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部汇考二

宋武帝永初元年秋七月甲辰,诏征东将军高句丽王高琏,进号征东大将军。

按《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东夷高句丽国,今治汉之辽东郡。高句丽王高琏,晋安帝义熙九年,遣长史高翼奉表献赭白马。以琏为使持节都督营州诸军事、征东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高祖践阼,诏曰:使持节都督营州诸军事、征东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琏,使持节都督百济诸军事、镇东将军、百济王映,并执义海外,远修贡职。惟新告始,宜荷国休,琏可征东大将军,映可镇东大将军。持节、都督、王、公如故。

永初三年,加高句丽王琏散骑常侍,督平州诸军事。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高句丽本传》云云。

少帝景平元年三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按《宋书·少帝本纪》云云。

景平二年春正月,高丽遣使贡献。

按《宋书·少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景平二年,琏遣长史马娄等,诣阙献方物,遣使慰劳之。曰:皇帝问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纂戎东服,庸绩继轨,厥惠既彰,款诚亦著,踰辽越海,纳贡本朝。朕以不德,忝承鸿绪,永怀先踪,思覃遗泽。今遣谒者朱邵伯、副谒者王邵子等,宣旨慰劳。其茂康惠政,永隆厥功,式昭往命,称朕意焉。

文帝元嘉十二年,高丽修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元年,高丽遣使朝献。按《高句丽传》:高句丽者,出于夫馀,自言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为夫馀王闭于室中,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夫馀王弃之与犬,犬不食;弃之与豕,豕又不食;弃之于路,牛马避之;后弃之野,众鸟以毛茹之。夫馀王割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其母以物裹之,置于暖处,有一男破壳而出。及其长也,字之曰朱蒙,其俗言朱蒙者,善射也。夫馀人以朱蒙非人所生,将有异志,请除之,王不听,命之养马。朱蒙每私试,知有善恶,骏者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夫馀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给朱蒙。后狩于田,以朱蒙善射,限之一矢。朱蒙矢虽少,殪兽甚多。夫馀之臣又谋杀之。朱蒙母阴知,告朱蒙曰:国将害汝,以汝才略,宜远适四方。朱蒙乃与乌引、乌违等二人,弃夫馀,东南走。中道遇一大水,欲济无梁,夫馀人追之甚急。朱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孙,今日逃走,追兵垂及,如何得济。于是鱼鳖并浮,为之成桥,朱蒙得渡,鱼鳖乃解,追骑不得渡。朱蒙遂至普述水,遇见三人,其一人著麻衣,一人著衲衣,一人著水藻衣,与朱蒙至纥升骨城,遂居焉,号曰高句丽,因以为氏焉。初,朱蒙在夫馀时,妻怀孕,朱蒙逃后生一子,字始闾谐。及长,知朱蒙为国主,即与母亡而归之,名之曰闾达,委之国事。朱蒙死,闾达代立。闾达死,子如栗代立。如栗死,子莫来代立,乃征夫馀,夫馀大败,遂统属焉。莫来子孙相传,至裔孙宫,生而开目能视,国人恶之。及长凶虐,国以残破。宫曾孙位宫亦生而视,人以其似曾祖宫,故名为位宫,高句丽呼相似为位。位宫亦有勇力,便弓马。魏正始中,入寇辽西安平,为幽州刺史毋丘俭所破。其元孙乙弗利,利子钊,烈帝时与慕容氏相攻击。建国四年,慕容元真率众伐之,入自南陕,战于木底,大破钊军,乘胜长驱,遂入丸都,钊单马奔窜。元真掘钊父墓,载其尸,并掠其母妻、珍宝、男女五万馀口,焚其宫室,毁丸都城而还。自后钊遣使来朝。阻隔寇雠,不能自达。钊后为百济所杀。世祖时,钊曾孙琏始遣使者安东奉表贡方物,并请国讳,世祖嘉其诚款,诏下帝系名讳于其国,遣员外散骑侍郎李敖拜琏为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访其方事,云:辽东南一千馀里,东至栅城,南至小海,北至旧夫馀,民户参倍于前魏时。其地东西二千里,南北一千馀里。民皆土著,随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土田薄塉,蚕农不足以自供,故其人节饮食。其俗淫,好歌舞,夜则男女群聚而戏,与贵贱之节,然洁净自喜。其王好治宫室。其官名有谒奢、太奢、大兄、小兄之号。头著折风,其形如弁,旁插鸟羽,贵贱有差。立则反拱,跪拜曳一脚,行步如走。常以十月祭天,国中大会。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为饰。好蹲踞。食用俎几。出三尺马,云本朱蒙所乘,马种即果下也。后贡使相寻,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元嘉十三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魏遣使谕高丽。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十三年六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二年二月壬辰,遣使十馀辈诣高丽、东夷诸国,诏谕之。辛未,平东将军娥清、安西将军古弼,率精骑一万讨冯文通,平州刺史元婴又率辽西将军会之。文通迫急,求救于高丽,高丽使其大将葛蔓卢以步骑二万人迎文通。五月乙卯,冯文通奔高丽。戊午,诏散骑常侍封揆使高丽,徵送文通。九月庚戌,高丽不送文通,遣使奉表,称当与文通俱奉王化。帝以高丽违诏,议将击之,纳乐平王丕计而止。按《高句丽传》:高丽贡使相寻,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时冯文通率众奔之,世祖遣散骑常侍封揆诏琏令送文通,琏上书称当与文通俱奉王化,竟不送。世祖怒,欲往讨之。乐平王丕等议待后举,世祖乃止,而文通亦寻为琏所杀。

元嘉十四年,高丽修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三年二月乙卯,高丽遣使朝献。

元嘉十五年,高丽遣使献方物。是年,高丽杀冯文通。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四年三月,高丽杀冯文通。元嘉十六年,高丽王琏献马八百匹。是年,高丽亦修贡于魏。

按《宋书·文帝本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高句丽传》:先是,鲜卑慕容宝治中山,为索虏所破,东走黄龙。义熙初,宝弟熙,为其下冯跋所杀,跋自立为主,自号燕王,以其治黄龙城,故谓之黄龙国。跋死,子弘立,屡为索虏所攻,不能下。太祖世,每岁遣使献方物。元嘉十二年,赐加除授。十五年,复为索虏所攻,弘败走,奔高丽北丰城,表求迎接。太祖遣使王白驹、赵次兴迎之,并令高丽料理资遣;琏不欲使弘南,乃遣将孙漱、高仇等袭杀之。白驹等率所领七千馀人掩讨漱等,生禽漱,杀高仇等二人。琏以白驹等专杀,遣使执送之,上以远国,不欲违其意,白驹等下狱,见原。琏每岁遣使。十六年,太祖欲北讨,诏琏送马,琏献马八百匹。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五年十有一月,高丽遣使朝献。

元嘉十八年,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二十年,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二十八年冬十月癸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以上俱《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三十年十一月丙寅,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武帝本纪》云云。

武帝孝建二年十月辛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世祖孝建二年,琏遣长史董腾,奉表慰国哀再周,并献方物。

大明二年十一月乙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大明三年,又献肃慎氏楛矢石砮。

大明五年秋七月丁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大明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高宗文成帝本纪》:和平三年三月甲申,高丽遣使朝献。

大明七年六月戊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按《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七年,诏曰:使持节、散骑常侍、督平营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琏,世事忠义,作藩海外,诚系本朝,志剪残险,通译沙表,克宣王猷。宜加褒进,以旌纯节。可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持节、常侍、都督、王、公如故。太宗泰始、后废帝元徽中,贡献不绝。

明帝泰始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高丽事。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六年三月丁丑,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高丽事。按《魏书·显祖本纪》:天安元年三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三年,高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三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元年二月,高丽遣使朝贡。九月壬子,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二年四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五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三年二月,高丽遣使朝献。

泰始六年,高丽入贡。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六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四年二月,高丽遣使朝献。泰始七年,魏选女于高丽,以魏主崩而止。是年,高丽民奴久等相率降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显祖本纪》亦不载。按《高句丽本传》:文明太后以显祖六宫末备,敕琏令荐其女。琏奉表,云女已出嫁,求以弟女应旨,朝廷许焉。乃遣安乐王真尚书李敷等,至境送币。琏惑其左右之说,云朝廷昔与冯氏婚姻,未几而灭其国,殷鉴不远,宜以方便辞之。琏遂上书,妄称女死。朝廷疑其矫诈,又遣假散骑常侍程骏切责之,若女审死者,听更选宗淑。琏云:若天子恕其前愆,谨当奉诏。会显祖崩,乃止。按《高祖本纪》:文帝延兴元年九月,高丽民奴久等相率来降,各赐田宅。〈此即皇兴五年文帝改元〉

泰豫元年,高丽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泰豫元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二年二月壬子,高丽国遣使朝贡。七月辛丑,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丙辰,百济国遣使奉表请伐高丽。

后废帝元徽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三年二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己酉,高丽国遣使朝献。元徽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四年三月丁亥,高丽国遣使朝贡。七月庚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元徽三年冬,高丽入贡。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三年十一月,高丽献方物。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五年春二月庚子,高丽国遣使朝献。秋八月丁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元徽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春二月,高丽国遣使朝贡。秋七月,高丽国遣使朝贡。九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顺帝升明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宋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二月癸未,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升明二年十二月戊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顺帝本纪》云云。

升明三年,高丽修贡于魏。

按《宋书》:是年,禅位于齐,高丽事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三年三月戊午,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庚申,高丽国遣使朝献。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进高丽王将军号。魏遣使让高丽。

按《南齐书·太祖高帝本纪》:建元二年四月丙寅,进高丽王乐浪公高琏号骠骑大将军。按《高丽本传》:东夷高丽国,西与魏虏接界。宋末,高丽王乐浪公高琏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祖建元元年,进号骠骑大将军。〈按《本纪》作二年,《传》作元年,存参。〉

按《魏书·高句丽传》:高祖时,贡献倍前,其报赐亦稍加焉。时光州于海中得琏所遣,诣萧道成,使馀奴等,高祖诏责琏曰:道成亲杀其君,窃号江左,朕方欲兴灭国于旧邦,继绝世于刘氏。而卿越境外交,远通篡贼,岂是藩臣守节之义。今不以一过掩卿旧款,即送还藩,其感恕思愆,祗承明宪,辑宁所部,动静以闻。建元三年十二月丁亥,高丽国遣使朝贡。

按《南齐书·太祖本纪》云云。按《高丽本传》:三年,遣使贡献。

武帝永明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八年冬十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九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月,高丽国遣使朝贡。永明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年四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二年二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四月,高丽国遣使朝贡。闰九月乙丑,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七年,遣使使魏。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魏元会,与高丽使相次。

按《南齐书·世祖本纪》不载。按《高丽传》:乘舶汎海,使驿常通,亦使魏虏,然强盛不受制。虏置诸国使邸,齐使第一,高丽次之。永明七年,平南参军颜幼明、冗从仆射刘思敩使虏。虏元会,与高丽使相次。幼明谓伪主客郎裴叔令曰:我等御命上华,来造卿国。所为抗敌,在乎一魏。自馀外夷,理不得望我镳尘。况东夷小貊,臣属朝廷,今日乃敢与我蹑踵。思敩谓伪南部尚书李思冲曰:我圣朝处魏使,未尝与小国列,卿亦应知。思冲曰:实如此。但主副不得升殿耳。此间坐起甚高,足以相报。思敩曰:李道固昔使,正以衣冠致隔耳。魏国必缨冕而至,岂容见黜。幼明又谓虏主曰:二国相亚,唯齐与魏。边境小敌,敢蹑臣踪。高丽俗服穷裤,冠折风一梁,谓之帻。知读《五经》。使人在京师,中书郎王融戏之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头上定是何物。答曰:此即古弁之遗像也。高琏年百馀岁卒。〈按:琏死在永明九年。〉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三年二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六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月甲申,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八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四年秋七月丙辰,高丽国遣使朝贡。九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明九年,高丽纳贡于魏。是年,高丽王琏死。魏高祖为之举哀。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五年五月乙卯,高丽国遣使朝献。九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十二月,帝为高丽王琏举哀于行宫。按《高句丽传》:太和十五年,琏死,年百馀岁。高祖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车骑大将军、太傅、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谥曰康。

按《朝鲜史略》:高句丽长寿王薨,在位七十九年,太孙罗云立是为文咨王。〈齐永明九年〉

永明十年,魏以高丽长寿王琏孙罗云为其国王。是年,高丽朝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六年三月辛巳,以高丽王琏孙云为其国王。是月,高丽国遣使朝贡。六月己丑,高丽国遣使朝贡。八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献。十月丙午,高丽国遣使朝献。按《高句丽传》:太和十五年,王琏死,年百馀岁。高祖又遣大鸿胪拜琏孙云使持节、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赐衣冠服物车旗之饰,又诏云遣世子入朝,令及郊丘之礼。云上书辞疾,惟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诣阙,严责之。自此岁常贡献。〈按《传》:琏死,云立,俱作一年,今从《本纪》故二年分载之。〉永明十一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七年六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献。

废帝隆昌元年,封高丽王为大将军。是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本纪》不载。按《高丽本传》:隆昌元年,以高丽王乐浪公高云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丽王、乐浪公。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八年春正月丁巳,高丽国遣使朝献。秋七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贡。

明帝建武二年,高丽朝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九年二月,高丽国遣使朝献。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泰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二十有二年八月壬戌,高丽国遣使朝献。

废帝永元元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高祖本纪》亦不载。按《世宗宣武帝本纪》:太和二十有三年五月丙子朔,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元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元年八月乙未,高丽国遣使朝贡。

永元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南齐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二年正月辛酉,高丽国遣使朝献。十二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梁武帝天监元年四月戊辰,车骑将军高句丽王高

云进号车骑大将军。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高句丽本传》:高句丽者,其先出自东明。东明本北夷櫜离王之子。离王出行,其侍儿于后任娠,离王还,欲杀之。侍儿曰:前见天上有气如大鸡子,来降我,因以有娠。王囚之,后遂生男。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气嘘之,不死。王以为神,乃听收养。长而善射,王忌其猛,复欲杀之。东明乃奔走,南至淹滞水,以弓击水,鱼鳖浮为桥,东明乘之得渡,至夫馀而王焉。其后支别为句丽种也。其国,汉之元菟郡也。在辽东之东,去辽东千里。汉、魏世,南与朝鲜、秽貊,东与沃沮,北与夫馀接。汉武帝元封四年,灭朝鲜,置元菟郡,以高句丽为县以属之。句丽地方可二千里,中有辽山,辽水所出。其王都于丸都之下,多大山深谷,无原泽,百姓依之以居,食涧水。虽土著,无良田,故其俗节食。好治宫室,于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又祠零星、社稷。人性凶急,喜寇钞。其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加、主簿、优台、使者、皂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级。言语诸事,多与夫馀同,其性气、衣服有异。本有五族,有消奴部、绝奴部、慎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消奴部为王,微弱,桂娄部代之。汉时赐衣帻、朝服、鼓吹,常从元菟郡受之。后稍骄,不复诣郡,但于东界筑小城以受之,至今犹名此城为帻沟娄。沟娄者,句丽名城也。其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其俗喜歌舞,国中邑落男女,每夜群聚歌戏。其人洁清自喜,善藏酿,跪拜申一脚,行步皆走。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明。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头所著似帻而无后;其小加著折风,形如弁。其国无牢狱,有罪者,则会诸加评议杀之,没入妻子。其俗好淫,男女多相奔诱。已嫁娶,便稍作送终之衣。其死葬,有椁无棺。好厚葬,金银财币尽于送死。积石为封,列植松柏。兄死妻嫂。其马皆小,便登山。国人尚气力,便弓矢刀矛。有铠甲,习战斗,沃沮、东秽皆属焉。王莽初,发高丽兵以伐胡,不欲行,彊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州郡归咎于句丽侯驺,严尤诱而斩之,王莽大悦,更名高句丽为下句丽,当此时为侯矣。光武八年,高句丽王遣使朝贡,始称王。至殇、安之间,其王名宫,数寇辽东,元菟太守蔡风讨之不能禁。宫死,子伯固立。顺、和之间,复数犯辽东寇抄。灵帝建宁二年,元菟太守耿临讨之,斩首虏数百级,伯固乃降属辽东。公孙度之雄海东也,伯固与之通好。伯固死,子伊夷摸立。伊夷摸自伯固时已数寇辽东,又受亡胡五百馀户。建安中,公孙康出军击之,破其国,焚烧邑落,降胡亦叛伊夷摸,伊夷摸更作新国。其后伊夷摸复击元菟,元菟与辽东合击,大破之。伊夷摸死,子位宫立。位宫有勇力,便鞍马,善射猎。魏景初二年,遣太傅司马宣王率众讨公孙渊,位宫遣主簿、大加将兵千人助军。正始三年,位宫寇西安、嘉平。五年,幽州刺史毋丘俭将万人出元菟讨位宫,位宫将步骑二万人逆军,大战于沸流。位宫败走,俭军追至岘,悬车束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斩首虏万馀级。位宫单将妻息远窜。六年,俭复讨之,位宫轻将诸加奔沃沮,俭使将军王颀追之,绝沃沮千馀里,到肃慎南界,刻石纪功;又到丸都山,铭不耐城而还。其后,复通中夏。晋永嘉乱,鲜卑慕容廆据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句丽王乙弗利频寇辽东,廆不能制。弗利死,子刘代立。康帝建元元年,慕容廆子晃率兵伐之,刘与战,大败,单马奔走。晃乘胜追至丸都,焚其宫室,掠子女五万馀口以归。孝武太元十年,句丽攻辽东、元菟郡,后燕慕容垂遣弟农伐句丽,复二郡。垂死,子宝立,以句丽王安为平州牧,封辽东、带方二国王。安始置长史、司马、参军官,后略有辽东郡。至孙高琏,晋安帝义熙中,始奉表通贡职,历宋、齐并授爵位,年百馀岁死。子云,齐隆昌中,以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营、平二州、征东大将军、乐浪公。高祖即位,进云车骑大将军。〈高丽远祖之事诸史凡再三见然大同小异总皆得于传闻姑并存之〉天监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元年夏四月辛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四年,魏敕高丽国,无失常贡。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正始中,世祖于东堂引见其使芮悉弗,悉弗进曰:高丽系诚天极,累叶纯诚,地产土毛,无愆王贡。但黄金出自夫馀,珂则涉罗所产。今夫馀为勿吉所逐,涉罗为百济所并,国王臣云惟继绝之义,悉迁于境内。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实两贼是为。世宗曰:高丽世荷上将,专制海外,九夷黠虏,实得征之。瓶罄,罍,耻谁之咎也。昔方贡之愆,责在连率。卿宜宣朕旨于卿王,务尽威怀之略,揃披害群,辑宁东裔,使二邑还复旧墟,土毛无失常贡也。

天监五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三年九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天监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四年冬十月丁巳,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七年,进高丽王云官号。是年,高丽入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七年二月,以高丽王云为抚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按《高句丽本传》:诏曰:高丽王乐浪郡公云,乃诚款著,贡驿相寻,宜隆秩命,式弘朝典。可抚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持节、常侍、都督、王并如故。

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元年十有二月丙子,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八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二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九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三年六月闰月己亥,高丽国遣使朝贡。十有二月己卯,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一年,高丽遣使纳贡。是年,高丽亦纳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天监十一年二月庚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天监十二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二年春正月戊戌,高丽国遣使朝献。夏五月,高丽国遣使朝献。冬十有二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三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三年十有一月甲戌,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四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延昌四年冬十月壬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五年夏四月丁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梁书·高祖本纪》云云。

天监十六年,高丽纳贡于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熙平二年夏四月甲午,高丽国遣使朝献。

天监十七年,高丽王云死,子安立。是年,纳贡于魏。按《梁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天监十七年,云死,子安立。〈按《魏书》及《史略》作十八年。〉

按《魏书·肃宗本纪》:神龟元年二月戊申,高丽国遣使朝献。五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天监十八年,高丽王云死,魏以其世子安为其国王。按《梁书》不载。按《魏书·肃宗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神龟中,云死,灵太后为举哀于东堂,遣使策赠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又拜其世子安为安东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

按《朝鲜史略》:高句丽文咨王薨,在位二十九年。太子兴安王立,〈梁天监十八年〉是为安藏王。

普通元年,高丽入贡,诏其世子安袭爵。是年,高丽使者回国海中,为魏所获。

按《梁书·高祖本纪》:普通元年正月庚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二月癸丑,以高丽王世子安为宁东将军、高丽王。

按《魏书·高句丽传》:正光初,光州又于海中执得萧衍所授安宁东将军衣冠剑佩,及使人江法盛等,送于京师。

普通七年,高丽献方物。是年,高丽王安死,子延立。按《梁书·高祖本纪》:普通七年三月乙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高句丽本传》:七年,安卒,子延立,遣使贡献,诏以延袭爵。

按《朝鲜史略》:兴安王在位十三年薨,弟宝延立。〈按安在位

十三年而后薨,是为梁中大通三年,兹因正史所载,故附于此

〉大通元年十一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高祖本纪》云云。

中大通四年,高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梁书·高祖本纪》:中大通四年十一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魏书·出帝本纪》:太昌元年六月丙寅,高丽国遣使朝贡。乙酉,高丽国遣使朝贡。

中大通五年,魏加高丽王延官号。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出帝初,诏加延使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赐衣冠服物车旗之饰。

中大通六年,高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梁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高句丽传》:中大通六年,奉表献方物。

按《魏书·出帝本纪》:永熙三年四月丙子,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元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高祖本纪》:大同元年二月辛丑,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大同二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三年,高丽纳贡于东魏,魏加高丽王大将军。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四年,高丽国遣使朝贡。按《高句丽传》:天平中,诏加延侍中、骠骑大将军,馀悉如故。延死,子成立。讫于武定末,其贡使无岁不至。〈按:延死,成立。《梁书》在太清二年,《史略》延在位十五年,《梁书》近是,疑《魏书》之讹也〉大同四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元象元年秋七月己亥,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五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元年三月,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六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七年,高丽国献方物。是年,亦纳贡于魏。

按《梁书·高祖本纪》:大同七年二月乙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大同八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兴和四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九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元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十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二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大同十一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三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中大同元年,高丽纳贡于东魏。是年,复纳贡于西魏。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四年十一

月,高丽国遣使朝贡。按《周书·太祖本纪·西魏大统十二年》不载。按《周书·高丽传》:高丽者,其先出于夫馀。自言始祖曰朱蒙,河伯女感日影所孕也。朱蒙长而有材略,夫馀人恶而逐之。土于纥斗骨城,自号曰高句丽,仍以高为氏。其孙莫来渐盛,击夫馀而臣之。莫来裔孙琏,始通使于后魏。其地,东至新罗,西渡辽水二千里,南接百济,北邻靺鞨千馀里。治平壤城。其城,东西六里,南临浿水。城内唯积粮储器备,寇贼至日,方入固守。王则别为宅于其侧,不常居之。其外有国内城及汉城,亦别都光,复有辽东、元菟等数十城,皆置官司,以相统摄。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乌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属、仙人并褥萨凡十三等,分掌内外事焉。其大对卢,则以彊弱相凌,夺而自为之,不由王之署置也。其刑法:谋反及叛者,先以火焚爇,然后斩首,籍没其家;盗者,十馀倍徵赃;若贫不能备,及负公私债者,皆听评其子女为奴婢以偿之。丈夫衣同袖衫、大口裤、白韦带、黄革履。其冠曰骨苏,多以紫罗为之,杂以金银为饰。其有官品者,又插二鸟羽于其上,以显异之。妇人服裙襦,裾袖皆为襈。书籍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兵器有甲、弩、弓、矢、戟、槊、矛、鋋。赋税则绢布及粟,随其所有,量贫富差等轮之。土田塉薄,居处节俭。然尚容止。多诈伪,言辞鄙秽,不简亲疏,乃至同川而浴,共室而寝。风俗好淫,不以为愧。有游女者,夫无常人。婚娶之礼,略无财币,若受财者,谓之卖婢,俗甚耻之。父母及夫丧,其服制同于华夏。兄弟则限以三月。敬信佛法,尤好淫祀。又有神庙二所:一曰夫馀神,刻木作妇人之像;一曰登高神,云是其始祖夫馀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与朱蒙云。琏五世孙成,大统十二年,遣使献其方物。

太清元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五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太清二年三月甲辰,抚东将军高丽王高延卒,以其子为宁东将军、高丽王、乐浪公。

按《梁书·高祖本纪》云云。按《高句丽传》:太清二年,延卒,诏以其子袭延爵位。

按《朝鲜史略》:高句丽王宝延薨,在位十五年。是为安原王太子平成立。〈按《史略》:延薨,成立,当在大同十一年。兹因《正史》所载,故附于此。〉太清三年,高丽纳贡于东魏。

按《梁书》不载。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七年,高丽国遣使朝贡。

简文帝大宝元年,北齐文宣帝即位,高丽纳贡于齐。按《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元年九月

癸丑,以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丽王成为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王、公如故。是年,高丽遣使朝贡。

大宝二年,高丽纳贡于齐。

按《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二年,高丽遣使朝贡。

敬帝绍泰元年,高丽入贡于齐。

按《梁书》不载。按《北齐书·显祖本纪》:天保六年,高丽遣使朝贡。

武帝永定三年,高丽平成王薨,子阳城立。

按《陈书·本纪》不载。按《朝鲜史略》:在位十五年,薨,太子阳城立,〈陈永定三年〉是为平原王。

文帝天嘉元年,北齐以高丽世子汤为高丽王。

按《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乾明元年,以高丽世子汤为使持节、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天嘉二年十一月乙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嘉三年闰二月己酉,以高句丽王高汤为宁东将军。

按《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嘉五年,高丽纳贡于齐。

按《陈书》不载。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三年,高丽遣使朝贡。

天嘉六年,高丽纳贡于齐。

按《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元年,高丽遣使朝贡。

天康元年十二月甲子,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陈书·文帝本纪》不载。按《废帝本纪》云云。

宣帝太建二年十一月辛酉,高丽国遣使献方物。〈按是 年一本作大建。〉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五年,高丽纳贡于齐。

按《陈书》不载。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四年,高丽遣使朝贡。

太建六年正月,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九年,北周拜高丽王汤为高丽王。

按《陈书》不载。按《北周·高祖武帝本纪》不载。按《高丽本传》:成死,子汤立。建德六年,汤又遣使来贡。高祖拜汤为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辽东郡开国公、辽东王。

后主至德三年十二月癸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按《陈书·后主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