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親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制譯

  辯真實品第三

  已辯其障.當說真實。頌曰.

  [一]真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二]因果. 及麤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 [三]攝受.幷差別. 十善巧真實 皆爲除我見。

  論曰.應知真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真實.二相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因果真實.五麤

  細真實.六極成真實.七淨所行真實.八攝受真實.九差別真實.十善巧真實.此復十

  種.爲欲除遣十我見故。十善巧者.一藴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

  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爲無爲法善巧。此中云何

  根本真實。謂三自性.一徧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依此建立餘

  注:

  [一]藏本缺此總句.陳本同.

  [二]藏本作果因.下釋同.陳本亦同.

  [三]勘藏本.意謂總攝.與前品頌云攝受意謂攝取者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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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實故。於此所說三自性中許何義爲真實。頌曰.

  許於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無真[一]實。

  論曰.卽於如是三自性中徧計所執相常非有.唯常非有於此性中許爲真實.無顛

  倒故。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於依他起許爲真實.有亂性故。圓成實相亦有

  非有.唯有非有於此性中許爲真實.[二]有空性故。云何相真實。頌曰.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真實相。

  論曰.於一切法補特伽羅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徧計所執自

  性真實相。於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

  起自性真實相。於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

  性真實相。[三]此於根本真實相中無顛倒故名相真實。無顛倒真實者.謂無常苦空無

  我性.由此治彼常等四倒。云何應知此無常等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注:

  [一]藏本頌末有結句云.許自性爲三.陳本同.今譯合初句爲一也.

  [二]藏本缺此句.陳本同.

  [三]勘藏本.意謂於根本真實中此相真實不顛倒.是名相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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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二]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真實。

  論曰.[三]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徧計所執.此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

  故。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四]苦三種者.一所取苦.謂徧計所執.是補特伽羅

  法執所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空有三

  者.一無性空.謂徧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爲有.由此非有說爲空故。二異性空.謂依

  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五]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爲自

  性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謂徧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相.卽此無相說爲無我。

  二異相無我.謂依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徧計所執故名異相.卽此異相說爲無

  我。三自相無我.謂圓成實.無我所顯以爲自相.卽此自相說爲無我。如是所說無常

  苦空無我四種如其次第依根本真實各分爲三種.四各三種[六]如前應知。因果真實

  注:

  [一]藏本此半頌合末半頌爲文云.無常者無義.生及滅者相.垢及與淨義.如次依本實.陳本同.

  [二]藏本無事字.下釋同.陳本亦同.

  [三]藏本此段列舉三名云.如次依本實.不詳釋所以.陳本同.

  [四]藏本此段但釋所以.不配三性.陳本同.

  [五]藏本譯異性爲非性.故此段釋云.以非彼體性故爲空.

  [六]藏本列舉諸名.陳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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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四聖[一]諦。云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二]苦三相已說.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徧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論曰.苦諦有三.謂無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說。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徧計所執自

  性[三]執習氣.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謂

  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滅謂垢寂二卽擇滅及真如。

  道諦三者.一徧知道二永斷道三證得道.應知此中於徧計所執唯有徧知.於依他

  起有徧知及永斷.於圓成實有徧知及證得.故依此三建立道諦。麤細真實謂世俗

  勝義諦。云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四]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五]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

  注:

  [一]藏本列舉四諦.陳本同.

  [二]藏本先出長行云.謂由彼無常等相.次頌云.故許爲苦諦.

  [三]勘藏本.意謂愛著.與上所執之執義異.

  [四]藏本此頌初三句爲一段云.假設及知識.如是說爲粗.世俗有三類.陳本亦作三句.意同.

  [五]藏本此上有單句頌云.勝義者唯一.釋云.勝義諦者應知一圓成性.此復云何爲勝義耶.次乃出下一頌.陳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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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真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真如.勝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

  槃.[一]此是勝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二]以勝法爲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

  根本中圓成實立。[三]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爲有爲有差別故.無爲[四]總攝真如涅槃無

  變異故名圓成實.有爲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極成真實略有二

  種.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者道理極成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五]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六]串習隨入覺慧所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

  聲等.是名世間極成真實.此於根本三真實中但依徧計所執而立。若有[七]理義聰叡

  賢善能尋思者依止三量證成道理施設建立.是名道理極成真實.此依根本三真

  實立。淨所行真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而立。頌曰.

  淨所行有二. [八]依一圓成實。

  注:

  [一]藏本云.是義之勝者故.陳本意譯云.功德究竟故.

  [二]藏本云.境義是勝故.

  [三]藏本此句作問詞.云何說有爲無爲俱是圓成性耶.文義更洽.陳本同.

  [四]藏本缺此句.但云無變異成就故名圓成.陳本同.

  [五]陳本文廣.開爲一頌.

  [六]勘藏本.意謂習於名號也.

  [七]勘藏本意謂於所宗道理及義善巧而有尋思者.陳本云.於義於理中聰明.

  [八]藏本云.說依一真實.不出圓成之名.陳本同.次頌亦同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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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唯依根本三真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

  境故。[一]云何應知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攝在根本三真實耶。頌曰.

  名徧計所執. [二]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論曰.相等五事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名攝在徧計所執.相及分別攝在

  依他.圓成實攝真如正智。差別真實略有七種.一流轉真實.二實相真實.三唯識真

  實.四安立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三]實。云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

  本真實立耶。頌曰.

  [四]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徧計

  所執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成實立。善巧真實謂爲對治十我

  見故說有十種。云何於藴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五]於藴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增上義.及常.

  注:

  [一]藏本云.云何應知攝真實攝在根本三真實耶.陳本大同.

  [二]勘藏本相 r yur 是因義.

  [三]藏本次云.依解深密經說七真如.卽此等法.

  [四]藏本初半頌云.流轉二真實.安住及邪行分兩段牒釋.陳本同.

  [五]藏本此句在頌末云.是等見爲我.陳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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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論曰.於藴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執因性.三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

  自在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

  性.爲除此見修十善巧。云何十種善巧真實依三根本真實建立。以藴等十無不攝

  在三種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攝在三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論曰.此藴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藴中有三義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徧計所執性.二

  分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

  色藴中有此三義.受等四藴[一]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應當知。如是藴等由三義別無

  不攝入彼三性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三真實而立。如是雖說爲欲對

  治十種我見故修藴等善巧.而未說此藴等別義.且初藴義云何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 分段義[二]名藴。

  注:

  [一]藏本作界處等法.陳本同.

  [二]藏本頌文不出藴名.次釋乃云是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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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應知藴義略有三種。一非一義.[一]如契經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

  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爲一聚。

  三分段義.如契經言說名色藴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義藴義得成.又見世

  間聚義名藴。已說藴義.界義云何。頌曰.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二]名界。

  論曰.能取種子義謂眼等六內界.所取種子義謂色等六外界.彼取種子義謂眼識

  等六識界。已說界義.處義云何。頌曰.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已說處義.緣起

  義云何。頌曰.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是緣起義應知。此中增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

  注:

  [一]藏本釋文三段.皆缺引經之語.

  [二]藏本作說餘.下釋乃云餘者謂界.次後各段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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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因.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增益果者執[一]有我行等緣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

  無行等果.增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

  全無功能。若無如是三增減執.應知彼於緣起善巧。已說緣起義.處非處義云何。頌

  曰.

  於非愛.愛.淨. 俱生.及勝主. 得.行[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

  愛欲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無愛欲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

  自在謂不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於俱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

  無二如來二轉輪王俱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

  不得自在謂女不證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見諦者必不現行

  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現行。多界經中廣說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處。如是已說

  處非處義.根義云何。頌曰.

  注:

  [一]勘藏本.意謂與我俱之行.

  [二]藏本作依他.陳本作繫屬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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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一]增上。

  論曰.[二]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增上義立.謂於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住一期

  相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上義.於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

  上義.於世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根有增上義。已說根義.世義

  云何。頌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別.謂於因果俱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

  因果俱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現在義。已說世義.諦義云何。

  頌曰.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三]是諦義應知。

  論曰.應知諦者卽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

  苦故.受資糧者謂[四]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卽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

  注:

  [一]藏本無增上語.陳本同.

  [二]勘藏本.意謂於能取乃至二清淨中此等作彼增上故.

  [三]陳本頌末句云.爲此不淨淨.蓋以世諦真諦分配而言.

  [四]藏本作受所依法.陳本作受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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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滅.四道聖諦謂卽苦集能對治道。已說諦義.乘義云何。頌曰.

  [一]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論曰.應知乘者謂卽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義。若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起

  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

  智故得出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名[二]無上乘。已說

  乘義.云何有爲無爲法義。頌曰.

  [三]有爲無爲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識.相謂器身幷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

  思惟.意謂恆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惟卽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别一切

  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爲。[四]若寂靜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

  靜故.彼所觀義謂卽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

  無爲。應知此中緣藴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藴等善巧。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卽[五]能顯

  注:

  [一]藏本此頌但有三句陳本同.

  [二]藏本作大乘.陳本同.

  [三]藏本此頌但有三句云謂假設因相.及寂靜與義.是說爲最後.

  [四]藏本以下三段次序顛倒.此若寂靜句在最後云.道亦是寂.無謂所證滅句.

  [五]藏本作如鏡及所顯真實.陳本次有釋云.能顯真實譬如鏡.所顯真實譬如影.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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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顯真實。能顯真實謂卽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所顯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

  所顯示故。所顯九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

  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離所顯真實.由麤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伏他論所顯真

  實.依喻道理降伏他故.六顯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實.八顯不

  虚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一切[一]祕密所顯真實。

  [二]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卽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應說修念住。頌曰.

  以麤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爲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論曰.麤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諦.身以有麤重諸行爲相故.以諸麤重

  卽行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說爲愛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心是我執

  所[三]依緣事.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

  入道聖諦。是故爲入四聖諦理.最初說修四念住觀。[四]已說修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

  注:

  [一]勘藏本云密意.

  [二]以下藏本第二卷.陳本對治修住品第四.

  [三]勘藏本意云依處.陳本同.今譯依緣二字實一義也.

  [四]藏本無此標句.下各段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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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徧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爲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徧知一切障治品類差別.今爲遠離所治障法及爲修集能對

  治道.於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說已生惡不善法爲令斷故乃至廣說。已說修正斷.當

  說修神足。頌曰.

  依住堪能性 爲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論曰.依前所修[一]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能.[二]爲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

  因故。住謂心住.此卽等持.故次正斷說四神足。此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

  斷行。何者名爲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論曰.[三]應知此中惛沈掉舉合爲一失.若爲除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

  掉舉復作加行.俱爲過失. 爲除此五修八斷行。云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四]爲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卽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注:

  [一]勘藏本意謂由彼斷故成精進.

  [二]藏本無此語.

  [三]陳本此上雜入釋文云.懈怠者沒嬾惡處等云云.

  [四]藏本此半頌文作長行.陳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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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爲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二]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論曰. 爲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輕安.如次應知卽所依等。所依謂欲.

  勤所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

  能果謂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爲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餘

  四種斷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捨.如次應知卽記言等。記言謂念.能不忘境[三]記聖言

  故。覺沈掉者謂卽正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伏行謂思.由能隨

  覺沈掉失已爲欲伏除發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旣斷滅已心便住捨平等而

  流。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脫 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

  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卽信等五根。已說

  修五根.當說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頌曰.

  注:

  [一]藏本此半頌仍作長行.陳本同.

  [二]藏本此文廣爲一頌云.不成忘所緣.分別沈與掉.卽伏斷彼行.寂時入休息.陳本亦作一頌.意同.

  [三]藏本缺此語.

  ********************

  卽損障名力. [一]因果立次第。

  論曰.卽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說爲力.謂[二]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凌

  雜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謂[三]若決定信有因果.爲得此果發勤

  精進.勤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四]旣如實知無事

  不辦.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說順解脫分旣圓滿已復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決

  擇分.爲五根位五力位耶。頌曰.

  順決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論曰.順決擇分中煗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說修五力.當說修

  覺支。所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五]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幷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六]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爲五支.一覺所依支謂

  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

  注:

  [一]原作四.今依頌本及麗刻改.

  [二]藏本缺此一義.

  [三]勘藏本.意云以成信之因得果爲勤.

  [四]藏本缺此二句.陳本同.

  [五]藏本缺此總句義.陳本同.

  [六]藏本云.在見道中此成覺分故爲覺支.陳本大同.次幷廣釋覺支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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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謂安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爲三。頌曰.

  [一]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爲無染支。

  論曰.輕安卽是無染因緣.麤重爲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

  卽捨.故此無染義別有三。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論曰.[二]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三]此雖是世間而出

  世後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

  誨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四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

  進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五]二各分爲三。頌曰.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論曰.[六]正語等三如次表己見戒遠離令他信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己有

  勝慧.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己有淨戒.由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鉢

  注:

  [一]藏本缺此半頌.陳本同.

  [二]藏本缺此總句.

  [三]藏本云.此是出世後得.而分別世間所自證故.

  [四]藏本此段後出.接釋後半頌.

  [五]原作復.今依麗刻改.

  [六]藏本缺此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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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物令他信己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

  略有三種.一根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三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

  功德。此中正精進別能對治初.爲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治第二.繫念安住

  [一]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發諸神通等

  勝功德故。[二]修治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三]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三種.一有顛倒順無顛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三無顛倒無顛

  倒隨.如是三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

  云何應知。頌曰.

  [四]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而修

  對治.聲聞獨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五]思惟而修對治.若諸菩薩於身等境以無

  注:

  [一]原作正.今依麗刻改.

  [二]藏本缺此標句.次段同.

  [三]藏本云.隨順中顛倒.釋云.無倒隨順中顛倒也.陳本亦云.隨應無倒法與倒相雜.

  [四]陳本缺頌初句末句.藏本但缺末句.

  [五]藏本云作意.與頌文合.次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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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一]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爲身等速得離繫.若諸菩薩修念

  住等不爲身等離不離繫但爲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所修對治由此三緣故

  而有差別。[二]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上修.鄰近修謂鄰近見道故.

  證入修.增勝修.初位修.中位修.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緣作意至得殊勝。

  [三]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云何。頌曰.

  [四]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五]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種.一因位謂住種姓補特伽羅.二入位

  謂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

  六無所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

  聞等已入菩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

  注:

  [一]勘藏本云相 tshul.與上行相rnam-pa 字異.

  [二]藏本此段在後第六品末總出.陳本同.

  [三]藏本不分品.陳本修住品第五.

  [四]藏本缺首二句頌.餘句廣爲二頌.陳本同.但有九句.

  [五]藏本缺此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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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一切菩薩.十一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三受記位謂第八地.

  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身.十七勝利位

  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三種.其三

  者何。頌曰.

  [一]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真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

  不淨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二]云何應知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

  曰.

  [三]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羅.謂此住種姓此已發心等。[四]修分位總

  義者.謂堪能位卽種姓位.發趣位卽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嚴位.

  徧滿位謂徧滿十地故.無上位。

  注:

  [一]藏本應知二字是長行文.初二句頌合爲一句.陳本同.

  [二]藏本無此標句.陳本同.

  [三]藏本缺前半頌.陳本同.

  [四]藏本此文在後第六品末總出.陳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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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中邊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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