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官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一日,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张洎、右补阙石熙载考试诸州所贡进士,户部郎中侯陟、赞善大夫侯陶、太子中舍陈鄂考试诸科举人。

三年八月八日,命兵部员外郎刘兼、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张洎、左赞善大夫郭贽考试诸州特解送举人。

雍熙二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学士贾黄中等权知贡举,水部员外部阎象、《春秋》博士袁逢吉、《毛诗》博士解损、秘书丞张雍、著作郎杜新、殿中丞赵化、右赞善大夫

吴淑、著作郎杜镐、大理寺丞王炳、国子监丞杨文举等试诸科举人。

二月二十五日,诏左谏议大夫滕中正、兵部郎中杨徽之、屯田郎中孔承恭同试知贡举官亲戚。贾黄中等同知贡举,各以子弟甥侄籍名求别试。时苏易简妻兄进士崔范,故职方员外郎宪之子也。宪死,易简以外服请告。范服未阕,易简隐而不奏,荐名在高等。又有王千里者,故水部员外郎孚之子也。孚在蜀为(为)[官],翰林学士易简父协即孚之门生,易简以故荐千里。太宗闻之甚怒,范及千里并加罪。仍令御史台劾易简还私第,乃罢知制诰。

端拱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命直史馆王世则、国子博士李觉、秘阁校理杜镐重考试进士诸科举人。

淳化三年正月六日,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易简等以贡举重柄,义在无私,受诏之日,五人便赴尚书省 宿,更不归私第,以杜绝请托,物论嘉之。

二月一日,命直昭文馆赵化成、张秉、右赞善大夫毕道升同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至道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命直集贤院李建中、直史馆盛元、太常丞陈尧佐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路振、殿中丞杜寿隆考试国子监举人。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十九日,以翰林学士、给事中杨砺等权知贡举,对于崇政殿,升殿赐座,帝谕之曰:「贡举重任,当务选擢寒俊,精求艺业,以副朕心。」砺等拜谢而退。

六月三日,密州发解官鞠

傅则荐送非其人,准法罚铜九斤。诏特停见任,仍令进奏院传报诸路,以戒官吏。

九月十六日,淄州邹平县令正可象坐考试举人受钱三万正可象:「正」字疑误。,法当绞,诏贷死,决杖配少府监役,知州、通判各停官。帝曰:「官吏如此,何以柬拔寒俊 」令刑部别定条制以闻。

二十五日,以三司度支判官冯拯、直史馆孙冕、史馆检讨杜镐、太常丞欧阳随同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曾致尧考试国子监举人。

二十八日,诏遣官试开封府、国子监发解官亲戚举人。故事,二司交互考试,帝虑涉情弊,故专命官焉。

二年正月十日,以礼部尚书温仲舒等知贡举,刑部员外郎董龟正、太常博士王陟同试举人及封印卷首,仍当日入院。

二月二日,命殿中侍御史谭尧叟、盐铁判官度支员外郎鲍中和于太常寺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二十六日,命直史馆刘蒙叟、曾致尧、直昭文馆尹少连、秘阁校理刁(衍)[衎]于武成王庙考试河北及青、齐等州举人刁衎:原作「刁衍」,据《宋史》卷四四一《刁衎传》改。。

考试开封府举人,直秘阁潘慎修、直史馆孙何考试国子监举人,所要小试官,各令举奏。 九月二十七日,命直秘阁黄夷简、直史馆刘蒙叟、直集贤院刘

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命直集贤院田锡、梅询、直史馆孙冕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刘蒙叟、直集贤院李建中考试国子监举人。蒙叟兄亡,以直史馆陈尧佐代。

十二月二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晁迥等权知贡举,既

受命,帝召对,谕以取士之意,务在至公,擢寒俊有艺者,仍别命官封印卷首,令考定合格者进入,当遣人覆考。帝又曰:「外言荐嘱举人者,先以姓名达两制词臣。卿等受得,当速还之。入院后,如有简扎请求者,并实时以闻。」

二十三日,命监察御史严颖、张士逊监贡院门,知制诰周起、祠部员外郎滕元晏封印卷首,殿中丞李道监封印院,直集贤院任随、著作佐郎陈覃点检进士程文,大理寺丞马龟符、江莹、张有则,光禄寺丞田航、开封府法曹参军韩允、左军巡判官郝(擢)[棹]考试诸科程试。

景德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命侍御史鞠仲谋、直史馆陈彭年于国子监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一日,命直史馆张复、何亮考试知举官亲戚河北举人。

、任随考试国子监举人。 四年九月十三日,命殿中侍御史王好古、太常丞王晓、直史馆李迪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刘

太中祥符元年三月十九日,诏给事中张秉、直史馆陈知微、王随、三司户部判官殿中丞滕涉、校勘图经官秦唐佐、李垂、王夷简、刘爽 宿于御书院,覆考礼部不合格特奏名进士、诸科举人试卷,遣中使监视。

、太常丞判三司催欠凭由司王晓、直史馆李迪同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 八月,命殿中侍御史王好古、直集贤院刘好古等解送举人有初场十否者,准法当停官,会赦第降诸州监当。自是诸州军率以为例。

二年

四月二十一日,命直史馆高绅与国子监同考试解送经明行修、服勤词业举人。

五月十五日,命工部侍郎张秉、知制诰周起于武成王庙试开封府、国子监、(充)[兖]、郓、澶、濮州解送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

六月十一日,命工部侍郎冯起、给事中薛英、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于秘阁 宿覆考试院所进试卷。

四年十月七日,命直史馆盛元、刘锴、直集贤院初暐同考试开封举人,直集贤院钱易、秘阁校理王昱同考试国子监举人。易、昱后坐误送诸科十否者,降诸州监当。

十三日,命右谏议大夫谢(佖)[泌]、知制诰王曾考试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

十一月十二日,诏:「自今知贡举及发解官并令门辞,遣官伴送入院 宿,不得更求上殿及进呈题目。」

五年正月四日,以翰林学士晁迥等权知贡举,知制诰朱选、屯田郎中判三司开拆司尚宾同知封印院,直史馆刘锴、太常博士孙冲监贡院门,右司谏陈绛监给试卷,职方员外郎徐泌、直史馆杨嵎覆考试卷,比部员外郎梁吉、崇文院检讨韩允、国子监直讲王昭明、夏侯戬、王世昌、冯元考试诸科,又遣内侍二员承受奏报,帝作七言诗赐迥等。

九月,《毛诗》学究王元庆自陈所试一通粗,有司定作十否,当殿三举。有诏案验,如所陈,考试官前宁州司法参军、国学说书王世昌特勒停,知举官翰林学士晁迥等特罚铜三十斤。

七年七月五日,

命直集贤院杨侃、崇文院检讨冯元考试开封府服勤词学举人,集贤校理宋程考试国子监服勤词学举人。

八月十七日,命翰林学士王曾、知制诰钱惟演于武成王庙试经明行修、服勤词业举人。

二十三日,诏:「今后所差考试发解并知举官等,宜令合门候 出召到,画时令合门祗候引伴指定去处 宿,更不得与臣僚相见言话,如违,仰引伴使或合门弹奏,并当重行朝典。如候鞍马未至,即合门立便于左骐骥院权时供借。」先是,王曾等授 知贡举,与利瓦伊偶语于长春殿合子,至审刑院,伺候鞍马,迟留久之。押伴合门祗候曹仪虑其请嘱,因以上言,即令曾、惟演分析,与利瓦伊词同,特放曾等。乃有是诏。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命金部郎中李虚己、直史馆麻温舒、集贤校理宋程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张象中、秘阁校理慎镛考试国子监举人。

八年二月六日,诏:「礼部贡院官暴得疾者,委监门使臣举无干碍官视其所苦,速令归第。」

天禧二年九月十二日,命屯田员外郎判度支勾院任布、直集贤院徐奭、麻温其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杨侃、丁度考试国子监举人,直史馆张复太常寺别试亲戚举人。布等后以解送不当,递降诸州监当,复罚铜三十斤。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钱惟演等权知贡举,命国子监直讲马龟符、刑部详覆官王名与御名音同、大理寺丞张峤、大理

寺详断官赵继武、国子监说书卢自明、冯诚为考试官,户部员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鲁宗道、直龙图阁冯元封印卷首,秘阁校理李垂、国子监丞王准点检试卷,集贤校理陈宽、馆阁校勘晁宗悫覆考诸科试卷,直史馆陈从易、国子博士李成务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二月十四日,礼部下第举人陈损诣登闻鼓院诉贡举不公。诏龙图阁学士陈尧咨、左谏议大夫朱巽、起居舍人吕夷简等于尚书都省召损等,令具析所陈事理及索视文卷,看详考校定夺以闻。继而进士黄异等复讼武成王庙考试官陈从易不公,诏尧咨等如前诏详定。尧咨等言:「礼部所送进士内五人文理稍次,武成王庙进士内二人文理荒缪,损等所讼,亦有虚妄。」诏损、异等决杖配隶,连状人并殿两举,惟演等递降一官。

四年四月七日,命直集贤院石中立、蔡齐同考试开封府经御试举人。

七月四日,命直集贤院石中立、钱易考试诸州续解到举人。

九月六日,命翰林学士刘筠、直龙图阁冯元于武成王庙考试诸州续解举人,又命知制诰祖士衡覆考。

仁宗天圣元年闰九月十二日,命侍御史高弁、职方员外郎判三司开拆司吴济、直集贤院胥偃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王轸封弥卷首,殿中侍御史王硕、直史馆张观考试国子监举人,直史馆章得象太常寺考试亲戚举人,监察御史张亿封印卷首。升等后

坐拆举人策卷及莽卤解策词同进士疑误,弁降两官,济、偃、轸各降一官,诸州监当。

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刘筠等权知贡举,龙图阁待制滕涉、判三司户部勾院刑部郎中李若谷封印卷首。筠等言:「乞差覆考官及别令近上臣僚详定。」帝曰:「朝廷文柄,比是委选近臣。若别令覆考,乃是过有规避。」但令筠等依公考试。又请差校理陆轸、聂冠卿、李宥校勘,彭乘充点检试卷官,及下审官院,差巡铺官六员。从之。

二十三日,命三司户部判官祠部郎中杜詹、秘阁校理李垂、太子中允赵固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年八月十四日,命直集贤院郑向、直史馆张观、监察御史王沿考试开封府举人,秘阁校理王准、监察御史张须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张亿封弥卷首。宰臣王曾等言:「自有唐以来,慎选儒臣,授以文柄,可否进退,委自牧司。或升黜之间,不副公议,即覆行考试,严加惩责。比来条目繁密,关防周至,善则善矣。然于推心责成、柬贤拔俊之理,恐未允惬。今言事者必曰,此皆先朝旧规,不可轻议改革,殊不知先帝孜孜选士,务要尽公,思皇之念,本不如此。盖当时近臣不悉渊衷,罔知大体,有此擘画。更乞圣慈渐次体当事理,他后别加详定。」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枢密直学士刘筠等权知贡举,殿中丞刘革、大理寺丞王宗道、贾昌朝、公孙觉、卫尉寺丞王康、国子监直讲郭稹充考试

官,集贤校理王举正、李宥、钱仙芝、李昭遘、馆阁校勘彭乘点检试卷,工部侍郎赵稹、监察御史鞠咏充封印卷首,集贤校理陈宽、秘阁校理谢绛为封印院覆考官,御史知杂王鬃、太常博士萧贯武成王庙考试知举亲戚举人,太常博士孙昱、集贤校理刘立礼充武成王庙覆考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命殿中侍御史张逸、直史馆高餗、宋祁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陈琰封弥卷首,殿中侍御史张逸、秘阁校理吴遵路考试国子监举人,屯田员外郎司马池封弥卷首,集贤校理钱仙芝、秘阁校理范仲淹考试亲戚举人,屯田员外郎王涣封弥卷首。

八年正月十四日,以资政殿学士晏殊等权知贡举,殿中侍御史张存、屯田员外郎张旨监门,集贤校理李宥、馆阁校理王琪、国子监直讲宋祁、大理寺丞凌景阳充点检试卷,审刑院详议官马寻、崇文院检讨王宗道、国子监直讲王奎、大理寺详断官刘随、杨安期、国子监直讲杨中和充诸科考试官,集贤校理葛昂、王湜充封印覆考官,右司监范讽、监察御史崔暨封印卷首,集贤校理陆轸、开封府推官张夏、殿中丞赵固武成王庙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明道二年八月十二日,命三司盐铁判官杨日华、直史馆郑戬、开封府推官明镐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郭劝封印卷首,度支员外郎边调、直集贤院刘沆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赵良

规封印卷首。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以翰林学士章得象等权知贡举,侍御史蒋堂、右正言滕宗谅封印卷首,直史馆张子皋、集贤校理陈商充覆考官,侍御史杨偕、直集贤院王举正、崇文院检讨王宗道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直集贤院韩琦充覆考官。

四年八月十三日,命殿中侍御史萧定基、直集院韩琦、吴育、王拱辰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程戡、集贤校理李宥、直史馆苏绅考试国子监举人,直集贤院修起居注聂冠卿、集贤校理杨伟、张宗古武成王庙考试亲戚举人。

五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学士丁度等权知贡举,三司度支副使姚冲孙、殿中侍御史里行方偕贡院弥封卷首。

二十三日,命集贤校理郭稹、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叶清臣考试亲戚举人。

庆历元年八月八日,命侍御史鱼周询、工部郎中马绛、集贤校理杨伟、司封员外郎齐廓、太常博士于房、国子监直讲赵师民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掌禹锡、集贤校理李宥、嵇颖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梁适、屯田员外郎曾公亮、秘书丞周沆考试亲戚举人。

二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聂冠卿等权知贡举,龙图阁学士孙祖德、直集贤院田况封弥卷首,天章阁侍讲杨中和、集贤校理陈经、国子监直讲范镇、李帊、孙锡、太子中舍卢士宗、大理寺丞宁轲、张宗言、邹定、吴奎、赵仅、大理评事葛闳充考试官

十八日,以直集贤院知谏院张方平、集贤校理欧阳修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五年八月三日,命监察御史包拯、集贤校理张郯、何中立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孙抗、集贤校理彭乘、天章阁侍讲赵师民、馆阁校勘范镇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梅挚、集贤校理杨仪考试 厅举人。

六年正月十四日,以翰林学士孙抃等权知贡举,侍御史仲简、三司度支判官周陵封印卷首,王畴、葛闳、邵必、曾公定曾公定:疑为「曾公亮」之误。参《宋史》卷三一二《曾公亮传》。本页「四年八月五日」条同。、王安石、王淑、蔡振、沈康充点检试卷官,韦尧辅、孟开、张师颜、许遵、宁轲充诸科考试官。

二十二日,命祠部员外郎钱象先、秘阁校理李惇裕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七年八月十一日,命集贤校理掌禹锡、直集贤院修起居注李绚、直集贤院韩绛、集贤校理吴充同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何郯、尚书屯田员外郎王畴、秘阁校理杨石休杨石修:疑为「石扬休」之误。参《宋史》卷二九九《石扬休传》。本页「四年八月五日」条同。、集贤院王珪同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孙锡、秘阁校理李大临同考试 厅举人。锡、大临坐奏名举人诗有落韵者,降诸州监当。

皇佑元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赵概等权知贡举,侍御史李兑、直史馆张旨封印卷首,范镇、司马光、解宾王、蔡杭、江中孚、陈洙、张刍充点检试卷官,陈中立、毕田、侯仅、黄从政、赵如昌、任显忠、王维熙、江援充诸科考试官。

二十三日,命集贤校理李昭遘、监察御史陈升之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四年八月(五)

五日,命监察御史吴秘、集贤校理冯浩、曾公定、馆阁校勘邵亢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梁旧、集贤校理赵宗古、贾黯、谢仲弓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司马光、范镇、江休复考〔试〕 厅举人。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王拱辰等权知贡举,起居舍人知谏院韩贽、直龙图阁薛绅封印卷首,太常博士黄洎、秘书丞宋敏修、大理评事韩维、国子监直讲裴煜、编修唐书官吕夏卿充点检试卷官,天章阁侍讲卢世宗、屯田员外郎王元亨、太常博士王维熙、国子博士王九思、大理寺丞傅亶充诸科(义)考试官。

二十三日,命直史馆唐询、集贤校理孙锡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嘉佑元年七月十三日,命侍御史范师道、直秘阁王畴、集贤校理胡俛、韩宗彦、王权、宋敏求考试开封府举人,右司谏马遵、集贤校理沈遘、秘阁校理李綖、史馆检讨韩维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陆诜、群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考试 厅举人。

二年正月五日,以翰林学士欧阳修等权知贡举,天章阁侍讲卢士宗、集贤校理张师中封印卷首,馆阁校勘张洞、王猎充覆考官,梅尧臣、张子谅、张唐民、董缶、吴秉、鲜于侁充点检试卷,张师颜、刘坦、李昌言、孙固、崔台符充诸科考试官。

十五日,命直集贤院祖无择、集贤校理钱公辅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三年八月十二日,命侍御史朱处约、太常博士秘阁校理陈襄、

集贤校理钱公辅、史馆检讨韩维考试开封府举人,集贤校理江休复、沈遘、邵亢、秘阁校理李綖考试国子监举人,秘阁校理吴及、集贤校理滕甫考试 厅举人。

四年正月十一日,以翰林学士胡宿等权知贡举,国子监直讲吴申、牟景先、秘书丞齐恽、大理寺丞王广渊充点检试卷官,集贤校理司马光、郑獬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五年八月六日,命右司谏赵抃、直集贤院王安石、郑獬、集贤校理滕甫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陈洙、直秘阁司马光、秘阁校理李大临、集贤校理杨绘考试国子监举人,左正言王陶、秘阁校理裴煜考试 厅举人。

六年正月八日,以翰林学士王珪等权知贡举,殿中侍御史吕诲、太常博士齐恽封印卷首。

十四日,命秘阁校理陈襄、集贤校理苏颂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七年正月八日,命侍御史韩缜、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郑獬、集贤校理邵亢、杨绘、陆经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陈经、秘阁校理李綖、雍子方、馆阁校勘郑穆、孙洙考试国子监举人,左正言王陶、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钱公辅考试 厅举人。

八年正月七日,以翰林学士范镇等权知贡举,权三司盐铁判官楚建中、监察御史傅尧俞贡院封印卷首。

二十一日,命集贤校理王权、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英宗治平元年七月十七日,命殿中侍御史赵鼎、集贤校理王权、李綖、张

洞、馆阁校勘孙洙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韩维、秘阁校理文同、钱藻、编校史馆书籍孙觉考试国子监举人,监察御史林大年、秘阁校理陈襄考试 厅举人。

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冯京等权知贡举,龚鼎臣封印卷首,刘攽、顾临、黄履、王存、王觌充点检试卷官,张师颜、傅卞、蔡冠卿、孙固、朱公绰、王广廉充诸科考试官,集贤校理宋敏求、滕甫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三年八月七日,命监察御史蒋之奇、秘阁校理陈襄、窦卞、曾巩、国子监直讲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修起居注滕甫、直集贤院章衡、集贤校理郑穆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吴申、集贤校理孙觉考试 厅举人。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神宗即位,未改元。以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等权知贡举,都官郎中郭灏、屯田郎中赵众监贡院门,屯田郎中范道卿、监察御史里行刘庠封弥,永兴军掌书记吕惠卿、三司检法官李常、编校昭文馆书籍沈括、编校秘阁书籍顾临、高密、广平西院小学教授黄履点检试卷,权发遣大理少卿大理寺详断官孟开、审刑院详议官吕孝廉诸科出义,大理寺检法官陈确、大理寺详断官李逵、刑部详覆官胡援、开封府法曹参军靳绶、司农寺主簿姚舜谐考试,国子监直讲黎錞、楚王宫教授张参、韩王宫教授李实覆考,集贤校理孙洙、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熙宁二年

八月十四日,以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襄、集贤校理王权、秘阁校理王介、安焘、李常、馆阁校勘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虞部郎中陈捻监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直史馆苏轼、集贤校理王汾、胡宗愈、馆阁校勘顾临考试国子监举人,比部郎中张吉监门,集贤校理王益柔、秘阁校理钱藻考试 厅举人,都官员外郎许懋监门。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卢盛、职方员外郎徐九思监贡院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御史台推直官张景真封弥,秘书郎李清臣、著作佐郎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馆阁编校林(布)[希]、西京留守推官苏辙、国子监直讲王汝翼、张巨、崇文院校书邢恕、馆阁校勘蒲宗孟点检试卷,审刑院详议官王彭、朱太简、韩晋卿、刑部详覆官胡援诸科出义,刑部检法官王圭、大理寺详断官邵奎、孟璋、刑部详覆官陈端、前郓州中都县主簿傅宏、殿中丞袁廷之、祥符县丞田盛考试,刑部详覆官朱温其、御史台主簿钱长卿、吴王宫睦亲广亲小学教授张元舆、宋璋覆考,天章阁侍讲吴申、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二十五日,以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王益柔、著作佐郎馆阁校勘王存考试武举进士,驾部员外郎陈叔夏监门,职方郎中李芬封弥,著作佐郎李大昕、许宗举誊录对读。

十二月十四日,编修阁门仪制册所奏:诸发解考试对读官等,并

门辞入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今参详除知举官门辞入见外,其封弥、发解、考试、对读等官,只门赐 ,不门辞,只门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欲乞修入仪制。从之。

五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张商英、秘阁校理钱藻、馆阁校理蒲宗孟、太常丞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本书选举三三之一三「十月十八日」条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四、《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崇文院校书张谔考试开封府举人,命集贤校理兼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张琥、集贤校理李定、国子监直讲龚原、沈季长、王沇之、曾肇考试国子监 厅举人。

十二月九日,诏:「应发解省试于 院一月前,不许官员乞假出外,差官毕仍旧。」

六年正月,以翰林学士曾布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胡淮、职方员外郎穆珣监贡院门,权三司户部判官张讽、监察御史里行盛陶、馆阁校勘梁焘封弥,司农寺丞丁执礼、流内铨主簿张瑾、大理评事叶祖洽、崇文院校书黎侁、张谔、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王沇之、孙谔、陆佃、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北京留守推官上官均、试将作监主簿陈彦弼、新南京国子监教授莫京、前南京宋城县尉孙鳌抃、新蔡州汝阳县主簿赵彦点检试卷,秘书丞胡援、屯田员外郎元凯、国子博士傅亶、屯田员外郎虞肇、大理寺法直官刘赓诸科出义,著作(左)[佐]郎董唐臣、太子中舍徐育、邵奎、大理寺详断官周孝恭、刑部详覆官汤希言、翟君陈考试,鲁王宫太学教授胡宗尧、睦亲等北宅讲书张详、国子博士霍大备、著作佐郎

周定辞覆考,馆阁校勘蒲宗孟、黄履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八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集贤校理李定、馆阁校勘徐禧、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崇文院校书练亨甫、权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王震、国子监直讲彭汝砺考试 厅举人。

九年正月,以翰林学士邓绾权知贡举,集贤校理同管勾国子监黄履、国子监直讲龚原、彭汝砺、秘书丞周谌参详,职方郎〔中〕巩彦辅、屯田郎中王克存监贡院门,御史台推直官许仪、秘阁校理陈睦、馆阁校勘虞太熙封弥,国子监直讲周常、上官均、叶涛、叶唐懿、曹确、都提举市易司勾当公事欧阳成、秘书丞叶谊、审官东院主簿陆佃、武学教授文涣、国子监丞王白、睦州清溪县令李如曛、前杭州司法许彦、太学正赵叡、前安州安睦县主簿王迪、殿中丞张须、颍川郡王院太学教授王汝翼点检试卷,祠部员外郎胡援、屯田员外郎李山甫、监国子监书库常谔臣、光禄寺丞刘赓诸科出义,屯田郎中虞肇、刑部详覆官(阳)[汤]希言、刑部详议官周孝恭、大理寺详断官盖士安、著作佐郎陈龙辅、三司检法官王振考试,都官郎中万公仪、秘书丞安宗奭、度支主簿王彭年、太常寺主簿杨杰覆考试。

十二日,以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沈季长、著作佐郎余中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御史黄廉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论议,

尽得讲官绪余,将来逐官例差考试,切恐去取之际,或未能判然无疑。虽未必私徇,以辞名实,其如参校所长,多就己见,此盖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臣愚欲乞将来止选近岁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取旨。

八月十一日,诏自今科场考试刑法,并中书差官。

九月三日,〔诏〕自今科场奏策问,并具撰人职位姓名。先是,别头试官撰策问,辞意有不当,而不着氏名。上以问中书,莫知其谁撰,故有是诏。

二年六月十五日,知制诰张璪、光禄寺丞陆佃赴秘书阁考试宗室。

五年正月十二日,诏自今毋以大理寺官为试官。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国子监公试所策问:『诸司之务,寺监有所不究。寺监之职,六曹有所不察。六曹之政,都省有所不悉。任其责者,殆未足以尽小大相维、上下相制之道,岂制而用之者法未足与守 推而行之者人未足与明 』乃起居郎蔡京撰。」诏京具所问「事理当如何救正,其所取诸生如何者为上等」。既而京言:「策之于诸生,而诸生皆未能有至当之论,其等上者多以经义为主。至于对问之言,或取其文词而已。」

八年正月九日,以尚书户部侍郎李定权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讲蔡卞、起居舍人朱服同权知贡举,国子司业翟思、监察御史邵材为别试所考试官。

三月二十七日,以兵部侍郎许将、

给事中兼侍讲陆佃、秘书少监孙宽并权知贡举,右司谏蹇序辰、太学博士黄裳充别试所考试官,以遗火再试也。

哲宗元佑三年六月一日,翰林学士苏轼等言:「将来科场既复诗赋,今来礼部新立条,将来经义一员、诗赋两员者,各差一员。今欲乞后差试官,不拘曾应差经义举者,专务选择有词学人充,更不指定员数。」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今后省试罢差参详官,差知举官四员。从翰林学士范百录请也。

八年六月五日,礼部言:「检准元佑五年二月十六日 ,科场新兼诗赋,虑诸路阙诗赋试官,其通判内有可差之人,亦许差充。」

十二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范祖禹言:「伏见祖宗时差知贡举官,常以昼日入省。近岁每宣召知举官至合门,须等候其余官,作一番押入。或已昏晚,则受 于宫城门外,往往夜深方入试院。元丰八年,孙觉同知贡举,臣为点检官,亲见觉宿于东华门外卫士榻上。天将晓,方隔门受 而去。切惟朝廷差侍从、近臣、两省以上官知贡举及同知贡举,委以进退天下多士,其体不轻。而近世陵迟至此,恐非所以观示四方,为国光华也。臣欲乞自今宣知贡举官到合门已上,令便受 ,先次差内臣一人押入。乞下礼部施行。」从之。

绍圣元年正月十八日,礼部言:「诸州军就试进士及千人已上,差点检试卷官二员,每增五百人添一员,人数虽多,不得过六员。」从

之。

十九日,诏:「今后礼部贡院以点检试卷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使之相通考校。」从翰林学士范祖禹请也。祖禹言:「切见礼部贡举,差点检试卷官二十人。自来久例,点检官先考校书鉴等第,送知举官,然后知举官再考定去留高下。点检官自入试院,未誊录到卷子以前,及将卷子以送知举官以后,别无职事,止是中间考校,及候知举考毕,然后分定合格卷子,点校杂犯,故前后空闲之日常多,考试点检之日常少。而知举官以夜继昼,力犹不给。臣愚欲乞将点检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每员各得属官五员,使之相通考校去留高下,可以共议。如此,则不独任一人之见,又得稍均劳逸,必更精审。」

二十五日,右通直郎蔡安持言:「贡举 :五百人以上差点检官一员。既与考官分校,然以应黜试卷为中程,止坐点检官,而考官不坐,考官将无肯协心考校者。欲于贡举 内改点检为考试官字,庶几条约均一,士无遗滥。」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太学公试,除依元丰旧制差长贰监试,轮差博士五员入院外,乞朝廷差官五员,同共考试。」从之。

元符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周常言:「将来春试,更增知举官一员、参详官二员,使之分力考校。」从之。

三年二月十四日,徽宗即位,未改元。以尚书吏部侍郎徐铎权知贡(责)[贡]举,给事中赵挺之、宝文阁待制何执中、起居郎吴伯举同知

(责)[贡]举,尚书司封员外郎朱京、太常丞吴(纳)[絪]为别试所考试官。

徽宗崇宁元年十二月六日,试给事中王能甫言:「陛下明年临轩亲策进士,号为龙飞。而预试于庭者,皆南省合格之士。南省合与不合,皆系于考校官之手。谨按,省试点检试卷官,名为点检,实预考校。除朝旨选差外,并主司奏辟。夫主司苟能尽公,而或因亲戚,或缘故旧,不观其学术,不审其趣向,偶有出身,遂具闻奏。朝廷因是差焉,而一失其人,则安在其为取士,以称陛下龙飞之时哉!欲将来点检官除朝旨选差外,令主司于曾充太学上舍、内舍并学谕以上职事人,及于殿试第一甲、省试府监发解十人内举辟。如上件人数不足,即以近离科场,久有声称人。所贵考校至精,无负多士进身之望。」从之。

五年正月五日,以兵部尚书朱谔知贡举,御史中丞侯蒙、吏部侍郎白时中、大司成薛昂同知贡举,起居郎侯绶、起居舍人李图南考试官,宗正少卿姚尧仁、秘书少监罗畸、辟廱司业余深、何昌言、礼部员外郎李夔、祠部员外郎毕渐、太常博士叶唐稽、著作郎王孝迪、秘书省校书郎翟汝文参详官,辟廱博士谢孚、俞 、赵资道、太学博士刘安上、路瓘、阎旦、曾楙点检试卷官。

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以吏部尚书余深知贡举,给事中蔡薿、中书舍人霍端友同知贡举,刑部郎中朱维、监察御史杨绩、大理正王 、辟廱司业路瓘、校书

郎宇文粹中为别试所考试官。

五月二十九日,礼部言:「宗子博士毛若冲札子,州郡通判合差监试,并依差试官条,不得辄有规避。如前期在假,委监司审察,于试院事更加严密,应副不到,责在郡守。看详监试官已有不得差出及在假等条,将来科举发解所差监试官,如前期在假,更委监司审察。其试院关防事件,并已有贡举条制,及应干州郡合应副事,自当责在郡守施行。」从之。

八月十四日,发解所差监试官殿中侍御史刘安上,考试官辟廱司业陆蕴、国子司业潘兑、起居舍人(余)[俞] 、符宝郎郑南。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以朝散郎试兵部尚书俞知贡举,朝请郎给事中宇文粹中、奉议郎试中书舍人张 并同知贡举,朝奉郎宗(政)[正]、周因、宣德郎太学博士张迭、施垧、文林郎太学录林徽之、将仕郎辟廱录张穆、从事郎国子正顾文并充点检试卷官,朝请大夫尚书刑部郎中钱归善、宣德郎尚书司封员外郎方闻、通直郎大理寺丞聂宇、奉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黄颖并充别试所考试官,宣德郎辟廱录李才伯、文林郎 少卿耿南仲、朝奉郎殿中侍御史郭沔、奉议郎秘书少监柯棐、奉议郎尚书礼部员外郎黄齐、朝散郎秘书丞李邦彦、朝散郎监察御史许尚志、承议郎秘书省正字王俣、承事郎议礼局检讨官莫俦并充参详官,将仕郎太学正康执权、宣德郎辟廱博士卢天骥、李

国子录黄哲、文林郎辟廱正王礼、承直郎大理评事高得仁、从事郎国子正辛炳并充别试所点检试卷官。

八月十九日,臣僚言:「窃见以谓凡试院之事,虽尽在主司,至于关防周悉,全籍封弥官谨密详察。号既已定,岂容复有差互 臣今月十四日,差赴考试吏部参选出官人,考试所拆号,开拆到京选人试出官一封,而字号是假将仕郎施埙,寘字号是假将仕郎宋皋。续拆到判字号,又是假将仕郎施埙,乔字号、 字号又是假将仕郎宋皋。显见封弥所并不子细点检,对二人卷子重迭用号,所失甚大,伏望重行黜责。」诏管号官朝请郎周劲特降两官,依冲替人例施行,系公罪事理稍重。

五年八月十八日,臣僚言:「河北东路学事司奏,河间府考试官引试上舍,出《书》义题『无轻民事,惟艰』,作『为难』字,陛下赦其过失,止从薄罚,而合格学生张修等四人,学事司以其引题用字与本不同,悉已驳放。今看详于经意别无违戾,欲望定夺其罪。」诏元出题官特冲替,系公罪事理稍重,张修等免驳放。

七年六月一日,新差权发遣提举河北西路学事丁权言:「乞今后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则不惟训迪无阙,章程不紊,亦所以绝奸弊之端。」从之。继而臣僚上言:「诸路州县有出身官,虽比年以来尽出学校,然既为州县有出身官,虽文吏则惟簿书期会、狱讼钱谷是急,回视平日

所学,遂成陈迹。使当考校之任,与平时专以教导为职,而朝夕于其间者,其为工拙,诚不相侔也。将元奏请『诸路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指挥改正。」从之。

八年二月十八日,权发遣提举荆湖南路学事李侗言:「今后校定官免差入上舍贡院,庶使专一管勾。」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梓州学事司言:「泸州公试上舍题目内,有差漏并错引事迹,及试经义题目失先后之序。除已重别差官前去,别行引试学生外,所有考试官资州龙水县尉王行、合州司录钱挺显不子细,出题致有差错违误。」诏行、挺并放罢。

二十八日,诏:「泸州今春引试上舍,考试官出策义题错误,致学生尤沔等率众论诉,显属失职,可并先次冲替。仰本路提点刑狱司疾速根勘,具案闻奏。其提举学事官差官不当,可案后收坐,取旨施行。」

十一月一日,礼部言:「保庆军申,欲今后监试官入院后果有疾病,依法同职官先行审实,申知、通,限当日差医官看候是实,别差官承替,许出院。如被差官委托疾病,并同职通情保明,及医官看候不实,并乞一等科杖一百私罪。」

重和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县令今后不许差充试官。从聂山请也。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试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