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林语堂先生似乎曾说过女子的唯一事业,是在结婚。现在一位法国大文豪来沪,对去访问他的新闻记者的谈话之中,又似乎说,男子欲成事业,应该不要结婚。

华盛顿·欧文是一个独身的男子,但见闻短记里的一篇歌颂妻子的文章,却写得那么地优美可爱。同样查而斯·兰姆也是个独身的男子,而爱丽亚《独身者的不平》一篇,又冷嘲热讽,将结婚的男女和婚后必然的果子——小孩们——等,俏皮到了哪一步田地。

究竟是结婚的好呢,还是不结婚的好?这问题似乎同先有鸡呢还是先有鸡蛋一样,是常常有人提起,而也常常没有人解决过的问题。照大体看来,想租房子的时候,是无眷莫问的,想做官的时候,又是朝里无裙莫做官的,想写文章的时候,是独身者不能写我的妻的,凡此种种似乎都是结婚的好。可是要想结婚,第一要有钱,第二要有闲,第三要有职,这潘驴……的五个条件,却也很不容易办到。更何况结婚之后,“儿子自己要来”,在这世界人口过剩,经济恐慌,教育破产,世风不古的时候,万一不慎,同兰姆所说的一样,儿子们去上了断头台,那真是连祖宗三代的霉都要倒尽,哪里还有什么“官人请!娘子请!”的唱随之乐可说呢?

左思右想,总觉得结婚也不好的,不结婚也是不好的。中庸之道,若在男女之婚姻上能适用的话,我倒很想把某先生驳复林先生的话再来加以吟味,先将同胞们都化成了像魏忠贤一样的中性者来试试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