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  制

制可  《史记》曰:“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诏  《释名》曰:“照也。谓人愚暗,不见其事,以此示之,使昭然也。”始于秦。

赦  天子宽恕之,命与民更始也。始于舜。

宣  天子亲赐命诰也。故无押字,以宝为信。始于唐。

敕牒  天子制命也。《周官》六典王言之制有七,曰敕、牒、例、令、省、授,为系上言,故用黄纸,宰相押字。

表  《释名》曰:“下言于上曰表,谓思之于内,表之于外也。”汉制

奏  谓言进于君者。《释名》曰:“邹也。邹,狭小之言也。”

笺  《说文》曰:“表识书也。”汉制。

启  谓通达其意也。汉制。

旨  判(立意于内,发言于外,曰旨;剖决是非,著于案牍,曰判。)

圣  唐陆贽曰:“与天地合德曰圣。”

懿  汉蔡邕曰:“温柔圣善曰懿。”

令  《独断》曰:“奉而行之曰令。”

钧  掌承万机之重曰钧。《诗》云:“尹氏大师,维周之氏。秉国之钧,四方是维。”

台  星应三公曰台。汉制。

尊  位高可贵曰尊。

裁  酌量制度曰裁。始于晚唐。

言语  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处分  《通鉴》注云:“区处曰处,分别曰分。”又,处者,至也,定也;分者,所当然也。

诸  此(谓钦此、奉此之类)

钦  《字宝》曰:“心不敢慢曰钦。”谓致恭也。敬  《字宝》曰:“心不敢忽曰敬。”谓致诚也。奉  遵依上命也。承  受纳其事也。蒙  仰戴上意也。准  法则也,均平也。据  谓依凭也。得  事有所获也。

玺  章(天子曰玺,诸侯曰章。)

御宝  《释名》曰:“印信也。”古者,尊卑共之。秦汉以来,天子曰玺,诸侯曰印。唐开元中,改玺曰御宝。

印信  刻木为验曰印。《释名》曰:“信也。所以封物为信验也。”汉制三公以下,有金、银、铜三等之印。

长条印  《通典》曰:“北齐有督摄万机长印,以木为之,唯以印缝。”其原始此。

木朱印  宋祥符中,诏寺观及士庶之家,所用私记,并方一寸,雕木为文,不得私铸。

公  式

劄付  《演义》曰:“栉也。以木为牒,简笺之属。”又刺著为书曰劄,以文相与曰付。犹畀赐也。

咨  《左传》曰:“访问于善曰咨。”

符  《说文》曰:符者信也。契合也。符之为言扶也,两相扶合而不差也,所以辅信于四方,犹命令也。唐制。

关  唐制:诸司相质问曰关。谓开通其事也。

指挥  示意曰指,戒敕曰挥。犹以指披斥事务也。

牒  《韵》注:“书版曰牒。”又,以劄写书也。古者诉状称讼牒,盖非特官文书之称耳。

咨申  谋于下,访于上者。

咨呈  即咨申意耳。

申  伸也,明也。谓所告谆切。

文解  谓发明事端申呈之异名。

付予  谓以文相与,颁行之义也。

付身  谓给授其文也。

批贴  批示也,贴券也,帛书也。

呈  谓布意达于尊者,又陈示其状也。

引  《汉?志》:“引者,信也。”盖取信之文也。

移文  谓公文往来也。昔有《北山移文》,原恐始此。

公文  谓官遣文字,故曰公文。

海行  谓公事天下皆可以奉行者,故曰海行。

生熟事  宋真宗尹开封日,置判官、推官,以狱讼刑名为生事,户口财赋为熟事,其名始此。

发  端

上天眷命  《传》曰:“尊而君之,则称皇天。”《书》曰:“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钦惟圣朝,受天明命,肇造区夏,故曰上天眷命。诏敕之首,表而出之。

长生天气力里  长生天者,谓天道久远之义;气力者,大也;里者,内也。钦惟圣朝,荷天地之洪禧,奄有万邦,薄海内外,悉皆臣属,故曰长生天气力里。旧曰上头天底气力里,或曰上天气力里。

大福荫护助里  大福者,百顺之名也;荫者,庇也;护助者,拥御赞成也。钦惟圣朝,承列圣之丕祚,混一区宇,历古所无,福庇黎元,咸遂生乐,故曰大福荫护助里。

斡鲁朵里  车驾行在之所,金帐之内也。会验  谓事应证条而行者。照得  谓明述元因者。契勘  谓事应推验而行者。勘会  谓事应检察而行者。看详  谓审视辞理,善为处决者。拖详  谓牵照案牍,评论始末也。披详  谓博览其义而处决者。参详  谓仔细寻究也。相度  谓详审事理而议。

结  句

照详  谓义明于前,乞加裁决也。照验  谓证明其事也。谨牒  谓敬列其文于前也。故牒  颜师古曰:“故者,谓通其旨义也。”

主者施行  东汉顺帝时天旱,尚书仆射黄琼言得失,帝以其奏属主者施行。

符到奉行  唐总章中,裴行俭等定铨注之法,令主者受旨奉行,各给以符。

阶衔  《释名》曰:“梯级也。”官有尊卑,以此定位也。

状  词

状  《演义》曰:“貌也。”以貌写情于纸墨也。执状  待以备用也。取状  谓采彼情理也。送状  予夺于此,从彼施行也。责状  谓一一具说也。汉曰簿责。告状  谓述其情而诉于上也。单状  简略之义。到状  谓引用入官也。

招伏  招,犹昭也;伏,隐也。《汤诰》曰:“罪人黜伏。”注云:“桀知其罪,退伏远屏。”颜师古曰:“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今之招伏,盖彰明其罪也。

准伏  谓心愿无争也。承伏  谓甘当其责也。

服辩  服者,降服也;辩者,判也。舜举四罪,而天下咸服,谓服其用刑之当也。今之服辩,盖使犯人家属知其犯服其罪也。

甘结  所愿曰甘,合从曰结,谓心肯也。词因  《说文》曰意内言外曰词。事情所由曰因。

分析  谓开理其事,如破木也。五代将军寇彦卿杀人,梁帝命其分析。

依准  谓从其所欲也。依应  谓诺所行也。

册  籍

案牍  考察文验曰案,书字之版曰牍。卷宗  事始所出,谓之卷宗。宋曰案祖案沓  谓文卷重重也。公案  谓公事始末也。文卷  谓联编卷舒也。文案  即文卷也。簿  簿书也。记事之册,可以疏密也。籍  谓书之总名也。文册  古之简牍,今之簿籍也。帐目  谓攒其数也。叶子  匦数之文,如枝叶之片片也。始自于唐。案验  谓但经印押,堪为凭据者。

签表  谓判语签贴也。五代范质为相,恐临文有误,立此书判。

文字  依类象形曰文,形声相合曰字。文书  谓著于竹帛者。公事  无私曰公,有所作为曰事。起数  公事发端曰起,人物多寡曰数。各件  举物之为各,分事之为件。款项  别其衷曲,分类事端也。

检  《说文》曰:“书署也。”《三苍解话》云:“检,法度也。”《尔雅》释云:“检,模范也。”《春明退朝录》:“三司公文曰检。”

抹子  简节切要之文,便于涂抹也。贴说  删烦取要,以备呈覆也。似本  摹体其文也。截白  整齐洁净之名。事目  谓事之提纲也。取纲目、条目、节目之类。

画一  《汉书》:“萧何为法,较若画一。”言整齐也。

云云  《汉?汲黯传》:“吾欲云云。”颜师古曰:“犹言如此如此也。”

榜  据

榜  书题揭示曰榜。汉曰标榜,犹称扬也。镂榜  谓刻文遍示也。板榜  谓昭示于人也。手榜  谓片著示人也。晓示  谓明谕其事,与众共知者。告示  谓预报通知者。解由  考满职除曰解,历其殿最曰由。凭由  谓叙其事因也。公凭  谓官给凭验也。

文契  谓立约结信。又刻也,刻识其数也。《尚书》注:“以书契约其事。”

钞书  取也。谓官取其物,给与照验也。勘合  即古之符契也。

署  事

判署  判谓掌判之官,署谓同署官吏。

押字  古者书名,破真从草,便于书记,难以模仿。唐韦陟始以押字为记。

议  谋之于众曰议。黄帝有明堂之议,宜其始。

拟  谓揣度已定也。《易》曰:“拟之而后言。”

照事  谓具见始末也。

行  谓事必为理也。

会议  谓通众商榷也。

集议  谓诸司共筹也。

公议  公同共议也。

佥议  谓咸共定议也。《书》、《传》曰议,皆言众人举之也。

完议  谓一同聚议也。

聚会  众共曰聚,时见曰会。

聚齐  谓同集一处也。

会集  谓诸司咸聚也。

会合  谓相期而偶也。

当该  承管曰当,事能详细曰该。

假暇  丧病告报曰假,谓借勾当月日也;节朔旬休曰暇,谓公务空闲日也。

回避  谓事有嫌碍,应当自返者。汉盖宽饶刺举无所回避。

妨嫌  行则有碍曰妨,不平于心曰嫌。

宣谕  谓宣布教政也。

晓谕  谓明白开示也。

省谕  谓以言教戒也。

省会  谓此言彼解也。汉张良以兵书示人不省,惟高帝省也。

定夺  谓取决事务之义。《左传》曰:“一予一夺。”犹收放也。

讲究  谓发明义理,深求终始也。

更张  《汉书》:“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

礼  仪

圣节  唐太宗以前有宴而无节,至明皇始曰千秋节。历代节名不同。

贺正  《通典》曰:“汉高祖定秦,以十月为岁首。七年长乐宫成,制群臣朝贺仪。”其名自此始。

贺冬  《汉杂事》曰:“冬至阳生,君道长,故贺也。”

朔望  《广州记》:“尉陀立朝台,朔望升拜。”名自此始也。

万岁  《大雅》云:“虎拜稽首,天子万年。”始于战国以来,臣下对君庆贺,呼曰万岁。

山呼  汉武登中岳山,吏卒呼万岁者三,所以号山呼也。

鞠躬  《曲礼》曰:“身屈曰鞠。”盖躬圭象人鞠躬形。又,恭敬也。

舞蹈  以手曰舞,以足曰蹈。

扣头  即稽颡也。

习仪  学制礼也。谓凡有大典礼,必预先习仪也。

失仪  谓行礼之所,言辞喧杂,坐立不正,不依仪式也。

详  恕

哀矜  谓悯念也。钦恤  《书》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犹忧念也。宽宥  谓放免也。原宥  谓恕免也。姑息  谓苟且得安也。原情  谓推其所犯也。详酌  谓论量也。明降  谓取上裁决也。矜免  怜情原罪也。悯恤  谓乞怜念也。详察  详,审也;察,知也。唐开元间遣使详察州县也。详情  谓参议其事也。精详  谓乞加究心议拟也。可否  谓所见是与不是也。长便  谓久有利益也。顺便  谓从而有益也。便益  谓官民两利也。快便  谓简捷可行也。优恤  谓怜悯也。宽恕  即宽宥也。宽贷  谓乞容缓也。吴孙权欲伐刘璋,刘备遣使乞加宽贷。

救  灾

赈给  谓官司将物斛给散与民而不收价者。

赈粜  谓饥年将粮减价粜与缺食人户者。

赈济  赒救其急也。谓包括给粜之事,以致借贷、减放、展阁之类,皆通用也。

赈借  谓民饥,官借以粮,不取利息,候成熟依数还官者。今曰抵斗还官者是也。

存恤  谓常加赈念也。杜预曰存恤忧患也。

养济  养谓养育,济谓赈救。

三  宥

不识  谓愚民不审,误伤杀于人者。过失  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而误中人者。遗忘  谓法禁之所,偶有所犯者。

三  赦

老耄  谓年老而昏耄者。幼疾  谓年少微弱及三疾者。蠢愚  谓痴騃不晓者。

五  戒

誓  《周礼》注:“用之于军旅,以言祈也。”诰  用之于会同,以言告也。禁  用诸田役,正使勿为也。纠  用诸国,纠察其有犯也。宪  用诸都鄙,表而县之,布宪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