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二年春间中国发生非宗教大同盟,有“灭此朝食”等口吻,我看了不以为然,略略表示反对,一时为世诟病,直到现在还被……等辈拿来做影射的材料,但是我并不讳言,而且现在也还是这个态度。我以为宗教是个人的事情,信仰只是个人自由的行动之一,但这个自由如为政治法律所许可保护,同时也自当受他的节制。一切的行动在不妨害别人的时候可以自由,出了这个范围便要受相当的干涉,这是世间的通例,我想宗教也就是如此,固不必因为是宗教而特别优遇,也无须因为是宗教而特别轻视他。譬如一个人信仰耶和华,在自己的教堂里祈祷,当然应该让他自由,但他如在道旁说教,恐吓诱惑,强劝人入教等,警察就当加以禁止;一个人在家吃三官素,拜财神菩萨,也可以不问,但他如画符念咒,替人家治病,或者在半夜三更祭神大放爆竹,那就应带区究办了。因为我不是任何宗教家,所以并不提倡宗教,但同时也相信要取消宗教是不可能的;我的意思是只想把信仰当做个人的行动之一,与别的行动一样地同受政治法律的保障与制裁,使他能满足个人而不妨害别人。前回江绍原君批评冯友兰博士的《人生哲学》的时候,我也对绍原说过,我倒是颇赞同冯博士的意见的,所不同者冯博士是以哲学为根据,我只是凭依我这最平凡的一点儿常识罢了。

非宗教者如为破除迷信拥护科学,要除灭宗教这东西本身,没收教会,拆毁寺庙,那我一定还是反对,还提出我的那中庸为主张来替代这太理想的破坏运动。但是,假如这不算是积极的目的,现在来反对基督教,只当作反帝国主义的手段之一,正如不买英货等的手段一样,那可是另一问题了。不买英货的理由,并不因为这是某一种货,乃是因为英国的货,所以不买,现在反基督教的运动如重在当作反帝国主义的手段,并不因为是宗教的缘故而反对他,那么非宗教的意见虽仍存在,但在这里却文不对题,一点都用不着了。我们虽相信基督教本身还是一种博爱的宗教,但理论与事实是两件事,英国自五卅以来,在上海沙基万县汉口等处迭施残暴,英国固忝然自称基督教国,而中外各教会亦无一能打破国界表示反对者,也系事实,今当中国与华洋帝国主义殊死斗之时,欲凭一番理论一纸经书,使中国人晓然于基督教与帝国主义之本系截然两物,在此刻总恐怕不是容易的事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对于基督教固然不能不说是无妄之灾,但是没有法子,而且这个责任还应由英国负之,至少也应当由欧洲列强分负其责。

我所说的反对基督教运动,是指由政治的见地,由一种有组织的负责的机关破坏或阻遏外国宗教团体的事业进行而言,若福州厦门一带的反教事件,纯系愚民的暴动,当然不算在内。说教士毒死孤儿,或者挖了眼睛做药,都是拳匪时代的思想,现在却还流行着,而且还会占这样大的势力,实在可为寒心。在这一点,现在做政治的反基督教运动的人或者倒不可不多加考虑,这剂剧药里的确也不是没有余毒。

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