

【疏】受钵和罗饭者,钵中饭也。梵云钵多罗,此云应器,和字讹也。今时但云钵者,略也。

【记】钵和罗,疏作应器解之。若准应法师经音义云:钵和兰,此翻自恣食。颇合文意。

【疏】经题云盆,即是钵也。译时随俗,题之云盆,盆之与钵,皆器故也。三藏释题,翻为救器。

【记】下引三藏者,彼释题云倒悬救器。

【疏】此一句经,正明自恣大德受盂兰盆供也。

【记】圣众受饭,即是设盆故。

【疏】五、获胜益。

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涂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疏】述曰:此一唱经,有两节意:初一半者,蒙悲愿之力而离苦;后一半者,蒙慈愿之力而得乐,乐中有存亡之异。

【疏】初云此等自恣僧者,指前五对所说也。

【记】初文,指前五对,不出三乘。

【疏】现世父母者,生此身之父母也,非谓未亡名为现世,故指得益云出三涂。其现在未亡之父母下,自有文云福乐百年是也,不应重举。三藏错会,故作异释,甚非文意。

【记】次科。初示今释。非谓下,遮滥。三藏下,斥谬解。彼疏:问曰:何故现在能出三涂?答:验因之果,所谓异释也。

【疏】六亲者,父母、兄弟、夫妻(或云男女不取兄弟)。眷属者,一切姻戚,通于表里。

【记】六亲。依老子注,出之注中。或云未详何典。若准汉书注云: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盖随人所立,故有不同。姻戚皆亲也,表即母族,里即父族。

【疏】出三涂解脱者,总明离苦也。衣食自然者,且翻三涂生于人道,故属拔苦之文,亦可便得乐属于后也。

【记】衣食自然,文有两释:前义为正;后释据文在前,约义兼后。

【疏】若父母下,明存亡得乐,文相可知。天华光者,天上妙华光明也,略指快乐之相矣。

【记】妙华光明,即上界依报庄严之事,非唯此二,故云略指。

【疏】自上第二,教众僧受供之仪。

时佛来,十方众僧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疏】述曰:此中,前半净三业,后半具三宝。

【记】从初至然后受食为前半,初受已下即后半。据此科分,文意未显。今详前半敕令运意,后半正教受仪,寻之可见。

【疏】前中,咒愿,口业;禅定,意业;受食,身业。

【疏】后中,塔前是佛,咒愿是法,受食是僧。从佗受而后食,法、律如此,即受字亦属法也。

【记】律制比丘凡食必从净人受,不受自捉,犯波逸提,故云法律如此。经云先安佛前,据俗舍也;塔寺佛前,约伽蓝也(孤山约在世灭后分)。

【疏】塔者,边国讹语,正云窣堵波,此云高显处。此中意通殿、塔,塔安舍利,殿安佛像。

【记】合云塔婆,单云塔者,讹而复略。此下,示通意。

【疏】自下大文第七,孝子领悟。

时,目连比丘及大菩萨众皆大欢喜,目连悲啼泣声释然除灭。

【疏】述曰:净业既成,必知离苦,观因验果,声响不差,故喜而止啼也。如处世刑狱,嘱大力人,财贿既行,其心已喜。

【记】言既成者,从佛受教,审后所修,必无疑故。观因验果,配上二句。声响不差,喻上因果,谓如声答响,决定相应,故经云释。然,谓消散也。下引世事,以显经意。贿,呼罪反,亦财也。

【疏】第八,慈母获益。

是时,目连母即于是日,得脱一劫饿鬼之苦。

【疏】述曰:目连闻经,且是受教,施设盆供,合在余时。今说经次,便云脱饿鬼者,译经阙略也。应于正宗终处,叙结集家。文云:尔时目连闻是法已,至七月十五日,施设盆供,自恣僧已,其母即于是日,得脱一劫饿鬼之苦。则文义俱显矣。

【记】初叙阙。应下,义补。或恐说经正当夏满,即时营设,故云是时等。又前示正法中五科,委示盆供之法,故此但云是时、是日,义含设供,则非阙矣。

【疏】故三藏云:孝子既献供于此辰,慈母乃除殃于是日。大哉圣力,速疾如斯!

【疏】其饿鬼受苦,年劫时分,待捡叙之。

【记】器界一增,减为一劫。目连亡母,合堕一劫。鬼趣岁月,与人不同,劫数长短,未见所出,故云待捡也。

【疏】自下大文第三,流通分也,文中有三。

【记】谓此教法,被及无穷,有同江河,流而无雍,故曰流通。

【疏】一、申请。

目连复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宝功德之力,众僧威神之力故。若未来世一切佛,弟子应亦奉盂兰盆,救度现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可尔否?

【疏】述曰:详此语时,亦是设供之后,非一场之事,至毕钵罗窟,方始总集为经也。

【记】设盆已后,方复申请,故非一场之事,诸经多然。毕钵罗窟,阿难结集之所,在王舍城灵鹫山中。

【疏】目连爱其亲而及佗人,如颖考叔谏庄公云云。

【记】下引考叔以况目连。注云云者,左传云: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申,即国各),生庄公及共叔段(共,音恭)。庄公寤生(寤寐中生),惊,姜氏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立为太子)。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姜氏与叔段谋篡庄公。公闻,师兵伐之,叔段奔共(共,国名,因号共叔段)。遂置姜氏于城颖(置,音至,置也。城颖,即郑地),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地中之泉,故曰黄泉)。既而悔之。考叔为颖国封人(典强封者),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遗字去呼)。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繄,语助也)。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隧,若今之埏道)?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赋,诗也。融融,和乐貌)。姜氏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泄泄,舒散貌。泄,音曳)。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纯,笃也。施,音异)。然考叔止及于一人,尊者广被于群有。应知大士,现作声闻,方便度生,故为发起。人到于今,咸受其赐。疏举故事,且欲通文。细校行功,实非伦匹。

【疏】二、赞请。

佛言:大善快问!我正欲说,汝今复问。

【疏】述曰:初句标赞。大善快者,深契圣心。后二句释所以。以正欲说,即遇问辞,机感相投,潜通密应,故言快也。

【记】大善,谓其理当。快问,谓适我心。潜通,谓机投于佛。密应,谓感赴于机。不谋而自合,故云潜密也。

【疏】佛意本者,欲说孝道最大故,拔苦事重故,盂兰法胜故,众睹尊者胜缘机熟可教化故。

【记】四义,以求佛意。总括所归,无非利物。权巧方便,何止于数端?拯济慈悲,岂专于一类?孝道最大者,道德本故;拔苦重者,大士行故;兰盆法胜者,心境异故;众睹胜缘者,应验速故。

【疏】三、答请,于中有五。

【疏】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慈孝者,皆应先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代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饭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疏】述曰:虽贵贱品隔,僧俗道殊,自非化生湿生,无不有父有母。慈鸟鹦鹉,尚解思恩,岂况人伦,而不济拔!孝之利害,已具悬谈,既识是非,须依正道,故云应先为所生等也。

【记】贵即国王、宰相,贱即万民、庶人。僧即局在僧尼,俗即通收贵贱。六道不出四生,谓胎、卵、湿、化。若胎、卵二生,定有父母。慈鸟者,说文云:孝鸟也,以能反哺于母故。鹦鹉者,杂宝藏经说:佛过去世,于雪山中,曾为鹦鹉,父母俱盲,常辨华果稻穗,以奉养之。其盲父母,即净饭及摩耶也。然慈鸟是现事,鹦鹉乃昔缘。今之鹦鹉,则非其类。利害具悬谈者,即彰孝道中罪福同也。未入经文,义章先说,故曰悬谈。悬即先也。经云三公者,周官立大师、太傅、太保也。

【疏】据制令,必为不为,即是违制,故亦当于制教,是以前亦属律藏。

【记】经曰:皆应非制必为,不为无犯,复非违制。前文据此,故复重明。上已指非,不可承用。

【疏】然佛无悲喜,今于此日示现欢喜者,应机缘也。以佛本出世,祗为劝人修行,见人造业则悲,见人修道则喜。今比丘九旬加行日满,倍更恳诚,三千界中,皆同如此,称佛本意,宁不欣欢!此日设盆,其福甚也。

【记】佛无悲喜者,据自行也。示欢喜者,约化他也。三千界者,一化境也。

【疏】二、教发愿。

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生人天中,福乐无极。

【疏】述曰:所修必假行门,所获必由心愿。愿者心之乐欲,欲得存没咸安。存者保寿于人间,常无病恼;没者迁神于天上,永绝冥涂。行愿相资,无所不利。

【记】经文。愿使二字是能愿,现在七世等即所愿。初释能愿。上可蹑前段。次句即当科乐字去呼。存者下,次释所愿。存即现在,没即七世,一一配经可见。后二句总结。无不利者,言必有所获。人有目足,所往必至;事有愿行,所未必遂故。

【疏】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疏】述曰: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反明非佛弟子及不孝者,即任不设盆也。念念常忆者,无终始也。长养是事,慈爱是心,故前起行及发心愿以报之也。余文可解。三藏云:父母结爱,既念念不离心;孝子报恩,须年年不绝供。

【记】初释所教人。佛弟子者,禀师教故。修孝顺者,知恩重故。念念下,次释所教法。父母长养慈爱,既无终始;孝子起行发愿,故须尽世。以行报事,以愿报心,对待法尔,不可阙一。下文引证,可解。

【疏】四、劝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应当奉持是法,

【疏】述曰:智度论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今云奉者,即受之义。皆应者,勖此二力。

【记】非信不能受,非念不能持。勖,谓诫勖。

【疏】五、喜而奉命。

时,目连比丘四辈弟子欢喜奉行。

【疏】述曰:四辈者,僧、尼、士、女,或云人、天、龙、鬼,疑故两存。

【记】言两存者,各有所出故。

【疏】然凡厥生灵,皆依恃怙,故父母恩均于天地,此虽至孝,不得其门。今受神方,兼睹灵验,必能除七世之厄难,报二亲之劬劳。自知心有所之,是以欢喜承命。

【记】初叙恩深。厥,其也。生灵语通,且目四辈。恃怙即父母,向引诗云无父何怙,无母何恃是也。此下,次释众喜。初二句,叙群机无法。此之一字,指上生灵。不得门者,若非佛说,余无知故。今下,明得法欢喜。神谓神妙,方即是法。序云得此法门,实为妙行,与此颇同。睹灵验者,即目连现事。之犹诣也,命谓教命。

盂兰盆经疏新记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