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崇拜的菩萨,是观音与弥勒。观音崇拜完全是宗教性的,而弥勒带些政治性,因为他是未来世的弥赛亚。自白莲教至义和团,教友与团友都尊崇弥勒菩萨,现在专讲观音。

观音是梵语“阿缚卢枳多伊湿伐罗”的讹译,“音”(婆娑罗)乃是“自在”(伊舍婆罗)之误。自在在哲学上与信仰上,都指神、王、主而言。凡是求菩提的,无论其是否凡人,都可称为自在。凡菩萨具足菩萨性者,即是菩萨摩诃萨。今日甘地受其同胞的尊敬,故有“摩诃萨(大有情)甘地”之称。

从文法上讲,观自在应当解做以慈悲观察的主,可以见到一切,救度众生,他是世间的主,所以也称为世自在。他并无人性,其受人崇拜之始,约在纪元前1世纪与后1世纪之间。

他也是将死者的神,当病人快死的时候,家人总将观音像捧到他的床前,让他可以安然去世。

净土宗说观音是阿弥陀的儿子,阿弥陀是日神,住在西方日落处,观音与阿弥陀之日性,见于《阿弥陀经》。从《妙法莲花经》的“普门品”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大慈大悲。虔诚的人,天天念“普门品”(《观音经》),在鸠摩罗什的《莲花经》里,观音有三十三个化身,就各人等级高低而随时现不同的身说法。

观音崇拜源于印度教的神妃派(snktism)。梵、毗纽、湿缚是印度教的最胜三尊。湿缚的配偶最受普遍的信仰,她是毁灭与再造之神,隐为弥陀,为无量光;显为观音,为有限光。原来印度当1世纪时,神妃派大盛,每个神都有配偶。现在西洋人进入印度教的庙宇,看见了具有生殖器的神像,以为是非常猥亵的,其实,阴阳性器不过是生命的象征。

观音亦是生命的赐予者,观音送子。高楠顺次郎即说:“欧洲骑士风气与圣母崇拜,都是受着经小亚细亚而传入的印度思想之影响而产生的。”圣方济各沙勿略(st.francis xavier)将天主教传入日本之后,日本的幕府有一时期迫害过天主教徒,那时圣母崇拜者便假称玛利亚为子安观音(即送子观音)。

中国的观音崇拜大约始于4世纪时。法显(399—414)留学印度时,只见一处大乘教徒崇拜观音,而玄奘(629—645)至印度时,看见许多的观音像供奉着。大概朝拜佛迹圣地回来的人,不无助进观音崇拜的贡献。

补陀落迦即是观音所住的圣地,在印度河口的赦罪(papanasam)岛上,每年不少善男信女,南来沐浴,希望圣地的泉水,能够洗去他们的罪孽(浙江定海的普渡山,梵名亦为补陀落迦)。

在中国,不少关于观音有兴味的故事。南北朝时,年年刀兵,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唯有念《观音经》,以求大悲之解救。同时,产生了不少关于神迹的故事,而观音像的形式也并不一致。我们知道,观音的原始是个阴性的神。不过无论说其是男神或是女神,总是一个观音;一个观音有多数不同的化身。且说唐太宗为了姓李的缘故,把老子当做祖先而重道教。僧法琳不以为然,他说皇室原属鲜卑,本没有汉姓。皇帝怒,定其死罪;限其用七天工夫,在牢监里呼求观音之名,且看他所信仰的菩萨来救他不救。第七日,他求见皇帝。皇帝问他是否天天求告菩萨,他说:“这七天内,我一心只呼求陛下。因为陛下实在是观音的化身,所以人民在这强盛而公平的大国里,必不致无辜受死。”于是皇帝发动慈心,免其死,将他放逐到岭南去。佛教徒当这件事为神迹。

中国与日本佛教艺术所表现的观音,可以列举出七种来:

一、圣观音(大慈观音)。原始的最佛教化的观音,左手拿着莲花,右手放在胸部,是代表佛教的纯净和特殊性。

二、马头观音(师子无畏观音)。他有马的头、一对伸出口外的长牙和八只臂,其中的两只握着vaira和莲花。他代表佛教进步与非常的能力。

三、十一面观音(大光普照观音)。有十一个面孔,前面的三个是慈善的,左面的三个是愤怒的,右面的三个是训诲的,一个向上,是心平气和、泰然自若的态度。又有四只手,一只拿着念珠,一只拿着莲花,一只拿着水瓶,另一只手手掌向外举着。他显示对人类的关切,四面八方普照着。

四、如意轮观音(大梵深远观音)。普通都是二只手臂的,少数也有六个手臂的。是在深思的样子,头有些向右转,右手支腮,左手扶膝。如果有六只手,则其余四只拿着希望石、轮子、念珠与莲花。他满足人类的需求。

五、准提观音(天人丈夫观音)。一个三眼十八臂的女性,代表光明与智慧。

六、千手观音(大悲观音)。面上有三只眼睛,身上四十或三十八只手臂,每个手心上有眼睛一只。他拿着刀、剑、斧等物,是最受尊崇的菩萨之一。

七、不空罥索观音(与不空钩观音同体)。三面、八臂,手里拿着绳子。

在中国最受普遍崇拜的是圣观音、白衣观音、柳枝水瓶观音。在印度,水瓶与柳枝是家家必用的东西。每天早晨,印度人折柳枝来刷牙,刷完就丢弃。牙刷印度人不喜欢用,厌它不洁。至于观音的柳枝,是奇妙不过的,是普济众生的象征。

此外,还有鱼篮观音、送子观音与青颈观音。关于鱼篮观音有这样的一个传说:海龙王的女儿,化了一条鱼在水中游玩,不留神被渔翁捉获。观音见了,发动慈心,从座而降,将她买过来放生。从此这龙王的女儿,因感激观音的恩典而精修。

送子观音,在日本叫做子安观音,是生命的赐予者。妇女最崇拜她,有将她供奉在卧室里的。

青颈观音的来历,也有一种说法。有个乳海,充满了生命的奶。恶魔起恶意,想倒一碗极猛烈的毒药下去。观音为欲解救这苦难,亲自将毒药饮尽。毒发,头颈就变蓝了。

宗教的妇女观——以佛教的态度为主

常常有人说,“男子建立了宗教而女子去迷信它”,从这个态度看来,宗教的立场显然有男子与女子的两样。这也可以说男女的地位在社会上不同,在宗教上他们也就不能相同。并且宗教制造了许多规律来限制男女的行为。它对于男女态度既有不同的地方,对于男女的观见因而不同,所立的规律也就不同。所以我们讲宗教对于女子的哲学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男子的态度,尤其是对于这种问题,男女二种性情不同的现状,是应该注意的。第二点是男女的职业不同。第三点是男女的体格不同。我们可以说第一点是心理上的不同,第二点是经济上的不同,第三点是生理上的不同。所以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多半是由于这三点不同而生的许多花样。

从宗教方面说起来,由这些不同的现象所产生的有三种对于女子的态度。第一是婚姻态度,第二是女子解放问题,第三是女子的职业问题。宗教就是要帮助社会和政府试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理论和机关。但这三种问题在宗教上的解决法和理论不是我现在所要讨论的,我只要把宗教对于女子的态度、宗教的妇女观,略为说明一下。不过在说明的历程上,我们应当把以上之点记住就是了。

我们中国所谓“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论语·阳货》),是孔夫子所说的。这话自然不是宗教的话,也不是后来曲解他这话的意思。孔夫子的话不能当做纯粹的宗教教训看,所以这话不能说是中国宗教对于女子的态度。实际上说,除非在哲学上儒家有一种不同的见解,在地位上男女是平等的。“男正位乎内,女正位乎外”,“夫扶,妻齐”,“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种种说法,都可以看出中国的男女观是对等的,不是差等的。不过这也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现时暂且不去详究它。

我们现在且看看佛教对于女子的意见,在巴利典小品(cullavagga)可以看出它对于女人的性格持着怎样的态度。大概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离不了这三样:一样是从女人的性情讲,一样是从女子对于宗教生活的影响讲,一样是从女人的本分讲。我们要明白宗教对于女人的观念,先要记住宗教是男子建立却叫女子去崇拜的一种礼制,所以宗教的立场并不是从女子方面来看女子,是从男子方面说女子应当怎样怎样。

在小品里对于女子的性情说,“女人的本性像鱼在水里头所走的道路一样不可测度,她们是取巧多智的贼,和她们同在一块儿真理就很难找得着”。它的态度是很明白的,跟女人在一块儿,就没有方法可以得着真理。我们再看《智度论》(十四)“风可捉,蛇可触,女心难得实”这句的意思。它说风你可以捉住它,蛇你可以触着它,但是女人的性情你就不能够摸得着。所以宗教对于女人的性情有一种神秘的见解。实际地说起来,这就是没有能透彻了解女人的性情的男子,所以觉得女子的性情很难捉摸。我们中国的俗语也说,女人的心像黄蜂尾后的针刺一样阴毒。在《毗奈耶杂事》(七)里头说,女人有“五过”,像大黑蛇一样。五样过失便是:瞋、恨、作恶、无恩和刻毒。

《增一阿含》(二七)也说女人的本性含有“五想”欲,就是:不净行、瞋恙、妄语、嫉妒和心不正。《正法念经》(二五)也说女人有三种放逸:自恃身色、自恃丈夫和骄傲。《增一阿含》(一二)说佛出世为的是救度女人和救度男子脱离女人的羁绊。女人应被救度,因为她有“五难”,所谓秽恶、两舌、嫉妒、瞋恙和无返复(见《增一阿含》二七)。所以说“佛不出世时,女人入地狱如春雨雹,著贪欲、睡眠、调戏故。女人朝嫉妒,日中眠,暮贪欲”。又男女的分别便在欲多和欲少上头,故《增一阿含》(三四)说:劫初光音天,欲意多者成女人。《智度论》(七五)说女人著欲故,虽行福,不能得男身。这话的意思是女人要变男人必得先把贪欲弃掉,不然虽积福修好也没用处。佛教以为女人要享受来世的福乐必得先变男身才能达到。

从宗教方面讲,因为女子的性情既然那么坏,她对于宗教生活一定发出许多妨碍。宗教家要找出女人所以能够妨碍男子的宗教生活的根源,除了性情以外,还有天赋给她的美色美声和美的行动。所以在生理方面,宗教家常持着“女人是不干净的”和女人善于用她的姿色来迷惑人的态度。《佛所行赞》(四)记佛见庵摩罗女来到,恐怕徒弟们坏了戒行,便对他们说:

“此女极端正,能留行者情。汝等当正念,以慧镇其心。宁在暴虎口,狂夫利剑下,不于女人所,而起爱欲情。女人显姿态,若行、住、坐、卧,乃到画像形,悉表妖冶容,劫夺人善心,如何自不妨?见啼、笑、喜、怒,纵体而垂肩,或散发髻倾,犹尚乱人心。况复饰容仪,以显妙姿颜,庄严隐陋形,诱诳于愚夫。迷乱生恶想,不觉丑秽形,当观无常苦,不净无我所,谛见其真实,灭除贪欲想。”

我们再看《涅槃经》,也是这种态度。它说女色好像妙花杆上有毒蛇缠着它。如果有人贪得这个花就被那蛇咬了。“女色者,如妙华茎,毒蛇缠之。含五欲华,如受蛇螫,堕三恶道。”(《南涅槃经》一二)

在《宝积经》里面也是这种意思。它说就好像一个被人打怕了的猪,不怕死,看见了粪还要吃,人贪女色也是像猪一样。又好像不要戴金花而戴热铁冠,那是一定要把他的头烧坏了。“女色者,如被怖猪,见粪贪复生;加舍金花鬘,戴热铁。”(《宝积经》九七)这个意思是说女子是迷惑男子的人。还有讲得很明白的,是在佛经里,有一部《大爱道经》(下)说女色就好像锦囊盛着臭屎一样,外边看很好看,里面是要不得的。众生沉在女色好像在粪中的虫一样,整天在粪里生活。佛教最注意的《普贤行·愿品》也有这样态度:“众生愚痴迷惑,依女色香醉其心,如粪中虫,乐著粪处。”所以《智度论》(一四)说:“宁以刀剑杀身,也不贪着女色。”又《增一阿含》(四八)也说:“宁以火烧铁锥烙眼,不以视色与乱想。”这话是说特别不要亲近女色,女子是能够迷惑人的。这是男子的心理作用。

在《瑜伽论》(五七)里面说,女子有八种事情她可以把男子绑起来:第一种是跳舞,第二是唱歌,第三是笑,第四是送一个好看的媚眼给人,第五是美颜或好看的样子,第六是妙触就是搽粉把身体弄得很细滑,第七是奉承,第八是成礼就是结婚。第八种事情就是女子使男子受捆绑的重要的现象。

在基督教《圣经》里头也有这种意思。头一个死罪的就是夏娃。这样看起来,女人是容易趋于受诱惑或诱惑人的境地。如以在《宝积经》里给女人的定义,说女人是众苦之本,是障碍之本,是杀害之本,是系缚之本,是爱恶之本,是怨怼之本,是生育之本。女人为生育的根本,故能使众生受苦,因而造成世界上种种不安的事情。自然,佛教是不赞成生育的,言话以后再替他辩护。如果男子亲近了女人,照《宝积经》(九七)说,就有四种不好处。女子如果被男子所爱,那男子一定是倒霉了:第一因为他很容易亲近恶道;第二就是造成了地狱之本,女人也要入地狱;第三是成就了作恶趣;第四是完满了恶趣的业。

从心理方面看,女人对于宗教生活的妨碍,就是在她的欲望过多,不但她自己难以修行,她并且能够妨害男子。《增一阿含》(二七)说女人有“五欲想”,所谓生豪贵家、嫁富贵家、使夫从语、多有儿息和在家独得由己。还有屡见于佛经的,有女人“八欲”的说法。因为她有“八欲”,所以不如男子。什么“八欲”呢?第一有色欲,她喜欢各种的颜色比男子更甚;第二是形貌之欲;第三是威仪之欲;第四是姿态之欲,她喜欢装模作样;第五她喜欢说话有言语欲;第六她有音声欲,爱唱歌作乐;第七她有细滑欲,爱细滑的东西;第八是人相之欲,喜欢强壮和庄严的身相。看来女人对于世界的欲念欲望比男子多而容易。像英国的俗语说,“男子需要的很少,并且不难使他满足,但女人——是可爱的——要她所见一切的东西。”(man wants but little here below,and is not hard to please.but woman—bless her little heart—wants everything she sees.)这也含有女子欲望比男子多的意思。

上头所讲都是关于女子心理和生理方面在佛教上的见解。别的宗教差不多也有相同的见解,不过没有像佛教说得这样透彻。佛教对于女子多持鄙薄的态度,但是它并非看轻女人。因为女人的生理与心理在宗教看来是与男子不一样的。男子能够守宗教的规律,如果与女人亲近,他就有把一切的戒律都丢掉的危险。总而言之,在修行上,宗教家不得不呵斥女人。但佛教的呵斥是先斥女人,然后约束自己,这和耶稣所说“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奸淫了”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在经济方面,宗教对于婚姻和妇女解放问题有什么见解和主持什么态度呢?论到这一点我便要看宗教对于女人的本分的态度,也可以说这是宗教对女子经济生活的态度。女子经济独立不过是近世纪的新运动,以古人的见解为神圣的宗教,当然没想到要主张什么,它不过照着流俗所要求的女人本分,加入一种神圣的规律而已。现在先拿印度婆罗门教来说说。波罗门教认为男女都应该过结婚的生活,在《曼奴法典》(印度古来的法典,到现在英国还采用这个法典来做根本的法律)里头说丈夫是妻的主人,等于我们中国所说丈夫是妻子的“所天”。妻子不能怠慢丈夫,就是丈夫把他的爱移给别人,她也不能够不爱他。

在宗教的圣典里,也这样说,丈夫如果死了,妻子也不能再嫁,最好是跟他一块死;如果她再嫁,她就不能够死后同她前丈夫活在同一个天堂里。所以女人再嫁,将来就不能见她以前的丈夫了。女人不能独立。在印度的法律上,女子没有承继权,丈夫死了她就跟她最大的儿子过活,与中国“夫死从子”的意思一样。但是我们不能怨《曼奴法典》所讲的,因为它里头也有讲敬重女人的事情。它说,“丈夫如果待他的妻子不好,教妻子不高兴,那圣火一定会灭掉。圣火就是供神的火。假如妻子有时候不喜欢家庭,那末所有的东西都灭亡了”。所以丈夫妻子必要相爱才能成就宗教的本性。佛教的《成具光明定意经》也举出贤女居家二十事:

持戒不毁;捐妒心;减环钏之好;除脂粉之饰;无姿态;衣服真纯不奢;育养室内以慈;奴婢不加楚痛;摄护孤独,衣食平等;孝事上,仁接下;下声下意自责;谦卑知惭愧;清净香洁施姑父母,供养三尊师友;亲疏善恶,无差别相;一人在私室不念欲;精一心常在法;所欲报所尊,然后乃行;无专心诫身会如正法;不垣窥有邪念;坐起言语终不调戏,常应法律而无轻失。

波斯是这样主张,男女婚姻都是应该的,男女都可以要求父母在成年的时候给他找一个妻子或是丈夫。在波斯教里头,女子嫁了丈夫以后在宗教上所要行的责任是什么呢?她就要像念祈祷文一样,每天早晨问她的丈夫九次说,你要我最好干什么事情呢?男子就说像让她施舍做好事等等,她就照样去做。所以每天早晨必得向丈夫说这样相同的话九次,这是表示妻子尊重丈夫的意思。女人应当常时敬重丈夫。后来的《圣颂》(gatha)把女人的地位提得很高,女人甚至于有绝对的自由来选择她们所爱的男子。

我们讲婚姻的态度同宗教对于女子的态度,则不能不看看回教。在回教里女人没有地位,但是自从穆哈默德以来,把阿拉伯女人的地位已经提高了。因为女子在阿拉伯受许多宗教的束缚、社会的束缚,不能自由。在现在的回教国家,像土耳其、埃及,他们的上等女人大多数都能够受教育。回教社会里女人有绝对的自由可以选择她爱的男子。

基督教对于女人的态度有许多地方好像是带罗马色彩的。罗马的女人观被整份地搬到基督教来用。罗马的女人虽说是很自由,但是地位很低。就是现在的欧洲女子,都免不了受罗马法律所影响。她们从一般的眼光看来地位很高,但实际上她们并不比东方女子的地位高到若干程度。在罗马女人被她的丈夫看待像自己的女儿,由丈夫教训她、管束她。但在基督教以前,罗马人对于婚姻的见解却好多了。当时的结婚的定义说:“结婚是男女的结合,是生活的完全团体,是在神圣和人间的法律里的连合的共享。

”(marriage is the union of man and woman,completecommunity of life,joint-participation in divine and human law.)所以在《新约圣经》里耶稣也持这种态度。我们看《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二节所讲的:“耶稣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叫她做了淫妇了。人若娶了这个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奸淫了。”所以他看男子同女子都是平等的。男子不应当无故休妻,不应当强迫女子做淫妇,强迫人的也是罪人。《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三节也是讲:“有人问耶稣休妻是对不对?耶稣回答他说:那时起初造人是造一男一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同妻子连合,两人成为一体。所以上帝连合的,人不可分开他。”在《马可福音》里也是这样说。

所以在基督教里面,我们从《新约》可以知道它有两派,一派是耶稣,另一派是耶稣的使徒保罗。保罗是看不起女人的。他说女人在会堂上不能说话,这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景况的缘故。但是耶稣就不同,他很鼓励女人在社团里活动。在基督教的初期,寡妇很占势力,我们稍微研究教会史便知道。

佛教对于妇女的态度除了上面所说的,我们还有它对于丈夫应当做五件事情来爱他的妻子、而妻子也应当做十三件事情来爱她的丈夫的见解。丈夫的五件事情是什么呢?第一是怜爱;第二是不要轻慢她;第三是给她买衣服穿买装饰品,因为女子是爱装饰的;第四是自在,就是使她在家中可以舒服自在;第五是念妻子的亲人。丈夫对妻子做五件事情可以换得妻子对于他做的十三件。第一妻子要敬重怜爱她的丈夫;第二她应当敬重供养她的丈夫;第三要思念她的丈夫,不可思念别人;第四要主理家事;第五是要服侍丈夫;第六是要赡侍;第七是要受行,就是受丈夫指导做事情;第八是要诚实;第九不禁制门,就是不要阻止丈夫出外;第十要常常赞美她的丈夫;第十一是丈夫在家的时候她要为他铺床,就是他睡的地方、坐的地方,都要为他预备好;第十二是要预备好吃的东西给丈夫吃;第十三是供养沙门和尚,或是为宗教行乞的梵志。所以在宗教里面对于夫妇的态度,都是说明妻子要照丈夫所说的去做,丈夫要怎样做就怎样做。

以上三种宗教的妇女观以外,还有一种不讲理的成见,也可以在此略为说说。这个成见,在各个宗教里都有,不过在佛教里比较地重一点。《玉耶经》说女人身中有十恶事,所谓:女人初生,父母不喜;养育无滋味;心常畏人;父母恒爱嫁娶;父母生相离别;常畏失夫苦心;产子甚难;小为父母所检录;中为夫所禁制;老为儿所呵。所以《智度论》(二四)说,女人不做轮王及佛,因为“一切女人皆属男子,不得自在故”。

佛经里每说女人不得做五种人物:第一,她不能做佛;第二,不能做转轮王;第三,不能做天帝释;第四,不能做魔王;第五,不能做梵天。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多半是根据一般的成见加以系统的解释,现在我们再看看宗教为什么对于女子看不起,看它有什么哲学在里头。

凡是宗教的成立都离不了四种的条件。宗教是社会的宣传部,凡是社会有什么意见,它就马上代它去宣传。这四种条件是什么呢?第一对于个人生命的尊重,所以宗教都不要人杀生或是杀人。第二是个人财产的尊重,不要偷东西,如果偷东西是反对社会,所以宗教的见解是要做不偷盗宣传。第三是性的生活的尊重,所以劝人不要奸淫。第四是社会秩序的尊重,劝人服从权威。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第三条件。

关于两性问题,宗教是怎样呢?严格地规定起来,因为宗教是超世界的,所以它要呵斥女人。但是在宗教里面,对于女人的观念有两种看法:第一是信宗教的,所谓居士或信者,他们的看法;第二就是行者,以身修行的人,这类人的看法。行者不但是信并且去行,照着宗教所规定的生活去过。所以在信者同行者两方面,对于女人的态度,应当有不同的地方。

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在行者是要他离开女人。所以有许多宗教都主张修道者要终身守独身主义,不结婚;或者妻子死后就不再娶。像天主教的神甫是永不结婚的,佛教的和尚也是一样。这种态度是宗教普通的现象。在《宝积经》(四四)里说:“摄受妻妾女色,即是摄受怨仇,摄受地狱,傍生,鬼趣等。”如果亲近了女人,就常常有冤家在一块来作对,到坠到傍生,或是鬼趣的境地。所以在《正法念经》说:“出家法不近亲属,亲属心著,如火如蛇。”亲属连女人在内,会像火把你烧了,或像蛇把你咬了。

若用佛教行者的眼光来看女人,女人就有几种名字。第一是“女衰”,就是女子能够使人衰败,所有衰败之中这个最为重大。第二是“女”,就是女人像把锁一样,把修道者锁得很坚固,使他不能解脱。第三是“女病”,从女子方面可以使人得病,而且是极坏的病。第四是“女贼”,女人是贼,比蛇还难捉住,她偷了男子很宝贵的灵性,她是不可亲近的。所以《智度论》(一四)说:“女难解;女病难脱;女贼害人。”

宗教所以看不起女人,是要叫它的行者保持独身主义,并不叫一般的信者去实行与女人断绝关系。在行者是要他坚持他这样的宗教生活,所以说女人是这样不好。可是在信者方面,宗教还是主张男女过相爱相亲的生活。这种见解并没有什么特别,就是以社会的意见为转移。凡是社会说是好的,它就说好,说不好的,就说不好。它是没有成见的,社会看重女人,它也看重女人。

在纯粹的宗教生活上,根据什么原则说女色不好呢?《诃欲经》说:“女色者,世间之枷锁,凡夫恋着,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间之重患,凡夫困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间之衰祸,凡夫遭之,无死不至。”所以《诃欲经》主张离开女人,还说世间有四样是能迷惑人的,第一样是名誉,第二样是财宝,第三样是权力威权,第四样就是女人。《僧祗律》(一)说:“天下可畏,无过女人,败政伤德,靡不由之。”《正法念经》(五四)也说:“妇女如雹,能害善苗。”《善见律》(一二)也说:“女人是出家人怨家。”《大毗婆娑论》(一)也说:“女是梵行垢。”

在一方面看,我们要原谅宗教,宗教是超人生活,它要行者在生活上做出一种更重要的工作,所以不能叫他过平常的生活。要过宗教的生活,就要牺牲他一切,并没有所要求,所以要牺牲金钱,牺牲名誉。但牺牲性欲是最大的牺牲,因为它是最重要的,性欲所能给的愉快要比一切的愉快大得多。所以牺牲性欲,在宗教行者方面看来,是一种表现牺牲的精神。所以女人是被行者所厌鄙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女人是生育之本,尤其是佛教的态度,以为生育是绝对的痛苦。人生若要解脱痛苦就当灭绝生育。生育就连累子孙受孽。因为女人会生育,所以在佛教人厌恶她。

当年释迦牟尼的姨母也要出家,释迦牟尼就对她说是她不能出家,因为她是个女人,有许多的欲念,很难得着成就。后来虽然许她出家,可是不能像男人一样享受僧伽的权利。比丘尼要受长老比丘的教训和约束,她也不能公然地讲道。天主教的贞女,也是一样地不能公然在会堂里讲道。尼姑的地位不能同和尚一样,也是因为宗教是男子所有的,女子要过纯粹的宗教生活就得服从男子。印度古时的见解说女人的灵魂还不如一只象的灵魂,又佛教以为女人要先变男子才能够上天或成佛。《大集经》(五)说:“一切菩萨不以女业受身,以神通力,现女身耳。”这是表示菩萨虽也会现女身,但都是由于神通力所化,并不真是女人。《大集经》说的“宝女于无量劫已离女身”的意思也是这样。

宗教的信士,如佛教所谓梵志(brahmacaring),就是行梵行的人,他一生也不犯奸淫。印度人在他的一生必要过四种或三种生活,第一是梵志时期,第二是居士时期,第三是隐士时期,第四是乞士时期。自八岁直到四十八岁的时候是梵志时代,他要过一种精神的生活,或是宗教的生活,受一个志诚的人来指导他。他在这四十年之中不能亲近女色,如果亲近女色就是非梵行,这个若在佛教里就是犯了婆罗夷罪。过了这个时期,他就可以在两种生活中自由地选择一种,或是做居士(grihapati),或是做隐士(vanaprastha),做居士的可以结婚过在家的生活;做隐士就不结婚,独居林中,为灵性上较深的修养。到了老年便可以做乞士(sanyasin)。第一和第四种是强迫的,凡人在少年时代都得去当梵志,到老年时代去当乞士。

行者对于女人为什么要厌弃?不,与其说厌恶,毋宁说是舍弃。在这里,我们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如果要过纯粹的宗教生活,必定要舍弃色欲、情爱,和一切欲望,如名誉、金钱等。行者如不能舍弃这些欲念,他一生就要困在烦恼之中,就不能求上进。一个行者或过纯粹宗教生活的人,最重要的德行便是牺牲,而一切牺牲中,又以色情的牺牲为最难行。自然为利他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牺牲,但完成这种功行的时间,远不如牺牲色情那么难过、那么多引诱或反悔的机会。所以出家人每说他们割爱出家,都为成就众生一切最上的利益的缘故。退一步说,两性生活所给的愉快,从肉感上说,是一切的愉快所不能比拟的。能够割爱才能舍弃世间一切物质的受用,如若不能,别的牺牲也不用说了。有爱染,便有一切的顾虑;有顾虑,终归要做色情的奴隶,终不能达到超凡入圣的地步。

第二,要趋避色情发动的机会,自然要去过出家生活。加以修道的人,行者都是要依赖社会来供养他,如果他带着一家人去过宗教生活,在事实上一定很困难。因为他要注意他家里的事情,和担负家庭经济的责任,分心于谋生的事业,是不能修行的。这是属于经济方面,家庭生活对于行者不利之处。而且男女的性情有许多地方是不同的,在共同生活中,难免惹起许多烦恼。宗教是不要人动性动情的,凡是修道的都应该以身作则,情感发动的机会愈少愈好。在家生活很容易动情感,所以从这个立场上看,宗教是反对一个行者,或是牧师神甫等等,去过结婚生活。这是属于性情方面,家庭生活于修行者不利之处。所以不结婚就可以减轻行者经济的负担,也教他爆发情感的机会少。一个人若是要求少,情感的爆发也就少了。

第三,出家可以断绝生育,或减少儿女的担负。在实际方面讲,如果有了妻子就难免会生儿女,有了儿女就要为他们去经营各样活计,因为儿女的缘故必得分心,不能安然过他的出世生活。这一点本来也可以当做经济的负担看,但从佛教看来,生育是一种造业。世间既是烦恼和苦痛的巢窟,自己已经受过,为什么还要产生些子女迫他们去受呢?有子女的人自己免不了有相当的痛苦,在子女方面也免不了有相同的感觉。佛教对于这一点,在它的“无生”的教义里头讲得很明白。使女人怀胎已经可以看为一种贪恋世界生活的行为,何况生育子女。

宗教以为男子修行当过独身生活,为的是免去种种的关系。它对于女子的态度也是如此。宗教也承认,女人也可以同男子一样地过宗教的生活。如果一个女人嫁了丈夫,她一定受丈夫的束缚,一定不能自由和非常苦恼。至于生育子女的事情就更不必说了。所以女人出了家,也可以避免许多束缚和灭掉许多烦恼。

出家人为表示他的决心,所以要把他的形貌毁了,像和尚和尼姑都要把头发剃掉是一个显然的例。男子与女子要把容貌毁了,然后能够表示修道者的威仪。所以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总说起来,有两种看法。第一是信者的看法,这不过照社会所给宗教的意见去宣传,它并没有多少成见。第二是行者的看法。它是要保护行者在修道上不发生很大的障碍,所以说女人是不好的。这都是因为宗教是男子所设立的,在立教的时候,女子运动或女子一切问题都还没发生出来,自然不能不依着社会以为女子应当怎样、或应当是怎样去说。

宗教没了解女子,乃是在立教时社会没了解女子所致。我们知道社会也是男子的社会,看轻女子的现象是普遍的,不单是宗教的错处。假使现在有产生新宗教的需要与可能,我敢断定地说,它对于女子的态度一定不像方才所说的,最少也要当她做与男子一样的人格,与男子平等和同工的人。在事实上,现在许多宗教已经把它们轻看女子的行为改过来了。

造成伟大民族的条件——对北京大学学生讲

有一天,我到天桥去,看那班“活广告”在那里夸赞自己的货色。最感动我的是有一家剃刀铺的徒弟在嚷着,“你瞧,你瞧,这是真钢!常言道:要买真钢一条线,不买废铁一大片”。真钢一条线强过废铁一大片,这话使我联想到民族的问题。民族的伟大与渺小是在质,而不在量。人多,若都像废铁,打也打不得、铸也铸不得,不成才,不成器,那有什么用呢?反之,人少,哪怕个个像一线的钢丝,分有分的用处,合有合的用处。但是真钢和废铁在本质上本来没有多少区别,真钢若不磨砺锻炼也可以变为废铁。废铁若经过改造也可以变为真钢。若是连一点也炼不出来,那只可称为锈,连名叫废铁也有点够不上。一个民族的存在,也像铁一样,不怕锈,只怕锈到底。锈到底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可是要怎样才能使一个民族的铁不锈,或者进一步说,怎能使它永远有用,永远犀利呢?民族的存在,也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到极点,便是灭亡。所以这是个民族生存的问题。

民族,可以分为两种,就是自然民族与文化民族。自然民族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的。这种民族像蕴藏在矿床里的自然铁,无所谓成钢,也无所谓生锈。若不与外界接触,也许可以永远保存着原形。文化民族是离开矿床的铁,和族外有不断的交通。在这种情形底下,可以走向两条极端的道路。若是能够依民族自己的生活理想与经验来保持他的生命,又能采取他民族的长处来改进他的生活,那就是有作为、能向上的。这样的民族的特点是自觉的、自给的、自卫的。若不这样,一与他民族接触,便把自己的一切毁灭掉,忘掉自己,轻侮自己,结果便会走到灭亡的命运。我们知道自古到今,可以够得上称为文化民族的有十个。

第一,苏摩亚甲民族(sumerian akkadian)。这民族文化发展的最高点是从西纪前3200年到1800年。

第二,埃及民族(egyptian)。发展的顶点是从西纪前2800年到1200年。

第三,赫代亚述民族(hittite-assyrian)。起自小亚细亚中部,最后造成大利乌王(darius)的伊兰帝国。发展的顶点是从西纪前1800年到800年。

第四,中华民族。发展的顶点是从周到汉,就是西纪前1126年到西纪220年。

第五,印度民族。发展的时代也和中华民族差不多,但是降落得早一点。

第六,希腊罗马民族。这两民族文化是一线相连的,所以可以当做一个文化集团看。发展的顶点是从西纪前约1200年起于爱琴海岸直到罗马帝国的末运,西纪295年。

第七,犹太天方民族。这民族的文化生存于从西纪前600年起于犹太直到回教建立以后几百年间。

第八,摩耶民族(maya)。发生于美洲中部,时间或者在西纪前600年到新大陆被发现后。此后西班牙人把这民族和文化一齐毁灭掉。

第九,西欧民族:包括日耳曼、高卢、盎格鲁撒逊诸民族。发展的顶点从西纪900年直到现在。

第十,斯拉夫民族。这民族的文化以俄罗斯为主,产生于欧战后,时间离现在太近,还不能定出发展的倾向来。

我们看这十个文化民族,有些已经消灭,有些正在衰落,有些在苟延残喘,有些还可以勉强支持,有些正在发生。在这十个民族以外,当然还有文化民族,像日本民族、斯干地那维安民族、北美民族等都是。但严格地说起来,维新以前的日本文化不过是中华文化的附庸,维新后又是属于西欧的。所以大和的文化或者还在孕育的时期罢。同样,北美和北欧的民族也是承受西欧的统系,还没有建立为特殊的文化。美利坚虽然也在创造新文化的行程上走,但时间仍是太短,未能如斯拉夫民族那么积极和显明。

此地并不是要讨论谁是文化民族和谁不是,只是要指出所举的民族文化发荣时期好像都在一千几百年间,它们的兴衰好像都有一定的条件。若合乎兴盛的条件,那民族便可以保存,不然,便渐次趋到衰灭。所以一种文化能被维持得越久长、传播越广远就够得上称为伟大。伟大的和优越的文化存在于伟大的民族中间。所谓伟大是能够包容一切美善的事物的意思,所谓优越是凡事有进步、不落后的意思。包容的范围有广狭,进步的程度有迟速,在这里,文化民族间的优劣就显出来了。进步得慢,包容得狭,还可以维持,怕的不能够容而且事事停顿。停顿就是退步,就容易被高文化的民族、甚至于野蛮民族所征服。然则要怎样才能使文化不停顿呢?不停顿的文化是造成伟大民族的要素。所以我们可以换一句话来问,要具什么条件才能造成伟大的民族?现在且分列在下面。

一、凡伟大的民族必拥有永久性的典籍和艺术。

典籍与艺术是连续文化的线。线有脆韧,这两样也有久暂。所谓永久性是说在一个民族里,从他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所产出的典籍多寓“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文心雕龙·宗经》);艺术作品无论在什么时代都能“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乃至能使人间“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礼记·乐记》)。典籍和艺术虽然本身含有永久性,也得依赖民族自己的信仰、了解和爱护才能留存。古往今来,多少民族丢了他们宝贵的文化产品,都由于不知爱惜,轻易舍弃。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礼教和风俗是从自有的典籍和艺术的田地发育而成的。外来的理想和信仰只可当做辅成的材料,切不可轻易地舍己随人。民族灭亡的一个内因,是先舍弃自己的典籍和艺术,由此,自己的礼俗也随着丧失。这样一代一代自行摧残,民族的特性与特色也逐渐消灭,至终连自己的生存也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永久性是相对的,一个民族当先有民族意识然后能保持他的文化的遗产。

二、凡伟大的民族必不断地有重要的发明与发现。

学者每说“需要是发明之母”,但是人间也有很需要而发明不出来的事实。好像汽力和电力、飞天和遁地的器具,在各民族间不能说没需要。汽力和电力所以代身体的劳力,既然会用牛马,便知人有寻求代劳事物的需要,但人间有了很久的生活经验,却不会很早地梦想到利用它们。飞天和遁地的玄想早已存在,却要到晚近才实现。可见在需要之外,应当还有别的条件。我权且说这是“求知欲”与“求全欲”。人对于宇宙间的物与则当先有欲知的意志;由知而后求透彻的理解,由理解而后求完全的利用。要如此发明与发现才可以办到。凡能利用物与则去创物,既创成又能时刻改进,直到完美地步,都是求知与求全的欲望所驱使的。

中华民族的发明与发现能力并不微弱,只是短少了求全的欲望,因此对于所创的物、所说的物,每每为盲目的自满自足。一样物品或一条道理被知道以后,再也没有进前往深追究的人。乃至凡有所说,都是推磨式的,转来转去,还是回到原来那一点上。血液循环的原理在中国早已被发现,但“运行血气”的看法于医学上和解剖学上没有多少贡献。木鸢飞天和飞车行空的事情,自古有其说,最多只能被认为世界最初会放风筝的民族,我们却没有发展到飞机的制造。木牛流马没有发展到铁轨车,火药没用来开山疏河,种种等等,并非不需要,乃因想不到。想不到便是求知与求全的欲望不具备的结果,想不到便是不能继续地发明与发现的原因。

然则,要怎样才能想得到呢?现代的发现与发明,我想是多用手的缘故。人之所以为人,能用手是主要的条件之一。由手与脑联络便产生实际的知识。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区分,只是偏重脑与偏重手的关系。古人以手作为贱役,所以说劳力者是役于人的。他们所注重的是思想,偏重于为人间立法立道,使人有文有礼,故此哲学文学艺术都有相当的成就。现代人不以手作劳动为贱役,他们一面用手,一面用心,心手相应的结果便产出纯正的科学。不用手去着实做,只用脑来空想,绝不会产生近代的科学。没有科学,发明与发现也就难有了。我们可以说旧文化是属于劳心不劳力的有闲者所产,而新文化是属心手俱劳的劳动者的。而在两者当中,偶一不慎便会落到一个也不忙、也不闲、庸庸碌碌、混混沌沌的窠臼里。在这样的境地里,人做什么他便跟着做什么;人说什么他便随着说什么。我们没有好名称送给这样的民族文化,只可说是“嘴唇文化”“傀儡文化”,或“鹦鹉禅的文化”。有这样文化的民族,虽然可以享受别人所创的事物,归到根底,他便会萎靡不振,乃至于灭亡,岂但弱小而已!

三、凡伟大的民族必具有充足的能力足以自卫卫人。

一个伟大的民族是强健的、威武的,为维持正义与和平当具有充足的能力。民族的能力最浅显而具体的是武备,所以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始计》)。伟大民族的武备并不是率禽兽食人或损人肥己的设施。吴起说兵的名有五种:“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吴子·图国》)

战争是人类还没离禽兽生活的行为,但在距离大同时代这样道阻且长的情形底下,人不能不戒备,所以兵是不可少的。禁暴救乱是伟大民族的义务。他不能容忍人类受任何非理的摧残,无论族内族外,对于刚强暴逆诸兵,不恤舍弃自己去救护。要达到这个地步,民族自己的修养是不可缺乏的。他要先能了解自己,教训自己,使自己的立脚处稳固,明白自己所负的责任,知道排难解纷并不是由于恚怒和贪欲,乃是为正义上的利人利己。我们可以借佛家的教训来说明自护护他的意义。“若自护者,即是护他;若护他者,便成自护。云何自护即是护他?自能修习。多修习故,有所证悟。

由斯自护,即是护他。云何护他便成自护?不恼不恚,无怨害心,常起慈悲,愍念于物。是名护他变成自护。”(《有部毗奈耶下十八》)能具有这种精神才配有武备。兵可以为义战而备,但不一定要战,能够按兵不动,用道理来折服人,乃是最高的理想。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谋攻》)这话可以重新地解说。我们生在这有武力才能讲道义的时代,更当建立较高的理想,但要能够自护才可以进前做。如果自己失掉卫护自己的能力那就完了。摩耶民族的文化被人毁灭,未必是因为当时的欧洲人的道德高尚或理想优越,主要原因还是自卫的能力低微罢了。

四、凡伟大的民族须有多量的生活必需品。

物质生活是生物绝对的需要。所以天产的丰敛与民族生产力的强弱,也是决定民族命运的权衡。我们可以说凡伟大的民族都是自给的,不但自给,并且可以供给别人。反过来说,如果事事物物仰给于人,那民族就像笼中鸟、池里鱼,连生命都受统治,还配讲什么伟大?假如天赐的土地不十分肥沃,能进取的民族必要用心手去创造,不达到补天开物的功效不肯罢休。就拿粮食来说罢,“民以食为天”,没得粮食是变乱和战争的一个根源。若是粮食不足,老向外族求籴,那是最危险不过的事。正当的办法是尽地力,尽天工,尽人事。能使土地生产量增加是尽地力,能发现和改善无用的植物、使它们成为农作物是尽天工,能在工厂里用方法使一块黏土在很短的期间变成像面粉一样可以吃的东西,是尽人事。中华古代的社会政策在物质生活方面最主要的是足食主义。“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礼记·王制》)无三年之蓄即不能成国,何况连一日之蓄都没有呢?在理想上,应有九年之蓄,然后可以将生产品去供给别人;不然,便会陷入困难的境地,民族的发展力也就减少了。

五、凡伟大的民族必有生活向上的正当理想,不耽于物质的享受。

物质生活虽然重要,但不能无节制地享用。沉湎于物质享受的民族是不会有高尚的理想的。一衣一食,只求其充足和有益,爱惜物力,守护性情,深思远虑,才能体会他和宇宙的关系。人类的命运是被限定的,但在这被限定的范围里当有向上的意志。所谓向上是求全知全能的意向,能否得到且不管它,只是人应当努力去追求。为有利于人群、而不教自己或他人堕落与颓废的物质享受,是可以有的。我们也可说伟大的民族没有无益的嗜好,时时能以天地之心为心。古人所谓“明明德,止至善”,便是这个意思。我信人可以做到与天同体、与地合德的地步,那只会享受不乐思维的民族,对于这事却不配梦想。

六、凡伟大的民族必能保持人生的康乐。

人生的目的在人人能够得到安居乐业,人对于他的事业有兴趣才会进步。强迫的劳作或为衣食而生活,是民族还没达到伟大的境地以前所有的事情。所谓康乐并不是感官的愉快,乃是性情的满足,由勤劳而感到生活的兴趣。能这样才是真幸福。在这样的社会里,虽然免不了情感上的与理智上的痛苦,而体质上的缺陷却很少见。到这境地,人们的情感丰富,理智清晰,生无贪求,死无怨怼,他们没有像池边的鹭鸶或街旁的瘦狗那样的生活。

以上六条便是造成伟大民族的条件。现存的民族能够全备这些条件的,恐怕还没有。可是这理想已经存在各文化民族意识里,所以应有具备的一天。我们也不能落后,应当常存着像《礼记·杂记》中所记的“三患”和“五耻”的心,使我们的文化不致失坠。更应当从精神上与体质上求健全,并且要用犀利的眼、警觉的心去提防克服别人所给的障碍。如果你觉得受人欺负而一时没力量做什么,便大声疾呼要“卧薪尝胆”,你得提防敌人也会在你所卧的薪上放火,在所尝的胆里下毒药。所以要达到伟大的地步,先得时刻警醒,不要把精力闲用掉,那就有希望了。

英雄造时势与时势造英雄

在危急存亡的关头容易教人想到英雄,所以因大风而思猛士不独是刘邦一个人的情绪,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我们的民族处在今日的危机上,希望英雄的出现比往昔更为迫切。但是“英雄”这两个字的意义自来就没有很明确的解释,因此发生这篇论文所标的问题——到底英雄是时势造的呢,还是时势是英雄造的呢?“英雄”这两个字的真义需要详细地分析才能得到。固然我们不以一个能为路边的少女把宝饰从贼人的手里夺回来的人为英雄,可是连这样的小事都不能做的人,有时候也会受人崇拜。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对于英雄的意义划出一个范围来。

古代的英雄在死后没有不受人间的俎豆、崇拜他们为神圣的。照《礼记》祭法的规定,有被崇拜的资格的不外是五种。第一是“法施于民”的,第二是“以死勤事”的,第三是“以劳定国”的,第四是“能御大灾”的,第五是“能捍大患”的。“法施于民”是使民有所,能依着他所给的方法去发展生活,像后稷能植百谷、后土能平九州,后世的人崇祀他们为圣人。(所谓圣人实际也是英雄的别名。)“以死勤事”是能够尽他的责任到死不放手,像舜死在苍梧之野、鲧死于洪水,也是后世所崇仰的圣人。“以劳定国”是能以劳力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使它回复到安平的状态,像黄帝、禹、汤的功业一样。御大灾、捍大患,是对于天灾人患能够用方法抵御,使人民得到平安。这些是我们的祖先崇拜英雄的标准。大体说起来,“以死勤事”是含有消极性的;“以劳定国”,能御大灾、捍大患,也许能用自己的智能,他们是介在消极与积极中间的;唯有“法施于民”的才是真正的圣人,他必须具有超人的智能才成。

看来,我们可以有两种英雄:一是消极的,二是积极的。消极的英雄只是保持已成的现状,使人民过平安的日子,教他们不受天灾人患的伤害,能够在不得已的时候牺牲自己的一切。积极的英雄是能为人群发明或发现新事和新法度,使他们能在停滞的生活中得到进步,在痛苦的生活中减少痛苦,换一句话,就是他能改造世界和增进人间的幸福。今日一般人心目中的英雄多半不是属于第二类,并且是属于第一类中很狭窄的一种,就是说,只有那为保护人民不惜生命的战士才被称为英雄。这种英雄不一定能造时势,甚或为时势所造。因为这类的英雄非先有一个时势排在他面前,不能显出他的本领,所以时势的分量比英雄本身来得重些。反过来说,积极的英雄并不等到人间生活发生什么障碍,才把他制造出来。人们看不到的痛苦,他先看到;人们还没遇到困难,他先想象出来。他在人们安于现成生活的时候为他们创制新生活,使他们向上发展。也许时势造出来的英雄也能达到这个目的,但是可能性很小。

真英雄必定是造时势者。时势被他造得成与不成,于他的英雄本色并无妨碍,事的成败不足为英雄的准度。通常的见解每以为成功者便是英雄,那是不确的。成功或由于机会好。“河无大鱼,小虾称王”,在一个没有特出人才的时境,有小本领便可做大事。这也是时势所造的一种英雄。还有些是偶然的成功,作者本身也梦想不到他会有那么样的成就。他对于自己的事业并没有明了的认识,也没有把握,甚至本来是要保守,到头来却变成革命,因为一般的倾向所归,他也乐得随从。这也是时势所造的一种英雄。还有些是剥削或榨取他人的智力或体力,来制造自己的势力和地位。他的成功与受崇敬,完全站在欺骗和剥削的黑幕前面。有时自己做不够,还要自己的家人亲戚来帮他做,揽到国家大权,便任用私人,培植爪牙。可怜的是混混沌沌的群众不会裁制他,并不是他真有英雄本领。这也是时势所造的一种英雄。

我们细细地把历史读一遍,便觉得时势所造的英雄比造时势的英雄更多。这中间有一条很大的道理,我们姑且当造时势的英雄是人间所需求的真英雄,而这种英雄本是天生的。真英雄是超人,但假英雄或拟英雄也许是中人以下的“下人”(underman)。所谓假英雄是指那班偶然得到意外的成功的投机家而言。所谓拟英雄是指那班被时势所驱遣,迫得去做轰轰烈烈的事业的苦干者而言。所谓下人是对于超人而言。他的智力与体质甚至不及中人。在世间里,中人都很少,超人更谈不上,等到黄河清也不定等得到一个出现。

人间最可怜悯的是下人太多,尤其是从下人中产生出来的英雄比较多。这类的英雄若是过多,就于国族有害。怎么讲呢?因为他们没有中人的智力而做超人的权威,自我的意识太重,每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智能是为他们的光荣和地位而有的态度。这样损多数人以利少数人的情形便是封建制度。

英雄与封建制度本来有密切的关系,但这里应当分别的是,古代的封建英雄于其同时的一般群众中确实具有超人的能力,而现代的封建英雄只是靠机缘。哪怕他是乳臭未除,只要家里有人掌大权,他便是了不得的人物。哪怕他智能低劣,只要能够联络权要,他便是群众的领袖。他的方法是利用新闻和金钱来替他鼓吹,甚至神化一个过去的人物来做他的面具。一个人生时碌碌无奇,死后或者会被人当做“民族英雄”来崇拜,其原因多半在此。

这类神化的民族英雄实际等于下劣民族的咒物。今日全世界人类的智力平均起来恐怕不及高等小学的程度,所以凡有高一点的知识而敢有所作为的都有做领袖或独裁者的可能。不过这并不是群众的福利。我们讲英雄的事业应当以全世界民众的福利为对象,损人利己固不足道,乃至用发展自己民族的口号去掠夺他民族的土地的,也不能算是英雄。今日世界时局的困难多半由于这类的英雄所造成。

如果我们缩小范围来讲一下我们的英雄,我们也会觉得有许多是下人中所产出的。他们的要求是金钱与名誉。金钱可以使他们左右时势,若说他们是造时势的英雄,其原动力只是这样,并非智能。名誉使他们享受群众的信仰,欺骗到万古流芳的虚荣。他们的要求既是如此低下,无怪他们只会把持武力,操纵金融,结党营私,持权逐利,毁群众的福利来增益自己。他们只会享受和浪费,并无何等远虑,以善巧方便得到金钱名誉之后,便走到海外去做寓公,将后半生事业付与第二帮民贼。

我们讲到假英雄之多,便想到在人群中是否个个有做英雄的可能。现在人间还是在一个不平等的情况底下过日子。不但是人所享受的不平等,最根本的是智力与体力的差异太甚。英雄是天生吗?不。英雄是依赖先天的遗传与后天的训练所造成的。英雄是有种的。我们应当从优生学的原理研求人种的改善,凡是智力不完、体质有亏的父母都不许他们传后代。反之,要鼓励身心健全的男女多从事于第二代民众的生育。这样,真英雄的体质与理智的基础先打稳固,造成英雄的可能性便多。否则生来生去,只靠“碰彩”,于人间将来的改进是毫无把握的。第二步还要使社会重视生育,好种的男女一生下来当要特意看护他们,注意训练他们,使他们的身心得以均衡地发展。现在已有科学家注意到食物与体质、性格与寿命的关系,可是最重要的还是选种,否则用科学方法来培养下人,延长他们的生命,使他们剥削群众的时间更长,那就不好了。

真英雄是不受时势所左右的。因为他是一个“形全于外,心全于中”的人,他的主见真而正,他的毅力恒而坚。他能时时检察自己,看出自己的弱点,而谋所以改善的步骤。事业的成败不是他所计较的,唯有正义与向上是要紧的。今日我们所渴望的是这样的英雄。我们对于强敌的侵略,所希望的抗敌英雄也要属于这一类的人物。战争在假英雄的眼光里是赌博的一种,但在真英雄的心目中,这事是正义的保障。为正义而战,虽不胜也应当做,毫无可疑的。

最后,我们还是希望造时势的英雄出现,唯有他才能拯民众于水火之中。等到人人的智力能够约束自己与发展自己,人间真正平等出现的时候,我们才不需要英雄。英雄本是蛮野社会遗下的名目,在智能平均与普遍发展像蜂蚁的社会可以说个个都是英雄,因为其中没有一个不能自卫,没有一个不能为群众牺牲自己。所以我想,无论各个人达到身心健全、能利益群众的时代,便是全英雄时代,也是无英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