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园兄:

江绍原先生给你的信里,有几句话我很表同意,便是说韩女士接到那封怪信应该由她的父去向写信人交涉,或请求学校办理。但是韩女士既愿负责发表,那么无论发表那一封信当然是她的自便,我们也不好多讲闲话。至于登载这封“怪信”,在江先生看来,似乎觉得有点对不起北大,这个意见我不能赞同。这实在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杨先生的罪案只在以教员而向不认识的女生通信而且发言稍有不检点之处,结果是“不在北大教书”,这件事便完了,于学校本身有什么关系,难道北大应该因“失察”而自请议处么?江先生爱护北大的盛意是很可感的,但我觉得这不免有点神经过敏罢。

我最厌恶那些自以为毫无过失,洁白如鸽子,以攻击别人为天职的人们,我宁可与有过失的人为伍,只要他们能够自知过失,因为我也并不是全无过失的人。

我又听说这件事发生的前后有好些大学生夹在中间起哄。这也是一个很可悲的现象,即是现代青年的品性的堕落。事前有放谣言的人,在便所里写启事的GG等,事后有人张贴黄榜,发檄文,指为北大全校之不幸,全国女子之不幸,又称杨先生的信是教授式的强盗行为,威吓欺骗渔猎(?)女生的手段,大有灭此朝食,与众共弃之之概。抒情的一种迸发在青年期原是常有的事,未始不可谅解,但迸发总也要迸发的好看点,才有诗的趣味,令人可以低徊欣赏,如沙乐美或少年维特。这回的可惜太难看了,那些都是什么话?我不禁要引用杨先生信里的话来做考语:“唉!这都叫做最高学府的学生!”古人有言,“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们这样的闹,实在要比杨先生的信更“怪”。还有一层,即使他们措词较为妥当,这种多管别人闲事的风气我也很不以为然。我想社会制裁的宽严正以文化进步的高低为比例,在原始社会以及现在的山村海乡,个人的言动饮食几乎无一不在群众监督之下,到得文化渐高,个人各自负责可以自由行动,“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这才真是文明社会的气象。中国自五四以来,高唱群众运动社会制裁,到了今日变本加厉,大家忘记了自己的责任,都来干涉别人的事情,还自以为是头号的新文化,真是可怜悯者。我想现在最要紧的是提倡个人解放,凡事由个人自己负责去做,自己去解决,不要闲人在旁吆喝叫打。你说这种事也用不着社会公判,这也正是我的意思。

你说,“这种事用不着校长过问,也用不着社会公断”,我极以为然,退一步说,北大准许(当然不应该强迫)杨先生辞职或者还是可以的事,但今日风闻别的学校也都予以革职处分,我以为这是十分不合理。我也认杨先生的举动是不应当,是太傻,但究竟不曾犯了什么法律道德,不能就目为无人格,加以这种过重的惩罚。我并不想照样去写信给不认识的女人,所以在此刻预先为自己留下一个地步;实在觉得在这样假道学的冷酷的教育界里很是寒心,万一不慎多说了一句话多看了一眼,也难保不为众矢之的,变为名教的罪人。我真不懂中国的教育界怎么会这样充满了法利赛的空气,怎么会这样缺少健全的思想与独立的判断,这实在比泰戈尔与文化侵略加在一起还要可怕呀。

我因了这件事得到两样教训,即是多数之不可信以及女性之可畏。

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