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持正法摄诸长幼”:谓深信佛教之正法以摄化若长若幼之群众也。此为总句,本会会员皆应本此以行。而总务部、修持部部员,尤须身体力行之!

“一切治生谐偶虽获俗利不以喜悦”:谓经营实业,治理生产,而能轻财乐施也;本会会员皆所应行。

“游诸四衢饶益众生”:谓作社会教育家、公益家、慈善家也;本会慈济团、宣化团团员所应行。

“入治正法救护一切”:谓政治家、法律家、军事家等,当存救世护民之心也;本会护法社社员所应行。

“入讲论处导以大众”:谓入诸学术研究院、研究馆、讲演会、讨论会等,皆以大乘佛学融贯之也;本会研究社社员应行。

“入诸学堂诱开童蒙”:谓开办小中大学,教育青年,启发佛慧也;本会宣化团团员所应行。(见正信一卷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