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六

洪武十四年三月丙辰朔,赦天下。诏曰:“在昔唐虞、三代之君,任贤使能,民皆远罪,刑措不用,享年永久。朕恭膺天命,抚育黔黎,今十有四年,虽夙夜究心,以求民之安,而未臻其效,狱犹未清,良由委任非人,致民陷刑辟,朕甚悯焉。今大赦天下,与民更始,自洪武十四年三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本使、殴杀小功以上亲、及谋、故杀人、强盗、伪造钞、蛊毒、魇魅不赦,其余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罪无大小,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告言者,扺其罪。断发充军未到卫所者,安置徒流未至地方者,作耗诖误流窜未到配所者,并释还乡,追徵赃罚、侵欺钱粮、欺隐田赋。及两浙、福建见追煎盐工本并免徵。洪武十三年以前替间释放官员,有司遣赴京师,复叙之民间有才高志广之士愿出仕者,即礼遣赴京,告谕天下,使明知朕意。”

丁亥,复置各道提刑按察司,并定各道按察分司。浙江为分司四,曰宁绍,曰温台,曰金处,曰严衢;江西为分司四,曰吉赣南安,曰临江抚袁,曰饶信建昌,曰南康江瑞;湖广为分司十一,曰兴武蕲黄,曰荆州夷陵,曰襄阳安陆,曰衡州宝庆,曰永州全道,曰长沙醴陵,曰辰沅靖州,曰德安汉沔,曰常德澧州,曰岳州咸宁,曰郴州桂阳;河南为分司四,曰开封支郡,曰怀河,曰汝南,曰卫彰;山西为分司四,曰平阳,曰大同,曰泽潞,曰平定;广东为分司三,曰雄潮,曰庆高,曰雷琼;广西为分司三,曰平梧,曰浔宁,曰柳庆;陕西为分司四,曰延庆,曰巩临,曰汉凤,曰华耀;福建为分司四,曰福兴,曰漳泉,曰延汀,曰建邵;北平为分司四,曰北永,曰保河,曰广大,曰真顺;山东为分司四,曰济南支郡,曰济东,曰青莱,曰登州;四川为分司四,曰潼汉,曰保顺,曰重夔,曰嘉叙。

己丑,苏州民以官船运木入京,而附载私物,有司请罪之。上曰:“贫民运木劳苦,以私货贸易,为路费耳。”释之。

庚寅,以通政使司右参议余熂为左参议,训导韩钥为右参议。

诏刑部犯流徒罪者不宜处以荒芜之地,但定其道里远近,令于有人民处居之,以全其生。

癸巳,以贤良方正余应奉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马卫为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儒士黄桐生为福建布政使司,右参议陈多逊为山东盐运使。

夜,太阴晕太微垣。

甲午,置高、廉二州守御千户所。

礼部言:“凡诏书播告天下,许先期通报,所在官司具朝服迎接,开读其敕,符所至事多机密,不须预报迎接,止用常服行礼。”从之。

乙未,礼部奏定王国庆贺礼仪。凡遇皇帝、皇后寿日及冬至、正旦,王国先期进庆贺表笺。陈设毕,王冕服就位,百官朝服随班,俱四拜。王诣香案前跪,搢圭,进表讫,复位,又四拜,搢圭三,舞蹈山呼者三,又四拜,礼毕。若进中宫笺文,不必舞蹈、山呼,至日告祝天地。如皇帝寿日,则设香案于殿前露台上,王具冕服于案前,文武官具朝服于丹墀东西,四拜讫,王诣案前跪,百官皆跪,王致词讫,俯伏,兴,复位,又四拜,礼毕。冬至、正旦亦然。皇后寿日,则设香案于宫内露台上,王具冕服,妃具礼服,自行告祝礼,如前仪,百官不必随班。皇太子寿日,先期,进笺,王具皮弁服行入拜礼,百官具朝服随班。至日,告祝天地,王皮弁服,百官朝服,亦行八拜礼。亲王寿日,则具冕服受贺,百官具朝服,四拜,班首由东阶升殿,致词云:“兹遇殿下寿诞之辰,某等敬祝千岁寿。”俯伏,兴,复位,又四拜。冬至、正旦亦如之。但冬至祝词云:“兹遇节应黄钟,日当长至,敬惟殿下茂膺景福。”正旦则云:“兹遇三阳开泰,万物咸新。”余同前。王妃寿日,五品已上命妇具礼服,诣妃前,四拜,班首由东阶升殿,致词云:“某封某氏敬惟王妃殿下寿诞之辰,祝千岁寿。”如王府官命妇为班首,则称“妾某封某氏”。祝毕,复位,又四拜,礼毕。其冬至祝词云:“兹遇履长之节,敬诣王妃殿下称贺。”正旦则云“履端之节”,余同冬至词。朔、望日,国中文武官见王,则布政使率文官于东班,都指挥使率武官于西班,行礼,四品以上及长史升殿,五品以下丹墀东西班,北向立。王升座、还宫皆用乐。从之。

丙申,敕内外仓库司局官各举贤良、方正、文学、材干之士一人。

起致仕刑部尚书李敬为国子学祭酒,致仕礼部侍郎刘崧为国子学司业。敕曰:“朕闻古者贤能之臣,人君不忍其去,以其有益于国也。朕以所用非人,致灾异叠见,贤才避位,卿亦其忍去哉?今特遣行人召尔敬为国子祭酒,崧为国子司业,其来毋稽。”

戊戌,以贤良方正许安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范孟宗为四川布政使司左参议,聪明正直张大亨试右参议。

己亥,福州府闽县、兴化府莆田县、温州府平阳县并地震。

夜,月食。

辛丑,颁《五经四书》于北方学校。上谓廷臣曰:“道之不明,由教之不行也。夫五经载圣人之道者也,譬之菽粟布帛家不可无人,非菽粟布帛则无以为衣食,非五经四书则无由知道理。北方自丧乱以来,经籍残缺,学者虽有美质,无所讲明,何由知道?今以《五经四书》颁赐之,使其讲习。夫君子而知学则道兴,小人而知学则俗美,他日收效,亦必本于此也。”

命宋国公冯胜佩帅征将军印,节制河南。赐手诏曰:“河南为天下重镇,地广民稠,士马甚重,方今大将军征北,特命尔节制其地,宜休息民力,训练士卒,以佐征讨。”

壬寅,广西泗城州知州岑善忠贡马及方物。

遣使赍敕,谕征虏大将军魏国公徐达、左副将军信国公汤和、右副将军颍川侯傅友德曰:“今夏及秋,胡人必伏精兵于近塞,以待我师。卿等欲轻骑进击,不可不深,为谋必先知彼虚实,乃可行兵,若知彼之计,宜遣三四百人先入其境,而以精骑继之,其先行者必有擒获,执而询之,可得情实,有伏则引还,诱其追我,度其行远,势困则返击之,必得其利,无伏即以精兵捣之可也。若大军未可出塞,且留营北平。”

癸卯,赐翰林及谏院官答禄与权等六十八人罗衣各一袭。

敕刑部:“自今官吏受赂者,必求通贿之人并罪之,徙其家于边。”著为令。

户部奏定永平、登州中盐法:凡商人于永平输粟一石二斗者,给淮盐一引,一石一斗者给浙盐一引,四石者给河间盐一引,登州输粟一石者给浙盐一引。从之。

乙巳,置辽东税课司,隶都司。

丙午,召前御史中丞安然为四辅官。然为中丞坐事,免官还乡,至是复召用之。

以署兵部员外郎刘述为本部试侍郎。

丁未,置东宫左、右春坊司直郎各一人,秩正六品。

戊申,以军储仓副使李忠为刑部试侍郎。

命郡县访求明经老成儒士为儒学训导。

己酉,以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胡昱为左参议,国子助教俞尚禋为右参议。

辛亥,起致仕四辅官龚敩为国子学司业。敕谕之曰:“曩者,朝臣荐卿学行,故召卿至廷,官以四辅,而卿乃告老,遂命还乡。今朕命公侯子弟读书国学,而司业缺员,生徒无所矜式,卿其为朕一来,坐以讲道授经,无奔趋筋力之劳,而有成就后学之美,亦儒者之素志也。其来,无有所让。”

壬子,凉州地震。

癸丑,以工部主事李文仲为本部侍郎。

赐国子学祭酒李敬、司业刘崧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