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八十四卷目錄

 儀象部彙考二

  宋〈太祖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至道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皇祐

  一則 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二則 紹聖一則 徵宗宣和一則 高宗

  紹興六則 理宗端平一則〉

  金〈章宗明昌一則 承安一則 宣宗興定一

  則〉

  元〈太宗一則 世祖至元七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英宗正統四則 代宗景泰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二則

  世宗嘉靖一則 愍帝崇禎一則〉

皇清〈康熙一則〉

曆法典第八十四卷

儀象部彙考二

太祖開寶二年有司上渾天太一圖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實錄》。開寶二年十 月戊寅。有司上渾天圖。太一圖各一。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春正月癸卯新渾儀成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曆象以授四時, 璣衡以齊七政,二者本相因而成。故璣衡之設,史謂 起於帝嚳,或謂作於宓犧。又云:璿璣玉衡乃羲和舊 器,非舜創為也。漢馬融有云:「上天之體不可得知,測 天之事見於經者,惟有璣衡一事。」璣衡者,即今之渾 儀也。宋王蕃之論亦云:「渾儀之制,置天梁地平以定 天體,為四游儀,以綴赤道者,此謂璣也。置望筩橫簫 於游儀中,以窺七曜之行,而知其躔離之次者,此謂 衡」也。若六合儀、三辰儀與四游儀並列為三重者,唐 李淳風所作,而黃道儀者,一行所增也。如張衡祖《洛 下閎》、耿壽昌之法,別為渾象,寘諸密室,以漏水轉之, 以合璿璣所加星度,則渾象本別為一器,唐李淳風、 梁令瓚祖之,始與渾儀並用。太平興國四年正月,巴 中人張思訓創作以獻,太宗召工造於禁中,踰年而 成,詔置於文明殿東鼓樓下。其制:起樓高丈餘,機隱 於內,規天矩地,下設地輪,地足又為橫輪、側輪、斜輪、 定身關、中關、小關、天柱、七直神,左搖鈴,右叩鐘,中擊 鼓,以定刻數,每一晝夜,周而復始。又以木為十二神, 各直一時。至其時則自執辰牌循環而出,隨刻數以 定晝夜短長。上有天頂、天牙、天關、天指、天抱、天束、天 條,布三百六十五度,為日月五星,紫微宮列宿,斗建 黃赤道,以日行度定寒暑進退。《開元》遺法,運轉以水, 至冬中凝凍遲澀,遂為疏略,寒暑無準。今以水銀代 之,則無「差失。冬至之日,日在黃道表,去北極最遠為 小寒,晝短夜長。夏至之日,日在赤道表,去北極最近 為小暑,晝長夜短。春秋二分,日在兩交,春和秋涼,晝 夜平分,寒暑進退,皆由於此。」并著日月象,皆取仰視。 按舊法,日月晝夜行度,皆人所運行,新制成於自然, 尤為精妙。以思訓為司天渾儀丞。

按《圖書編》:太平興國中,命巴人張思訓創渾儀,大率 依倣一行之法,激水運轉,加以樓板,層高丈餘,以藏 關柱。冬月用水銀代水,以防礙澀。撞鐘擊鼓之外,復 有搖鈴執牌之報。太宗詔置於文明殿,題曰「太平渾 儀。」自思訓死,機繩斷壞,無復知其法制者。

至道元年冬十二月庚辰新渾儀成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小學紺珠》。至道元年。韓 顯符「渾儀九事。曰天經、雙規、游規、直規、窺管、平準輪、 赤道環、黃道環、龍柱水臬。」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春閏二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上新造銅候儀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銅候儀,司天冬 官正韓顯符所造,其要本淳風及僧一行之遺法。顯 符自著經十卷,上之書府。銅儀之制有九:一曰雙規, 皆經六尺一寸三分,圍一丈八尺三寸九分,廣四寸 五分,上刻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南北並立,置水臬以 為準,得出地三十五度,乃北極出地之度也。以釭貫 之」,四面皆七十二度,屬紫微宮。星凡三十七座,一百 七十有五星,四時常見,謂之「上規。」中一百一十度,四 面二百二十度,屬黃赤道。內外官星二百四十六座, 一千二百八十九星,近日而隱遠而見,謂之「中規。」置 臬之下,繞南極七十二度,除老人星外,四時常隱,謂 之「下規。」二曰游規,徑五尺二寸,圍一丈五尺六寸,廣 一寸二分,厚四分,上亦刻周天,以釭貫於雙規巔軸 之上,令得左右運轉。凡置管測驗之法,眾星遠近隨 天周遍。三曰直規二,各長四尺八寸,闊一寸二分,厚

四分,於兩極之用夾窺管,中置關軸,令其游規運;四考證曰窺管一,長四尺八寸,廣一寸二分,關軸在直規中;

五曰平準輪,在水臬之上,徑六尺一寸三分,圍一丈 八尺三寸九分,上刻八卦、十干、十二辰、二十四氣、七 十二候於其中,定四維日辰,正晝夜百刻。六曰黃道, 南北各去赤道二十四度,東西交於卯酉,以為日行 盈縮、月行九道之限。凡冬至日行南極,去北極一百 一十五度,故景長而寒;夏至日在赤道北二十四度, 去北極六十七度,故景短而暑。月有九道之行,歲匝 十二辰。正交出入黃道,遠不過六度,五星順留伏逆 行度之常數也。七曰赤道,與黃道等,帶天之紘,以隔 黃道,去兩極各九十一度強,黃道之交也。按《經》,東交 角宿五度少,西交奎宿一十四度強,日出于赤道外, 遠不過二十四度。冬至之日行斗宿,日入於「赤道內, 亦不過二十四度。夏至之日行井宿,及晝夜分炎涼 等,日月五星陰陽進退盈縮之常數也。」八曰「龍柱」四, 各高五尺五寸,立於平準輪下。九曰「水臬」,十字為之, 其水平滿北辰正,以置四隅,各長七尺五寸,高三寸 半,深一寸。四隅水平,則天地準。唐貞觀初,李淳風於 浚儀縣古岳臺,測北極出地高三十四度八分,差陽 城九。今測定北極高三十五度,以為常準。

按《尚書通考》,「大中祥符三年,冬官正韓顯符造銅渾 儀。其制為天輪二,一平一側,各分三百六十五度。又 為黃赤道立管於側輪中,以測日月星辰行度,皆無 差。」

仁宗皇祐三年冬十二月庚辰新作渾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堯敕羲和制橫 簫以考察星度。其機衡用玉。欲其燥濕不變,運動有 常。堅久而不能廢也。至於後世鑄銅為圓儀。以法天 體。自洛下閎造太初曆用渾儀。及東漢孝和帝時,太 史惟有赤道儀,歲時測候,頗有進退。帝以問典星待 詔姚崇等,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今無其 器,是以失之。」至永元十五年,賈逵始設黃道儀。桓帝 延熹七年,張衡更制之,以四分為度。其後陸績、王蕃、 孔挺、斛蘭、梁令瓚、李淳風並嘗制作。五代亂亡,遺法 蕩然矣。真宗祥符初,韓顯符作渾儀,但遊儀雙環夾 望筩旋轉,而黃、赤道相固不動。皇祐初,又命日官舒 易簡、於淵、周琮等,參用淳風、令瓚之制,改鑄黃道渾 儀,又為漏刻圭表,詔翰林學士錢明逸詳其法,內侍 麥允言總其工。既成,置渾儀於翰林天文院之候臺, 漏刻於文德殿之鐘鼓樓,圭表於司天監。帝為製《渾 儀總要》十卷,論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今具黃道 遊儀之法,著於此焉。

第一重,名「六合儀。」陽經雙環,外圍二丈三尺二寸八 分,直徑七尺七寸六分,闊六寸,厚六分。南北並立,兩 面各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北極出地三十五 度少強。陰緯單環,外圍徑、闊與《陽經》雙環等,外厚二 寸五分,內厚一寸九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八卦方位, 以正地形。上有池,沿環流轉,以定平準。《天常》單環,外 圍二丈四寸六分,直徑六尺八寸二分,闊厚一寸二 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四維時刻之數,以測辰刻,與陽 經陰緯環相固,如卵之殼幕然。

第二重名「三辰儀」璇璣雙環,外圍一丈九尺五寸六 分,直徑六尺五寸二分,闊一寸四分,厚一寸,兩面各 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作二樞對兩極。赤道單 環,外圍一丈九尺六寸八分,直徑六尺五寸六分,闊 一寸一分,厚六分。上列二十八宿距度,周天三百六 十五度少強,附于璇璣之上。黃道單環,外圍一丈九 尺二分,直徑六尺三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一寸。上 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均分二十四氣、七十二 候、六十四卦、三百六十策,出入赤道二十四度,與赤 道相交,每歲退差一分有餘。」白道單環,外圍一丈八 尺六寸三分,直徑六尺二寸一分,闊一寸一分,厚五 分。上列交度,置於黃道環中,入黃道六度。每一交終, 退行黃道一度半弱,皆旋轉於六合之內。

第三重,名「四遊儀。」璇樞雙環,外圍一丈八尺二寸一 分,直徑六尺七分,闊二寸,厚七分。兩面各列周天三 百六十五度少強,挾直距以對樞軸,東西轉運於三 辰儀內,以格星度。橫簫望筩,長五尺七寸,外方內圓, 中通望孔,直徑六分,周於日輪,在璇樞直距之中,使 南北遊仰,以窺辰宿,無所不至。十字水平槽,長九尺 四寸八分,首闊一尺二寸七分,身闊九寸二分,高七 尺;水槽闊一寸,深八分;四柱各長六尺七寸八分,植 於水槽之末,以輔天體,皆以銅為之。乃格七曜遠近 盈縮,以知晝夜長短之效。其所測二十八舍距度,著 於後。其周天星入宿去極所主吉凶,則具在《天文志》。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六度,房五度;心四度,尾十九 度,箕十度,斗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虛十度,危 十六度,室十七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 五度,昴十一度,畢十八度,觜一度,參十度,井三十四 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 十七度

神宗熙寧六年六月司天監陳繹言渾儀尺度與法不合詔依新式製造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神宗熙寧六年 六月,提舉司天監陳繹言:「渾儀尺度與《法要》不合,二 極赤道四分不均,規環左右距度不對,游儀重澀難 運,黃道映蔽,橫簫游規璺裂,黃道不合天體,天樞內 極星不見。天文院渾儀尺度及二極赤道四分各不 均,黃道、天常環月道映蔽,橫簫及月道不與天合,天 常環相攻難轉,天樞內極星不見,皆當因舊修整。新 定渾儀,改用古尺均賦,辰度規環輕利,黃赤道天常 環並側置,以北際當天度,省去月道,令不蔽橫簫,增 天樞為二度半,以納極星規環。二極各設環樞,以便 遊運。」詔依新式製造,置於司天監測驗,以較疏密。 熙寧七年,作渾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夏六月丁亥,作渾儀。 按《天 文志》:熙寧七年七月,沈括上渾儀、浮漏、景表三議。渾 儀議曰:「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見匿,求其次 舍,經劘之會,其法一寓於日。冬至之日,日之端南者 也。日行周天,而復集於表銳,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 分,日之幾一而謂之歲。周天之體,日別之謂之度。度 之」離,其數有二:「日行則舒則疾,會而均,別之曰赤道 之度」;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別之曰 「黃道之度。」度不可見,其可見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 由有星焉。當度之晝者,凡二十有八而謂之舍。舍所 以潔度,度所以生數也。度在天者也。為之璣衡,則度 在器。度在器,則日月五星可摶乎器中,「而天無所豫 也。天無所豫,則在天者不為難知也。自漢以前,為曆 者必有璣衡以自驗跡,其後雖有璣衡而不為曆作, 為曆者亦不復以器自考,氣朔星緯,皆莫能知其必 當之數。至唐僧一行改《大衍曆法》,始復用渾儀參實, 故其術所得,比諸家為多。」臣嘗歷考古今儀象之法, 《虞書》所謂璿璣玉衡,唯鄭康成粗記其法。至洛下閎 製圓儀,賈逵又加黃道,其詳皆不存於書。其後張衡 為銅儀,於密室中以水轉之,蓋所謂渾象,非古之璣 衡也。吳孫氏時,王蕃、陸績皆嘗為儀及象其說,以謂 舊以二分為一度,而患星辰稠穊;張衡改用四分,而 復推重難運。故蕃以三分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 之三,而「具黃赤道焉。」績之說,以天形如鳥卵,小橢,而 黃赤道短長相害,不能應法。至劉曜時,南陽孔挺製 銅儀,有雙規,規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橫規判儀之中 以象地,有特規斜絡天腹以候赤道,南北植幹以法 二極,其中乃為游規窺管。劉曜太史令晁崇、斛蘭皆 嘗為鐵儀,其規有六四常定以象地,一象赤道,其二 象二極,乃是《挺》所謂雙規者也。其制與挺法大同,唯 南北柱曲抱雙規,下有縱橫水,平以銀,錯星度小變 舊法,而皆不言有黃道,疑其失傳也。唐李淳風為圓 儀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經雙規、金渾緯規、金常規。 次曰三辰,轉於六合之內,圓徑八尺,有璿璣規、月游 規,所謂璿璣者,黃、赤道屬焉。「又次曰四游,南北為天 樞,中為游筩,可以升降游轉,別為月道,傍列二百四 十九交,以攜月游。」一行以為難用,而其法亦亡。其後, 率府兵曹梁令瓚更以木為游儀,因淳風之法,而稍 附新意。詔與一行雜校得失,改鑄銅儀,古今稱其詳 確。至道中,初鑄渾天儀於承天監,多因斛蘭、晁崇之 法。皇祐中,改鑄銅儀于天文院,姑用令瓚一行之論, 而去取交有失得。臣今輯古今之說,以求數象,有不 合者十有三事,其一舊說以謂今中國於地為東南, 當令西北望極星,置天極不當中北。又曰天常傾西 北,極星不得居中。臣謂以中國規觀之,天常北倚可 也,謂極星偏西則不然,所謂東西南北者,何從而得 之?豈不以日之所出者為東,日之所入者為西乎?臣 觀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護府至浚儀太岳臺,纔六 千里,而北極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詎知極星 之不直人上也?臣嘗讀《黃帝素書》,立於午而面子,立 於子而面午,至於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 面。立於卯而負酉,立於酉而負卯,至於自午而望南, 自子而望北,則皆曰「南面。」臣始不論其理。逮今思之, 乃常以天中為北也。常以天中為北,則蓋以極星常 居中天也,《素問》尤為善言天者。今南北纔五百里,則 北極輒差一度以上。而東西南北數千里間,日分之 時候之,日未嘗不出於卯半而入於酉半,則又知天 樞既中,則日之所「出者定為東,日之所入者定為西, 天樞則常為北無疑矣。以衡窺之,日分之時,以渾儀 抵極星以候日之出沒,則常在卯酉之半少北」,此殆 放乎四海而同者,何從而知中國之為東南也?彼徒 見中國東南皆際海,而為是說也。臣以謂極星之果 中、果非中,皆無足論者。彼北極之出地六千里之間, 所「差者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幾千萬里之外邪?今 直當據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為法,不足為 法者宜置而勿議可也。」其二曰:「紘平設以象地體,今

渾儀置於崇臺之上,下瞰日月之所出,則紘不與地考證際相當者。」臣詳此說,雖粗有理,然天地之廣大,不為

一臺之高下有所推遷。蓋渾儀考天地「之體,有實數, 有準數。所謂實者,此數即彼數也。此移赤,彼亦移赤 之謂也。所謂準者,以此準彼,此之一分,則準彼之幾 千里之謂也。今臺之高下乃所謂實數。一臺之高不 過數丈,彼之所差者亦不過此。天地之大,豈數丈足 累其高下?若衡之低昂,則所謂準數者也。衡移一分, 則彼不知其幾千里,則衡之低昂當審,而臺之高下 非所當卹也。」其三曰:「月行之道,過交則入黃道六度 而稍卻,復交則出於黃道之南,亦如之。月行周於黃 道,如繩之繞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陰,則日為之虧;入 蝕法而不虧者,行日之陽也。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 周有奇,然後復會。今月道既不能環繞黃道,又退交 之漸當每日差池,今必候月終而頓移,亦終不能符 會天度,當省去月環,其候月之出入,專以曆法步之, 其四衡上下兩端,皆徑一度有半」,用日之徑也。若衡 端不能全容日月之體,則無由審日月定次。欲日月 正滿上衡之端,不可動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為 法也。下端亦一度有半則不然,若人目迫下「端之東, 以窺上端之西,則差幾三度。」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 之星,正當穿之中心。今兩端既等,則人目游動,無因 知其正中。今以鉤股法求之,下徑三分,上徑一度有 半,則兩竅相覆,大小略等,人目不搖,則所察目正其 五。前世皆以極星為天中,自祖暅以璣衡窺考天極 不動處,乃在極星之末,猶一「度有餘。今銅儀天樞內 徑一度有半,乃謬以衡端之度為率。若璣衡端平,則 極星常游天樞之外;璣衡小偏,則極星乍出乍入。令 瓚舊法,天樞乃徑二度有半,蓋欲使極星游於樞中 也。臣考驗極星,更三月而後知天中不動處遠,極星 乃三度有餘」,則祖暅窺考,猶為未審。今當為天樞徑 七度,使人目「切南樞,望之星正循北極樞裡周,常見 不隱,天體方正。」其六,令瓚以辰刻:「《十干》《八卦》皆刻於 紘。然紘平正而黃道斜運,當子午之間,則日徑度而 道促;卯酉之際,則日迤行而道舒。如此辰刻,不能無 謬。新銅儀則移刻於緯,四游均平,辰刻不失。」然令瓚 《天中單環》直中國人頂之上,而新銅儀緯斜絡南「北 極之中,與赤道相直。舊法設之無用,新儀移之為是。 然當側窺如車輪之牙,而不當衡規如鼓陶。其旁迫 狹,難賦辰刻,而又蔽映星度。其七司天銅儀,黃赤道 與紘合鑄,不可轉移,雖與天運不符,至於窺測之時, 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復運游儀抵本宿度,乃 求出入黃道與去極度,所得無以」異於令瓚之術。其 法本於晁崇、斛蘭之舊制,雖不甚精縟,而頗為簡易。 李淳風嘗謂「斛蘭所作鐵儀,赤道不動,乃如膠柱。以 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減十度。此正謂直以赤 道候月行,其差如此。今黃、赤道度再運游儀抵所舍 宿度求之,而月行則以月曆每日去極度算率之,不 可謂之膠也。」新法定宿而變黃道,此定黃道而變宿, 但可賦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餘分,此其為略也。 其八《令瓚》。舊法,黃道設於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 而璣最處其下,每月移〈闕〉「交,則黃、赤道輒變。今當省 去月道,徙璣於赤道之上,而黃道居赤道之下,則二 道與衡端相迫,而星度易審。其九,舊法,規環一面刻 周天度,一面加銀丁。所以施銀丁者,夜候天晦,不可 目察,則以手切之也。古之人以璿為之。璿者,珠之屬 也。今司天監《三辰儀》,設齒于環,皆不與橫簫會,當移 列兩旁,以便參察。其十,舊法重機皆廣四寸,厚四分, 其他規軸椎重樸拙,不可旋運,今小損其制,使之輕 利。其十一、古之人知黃道歲易,不知赤道之因變也。 黃道之度,與赤道之度相偶者也。黃道徙而西,則赤 道不得獨膠,今當變赤道,與黃道同法。其十二、舊法 黃赤道平設,正當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其後乃 別加鑽孔,尤為拙謬。今當側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際 之外,自不凌蔽。其十三:舊法地紘正絡天經之半,凡 候三辰出入,則地際正為地紘所伏。今當徙紘稍下, 使地際與紘之上際相直,候三辰伏見,專以紘際為 率,自當默與天合。」又言渾儀製器。「渾儀之為器,其屬 有二,相因為用。其在外者曰體,以立四方上下」之定 位。其次曰「象」,以法天之運行,常與天隨。其在內璣衡, 璣以察緯,衡以察經。求天地端極,三明匿見者,體為 之用;察黃道降陟,辰刻運徙者,象為之用;四方上下 無所不屬者,璣衡為之用。體之為器,為圓規者四。其 規之別:一曰經經之規二,並峙正扺子午,若車輪之 植。二規相距四寸,夾規為齒,以「別去極之度。北極出 紘之上,三十有四度十分度之八強。南極下紘亦如 之。對銜二釭,聯二規以為一釭,中容樞。二曰緯緯之 規一,與經交於二極之中,若車輪之倚。南北距極皆 九十一度強,夾規為齒,以別周天之度。三曰紘紘之 規一,上際當經之半,若車輪之仆,以考地際。周賦十 二辰,以定八方。」紘之下有跌從,一衡一刻,溝受水以 為平;中溝為池,以受注水;四末建趺,為升龍,四以負紘,凡渾儀之屬皆屬焉。龍吭為綱,維之四捷以為固。 象之為器。為圓規者四。其規之別:一曰璣璣之規二, 並峙相距,如經之度。夾規為齒,對銜二釭,釭中容樞, 皆如《經》之率,設之亦如經。其異者,經膠而璣可旋。二 曰赤道。赤道之規,一刻璣十分寸之三,以銜赤道。赤 道設之如緯。其異者,緯膠於經,而赤道銜於璣,有時 而移,度穿一竅,以移歲差。三曰黃道。黃道之規,一刻 赤道十分寸之二,以銜黃道。其南出赤道之北際二 十有四度,其北入赤道亦如之。交於奎角,度穿一竅, 以銅編屬於赤道。歲差盈度,則并赤道徙而西。黃赤 道夾規為齒,以別均迤之度。璣衡之為器,為圓規二 曰璣,對峙相距,如象璣之度。夾規為齒,皆如象璣。其 異者,象璣對銜二釭,而璣對銜二樞,貫於象璣天經 之釭中。三物相重而不相膠,為間十分寸之三,無使 相切,所以利旋也。為橫簫二,兩端夾樞,屬於璣,其中 挾衡為橫,一棲於橫簫之間。中衡為轊,以貫橫簫兩 末,入於璣之罅而可旋。璣可以左右,以察四方之祥; 衡可以低昂,以察上下之祥。

按《律曆志》:熙寧七年六月,司天監呈新製渾儀浮漏 於迎陽門。帝召輔臣觀之,數問同提舉官沈括,具對 所以改更之理。尋又言:「準詔集監官較其疏密,無可 比較。」詔置於翰林天文院。七月,以沈括為右正言司 天秋官正皇。�愈等賞有差。初,括上渾儀、浮漏景表 三議,見《天文志》。朝廷用其說,令改造法物曆書。至是, 渾儀、浮漏成,故賞之。

元豐五年春正月乙巳作新渾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元豐五年正月, 翰林學士王安禮言。「詳定渾儀官歐陽發所上渾儀 木樣。具新器之宜,變舊器之失。臣等竊詳司天監至 道、皇祐渾儀景表各差舛。請如法條奏修正。」從之。

哲宗元祐四年春三月己卯作渾天儀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元祐四年三月。 翰林學士許將等言。「詳定元祐渾天儀象所先奉詔 製造水運渾儀木樣。如試驗候天不差。即別造銅器。 今校驗皆與天合。」詔以銅造,仍以元祐渾天儀象為 名。將等又言:「前所謂渾天儀者。其外形圓。可遍布星 度。其內有璣有衡。可仰窺天象。今所建渾儀象別為 二器,而渾儀占測天度之真數,又以渾象置之密室, 自為天運,與儀參合。若併為一器,即象為儀,以同正 天度,則渾天、儀、象兩得之矣。請更作渾天儀。」從之。 元祐七年四月,詔尚書左丞蘇頌撰《儀象銘》。六月,渾 天儀象成。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七年六月,渾天儀象成。」 按 《天文志》,「元祐間蘇頌更作者,上寘渾儀,中設渾象,旁 設昏曉更籌,激水以運之。三器一機,脗合躔度,最為 奇巧。」 按《律曆志》:元祐七年四月,詔尚書左丞蘇頌 撰渾天儀象銘。六月,元祐渾天儀象成,詔三省樞密 官閱之。

按《蘇頌傳》:「頌字子容,泉州南安人。元祐初,拜刑部尚 書,遷吏部兼侍讀。請別製渾儀,因命頌提舉。頌既邃 於律曆,以吏部令史韓公廉曉算術,有巧思,奏用之, 授以古法。為臺三層,上設渾儀,中設渾象,下設司辰, 貫以一機,激水轉輪,不假人力。時至刻臨,則司辰出 告。星辰躔度,所次占候則驗,不差晷刻,晝夜晦明,皆」 可推見,前此未有也。

按《金史律曆志》:「元祐時,尚書左丞蘇頌與昭文館校 理沈括奉敕詳定渾儀法要,遂奏舉吏部勾當官韓 公廉通《九章》勾股法,常以推考天度,與張衡、王蕃、僧 一行、梁令瓚、張思訓法式,大綱可以尋究,若據算術 考案象器,亦能成就,請置局差官製造。」詔如所言。奏 鄭州原武主簿王沇之、太史局官周日嚴、于太古、張 仲宣同行監造制度。既成,詔置之集英殿,總謂之「渾 天儀。」公廉將造儀時,先撰《九章勾股驗測渾天書》一 卷,貯之禁中,今失其傳,故世無知者。舊制,渾儀規天 矩地,機隱於內,上布經躔,次具日月五星行度,以察 其寒暑進退,如張衡《渾天》《開元水運》銅渾儀者是也。 久而不合,乖於施用。公廉之制則為「輪三重:一曰六 合儀,縱置地渾中,即《天經》環也,與地渾相結,其體不 動。」二曰三辰儀,置六合儀內。三曰四游儀,置三辰儀 內。植四龍柱於地渾之下。又置鰲雲於六合儀下。四 龍柱下設十字水跌,鑿溝道通水,以平高下。別設天 常單環於六合儀內,又設黃道、赤道二單環,皆置三 辰儀內,東西相交,隨天運轉,以驗列舍之行。又為四 象環,附三辰儀,相結于天運環。黃赤道兩交為置距 二,縱置於四游儀內。北屬六合儀地渾之上,以正北 極出地之度;南屬六合儀地渾之下,以正南極入地 之度。此渾儀之大形也。直距內夾置望筒於一筒之 半,設關軸,附直距上,使運轉低昂,筒常指日,日體常 在筒竅中,天西行一周,日東移一度,仍以窺測四方 星度。皆斟酌李淳風、孔挺、韓顯符、舒易簡之制也。三 辰儀上設天運環,以水運之。水運之法,始于漢張衡成於唐梁令瓚及僧一行,復於太平興國中張思訓 公廉。今又變正其制,設天運環,下以天柱、關軸之類, 上動渾儀。此新制也。舊制,渾象張衡所謂置密室中 者,推步七曜之運,以度曆象昏明之候。校二十四氣, 考晝夜刻漏,無出於渾象。《隋志》稱梁祕府中有宋元 嘉中所造者,以木為之,其圓如丸,遍體布二十八宿、 三家星色,黃赤道、天河等,別為橫規繞於外,上下半 之,以象地也。開元中,詔僧一行與梁令瓚更造銅渾 象,為圓天之象,上具列宿周天度數,注水激輪,令其 自轉。一日一夜,天轉一周。又別置日月五星,循繞絡 在天外,令得運行。每天西轉一匝,日正東行一度,月 行一十三度有奇,凡二十九轉而日月會,三百六十 五轉而日行一匝。仍置木櫃以為地平,令象半在地 上,半在地下。又立二木偶人,於地平之前,置鐘鼓,使 木人自然撞擊,以報辰刻,命之曰《水運渾天俯視圖》。 既成,命置之武成殿。宋太史局舊無渾象,太平興國 中,張思訓準開元之法,而上以蓋為紫宮,旁為周天 度,而東西轉之,出新意也。公廉乃增損《隋志》制之,上 列二十八宿周天度數,及紫微垣中外官星,以俯窺 七政之運,轉,納於六合儀天經地渾之內,同以木櫃 載之。其中貫以樞軸,南北出渾象外,南長北短。地渾 在木櫃面,橫置之,以象地。《天經》與地渾相結,縱置之, 半在地上,半隱地下,以象天。其樞軸北貫《天經》上杠, 中尗與杠平,出櫃外三十五度稍弱,以象北極出地。 南亦貫《天經》出下杠外,入櫃內三十五度少弱,以象 南極入地。就赤道為牙,距四百七十八牙,以銜天輪, 隨機輪地轂,正東西運轉,昏明中星即應其度分,至 節氣亦驗,應而不差。王蕃云:「渾象之法,地當在天內, 其勢不便,故反觀其形。地為外郭,於已解者無異,詭 狀殊體,而合於理,可謂奇巧者也。」今地渾亦在渾象 外,蓋出於王蕃制也。其下則思訓舊制,有樞輪、關軸, 激水運動以直「神搖鈴,扣鐘擊鼓,置時刻十二神司 辰像於輪上。時初正至,則執牌循環而出,報隨刻數, 以定晝夜長短。至冬水凝,運轉遲澀,則以水銀代之。」 今公廉所製,共置一臺,臺中有二隔,渾儀置其上,渾 象置其中,激水運轉樞機,輪軸隱於下,內設晝夜時 刻機輪五重:第一重曰天輪,以撥渾象赤道牙距;第 二重曰「撥牙輪」,上安牙距,隨天柱中輪轉動,以運上 下四輪。第三重曰時刻鐘鼓輪,上安時初、時正、百刻 撥牙,以扣鐘擊鼓搖鈴。第四重曰「日時初正司辰輪」, 上安時初十二司辰、時正十二司辰。第五重曰「報刻 司辰輪」,上安百刻司辰。巳上五輪並貫於一軸,上以 天束束之,下以鐵杵臼承之,前以木閣五層蔽之,稍 增異其舊制矣。五輪之北,又側設樞輪。其輪以七十 二輻為三十六洪,束以三輞,夾持受水三十六壺。轂 中橫貫鐵樞軸一,南北出軸為地轂,運撥地輪、天柱, 中輪動機,輪動渾象,上動渾天儀。又樞輪左設天池、 平水壺,平水壺受天池水注入受水壺以激樞輪,受 水壺落入退水壺,由壺下北竅引水入昇水下壺,以 昇水下輪運水入昇水上壺上壺內昇水上輪及河 車同轉上下輪,運水入天河,天河復流入天池,每一 晝一夜,周而復始。此公廉所製渾儀、渾象二器,而通 三用,總而名之曰「渾天儀。」

按《尚書通考》,元祐中蘇頌上《儀象法要》,有曰「古人測 候天數,其法有二,一曰渾天儀,二曰銅候儀。又按吳 王蕃之渾天儀者,羲、和之舊器。又有渾天象者,以著 天體,以布星辰。二者以考,於天葢密矣。」詳此,則渾天 儀、銅候儀之外,又有渾天象,凡三器也。渾天象歷代 罕傳,惟《隋書志》稱梁祕府有之,云元嘉中所造。由是 言之。古人候天。具此三器。乃能盡妙。今惟一法。誠恐 未得精密。

按《圖書編》:「元祐初,吏部尚書蘇頌舉吏部守當官韓 公廉更造渾儀,復以水運,著《新儀象法要》三卷藏之。 太史謂水運者為渾天儀,不以水運者祇曰銅候儀。」 其說以至道、皇祐、熙寧新舊渾儀,當時翰林院、天文 院及太史局所用,皆是銅候儀,不得不為渾天儀。蓋 信用韓公廉矜尚機巧之事,非通論也。其制,木閣五 層,司晨擊鼓搖鈴,執牌出沒於閣內,皆依倣張思訓 之舊。兩極內置直距、直距夾望筒,使南北低昂,旋轉 持正,窺測七曜,皆依循行之法,以望筒在渾儀腹中, 實無所用也。乃出新意,使望筒常指日,日體常在銅 竅中,所謂窺測七曜者,如是而已矣。且望筒果能於 渾儀中窺測七曜,又何用臺上測驗哉?必使人於其 傍驗星在之次,與臺上測驗者相應,以不差為準,是 窺測七曜,常在臺上,不在望筒也。由是觀之,望筒當 設於司天臺上,不當在渾天儀腹中明矣。

紹聖元年十月禮部祕書省奉詔詳定儀象擇其可用者以聞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紹聖元年十月, 詔禮部、祕書省即詳定製造渾天儀象所,以新舊渾 儀集局官同測驗,擇其精密可用者以聞

徽宗宣和六年七月王黼造璣衡小樣置璣衡所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秋七月甲辰,置璣衡所。 按 《律曆志》:「宣和六年七月,宰臣王黼言,臣崇寧元年,邂 逅方外之士於京師,自云王其姓,面出素書一道,璣 衡之制甚詳,比嘗請令應奉司造小樣驗之,踰二月 乃成璿璣,其圓如丸,具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置南北極崑崙山及黃赤二道,列二十四氣、七十二 候、六十四卦,十干,十二支,晝夜百刻,列二十八宿,并 內外三垣。周天星。」日月循黃道天行,每天左旋一周, 日右旋一度。冬至南出赤道二十四度,夏至北入赤 道二十四度,春秋二分,黃赤道交而出卯入酉。月行 十三度有餘,生明於西,其形如鉤。下環西見半規,及 朢而圓,既朢西缺,下環東見半䂓,及晦「而隱,某星始 見,某星已中,某星將入,或左或右,或遲或逸,皆與天 象脗合,無纖毫差。玉衡植於屏外,持《抳樞》斗,注水激 輪,其下為機輪四十有三,鉤鍵交錯相持,次第運轉, 不假人力。多者日行二千九百二十八齒,少者五日 行一齒,疾徐相遠,如此而同發於一機,其密殆與造 物者侔焉。」自餘悉如唐一行之制。然一行「舊制,機關 皆用銅鐵為之,澀即不能自運。今制改以堅木,若美 玉之類。舊制,外絡二輪,以綴日月,而二輪蔽虧星度, 仰視躔次不審。今制日月皆附黃道,如蟻行磑上。舊 制雖有合朢,而月體常圓,上下弦無辨,今以機轉之, 使圓缺隱見悉合天象。舊制止有候刻辰鐘鼓,晝夜 短長與日出入更籌之度,皆不能辨。今制為司辰壽 星,運十二時輪,所至時刻,以手指之。又為燭龍,承以 銅荷,時正吐珠振荷,循環自運,其制皆出一行之外。」 即其器觀之,全象天體者,璿璣也;運用水斗者,玉衡 也。昔人或謂璣衡為渾天儀,或謂有璣而無衡者為 渾天象,或謂渾儀望筒為衡,皆非也。甚者莫知璣衡 為何器。唯鄭康成以運轉者為璣,持正者為衡。以今 制考之,其說最近。又月之晦明,自昔弗燭厥理,獨揚 雄云:「月未朢則載魄於西,既朢則終魄於東」,其愬於 日乎?京房云:「月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始知月本無 光,愬日以為光。本朝沈括用彈倣月粉塗其半,以象 對日之光,正側視之,始盡圓「缺之形。今制與三者之 說,若合符節。宜命有司置局,如樣製相,阯於明堂或 合臺之內,築臺陳之,以測上象。又別製三器,一納御 府,一置鐘鼓院,一備車駕行幸所用。仍著為成書,以 紹萬世。」詔以討論制造璣衡所為名,命黼總領,內侍 梁師成副之。 又:按《志》,儀象推測之具,雖亦數改,若 熙寧沈括之議,宣和《璣衡》之制,其詳密精緻,有出於 淳風令瓚之表者,蓋亦未始乏人也。

高宗紹興二年議製渾儀詔差李繼宗等驗定制度官丁師仁等入殿安設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紹興二年始議 製渾儀。十一月,工部言,「渾儀法要當以子午為正,今 欲定測樞極,合差局官二員。」詔差李繼宗等充測驗 定正官。後造畢進呈日,同參詳指說制度官丁師仁、 李公謹入殿安設。

紹興三年,造渾天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年春正月辛未,造渾天儀。 按 《天文志》:三年正月,工部員外郎袁正功獻渾儀木樣。 太史局令丁師仁始請募工鑄造。且言「東京舊儀用 銅二萬餘,請折半用八千斤有奇。」已而不就。蓋在廷 諸臣罕通其制度者。乃召蘇頌子攜,取頌遺書,考質 舊法,而攜亦不能通也。 又按《極度》,極星之在紫垣 為七曜三垣、二十八宿眾星所拱,是謂北極,為天之 正中。而自唐以來,曆家以儀象考測,則中國南北極 之正,實去極星之北一度有半,此蓋中原地勢之度 數也。中興更造渾儀,而太史令丁師仁乃言:「臨安府 地勢向南,於北極高下當量行移易。」局官呂璨言:「渾 天無量行更易之制,若用於臨安,與天參合,移之他 往,必有差忒。」遂罷議。 按《律曆志》,紹興三年正月壬 戌,進呈渾儀木樣。壬申,太史局令丁師仁等言:「省識 東都渾儀四座,在測驗渾儀刻漏所,曰至道儀,在翰 林天文局,曰皇祐儀,在太史局天文院,曰熙寧儀,在 合臺,曰元祐儀。每座約銅二萬餘斤。今若半之,當萬 餘斤。且元祐製造,有兩府提」舉。時都司覆實,用銅八 千四百斤,詔工部置《物料》,臨安府傭工匠,仍令工部 長貳提舉。

紹興七年六月,四川帥司進資州隱士張大楫《蓋天 圖》新式。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七年六月八 日。四川帥司進資州翠微洞隱士張大楫。用唐制刱 捷法。蓋天圖新式。及進翠微洞隱書寶軸、司天玉匣 祕書、金鍵要訣等。詔津遣詣行所在。」 《日曆》載大楫 狀。用唐舊制。創為捷法。蓋天圖新式。亦欲以坐觀天 道。修上聖乙夜清覽行軍幕中候驗。不勞仰觀。陳於 几案。「覆視乎上,則乾象雖遠,如在目前。」今造捷法,蓋 大畫圖及四正地規,為板圖大小四面。繳進旨津遣赴行在,仍賫天文祕書前來進呈。 紹興十三年冬十月庚寅,製渾天儀。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序:「靖康之變,測 驗之器盡歸金人。高宗南渡至紹興十三年,始因祕 書丞嚴抑之請,命太史局重創渾儀。自是厥後窺測 占候蓋不廢焉爾。」

紹興十四年,太史局請製渾儀,上命宰相秦檜提舉, 內侍邵諤專主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紹興十四年。太 史局請製渾儀。工部員外郎謝伋言:「臣嘗詢渾儀之 法,太史官生論議不同。鑄作之工今尚闕焉。臣愚以 為宜先詢訪制度。敷求通曉天文曆數之學者。參訂 是非。斯合古制。」蘇頌之子應詔赴闕,請訪求其父遺 書,考質制度。宰相秦檜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曉。」高宗 曰:「此闕典也,朕已就宮中製造。範制雖小,可用窺測。 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非久降出,第當廣其尺寸 爾。」於是命檜提舉。時內侍邵諤善運思,專令主之,累 年方成。《統元曆》。頒行雖久,有司不善用之,暗用紀元 法推步,而以《統元》為名。

興紹三十二年,出二渾儀,寘太史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十四年,命宰臣 秦檜提舉鑄渾儀,而以內侍邵諤專領其事,久而儀 成。三十二年,始出其二寘太史局,而高宗先自為一 儀,寘諸宮中,以測天象,其制差小,而邵諤所鑄,蓋祖 是焉。後在鐘鼓院者是也。清臺之儀,後其一在祕書 省。按儀制度表裡凡三重,其第一重曰六合儀陽經, 徑四尺九寸六分,闊三寸二分,厚五分。南北正位兩 面各列周天度數,南北極出入地皆三十一,度少度 闊三分。《陰緯》單環,大小如《陽經》,闊三寸二分,厚一寸 八分。上置水平池,闊九分,深四分。沿環通流,亦如舊 制,內外八幹,十二支,畫《艮》《巽》《坤》、乾卦於四維。第二重 曰三辰儀,徑四尺三分,闊二寸二分,厚五分,釭釧刻 畫如陽。赤經道單環,徑四尺一寸四分,闊一寸,經二 分,厚五分,上列二十八宿,均天度數。闊二分七釐。黃 道單環,徑四尺一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 七十二候,均分卦策,與赤道相交,出入各二十四度。 弱。百刻單環,徑四尺五寸六分,闊一寸二分,厚五分, 上列晝夜刻數。第三重曰「四游儀」,徑三尺九寸,闊一 寸九分,厚五分,釭釧刻畫如《璿璣》,度闊二分半,望筩 長三尺六寸五分,內圓外方,中通孔竅,四面闊一寸 四分七釐,窺眼闊三分,夾窺徑五尺三分,鼇雲以負 龍柱,龍柱各高五尺二寸,十字平水臺高一尺一寸 七分,長五尺七寸,闊五寸二分,水槽闊七分,深一寸 二分。若水運之法與夫渾象,則不復設。其後朱熹家 有渾儀,頗考水運制度,卒不可得。蘇頌之書雖在,大 抵於渾象以為詳,而其尺寸多不載,是以難遽復云。 舊制有白道儀,以考月行,在望筩之旁,自熙寧沈括 以為無益而去之。南渡更造,亦不復設焉。

理宗端平三年修渾儀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理宗端平 三年七月。「詔出封樁庫千緡。下祕書省修渾儀。從太 史局之請也。」

章宗明昌六年故宋儀器壞命營葺復置臺上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元祐時,韓公廉 所制渾儀、渾象二器而通三用,總而名之曰渾天儀。」 金既取汴,皆輦致於燕,天輪、赤道、牙距、撥輪、懸象、鐘 鼓、司辰、刻報、天池、水壺等器,久皆棄毀,惟銅渾儀置 之太史局候臺。但自汴至燕,相去一千餘里,地勢高 下不同,望筒中取極星,稍差,移下四度,纔得窺之。明 昌六年秋八月,風雨大作,雷電震擊龍起渾儀鼇雲 水趺下,臺忽中裂而摧,渾儀仆落臺下。旋命有司營 葺之,復置臺上。

承安四年夏六月奉職醜和尚進浮漏水稱影儀簡儀圖命有司依式造之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興定 年司天臺官請置渾儀不果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貞祐南渡,以渾 儀鎔鑄成物,不忍毀拆。若全體以運,則艱於輦載。遂 委而去。興定中,司天臺官以臺中不置渾儀及測候, 人數不足,言之於朝,宜鑄儀象,多補生員,庶得盡占 考之實。宣宗召禮部尚書楊雲翼問之,雲翼對曰:「國 家自來銅禁甚嚴,雖罄公私所有,恐不能給。今調度 方殷,財用不足,實未可行。」他日上又言之。於是止添 測候之人數員,鑄儀之議遂寢。

太宗五年冬十二月敕修渾天儀

按:《元史太宗本紀》云云。

世祖至元三年夏五月辛丑以黃金飾渾天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四年造四域儀象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世祖至元四年, 扎馬魯丁造西域儀象咱禿哈剌吉,漢言渾天儀 也。其制以銅為之,平設單環,刻周天度,畫十二辰位, 以準地面。側立雙環,而結於平環之子午,半入地下, 以分天度。內第二雙環,亦刻周天度。而參差相交,以 結於側雙環。去地平三十六度,以」為南北極,可以旋 轉,以象天運,為日行之道。內第三、第四環,皆結於第 二環。又去南北極二十四度,亦可以連轉。凡可運三 環,各對綴銅方釘,皆有竅,以代衡簫之仰窺焉。咱 禿朔八台,漢言測驗周天星曜之器也。外周圓牆,而 東面啟門,中有小臺,立銅表,高七尺五寸,上設機軸, 懸銅尺,長五尺五寸,復如窺測之簫二,其長如之。下 置橫尺,刻度數其上,以準掛尺。下本開圖之遠近,可 以左右轉而周窺,可以高低舉而遍測。「《苦來亦撒 麻》,漢言渾天圖」也。其制以銅為丸,斜刻日道交環度 數於其腹,刻二十八宿形於其上。外平置銅單環,刻 周天度數,列於十二辰位以準地。而側立單環二,一 結於平「環之子午,以銅丁象南北極,一結於平環之 卯酉,皆刻天度,即渾天儀而不可運轉窺測者也。」 兀速都兒剌不定,漢言晝夜時刻之器也。其制以銅, 如圓鏡而可掛,面刻十二辰位、晝夜時刻,上加銅條 綴其中,可以圓轉。銅條兩端,各屈其首為二竅以對 望,晝則視日影,夜則窺星辰,以定時刻,以測休咎。背 嵌鏡片,三面,刻其圖凡七,以辨東西、南北日影長短 之不同,星辰向背之有異,故各異其圖,以盡天地之 變焉。

至元十三年,太史郭守敬造儀器十三等,又造行測 儀四等。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簡儀之制,四方 為趺,縱一丈八尺三分,去一以為廣,趺面上廣六寸, 下廣八寸,厚如上廣。中布橫躲三,縱躲三,南二,北抵 南躲,北一,南抵中躲。趺面四周為水渠,深一寸,廣加 五分。四隅為礎,出趺面內外各二寸,繞礎為渠,深廣 皆一寸,與四周渠相灌通。又為礎於卯酉位,廣加四 維,長加廣三之二。水渠亦如之。」北極雲架柱二,徑四 寸,長一丈二尺八寸,下為鼇雲,植於乾、艮二隅礎上, 左右內向,其勢斜準赤道合貫上規,規環徑二尺四 寸,廣一寸五分,厚倍之。中為距,相交為斜十字,廣厚 如規。中心為竅,上廣五分,方一寸有半,下二寸五分, 方一寸,以受北極樞軸。自雲架柱斜上,去趺面七尺 二寸為橫躲,自躲心上至竅心六尺八寸。又為龍柱 二,植於卯酉礎中分之北,皆飾以龍,下為山形,北向 斜植以柱。北架南極雲架柱二,植於卯酉礎中分之 南,廣厚形制一如。北架斜向坤巽二隅,相交為「十」字, 其上與百刻環邊齊,在辰巳未申之間,南傾之勢準 赤道,各長一丈一尺五寸,自趺面斜上三尺八寸,為 橫躲,以承百刻環。下邊又為龍柱二,植於《坤》《巽》二隅 礎上,北向斜柱其端,形制一如北柱。四游雙環,徑六 尺,廣二寸,厚一寸,中間相離一寸,相連於子午卯酉。 當子午為圓竅,以受「南北極樞輻,兩面皆列周天度 分,起南極抵北極,餘分附於北極。去南北樞竅兩旁 四寸,各」為直距,廣厚如環。距中心各為橫關,東西與 兩距相連,廣厚亦如之。關中心相連,厚三寸,為竅方 八分,以受窺衡樞軸。窺衡長五尺九寸四分,廣厚皆 如環。中腰為圓窺,徑五分,以受樞軸。衡兩端為圭首, 以取中縮。去圭首五分,各為側立橫耳,高二寸二分, 廣如衡面,厚三分,中為圓竅,徑六分,其中心上下一 線界之,以知度分。百刻環徑六尺四寸,面廣二寸,周 布十二時百刻,每刻作三十六分,厚二寸,自半已上, 廣三寸,又為十字距,皆所以承赤道環也。百刻環內 廣面臥施圓軸四,使赤道環旋轉,無澀滯之患。其環 陷入南極架一寸,仍釘之赤道環,徑廣厚皆如四游, 環面細刻列舍周天度分,中為十字距,廣三寸,中空 一寸,厚一寸,當心為竅,竅徑一寸,以受南極樞軸。界 衡二,各長五尺九寸四分,廣三寸,衡首斜剡五分刻 度分,以對環面中腰為竅,重置赤道環南極樞軸其 上衡兩端,自長竅外邊至衡首底,厚倍之。取二衡運 轉,皆著環面,而無低昂之失,且易得度分也。二極樞 軸皆以鋼鐵為之,長六寸,半為本,半為軸,木之分寸 一如上規。距心適取,能容軸,徑一寸。北極軸中心為 孔,孔底橫穿通兩旁,中出一線,曲其本,出橫孔,兩旁 結之。孔中線留三分,亦結之。上下各穿一線,貫界衡 兩端。中心為孔,下洞衡底,順衡中心為渠以受線,直 入內界長竅中,至衡中腰復為孔,自衡底上出,結之 定極環,廣半寸,厚倍之,皆勢穹窿,中徑六度,度約一 寸許,極星去不動處三度,僅容轉周。中為斜十字距, 廣厚如環,連於上規。環距中心為孔,徑五釐,下至北 極軸心六寸五分。又置銅板,連於南極雲架之「十」字, 方二寸,厚五分。北面剡其中心,存一釐以為厚。中為 圜孔,徑一分,孔心下至南極軸心亦六寸五分。又為

環二:其一陰緯環,面刻方位,取趺面「縱橫躲北」十字考證為中心,臥置之。其一曰立運環,面刻度分,施於北極

雲架柱下,當臥環中心,上屬架之橫躲,下抵「趺躲」之 十字,上下各施樞軸,令可旋轉。中為直距,當心為竅, 以施窺衡,令可俯仰,用窺日月星辰出地度分。右四 游環,東西運轉,南北低昂,凡七政列舍中外宮去極 度分皆測之。赤道環旋轉與列舍距星相當,即轉界 衡使兩線相對,凡日月五星中外宮入宿度分皆測 之。《百刻環》轉界衡令兩線與日相對,其下直時刻則 晝刻也,夜則以星定之。比舊儀測日月五星出沒,而 無陽經陰緯、雲柱之映。其渾象之制,圜如彈丸,徑六 尺,「縱橫各畫周天度分,赤道居中,去二極各周天四 之一。」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各二十四度弱。月行白道, 出入不常,用竹篾均分天度,考驗黃道所交,隨時遷 徙。先用簡儀測到入宿去極度數,按於其上校驗出 入,黃赤二道,遠近疏密,了然易辨。仍參以算數為準。 其象置於方匱之上,南北極出入匱面各四十度太 強,半見半隱,機運輪牙,隱於匱中。《仰儀》之制,以銅為 之,形若釜。置於甎臺內,畫周天度脣列十二辰位,蓋 俯視驗天者也。其銘辭云:「不可體形,莫天大也。無兢 維人,仰釜載也。六尺為深,廣自倍也。兼深廣倍,挈釜 兌也。環鑿為沼,準以溉也。辨方正位,曰子卦也。衡縮 度中,平斜再也。斜起南」極,平釜鐓也。小大必周,入地 畫也。始周浸斷,浸極外也。極入地深四十太也。北九 十一,赤道齘也。列刻五十,六時配也。衡竿加卦,《巽》《坤》 內也。以負縮竿,子午對也。首璇璣板,窾納芥也。上下 懸直,與鐓會也。視日透光,何度在也。暘谷朝賓,夕餞 昧也。寒暑發斂,驗進退也。薄蝕起自,鑒生殺也。以避 赫曦,奪目害也。南北之偏,亦可概也。「極淺十五」,林邑 界也。「黃道夏高,人所載也。夏永冬短,猶少差也。深五 十奇」,鐵勒塞也。黃道浸平,冬晝晦也。夏則不沒,永短 最也。「安渾宣夜」,昕穹蓋也。《六天之書》,言殊話也。一儀 一揆,孰善悖也。以指為告,無煩啄也。闇資以明,疑者 沛也。智者是之,膠者怪也。古今巧曆,不億輩也;「非讓 不為」,思不逮也。將窺天朕,造化愛也。其有俊明,昭聖 代也。「泰山礪兮,河如帶也。黃金不磨」,悠久賴也。鬼神 禁訶,庶勿壞也。

按《尚書通考》,「至元十三年,太史郭守敬言:『曆之本在 於測驗,測驗之器,莫先儀表。今司天渾儀,宋皇祐中 汴京所造,不與此處天度相符,比量南北二極,約差 四度,表石年深,亦復欹側,乃盡考其失而移置之。既 又別圖爽塏,以木為重棚,創作簡儀高表,用相比覆。 又以為天樞附極而動,昔人常展管望之,未得其的』」, 作《候極儀》;極辰既位,天體斯正,作《渾天象》;象雖形似, 莫適所用,作《玲瓏儀》以表之矩方測天之正圓,莫若 以圓求圓,作《仰儀》;古有經緯,結而不動,今則易之,作 《立運儀》;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今則一之,作《證理儀》;表 高景虛,罔象非真,作《景符》;月雖有明,察景則難,作《闚 几》;曆法之驗,在於交會,作《日食、月食》儀,天有赤道輪 以當之,兩極低昂,標以指之。作星晷定時儀,以上凡 十三等。又作正方案几表,懸正儀座。正儀凡四等,為 四方行測者所用。又作《仰規覆矩圖》《異方渾蓋圖》《日 出入永短圖》,凡五等,與上諸儀互相參攷。

按《續文獻通考》:「元興,定鼎於燕,其初襲用金舊,而規 環不協,難復施用。於是太史郭守敬出其所創簡儀、 仰儀及諸儀表,皆臻精妙,卓見絕識,蓋有古人所未 及者。」

至元十六年,太史令王恂等上言:「儀表等器,皆以銅 為之,分置五處,各選監候官。」從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六年「春二月癸未,太史令 王恂等言,建司天臺於大都,儀象圭表皆銅為之,宜 增銅表,高至四十尺,則景長而真。又請上都、洛陽等 五處分置儀表,各選監候官。從之。」

按《元史紀事本末》:「至元十六年,改局為太史院,以恂 為太史令,郭守敬同知太史院事。乃進所造儀表式 於榻前,指陳理致,一一周悉,自朝及夕,上不為倦。」守 敬所為曆,測驗既精,設法且詳,舊儀悉多蔽礙,且距 齒有度刻而無細分,以管望星漸外,則所見漸展,尤 難取的。守敬所為儀,但用天嘗赤道四游、三環三距, 設四游於赤道之上,而附直距於四游之外,與雙環 兩間同結環距端。測日月星,則以兩線相望,取其正 中所當之刻之度、之分、之秒,至為切密。

至元十九年春二月辛卯,命司徒阿你哥、行工部尚 書納懷製飾銅輪儀表、刻漏。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夏五月壬寅,渾《天儀》成。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六年春三月乙未,鑄「渾天儀」成。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太祖洪武十七年造觀星盤

按《明會典》,「凡本監觀星有盤,係洪武十七年造洪武二十四年四月鑄渾天儀。」

按:《明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九年十一月,詔鑄渾天儀。

按:《明大政紀》云云。

英宗正統二年監正皇甫仲和等上奏乞令本監官往南京以木如式造渾天等儀赴北京用銅鑄造從之

按《明英宗實錄》:「正統二年二月,行在欽天監監正皇 甫仲和等奏,南京觀星臺設渾天儀、璿璣、玉衡、簡儀、 圭表,以闚測七政行度,陵犯遲留,伏逆北京齊化門 城上觀測,未有儀象,乞令本監官一人,往南京督匠, 以木如式造之,赴北京較北極出地高低準驗,然後 用銅鑄造,庶占象不失。」從之。

正統四年十月,造「渾天儀、璿璣、玉衡簡儀。」

按《明英宗實錄》云云。

正統七年,作「渾天簡儀」等器。

按《五雜俎》:「京師城東偏有觀象臺,高五丈許,其上有 渾天儀一具,如世所圖璇璣者,皆鑄銅為器,四柱以 銅龍,架而懸之,製作精巧。又有簡儀一具,狀相似而 省十之七,只周遭數道而已。玉衡一,亦銅為之,如尺 而首尾皆曲。有二孔,對孔直窺,以候中星。又有銅毬 一,左右轉旋,以象天體。以方函盛之,函四周作二十」 八宿真形,南面有御製銘,正統七年作也。臺下小室 有量天尺,鑄銅人捧尺。北面室穴其頂以候日中,測 景之長短,冬至後可得一丈七尺,夏至後可得二尺 云中為紫微殿,殿傍有銅壺滴漏一器,然皆不注水, 徒虛具耳。

正統十一年奏准、修造《簡儀》等器。

按《明會典》。「正統十一年,奏准簡儀修刻黃道等度。圭 表壺漏。俱如南京舊制。又造晷影堂。以便窺測調品。」

代宗景泰六年造簡儀銅壺

按《明會典》云云。

景泰 年,欽天監奏「徙觀星臺。」六年,簡儀成以《勞擾》 罷徙。

按《明代宗實錄》,景泰中,欽天監奏,「觀星臺在東城上, 喧擾不便,而屋宇牆壁多壞,乞徙至東長安街。臺基 廠則高與西長安街二塔相對,足為青龍白虎之象, 於堪輿家所言,形勢相宜。」帝允其請。六年三月,造內 觀象臺《簡儀》成。八月,以勞擾罷徙。

憲宗成化十九年禮部尚書周洪謨奏改造璿璣玉衡從之

按《明大政紀》:「成化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周洪謨奏, 乞改造璿璣玉衡,以備占候,從之。」

洪謨言:「《書》載《璿璣玉衡》,《蔡傳》不得其制,乞改造。」 既成,有羊酒、寶鈔之賜。其手製圖,以木代之,規制工巧,識者服其精。

孝宗弘治二年奏准渾天修造黃道度分

按《明會典》云云。

弘治十四年十二月,欽天監監正吳昊奏,「改造觀象 臺及修儀器。」從之。

按《明孝宗實錄》,「先是欽天監監正吳昊請改造觀象 臺原製渾儀。及修改簡儀,禮部請命監正張紳議之。 紳謂原製渾儀時未經校勘,黃赤二道相交於奎軫, 不合今之四正陽經,故南北圓軸不合兩極入地度 陰緯,而其東西闚管又不與太陽出沒相當,是以推 驗無準。從前不用簡儀,雖用以測驗,然當時鑄造雲 柱頗短小,亦稍不合天樞,故推測經星去極,亦有差 謬。今改造渾儀,宜以赤黃二道改交於壁軫,則與今 之《四正陽經》相合,而圓軸闚管亦無不相合相當者。 《簡儀》雲柱則比舊少加高大足矣。」禮部復請令紳等 呈木樣。至是樣成,禮部請如昊等所奏,從之。

世宗嘉靖二年九月修觀象臺占風竿及渾天儀簡儀

按《明世宗實錄》云云。

愍帝崇禎七年十一月儀器告成上命太監盧維寧魏征至局驗之

按《明紀事本末》:「崇禎七年冬十一月,日晷星晷儀器 告成,上命太監盧維寧、魏征至局驗之。」先是西儒羅 雅谷、湯若望在曆局造測儀六式:一曰象限懸儀,二 曰平面懸儀,三曰象限立運儀,四曰象限座正儀,五 曰象限大儀,六曰三直游儀。復有弩儀、弧矢儀、紀限 儀諸器,不概錄。

皇清

康熙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三年。

進呈製造新儀器六座。繪圖表次為十六卷。名曰:

《新製靈臺儀象志》 又一觀象臺上舊列簡儀

渾儀天體,下有晷景堂表、壺漏。康熙十三年,將舊儀存貯臺下,用新製各儀六座安設臺上:一為黃道經緯儀一、為赤道經緯儀一、為地平經緯儀一、為象限儀一、為紀限儀一、為天體儀一。

應測驗,俱按《六儀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