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谈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间: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叶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嫏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徇,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做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连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晒书记

《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

我曾想,这位郝先生直挺挺地躺在七月的骄阳之下,晒得浑身滚烫,两眼冒金星,所为何来?他当然不是在作日光浴,书上没有说他脱光了身子。他本不是刘伶那样的裸体主义者。我想他是故做惊人之状,好引起“人问其故”,他好说出他的那一句惊人之语“我晒书”。如果旁人视若无睹,见怪不怪,这位郝先生也只好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而去。郝先生的意思只是要向侪辈夸示他的肚里全是书。书既装在肚里,其实就不必晒。

不过我还是很羡慕郝先生之能把书藏在肚里。至少没有晒书的麻烦。我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数十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所以读到《世说新语》这一则,便有一点惭愧。

先严在世的时候,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买回一包包的书籍。他喜欢研究的主要是小学,旁及于金石之学,积年累月,收集渐多。我少时无形中亦感染了这个嗜好,见有合意的书即欲购来而后快。限于资力学力,当然谈不到什么藏书的规模。不过汗牛充栋的情形却是体会到了,搬书要爬梯子,晒一次书要出许多汗,只是出汗的是人,不是牛。每晒一次书,全家老小都累得气咻咻然,真是天翻地覆的一件大事。见有衣鱼蛀蚀,先严必定蹙额太息,感慨地说:“有书不读,叫蠹鱼去吃也罢。”刻了一颗小印,曰“饱蠹楼”,藏书所以饱蠹而已。我心里很难过,家有藏书而用以饱蠹,子女不肖,贻先人羞。

丧乱以来,所有的藏书都弃置在家乡,起先还叮嘱家人要按时晒书,后来音信断绝也就无法顾到了。仓皇南下之日,我只带了一箱书籍,辗转播迁,历尽艰苦。曾穷三年之力搜购杜诗六十余种版本,因体积过大亦留在大陆。从此不敢再作藏书之想。此间炎热,好像蠹鱼繁殖特快,随身带来的一些书籍竟被蛀蚀得体无完肤,情况之烈前所未有。日前放晴,运到阶前展晒,不禁想起从前在家乡晒书,往事历历,如在目前。南渡诸贤,新亭对泣,联想当时确有不得不然的道理在。我正在佝偻着背,一册册地拂拭,有客施施然来,看见阶上阶下五色缤纷的群籍杂陈,再看到书上蛀蚀透背的惨状,对我发出轻微的嘲笑道:“读书人竟放任蠹虫猖狂乃尔!”我回答说:“书有未曾经我读,还需拿出曝晒,正有愧于郝隆;但是造物小儿对于人的身心之蛀蚀,年复一年,日益加深,使人意气消沉,使人形销骨毁,其惨烈恐有甚于蠹鱼之蛀书本者。人生贵适意,蠹鱼求一饱,两俱相忘,何必戚戚?”客嘿然退。乃收拾残卷,抱入室内。而内心激动,久久不平,想起饱蠹楼前趋庭之日,自惭老大,深愧未学,忧思百结,不得了脱,夜深人静,爰濡笔为之记。

纽约的旧书铺

我所看见的在中国号称“大”的图书馆,有的还不如纽约下城十四街的旧书铺。纽约的旧书铺是极引诱人的一种去处,假如我现在想再到纽约去,旧书铺是我所要首先去流连的地方。

有钱的人大半不买书,买书的人大半没有多少钱。旧书铺里可以用最低的价钱买到最好的书。我用三块五角钱买到一部Jewett译的《柏拉图全集》,用一块钱买到第三版的《亚里士多德之诗与艺术的学说》就是最著名的那个Butcher的译本——这是我买便宜书之最高的纪录。

罗斯丹的戏剧全集,英文译本,有两大厚本,定价想来是不便宜,有一次我陪着一位朋友去逛旧书铺,在一家看到全集的第一册,在另一家又看到全集的第二册,我们便不动声色地用五角钱买了第一册,又用五角钱买了第二册。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在三家书铺又拼凑起一部《品内罗戏剧全集》。后来我们又想如法炮制拼凑一部《易卜生全集》,无奈工作太伟大了,没有能成功。

别以为买旧书是容易事。第一,你这两条腿就受不了,串过十几家书铺以后,至少也要三四个钟头,则两腿谋革命矣。饿了的时候,十四街有的是卖“热狗”的,腊肠似的鲜红的一条肠子夹在两片面包里,再涂上一些芥末,颇有异味。再看看你两只手,可不得了,至少有一分多厚的灰尘。然后你左手挟着一包,右手提着一包,在地底电车里东冲西撞地踉跄而归。

书铺老板比买书的人精明。什么样的书有什么样的行市,你不用想骗他。并且买书的时候还要仔细,有时候买到家来便可发现版次的不对,或竟脱落了几十页。遇到合意的书不能立刻就买,因为顶痛心的事无过于买妥之后走到别家价钱还要便宜;也不能不立刻就买,因为才一回头的工夫,手长的就许先抢去了。这里面颇有一番心机。

在中国买英文书,价钱太贵还在其次,简直的就买不到。因此我时常的忆起纽约的旧书铺。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做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做飞蓬状,做狮子狗状,做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做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做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做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音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做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吧?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作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窣窣,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画展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唧唧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赢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着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即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花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位,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功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功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功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功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相声记

我要记的不是听相声,而是我自己说相声。

在抗战期间有一次为了筹什么款开游艺大会,有皮黄,有洋歌,有杂耍。少不了要一段相声。后台老板瞧中了老舍和我,因为我们两个平素就有点儿贫嘴刮舌,谈话就有一点像相声,而且焦德海、草上飞也都瞻仰过。别的玩意儿不会,相声总还可以凑和。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话真是地道,又干脆又圆润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语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话稍差一点儿,真正的北平人以为我还行,外省人而自以为会说官话的人就认为我说得不大纯粹。老舍的那一张脸,不用开口就够引人发笑,老是绷着脸,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敛起,像有开关似的。头顶上乱蓬蓬的一撮毛,没梳过,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脸庞上。衣领大约是太大了一点儿,扣上纽扣还是有点儿松,把那个又尖又高的“颏里嗉(北平土话,谓喉结)”露在外面。背又有点儿驼,迈着八字步。真是个相声的角色。我比较起来,就只好去(当)那个挨打的。我们以为这事关抗战,义不容辞,于是就把这份差事答应了下来。老舍挺客气,决定头一天他逗我捧,第二天我逗他捧。不管谁逗谁捧,事实上我总是那个挨打的。

本想编一套新词儿,要与抗战有关,那时候有这么一股风气,什么都讲究抗战,在艺坛上而不捎带上一点儿抗战,有被驱逐出境的危险。老舍说:“不,这玩意儿可不是容易的,老词儿都是千锤百炼的,所谓雅俗共赏,您要是自己编,不够味儿。咱们还是挑两段旧的,只要说得好,陈旧也无妨。”于是我们选中了《新洪洋洞》、《一家六口》。老舍的词儿背得烂热,前面的帽子也一点儿不含糊,真像是在天桥长大的。他口授,我笔记。我回家练了好几天,醒来睁开眼就嚷:“你是谁的儿子……我是我爸爸的儿子……”家里人听得真腻烦。我也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

练习熟了,我和老舍试着预演一次。我说爸爸儿子的乱扯,实在不大雅,并且我刚说爸爸二字,他就“啊”一声,也怪别扭的。他说:“不,咱们中国群众就爱听这个,相声里面没有人叫爸爸就不是相声。这一节可千万删不得。”对,中国人是觉得当爸爸是便宜事。这就如同做人家的丈夫也是便宜事一样。我记得抬滑竿的前后二人喜欢一唱一答,如果他们看见迎面走来一位摩登女郎,前面的就喊:“远看一朵花。”后面的接声说:“叫我的儿子喊他妈!”我们中国人喜欢在口头上讨这种阿Q式的便宜,所谓“夜壶掉了把儿”,就剩了一个嘴了。其实做了爸爸或丈夫,是否就是便宜,这笔账只有天知道。

照规矩说相声得有一把大折扇,到了紧要关头,敲在头上,“啪”的一声,响而不疼,我说:“这可以免了。”老舍说,“行,虚晃一下好了,别真打。可不能不有那么一手儿,否则煞不住。”

一切准备停当,游艺大会开幕了,我心里直扑通。我先坐在池子里听戏,身旁一位江苏模样的人说了:“你说什么叫相声?”旁边另一位高明的人说:“相声,就是昆曲。”我心想真糟。

锣鼓歇了,轮到相声登场。我们哥儿俩大摇大摆地踱到台前,深深地向观众鞠了一躬,然后一边一块,面部无表情,直挺挺地一站,两件破纺绸大褂,一人一把大扇子。台下已经笑不可抑。老舍开言道,“刚才那个小姑娘的洋歌唱得不错。”我说:“不错!”一阵笑。“现在咱们两个小小子儿伺候一段相声”,又是一阵笑。台下的注意力已经被抓住了。后台刚勾上半个脸的张飞也蹭到台上听来了。

老舍预先嘱咐我,说相声讲究“皮儿薄”。一戳就破。什么叫“皮儿薄”,就是说相声的一开口,底下就得立刻哗的一阵笑,一点儿不费事。这一回老舍可真是“皮儿薄”,他一句话,底下是一阵笑,我连捧的话都没法说了,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半天笑的浪潮消下去之后才能继续说。台下越笑,老舍的脸越绷,冷冰冰的像是谁欠他二百两银子似的。

最令观众发笑的一点是我们所未曾预料到的。老舍一时兴起,忘了他的诺言,他抽冷子恶狠狠地拿扇子往我头上敲来,我看他来势不善往旁一躲,扇子不偏不倚地正好打中我的眼镜框上,眼镜本来很松,平常就往往出溜到鼻尖上,这一击可不得了,哗啦一声,眼镜掉下来了,我本能地两手一捧,把眼镜接住了。台下鼓掌喝彩大笑,都说这一手儿有功夫。

我们的两场相声,给后方的几百个观众以不少的放肆的大笑,可是我很惭愧,内容与抗战无关。人生难得开口笑。我们使许多愁眉苦脸的人开口笑了。事后我在街上行走,常有人指指点点地说:“看,那就是那个说相声的!”

演戏记

人生一出戏,世界一舞台,这是我们所熟知的,但是“戏中戏”还不曾扮演过,不无遗憾。有一天,机缘来了,说是要筹什么款,数目很大,义不容辞,于是我和几个朋友便开始筹划。其实我们都没有舞台经验,平素我们几个人爱管闲事,有的是嗓门大,有的是爱指手画脚吹胡瞪眼的,竟被人误认为有表演天才。我们自己也有此种误会,所以毅然决定演戏。

演戏的目的是为筹款,所以我们最注意的是不要赔钱。因此我们作了几项重要决定:第一是借用不花钱的会场,场主说照章不能不收费,不过可以把照收之费如数地再捐出来,公私两便。第二是请求免税,也照上述公私两便的办法解决了。第三是借幕,借道具,借服装,借景片,借导演,凡能借的全借,说破了嘴跑断了腿,全借到了。第四是同人公议,结账赚钱之后才可以“打牙祭”,结账以前只有开水恭候。这样,我们的基本保障算是有了。

选择剧本也很费心思,结果选中了一部翻译的剧本,其优点是五幕只要一个布景,内中一幕稍稍挪动一下就行,省事,再一优点是角色不多,四男三女就行了。是一出悲剧,广告上写的是“恐怖,紧张……”,其实并不,里面还有一点警世的意味,颇近于所谓“社会教育”。

分配角色更困难了,谁也不肯做主角,怕背戏词。一位山西朋友自告奋勇,他小时候上过台,后来一试,一大半声音都是从鼻子里面拐弯抹角而出,像是脑后音,招得大家哄堂。最后这差事落在我的头上。

排演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每天公余大家便集合在小院里,怪声怪气地乱嚷嚷一阵,多半的时间消耗在笑里,有一个人扑哧一声,立刻传染给大家,全都前仰后合了,导演也忍俊不禁,勉强按着嘴,假装正经,小脸憋得通红。四邻的孩子们是热心的观众,爬上山头,翻过篱笆,来看这一群小疯子。一幕一幕地排,一景一景地抽,戏词部位姿式忘了一样也不行,排到大家头昏涨脑心烦意乱的时候,导演宣布可以上演了。先预演一次。

一辈子没演过戏,演一回戏总得请请客。有些帮忙的机关代表不能不请,有些地头蛇不能不请,有些私人的至亲好友七姑姑八姨也不能不请,全都趁这次预演的机会一总做个人情。我们借的剧场是露天的,不,有个大席棚。戏台是真正砖瓦砌盖的。剧场可容千把人。预演那一晚,请的客衮衮而来,一霎间就坐满了。三声锣响,连拉带扯地把幕打开了。

我是近视眼,去了眼镜只见一片模糊。将近冬天,我借的一身单薄西装,冻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一上台,一点儿也不冷,只觉得热,因为我的对手把台词忘了,我接不上去,我的台词也忘了,有几秒钟的工夫两个人干瞪眼,虽然不久我们删去了几节对话仍旧能应付下去,但是我觉得我的汗攻到头上来,脸上全是油彩,汗不得出,一着急,毛孔眼一张,汗进出来了:在光滑的油彩上一条条地往下流。不能揩,一揩变成花脸了。排演时没有大声吼过,到了露天剧场里不由自主地把喉咙提高了,一幕演下来,我的喉咙哑了。导演急忙到后台关照我:“你的声音太大了,用不着那样使劲。”第二幕我根本嚷不出声了。更急,更出汗,更渴,更哑,更急。

天无绝人之路,这一场预演把我累得不可开支之际,天空隐隐起了雷声,越来越近,俄而大雨倾盆。观众一个都没走,并不是我们的戏吸引力太大,是因为雨太骤他们来不及走。席棚开始漏水,观众哄然散,有一部分人照直跳上了舞台避雨,戏算是得了救。我趟着一尺深的水回家,泡了一大碗的“胖大海”,据说可以润喉。我的精神已经总崩溃了,但是明天正式上演,还得精神总动员。

票房是由一位细心而可靠的朋友担任的。他把握着票就如同把握着现钞一样的紧。一包一包的票,一包一包的钱,上面标着姓名标着钱数,一小时结一回账。我们担心的是怕票销不出去,他担心的是怕票预先推销净尽而临时门口没票可卖。所以不敢放胆推票。

第二天正式上演了,门口添了一盏雪亮的水电灯,门口挤满了一圈子的人,可是很少人到窗口买票。时间快到了,我扒开幕缝偷偷一看,疏疏落落几十个人,我们都冷了半截。剧场里来回奔跑的,客少,招待员多。有些客疑心是来得太早,又出去买橘柑去了,又不好强留。顶着急的是那位票房先生。好容易拖了半点钟算是上满了六成座。原来订票的不一定来,真想看戏的大半都在预演时来领教过了。

我的喉咙更哑了,从来没有这样哑过。几幕的布景是一样的,我一着急,把第二幕误会成第三幕了,把对话的对手方吓得张口结舌,蹲在幕后提词的人急得直嚷:“这是第二幕!这是第二幕!”我这才如梦初醒,镇定了一下,勉强找到了台词,一身大汗如水洗的。第三幕上场,导演亲自在台口叮嘱我说:“这是第三幕了。”我这一回倒是没有弄错,可是精神过于集中在这是第几幕,另外又出了差池。我应该在口袋里带几张钞票,做赏钱用,临时一换裤子,把钞票忘了,伸手掏钱的时候,左一摸没有,右一摸没有,情急而智并未生,心想台下也许看不清,握着拳头伸出去,做给钱状,偏偏第一排有个眼快口快的人大声说:“他的手里是空的!”我好窘。

最窘的还不是这个。这是一出悲剧,我是这悲剧的主角,我表演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这一点,我动员了我所有的精神上的力量,设身处地地想我即是这剧里的人物,我激动了真的情感,我觉得我说话的时候,手都抖了,声音都颤了,我料想观众一定也要受感动的,但是,不。我演到最重要的关头,我觉得紧张得无以复加了,忽然听得第一排上一位小朋友指着我大声地说:“你看!他像贾波林!”紧接着是到处扑哧扑哧的笑声,悲剧的氛围完全消逝了。我注意看,前几排观众大多数都张着口带着笑容地在欣赏这出可笑的悲剧。我好生惭愧。事后对镜照看,是有一点像贾波林,尤其是化装没借到胡子,现做嫌费事,只在上唇用墨笔抹了一下,衬上涂了白灰的脸,加上黑黑的两道眉,深深的眼眶,举止动作又是那样僵硬,不像贾波林像谁?我把这情形报告了导演,他笑了,但是他给了我一个很伤心的劝慰:“你演得很好,我劝你下次演戏挑一出喜剧。”

还有一场呢。我又喝了一天“胖大海”。嗓音还是沙愣愣的。这一场上座更少了,离开场不到二十分钟,性急的演员扒着幕缝向外看,回来报告说:“我数过了一、二、三,一共三个人。”等一下又回来报告,还是一、二、三,一共三个人。我急了,找前台主任,前台主任慌作一团,对着一排排的空椅发怔。旁边有人出主意,邻近的××学校的学生可以约来白看戏。好,就这么办。一声呼啸,不大的工夫,调来了二百多。开戏了。又有人出主意,把大门打开,欢迎来宾,不大的工夫座无隙地。我们打破了一切话剧上座的纪录。

戏演完了,我的喉咙也好了。遇到许多人,谁也不批评戏的好坏,见了面只是道辛苦。辛苦确实是辛苦了,此后我大概也不会再演戏。就是喜剧也不敢演,怕把喜剧又演成悲剧。

事后结账,把原拟的照相一项取消,到“三六九”打了一次牙祭。净余二千一百二十八元,这是筹款的结果。

看报

早晨起来,盥洗完毕,就想摊开报纸看看。或是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仰着脖子,举着报纸看。或是铺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镜,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携进厕所,细吹细打翻来过去地看。各极其态,无往不宜。假使没有报看,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乱,浑身不自在,像是硬断毒瘾所谓“冷火鸡”。翻翻旧报纸看看,那不对劲,一定要热烘烘地刚从报馆出炉的当天的报纸看了才过瘾。报纸上有什么东西这样摄人魂魄令人倾倒?惊天动地的新闻、回肠荡气的韵事,不是天天有的。不过,大大小小的贪赃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以及五花八门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开胃醒脾,耳目一新。抛下报纸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个人一天该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报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颟顸糊涂的事、泄气的事、腌臜的事,不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这也好,让他发泄一下免得积郁成疾。也有些人专门识小,何处失火、何人跳楼、何家遭窃、何人被绑,乃至于哪家的猪有五条腿、哪家的孩子有两个头,都觉得趣味横生,可资谈助。报纸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怎可一日无此君?

我看报也有瘾。每天四五份报纸,幸亏大部分雷同,独家报道并不多,只有副刊争奇竞秀各有千秋,然而浏览一过择要细看,差不多也要个把钟头。有时候某一报纸缺席,心里辄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报的人长年的栉风沐雨,也许有个头痛脑热,偶尔歇工,也就罢了。过阴历年最难堪,报馆休假好几天,一张半张的凑和,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报馆做一点事,才体会到报人也需要逢年轻松几天,这才能设身处地不忍深责。

报纸以每日三张为限,广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这也有好处,记者先生省却不少编撰之劳,广告客户大收招徕生意之效,读者亦可节省一点宝贵时间。就是广告有时也很有趣。近年来结婚启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为红色炸弹直接投寄收效较宏。可是讣闻还是相当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监事,则一排讣闻分别并列,蔚为壮观。不知是谁曾经说过:“你要知道谁是走方郎中江湖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索便得。”可是医师的广告渐渐少了,药物广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类广告,其中藏龙卧虎,有时颇有妙文,常于无意中得之。

报纸以三张为限,也很好。看完报纸如何打发,是一个问题,沿街叫喊“酒乾唐贝波”的人好像现已不常见。外国的报纸动辄一百多页,星期天的报纸多到五百页不算稀奇。报童送报无论是背负还是小车拉曳,都有不胜负荷之状。看完报纸之后通常是积有成数往垃圾桶里一丢,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驾车送到指定地点做打纸浆之用。我们报纸张数少,也够麻烦,一个月积攒下来也够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间如何装得下?不知有人想到过没有,旧报纸可以拿去做纸浆,收物资循环之效。

从前老一辈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纸,也许是爱惜物资,看完报纸细心折叠,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结果是拿去卖给小贩,小贩拿去卖给某些店铺,作为包装商品之用。旧报纸如何打发固是问题,我较更关心的是,看报似乎也有看报的道德,无论在什么场合,看完报纸应该想到还有别人要看,所以应该稍加整理、稍加折叠。我不期望任谁看过报纸还能折叠得见棱见角,如军事管理之叠床被要叠得像一块豆腐干,那是陈义过高近于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报纸凌乱地抛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经过一场洗劫。

有一阵电视上映出两句标语: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实在很好,功德无量。我发现看完报纸之后也要洗手。看完报纸之后十根手指像是刚搓完煤球。外国报纸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们用的油墨是什么牌子的。

看报也常误事。我一年之内有过因为看报,而烧黑了三个煮菜锅的纪录。这是我对于报纸的功能之最高的称颂。报纸能令人忘记锅里煮着东西!

厨房

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厨房是庖人治理膳羞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厕身其间。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旮旯儿),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也是基于“眼不见为净”的道理。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杀牛宰羊均须在厨中举行,否则远庖厨做甚?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见不得人。试想,煎炒烹炸,油烟弥漾而无法宣泄,烟熏火燎,煤渣炭属经常的月累日积,再加上老鼠横行,蚊蝇乱舞,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厨房焉得不脏?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想郇公厨香味错杂,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大家心里有数。

埃及废王法鲁克,当年在位时,曾经游历美国,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光怪陆离,目不暇给,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尤其欢喜赞叹。临归去时,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运回国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菁萃的一部分。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曾否利用,是否适用,因为没有情报追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就很难说。

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所占空间不大,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炉灶用电,不冒烟,无气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俯拾即是。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鸡烤鸭烤盆菜,烘糕烘点烘面包,自动控制,不虞烧焦。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储柜抽屉,用以收藏盘碗餐具,墙上有电插头,供电锅、烤面包器、绞肉机、打蛋器之类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右边是电冰箱,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转过身来是洗涤槽,洗菜洗锅洗碗,渣渣末末的东西(除了金属之外)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底下一具绞碎机(disposal)发动了,把一刀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左手有个洗碗机,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装上肥皂粉,关上机门开动电钮,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

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唐餐讲究炒菜,这个“炒”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炒菜要用锅,尖底的铁锅(英文为wok大概是粤语译音),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要想吃葱爆牛肉片、榨菜炒肉丝什么的,非尖底锅不办,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摇摇晃晃,又非有类似“支锅碗”的东西不可,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嫌火不够大,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使得火苗骤旺,电灶火力较差,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则油烟必多。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一顿饭做下来,满屋子是油烟,寝室客厅都不能免。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所谓双层锅,具体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笼包,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铝制的蒸锅,有干净相,但是不对劲。

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则其厨房必定走样。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国多年,贤伉俪均善烹调,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无一不佳。我曾叨扰郇厨,坐在客厅里,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趋前视之,则是一句英文,曰:“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我推门而入,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词,只是东西多些,大小铁锅蒸笼,油钵醋瓶,各式各样的作料器皿,纷然杂陈,随时待用。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尚有待专家设计。

我国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数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寸步难移。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假如他有时间、有体力、有健康的观念,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系着围裙,满手的面粉,一头大汗,这时候有客来访,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他说:“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听了报以微笑。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而男人不与焉。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讽主持中馈的人为“在厨房上班”。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解放”出来。记得某处妇女游行,有人高举木牌,上面写着“停止烧饭,饿死那些老鼠!”老鼠饿不死的,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

饭前祈祷

读过查尔斯·兰姆那篇《饭前祈祷》小品文的人,一定会有许多感触。六十年前我在美国科罗拉多泉念书的时候,和闻一多在瓦萨赤街一个美国人家各赁一间房屋。房东太太密契尔夫人是典型的美国主妇,肥胖、笑容满面、一团和气,大约有六十岁,但是很硬朗,整天操作家务,主要的是主中馈,好像身上永远系着一条围裙,头戴一顶荷叶边的纱帽。房东先生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在圣诞节才得和他首次晤面。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陶乐赛已进大学,二女儿葛楚德念高中,小女儿卡赛尚在小学,他们一家五口加上我们两个房客,七个嘴巴都要由密契尔夫人负责喂饱,而且一日三餐,一顿也少不得。房东先生因为作息时间和我们不同,永不在饭桌上和我们同时出现。每顿饭由三个女孩摆桌上菜,房东太太在厨房掌勺,看看大家都已就位,她就急忙由厨房溜出来,抓下那顶纱帽,坐在主妇位上,低下头做饭前祈祷。

我起初对这种祈祷不大习惯。心想我每月付你四五十元房租,包括膳食在内,我每月公费八十元,多半付给你了,吃饭的时候还要做什么祈祷?感恩么?感谁的恩?感上帝赐面包的恩么?谁说面包是他所赐?……后来我想想,入乡随俗,好在那祈祷很短,嘟嘟嚷嚷地说几句话,也听不清楚说什么。有时候好像是背诵那滚瓜烂熟的“主祷文”,但是其中只有一句与吃有关:“赐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面包。”如果这“每天”是指今天,则今天的吃食已经摆在桌上了,还祈祷什么?如果“每天”是指明天,则吃了这顿想那顿,未免想得远了些。若是表示感恩,则其中又没有感激的话语。尤其是,这饭前祈祷没有多少宗教气息,好像具文。我偷眼看去,房东太太闭着眼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大女儿陶乐赛也还能聚精会神,卡赛则常扮鬼脸逗葛楚德,葛楚德用肘撞卡赛。我和一多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兰姆说得不错。珍馐罗列案上,令人流涎三尺,食欲大振,只想一番饕餮,全无宗教情绪,此时最不宜祈祷。倒是维持生存的简单食物,得来不易,于庆幸之余不由得要感谢上苍。我另有一种想法,尤其是在密契尔夫人家吃饭的那一阵子,我们的胃习惯于大碗饭、大碗面,对于那轻描淡写的西餐只能感到六七分饱。家常便饭没有又厚又大的煎牛排。早餐是以半个横剖的橘柑或葡萄柚开始,用茶匙挖食其果肉,再不就是薄薄一片西瓜,然后是一面焦的煎蛋一枚。外国人吃煎蛋不像我们吸溜一声一口吞下那个嫩蛋黄,而是用刀叉在盘里切,切得蛋黄乱流,又不好用舌去舔。两片烤面包,抹一点牛油。一杯咖啡灌下去,完了。午饭是简易便餐,两片冷面包,一点点肉菜之类。晚饭比较丰盛,可能有一盂热汤,然后不是爱尔兰炖肉,就是肉末炒番薯泥,再加上一道点心如西米布丁之类,咖啡管够。倒不是菜色不好,密契尔夫人的手艺不弱,只是数量不多,不够果腹。星期日午饭有烤鸡一只,当场切割,每人分得一两片,大匙大匙的番薯泥浇上鸡油酱汁。晚饭就只有鸡骨架剥下来的碎肉烩成稠糊糊的酱,放在一片烤面包上,名曰鸡派。其他一概全免。若是到了感恩节或是圣诞节,则卡赛出出进进地报喜:“今天有火鸡大餐!”所谓火鸡,肉粗味淡,火鸡肚子里面塞的一坨一坨黏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一多和我时常踱到街上补充一个汉堡肉饼或热狗之类。在这种情形下,饭前祈祷对于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就是饭后祈祷恐也不免带有怨声,而不可能完全是谢主的恩典。

我小时候,母亲告诉我,碗里不可留剩饭粒,饭粒也不可落在桌上地上,否则将来会娶麻脸媳妇。这个威吓很能生效,真怕将来床头人是麻子。稍长,父亲教我们读李绅《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因此更不敢糟蹋粮食。对于农民老早地就起了感激之意。养猪养鸡的、捕鱼捕虾的,也同样地为我服务,我凭什么白白地受人供养?吃得越好,越惶恐,如果我在举箸之前要做祈祷,我要为那些胼手胝足为大家生产食粮、供应食物的人祈福。

如今我每逢有美味的饮食可以享受的时候,首先令我怀想的是我的双亲。我父亲对于饮膳非常注意,尤嗜冷饮,酸梅汤要冰镇得透心凉,山里红汤微带冰碴儿,酸枣汤、樱桃水等都要冰得入口打哆嗦。可惜我没来得及置备电冰箱,先君就弃养了。我母亲爱吃火腿、香蕈、蚶子、蛏干、笋尖、山核桃之类的所谓南货,我好后悔没有尽力供养。美食当前,辄兴风木之思,也许这些感受可以代替所谓饭前祈祷了吧?

圆桌与筷子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六七尺长。”“那样长的筷子,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我们最重礼让,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

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绝无“菜碗常需头上过,酒壶频向耳边洒”的现象。桌面上有个大转盘(英语名为“懒苏珊”),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主人按钮就会不急不徐地转。转盘上每菜两大盘,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除了左右邻座之外,彼此相隔甚远,不便攀谈,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不必没话找话,大可埋头猛吃,做食不语状。

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所谓八仙桌,往日喜庆宴都是用方桌,通常一席六个座位,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炕上餐桌也是方的。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英语所谓“信封桌”),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

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当然以圆桌为宜,把食物放在桌中央,由中央到圆周的半径是一样长,各人伸箸取食,有如辐辏于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然后掉头而去,转盘等于虚设。

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坐,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近代外交坛坫之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家庭聚餐时,祖孙三代团团坐,有说有笑,融融泄泄;友朋宴饮时,敬酒、豁拳、打通关都方便。吃火锅,更非圆桌不可。

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比猿猴使用树枝拨东西又进一步。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知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如果《史记》所载不虚,“纣为象箸而箕子唏”,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气吞声地叹气,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箸原是策,竹子做的筷子;又作荚,木头做的筷子。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怕烫,容易变色。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没有纹理,更容易变色,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咔嚓一声断为两截。倒是竹筷子最好,湘妃竹固然好,普通竹也不错,髹油漆固然好,本色尤佳。做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通常是短短细细的,怕分量过重,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金箸我尚未见过,恐怕未必中用。箸之长短不等,湖南的筷子特长,盘子也特大,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

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稍长,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都太精了。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一盘菜上桌,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拣起一块肉,掂掂之后又放下了,再拣一块再掂掂再放下,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

其实口水未必脏。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伴着口水吃下去的,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不嫌脏。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毛病不是出在筷子,是出在我们的吃的方式上。

六十多年前,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我只记得他姓钟,外号人称“钟善人”,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地提倡两件事,一是植树,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一副用于取食,一副用于夹食入口。植树容易,一年只有一度,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谁有那样的耐心,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地交换使用?如今许多人家,以及若干餐馆,筷子仍是人各一双,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这个办法比较简便,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短小的筷子,用毕即丢弃。人家能,为什么我们不能?我愿象牙筷子、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将来作为古董赏玩。

烧饼油条

烧饼油条是我们中国人标准早餐之一,在北方不分省份、不分阶级、不分老少,大概都欢喜食用。我生长在北平,小时候的早餐几乎永远是一套烧饼油条——不,叫油炸鬼,不叫油条。有人说,油炸鬼是油炸桧之讹,大家痛恨秦桧,所以名之为油炸桧以泄愤,这种说法恐怕是源自南方,因为北方读音鬼与桧不同。为什么叫油鬼,没人知道。在比较富裕的大家庭里,只有做父亲的才有资格偶然以馄饨、鸡丝面或羊肉馅包子做早点,只有做祖父母的才有资格常以燕窝汤、莲子羹或哈什玛之类做早点,像我们这些“民族幼苗”,便只有烧饼油条来果腹了。说来奇怪,我对于烧饼油条从无反感,天天吃也不厌,我清早起来,就有一大簸箩烧饼油鬼在桌上等着我。

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我所知道的烧饼,有螺蛳转儿、芝麻酱烧饼、马蹄儿、驴蹄儿几种,油鬼有麻花儿、甜油鬼、炸饼儿几种。螺蛳转儿夹麻花儿是一绝,扳开螺蛳转儿,夹进麻花儿,用手一按,咔嚓一声麻花儿碎了,这一声响就很有意思,如今我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回锅油条、老油条也不是味道,焦硬有余,酥脆不足。至于烧饼,螺蛳转儿好像久已不见了,因为专门制售螺蛳转儿的粥铺早已绝迹了。所谓粥铺,是专卖甜浆粥的一种小店,甜浆粥是一种稀稀的粗粮米汤,其味特殊。北平城里的人不知道喝豆浆,常是一碗甜浆粥一套螺蛳转儿,但是这也得到粥铺去趁热享用才好吃。我到十四岁以后才喝到豆浆,我相信我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喝过豆浆。我们家里吃烧饼油条,嘴干了就喝大壶的茶,难得有一次喝到甜浆粥。后来我到了上海,才看到细细长长的那种烧饼,以及菱形的烧饼,而且油条长长的也不适于夹在烧饼里。

火腿、鸡蛋、牛油面包作为标准的早点,当然也好,但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接受了这种异俗。我心里怀念的仍是烧饼油条。和我有同嗜的人相当不少。海外羁旅,对于家乡土物多念念不忘。有一位华裔美籍的学人,每次到台湾来都要带一二百副烧饼油条回到美国去,存在冰柜里,逐日检取一副放在烤箱或电锅里一烤,便觉得美不可言。谁不知道烧饼油条只是脂肪、淀粉,从营养学来看,不构成一份平衡的食品。但是多年习惯,对此不能忘情。在纽约曾有人招待我到一家中国餐馆进早点,座无虚席,都是烧饼油条客,那油条一根根的都很结棍,韧性很强。但是大家觉得这是家乡味,聊胜于无。做油条的师傅,说不定曾经付过二两黄金才学到如此这般的手艺。又有一位返乡观光的游子,住在台北一家观光旅馆里,晨起第一桩事就外出寻找烧饼油条,遍寻无着,返回旅舍问服务小姐,服务小姐登时娥眉一耸说:“这是观光区域,怎会有这种东西,你要向偏僻街道、小巷去找。”闹哄了一阵,兴趣已无,乖乖地到附设餐厅里去吃火腿、鸡蛋、面包了事。

有人看我天天吃烧饼油条,就问我:“你不嫌脏?”我没想到过这个问题。据这位关心的人说,要注意烧饼里有没有老鼠屎。第二天我打开烧饼先检查,哇,一颗不大不小像一颗万应锭似的黑黑的东西赫然在焉。用手一捻,碎了。若是不当心,入口一咬,必定牙碜,也许不当心会咽了下去。想起来好怕,“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这话不假,从此我存了戒心。看看那个豆浆店,小小一间门面,案板油锅都放在人行道上,满地是油渍污泥,一袋袋的面粉堆在一旁像沙包一样,阴沟里老鼠横行。再看看那打烧饼、炸油条的人,头发蓬松,上身只有灰白背心,脚上一双拖鞋,说不定嘴里还叼着一根纸烟。在这情况之下,要使老鼠屎不混进烧饼里去,着实很难。好在不是一个烧饼里必定轮配到一橛老鼠屎,难得遇见一回,所以戒心维持了一阵也就解严了。

也曾经有过观光级的豆浆店出现,在那里有峨高冠的厨师,有穿制服的侍者,有装潢,有灯饰,筷子有纸包着,豆浆碗下有盘托着,餐巾用过就换,而不是一块毛巾大家用,像邮局糨糊旁边附设的小块毛巾那样的又脏又黏。如果你带外宾进去吃早点,可以不至于脸红。但是偶尔观光一次是可以的,谁也不能天天去观光,谁也不能常跑远路去图一饱。于是这打肿脸充胖子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烧饼油条依然是在行人道边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苟延残喘。而且我感觉到吃烧饼油条的同志也越来越少了。

沙发

沙发是洋玩意儿,就字源讲,应该是从阿拉伯兴起来的,原来的意义,是指那种带靠垫与扶手的长椅而言。没见过沙发的人,可以到任何家具店玻璃窗前去看看,里面大概总蹲着几套胖墩墩的矮矮的挺威武的沙发。

沙发是很令人舒适的,坐上去就好像是掉进一堆棉花里,又好像是偎在一个胖子的怀抱里,他把你搂得紧紧的,柔若无骨。你坐上去之后,不由得把身体往后一仰,肚子一挺,两腿一跷,两只胳臂在两旁一搭,如果旁边再配上一个矮矮的小茶几,上面摆着烟、烟灰碟、报章杂志、盖碗茶,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再想站起来。因此,沙发几乎成了一个中上阶层家庭里所不可少的一种设备。如果少了它,主人和客人就好像没有地方可以安置似的。一套沙发,三大件,怎么摆都成,一字长蛇也可以,像个衙门似的八字开着也可以,孤零零地矗在屋子中央也可以,无往不利。有这么三大件就把一间屋子给撑起来了。主人的身份也予以确定。

但是这种洋玩意儿,究竟与我们的国情有些不甚相合。我们中国人讲究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睡有睡相。所谓“立如松,坐如钟,卧如弓”。坐在那里需要像一口钟,上小下大,四平八稳,没个晃、没个倒。这种姿式才显得官样而且正派。这种坐相就与椅子的构造颇有关系。一把紫檀太师椅,满镶螺钿,大理石心,方正高大,无论谁坐上去也只好挺着腰板,正襟危坐,他不能像坐沙发似的那么半靠半醒的一副懒散相。沙发没有不矮的,再加上半靠半睡的姿式,全然不合我们的固有道德。

我们是讲礼貌的民族。向人拱手作揖,或是鞠躬握手,都必须站立着才成。假如你本来半靠半睡在一张沙发上,忽然有人过来要和你握手,你怎么办?赶快站起来便是。但是你站得起来吗?你深深地窝在沙发里,两只胳膊如果没练过双杠,腰杆儿上如果没有一点硬功夫,你休想能一跃而起。必须两手力按扶手,脊椎一挺,脖梗子一使劲,然后才能“哼哧”一声立起身来。如果这样的连续动作几回,谁也受不了。倒不如硬木太师椅,坐着和站着本来就差不多,一伸腿就立起来了。

一个穷亲戚或是一个属员来见你,他坐沙发的姿势特别。他不坐进去,他只跨一个沿。他的全身重量只由沙发里面的靠边上的半个弹簧来支持着,弹簧压得咯吱咯吱的直响,他也不管,他的臀部只有很小的一块和沙发发生接触。你当然不好意思对他说:“请你坐进去。”你只能做一个榜样给他看,大模大样地向后一靠。但是更糟,你越大模大样,他越局局缩缩,他越发坐得溜边溜沿。你心里好难过,一方面怕沙发被他坐坏,一方面还怕他跌下去!

但是这种坐沙发的姿势也无可厚非。有时候颇有其必要,我曾见过一群官在一间大客厅单围坐一圈,每人占据一个沙发,静悄悄地在等候一位大官的来临。我细心观察,他们每个人都没有坐稳当,全是用右半边臀部斜压着一点点沙发的边缘,好像随时都可以挺身而起的样子。果然,房门喀啦一声响,大家以为一定是那官儿来了,于是轰地一下子全体肃立,身段好灵活,手脚好麻利,没有一个是四脚朝天地在沙发上挣扎。可惜这回进来的不是那官儿,是茶房托着漆盘送茶。大家各返原防,一次二次地演习,终于在觐见的仪式中没有一个落后的。假如用正规的姿态去坐沙发,我相信一定有人在沙发上扑腾不起来,会急死!

和高于自己的人对坐,须要全身筋肉紧张,然后才显得自己像是一块有用的材料,才能讨人欢喜。如果想全身弛懈地瘫在沙发上,你只好回家当老爷子去!

坐沙发的姿势固然人各不同,但与沙发本身无关,沙发本身原是为给人舒适的。所以最善于使用沙发者莫过于孩子。孩子天真无邪,看见沙发软乎乎的,便在上面跳蹦起来,使那弹簧尽最大的功效,他可以横躺竖躺倒躺,甚至翻个筋斗,挡上两把木椅还可权充一只小床,假如沙发不想传代,是应该这么使用。

我到人家去,十九都遇见有沙发可坐。但是很难得能享受沙发的舒适。我最怕的是那种上了年纪的沙发,年久失修,坑洼不平,弹簧的圈儿清清楚楚地在布底下露着,老气横秋地摆在那里,主人一巡儿地请你上座,你只好就座,坐上去就好像上刀山一般,稍一转动,铿然作响。有时候简直坐不住,要溜下来,或是溜在一边。只好退一步想,比坐针毡总好一些。也许是我的运气不佳,时常在冬天遇见皮沙发,冰凉的,在夏天又遇见绒沙发,发汗。有时候沙发上带白布套,又往往稀松,好像是没有系带的袜子似的,随时往下松。我还欣赏过一种不修边幅的沙发,挨着脑壳的那一部分蹭光大亮的,起码有半分厚的油泥,扶手的地方也是光可鉴人,可以磨剃刀。像这种种的沙发,放在屋里,只能留着做一种刑具用,实在谈不上舒适。

窗外

窗子就是一个画框,只是中间加些棂子,从窗子望出去,就可以看见一幅图画。那幅图画是妍是媸,是雅是俗,是闹是静,那就只好随缘。我今寄居海外,栖身于“白屋”楼上一角,临窗设几,作息于是,沉思于是,只有在抬头见窗的时候看到一幅幅的西洋景。现在写出窗外所见,大概是近似北平天桥之大金牙的拉大篇吧?

“白屋”是地地道道的一座刷了白颜色油漆的房屋,既没有白茅覆盖,也没有外露本材,说起来好像是韩诗外传里所谓的“穷巷白屋”,其实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见棱见角的美国初期形式的建筑物。我拉开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块好大好大的天。天为盖,地为舆,谁没有看见过天?但是,不,以前住在人烟稠密天下第一的都市里,我看见的天仅是小小的一块,像是坐井观天,迎面是楼,左面是楼,右面是楼,后面还是楼,楼上不是水塔,就是天线,再不然就是五色缤纷的晒洗衣裳。井底蛙所见的天只有那么一点点。“白屋”地势荒僻,眼前没有遮拦,尤其是东边隔街是一个小学操场,绿草如茵,偶然有些孩子在那里蹦蹦跳跳;北边是一大块空地,长满了荒草,前些天还绽出一片星星点点的黄花,这些天都枯黄了,枯草里有几株参天的大树,有枞有枫,都直挺挺地稳稳地矗立着;南边隔街有两家邻居;西边也有一家。有一天午后,小雨方住,蓦然看见天空一道彩虹,是一百八十度完完整整的清清楚楚的一条彩带,所谓虹饮江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虹销雨霁的景致,不知看过多少次,却没看过这样规模壮阔的虹。窗外太空旷了,有时候零雨潸潸,竟不见雨脚,不闻雨声,只见有人撑着伞,坡路上的水流成了渠。

路上的汽车往来如梭,而行人绝少。清晨有两个头发斑白的老者绕着操场跑步,跑得气咻咻的,不跑完几个圈不止,其中有一个还有一条大黑狗做伴。黑狗除了运动健身之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一根电线杆子而不留下一点记号,更不会不选一块芳草鲜美的地方施上一点肥料。天气晴和的时候常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穿着斜纹布蓝工裤,光着脚在路边走,白皙的两只脚光光溜溜的,脚底板踩得脏兮兮,路上万一有个图钉或玻璃碴之类的东西,不知如何是好?日本的武者小路实笃曾经说起:“传有久米仙人者,因逃情,入山苦修成道。一日腾云游经某地,见一浣纱女,足胫甚白,目眩神驰,凡念顿生,飘忽之间已自云头跌下。”(见周梦蝶诗《无题》附记)我不会从窗头跌下,因为我没有目眩神驰。我只是想:裸足走路也算是年轻一代之反传统反文明的表现之一,以后恐怕还许有人要手脚着地爬着走,或索兴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岂不更为彻底更为前进?至于长发大胡子的男子现在已经到处皆是,甚至我们中国人也有沾染这种习气的(包括一些学生与餐馆侍者),习俗移人,一至于此!

星期四早晨清除垃圾,也算是一景。这地方清除垃圾的工作不由官办,而是民营。各家的垃圾储藏在几个铅铁桶里,上面有盖,到了这一天则自动送到门前待取。垃圾车来,并没有八音琴乐,也没有叱咤吆喝之声,只闻稀里哗啦的铁桶响。车上一共两个人,一律是彪形黑大汉,一个人搬铁桶往车里掼,另一个司机也不闲着,车一停他也下来帮着搬,而且两个人都用跑步,一点也不从容。垃圾掼进车里,机关开动,立即压绞成为碎渣,要想从垃圾里拣出什么瓶瓶罐罐的分门别类地放在竹篮里挂在车厢上,殆无可能。每家月纳清洁费二元七角钱,包商叫苦,要求各家把铁桶送到路边,节省一些劳力,否则要加价一元。

公共汽车的一个招呼站就在我的窗外。车里没有车掌,当然也就没有晚娘面孔。所有开门,关门,收钱,掣给转站票,全由司机一人兼理。幸亏坐车的人不多,司机还有闲情逸致和乘客说声早安。二十分钟左右过一班车,当然是亏本生意,但是贴本也要维持。每一班车都是疏疏落落的三五个客人,凄凄清清惨惨。许多乘客是老年人,目视昏花,手脚失灵,耳听聋聩,反应迟缓,公共汽车是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也有按时上班的年轻人搭乘,大概是怕城里没处停放汽车。有一位工人模样的候车人,经常准时在我窗下出现,从容打开食盒,取出热水瓶,喝一杯咖啡,然后登车而去。

我没有看见过一只过街鼠,更没看见过老鼠肝脑涂地地陈尸街心。狸猫多得很,几乎个个是肥头胖脑的,毛也泽润。猫有猫食,成瓶成罐地在超级食场的货架上摆着。猫刷子,猫衣服,猫项链,猫清洁剂,百货店里都有。我几乎每天看见黑猫白猫在北边荒草地里时而追逐,时而亲昵,时而打滚。最有趣的是松鼠,弓着身子一窜一窜地到处乱跑,一听到车响,仓促地爬上枞枝。窗下放着一盘鸟食、黍米之类,麻雀群来果腹,红襟鸟则望望然去之,它茹荤,它要吃死的蛞蝓活的蚯蚓。

窗外所见的约略如是。王粲登楼,一则曰:“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再则曰:“昔尼父之在陈兮,有归欤之叹音。钟仪幽而楚奏兮,庄舄显而越吟。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临楮凄怆,吾怀吾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