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弘景传》云:“迁给事中。驸马都尉刘士泾赂权近,擢太仆卿。弘景上还诏书,穆宗使喻其先人昌有功,朕所以念功睦亲者。弘景固执。帝怒,使宣慰安南,由是有名。”今案《刘士泾传》云:“迁太仆卿。给事中韦弘景等封还制书,以士泾交通近幸,不当居九卿。宪宗曰:‘昌有功于边,士泾又尚主官少卿已十馀年,制书宜下’。弘景等乃奉诏。”此二传一以为穆宗,一以为宪宗,一则云弘景固执帝怒,使宣慰安南,一则云弘景等乃奉诏。二说殊不同,未知其孰是。且又《士泾传》云:“弘景等即不知馀人为谁”此皆舛误之甚者也。

《魏谟传》云:“大中十五年,以平章事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今案《宣宗纪》,大中十一年二月辛巳,魏谟罢。又《宰相表》云:“大中十一年二月辛巳,谟为检校戸部尚书、平章事、西川节度使。”二者不同,或者本传以为十五年者误欤?

《李诉传》云:“于时元和十一年十月己卯,师夜起,黎明雪止。诉入驻元济外宅,蔡吏惊曰:‘城陷矣’。元济请罪,梯而下,槛送京师。”今案《宪宗纪》,元和十二年十月癸酉,克蔡州。又韩愈《平蔡碑》云:“十二年八月,丞相度至师。十月壬申,诉用所得贼将,自文城因天大雪,疾驰百二十里。用夜半到蔡,破其门,取元济以献。”然则《宪宗纪》《新书》正得其实,而《诉传》以为元和十一年十月己卯,则大误矣。

《阎立本传》云:“咸亨元年,官复旧名,改中书令,卒。”【立本初以总章元年为右相,本中书令也。】今案《宰相表》,则咸亨二年立本方为中书令,未知孰是。

《杨贵妃传》云:“开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今案《玄宗纪》:“开元二十五年,四月乙丑,废皇太子瑛及卾王瑶、光王琚为庶人,皆杀之。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又案《惠妃传》及庶人瑛等,先死而后薨。既瑛等皆二十五年死,则妃之薨无由却在二十四年,其理甚明。然则《杨贵妃传》所云差一年矣。

《王志愔传》云:“开元九年,帝幸东都,诏留守京师。京兆人权梁山妄称襄王子谋反。”今案《玄宗纪》,开元九年并无幸东都之事,而十年正月丁巳如东都。九月,京兆人权梁山反,伏诛。志愔传所云九年者,误也。

《王求礼传》云:“久视二年三月,大雨雪。”今案《本纪》,久视止有元年,至次年正月丁丑改元大足,至十月改元长安,则是久视无二年三月矣。且又案《本纪》及《五行志》,长安元年三月亦无大雨雪,止是《五行志》云:“久视元年三月,大雪。”疑《求礼传》所云即此事,而误以元年为二年尔。

《张柬之传》云:“长安中,武后谓狄仁杰曰:‘安得一奇士用之?’”今案《本纪》及《狄仁杰传》,仁杰以圣历三年九月薨,是年岁在庚子,【即久视元年也。】而长安元年岁在辛丑。由是言之,《柬之传》云长安中,必误也。

《岑羲传》云:“迁秘书少监,进吏部侍郎。帝崩,诏擢右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睿宗立,罢为陕州刺史,再迁戸部尚书。景云初,复召同三品。”今案《睿宗纪》云:“景云元年六月壬午,韦皇后弑中宗,矫诏立温王重茂为皇太子。以刑部尚书裴谈、工部尚书张锡同中书门下三品;吏部尚书张嘉福、中书侍郎岑羲、吏部侍郎崔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表》亦同。即无中宗崩,而羲以右常侍为同三品之事。六月甲辰,睿宗即位。至七月丁巳,羲罢为右散骑常侍。先天元年正月,以戸部尚书始同三品,盖自景云元年【即景龙四年庚戌岁也】六月温王即位,改元唐隆。是月睿宗即位,己巳大赦,改元景云。至二年【辛亥】,先天元年【壬子】正月,羲始为同三品。然则非景云初,乃先天初也。纪及表又云“羲曾为中书侍郎”,而本传无之,亦脱漏也。

《窦懐贞传》云:“俄与李日知、郭元振、张说皆罢为左御史大夫,逾年复同中书门下三品。”今案《睿宗纪》,景云二年【辛亥】十月,窦懐贞罢。先天元年【壬子】正月乙未,左御史台大夫窦懐贞同中书门下三品。则是止三数月耳,非逾年也。或曰,史家止谓改岁则为逾年,非谓过一期也。愚曰:唯《新书》之例不然,故不得不疑而辨之。案《杜元颖传》谓穆宗即位不阅岁,而元颖至宰相。且穆宗以元和十五年闰正月即位,次年长庆元年二月元颖入相,斯亦可谓逾年矣。而本传以为不阅岁,又云“甫再期,出为西川节度使”,葢谓仅及二周,而元颖以长庆元年二月为相,至三年十月罢,凡二周岁,馀八月,而本传以为“甫再期”今窦懐贞自罢相至复同三品,虽曰“改岁”而止三四月,又安得遂以为逾年哉?

《常山王承乾传》云:“贞观十七年,废为庶人,徙黔州,十九年死。”今案《本纪》,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壬寅,庶人承乾卒,与本传差一年。

《宪宗纪》元和四年闰三月:“丁卯,立邓王宁为皇太子。”【即恵昭太子也】;六年十二月:“辛亥,皇太子薨。”今案《穆宗纪》云:“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而《惠昭太子传》云:“李绛等建言立皇太子。帝曰:‘善’。以宁为皇太子。册礼用孟夏雨不克。改用孟秋,亦雨,冬十月,克行礼。明年薨,年十九。”以是推之,《宪宗纪》,惠昭以元和四年立,六年十二月薨,而《穆宗纪》云“元和七年薨”,已为舛错。今《惠昭本传》又云“冬十月,克行礼,明年薨”,则是元和四年受册成礼,而五年薨,愈见乖异,不知何者为是。然要之,李绛尝上言曰:“陛下受命四年,而冡子未建,于是乃立太子。”则是元和四年立之无疑。但薨年则纪传交互,为难考尔。

《孝敬皇帝传》云:“弘奏请数怫旨。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年二十四。”又《高宗纪》:“上元二年四月己亥,天后杀皇太子。五月戊申,追号皇太子为孝敬皇帝。今案《燕王忠传》云:“王皇后废武后子弘,甫三岁。”又《髙宗纪》:“永徽六年十月己酉,废皇后为庶人”。是岁乙卯,而弘三岁,则是以癸丑生,至上元二年岁在乙亥,薧止是二十三年,不得云“二十四”也。

《章懐太子传》云:“上元元年,复名贤。”是时皇太子薨,其六月,立贤为太子。今案《髙宗纪》及《三宗诸子传》并云皇太子以上元二年薨,独此传以为元年,盖误也。

《十一宗诸子传》云:“奉天皇帝琮······天宝元年,改节河东。十载薨······”【琮本封庆王】今案《玄宗纪》云:“天宝十一载,五月戊申,庆王琮薨。”恐本传之误也。

《张浚传》云:“迁左仆射致仕,居洛长水墅。王师范起兵青州,欲取浚为谋主,不克。全忠胁帝东迁,浚闻曰:‘乘舆卜洛,则大事去矣’。盖知其将篡也。全忠畏浚,构它镇兵,使张全义遣牙将如盗者,夜围墅,杀之,屠其家”,实天复二年十二月【是岁壬戌】。今案《昭宗纪》,天复元年【辛酉】十月,朱全忠犯京师。十一月壬子,昭宗如鳯翔。戊辰,全忠犯鳯翔。自是全忠围鳯翔至天复三年【癸亥】正月,王师范取兖州。甲子,昭宗幸全忠军。己巳,昭宗至自鳯翔。十二月丙申,朱全忠杀尚书左仆射致仕张浚。由此观之,则天复二年十二月,昭宗尚在岐下,为全忠所围未出,亦未有卜洛之事,王师范亦未起兵。然则《本纪》所书三年十二月丙申杀浚,为得其实,而本传云二年十二月者,误也。且又浚以三年既死,而昭宗以四年迁洛。今观《浚传》所书,则似迁洛之后,浚方被杀,此盖传中文。

《肃王详传》云:“建中二年薨。”今案《德宗纪》:“建中三年十月丙子,肃王详薨。”与传差一年。

《武攸暨传》云:“天授巾,自千乘郡王进封定王。长安中,降王寿春。中宗时,拜司徒,复王定。”今案《武承嗣传》云:“中宗复位,侍中敬晖等言诸武不当王,帝柔昏不断,才降封一级。三思王德静郡攸暨寿春。”然则攸暨之降王寿春,乃中宗神龙时事也。而传以为长安中,则误矣。

《儒学啖助传》赞云:“呜呼!孔子没乃数千年。”今案孔子以鲁哀公十六年壬戌岁卒,距嘉祐五年庚子进新书之岁,止一千五百三十九年。又案啖助以大历五年庚戌岁卒,止距孔子之卒,才一千二百四十九年。今乃云孔子没数千年,无乃误欤?

《懿德太子重润传》云:“大足中,张易之兄弟得幸武后,或谮重润与其女弟永泰郡主及主婿窃议,后怒,杖杀之,年十九。”今案《重润传》首云:“重润生,髙宗喜甚,乳月满,为大赦天下,改元永淳。”而是年岁在士午。大足止有元年,岁在辛丑,则是重润年二十,谓之十九,则误也。

《上官昭容传》云:“西台侍郎仪之孙,父廷芝,与仪死武后时。”今案《上官仪传》云:“麟德元年,坐梁王忠事下狱死,子廷芝亦被杀。”又《本纪》麟德元年:“十二月丙戌,杀上官仪。”《武后传》云:“麟德初,后召方士为蛊,宦人发之。帝怒,召上官仪草诏废后。后讽许敬宗构仪杀之。”然则武后以麟德元年造蛊,是年杀仪。方是时,髙宗尚亲政,武后止居中宫,后二十年方有临朝称制事,则当麟德初,不得谓之“武后时”也。

《江夏王道宗传》:“高宗永徽初,房遗爱以反诛。长孙无忌、禇遂良与道宗有宿怨,诬与遗爱善,流象州,道病薨,年五十四。”今案道宗本传云:“裴寂与刘武周战度索原,寂败,贼逼河东,道宗年十七,从秦王讨贼。”且裴寂与刘武周度索原之战,即武德二年九月介州姜宝谊死之之战是也。【此战见于《裴寂》《姜宝谊》《刘武周传》《髙祖本纪》武德二年中】,是年岁在己卯,时道宗年十七,则是生于隋仁寿三年癸亥岁也。而房遗爱之诛,在永徽四年癸丑岁,自癸亥至癸丑,正五十一年尔,不得云年五十四也。

《突厥传》云:“武德四年,颉利率万骑与苑君璋合,冦雁门,执我使者。帝亦囚其使与相当。由是冦代州,败行军总管永安王孝基。”今案《永安王孝基传》云:“武德二年,刘武周冦太原,夏人吕崇茂以县应贼,诏孝基为行军总管攻之,工部尚书独孤懐恩、内史侍郎唐俭、陕州总管于筠隶焉······会尉迟敬德至,与崇茂夹官师,遂大败。孝基及筠等皆执于贼,谋亡归,为贼所害······晋阳平,购尸不获。”又案《本纪》武德二年十月:“壬戌,刘武周冦晋州,永安王孝基及工部尚书独孤懐恩、陕州总管于筠、内史侍郎唐俭讨之。是月,夏县人吕崇茂反。十二月,永安王孝基及刘武周战于下邽,败绩【此乃“战于夏县”,而误作“下邽”,已有说见别篇。又孝基及于筠等四人被执,正在此战,而纪漏书,亦见别篇。】······三年二月甲寅,独孤懐恩谋反,伏诛。【案《懐恩传》:“懐恩初谋反,而敕令讨武周,既而四人败,被执。俄而秦王破武周于美良川,怀思逃归,而谋反事败,遂伏诛。”】四月壬戍,秦王世民及刘武周战于洺州,败之。武周亡入于突厥,克并州。”由是言之,永安王孝基在武德三年四月,刘武周未破败之前已被害矣,何縁四年犹为行军总管,而与突厥战乎?此盖误也。

《太宗纪》云:“武德元年,薛举冦泾州,太宗为西讨元帅。七月,太宗有疾,诸将为举所败。八月,太宗疾间,复屯于髙墌城,相持六十馀日。已而举死,其子仁杲率其众求战,太宗按军不动。久之,仁杲粮尽,太宗曰:‘可矣’乃遣总管梁实栅浅水原,仁杲将宗罗睺击实,太宗率兵出其后,罗睺败走,太宗追之,至其城下,仁杲乃出降。”今案《髙祖纪》武德元年:“六月癸未,薛举冦泾州,秦王世民为西讨元帅。七月壬子,刘文静及薛举战于泾州,败绩。八月辛巳,薛举卒。己丑,秦王世民为西讨元帅,以讨薛仁杲。十一月己酉,秦王世民败,薛仁杲,执之。”然则薛举以六月癸未冦泾州,至八月辛巳卒,共五十九日耳。若自七月壬子举败刘文静后,至八月辛巳止三十日耳。今《本纪》乃云“八月,太宗疾间,复屯于髙墌城,相持六十馀日,已而举死。”参较《髙纪》前后,无复有与举相持可及六十馀日之处。

《吐谷浑传》云:“其王慕容伏允拘天子行人赵德楷,贞观九年,诏李靖等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击之。”今案《本纪》,其吐谷浑执赵德楷,及命李靖等六总管伐之,皆贞观八年十二月事,非九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