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一年制府姚启圣谋取台湾,二十二年施将军攻克澎湖,二十三年议设府县三县。雍正元年,添设彰化县,仍将郡城周植莿竹,设东西南北大小共八城门。乾隆元年,易为石堞钉铁更城门。道光十二年张丙乱后,各城门增建月城。惟大西门系商旅辐辏之区,将月城置在海滨。又绅士捐建城上炮台。

郡城周围长二千五百二十丈(府志载二千一百四十七丈),外高一丈八尺,内高一丈七尺,底宽二丈,顶宽一丈五尺,系四县分管。垛墙三千九百一十二垛。道光十二年善后,添建月城五座,添垛墙三百九十九垛,合共垛墙四千三百一十一垛。每垛长五尺,高二尺七寸。大小台水洞共十九个。通城窝铺二十八个。

炮台四座:

小北往大北炮台一座(炮洞三个),

大北往小东炮台一座(炮洞二个),

小东往大东炮台一座(炮洞二个),

大南往小南炮台一座(炮洞三个)。

小北城外往小西涂城一连,内干门一座,坤门一座,兑门一座。

大东城外弓建外城一座,通连竹围,左畔永康门,右畔仁和门。

四县分地界:台湾县分管:小南门山川台起,至小东门止,共六百三十丈;凤山县分管:小西门下林仔起,至小南门山川台,共六百三十丈;嘉义县分管:小东门起,至小北门乌鬼井止,共六百三十丈;彰化县分管:小北门乌鬼井起,至小西林仔止,共六百三十丈。

八城上安防炮位共四十一位:

大北月城上安炮二位;

往小东边炮台一座,安炮二位;

小东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大东边炮台一座,安炮二位;

大东城楼上安炮二位;

小南月城上安炮二位;

往大南边一带炮洞安炮一位;

大南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小南边炮台一座,安炮三位;

又大炮台起,至小西门止,一带炮台安炮八位;

小西门楼上安炮二位;

往大西边一带炮洞安炮三位;

大西城楼上安炮二位;

小北月城上安炮三位;

往大北边炮台一座,安炮三位。

——以上八城门上共安炮四十一位。

八城下安防炮位共一十九位:

大东城下安炮二位;

小东城下安炮二位;

大西城下安炮三位;

小西城下安炮二位;

大南城下安炮三位;

小南城下安炮三位;

大北城下安炮二位;

小北城下安炮二位。

——以上城下共安炮一十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