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二年大明建文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申朔,上以冕服率百官賀帝正,服冠袍受朝賀,宴群臣。寧城君吳思忠獻詩,參贊議政府事權近賡載以獻,賜思忠毛裘,近段衣。

○兀良哈五人,獻毛皮箭羽。倭九人亦與賀禮。

○革慶尙道四界首官爐冶。議政府因問民疾苦使盧閈啓本啓曰:「雞林、安東、尙州、晋州等四界首官爐冶之設,弊莫甚焉。其不得已誕日正朝冬至貢獻軍器,令其道內廂供造,以除其弊。」從之。

○東北面吉州明間嶺仍邑巖有石鳴聲如鍾,遣使行解怪祭。召領司平河崙、右政丞李茂曰:「昔齊景公遇怪欲禳,晏子曰:『若事之穢,禳之何益!』今予不識予之善惡,徒事禳禱,變怪滋甚,如之何則可?且甑之鳴,或祥或不祥,然今之災變,豈可謂之祥耶?當以爲不祥而戒之耳。古人遇災,皆指言人君之過失,卿大夫之賢否,無一言及此,豈不失其本也!」

1月3日

○丙戌,安置左司諫陳義貴于廣州,右獻納金汝知于原平。初,司諫院劾大司憲李至等。上疏曰:

大司憲李至、前掌令朴翺、前雜端金峙、宋興等,劾司諫金瞻以爲:「獻納韓承顔之扈駕平州也,上聽按廉金汾之讒,以非罪譴掌令朴翺,承顔不能諫,瞻乃與之同列。」臣等以爲若果如此,則至等當下以劾汾讒譖之罪,上以諫殿下信讒之失。旣不能然,則亦何異於承顔乎!且憲府,國家風紀之司,苟有非之者,當自避嫌,閉門不出。至等前日被承顔之劾,反囚承顔所使皀隷,任然出仕,是豈憲府之法耶?願收至等職牒,鞫問其罪。

上覽之,怒其有聽金汾之讒之語,命代言李膺曰:「此輩以予爲受讒言,驟召義貴等問之。予之在平州也,何人入讒於予乎?且韓承顔以諫官隨駕,予誤譴掌令朴翺,唯史官力諫。蓋史官唯掌記事耳。直書而藏之囊中,是揚吾過於後世也。史官非其職而諫焉,是誠愛我也。予是以聽之。承顔職在諫官,無一言諍之,是豈諫官之義乎?此疏首說承顔之事,不請承顔之罪,反欲收至等職牒而鞫問之,何也?」與代言李升商、朴信、柳沂等言曰:「卿等皆近侍於予,予言若誤,則可言之。卿等其見此疏之意」,擲其疏於殿中。升商等趨進,朴信讀疏再三曰:「此疏之意,專以李至等受承顔之劾,任然出仕爲非耳。」上曰:「古人云:『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受讒之名,無乃甚於此乎?」又問信曰:「予之待卿等、待宰相、接宦官宮妾,各以其禮,未常私異。今諫官之言如此,何也?」信曰:「此疏受讒之言,乃指憲府劾司諫金瞻之言,非向上之言也。」上曰:「然則姑置之。」驟召義貴等,問:「欲鞫問李至之由。」又問:「諫院掌務誰歟?」膺對曰:「獻納金汝知也。」膺以上言問於汝知,汝知對曰:「臣等無他意。李至、宋興等,受承顔劾,反囚諫院皂隷,任然出仕,非法故爾。」上使膺問於汝知曰:「汝等以承顔已被至等之劾,而反劾至等爲是,以至等被承顔之劾而出仕爲非。假使至被汝等之劾,而後又劾汝等,汝等其以爲是而不仕乎?汝等謀陷無罪之相,其無罪乎?予當推正汝等,各還其家而勿仕。」至是,下義貴、汝知于巡軍。命參贊議政府事權近、上萬戶李叔蕃、刑曹典書申浩、掌令鄭龜晋等,問其上疏之意,義貴等對曰:「李至、宋興等劾金瞻,乃謂上之西行也,受按廉金汾之讒,承顔不能諫。臣等以爲若果如是,卽劾金汾,仍諫信讒之過可也。至等亦不能然,反劾金瞻,以揚君過,是不忠也。又獻納承顔雖有罪,入直闕內,至等直使人圍之,是不敬也。憲府,風紀之官,雖被人之妄訴,猶當避嫌,今至等受承顔劾,反囚皂隷,任然行公,是亂法也。承顔之罪雖大,曾已罷職,故不更請罪。臣等上疏之意,止此而已。」上又使問先發言者,汝知等曰:「吾等會議而爲之。」巡軍以聞,上怒曰:「予以文臣,爲委官,爲上萬戶矣。何其若是也!」卽命叔蕃,杖問先發言者。乃杖汝知十餘度,汝知服曰:「臣先發言。」叔蕃等以不受杖而自服聞,上曰:「不杖而自輸,何必杖之?」叔蕃曰:「義貴、汝知等言:『臣等何圖今日上怒至此乎?何以得上下燭臣等之心乎?』」上曰:「今聞此言,亦可憫也。許從自願安置。」命崔蠲、崔洵等毋得出入。知司諫盧閈聞義貴等竄,詣闕啓曰:「臣實首唱,宜幷置散。」乃還其家。

1月4日

○丁亥,倭四人來獻土物。

○兀良哈八人來獻土物。

1月5日

○戊子,命議政府,議留後司立廟可否。初,傳旨于議政府曰:「巡幸之所,立廟致祭如何?擬議以聞。」議政府移文禮曹,兼判事李至等上疏曰:「若不定都於松京,但爲巡幸之所,則不宜復營宗廟。乞於漢京宗廟,致祭如舊。」下議政府擬議,亦曰不可,事遂寢。

1月6日

○己丑,司贍署進新造楮貨二千張。

○參贊議政府事趙溫,回自京師。

○始行武科法。兵曹啓:「謹按《經濟六典》,武科出身,每三年一次,兵曹啓聞,擇委三軍府正官二員,充監校試使副。其同考試官四員及門下司憲府各一員,臨期差攝,與訓鍊觀一同試取。武經七書馬步武藝,無不精熟者爲一等;通三家兵書馬步武藝者爲二等;只通馬步武藝者爲三等。一等三名,二等五名,三等二十名,通取二十八名爲定額。若無堪中第一等者,只取二等或第三等,斟酌試取,不拘定額,開寫報兵曹。一等直拜從七品,二等從八品,三等從九品,於武職銓注原有職者陞一等。今當科擧式年,請擇吉日試取。其觀鄕試會試殿試放榜恩榮宴,乞一依文科例,觀試數五十名,鄕試左右道二十名,忠淸道三十名,全羅道二十名,慶尙道三十名,江原、豐海道各十名,東北面西北面各十五名。其試員以武官兩府以上二,一爲監校試,一爲同監校試,其餘試官,竝依文科例。」從之。

1月7日

○庚寅,倭使與賀禮,獻劍。人日也。

○命頒祿,幷用楮貨。

1月8日

○辛卯,上欲朝太上王于逍遙山,不豫未果,遣知申事朴錫命問安,太上王以爲:「此寺有名師,欲於寺下營室居之。」

○命禮曹及領春秋館事河崙、知春秋館事權近等,考三代以下歷代君王妃嬪之數及前朝歷代妃嬪侍女之數以聞。禮曹上疏曰:

臣等謹按《昏義》,曰:「諸侯一娶九女,娶一國則兩國媵之,皆以姪娣從也。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所以廣繼嗣防淫泆也。」前朝之制,婚禮不明,嫡妾無制,多或至於踰數,以至僭亂,少或至於闕數,以至絶嗣。其不循先王之典,以紊大倫,非細故也。惟我國家,凡所施爲,動遵成憲,婚姻之禮,尙循舊弊,非所以正始之道也。伏望殿下,一依先王之制,以備宮壼之儀,至於卿大夫士,亦依定制,致不絶嗣,毋或踰越,以正人倫之本,如有違者,憲司糾理。

允之。時,上卽位未久,嬪御未備,但有平時侍女。靜妃性妬忌,未能逮下,上欲備嬪御也。

1月9日

○壬辰,月犯畢星,太白犯鎭星。

○命民庶以楮貨,貿易國庫米。從議政府之請也。楮貨一張,準常五升布一匹者,直米二斗。

1月12日

○乙未,臺諫上言:「遣耆舊大臣,請太上王還京。」李至、金爾音等詣闕上言:「時惟苦寒,太上王在逍遙山,今已月餘。侍御者露宿,攻木石者皆凍皴。且京畿供億,往還煩弊,宜命耆老宿德大臣,懇請奉還。」上曰:「卿等之言然矣。予以不豫,新年未能朝謁。先遣耆老,太上之心,以爲如何?予將親朝,然後一如卿等之言。」

1月16日

○己亥,雨。逍遙山大石崩,遣判書雲觀事黃河濬禳之。

○上王幸華藏寺。設羅漢齋也。還宮,放所畜之鷹。

○定錢穀出納及會計移文等法。上令知申事朴錫命傳旨于詳定都監曰:「諸倉庫錢穀出納,以提調掌之。其會計報司平府,其文字相通格式,詳定施行。」提調河崙、權近等上言曰:「《周官》司會、漢之平準、唐之度支、宋朝三司使之職,專秉中外錢穀出納。今諸倉庫錢穀會計,報司平府,其文字,郞廳員吏依《六典》相通。」允之。

1月17日

○庚子,以領司平府事河崙、政丞金士衡、李茂等爲嘉禮色提調。檢校參贊趙瑚與驪興府院君閔霽、領司平河崙相善,霽忌崙屢更時法,與子無咎、無疾等言曰:「國人以河崙比道傳。人之忌崙如此,則其見患也不久矣。」瑚聞之,言於崙,崙曰:「死生在天。古人亦有直道而枉死者,有僥倖而免死者。後人自有公論,吾何畏焉!」

1月19日

○壬寅,彗見于奎東,光芒指東,長五六尺許。

1月20日

○癸卯,復諸道都觀察黜陟使。李文和爲慶尙道,咸傅霖[1]忠淸道,朴訔江原道,張子忠豐海道,柳琰全羅道,李原京畿左右道。

○左政丞金士衡以疾辭,不允。

1月21日

○甲辰,有星見于東方,長丈餘,光芒四射。

○賜前成均樂正權弘段子九匹、絹二十匹、正五升布二百五十匹、米豆各一百石。以備嘉禮資裝也。

1月24日

○丁未,木星見于西方,光芒向東射天。

○朝廷使臣兵部主事端木智,率監生栗堅、獸醫周繼等至,上遣接伴使西原君韓尙敬,問禮於智,智曰:「殿下迎我於路,先下馬,禮也。」上聞之曰:「予之先下馬,豈爲禮乎?智無詔命,但齎兵部咨耳。」朴錫命啓曰:「智,天子欽差故也。」上曰:「智雖天子欽差,予以藩王,先下馬,禮乎?」錫命及朴信曰:「上言是矣。」上曰:「智至,使人告予在此,則智必下馬矣,予出帳外行禮可也。」上率群臣出西郊,俄而智至,遙見帳幄下馬,上出行揖禮,偕至太平館設宴。上曰:「初聞天使乃端木公之弟也,予日待之。但以天寒,館舍冷落,何以小留?」智喜。初智之來也,路遇祝孟獻。孟獻與智言曰:「朝鮮之馬,無可用者。君往見之。」智曰:「如此則君在朝鮮,當奏聞取旨而後還。何爲其速來耶?」乃置其所齎馬價於遼東,奪陸顒馬而來。使人言於上曰:「前使陸顒不集其事,受馬而還,故我奪之而來。」上命司僕官受之。初,陸顒同祝孟獻復來,得心疾,憂懼不食。朝廷知之,故徵顒還,使智代之。

1月25日

○戊申,上宴使臣于無逸殿。使臣詣闕故也。

1月26日

○己酉,上如太平館。告使臣以詣逍遙山,見太上王之意也。智曰:「予欲以馬價先至之數,易換以歸。」上曰:「不可。予旣與祝公約矣,今變之,是失信也。」上嘗與孟獻約曰:「待馬價盡來畢易換,然後以次作運入送。」故云然。使臣謂韓尙敬曰:「王與諸相共議,以先來馬價,姑易換以歸可矣。日日置酒,禮則盛矣,所齎馬價,恐爲奸盜所竊。宜與王善圖之。」乃作書曰:

端木孝思白列位陪相公。孝思竊聞,欽差祝少卿等到此爲互市馬匹事,比先李通事等在部供報:「朝鮮地方,多産馬匹,段子四匹,可得上馬一匹。」及至此,通事隱匿前言,却與衆官會議,時直價錢段子六匹,可得上馬一匹。二運段物,通得馬五千四百,又第三運未到。祝少卿驚見所買馬匹,遂白于國王。王怒,徙通事海濱,復欲枚徵賣馬之家多餘段匹,買馬倍償,甚失事上治下之意。經云:「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豈可捨義喩利,以失信於人!又聞欲遣官赴京,捧虛文償馬一千一百匹奏請,幷以李通事等上侮朝廷、下欺國家之罪,達之于上,上必命法司,逮繫通事赴京,以明不臣之罪。彼時,恐恩信兩失之矣。國王聰明過人,必能熟計,不至於此。孝思愚昧[2],常以至誠自許,冀諸公勿以我爲疑,幸甚。

○下敎書。敎曰:

予以否德,纉承丕緖,夙夜祗懼,期致乂安,罔敢或遑。然而耳目有所不及,恐致壅蔽之患。爰稽古典,設申聞鼓。凡欲告政治得失、民生休戚者,呈議政府,不爲申聞,卽來擊鼓。言之可用,卽加採納,雖或不中,亦且優容。凡欲告冤抑未伸者,京中主掌官,外方則呈守令監司,不爲究治,則呈司憲府,司憲府不爲究治,乃來擊鼓。冤抑灼然,上項官司,不爲究治者,照律坐罪;越訴者,亦行照律論罪。或有陰謀不軌,將危社稷,謀害宗親勳舊,以階禍亂者,許諸人直來擊鼓。言之有實,賞田二百結、奴婢二十口,有職者超三等錄用,無職者直拜六品,公私賤口,許通爲良,直拜七品,仍給犯人家舍財物奴婢牛馬,不拘多少,其有誣告者,抵罪反坐。於戲!下情欲其上達,設禁期於無犯。惟爾中外大小臣僚軍民人等,尙其敬愼,共享隆平之樂。

○議政府上疏曰:「申聞之鼓,俾巡軍令史一名、螺匠一名守之,有來擊者,令史奔告官吏,問其所擊之故,若陰謀不軌之事,卽令擊之。又政治得失、冤抑未伸等事,非其越訴,則備問其情,收納招辭,卽以螺匠知其所居,然後乃許擊鼓。」上曰:「使先擊鼓,然後使人知其所居。」

1月27日

○庚戌,作昭格殿于淨事色古基。

1月28日

○辛亥,上朝太上王于逍遙山。上從容獻壽,太上與上酒酣唱和,侍宴宗親及成石璘等,力請太上還駕。且白曰:「念佛誦經,何必逍遙山?」太上曰:「諸子之意,我已知之。予之好佛非他,只爲兩兒一壻。唱空曰:『吾等已向西方淨土也。』」太上王自戊寅寢疾之後,常鬱鬱不樂,遊幸稍數。

○倭寇東平縣富山浦,殺千戶金南寶及卒十餘名。

1月29日

○壬子,上復獻壽于太上王。太上王起舞,上亦起舞,聯句唱和極懽。駕還次長湍,設酌于行幄,閔無咎、李佇等醉,連袖屢舞且歌,上微笑曰:「太上王無恙,予與卿等宜盡懽。」

二月

2月1日

○甲寅朔,至自逍遙山。

2月2日

○乙卯,朝廷遣太僕寺少卿孫奉,齎兵部咨至遼東。奉見孟獻曰:「君何已事,不以奏聞而來乎?」孟獻轉送咨文,因言:「吾亦隨去。」孟獻以爲:「先來馬價,易換未準,今依價數易之。」端木智以爲:「先來馬價,已與民貿易,今更除取其價未便。當取在遼東三運馬價貿易。」上命聚時散宰樞于紫門議之,以加易三千匹爲定。乃遣知申事朴錫命,言於智,智大喜。智厭孟獻,見錫命曰:「孟獻不必來也,吾能使之不來。」上聞之曰:「智欲自以爲功矣。智與孟獻不和,必相構於帝。然則我國勤於易換,而終無功矣。莫若孟獻復來。」遣錫命言於智,智曰:「孟獻復來亦可也。」智遣監生栗堅,取馬價於遼東。上遣錫命言於智曰:「予還自逍遙,適有眼疾,未卽進見。請留監生一日。」智曰:「國王來見,專以勸酒也。吾等日日盡醉,不須國王來勸也。朝廷急於易馬,莫如速遣監生遼東,使之轉聞也。」智携妓日醉,自誇其書曰:「天下第一筆。」以印本一冊,贈判閣偰眉壽曰:「書法與王羲之無異也。」

○太上王營宮室于崇仁門內。太上王使判繕工監事盧嚴,求軍人及材木於上曰:「欲營宮室于崇仁門內。」上進軍人百名、材木百株。太上王曰:「此宮,後當爲寺,卽如前朝太祖廣明寺之例矣。」

○賜直藝文館李擔鞍馬。擔爲謝恩使,閔無疾書狀官,與打角夫李乙生還啓:「帝遣鴻臚行人潘文奎,齎冕服而來。」賜擔鞍馬,乙生馬。且曰:「今天使潘文奎,持冕服而來。宜備禮以迎。前日謝恩,但獻馬,今須備鞍。」

2月4日

○丁巳,以朴可實爲東北面都巡問察理使。

○賑東北面飢。

○命議政府,以三運馬價,皆易上中等馬,毋易中馬下等。

○命置本國人民自遼陽還者於忠淸、全羅、慶尙道。西北面敬差官鄭渾報曰:「本國人民逃入遼陽者,近因飢荒征役,携其妻子,還渡江者,絡繹於路。若置江邊州郡,他日遼陽等處年豐兵息,則又誘我人口,盜牛馬越江而走,必矣。乞將此人等,移於下三道諸郡,以充驛吏官奴甚便。非秪斯民之福,亦國家之幸也。」議政府以聞,上曰:「安置於下三道,給初糧穀種田地,委曲庇護。」

2月5日

○戊午,流星出東方,滅于西。

○彗星光芒尤大。上語河崙曰:「書雲判事黃河濬、池巨源等,皆不識天文地理者也,久爲書雲判事。宜取年少穎悟之人,敎天文地理。」崙對曰:「誠如上敎。」

○昌寧府院君成石璘、判承寧府事鄭龍壽,回自逍遙山。石璘等啓曰:「太上王還駕遲速,未可知也。」

○憲府劾前參贊門下府事鄭曜。以其孫發年十四,受典農直長也。《經濟吏典》有乳臭子弟拜職者,罪其父兄之令。

○立功臣及寺社田收稅法。司諫院上疏,略曰:

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臣等竊見,國家兵卒之鍊,器械之備,靡所不擧,可謂足兵矣。然比年以來,四方無虞,未有師旅供億之費,中外軍資,宜有紅腐之粟,而一年之須,尙且不給。如有緩急,其將何以?此臣等所痛心,殿下所深慮也。臣等謂我國之田,不過八十萬餘結。畿外則除倉庫、衙祿、公廨、廩給、寺社之田外,曰軍役、曰外役、曰津、驛、院、館、紙匠之田,皆有其稅,以補祿轉,其屬軍資者,率多沙石之田而已。祿轉位田,或因陳損,不滿前額,輒以軍資田租充之,軍廩之虛,職此之由。畿內則以十四萬九千三百餘結,除倉庫、宮司、各司、各位田外,科田八萬四千一百餘結,功臣田三萬一千二百四十餘結,寺社田四千六百八十有餘結,而科田則於水旱田各一結,稅其二斗,以供國用;功臣之田則不許納稅,以優勳庸。是誠報功之美意,然十分而稅其一,天下古今之通義也。況一結而稅其二斗,以資軍國之需,何所不可!伏望殿下,以各等功臣田與中外寺社田幷三萬七千三百餘結,依科田例,皆收其稅,以補軍資,則歲入不下全三千七百有餘石矣。又汰煩冗之官,省不急之備,勿令以軍資田租,充祿田陳損之數,則中外軍資,不閱一二年,三年之畜,可期也。

允之。

○命議政府,推刷喬桐、江華水軍散在諸州者,還定舊役。京畿左右道水軍節制使金英烈啓:「去庚申年間,推刷全羅道水軍精銳者,使居于喬桐、江華,給田籍名,以備海寇久矣。今也逋逃散接諸州者,凡一百六十一名。」

2月8日

○庚申,命各道觀察使,善養諸州分授馬匹。欲於三運易換馬幷送也。

2月9日

○壬戌,立各司吏典遷轉之法。司憲府疏略曰:

本國之制,內侍茶房三都監、三軍出身者,除文班七八品與權務,各司吏典出身者,除西班七八品與尉、正,故職秩不紊。今也一司吏典,雖五六人,其箇月滿者,皆拜文班七八品,或居出身本司吏員之上,甚爲未便。願以武班七八品及隊尉之職,差各司吏典箇月已滿者,且將箇月已滿者,拜爲頭一人職,其餘依前朝役官歇等之例,次第錄用。又其都目甚煩,令詳定所,各以所屬可幷者幷之,可汰者汰之。

下議政府擬議。三府同議,皆如憲府所申,上允,惟不許除隊副之職。

2月10日

○癸亥,生員試員左代言李升商、大司成趙庸,取閔無悔等百人。無悔,中宮之弟也。賜鞍馬。議政府請禁新生員呵喝曰:「使臣聞之必笑。」閔無咎啓曰:「新生員呵喝,鄕風也。雖使臣聞之何害!願勿禁。」上許之。

○上從容與摠制李叔蕃、代言朴信言曰:「卿輩遊戲良辰,正在此時。」又論海州遊獵之好,叔蕃曰:「海州遊獵甚好,然不無民弊。」

○命政府更覈各道田地損實之數。命知申事朴錫命,傳旨于政府曰:「辛巳年各道田地,實數甚少。其因風霜水旱,衆所共知失農方面外,考其損實之文,其中實數過少州縣,更令摘奸,守令如有不公者,職名申聞。」

2月11日

○甲子,上視事。臺諫面啓:「太上王不可久留逍遙山。山嵐所觸,恐致違和。」上曰:「今月二十四日懿妃忌辰[3],必還駕矣。」

○壽寧府承寧府,始與朝會。

○命罷嘉禮色。上王遣人言于上曰:「王何欲更娶乎?予雖無子,以少時之情,不忍更娶。況以王之多子乎!」又李叔蕃、朴錫命等,因亦有請,乃命罷之。

2月12日

○乙丑,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全羅道都節制使洪恕辭,賜馬一匹。

○命太一習算生徒習業於書雲觀。

○議政府上通行楮貨之法。啓曰:「聞外方民間楮貨未得流布。以米買得外方楮貨,買緜紬木緜上納,民用楮貨矣。」允之。

2月14日

○丁卯,司憲府上疏請罷司贍署,仍舊用麤布。不報,楮貨之行,民不信用,乃令戶曹出楮貨,買金銀木緜麻布苧布,豐儲倉出米買楮貨,又以慶尙道米穀二千石、全羅道一千石,買楮貨。民之欲買米於豐儲及兩道者,爭納緜布於戶曹而受楮貨,然民情狃於舊習,而喜用麤布,故憲司上疏。

2月15日

○戊辰,命寫御容,佐命功臣四十影子幷畫之。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辭職。罷監察盧尙信等職。初,至坐本府,監察房主盧尙信、有司全卿、李安直等,使新監察歌舞戲謔,凡諸醜態,無所不爲。至使書吏言於尙信曰:「監察非武工樂工,何其如此乎!新舊鬼之法,雖自古然,曾有判禁。執法之官,先自毁法可乎?」至曾經糾正,名在先生案,尙信等怒,句抹至名。當罷官時諷之曰:「本房乃武工樂工之房也。」欲於後坐不迎。監察吳傅漏其議於至,至上書具言其故而乞辭,上命掌令玄孟仁,問尙信等毁法慢長之罪以聞。孟仁等上疏以爲:「尙信等不顧己非,反欺憲長,恣行不法。請收職牒,竄于遠方。」上只罷其職。

○遼東都司遣還金鐵力等三人。初,船軍金鐵力、派稅、金莫惠等三人,被倭擄,至中國邊境而逃。遼東都司奏奉聖旨,就付賀正通事閔德生遣還。

2月16日

○己巳,彗星沒。自前月壬寅始見,至此日乃滅。

2月17日

○庚午,與諸君射侯,中者賞之。賜義安大君和水牛角,上黨君李佇箭筩,淸平君李伯剛弓。

2月18日

○辛未,左代言李升商設享于淸和亭。國俗稱試員貢擧爲學士,稱設享爲豐呈,爲學士者豐呈,古風也。上酒酣,侍宴宗親駙馬更相起舞,侍讀金科請上入殿,升商及侍宴諸相目科曰:「君臣主敬,懽樂未易,請上入殿,使臣等不得更獻一杯,何哉?」科免冠以謝,醉甚乃仆。

○司諫院上時務數條:

一,大抵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今治具畢張,庶績咸熙,宜有休徵,而星文示譴,此豈非時政有所失,民情有所壅而致然歟!伏望殿下,日與大臣賢士,講論治體,凡所施爲,戒愼恐懼,求所以弭災之方,幸甚。一,曩以本院所申,守令朝辭之日,躬親引見,問其所以安民之術,大小使臣復命之日,親問民間利病,隨卽興除,獲蒙兪允,玆數月矣。今守令之朝辭、使臣之復命,不爲不多,未聞有一人奉承淸問者,臣等竊有憾焉。願自今,凡所依允,無敢或愆,示信於民。一,除都觀察黜陟使外,一切使命,竝皆停罷,已有著令。今以按廉使爲秩卑,擇大臣有德望者,以爲都觀察使,以專黜陟之任。凡軍民之務,輕重緩急,在其掌握,不必別遣體察使,然後事功可濟也。京畿各驛,皆置驛丞,以供其職,又命都觀察使,考其能否。不必更遣程驛察訪也。伏望殿下,以軍民鹽鐵賦稅漕轉之務,悉委都觀察使,其三道體察使與京畿左右道程驛察訪,一皆召還。一,宿衛之兵,不可不嚴,故於各道州郡,別立侍衛,更番迭上,以衛王室,其不虞之備至矣。然往來之際,非獨人疲馬困,每當農月立番者,耕穫[4]旣愆,怨咨旁興,是誠殿下之所深念也。況今國家昇平,內外無虞,又三軍十司之兵,被堅執銳,周廬陛楯者,不下數千。伏望殿下,放還各道宿衛之軍,專務農業,養兵息馬,如有邊警,臨時徵發,其驍勇過人者,令爲府兵,以實禁衛。

疏上,日與大臣講論治體,親問民間利病,隨卽興除等事,允之。

2月19日

○壬申,祝孟獻率監生董暹、柳榮、獸醫王明等,還自遼東,上率群臣迎于郊,與孟獻竝轡,至太平館慰宴。端木智素惡孟獻,稱疾不出,以上設宴赴座。智在東房,孟獻入西房。司允孔俯謂智曰:「孟獻於公,年職俱長,公在西,孟獻在東,無乃可乎?」智怒曰:「汝不知中國之禮也。」智愛妓,日夜置側,及孟獻來,潛遣其家。智多詐,人欺之。議政府宴智,智毛冠絲帶赴宴。朴錫命承上命而去,智以毛冠直領不帶而見。上聞之曰:「我國雖邊方,智則當以中國禮義示之,其儀如此,其不肖可知也。」

○令中外四品以下,赴武科。

2月22日

○乙亥,進馬七十匹於太平館,孟獻等唯納十五匹,餘皆退之。上遣錫命言于孟獻曰:「我小邦本不産馬,前日盡數進獻。今又奉命,盡心竭力,備二千餘匹,天使初見而退之。如此則馬非一二日所辦之物也,如之何?」又曰:「雖如此說,孟獻等必易馬而後歸矣。卿毋疑懼,悉以予言言之。」錫命與孟獻悉言之,孟獻曰:「易馬雖少,及時奏聞,使吾等還可也。」智曰:「吾腐儒,本不知馬之善惡,祝公知之矣。」

2月23日

○丙子,召李至就職。

2月25日

○戊寅,日冠日背。

2月26日

○己卯,帝遣鴻臚寺行人潘文奎來,錫王冕服,結山棚備儺禮,上率群臣迎于郊,至闕受勑書冕服,出服冕服行禮。其勑書曰:

勑朝鮮國王李諱。日者陪臣來朝,屢以冕服爲請,事下有司,稽諸古制,以爲:「四夷之國,雖大曰子。且朝鮮本郡王爵,宜賜以五章或七章服。」朕惟《春秋》之義,遠人能自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今朝鮮固遠郡也,而能自進於禮義,不得待以子男禮,且其地逖在海外,非恃中國之寵數,則無以令其臣民。玆特命賜以親王九章之服,遣使者往諭朕意。嗚呼!朕之於王,顯寵表飾,無異吾骨肉,所以示親愛也。王其篤愼忠孝,保乃寵命,世爲東藩,以補華夏,稱朕意焉。

○上以山棚結綵不如前例,召軍器監提調安城君李叔蕃曰:「天使齎冕服勑書而來,宜以盛禮迎之。卿等何不從予言,至於如是乎?」謂朴錫命曰:「卿將任政府公事者也。愼勿欺君。大抵女之於夫,小有詐行,則夫必終棄。卿等小心,毋或誑予。」乃囚軍器監掌務及巡軍掌務。叔蕃乃於馬上笑至見齒,識者非之。

○議政府率百官,上箋陳賀,不受。

2月27日

○庚辰,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倭船四隻寇南陽仙佐島,掠人物而歸。

2月28日

○辛巳,宴使臣于敬德宮。使臣至闕也。

○遣代言柳沂,賜宮醞于校書館紅桃宴。藝文、成均、校書三館,各以所賞之物名其宴,藝文曰薔薇,成均曰碧松,校書曰紅桃,三年一次輪辦會飮。上重儒雅,故賜宮醞以侈之。

2月29日

○壬午,禮曹典書金瞻等,上疏請親試文臣,以充館閣兩製。疏曰:

文科之設,欲得成德達才之士,講明治具,潤色謨猷,而文致太平也。今之學者,以科擧但爲仕進之階,旣得之後,遂怠其業。臣等謹按宋制,館閣兩製,必試而命之,故賢才名相出於館閣者,十常八九,而有宋之治,比隆三代。乞依宋制,自文科從三品以下,不拘時散,親試經史時務策一道、表文一道,其入格者,不拘額數,以充館閣兩製,以勵其餘。

從之,命從四品以下赴試。

○監生柳榮,押五運馬一千匹還。

三月

3月1日

○甲申朔,上贈衣一襲于潘文奎,不受,文奎但至闕陳謝而已。端木智恐孟獻知其愛妓,及文奎至,喚妓以餌文奎,遂愛之,智乃安焉。智與文奎以孟獻不近妓,欲令如己,同飮於孟獻房中,與妓狎坐,或使歌舞,置杯妓掌而進之,孟獻欣然同樂,然不溺焉。智淫泆驕詐,孟獻純儉有守。

○以上護軍金繼志爲慶尙、全羅、忠淸道敬差官,點兵船,其萬戶千戶不勝任者罪之。

3月2日

○乙酉,日冠。

○驪城君閔無疾請宴使臣潘文奎于其第[5]。無疾奉使入朝,與文奎偕來故也。

3月3日

○丙戌,上如太平館宴使臣。以文奎將還也。

○遣吏曹典書呂稱如京師,奏本國地狹馬少,難於易換也。

3月4日

○丁亥,使臣潘文奎還,上餞于迎賓館。文奎溫雅風流,淸不近貨,唯求詩卷。文奎愛妓淑椒,欲率行境內,至興義遣還。

3月6日

○己丑,賀聖節使參贊議政府事崔有慶,回自京師。有慶啓曰:「燕兵勢强,乘勝遠鬪,帝兵雖多勢弱,戰則必敗。又有韃靼兵乘間侵掠燕、遼之間,中國騷然。」

3月7日

○庚寅,日邊有暈,內赤外白。

○遣參判承樞府事盧嵩如京師。謝賜冕服也。上以冕服率群臣拜表。

○納成均樂正權弘女于別宮。初,大夫人宋氏言於靜妃曰:「宮嬪甚多,其漸可畏。」靜妃妬忌尤甚。及聞上以權氏有賢行,欲備禮納之,扶執上衣言曰:「上何忘故意乎?吾與上同守艱難,共經禍亂,乃有國家,今乃忘我至此乎?」涕泣不已,或不御膳,上命罷嘉禮色,以宦官侍女各數人,迎權氏納于別宮。靜妃得心疾,上不聽政數日。

○以豐儲倉米豆、司宰監魚肉,易民間楮貨。欲楮貨之通行也。上謂河崙曰:「凡民當貿易之際,以布爲可用,以楮貨爲無用,是蓋習俗惟知用布,不知楮貨之爲便也。以楮貨換民間五綜布,盡入於公,則民不得已而用楮貨矣。但楮貨未遍民戶,而遽禁用布,則民必怨之。加造楮貨板印出,使人人皆可以得楮貨,然後定期限禁用布可也。」

3月8日

○辛卯,昏霧四塞。

○賜長子名曰禔。

3月9日

○壬辰,太上王營別殿于逍遙山下。太上王謂京畿右道都事李明德曰:「欲營一殿,以接賓客。」明德告議政府,政府以聞,乃發京畿民赴役。

○禁服灰色。

3月13日

○丙申,遣判內資寺事庾龜山于義州。遼東軍朱景等,逃至義州言:「二月十八日,征燕軍馬逃散,不知其數,侵掠民居,故逃還本土。」乃遣龜山,探候[6]事變。

○命司憲府,勤乃職事,幷考司諫院。召持平李漬曰:「備三員則每日齊坐,公事毋得留滯。司諫院勤慢,亦幷考察。」

3月14日

○丁酉,分置遼東逃來人等於江原道及東北面。初,遼東人男女九十名逃來義州,又民一百五十戶乘桴越江到泥城,云:「燕軍大興,衛領軍楊大人棄城降于燕,故畏而逃來。」上令議政府分置之,給糧,又移西北面各州。安置己卯年以後向國逃來人於下三道各州,給糧。

○命懲奴婢仍執據執者。刑曹上疏,略曰:

司憲府於建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受判內,今日以前奴婢得決者、時得決者給之,故得決立案,納曹者多矣。其據執者,囚其奴隷,督出其據執奴婢而已,無所懲戒。由是不畏官法,飾非隱匿,爭訟日煩,非殿下垂法絶訟之意也。今後知非自首外,知非不報、仍執據執奸僞深重者,以不從判旨鑑後。

從之。

3月15日

○戊戌,上如太平館宴使臣。使臣召獸醫王明、周繼等赴宴,明不來。忿其不許坐也。上命通事崔天老,饋於其所。天老行酒至明所,愛妓不跪,明怒,蹴天老胸,氣絶飮藥得蘇。館伴西原君韓尙敬、文城君柳亮,以告孟獻,孟獻曰:「有是乎不祥也!」

○智呼孟獻伴人作技,上命賜黑麻布白紵布各一匹。

○以摠制金承霔,爲江界等處萬戶。

○下旨,毋以判禁事,擊申聞鼓。司彝人等,聞革其司,擊申聞鼓,上令朴錫命傳旨政府曰:「曩頒降敎書一款:『凡欲告冤抑者,呈中外官司,不爲究治,告憲司,亦不究治,乃來擊鼓,而冤抑的然,不爲究治官吏,照律坐罪。』今擊鼓之人,皆爲誤決奴婢與訴良等事也。前日,以憲府狀申,建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以前時得決者給之,已有判旨,無知之人,以判禁奴婢事,詐稱冤抑,直來擊鼓,以干刑典。今後毋得以判禁事擊鼓,出榜諭衆,如有不從,痛懲鑑後。」

3月16日

○己亥,知貢擧權近、同知貢擧李詹,取鄭還等三十三人。

3月18日

○辛丑,上如太平館。上將朝太上王于逍遙山,告行于使臣也。孟獻與智謂上曰:「易馬太緩。」上答以無馬。孟獻曰:「帝謂朝鮮多産馬,今言無馬何也?」上曰:「天使今親見之,若有馬,則藏之何處?願天使降尺馬尺寸,則能易之,否則遲矣。」孟獻以尺寸分馬大中小,故以是答之。

○賜宮醞于西北面都巡問使李彬、泥城都兵馬使崔雲海、義州兵馬使李從茂。

○慶尙道報令縣漕運船,至東江而沒。

3月19日

○壬寅,上朝太上王于逍遙山。將以議北方之事也。上佩弓矢,且行且畋。

○監生栗堅、張緝、朱規等自遼東齎馬價而來。

3月20日

○癸卯,祝孟獻還遼東。孟獻言曰:「孫少卿在遼東見易送馬曰:『多不中用』,率皆點退。吾將見孫公,說以勿退,若不聽,則吾還朝親奏矣。」

○上獻壽於太上王,暮還幄次,命諸摠制曰:「明日欲復獻壽,宜早畋,獲獐數口。」

3月21日

○甲辰,夜,白氣起氐、房間,過攝提北斗魁文昌,抵北。

○纛所鼓自鳴。纛自起者五度,且鼓自鳴,故行別祭以禳之。

3月22日

○乙巳,上復獻壽于太上王。昌寧府院君成石璘、領議政府事李舒、義安大君和等侍宴,聯句唱和,夜深乃罷。上喜獻壽盡懽,至幄次,與侍宴諸大臣設酌,夜半樂不止,安城君李叔蕃及宦官金完,微諫止之。

○明日,上因酒困留宿,軍士輜重先發過長湍。太上王遣人給人馬料曰:「若不足則加送之。」上語使人曰:「賜之而不受,非禮也,不敢不受。父王若問,宜對以有餘。」

3月23日

○丙午,命囚司憲持平李漬率行書吏及所由。初,上命漬曰:「予之行,禁軍士入民戶作弊。」漬分遣書吏所由曰:「如有入民戶者,參外,直執其人;參上,問其姓名來告。」別侍衛前少監尹璘、前護軍金澤等入民戶,所由問其姓名,璘不答,乃執之反接而來。漬解之,詰其犯禁之故,璘曰:「避雨耳,非敢作弊。」卽放之。事聞,上怒曰:「璘,四品員也。如其有罪,申聞論罪可矣。且璘非擾民戶,避雨暫入,以此擅縛近侍之人。漬之亂法,至如是哉!」囚漬書吏所由。漬請曰:「臣有罪不敢出。」上怒曰:「汝之出不出,皆在予。何故汝自不出乎?」漬懼而隨駕。內書舍人李之直劾璘旣犯法入民戶,又冒弄啓聞,上聞之益怒,責知申事朴錫命曰:「卿等當予怒時,曾無一言解之。卿若直諫,予雖有一時之怒,事過當知黑白矣。卿等何不直告以辨黑白?」錫命趨進對曰:「上之非漬是矣。漬擅縛四品員,且璘非騷擾,罪在漬。」上謂朴信曰:「太上之行幸也,臺諫扈從乎?」對曰:「扈從,然或不令扈從,臺諫請而後從之。」上曰:「如此則予亦禁臺諫之隨駕矣。」

○監生董暹押六運馬一千匹而還。端木智作詩贈行,領司平府事河崙會文士賡韻,成軸以贈。

3月24日

○丁未,上至自逍遙山。朝廷兵部咨文到。其咨文曰:

「本部欽奉聖旨,易換馬七千匹,今已易來。朝鮮不能充一萬匹,則不可强易,使臣可回來。」

上喜。祝孟獻、端木智見咨文,皆曰:「可喜。」

3月26日

○己酉,議政府承樞府司平府會議易換馬事,僉曰:「朝廷馬價已來,畢易換爲宜。」

○中國漫散軍二千餘人到江界。

3月27日

○庚戌,御淸和亭,與宗親武士觀射。

3月28日

○辛亥,昏霧四塞三日。

○上如太平館,宴使臣及監生。

3月29日

○壬子,金、土二星相犯。

夏四月

4月1日

○癸丑朔,內書舍人李之直、左正言田可植上疏論事,下其疏于三府擬議。疏曰:

自古帝王,莫不以勤儉而興,逸欲而亡。故大禹卑宮室惡衣服;成湯昧爽丕顯,從諫不咈;文王小心翼翼,卑服卽田功,以啓無疆[7]之休。恭惟殿下,以聰明之資,博覽經史,凡所施爲,動法古先,不敢遑寧,臣民咸望三代文明之治,此誠千載一時也。然而殿下服御,頗好巧麗,不循[8]制度,臺諫之言,或有忤旨,嚴加譴責,鷹犬之好,聲色之娛[9],猶未盡除,此臣民之所缺望。伏願殿下崇儉約,戒逸欲,納諫諍,謹喜怒,日愼一日。矧今中國分崩,爭相攻伐,而我國災異屢興,正吾君臣鑑庚寅辛丑之亂,憂勤惕厲之秋也。謹以淺見條列于後。一,軍需不可不備也。今中外倉廩,未有陳陳之粟,而以貿易楮貨,使軍食皆入於商賈之家,識者憾焉。願殿下勿令貿易,以備軍資。一,軍政所須,莫過於馬。今朝廷先以賞賜,繼以易馬。是啗之以利,欲得良馬,非天王所以待諸侯之道也。殿下以事大之誠,不敢違命,而使臣民皆得賣買,分運進獻,禮則然矣。然以褊小之土,有限之馬,塡無窮之欲,則臣等恐馬盡而力虧矣。如有緩急,將何以哉!《書》曰:「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今異土難繼之物,布於中外,俗尙奢侈,非國之瑞也。願除已易馬匹外,勿令易換,所餘馬價,悉還上國,其綾羅段子進上服御外,一皆禁斷。一,招亡納叛,《春秋》所貶。今遼瀋之民,托以飢饉,亡命來附。此輩雖是本朝之民,曩旣叛於我,今又背於彼,其反覆難信,可知也。且今臣事大國,而復納叛,有乖事大之義。願自今,逃軀來附者,卽令捉拿還遣,勿許入境。

上召之直、可植,使知申事朴錫命傳旨曰:「予之過失,密啓以言,予何不聽!今乃成狀,使書史冊,予甚痛焉。」遂下議政府,與司平府承樞府同議。乃啓:

以米易楮貨,欲楮貨流行於民間,已定數而貿易,且其米非入於京中商賈之家,各於其處失農人戶,易布貨雜物,故有利於民間。至過半貿易而禁之,則朝令輕易。停易馬,其所餘價還送事,初約七千匹,六千匹已易送,其餘一千。若停貿易,已易送六千匹,反爲無功,未有明降,還其餘價亦難。逃來人還送事,三府耆老已曾獻議,狀內事意,皆未允當。

4月2日

○甲寅,宴驪城君閔無疾,慰奉使之勞也。

○司憲府劾李之直、田可植,以不備三員而上疏也。

4月3日

○乙卯,覆試鄭還等三十三人,擢申曉爲第一。上問左右曰:「居京應擧者爲壯元,尙矣。」代言李膺對曰:「以文取才,京外何分!」上曰:「文之工拙等,當取居京者,或以善書者爲首可也。」膺對曰:「宜以會試高下幷論。」上曰:「鄭還,何如人也?」膺對曰:「其父居敏,錄事出身。」上曰:「鄭夢周以鄕生爲壯元,豪放無比。」膺對曰:「若夢周者,雖中國稀有。」知申事朴錫命啓曰:「新及第申檣,前朝諫議德隣之孫也。德隣工書,檣之筆法似之。」上嘉之,除檣尙書錄事。

○命三府及耆老,議泥城兵馬使所報。泥城飛馹啓:「去三月二十九日,遼東軍馬五千餘人到江邊,言:『追逃軍而至,欲結桴過江。』何以待之?」上意謂此必追前日所納本國之民九十餘人者也,乃命三府會耆老議之,命各司各以所見呈單子于政府。日午,泥城飛馹報:

遼東總兵官移必屯口子,箚付摠兵官徐見:「準摠兵官鎭東將軍咨,爲軍務事。該遼東土人逃叛,移咨統兵前來,追殺及招撫。今親統大軍,追至鴨綠必屯口子,見得賊人蹤跡,已行過江,逃往本境。若便調兵追勦,誠恐官軍往彼四掠,玉石不分。且欽惟天朝待朝鮮國王禮意殊深,巿馬貢獻,幷皆如約,豈以納此逋逃爲念,以失大義!除權行駐江邊外,箚付到日,卽將逃去人李和尙、金者答里、林八失你、李典伊等,火速解來施行,毋得隱藏,以惹兵釁。」得此,乃知其軍馬所自來,又知前日所納九十餘人,非逃軍也。

上令應奉司爲必屯口子把截官呈狀,送于徐摠兵曰:「無有逃軍之來我國者。雖有縱跡,近處山谷深遠,如此逃人,隱藏甚易,未知隱於何谷也。若知來隱之處,則上告本朝,執而送之矣。」

○西北面都巡問使李彬飛報:「盧嵩至開州站,遇賊而還。」盧嵩齎謝恩方物馬匹,監生柳榮押易換馬二百匹,俱至義州。時孫少卿爲催督馬匹,亦來義州,遂與之發向遼東,三月二十六日,至開州站,有劇賊二百餘名,突出挾攻,盡奪進獻方物及柳榮所押馬匹,唯盧嵩所進別馬二十匹,爲牽馬軍所騎以走,獨不被奪。孫少卿所騎馬中箭,與嵩等皆走匿僅免。「上使人告於端木智,智憂懼,終夜不寐。

○上與義安大君和、判承樞府事趙英茂等,議遇賊之事曰:「致此變者,皆由使非其人故也。祝少卿事畢旣還,孫少卿欲求贈賚,而乃以馬爲不良,柳監生至平壤稱疾而臥,淹延日月,遂至於此。」朴錫命曰:「今中朝之人,率皆如此。西有燕反,北有匈[10]奴,間有草賊,釋此不憂,惟逃軍是追,遼東徐摠兵之爲謀亦淺矣。」上曰:「如端木智者,誠小人也。惟酒食是好。」錫命曰:「近來使臣類如此,中國實無人也。」上曰:「唯祝少卿嘗曰:『以陸儒生幾失天下。』此卽憂國之士也。」未幾,彬又飛報:「探賊徒所自,乃征燕潰卒,其數不過二百餘人。孫少卿率百餘騎,渡鴨綠江尋蹤,見無賊人,已還遼東矣。」於是,國人憂疑稍解,上使人言於端木智,智喜甚。

4月4日

○丙辰,罷易換馬匹。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等,上疏請李之直、田可植之罪。疏曰:

竊惟諫諍之法,君王有過失,則條陳過誤,直言不諱,乃諫臣之道也。我殿下以英明之資,勤於政理,非特一國之瞻仰,亦朝廷之所稱美也。今諫院進諫殿下之失,以爲:「服御巧麗,不循制度。鷹犬之好,聲色之娛,未除。」若殿下之服御,或有巧麗;鷹犬聲色,或有過誤,直書其事切言之,則以殿下之明敏果斷,從之如流也必矣。今諫臣不然,汎言服御巧麗,鷹犬聲色之娛,則是服御皆非法服矣,鷹犬聲色,專是荒淫。然則爲君之道安在!臣等灼知殿下之過不至若是,是誣揚不美,以毁實德耳。其於愛君之義何?其於諫臣之道何?伏望殿下令攸司將之直、可植,鞫問誑妄之罪,流竄于外。

上曰:「諫官言過失,何敢罪之!」持平李漬退而呈辭。

○武科監校官判承樞府事趙英茂、同監校官安城君李叔蕃,取尹夏等二十八人。

4月5日

○丁巳,司憲府復請之直、可植等罪。疏曰:

月初四日,請之直等罪,未蒙兪允,臣等之缺望至深。爲諫臣而諫君之過,職也;諫諍失中而不加罪,君之至德也。然其曰服御巧麗,不循制度,鷹犬之好、聲色之娛,是非特失中也。誣言上過,書諸史冊,後世之臣,其誰曰有君有臣!此臣等所痛心而不得不辨也。伏望殿下,斷以大義,鞫問之直、可植等造言之罪,以快群下之望。殿下若以臣等之言爲阿諛諂佞,則罪及臣等,亦且無憾。

命知申事朴錫命,傳旨李至等曰:「卿等之請然矣。然諫臣言予過失,不可加罪。」至又啓云:「於常人猶且不可,況言君上之過失若是之誣乎?不可不罪。」不允。至再三申請,又不允。至謂錫命曰:「以子之言,啓云,旣不加罪,則請召之直等,請暇若何?」錫命曰:「諾。」遂入啓。上曰:「然。」乃召之直等,傳旨曰:「憲府請罪再三,以不可罪諫臣,故不允矣。若其諫辭之當否,予固不識,然憲司之請,必有所據,爾等毋得出仕。」召李漬曰:「汝前日,以予不從諫而辭,今至等更請,予乃從之矣。」還其辭狀,漬喜。初,上見之直等疏,驚曰:「後世其以予爲小有人君之道乎?」色若不豫然。至等聞之,乃請之直等罪云。上問於代言等曰:「省郞受官敎者,先上官出諸郞告身,然後諸郞仕乎?」錫命曰:「然。」上曰:「予復觀省郞諫疏,予與僞朝無異也。以予爲流於鷹犬聲色,雖僞朝之主,此外復何爲哉!予已如此,何能有爲哉!雖欲爲之,豈能爲賢主乎?」錫命、柳沂、李膺等起而謝曰:「殿下何以此介懷乎?」上曰:「卿輩皆儒,無所不知。自堯、舜、禹、湯、文、武以來,人君雖無荒淫之行,諫臣乃指爲荒淫而諫之乎?」錫命等不能對。上曰:「唯漢之汲黯諫武帝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眞西山詳言之矣,卿等聽之。政權歸於臺諫,則明賢大相,皆劾而誅之。若李斯、李林甫則誅之可也,如蕭望之、李膺之輩,誅之可乎?今國人必以臺員爲佞,而以予爲不納諫,故奪諫官之職。予今已得拒諫之名,自今誓不納諫矣。」柳沂曰:「以一臣上疏之誤,殿下何有如此之言乎?」上曰:「臺省以宰相領之,不可乎?」沂曰:「我朝不以宰相領之,其來久矣。」錫命曰:「憲司則左政丞領之。」上曰:「政丞與於論事乎?」錫命曰:「不與焉。」上曰:「何故?」沂曰:「其來久矣。」上曰:「何可如此乎?宰相參與論事,則必不如此。」錫命曰:「宰相無諫諍之任。」李膺曰:「職小位卑者狂妄,可當諫諍之任故也。」上曰:「何以言狂妄乎?人君上則爲堯、舜,下則爲狂暴。今予上不及堯、舜,下不在狂暴,中而無用,故諫官之言如此也。諫官小有敬畏之心,則何敢狂妄如此乎?雖諫官,苟有罪,則殺之可也。向者司諫陳義貴、獻納金汝知,罪宜嚴刑,予乃加以輕典。」錫命等無言而退。上曰:「單衣之布,不過十升,草笠或以異色爲裏,易破而無益,今後宜用純色。」錫命對曰:「十升則大麤。」上曰:「不然。予在潛邸,服之已久,知其便也。昔者靴鞋等物,多入宮中,皆爲宦官侍女私用,今者所著外,餘皆禁之,且待破毁,而後改之。」

○賑豐海道飢。

○義州千戶咸英彦入見,李彬使英彦詣闕,且啓:

英彦自遼東還言:「路見本國人劉仁伯,言:『東寧衛千戶林八剌失里,率三千餘戶而叛。河指揮、姚千戶等,率一千五百餘兵追逐,盡爲八剌失里所殺,梟首路岐,又多殺瀋陽、開原兩衛軍馬,渡鋪州江曰:「欲附朝鮮。若不許入,願爲農事於此地以居。」』」

上使人告于太上王。上召入英彦問曰:「徐摠兵,于今安在?」對曰:「臣率八九人渡江,欲遇之而竟不得見。止見逃軍仁伯等三名問之,曰:『飢饉逃來,迷所往耳。』且言:『林八剌失里所殺軍人,暴屍盈野,弓槍甲冑,折而散置者,不可勝數。』」上曰:「八剌失里等徒衆幾許?」英彦曰:「意其萬餘人也。」上賜英彦衣,還送。

○西北面報:「逃軍四十餘人,到江界彼邊曰:『吾等到鋪州江置妻子,無糧故來也。』」下旨于江界節制使:「追軍未還,而逃軍之數,倍於所言,則不許越江;追軍已反,而逃軍之數,如其所言,則許令越江。」

4月6日

○戊午,申楮貨通行之法。司平府啓:「凡巿裏楮貨常布爲半,交幷貿賣。買者不受楮貨,賣者不持楮貨者,貿賣之物,竝皆沒官。」從之。

○以朴蔓爲東北面都巡問使。議政府啓:「東北面,我國要衝之地,今遼東逃軍,多至江界地面。願遣將相之有智勇者以鎭之,以固邊圉。」上然之,以命蔓,賜廐馬甲冑劍而遣之。

4月9日

○辛酉,御涼廳射侯[11]。

○命儀禮詳定所,定武科觀銜,皆準文科。

○靑海君李之蘭卒。之蘭,東北面靑州府人也。古名豆蘭帖木兒。稟性純厚,有武才,早從太上王征戰獻捷,竟與開國之列。太上王待之特厚,又與定社佐命之功。疾且篤,上書曰:「臣之本土人,死於他國,則焚其屍,還葬其土。願殿下使臣從土風。又願殿下恐懼修德,永保朝鮮。」上悼甚,輟朝三日,諡曰襄烈。及葬如其請。三子,和英、和美、和秀。

○豐海道都觀察使張子忠,陳水軍之弊。其言曰:「水軍之弊,不可勝言。國家不給料,或其父兄子弟,齎糧至船所,騎船人或因逐倭,遠離其所,則人多飢困,因此逃散太甚。願以五家爲一戶給料。」上曰:「如此之事,議政府不熟思而行移,守令又不用心而行之故也。」

4月10日

○壬戌,朝霧塞。

○幸馬巖,覆試武科尹夏等二十七人,以成達生爲第一,議政府設享。前監務張蘊爲第四,時人以蘊旣登文科,又入武科,譏之。三館上疏曰:

臣等竊見,國家設文武兩科,以爲仕者出身之地,則已中文科者,事於文學,而兼通武藝可矣,不必更試武科也。今文科出身者,聞國家中武科,則增數給之令,求試武科,以喪廉恥之道。願旣中文科者,毋得更試武科,以正士風。

不允。崔閏德旣中會試,命從其父雲海備守泥城,故未赴殿試,乃令置諸牓末。

○使臣祝孟獻來。以路梗未至遼東而來。謝恩使盧嵩亦還。

4月11日

○癸亥,命議政府,宴使臣于太平館。上欲幸太平館設宴,以李之蘭卒乃止,遣知申事朴錫命,告孟獻曰:「寡人不幸有疾,未克趨造。」蓋欲使孟獻不知大臣之卒而安受其宴也。

4月12日

○甲子,下禁酒令。從京畿都觀察使李原之啓也。

4月14日

○丙寅,賜文科恩榮宴。

4月15日

○丁卯,命承樞府選有武才者。欲授武職也。上曰:「都目去官,拜西班之職者,不數月而屬散久矣。雖在前甲士,無才則可奪其職,雖以他都目去官者,有才則不可奪也。」

○命尙瑞尹代言李升商曰:「張蘊雖非乙科,能通武經七書,可以訓武士。」乃超授訓鍊觀司直。

4月16日

○戊辰,會二品以上耆老於紫門,議納逃軍可否。傳旨曰:「林八剌失里等三千餘戶逃來時,河指揮、姚千戶等,領一千五百兵追之,八剌失里等盡殺之;瀋陽、開原兩衛軍馬來追,亦半殺之,至江界請入,姑留江邊。以觀其變歟?若不許入,糧盡勢窮,作亂無疑。聚軍防禦,農事失時,及至氷凍,尤爲可慮。許令越江,分置各處歟?」於是,請留江邊觀變者二十三,請令越江分處者十二。又令各司獻可否,紛紛不一。

○納林八剌失里等。領司平府事河崙,與左政丞金士衡、右政丞李茂、判承樞府事趙英茂等啓:「今不許納,飢餓所迫,必至爲害。雖不爲害,皆飢死矣,宜納之。」上從崙議。初,西北面察理使報:「遣張千戶,載酒越江,餉林八剌失里。八剌失里喜,殺牛,與張千戶飮曰:『定遼衛軍官皆屬燕。吾等旣反大明,不可從燕。願鋪州江邊,許我爲農。不然則分遣各道爲民,則當補佐朝鮮。』乃使其妻行壽酒。」上遣姜尙仁于江界,將林八剌失里等軍,分運納之。命判閣偰眉壽,告孟獻等曰:「漫散軍多至北邊,侵掠我境。予欲命將擊之,恐是官軍不敢。」孟獻移關定遼衛曰:「朝鮮地面,賊人蜂起,虜掠邊境。朝鮮人欲擊之,恐是官軍,故不敢。領軍速來鴨綠江邊,夾擊之便。」授通事崔雲遣之。上敎雲曰:「汝去定遼衛,但言漫散軍來屯鋪州等處,不知其指向。遼東人若欲領兵討之,汝言鋪州等處,山水深險,大軍不可往也。」

4月17日

○己巳,霧。

○遣代言李膺,賜酒于成均館碧松宴。成均館設碧松宴,上命曰:「正錄所,寡人試仕之地,玆用賜酒,往諭予意。」西原府院君李居易設耆老會,又賜酒。

4月18日

○庚午,封權氏爲貞懿宮主,封禔爲元子。李舒領議政,仍令致仕,李居易領議政府事,趙溫議政府贊成事。命擇儒臣有文行者,爲元子僚屬,以趙叙、金時用爲左右諭善,李公義、李陽明爲左右侍學,金訓、洪汝方爲左右同侍學。叙,英茂之子;公義,茂之子。

○儀禮詳定所上武科觀銜之制。詳定所上言:

請以從二品稱知承樞府武略事,正三品折衝將軍某衛武略上護軍,自果毅將軍至宣略將軍,於頭銜各加武略二字。五品訓鍊觀司直,六品訓鍊觀副司直,七品訓鍊觀參軍,八品訓鍊觀錄事。兼職,一品領訓鍊觀武略事,正二品判訓鍊觀武略事,從二品參判訓鍊觀武略事,正三品訓鍊觀使武略參詳官,從三品知訓鍊觀事同武略參詳官,正四品訓鍊觀副使武略參詳官,從四品同武略參詳官,五品武略承奉官,六品同武略承奉官,七品兼訓鍊觀參軍,八品兼訓鍊觀錄事。

4月19日

○辛未,左政丞金士衡率各司,賀封元子,不受。上曰:「元子,長子之稱也,不必封也。考諸經文,必無元子之封。前日不暇致詳而爲之,又從而賀,非矣。《書》曰:『有王雖小,元子哉!』是亦召公告成王之辭。豈以封元子而稱賀哉!《經》書子同生,《傳》曰:『天下無生而貴者。』誓於天子,然後爲世子。若封世子,則定國本也,陳賀宜矣。」知申事朴錫命、左代言朴信等曰:「不封則已,封之而不賀,亦非禮也。故臣等欲陳賀。」上乃召典書金瞻曰:「元子之封,見於何經?」瞻對曰:「臣亦未之見也。然今已封矣,臣子之心,不得不賀也。」上曰:「封之已誤,又何賀焉!」上又曰:「古有前巫之說。所謂巫者,何如人也?必非今之巫女也。」諸代言不能對。

○以摠制李敷、韓長壽、閔無咎,分領外甲士。上日議武事,謂趙英茂曰:「欲以府兵爲外甲士,何如?」英茂對曰:「善。內甲士五百,外甲士五百,幷一千,則兵勢稍足,又無府兵甲士之異,人心一矣。」卽命上護軍朴淳,聚府兵於馬巖,試騎步射爲甲士。

○定日禁用五升布。甲士等聞于上曰:「臣等皆自外方而來,買糧於市,市人不用楮貨。願以楮貨易粟於官。」上命朴錫命曰:「國人不用楮貨,不可不治。京中限來五月初一日,外方限十五日,毋用五升布。」

○命議政府,議遼東指揮張剛請糧事。剛率百戶總旗軍人等百餘,到今音同島言:「欲管歸市馬。」且曰:「徐總兵追賊盡誅,已得金鞍一部矣。徐總兵軍人及吾等絶食已久,幸惠糧米。」

4月21日

○癸酉,上如太平館,宴使臣。

○東北面都巡問使朴蔓,詣逍遙山告辭,太上王曰:「東北面之人,皆予兄弟也。向者巡問使尹師德侵擾甚矣,卿宜安撫。」蔓叩頭謝曰:「臣當盡心。」太上王笑之。蔓泣而進曰:「今逃軍多至兩界,國家罔知所措,皆望殿下還宮,殿下何不速還?國人皆以殿下爲不慮國事。」太上王曰:「然。吾將還矣。」

4月22日

○甲戌,革密記付外寺社田,屬軍資。書雲觀上言:

臣等竊聞,佛氏之敎,以淸淨寡欲、離世絶俗爲宗,未聞有治國家之道也。前朝王太祖統三之初,或者進言曰:「背山逆水之地,置寺安佛,設某道場,則安國家之一助也。」乃命有司,隨地置寺,給田與奴,以淸淨寡欲者爲住持,俾供佛僧,但爲安社稷耳,非如梁武帝畏慕罪福,求媚于佛者也。後之君臣益信而創大伽藍,各稱願堂,施納田民,代代增加。由是五百年間,京外寺社,不可勝記。於是,禪敎各宗,爭執有土民之寺,請載裨補之籍。僧人之徒,收其田租,斂其奴貢,不供佛僧,肥馬輕衣,甚者溺於酒色,其欲倍俗。然則寺雖數千,僧雖數萬,其所行如此,雖佛道儻有安國之理,何有一毫之補哉!古人有言曰:「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又曰:「暴師久,則國用不足。」此古之聖賢富國强兵之戒,可不慮乎?以我國今之蓄積觀之,數萬之兵,一年之餉,尙且不足。況今天下兵亂,萬一興師動衆,則將何以應之!臣等竊謂慮備兵食,方今之急務也。伏惟殿下,若以掃除佛氏之道爲難,則禪宗合爲曹溪,五敎合爲華嚴,以密記付京外七十寺,分屬兩宗,擇其德行足爲師表者爲住持,無其僧闕其差,則自今以後,慕田口之利而爲僧者鮮矣,量其才行之不合,還俗供國役者多矣。伏願殿下,將密記付七十寺外,其餘裨補所載京外各寺土田之租,永屬軍資,以備三年之蓄,其奴婢,分屬各司與州郡,則兵食足矣。竊惟不革此弊,而富國强兵之術,臣等所未敢知也。伏惟聖裁。

下議政府議擬申聞。府與司平承樞兩府同議:「書雲觀狀申內事意允當,獨於密記付寺社內田民不足者,乃以革罷寺社田民,量宜加給,雖不付密記者,常住僧一百已上作法處,姑依舊不動。」

4月23日

○乙亥,坤方有白氣。

○命圖前古可法之事於殿壁。上召禮曹典書金瞻曰:「壁上欲畫前古可法之事而觀之。」瞻對曰:「文王世子時問寢,漢高帝獻壽於太上皇,周宣王后諫宣王晏起,唐長孫皇后賀主明臣直,皆可圖也。」上卽命瞻曰:「卿使畫工,圖於壁中。」

4月24日

○丙子,營元子學宮于成均館東北隅。上問朴錫命曰:「學宮成乎?」對曰:「未也。」上曰:「使隊長助之。」錫命曰:「元子入學,須備諸事,而後可議。政府欲啓此意。」上曰:「何事必須備乎?」錫命曰:「元子入成均,則誰得而訓之哉?莫如闕內。」上曰:「然則莫如僧家,僧之敎兒,必加鞭撻。雖闕內,元子入內,誰得而訓之?故莫如成均。」

○禁公私宴飮。司憲府上言:「近來天有譴告,歲且不稔,故殿下恐懼節用,下禁酒令于諸道。京中則不然,公私宴飮不絶,糜費佚樂,有乖於殿下恐懼修省之心。願祭享供上,朝廷使臣宴享外,一皆禁酒。」上曰:「今春釀酒已熟,不可痛禁,止禁公私宴飮。」

4月25日

○丁丑,初置昌城郡、石州、理州。議政府受判:「泥城道右翼屬泥城伊彦、昌州、碧團、陰童、大、小波兒、亏農庫等各處伊彦,合爲一州,號稱昌城郡,以右翼團練使兼之。江界道中翼屬立石、古哈、外怪等各處伊彦,合爲一州,號稱石州,以中翼團練使兼之。右翼屬豆木里、山羊會、都乙漢、烽𤐰臺等各處伊彦,合爲一州,號稱理州,以右翼團練使兼之。」

4月26日

○戊寅,賜禮曹典書金瞻內廐馬。以文王問寢等圖成,且進《豳風圖》也。

4月27日

○己卯,日冠。

○上如太平館,餞監生栗堅、張緝。堅等求詩,集諸文人詩,成軸以贈。

4月28日

○庚辰,以權弘爲嘉靖大夫永嘉君,李至藝文館大提學。

○置元子府,號敬承。革司宰直長一、惠濟庫令一、壽昌宮司正一、壽寧宮注簿一,置少尹一、丞二、注簿二。

○太上王自逍遙山幸新都,集僧徒設法會于興天寺。以是月晦日,乃桓王忌辰[3]也。上遣內官李龍進,施僧布一百五十匹。

4月30日

○壬午,參判承樞府事盧嵩辭職,不允。

五月

5月1日

○癸未朔,太上王還幸逍遙山。

○上親祭于仁昭殿。上問:「晩稻八月亦熟,而薦新稻米,乃在十月,何也?」代言莫能對。

○監生栗堅、張緝等,押七運馬而還。三運馬價,段子一千五百匹、絹一萬三千匹、緜布六千五百匹,其交易馬數一千六百二十四匹也。又以遺在段子九百二十八匹、絹五千三百八十匹、緜布三百八匹,易馬九百九匹,隨後入送。

5月2日

○甲申,大雨。

○賜武科恩榮宴。

5月3日

○乙酉,上欲詣逍遙山,阻水乃止。

○忠淸、慶尙、全羅道敬差官大護軍金繼志復命啓曰:「慶尙道多虎,自去年冬至今年春,死於虎者幾百人。沿海郡縣尤多,人不得行路。況耕耨乎?」上卽命其道觀察使節制使:「自今如有傷於虎者,雖一人亦且罪之。」

○新除安東大都護府使朴惇之免。司諫院上疏曰:

守令,民之標準,其任不可不擇。檢校中樞朴惇之,其在前朝,以家道不正,得罪逃刑,今受專城之命,任然之任。已不能正其家,安能正人乎?貽欺闔境必矣。且於昭代用人之道何?願罷其職,以正風俗。

從之。

○司諫院復請李之直、田可植罪。疏略曰:

君有善焉,承順之,使之益進於善;有過焉,匡救之,使之潛消其過,此乃人臣之職也。前內史舍人之直、前正言可植等,妄言殿下所無之事,以累聖德。臣玆痛心,上書請罪,未蒙兪允。殿下如以臣言爲不當,願下都堂議之,以治其罪。

○議政府上疏請李之直、田可植等罪。疏略曰:

之直、可植等,職在言官,妄論殿下所未嘗行,臣民所未嘗聞之事,以累盛德,以邀直名。臣等觀之,罔不痛心。其時憲司上章請罪,至于再三,不卽依允,今司諫院又再上書請罪,殿下寬仁,不欲以言罪人,又復不允,誠爲盛德,然人臣進言,必以其實,職也。若妄論是非,虛張過失,以誣人罪,固爲不道。況妄陳盛德所無之事,是大不敬也。願殿下,依臺諫所申,下之直等攸司,究問虛妄不敬之罪,明白斷治,以慰臣等之痛心。

5月4日

○丙戌,上王行端午祭于齊陵。

○林八刺失里、崔康等獻兵器。甲十一,弓二百二十四,箭二千六百五十三,鐵頭具五十六,槍九十八,劍六十七,角三,纛二,旗十五,弓弦一百八,螺鉢一,錚一。

○以朴惇之爲承樞府提學,柳觀雞林府尹,李來中軍同知摠制,且以知司諫院事李興爲經筵侍讀官。

○收都摠制趙狷職牒,流于丑山島。狷受謝恩使之命,聞中路賊起稱疾。憲司劾而請罪。

○流摠制朴經于通津。初,祝孟獻之還也,經奉使偕行,路逢端木智,不待命而還。憲司劾問流之。

○三道體察使林整造漕運船。慶尙道一百十一艘,全羅道八十艘,忠淸道六十艘。

5月5日

○丁亥,登淸和亭,觀石戰。

5月6日

○戊子,元子學宮成。

5月7日

○己丑,慶尙、全羅道雨。兩道自春不雨,至是乃雨。

○西北面敬差官禮賓尹崔關復命啓曰:「臣至平壤,饋林八剌失里等十餘人,方其肅拜,盡縛而囚之。」初,八剌失里率一萬八千六百戶逃來。

○江原道觀察使朴訔報議政府,請發倉賑飢,不報。

5月8日

○庚寅,命三府會于紫門,議還送林八剌失里等可否。上曰:「予非欲與中國抗衡也。人自水火中出來,求生活,其可忍視耶?以故旣納之矣。今以中國之追而還遣之,必殺之無遺,是亦置人於死地也。」錫命曰:「諸相之欲遣還,有乖於大義。」上曰:「是亦本國人物,義可不還,但恐以予爲抗衡耳。予不欲還遣一人也。爾等與諸相更圖之。」

○上欲詣逍遙山獻壽,不果。太上王設《楞嚴》法會,禁外人往來故也。

5月10日

○壬辰,上詣上王殿,獻壽極懽。

○命書《尙書》經文,令權近點句讀以進。

5月11日

○癸巳,下李之直、田可植於巡軍,罷其職。大司憲李至、持平李漬等,揣知上意,復請之直等罪,上曰:「國論如此,不可不從。」乃下之直、可植等於巡軍,命判司平府事禹仁烈、參知議政府事金希善、大司憲李至、右司諫宋因,與巡軍萬戶尹抵、李叔蕃,問其妄言過失之罪。之直曰:「可植始言之,臣以諫官不敢含默耳。」刑問可植:「聲色之言,必有所指,直言毋諱。」可植[12]曰:「如此鞫問,敢不直言!」乃手書招辭曰:「臣竊見《春秋傳》,曰:『諸侯一娶九女,所以廣繼嗣也。格之必同時,所以窒亂源也。』殿下正嫡繼嗣昌衍,而又納權氏,是殿下好色之心也。格之不同時,安知後日之藉口者不以爲媵,而以爲嫡乎?是不可不早圖也。況殷鑑不遠,故但言聲色之娛以微諷之,不敢顯言其事耳。」又問:「此事必有嗾之者,直言毋諱。」可植曰:「臣以諫官,豈聽他人之言而爲哉?」再鞫之,可植曰:「一日進恩門驪興府院君之第,以此事告之,答曰..『汝之言然。』」巡軍以其辭聞,命釋之直、可植等,罷其職。閔霽自是不接見門生。

5月13日

○乙未,御涼廳觀射。

○林八剌失里等八人來自平壤詣闕,命餉之。

○朝廷左軍都督府,奉聖旨移咨。以逃軍還遣事也。

5月14日

○丙申,蟲食龍首山松葉,發坊里人捕而埋之。

5月16日

○戊戌,宥笞以下罪。以上誕晨也。是日雨,停賀禮。各道觀察使、節制使、巡問使、進賀箋方物,議政府獻本國地圖。

○議政府請設群臣同宴,上以母后劬勞之日,止之。

5月17日

○己亥,上如太平館宴使臣。監生端木智不飮,謂朴錫命曰:「後日閑中率四五歌妓而來,吾當飮之無量。」錫命以啓,上許之。

○孟獻、智、監生周繼等請餞詩,且求權近序文,河崙、權近、李詹,集文士詩,近作序,成軸以贈。

5月18日

○庚子,令巡軍季月監獄,依典獄之例。前此,每季月,臺省刑曹各一員及奉命內侍一員,雜坐典獄署,監獄放輕囚。

5月20日

○壬寅,祝孟獻、端木智等還京師,上率百官餞于西郊。孟獻爲人寬厚有禮,館寓踰年,不近妓色,工於墨戲,人有携紙而求者,輒應之,又能詩,人皆愛敬。智以善書自矜,人頗惡之,及其還也,但受石燈盞人蔘雀舌而已。

○遣承樞府提學朴惇之如京師。代盧嵩也。

○京市署以楮貨,買常五升布三千六百匹,納戶曹。其布每一匹,截作三端,分給闕內差備倉庫宮司奴婢,所以禁用布,而興用楮貨也。

5月22日

○甲辰,給檜巖寺田三百結。初,寺田五百結,歲戊寅,除三百結給功臣,至是還屬之,又加屬六十結,從太上王之旨也。

5月24日

○丙午,慶尙道昌寧、咸安、金海、義昌、密陽、玄風等處民飢,發倉賑給。

○京市署出牓,刻日禁用五升布,全用楮貨。京中七月十五日,外方近道八月十五日,遐道九月十五日爲限,民間五升布畢貿易。限後隱用現露,無職者,籍沒家産,依律決杖;有職者,職牒收取,依律決杖。公私常五升布,一皆痛禁。

5月25日

○丁未,以金輅爲中軍都摠制。

○命司憲府、刑曹、巡軍掌務,將流貶人所犯情狀,啓聞。

5月26日

○戊申,賜對馬島守護宗貞茂土物,就付使人以送。人蔘二十斤,黑麻布三匹,白苧布三匹,米四十石,豆二十石。又賜宗和殿宗九郞、宗五郞、小二殿等使人米豆各十石、松子各二石、虎皮各一張。時,貞茂獻禮物故也。

5月29日

○辛亥,德泉庫別監康澤、金穩、鄭漸罷。澤等宰牛會飮,憲司劾之。

○收大護軍周玉龍職牒,充水軍。初,玉龍與前將軍宋斯敏爭奴婢不得,訴於憲府,又不得,擊鼓申聞。下承政院究之,直斯敏。憲司請玉龍誣告之罪,命收職牒,流于遐方。大司憲李至等又請曰:「臣等非則罪臣等,臣等是則加罪玉龍。」上曰:「玉龍實有罪矣,曾有軍功,不忍盡法。」命充水軍。

5月30日

○壬子,分置漫散軍于豐海道,男女老幼總八百六十九,令各官給糧。

六月

6月1日

○癸丑朔,上欲詣逍遙山獻壽,不果。司諫崔兢、正言申槪等請曰:「時方盛農,且待七月。」上曰:「減侍從,且非狩于田中也,何傷於農!已令州郡,毋煩供億,又欲一宿而往,一宿而還。」兢等再請:「雖減侍從,禾稼蔽野,豈無踏損之弊?雖省供億,未必無弊。太上之意以爲,百姓因覲我而受弊,則恐有不安於心。」上曰:「然則春夏不得覲父王乎?」

○與河崙等議築西北諸州城。河崙等啓曰:「今中國兵興,宜築西北面城。」李茂曰:「宜築平壤、安州、義州、泥城、江界等五城。」崙曰:「若不得以石築之,則木柵猶可。」上曰:「工省而城成,猶愈於無城也。」金士衡曰:「三國戰爭之時,皆用木柵。今中國大亂,我國無事,宜於此時築之。」上曰:「然。待秋遣使築之。」

○上問金士衡等曰:「議政府宴日本使僧,坐次如何?」李茂曰:「坐日本僧于南行。」上曰:「政丞亦對酌乎?」士衡對曰:「政丞對酌,其來久矣。近以朝廷使臣,應對無暇,使人餉之。僧言:『待我不如舊,我欲去矣。』」上曰:「政丞以下對酌可矣。」

○上曰:「今年農事如何?」皆曰:「茂盛。」河崙曰:「唯慶尙、全羅道,因早旱不如舊耳。」上曰:「前年五月二十日雨,猶不失農。況今年五月初八日大雨乎?」

○承樞府進養兵數條。疏曰:

竊見盛代用兵收將之制,載諸令典,節目詳盡,而養兵之方,尙有可言者矣。生而安逸,人情之所至願,死亡勞苦,人情之所甚苦,而兵者,將使之觸白刃冒流矢,赴死如赴生,赴勞如赴逸者也。是故非素設方略以敎養之,則倉卒之際,或有違忤之患矣。古之善養兵者,當治平閑暇之日,養彪虎熊羆之士,懷之以仁義,結之以恩信,威之以法律,整部伍嚴號令,休息徒衆,振勵士氣,故使之抗敵則勝,使之守禦則固。此豈非敎養有素之明效歟!自漢以來,制兵之術,莫善於唐。我朝府兵之制,一遵唐制,隊長隊副數千之衆,悉皆禁衛之兵。然而分使於各司倉庫、諸都監賤隷之役,終歲服勞,固無休息,所謂仁義恩信休養振勵之事,閴然無聞。然此皆前朝之季,積弊之未盡革者也。臣等以爲欲革積久之弊,當設惟新之法。自戊寅年,辨定都監以文籍不明屬公與身良役賤,定屬司水監者多矣。是足以代彼之役,如有不周,依書雲觀所啓密記付外諸寺奴婢,刷出分屬,亦可也。然則各司使令之屬有餘,而三軍禁衛之兵有實矣。恭惟殿下一革前朝之積弊,用新盛代之兵律,則萬世幸甚。

從之,但不許役寺社奴婢。

○賜三道都體察使林整馬一匹。整漕運忠淸、慶尙、全羅道米豆,前後運摠十萬二千三百十四石。

6月3日

○乙卯,改巡軍萬戶府爲巡衛府。

○囚全羅道領船萬戶于巡衛府。倭船夜入全羅漕船會泊處,盜一艘而去,不能捕也。

6月5日

○丁巳,禮曹與儀禮詳定提調同議,進樂調:

臣等謹按古典:「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又曰:「合樂以致神祇[13],以和邦國。」又曰:「正聲感人而順氣應,姦聲感人而逆氣應。」是以《周官》大司樂,禁其淫聲過聲匈聲曼聲。臣等竊觀前朝承三國之季,因用其樂,又從宋朝,請用敎坊之樂,及其季世,又多哇淫之聲,朝會宴享,一切用之,無足可觀。今當國初,不可因襲。臣等謹於兩部樂,取其聲音之稍正者,參以風雅之詩,定爲朝會宴享之樂,以及臣庶通行之樂,具列于左。上鑑施行,以正聲音,以召和氣。

國王宴使臣樂:王與使臣坐定,進茶,唐樂奏《賀聖朝令》。進初盞及進俎,歌《鹿鳴》,用《中腔調》。獻花,歌《皇皇者華》,用《轉花枝調》。進二盞及進初度湯,歌《四牡》,用《金殿樂調》。進三盞,《五羊仙》呈才。進二度湯,歌《魚麗》,用《夏雲峰調》。進四盞,《蓮花臺》呈才。進三度湯,《水龍吟》。進五盞,《抛毬樂》呈才。進四度湯,《金盞子》。進六盞,《牙伯》呈才。進五度湯,《憶吹簫》。進七盞,《舞鼓》呈才。進六度湯,歌《臣工》,用《水龍吟調》。進八盞,歌《鹿鳴》。進七度湯及九盞,歌《皇皇者華》。進八度湯及十盞,歌《南有嘉魚》,用《洛陽春調》。進九度湯及十一盞,歌《南山有臺》,用《風入松調》,或《洛陽春調》。

國王宴宗親兄弟樂:王坐殿,奏《賀聖朝調》;進俎,奏《太平年》;獻花,歌《行葦》,用《金剛城調》。進初度湯,歌《關雎》。進初盞,《受寶籙》呈才。進二度湯,歌《麟趾》。進二盞,《夢金尺》呈才。進三度湯,歌《葛覃[14]》,用《紫霞洞調》。進三盞,《五羊仙》呈才。進四度湯及進四盞,《抛毬樂》呈才。進五度湯,歌《臣工》。進五盞,《舞鼓》呈才。進六度湯及進六盞,《文德曲》。進七度湯及進七盞,歌《南山有臺》。

國王宴群臣樂:初儀上同。獻花,歌《鹿鳴》,用《金剛城調》。進七度湯及進七盞,歌《抑篇》。餘皆上同。

國王遣本國使臣樂:初儀上同。進初盞,歌《皇皇者華》。進八盞,歌《四牡》。餘皆上同。

國王勞本國使臣樂:初儀上同。進初盞,歌《四牡》。進三度湯,歌《皇皇者華》。餘皆上同。

國王遣將臣樂:初儀上同。獻花,歌《采薇》。餘皆上同。

國王勞將臣樂:初儀上同。獻花,歌《杕[15]杜》。進三度湯,歌《采薇》。餘皆上同。

視朝唐樂,駕前唐樂胡部樂。講武擊鐘鼓,以爲節。大射,歌《鹿鳴》。

議政府宴朝廷使臣樂:初盞及進俎,歌《鹿鳴》,獻花。及進二盞,歌《皇皇者華》。初度湯,歌《四牡》。進三盞,《蓮花臺》呈才。二度湯,歌《南有嘉魚》。進四盞,《牙伯》呈才。三度湯,歌《魚麗》。進五盞,《舞鼓》呈才。四度湯,歌《南山有臺》。進六盞,三絃。五度湯及進七盞,《文德曲》,大肉。進八盞,《松山操》,用《洛陽春調》。

議政府宴本國使臣樂:上同。

議政府餞本國將臣樂:初盞及進俎,歌《采薇》。餘皆上同。

議政府勞將臣樂:初盞及進俎,歌《杕[15]杜》。餘皆上同。

一品以下大夫士公私宴樂:初盞及進俎,歌《鹿鳴》,用《金剛城調》。初味及二盞,《五冠山》。二味及三盞,歌《關雎》,用《紫霞洞調》。三味及四盞,侑食、三絃。四味及五盞,《方等山》。五味及六盞,《七月篇》,用《洛陽春調》。

庶人宴父母兄弟樂:初味及盞,《五冠山》。二味及盞,《方等山》。終味及盞,《勸農歌》。

從之。

6月6日

○戊午,賜日本國大相國土物,授所遣人以送之。銀樽一,鍍金銀葵花杯一,銀湯罐一,黑斜皮靴一,竹帽子一十,紵麻布各十五匹,人蔘五十斤,虎豹皮各三張,雜彩花席十二張,滿花方席、滿花寢席各五張。

○賜田七十四結于檜巖寺。太上王請之也。

6月7日

○己未,前司直金龜伏誅。初,龜與檢校典書李臣彦爭臧獲不得,誣告臣彦謀叛,反坐。

6月8日

○庚申,命領司平府事河崙、參贊議政府事權近、藝文館大提學李詹,修《三國史》。

○命戶曹典書金瞻講《書》《梓材篇》。上以樂歌事召瞻至,上方覽《書》《梓材》,命瞻講之,瞻不能句讀,愧謝曰:「今之儒生,以《禹貢》、《梓材》不切於學,皆不讀。」

○竄判典農寺事許周于楊州,司憲掌令玄孟仁、兵曹議郞金端、司宰監趙休、工曹議郞金汾等免。初,孟仁爲京畿左道按廉,端右道,周慶尙道,休全羅道,李之直江原道,汾豐海道。時有新墾田打量啓聞之命,周廢閣不行,餘皆移文而已,憲司劾聞罷之。之直曾以他罪罷職,故勿論。

○申嚴罪及擧主之法。司憲府上言:

《經濟六典》一款:「守令近民之職,民之休戚係焉,選擧不可不精。願自今兩府以至顯官六品,各擧所知以曾經顯秩有名望者,歷仕中外有聲績者,以備除授,所擧非人,罪及擧主。」已有判旨。近來除拜守令,曾不更事者,間或有之,而但以監司褒貶用捨而已,罪不及擧主,故擧主恬不爲愧。願自今下令各道監司,每季月褒貶之際,一件送于本府,考其擧主,一依《六典》,申明黜陟,以戒後來。

從之。

6月9日

○辛酉,太上王自逍遙山幸檜巖寺。太上欲重修檜巖寺,且營宮室而留居,上重違其意,遣隊副一百五十名赴役。有一人亡命,太上命捕而殺之。

○領司平府事河崙進樂章二篇,賜敎書奬諭:

振振王子,德音孔彰。緝熙其學,奎璧其章。天子有旨,邦人震惶。惟君父使,不敢或遑。旣見天子,敷納維詳。貝錦消沮,家國之昌。勉勉王子,夙遵義方。專對來歸,宗社之光。桓桓我王,壽考而康。王子來歸,其樂無疆。右覲天庭五章。

亹亹我王,德明敬止。孝友施政,令望不已。翼翼乃心,事大惟一。奉揚聲敎,漸于出日。帝錫明命,金印斯煌。又何錫之,袞衣九章。王拜受命,天子聖明。王拜受命,宗社與榮。於樂我王,荷天之休。體仁保民,壽考千秋。於樂我王,如日之升。貽謀克正,萬世其承。右受明命六章。

上覽之,召金瞻授之曰:「被之管絃,以爲宴享之樂。」命參贊議政府事權近製敎書,遣左代言李升商齎賜崙:

王若曰,蓋聞君臣之間,貴於進戒,聲樂之道,在乎象成,故九敍之歌,禹旣作之,賡載之歌,皐陶亦陳之,此虞庭君臣交相警戒,以興至治者也。迨乎成周,其道寢備,雅頌之作,洋洋至今。惟卿天資明敏,學術精微,所見之正,卓爾甚高,所守之堅,確乎不拔。入而陳謨,必盡其規益;出而施政,必極其精詳。嘗勠力以定社,又殫誠而佐命。嘉乃丕績,再與同盟,俾長庶僚,以輔予治。今觀所進《覲天庭》、《受明命》樂章二篇,匪直詠歌,切於陳戒。唯予之入覲也,臣子職分之當然;其受命也,天子恩數之幸。及其在否德,皆無可嘉,卿乃作爲詩歌,以寓勸勉規戒之意,蓋欲永思其艱,以保其成於無窮也。忠義之誠,藹然可嘉。矧其辭義之雅,聲氣之和,所以追配古之作者,亦可以傳之後世也。觀覽之際,良深感愧。已令有司被之管絃,以爲宴享之樂,不忘規戒之辭。於戲!《七德舞歌》,雖可愧事功之不逮,五言出納,宜益在治忽而罔愆。

6月10日

○壬戌,命戶曹,以楮貨貿得民間五升布二萬四千六百匹。初,以楮貨一張準五升布四匹,民皆不用。上聞之,命戶曹以五升布一匹準楮貨一張,不日而貿得二萬餘張,乃以五升布三匹準楮貨一張,三斷其布而與之,民爭易之。

6月11日

○癸亥,日本志佐殿所遣人仇郞文、松羅君等還。

○置三軍都摠制以下官。每一軍置都摠制一、摠制二、同知摠制二,以十司分屬之,皆謂之甲士。內甲士四百、外甲士六百。內甲士分爲四番,左右各二百,輪番入直。李叔蕃掌左番,趙涓掌右番。外甲士則分屬三軍,每軍各二百,分爲三牌,以上大護軍爲牌頭,護軍掌之。

○禮曹上蒐狩之法。啓曰:「謹按古典:『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殄天物。』又曰:『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爲,己之所養,不如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也。禽獸多則傷五穀,因習兵事。』說者謂:『不敬者,簡祭祀略賓客。暴殄天物者,圍澤揜群,取麛卵殺胎,殀夭覆巢也。』然則無事而不田爲不可,田而殄物,亦不可也。臣等參考歷代蒐狩之儀,開具于後。伏望殿下,歲以三時,親田近郊,以奉宗廟,以講武事。前期七日,兵曹徵衆,庶循田法。承樞府表所田之地,其日未明,建旗於所田之後,近郊隨田之宜。諸將各率士徒集旗下,質明敝旗,後至者罰之。兵曹分申田令,遂圍田,其兩翼之將,皆建旗圍之。闕前駕出發引次舍如常儀。將至田,所駕鼓行入圍,有司陳鼓於駕前,在東南者西向,在西南者東向,皆乘馬。諸將皆鼓行赴圍,乃設驅逆之騎。上乘馬南向,有司以從,諸君以下,皆乘馬帶弓矢,陳駕前後,有司又從,乃驅獸出上前。初一驅過,有司整飭弓矢以前,再驅過,兵曹奉進弓矢,三驅過,上乃從禽左而射之。每驅必三獸以上,上發矢,然後諸君發矢,諸將以次射之訖,驅逆之騎止,然後許百姓獵。凡射獸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爲上,以爲乾豆,奉宗廟。達左耳本者次之,以供賓客。射左髀達于右䯚爲下,以充庖廚。群獸相從,不盡殺,已被射者不射,又不射其面,不剪其毛,其出表者不逐。將止,承樞府建旗於田內,乃雷擊駕鼓及諸將之鼓,士徒躁呼。諸將得獸者,獻於旗下,致其左耳。大獸公之,小獸私之。遣使以所獲獸馳薦宗廟,次宴幄殿,從官酒三行。」從之。

○罷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金南秀職,置諸長湍[16]。都觀察使咸傅霖論南秀好勇無謀,見利忘義,逞欲擾民八條,下其書司憲府,罪之。

○司憲府請金南秀及左司諫大夫崔兢、知司諫院事李興、右獻納李陽明罪,皆不允。疏略曰:

賞罰,國之大柄,罰一人而千萬人懼。今金南秀恣行不義,所犯深重,故前日劾聞,殿下特寬其罪,命置長湍[16]。長湍在畿內,本非竄逐罪人之地。罪重罰輕,何以警後!故再請罪,又命勿復擧論。南秀別無功勞,位至宰相。宜操心盡忠,而乃恃才頑恣,故犯重罪。置而勿論,誰肯勵節!願收職牒,竄逐外方。李陽明,當諸諫官議事上言之時,乃謂:「前此諫官有所言,上不問是非,卽加罪焉,父母之遺體可愛。」李興言:「古之君王,有始雖縱欲,遷善改過,而終爲令主,如太甲之事是也。」崔兢聞興與陽明不恭之言,不卽劾問,厥罪惟均,殿下以諫官之事,更不擧論。雖諫官之事,若此不恭之言,其於臣子愛君之意何?請論其罪。

○移史庫於尙衣院。初,史庫在壽昌宮內,宮災移於中樞院。又近司膳之廚,火災可畏,又移于尙衣院。

○流朴抵生于泗州。抵生居父喪,除護軍起復,旋拜知三陟郡事,居官而淫于妓,憲府劾聞罷之。到京又私其婢,其妻妬,抵生以炙鐵擊之。其妻,宰臣李舒原之女也。舒原告于憲府,憲府劾聞,流抵生于泗州,其妻于金堤。

○議政府宴三道都體察使林整于西江。整多造兵船,領二運漕船,泊于西江。

6月13日

○乙丑,立三館以通經多少遷轉之法,又京中大小衙門吏典,隨其多少,或幷二或幷三爲一都目。又除三都監階除去官者,敍于外任。皆河崙所定也。

6月14日

○丙寅,司諫院上疏。疏曰:

臣等竊惟,古者諫無官人,人皆得以諫,故人主以天下之耳目爲視聽,而言路廣矣。逮至于漢,始置官,俾言人主得失、政治美惡,而職非言官者,莫得以諫,是天下之耳目,總于諫官,而人主所由以視聽者也。若置諫官而不聽其言,則是人主自廢其耳目也。故人君當以好問從諫爲務,人臣當以責難陳善爲職,君臣各盡其道,然後可以治天下國家也。昔漢文帝時,賈山上言治亂之道曰:「雷霆之所擊,無不摧折者;萬鈞之所壓,無不糜滅者。今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勢重非特萬鈞也。開道而求諫,和顔色而受之,用其言而顯其身,士猶恐懼而不敢自盡。又況震之以威,壓之以重,雖有堯、舜之智,孟賁之勇,豈有不摧折者哉!如此則人主不得聞其過,社稷危矣。」文帝嘉納其言,以興漢家之治,而庶幾於成、康。

恭惟殿下,自從儲位,仁孝恭儉,聰明文武,高出前古。及登大位,夙夜憂勤,勵精圖治,節用愛民,平獄緩刑,務崇敎化,太平之治,可立待也。臣等竊見,臺諫言事,或被詰譴,誠恐有累於殿下之至德也。夫臺諫犯天顔冒天威,抗言直辭,以底鈇鉞而不辭者,非以利吾家也利吾身也,欲其有益於國家也。伏望廓乾坤之量,畜納汚之德,臺諫所言,設或不中,亦宜優容,以振敢諫之風,則上無求言之勞,下無壅滯之患,朝廷尊國家安矣。臣等非以言事得罪爲憂,有罪苟免爲幸,誠以殿下之盛德,獨有此一失,故敢爲之言,伏惟留意焉。

○誅慶尙道見乃梁萬戶睦哲。哲於辛巳六月,獲倭船一隻,斬首十五,以捕賊聞,得蒙厚賞。今有日本使者來云:「我國使船,去年五月,發向朝鮮,至今不還。必被海道萬戶殺之也。國家其知之乎?伏望推鞫罪之。」遣前持平金峙往問哲,哲以實對。峙回以聞,命誅之,諭日本國。

6月15日

○丁卯,御淸和亭,宴領司平府事河崙及三道都體察使林整。以崙進樂章,整領漕船到京故也。

6月16日

○戊辰,命司憲府,凡獄囚速決毋滯。以時方苦熱也。

6月17日

○己巳,左司諫大夫崔兢、知司諫院事李興、內書舍人李孟畇等,劾右司諫大夫宋因、右獻納李陽明、左正言申槪等。初,因等首議云:「近來,上摧折諫官,宜上疏以諫。」兢等不可,卒乃不得已而從之,恐被因等之劾,乃先之。

6月18日

○庚午,司諫院上時務數條:

一,勤聽政。昔皐陶之告舜曰:「一日二日萬幾。」蓋一日二日者,言其日之至淺;萬幾者,言其幾事之至多也。一日二日之間,事幾之來,且至萬焉,豈可一日而不謹乎?今我殿下,每於衙日,受群臣朝,仍使大臣至於群僚,各啓其事,日晏而罷,此誠憂勤圖治之美意也。然淸和亭,乃燕居之處,非聽政之所。願自今,勿御淸和亭,每坐正殿,延訪大臣,講論爲治之道,則一日萬幾,不至廢墜,而庶績熙矣。一,御經筵。傅說之告高宗曰:「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夫一念終始,常在於學,無小間斷,則德之所修,有不知其然而然者矣。惟我殿下,昔在東宮,讀《大學衍義》,其於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學,講磨切磋之功熟矣。及卽寶位,萬幾之暇,乃能留心經學,時習不已,今又講《書》,二帝三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靡不精究,蓋欲心得而現諸行事也。雖古之明王,其好學之篤,未能或之先也。然聖學貴乎成始而成終,人心戒乎或操而或捨。苟能操此心而不捨,勉其學而有終,則其於治國乎何有!伏望殿下因前日已成之學而益勉,必欲至乎帝堯之克明峻德而後已。此臣等所以深有望於殿下也。自今聽政之餘,日御經筵,更相問難,明天地性命之理,辨學術邪正之源,至於古今治亂之由,君子小人之分,莫不講論,無小間斷,以成聖學之始終,以基聖治之本源。一,元子入學。《易》曰:「蒙以養正,聖功也。」蓋純一未發之蒙而養其正,乃作聖之功也。發而後禁,則扞[17]格而難勝,養正於蒙,學之至善也。況元子,君之貳,將有宗社生靈之責於身,其可不素敎而預養之乎?賈誼曰:「太子之善,在於早諭[18]敎與選左右。」是以殿下乃爲元子擇儒臣爲賓師,又置諭善侍學之官,使之日開書筵,講習《孝經》。爰命有司,建元子入學之宮,今已告成,願卜吉辰,特遣元子入學,使其賓師及諭善侍學,朝夕不離左右,常以孝悌忠信之道,日講於前,自然薰陶漸染,德器成就,國本永固。一,謹巡綽。漢制南北軍,南軍掌殿門宿衛,北軍掌京城徼巡。其體統嚴而號令肅,故維持鞏固,而國家安矣。蓋不虞之變,例生乎暮夜之間,故當謹其巡綽之法。每日各更,巡官率其所部兵衆巡,其更旣終,則輒散而歸,故兵卒減少,軍令緩弛,其於禁亂備患之法,有所未盡。且其罷更散歸之卒,犯次更之巡,亦不誰何,設有無賴之徒,冒稱罷巡之卒,則亦難辨矣。願自今於近闕處,營建軍鋪,每當日暮,當直各軍摠制,親到軍鋪,簡閱徼巡之卒,分屬五更,使各領上大護軍護軍統之,人停鼓後,發初更巡,其二更已後各更,巡官與兵卒,皆會宿于軍鋪,初更巡罷,卽還軍鋪,二更之巡乃發,更更相續,還聚軍鋪而宿,則禁亂備患之法,庶乎得矣。

允之。

○禮曹上疏請髮僧尼壯者。疏曰:

佛氏之道,以淸淨寡欲爲宗,今其爲徒者,放情肆欲,無所不至,稱爲善事,誑誘愚俗,聚斂財貨,皆爲自身衣食之計。甚者不作佛事,私養妻子,於其師道,不啻如薰蕕氷炭之相反。且其衣食,非神輸鬼轉,皆出於吾民之耕織,而逃避徭役,甚爲無理。願自今於京中,置道場二三處,擇戒行淸淨者,定額數使居之;外方各道,置都會所如京中例。其僧徒年壯者,長髮爲民;尼壯者,除夫亡守信者外,亦使歸家[19]長髮,許令適人。

下議政府擬議以聞。政府與司平承樞府同議:

凡僧尼試才行給度牒,許令削髮,《六典》所載,無識之徒,不遵國令,潛投剃髮者頗多。然一時沙汰,則不無騷[20]動,今後凡良民,如有自願削髮者,其父母一族,各具其由陳告,京中漢城府留後司,外方本官報都觀察使,傳報議政府,下禮曹考本貫四祖,其限當者,具名受判,移關僧錄司,給度牒,方許削髮,如前違令削髮者,令切隣及里正現告。若不現告,而他人告,則戶主里正及其師僧,以判旨不從論,其失覺察守令,亦照律論罪,籍沒犯人家産,爲半賞給告者。京外各宗寺社,除住持之名,不拘宗門道伴,擇戒行淸淨者爲主法,其爲主法者,僧錄司備各宗衆望,報政府啓聞施行。

上曰:「僧尼之事,大事也。」下其議於三府。三府之議:

是使僧徒益精於其道而崇信之也。雖令僧徒會於一寺,其他寺社,皆仍舊有奴婢,則何異於前日乎?但改住持之名而已。

6月23日

○乙亥,月犯畢星。

○龍化院池,小魚死而浮者數百。

○司憲府劾左司諫大夫崔兢、知司諫院事李興、內書舍人李孟畇、左獻納權遇。初,獻納李陽明、正言申槪等議曰:「近來,上摧折諫官非一度。上疏以諫若何?」崔兢、李興等曰:「旣往不咎。」陽明等曰:「言其往者,以止來者,不亦善乎!」相詰,卒乃議合封疏。兢等尙且猶豫曰:「姑徐徐。」右司諫宋因授其疏掾吏,呈代言司。兢、興、孟畇、遇等反恐因等劾己,托辭先劾因等。憲府以兢等同議上疏,而反劾因等,劾之。

6月25日

○丁丑,天寶山二石崩。

○命贖護軍睦仁海罪。仁海,卒宰臣臣祐妓妾子也。眇一目,上以有武才令侍衛。仁海無妻,命娶通事郭海龍之妻,其妻無子死。後仁海夜欲爲盜於其家,見獲因鬪,翼日,其妻之母告刑曹,執仁海奴鞫之,吐實。乃得昔日所失段子三十匹、金銀一帒,皆仁海所竊也。刑曹以杖一百徒三年照律以聞,上卽下仁海于巡衛府,命贖杖七十。以潛邸時侍從也。

6月26日

○戊寅,朝罷,特召領議政府事李居易、領司平府事河崙、左政丞金士衡、右政丞李茂、判承樞府事趙英茂升殿。上目士衡問慰,士衡因疾久未朝也。因論農事豐凶、戰艦虛實。

6月27日

○己卯,司憲府上書復請金南秀罪,不允。命召持平李漬曰:「爾憲司劾崔兢等,非矣。又朴抵生夫妻,外方付處判付後,留三日發送,亦非也。金南秀私馬上京,旣已受罪,更請其罪,亦非也。今欲囚爾等,問其故,然諫官以予爲摧折諫官,故姑停之。爾等往在汝家。」

6月28日

○庚辰,天駟星曳光而隕。

○命左司諫大夫崔兢、知司諫院事李興、內書舍人李孟畇、左獻納權遇等沈于家。上召兢等,使知申事朴錫命問曰:「劾右司諫宋因、右獻納李陽明、左正言申槪,何也?」兢對曰:「院中之議,不敢外說,上今問之,安敢不言!向者,內書舍人李之直、正言田可植等,極言聖上所無之失,臣等欲上書請罪,因曰:『諫官言雖不中,亦不加罪,何可請罪?』陽明曰:『上卽位以來,摧折諫官,請言其失。』臣等曰:『諫官摧折者誰歟?』陽明曰:『幸平州時,黜掌令朴翺,厥後囚司諫尹思修、金瞻等於巡衛府,又囚司諫陳義貴、獻納金汝知等而鞭之,又掌令鄭龜晋、持平金成侃,幷囚之。是非摧折諫官而何?』臣曰:『聖人亦曰旣往不咎。言其將來,何必追諫往事?』陽明曰:『若言將來,先諫摧折可也。』申槪言:『上不謀大臣,而獨爲政事,非也。』臣等曰:『惟辟作福作威,上不自爲政,而誰與爲之!』乃與相詰。陽明草諫疏,宋因修飾之。臣等雖同着名,猶豫未決。因獨召院吏曰:『已畢事,速呈代言司。』臣等曾請之直之罪,而因沮之,臣不敢請。今臣等欲止其狀,而因不聽,故劾之。且陽明追咎旣往之事,申槪獨自爲政之論,亦皆非矣。況臣等不劾彼,彼必劾臣等,故先劾之。」上曰:「卿等欲辨是非,旣同着名,而反劾之,是亦不分是非,宜退于家。」召司憲持平李漬,命曰:「卿等疏請左司諫崔兢等罪,予召兢問之,兢等之事是,故留其疏不下,爾等出仕。」

○釋京中獄囚二罪以下。憂旱也。

6月29日

○辛巳,蟲食松岳山松葉。

○命減忠淸道林州民上佐罪。上佐與其父雙凡殺百姓丁原,及官按問,父子爭欲死,輕重難分。監司報議政府,下刑曹鞫問,上佐當絞,雙凡當杖一百,流三千里。具以聞,上曰:「上佐欲爲父代死,其情可矜,特令減等,與父罪同。」

○合長延、長豐爲延豐縣。

○上日御淸心亭講書,暑雨不輟。嘗謂侍講金瞻曰:「隋煬帝以虞世基失天下,然乎?」瞻對曰:「世基固有罪矣,用之者煬帝也。且以聲色而亡。」上曰:「然。聲色實敗天下之本也。」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第三〉

秋七月

7月1日

○壬午朔,雨雹。是日乃上王誕晨,上欲詣仁德宮行賀禮,上王辭以病。上王天性謙退,知上憂旱,不欲煩賀禮,故托疾以辭。

7月2日

○癸未,分遣大臣,祈雨宗廟、社稷、名山大川及昭格殿也。

○命文武臣僚,各陳時政之弊。釋京外二罪以下囚;徙市;聚巫女于司平府,瞽者于明通寺,僧徒于演福寺禱雨。上曰:「今玆旱甚,予謂必有言之者,待之有日矣,無一人言及旱者。予乃先發,然後群臣汲汲於祈禱,何其晩哉!昨日通事元閔生來自西北面,問其所歷,禾穀皆枯槁。何不雨至此極也!予所痛心也。往者告禾穀之盛者頗多,間有告以未盛者,予固不以浮言爲憂樂。何曲直若是哉!《書》曰:『曰僭恒暘。』若予於事大,固無僭越之念,國中豈有僭越之臣,不雨至此?天固難忱。」判承樞府事趙英茂對曰:「是則中國餘烈,非我所憂。」上曰:「非也。古人遇災,必責之於己,不歸之於人。」英茂默然。上謂河崙曰:「方今未便於民何事?無乃行楮貨之致然歟?」代言李膺曰:「楮貨則百姓已便之矣。」崙曰:「殿下恐懼修省。」上曰:「更加修省,有何道歟?」崙曰:「我國人愛奴婢如手足,今謂自辛巳年八月以前已經官決者,雖有誤決,毋得更呈,此冤抑之大者。請更命主掌官,依前法決之,人心稍安。」代言朴信曰:「決訟無限,則終無已日。」崙曰:「此乃百姓所怨之言也。」上問崙曰:「今流星之異何如?」崙對曰:「此流星,天駟星也。天駟,天子之馬也。」上曰:「前日廐馬三匹死,疑其此應也。」上憂旱,自朔日日一御膳,流涕,命罷供上田獵。知申事朴錫命言:「以一國數百人奉殿下,不足爲弊。」不聽。

7月3日

○甲申,下禁酒令,闕內酒器,命皆藏之。

○囚豐儲倉使金明允、監察田渰于巡衛府,翼日釋之。豐儲倉使令有罪,明允、渰以府兵不可擅刑,以米三石壓之,濱死。判承樞府事趙英茂以聞,上曰:「予已知之,恐群下以予爲聽讒,故不發而待有告者,其慘刻甚矣。」乃有是命。

○立考績黜陟之法。議政府上疏曰:

前朝置考功司,考內外員吏勤慢,以憑黜陟,及其衰季,廢弛不行。我太上王開國之初,立經陳紀,修擧廢墜,考功之任,使吏曹正郞佐郞各一員兼掌。然因循舊弊,奉行未至,以致京外職事陵夷。敢錄條件,伏望擧行,永爲恒式。一,吏曹議郞以下各一員兼考功,考其勤慢,承稟黜陟。一,京中各司公座簿,無時考察,無緣故不仕者,圈其名下,三不仕以上,移關所司,囚其奴以懲之;十不仕以上,附過;二十以上,申聞罷職。刑曹開城留後司以下聽訟各司,某房某年月呈所志幾人,今月望前未決幾道,望後未決幾道,每月晦日報于吏曹,每月初一日,啓本申呈,每年歲末,申聞黜陟。一,各道各官貢賦,監司守令趁節備辦上納,祿轉軍資,近道歲末,遠道明年,漕轉爲限畢納。司平府考之,如有未納及未畢納者,見任與遞任受職者,竝皆停職;未受職者,本鄕安置;其中尤甚者,職牒收取,竄于外方;監司失覺察者,停職;尤甚者,亦竄于外。

從之。

○停上王殿義成、德泉庫供上。上王使宦官言於上曰:「予有私庫,亦足用矣,兩倉供上,一皆除罷。」上跪而聽之。上王知上憂旱,禁酒減膳,亦減供上。時以保和庫屬仁德宮上供。

7月4日

○乙酉,議政府及百司上書,各陳時務。藝文館上言:

一法立一弊生,古今通患。近來沿革太煩,弊隨以生,官吏昧於奉行,庶民罔知所措。願自今,遵守已成之法,毋數更改,鎭服人心,以安國脈。我太上王,每於行在,輒營宮室。雖不用民力,其服役者,獨非民乎?且以至尊,久居于外,遂令殿下仁孝之心,不得伸於朝夕,恐有戾於天心。願殿下率百官詣行在,至誠請還。設若不允,殿下亦從而草次,百官有司咸往,以俟命駕。

○慶尙道都觀察使李文和請辭,不允。文和報政府曰:「六月初二日雨後,迨今不雨,此道之旱尤甚,是必臣之罪也。請啓聞,遞臣職事。」政府以聞,上曰:「凡旱,寡人之所召,非卿之罪也。」

○親覽各司陳言,召侍讀金科曰:「今天之不雨,是予否德在位故也。予欲辭位。」因涕泣,科亦涕泣。上曰:「方今何事有未便?無乃有無罪而就刑者乎?」乃放外方侍衛軍,各還其家。日中猶不御膳,因而不豫。

7月5日

○丙戌,大風自東南來,塵埃漲天,屋瓦飛落,小雨卽晴。

7月6日

○丁亥,罷禱雨。祈雨僧徒有燃臂者,有燒指者,不得雨,命罷之。

7月7日

○戊子,密雲微雨。

○下各司陳言于議政府,與司平府承樞府,議其可行者以聞。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持平金闡,劾執義尹彰、持平李漬。初,議政府承命移文司憲府,使糾各道按廉使廢閣敎命,不曾打量新墾田者。於是,許周等皆坐罪。彰曾爲忠淸道按廉,亦不奉行,任然而仕。至等謂彰爲已報而不劾,至是聞其不報,乃劾之。漬則不劾彰而同仕,故幷劾之。

○司諫院劾持平金闡。以不劾尹彰於劾許周之時也。

7月8日

○己丑,夜,雨。安平府院君李舒作喜雨詩以獻。

7月9日

○庚寅,雨。政丞金士衡、李茂詣闕稱賀,請進藥酒,上許之,仍賜酒于議政府。

○初,藝文館直提學鄭以吾薦晋陽人文可學有術能致雨,上使內官召之,乘馹偕至。上曰:「聞汝能致雨,爲予一禱焉。」於是,可學齋戒,自期三日必得雨,至期不雨。上使人命可學曰:「更致齋若何?」可學詣闕曰:「乘馹急來,誠敬未足,請更致齋於松林寺。」翼日,可學詣闕曰:「今日亥時始雨,明日大雨。」至亥時果雨,翼日又雨,故乃賜可學米及衣。可學嘗在廣州,春旱,牧使聞可學能致雨請之,可學辭,强之乃往,果能致雨,如是者三。是以人多惑焉。問其術則曰:「非予之所能爲也。王公大臣憂旱請之,我以是意達于上帝耳。」又曰:「我自少常誦《神衆經》,得其道矣。凡平生所可願欲,皆在吾術中。」其容殊常,若遺忘怳惚者然。

7月10日

○辛卯,司憲府上疏復請金南秀及崔兢、李興、李陽明等罪,不允。

7月11日

○壬辰,司憲府劾驪興府院君閔霽、摠制尹坤、護軍李公孝。以嘗有擧非其人,罪及擧主之令故也。

○議政府致書日本國大將軍書曰:

往年,奉承王命,遣秘書監朴惇之,請修和好,卽蒙尊執事特興義兵,勦捕海寇,使邊境載寧,嚴威勇烈,卓偉無前,良用欣慶。爲遣禮曹典書崔云嗣,往謝盛意,行至海上,不幸阻風,云嗣一行,半爲渰死,齎去信物,盡爲沒失。乃緣路梗,未克更遣信使,深以爲嫌。今又敬奉王命,差朝官以達謝忱,用修舊好,惟尊執事益惇交隣之信,更礪禁賊之義,永除群醜,俾無後虞。俘虜人口,在貴境未還者,遍行推刷,盡數發還,以永修惠。

○召領司平府事河崙、政丞金士衡、李茂,議還新都可否。上方有志於治,每視朝天未明,群臣或有未及者。是日,御無逸殿視朝,還御經筵,有不豫色然。召崙等至,使朴錫命傳旨曰:「定都之事,一定以聞。」文武各司陳言,或言當還新都,或言當在舊都,或言移都毋岳,議論紛紜。三府擬議以聞,以在舊都爲可,還新都爲不便。上以新都,太上王創建之地,舊都人心所安,意未決,見三府之議,心不便,問近臣曰:「成王在鎬,宗廟在豐乎?在洛乎?」皆不能對。又召金瞻問之,亦不能對。上曰:「周公成洛邑,而祭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則宗廟必在洛矣。」金科曰:「成王居鎬,有大事則至豐,宗廟必在豐矣。」未能決之。上意以爲:「若成王居鎬,宗廟在洛邑,則今予在舊都,而宗廟在新都亦宜。」河崙、金士衡、李茂、趙英茂等議定都事,日將半,未定而罷。

○司憲府上疏復請金南秀及崔兢、李陽明、李興等罪,不允。上曰:「金南秀流于外方可矣,郞舍則豈可以責予而罪之哉!」

7月12日

○癸巳,立各司吏典遷轉之法。仕日數滿,當除官者,吏曹試其書算,通者除東班,否者西班。

7月13日

○甲午,以王師自超爲檜巖監主,以祖禪爲住持。從太上王之志也。

7月19日

○庚子,命春秋館,考前朝歷代官制沿革、吏員多少。

7月20日

○辛丑,內書舍人李孟畇,進大字蔡傳《尙書》。書闕堯、《舜典》,上命直藝文館李擔補之。

○司憲府大司憲李至等免。左司諫崔兢、右司諫宋因、右獻納李陽明、左正言申槪、執義尹彰、持平李漬、金闡俱罷。至與漬,彈劾諫官至再至三故也。

○右正言金涉免。初,大司憲李至,以李之直、田可植上書失言請罪,及議監察吳傅告身曰:「當署。」執義尹彰乃曰:「諫官因諫失言,不必劾也。吳傅則其本房不欲同僚,不可遽署。」至恐彰劾己,託[21]言一時按廉皆貶,而不避嫌,劾之。涉與掌令安騰議,上疏曰:

大司憲李至於今年六月初八日,以各道按廉不量新田之故,上疏請罪,俱罷其職,而忠淸道按廉執義尹彰,獨以事畢,不在請罪之例,厥後同仕數月,略無忌憚。乃於今月初二日,陰誘持平李漬,令劾彰,漬不應,又於初九日,與持平金闡,劾彰以量田成籍之緩爲辭,又劾李漬以公事廢閣爲辭,而不卽申聞。其輕劾同僚,有同兒戲,不合首於風紀之司。請罷其職,以懲不恪。自今命令臺諫,當以盡職爲務,而毋相輕劾,或有當劾之過,覈實申聞,以懲其罪。苟或猶蹈前失,宜令攸司,痛繩以法,永爲恒式。且夫守令,近民之職,民之休戚係焉,選擧之不可不精,與夫罪及擧主之法,著于令典。近者,憲司亦上封章,請罪擧主,而殿下已允之矣。職在憲司者,卽當考其貶狀,啓聞罷職,以便民生,次論擧主,以誡其後,職也。持平金闡,但劾擧主,而不論守令之罪,民之受害,無異平日,請罷闡職。且各道觀察使,但考殿最以聞,不卽貶黜,以致民弊,有乖黜陟之意。願自今,命令各道觀察使,察其守令殿最,其有不當臨民者,卽罷其職,俾書罪件,馳聞宸聰,次將一件,送于憲司,以懲擧主,永爲恒式。

上惡臺諫相劾,命罷涉職。

7月22日

○癸卯,以李佇爲議政府贊成事,李彬司平府左使,姜淮伯參判承樞府事、慶尙道都觀察黜陟使,李詹藝文館大提學,金希善參知議政府事、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林整參知承樞府事、忠淸、全羅、慶尙道都體察使,劉敞藝文館提學,李來簽書承樞府事,呂稱右軍同知摠制、江原道都觀察黜陟使,張子忠右軍摠制、豐海道都觀察黜陟使,李文和參贊議政府事,朴信司憲府大司憲,趙庸、權湛左右司諫大夫,張德良成均大司成。上以端、靑州人物,不如他道爲憂。都官正郞鄭復周言於李茂曰:「予若爲之則不日如他道矣。」茂以啓,上曰:「復周,予之同年也。自少知之。」朴錫命曰:「勤儉可使者也。」上曰:「試可乃已。若職高則可爲察理使,今職卑,宜加中訓,知鏡城郡事兼知兵馬防禦事。」淮伯,以未終父喪,上箋辭起復,不允。

7月23日

○甲辰,召大司憲朴信、左司諫趙庸,命各虔其職。命之曰:「近來,臺諫不顧大體,小節是務,上官之日,以爲何事可諫,何人可劾,日夜思索,必欲行之,君臣斯踈,而同寮有忌,至若不相容。予與前等臺諫不能相善矣。大抵爲臺諫者,可言之事言之,可劾之事劾之,爾等恪謹乃職,毋効前等區區於小節之爲。予之此言,非欲不言予之過失,不劾庶僚之是非也。但期其諫必以正,劾必以公耳。」朴信、趙庸等對曰:「臣等旣聞命矣,安敢有一毫私意!」

7月28日

○己酉,以前完山判官許稠爲吏曹正郞,前右正言金涉爲戶曹佐郞。上問左代言李升商曰:「正言金涉,何爲屬散乎?」對曰:「臣亦未知也。」上曰:「涉與掌令安騰,事同而獨罷職,甚無理也。」卽除戶曹佐郞。時,吏曹正郞闕一員,上將前銜官案,見許稠名曰:「予得人矣。」問錫命曰:「稠安在?欲除吏曹正郞,何如?」錫命從而譽之,乃除稠吏曹正郞。

○一岐島知主,使人獻禮物,發還俘虜。

○命許姜淮伯終制。司憲府上疏曰:

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不敢過不敢不及,此古昔聖人因人至情,定爲中制,垂示天下萬世。降及後世,迫於事功,起復之法始行,此特金革變例,不可行於平常之時也。夫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人之有三年之哀,乃天理人情之至,雖愚夫愚婦,皆當自盡。而況士大夫習於聖訓,其終哀之情,豈啻萬萬哉!今參判承樞府事姜淮伯,方在憂服之中,殿下念其賢能,授以慶尙道觀察之任,而使之奪情起復。臣等以謂非金革急難之際,而輕改聖人之制,非所以厚風俗也。又時當仲秋,祀典所載境內山川,觀察使身親祀之。今雖有起復之命,豈可以公服行之!若以僚佐攝之,則非殿下重祀事之誠也。膺是任者,豈乏其人哉?願殿下令淮伯得終其制,代以他人。自今以後,國無急難,凡丁憂者,勿許大小除拜,以遵先聖之定制,以成一國之美化。

上許淮伯終喪制。

八月

8月1日

○壬子朔,謝恩使朴惇之以路梗,不得朝京而還,傳寫皇帝詔書而來。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朕欽奉皇祖寶命,嗣奉上下神祇,燕人不道,擅動干戈,虐害萬姓,屢興大兵致討。近者,諸將失律,寇兵侵淮,意在渡江犯闕。已勑大將軍,率師控遏,務在掃除。爾四方都司布政司按察使及諸府衛文武之臣,聞國有急,各思奮其忠勇,率慕[22]義之士、壯勇之人,赴闕勤王,以平寇難,以成大功,以扶持宗社。嗚呼!朕不德而致寇,固不足言,然我臣子其肯棄朕而不顧乎!各盡乃心,以平其難,則封賞之典,論功而行,朕無所吝。故玆詔諭,其體至懷。

○定軍丁成籍之法。承樞府啓:「今中國兵興,不可不慮。宜知國內人民之數,甲首助戶,擇實差定,今日之急務也。凡中外人民,皆給號牌,因錄其名數而成籍如何?所耕多小,相考成籍如何?」命三府會議,取可否於各司,議論紛紜,卒以考其所耕多小成籍事,啓聞行移。

8月2日

○癸丑,遣中軍摠制柳龍生于京師,賀聖節也。

○議政府請人給號牌,因成戶口,允之。其法一依戊寅年受敎施行。

○上朝太上王于檜巖寺。初,太上王受王師自超戒,不御肉膳,日漸消瘦。上聞之,使宦官言于自超曰:「予欲詣太上殿獻壽。若太上王不御肉膳,予將歸咎於王師矣。」超憂懼,辭檜巖出居小菴,聞上至,與檜巖住持祖禪告太上王曰:「上不御肉膳,顔色消瘦。吾輩專蒙上位好佛之恩,以安微生。今覩上之顔色消瘦,知吾輩之生不久也。」太上王曰:「國王若能如予之崇佛,則予當食肉矣。」上入進杯,太上王許之,顔色安和。上喜,命三絃入奏,進以素膳,恐忤太上之意也。太上王從容語上曰:「王師曰:『飮酒食肉,則後生必爲無首蟲。』故予不食肉也。」上進馬四匹于太上殿。

8月4日

○乙卯,太上王復進肉膳。上獻壽于太上王,欲進肉膳,進伏于前曰:「臣觀古人之書,聞講官之言,七十非肉不飽。今父王聽王師之言,絶肉膳,顔色不如平日,臣安敢不悲!」因涕泣,太上王曰:「予告王師曰:『我之從師,已七年矣。何無一言誨我!』師曰:『王自今斷酒肉焉。』予欲行之,酒則病矣,不可止,但不食肉。爾若崇信佛法,雖密記不付寺社,其土田皆還給之。又勿推僧尼度牒,不禁婦女上寺,又造佛造塔,以繼我志,則予雖破戒而從請,庶無愧於師敎也。蓋佛法,前朝盛時,尙且不廢,以至今日,宜令所司毋毁。」上叩頭曰:「臣死且不敢辭,況此事乎!」卽命知申事朴錫命,傳旨議政府,一遵太上王之敎。太上王曰:「國王之誠如此,大小臣僚亦皆懇請,予敢不從!」卽進肉膳,上起謝。政丞李茂率臺諫拜謝,太上王使人謂茂曰:「予悅國王寺社田地還給。事已定之矣,卿等毋更廢閣。」太上王召義安大君和、昌寧府院君成石璘、領議政府事致仕李舒入侍宴。上喜,命奏盛樂,起舞獻壽。太上王酒酣,命除笛與腰鼓,令妓持三絃奏于前,命石璘等聯句唱和,極懽,石璘等迭起而舞。太上王進朴錫命曰:「寺社田地還給等事已下乎?」錫命對曰:「已下矣。」太上王曰:「欲見已下草文。」錫命卽進之,太上王覽之,授內竪藏之,起揖謝之而入。上喜甚,顧謂左右曰:「樂哉今日之事!予可親自奏樂于此堂矣。」還幄次,命吹笛於駕前,夜已半矣。命摠制李叔蕃,選善射軍士獵禽,獻于太上殿,太上王曰:「王速還京可矣。」上辭。命朴錫命曰:「雖密記付外寺社,其田地皆還屬,敗亡寺社田地,移屬成衆作法處,待重創還屬之。今後有削髮者,許從其願,毋拘度牒,毋禁婦女父母追薦百日內上寺。前朝盛時,尙且不廢佛法以至今,自今雖所司,毋得謗毁。」時,秋未穫,禾穀蔽野,上恐有蹂損,禁鷹犬,命人五六巡察之,往來道傍之穀,一無所損。

○還次長湍,囚內官李龍、金完、盧希鳳、辛用明等于巡衛府。上命進年魚于上王殿,未遣而妄言已遣,有賜于義安大君,受命而代以小宦故也。此四人,皆上之所親近者也。然小有遲緩,嚴加懲治,宦寺等不敢肆志。凡四日而釋之。

○慶尙道蝗。食心不穗州郡三十九,食葉州郡二十八。

8月7日

○戊午,至自檜巖。

8月8日

○己未,王女卒,年三歲。輟朝三日,百官陳慰。葬于宣義門外。是日氣淸稍寒,上語朴錫命曰:「蕎麥未結實,天氣如斯,恐是霜候。若霜降則蕎麥必不得食矣。」

○給檜巖寺田一百二十結。從太上王之志也。

○朝廷左軍都督府咨文至。咨曰:

左軍都督府爲軍務事。建文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兵科抄出遼東都司奏,爲因土人逃叛,參將徐便己調都指揮胡璟等,率領官軍,追至龍州江邊,擒獲原逃首賊壯士百戶李勇等,供:「自謀叛之後,先將家小,於樓子山等處藏放。節次於海、蓋地面,擄掠人口,搶[23]刼馬匹等物,殺傷差使人員。又令父李典伊等將段子布絹衣服,由撒不郞馬頭箚筏過江,送馬龍州把截萬戶。有本官差撥船五隻,前來接取家小三百餘口過去訖。」今照撒不郞馬頭係朝鮮地方,龍州萬戶本國人員,兼李勇等俱是逃叛人數。建文四年五月二十日晩,掌府事龍虎將軍柱國駙馬都尉耿璿等同兵部等官,於奉天門,欽奉聖旨:「見擒獲的人,就那裏廢了號令,龍州萬戶受逃叛人財物,放他過江,左軍行文書與朝鮮國王知道。」欽此,抄呈到府除外,合咨本國,依欽奉事理,煩將龍州萬戶就便撥落,仍行所屬,用心跟[24]捉逃賊李典伊等,得獲差人,送與遼東都司,取問施行。須至咨者。

8月13日

○甲子,上王行秋夕祭于齊陵。

○闕北起樓,鑿池於樓前,爲貞懿宮主也。

8月18日

○己巳,司諫院請停東西兩界量田。疏略曰:

結民心以固疆[7]圉,爲國之急務也。竊惟東西兩界人心土俗,異於他道,比年以來,凶險相仍,民不聊生,而西北一界,因使臣供億之費,馬匹輸將之役,其弊尤甚。今殿下將欲量田,以正經界,誠爲美意,然兩界之民,狃於舊習,必生厭斁之心,伏望殿下優納臣等一得之愚。

下議政府擬議。

○司諫院請申直宿之法,允之。疏曰:

直宿本衙,以衛宮禁,臣子之所當謹者。昔在國初,闕直罷職,已有著令,然今公然闕直者,容或有之。願更申前令,犯者罷職,以徵不恪。

○江原道蔚珍、高城蝗。

○分賜準一匹楮貨于各道有差。

○分遣敬差官于各道,檢禾穀損實。初,大司憲朴信等請曰:「今年因旱荒,各道州郡禾穀,損實不一。願分遣敬差官,審其損實。」下議政府。政府議之:「宜從憲府之請,其中守令有不公者,三品以上,令都觀察使論罪,四品以下,敬差官直斷。」

8月19日

○庚午,月犯畢星。

○司憲府劾請刑曹典書尹思修、掌務佐郞李叔明罪。初,憲府以有相避奴婢訟,移文刑曹,其有相避者,尋遷他官,刑曹乃還其文。憲府以爲:「刑曹已聽訟,審其情僞,何必還送!況府旣移刑曹,而遽然還於憲府,非禮也。」不受。刑曹又還憲府,如是者凡五。憲府劾刑曹請罪,上不允。

8月21日

○壬申,太白晝見六日。

8月26日

○丁丑,幸驪興府院君閔霽第設宴。上御北壁向南,霽東壁,霽之妹夫議政府贊成郭樞、霽之妻弟開城留後宋齊岱、霽之弟承寧府尹閔亮俱在南。靜妃率諸宅主,享大夫人宋氏於內,內外皆奏盛樂,上歡甚起舞。翼日,霽詣闕謝恩。

○晋山府院君河崙進《朝鮮盛德歌》十二章。

九月

9月1日

○辛巳朔,夜電。

9月2日

○壬午,雷雨雹。

○豐海道雪深五寸。

○司諫院左司諫大夫趙庸等告病。以不得止西北面量田也。

9月3日

○癸未,定流罪收贖之法。議政府啓曰:「《大明律》流三千里,贖銅錢三十六貫。本國以五升布十五匹準銅錢一貫,計五升布五百四十匹。本國之境,流不滿三千里,其收贖則滿三千里數,名實不相當。以本國境內里數計之,最遠慶源府一千六百八十里,其三十六貫減一分,二十四貫,準計五升布三百六十匹。其流二千五百里則贖錢三十三貫。東萊縣爲次一千二百三十里,其三十三貫減一分,二十二貫,準計五升布三百三十匹。其流二千里則贖錢三十貫。丑山爲次一千六十五里,其三十貫減一分,二十貫,準計五升布三百匹。自今以後,凡贖流罪,以上項本國里數準計。」從之。

9月6日

○丙戌,暴雨震電。流星出北極,入尙書星。

○豐海道谷山郡雨雪。

○命戶曹以續字丁田,皆屬軍資。司憲府啓:「國初革私田後,京畿左右道元屬軍資田六千餘結,續字丁一萬六千餘結,摠計二萬二千餘結,已屬軍資。凡續字丁所出米,左右道摠計一千三百餘石而已,京城倉庫畜積之虛耗至此。其續字丁田地,在前科田已折給勿論,竝皆還屬軍資;元屬軍資田內佐命功臣賜給外,原案相考,竝皆不動。初,續字丁,以陳地不行打量,或科田標內相間,以加耕爲名,侵奪者或有之。自今各其官四標,相考分揀收租,又當農隙打量,永屬軍資,以備不虞。」下議政府議之,僉曰:「可。」從之。

9月8日

○戊子,御淸和亭,召諸宗親觀射。

○日本源賴秀使人辭,賜米豆各五十石、滿花席、黑麻布、白苧布。

○兵曹請三軍都摠制摠制政案,許本曹掌之。疏曰:

文武之職,不可偏廢,故本國設吏曹,以掌文資,兵曹以掌武資,凡所施爲,各有統屬,誠爲令典。至於政案,因前朝之舊,文官則一品至九品,吏曹掌之;武官則自上、大護軍至散員,兵曹掌之。今之承樞府,卽前朝樞密之職也。樞機之任,不獨軍務,宜因前朝之舊,吏曹掌之。若三軍則旣置上、大護軍,又置都摠制、摠制,專掌軍務,其都摠制以下政案,許令本曹掌之,使文武各有統屬。

從之。

9月10日

○庚寅,雷雨雹。牛峯、兔山雨雪。

9月11日

○辛卯,雷。

○與左政丞金士衡、右政丞李茂、判承樞府事趙英茂,議東西北面量田之事。士衡曰:「前日所下諫院狀疏,議論不同,未能申聞。」李茂曰:「諫院之疏,慮國家之事也。東西北面,地接中國。今也中國兵興,飢饉荐臻,及其氷凍,恐有擄掠之患,故其界人民常懷憂懼。今者已遣敬差官,審其田之損實,又繼以量田之事,則民必不安。且其界雪深,則人不得行,雖令量之,今冬未畢,必待明年雪消,乃可畢也。」上曰:「量田收租,欲其界面有軍資也。如有不虞之變,其面之人所資以生,何憚之有哉!」茂曰:「民之有此計者鮮矣。」上曰:「城子已畢乎?」僉曰:「泥城、江界則已畢,義州則無石之地,今猶未畢。」茂避席曰:「日者天變屢現,臣居燮調之職,無補上德,凡所施爲,皆戾物望,況能上答天心乎?願收臣職,以授有德。」上曰:「天變豈關於宰相乎?」

9月13日

○癸巳,右政丞李茂上箋辭。

9月14日

○甲午,雷。

○遣藝文館大提學李詹,行醮于昭格殿。初,上命金科進《續通鑑》,覽孝宗隆興、乾道年間天變雷動等事,蓋欲祈禳變異。至是,行醮禳流星雷電之變,且祈時令調和。

○禮曹典書金瞻等,進祭儀數條。疏曰:

謹按祭禮,人君親祀,則太子若公侯伯爲亞獻,太尉爲終獻;攝事則太尉爲初獻,太常卿亞獻,光祿卿終獻,而未嘗有以宗室攝行者,旁親不敢專宗祀,而且避正統也。《禮》曰:「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先王制禮,別嫌明微,如此其嚴也,今乃以宗親。攝祭宗廟,非禮也。伏望自今,宗親除親祀亞獻及眞殿山陵外,不許於宗廟攝位以祭。漢、唐以來,太尉司徒司空以爲三公。三公之職,股肱元首,調陰陽摠百官,無所不統,故人君有故,則代攝以行,禮也。今以宰臣之位卑者,爲太尉典書,爲司徒司空,其事不師古,而僭名背實,莫此爲甚,非所以重祭禮也。望自今,太尉政丞以上司徒司空,以文武資憲以上及異姓諸君充之,庶合古禮。議者謂軍官不當行祭。是以郊廟之事,承樞不與焉,而不知太尉是軍官也。太常掌禮樂,光祿掌酒膳。今之奉常典農,卽其任也。以之爲享官者,蓋欲各修其職,以盡事神之道,今乃臨事,差以他官,則漫不知其禘嘗之義爲何事。望自今,太常光祿,當遣本官卿判事,循名責實,庶無臨事苟簡之失,庶副殿下敬恭明神之意。

從之。

9月16日

○丙申,幸南郊放鷹,暮還。贊成事李佇、驪江君閔無咎、驪城君閔無疾、摠制李叔蕃、淸平君李伯剛從焉。甲士十餘,鷹人二十餘人而已。

9月17日

○丁酉,司諫院上疏。疏曰:

臣等聞擧動,人君之大節,不可不愼。恭惟殿下以英明之資、贍博之學,纉承大統,日御經筵,講明道義,一動一靜,必稽於禮,臣民之望於殿下者至矣。月十六日,群臣咸集于朝,乃不視朝,潛幸于郊,臣民之望如何?況日者天變屢興,誠宜恐懼修省,以答上天仁愛殿下之心也。今此一擧,雖若無累於盛德,無防於民事,魏徵當貞觀盛時,猶以十漸進誡。臣等恐他日遊畋之端,自此始也。願殿下動循禮法,以副臣民之望。

上深納之。

○分置遼東逃軍林八剌失里等于諸道。八剌失里等家小來京,乃分置之:慶尙道一千二百九十七,忠淸道八百五十四,左右道四百八十八,全羅道一千五百八十五。

○李茂復上箋辭,上覽箋曰:「政丞非老疾,固請辭職,何也?平壤君趙浚以病免,晋山君河崙以謗辭,將以何人代之乎?」

9月18日

○戊戌,夜,地震。

9月19日

○己亥,司諫院上疏,請止溫井之行。疏曰:

臣等伏覩口傳,二十六日,駕幸平州溫井。是聖體必有所當湯沐而然也,但近者星變屢作,天譴殊深,誠殿下反躬自責,修省惕慮之秋也。前日郊原之幸,已爲失矣,尋有溫泉之幸,其畏天之意安在?且臣等恐後世謂殿下春秋鼎盛,必無疾患,雖假湯沐之名,實好遊畋之樂也。況今禾穀被野,民方收穫,其輸柴轉草之際,獨不妨於民事乎?願殿下停留此行,恐懼修省,以謝天譴。

上曰:「諫院言:『後世必謂殿下雖假湯沐之名,實好遊畋之樂。』諫官何以知予之假名乎?春秋講武,已有成法。若欲遊畋,則不必假湯沐也。予今三十有六歲,曾不知瘡𤺄之疾,今年發至十次。問諸醫者楊弘達,曰:『深居不出,氣塞所致也,宜備湯浴。』予謂有溫泉焉,何必湯浴!是命溫泉之行。予若妄言,有如白日。諫官又言:『殿下春秋鼎盛,必無疾病。』然則二十三十年少之人,必無疾乎?諫官不欲予之治疾而止之,予其不往。春秋講武,諫院所成之法也,予將講武於海州矣。」知申事朴錫命對曰:「溫井之行,已有命矣,因之便。」上曰:「諫官欲止予浴,予將講武矣。」錫命等再請而上不可,又不欲臺諫扈駕。錫命等請之,上曰:「太上之時,亦不隨之。」李膺啓曰:「其時或隨或不隨,然不可以不隨也。雖有命,彼將請之。」上微哂曰:「彼將必請。」召掌令李擔、獻納許遲等,親問曰:「予未嘗發𤺄,今年發至十次,乃問醫者,醫云:『不如湯浴』,欲往溫井,上書言:『雖假湯沐之名,實欲遊畋之樂。』何以知予之假乎?若遊畋,則春秋講武,已有成法,何必假而行乎?爾等其言之。」問至再三,許遲等對云:「臣等非以此行爲假也。若行溫井之際,小有田獵,則恐後世之議以爲假也。」上曰:「予之詰問,非怒也,亦非拒諫也,爾等盡言之。今後大臣得失、民間利害外,寡躬擧動,當自入告,何必以狀疏爲諫也?言之則聽,予所願也。君臣之間,豈其遠乎?若溫井之行,旣曰假也,予當止之。」擔等聞命而退。命錫命傳曰:「講武海州,令軍士齎十日糧。」上護軍朴淳啓以海州今多開墾,不可往狩,上曰:「非狩也,講武而已。」英武曰:「群下之不欲遊畋,誠恐殿下之縱於馳騁也。請毋佩弓矢,但執鷹鞲。」掌令李擔復請止海州之幸。

○司諫院上疏。疏曰:

日者,憲司以各道監司守令損實有未協者與損分之法可更改者,開具啓聞,殿下兪允,分遣敬差官,令究損實,從實收租,誠裕用之良法也。然守令或不體殿下便民之意,妄生疑慮,雖於全損之田,亦不從實,弊固不細。願殿下明降特旨,利歸於民,益布寬仁之政。

不報。

○罷護軍尹琮職。琮於告身未署之前受祿。司憲府上疏請徵其祿,收其職牒,竄于遐方,上止命罷之。

○罷刑曹典書閔繼生、正郞金峙職。司憲府上疏曰:

府將妄告人,令鏁匠立示于街,繼生、峙等以爲:「憲司擅使鏁匠,古無其例」,使不得立示。又有金膺者據執朴乙生決後奴婢,而乙生訴于刑曹,不受理,殊失法官之意。請罷之。「

9月20日

○庚子,復以李茂爲右政丞。上嘗曰:「右政丞何以辭職?予甚閔焉。」趙英茂對曰:「茂嘗言:『上授臣大任,何其早也!』又謂:『立新法則民豈無怨?是以見憎於民。』今果辭,若今變怪,非係於相也。」上曰:「變怪,於相不無關係,然以人君不可歸之於相也。」

○以李稷爲參贊議政府事,權近藝文館大提學,李文和司平府右使,尹柢參判承樞府事,李詹知議政府事,朴惇之恭安府尹,徐愈豐海道都觀察使,柳沂全羅道都觀察使,鄭符慶尙道都觀察使,趙希閔完山府尹。希閔,檢校政堂趙瑚之妾子也。有術數之學,得參功臣,驟居峻秩,人皆譏之。

9月24日

○甲辰,命兼用楮貨常五升布,復慶尙道紬布之稅。司憲府、司諫院交章上言:

竊見慶尙道,阻山隔海,其租稅輸納之難,實倍他道,故自高麗氏以來,因其地産之宜,或收紬布,或收綿絮,而未嘗收其粟米,所以從其民望,以爲定制,垂五百年行之無弊。近因國家財用匱乏,各品祿俸布貨,代以準四匹楮貨,其紬布之田,悉令納租,以隆國用。此雖裕國之美意,然以司平文簿考之,去辛巳年紬布之田所收之粟,二萬八千餘石,其漕轉上納數,不過六千餘石,今壬午年初二番祿俸傳請之數,多至萬餘石。若然則紬布田所收之租,只充其道之軍資,而無補於京城之畜。況今慶尙道旱蝗早霜,飢饉荐至,民之納租,如割肌[25]膚。又從而斂之,則怨讟將興,此固不可不慮也。願自今,慶尙道貢案付紬布,悉依前數而輸納,其祿俸米不足之數,以其紬布充之,初二番傳請,一皆停止,則祿俸足而京城之畜不耗,怨讟弭而邊郡之賦畢至。

○司憲府、司諫院又交章上言:

自古帝王,立法創制,莫不本乎民情。今國家遵倣中朝,印造楮貨,以爲公私之寶,非特國家無窮之利,又有便於輸貯。是以立法之始,廷臣莫不稱美,以爲裕國裕民之良法。臣等竊見,自楮貨頒行以來,首發倉廩,聽民貿易,以示信於民,又換民所儲常五升布,絶爲三端,以沮其疑,立法之意,嚴且密矣。然土風民産,與中國不同,一國人民囂囂不信,視楮貨爲無用之物,日益憂疑,物價騰踴,未有紀極,巿官之禁愈嚴,而楮貨之直愈賤,豈能行之悠久而無弊哉?況今穀已登場,米粟之價,宜其賤矣。委巷窮民,持[26]一張楮貨,售索一斗之米,尙不能得。迫於飢饑,怨讟莫甚,不可不慮也。仲尼曰:「人情,聖人之田,治道之所由出也。」故陸贄曰:「爲國之要,在乎得衆,得衆之要,在乎見情。」今楮貨之用,適以斂怨,利不及民,其拂民情,炳炳可見。初以楮貨爲良法,而及其行也,其弊若此,尙何憚於更改耶?願殿下審察群情,下令攸司,俾改舊制,誠爲便益。如以爲不可遽改,則其楮貨之文,有曰:「與常五升布通行。」姑令楮貨竝用,聽民所好,毋使强之,以順其情。

皆下議政府擬議。三府會議,用楮貨可否相半,復紬布可者過半。

9月26日

○丙午,幸平州溫井,到江陰縣歧灘上平丘下馬,入帳殿召金科,覽《尙書》一篇,乃曰:「今臺諫隨駕者誰歟?」慨然曰:「諫官上言:『殿下雖假湯沐之名,實欲遊畋之樂。』甚哉言乎!」

9月27日

○丁未,上射獐獲之。至平州彌勒堂下馬,入帳殿,召諸摠制曰:「此行正欲觀軍行,諸軍驅獸不一。後若如此,卽從軍法。」又命曰:「卿輩何故使我早入帳中乎?今後不早不暮可也。」所獲禽獸,分賜從官。

9月28日

○戊申,通事康邦祐來自遼東,至平壤。西北面都巡問使飛報:

邦祐言:「六月十三日,燕王戰勝,建文皇帝命焚奉天殿,而自縊于殿中,后妃宮女四十人自死。是月十七日,燕王卽皇帝位,遣都察院僉都御史兪士吉、鴻臚寺少卿汪泰、內史溫全、楊寧等齎詔書,已於今月十六日,越江而來,力士二人,本國宦者三人隨來。」

上嘗語朴錫命曰:「夢朝廷使臣至,予使人傳寫聖旨而觀之。中原必有奇事。」至是果驗。

9月29日

○己酉,夜,雨雹。

○上至自平州。

○日本薩州山城太守源賴秀,稱臣奉書獻禮物,一岐州知主源良喜亦獻禮物,發還俘虜。

冬十月

10月1日

○辛亥朔,上命知申事朴錫命,詣檜巖請太上王還。上聞使臣問太上王之安否,故令錫命具啓使臣出來之事。

10月2日

○壬子,令中外不用建文年號。

10月4日

○甲寅,霧。

○以金士衡爲領司平府事,河崙左政丞,成石璘領議政府事,李稷藝文館大提學,權近參贊議政府事。初,上欲遣右政丞李茂賀登極,召河崙、金士衡、李茂曰:「右政丞素有疾,難以遠行,如何?」士衡曰:「臣亦有疾,但畏上監[27],不敢辭職。」崙曰:「政丞皆有疾,臣當行矣。」上喜而泣下,崙亦涕泣。至是,以崙爲左政丞,賀登極也。

10月6日

○丙辰,宴左政丞河崙、知議政府事李詹、判漢城府事趙璞于涼亭,懽甚聯句,夜深而罷。崙等將如京,慰之也。

○流典農正朴實于丑山,囚元尹李澄于巡衛府。初,實竊副司直尹夏妾,匿于其家,夏至實家,縛其妾而還,實銜之。實素與澄善,請澄至家,夜置酒,因言其故,澄徑[28]往夏家入其室,捽夏妻髮,出而捶之,幾死。夏告憲司,憲司劾問,上疏曰:「澄,王親也,請囚巡衛府以罪之;實,鞫問科斷。」下澄于巡衛府。右政丞李茂曰:「澄,王親也,請勿囚。」上曰:「王親犯罪而不治,無所懲矣。若實則功臣之子。其父子安爲邊將,任國重事,不可加罪。」只流於外。司諫院上疏請曰:

實與澄恣行奸暴,憲司請罪,殿下特從寬典,實只流外方,澄雖下巡衛府,尋卽釋之。臣等竊惟,自古爲天下國家者,孰不欲嚴法令而懲奸暴哉!然勳戚貴近交結無賴之徒,恃勢驕橫,同惡相濟,無所忌憚,紀綱於是乎不振,風俗於是乎大毁,此古今之通患也。《書》曰:「敗常亂俗,三細不宥。」伏望殿下令攸司按律科斷,以嚴邦典。

不允。

10月9日

○己未,東北面都巡問使朴蔓進班白鷹,賜表裏。

10月10日

○庚申,上遣知申事朴錫命于檜巖,獻衣襨于太上王。以十一日太上誕晨也。

10月12日

○壬戌,朝廷使臣都察院僉都御史兪士吉、鴻臚寺少卿汪泰、內史溫全、楊寧,奉詔書至,結山棚備儺禮軍威,上具冕服,率群臣迎于西郊,至闕宣詔。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昔我父皇太祖高皇帝,臨御天下垂四十年,薄海內外,皆爲臣妾。高皇帝棄群臣,建文嗣位,權歸奸慝,變亂憲章,殘[29]害骨肉,禍幾及朕。於是,欽承祖訓,不得已而起兵,以淸憝惡,賴天地祖宗之靈、將士之力,戰勝攻克。然初不欲長驅,始觀兵于濟南,再逗遛于河北,近駐淮、泗,循至京畿,冀其去彼奸回,悔罪改過。不期建文爲奸權逼脅,闔宮自焚。諸王大臣百官萬姓,以朕爲高皇帝正嫡,合辭勸進,纉承大統。朕以宗廟社稷之重,已於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七日,卽皇帝位,大赦天下,改明年爲永樂元年,嘉與萬方,同臻至治。念爾朝鮮,高皇帝時,常效職貢,故遣使詔諭,想宜知悉。

宣訖,使臣適太平館。

○省親內官鄭貴等三人偕來,上宴使臣于無逸殿。上率群臣隨至館,請還宮設宴。上與使臣言:「父王遷都漢陽,今還舊京,宮室適災,姑營葺于玆,甚卑陋,誠爲天使惶恐。」士吉曰:「是乃上古之風,何卑陋之有!」上曰:「道途阻遠,何其勞也?」士吉曰:「載馳載驅,使臣之職分也。」上命左副代言金漢老,饋省親內官三人。宴罷,三人揖于上前,溫全敎之拜,仍言于上曰:「此人等幼被倭虜,因至上國,今雖還鄕,不知其父母面目,甚可憐憫。此輩又有功於皇帝,幸國王使見父母。」上曰:「吾聞命矣。此人有功於帝,遣令省親,我國亦有光矣,甚可喜也。」三人揖謝,全敎之跪拜。上欲隨使臣至太平館,士吉等請辭乃止。

10月13日

○癸亥,上如太平館宴使臣。溫全以設其坐泰下,稱疾不出,上使人再請,乃赴宴。全以職居泰上,泰以奉詔命,居全之上,以此二人有嫌。義安大君和進酒,汪泰起立,上曰:「天使何爲起坐?」泰曰:「吾聞此乃國王之叔也。王以君臣之分不起坐,然矣,吾以賓主之禮,不敢不起。」

○復用洪武年號,稱爲三十五年。

10月14日

○甲子,賜省親內官父母米各五十石。

○全羅道興德水軍萬戶,獲倭船二艘。

10月15日

○乙丑,以閔無咎爲參知承樞府事,閔無疾參知議政府事,韓尙敬中軍摠制,李叔蕃知承樞府事,閔汝翼左軍摠制,呂稱江原道都觀察使,金希善西北面都巡問使。

○遣左政丞河崙、知議政府事李詹、判漢城府事趙璞如京師。崙、詹賀登極也,璞賀正也。上具冕服,率群臣拜表于宣義門外。

○使臣兪士吉、汪泰謁文廟。學官生徒行拜禮,士吉等皆答之。問:「祭享如何?」館伴對曰:「有春秋釋奠及朔望祭。」又問:「主祭者誰?」曰:「國王主之。」

○士吉、汪泰欲見吏曹戶曹官員,議政府以金瞻、陳義貴遣使臣館諭之曰:「使臣必有問,宜備辭以對。」士吉問瞻曰:「官資幾等?」瞻對曰:「有九等。」曰:「銓選封贈,曹掌之乎?」對曰:「掌之。」曰:「銓選如何?」對曰:「有六科,文科武科陰陽科醫科律科譯科也。文科使禮曹取三十三人,武科使兵曹取二十八人。」曰:「封贈如何?」對曰:「人有功則封之,其父母追贈。」曰:「此法與中國無異。」又問:「外官幾等?」對曰:「有府州郡縣。府有三等,有府尹,有大都護府使,有府使。」曰:「官幾何?」對曰:「三百七十二。其所屬多矣,擧其大者耳。」曰:「其官員差遣如何?」對曰:「曹擇其賢良公正者,啓聞差遣。」曰:「不有害民橫斂者乎?」對曰:「選人差遣,安有害民之事乎?又遣都觀察使,巡察守令賢否、民生休戚。其法依中朝廉訪行之。」曰:「此法善。」問義貴曰:「工役財賦,曹掌之乎?」對曰:「工役則工曹掌之,財賦則曹掌之。」曰:「一頃之賦幾何?」對曰:「我國之田,與中國不同,故頃法不行,以結爲田法。」曰:「一結所賦幾何?」對曰:「一結出米三十斗。」又曰:「軍民有異乎?」對曰:「我國無軍民之分,有事則兵出於農,無事則皆歸於農。」曰:「此法善。」言訖,金瞻等詣闕以聞。

10月16日

○丙寅,高城君高呂卒。輟朝三日。呂有武才,遇知太上王,有功於引月之役,及革命之際,與趙評擊侍中鄭夢周,乃與勳盟。

○溫全、楊寧詣上王殿,次至大君和、大君芳毅、府院君閔霽第,皆行茶禮以待之。楊寧言:「金若恒流雲南,娶妻而居。若鄭摠、盧仁度則皆已病死矣。」

○內官三人,各省親于其鄕。

10月19日

○己巳,氣如春。

○溫全、楊寧謁太上王于檜巖寺。全等請見金剛山,太上王曰:「氷凍難行。」有一僧謂伴人曰:「見金剛山,此時最好。」全遂遊金剛山。

10月20日

○庚午,日中有黑點,行太陽獨醮于昭格殿以禳之。

10月22日

○壬申,楊寧還自檜巖。

10月23日

○癸酉,上如太平館。請留楊寧也。上謂楊寧曰:「予聞天使欲從近發還,未知然否?」寧曰:「溫天使善騎馬,我等雖先發,亦能及到。」上曰:「昔日天使至此,或留一時,或留一二月,今天使何欲速還?請待溫天使一時而行。況西北面寒甚,豈可先發而遲回於中路乎?」寧曰:「道路混亂,不可不速還,又欲迨寒未嚴而歸也。」上固請,寧曰:「感動感動。」上曰:「予之居處甚陋,欲奉天使笑語,幸明日來臨。」寧曰:「諾。」

10月24日

○甲戌,上宴楊寧于無逸殿。

10月25日

○乙亥,沈霧。夜,流星大如木瓜。

10月26日

○丙子,沈霧。

○使臣兪士吉等觀獵于西門外。上命安城君李叔蕃,率甲士五百獵于郊,遣代言設酌,又使議政府設宴。命參贊權近,從使臣行。近作詩贈使臣曰:

星軺觀獵出都城,軍馬侁侁作隊行。獸竄草間寧得脫!禽飛雲表却遭烹。三驅正値開羅網,四海方臻洗甲兵。此日原頭聊講武,騎徒齊奮有懽聲。

士吉謂近曰:「昔陸顒輩奉使于玆,因詩酒荒樂,中國之士,聞者皆笑之。是以吾輩初欲矢不作詩,然子之詩,敢不賡韻?」乃口號曰:

虞旌獵獵繞山城,騎士如雲樹抄行。喜見驅馳神訓鍊,坐令飛走落炰烹。仁湯網裏寧無活!小范胸中亦有兵。自是遠人懽聖澤,豈緣田狩獻能聲!

士吉作詩贈權近云:

萬里梯航謁禁林,先皇柔遠賜恩深。龍光滿紙頒宸翰,天語成章識聖心。覆載無私春蕩蕩,薰陶有自日駸駸。我來正爾敷文德,喜見東人重玉音。

10月27日

○丁丑,命議政府議宥死罪可否。朴錫命啓:「各道死罪皆宥乎?」上曰:「非予所能獨斷,令議政府議聞。」

○太上王宴使臣溫全于澄波渡。全還自金剛山,太上王要於路設宴,上遣妓樂,又遣宗親及別侍衛以從焉。太上王欲率別侍衛,以幸東北面,邊顯等啓曰:「上以殿下欲見使臣,故遣臣等侍衛,初不知隨駕深入遠方。況資糧之備不給,遠行隨駕實難。」太上王曰:「汝輩皆吾養士,今何背我乎?」因泣下,顯等不得已而從焉。太上王欲向寶蓋山深源寺,不果,欲向安邊釋王寺。上聞太上王欲北幸,欲出中路,迎慰溫全,仍詣太上行在奉餞。大提學李稷言於右政丞李茂曰:「遼東雖一指揮出城,五色軍容甚盛。今上但率千餘人,見使臣於草次如何?」茂曰:「然。」卽詣闕具陳,請停駕,上從之。遣知申事朴錫命,告于太上王曰:「父王旣見二使臣,而迎送於道路,則上副使臣,亦不可不見也。且上副使臣皆願得見,幸一來于京,與使臣相接。」太上王曰:「使臣來則見之,不必往見也。」上不知太上王所向,使人候之,相望於道。

○罷知丹陽郡事朴安義職。初,安義與淸風郡事皇甫琠、江陵判官金晊、提州監務柳洳等泛舟於丹陽江上宴飮,舟傾溺水,妓一吏一死。觀察使咸傅霖按之,決笞還任。司諫院聞之,移文憲司推劾,會有大赦,李茂等狀啓請宥安義還任。茂,丹陽人也。知申事朴錫命,以其狀啓于上,上覽之,問錫命曰:「安義何罪?」錫命具以啓,上怒曰:「人有死者,何不曾啓,今遇赦,乃請宥乎?每事如此,則予不視國事可也。傅霖罷安義職,報議政府,移文憲司宜矣。只令決笞還任,豈不知而然歟?私欲間之故也。死生大矣。」錫命不能對。

十一月

11月1日

○庚辰朔,太上王駕向東北面。

○上宴使臣溫全于崇仁門外。全還自金剛山,上迎慰,士吉、汪泰亦與焉。

11月3日

○壬午,遣宦官金完于太上王行在所問安。

○命司憲府,宴使臣于太平館。大司憲朴信語士吉曰:「高皇帝時,來使皆秩卑,今天使則僉都御史也。一國君臣皆喜且懼。予以御史臺官,敢不來謁!」士吉曰:「然。嘗聞有三府六曹矣,未聞有御史臺也,今乃知之。此官衆所共憚者也。」翌日,士吉等送人憲府曰:「昨夜好歸乎否?」憲府答曰:「吾等好來。天使專人問慰,禮當往謝,緣多事未敢卽進。」

○承樞府行廊災。

11月4日

○癸未,太上王駕次金化縣。

○上宴使臣于無逸殿。溫全使典書偰眉壽,白於上曰:「吾等之來,天方有雨,至闕乃晴何如?」上答曰:「今聖天子新登寶位,四官人來。謹備小酌,欲進一杯,意者皇天感予之誠乎!」全聞而樂之。使眉壽言於士吉、汪泰,士吉等起坐而揖,懽醉夜深還館。

11月5日

○甲申,宦官金完,來自太上王行在所。完啓曰:「太上殿下言:『予自卽位以來,未得一拜祖宗之陵,嘗以爲念。今幸爲閑身,欲往拜先陵於東北面,而後遊金剛山入京,暫不出門。若予不拜先陵,異日何以見祖宗於地下乎?人不知此,謂我此行曰顚且狂也。其亦有父母者也,以己之心度之,則予之心可知也。』又言:『擔轎軍衣冠盡破,衣冠各二十六以速辦送。』」上卽命攸司送之。

○安邊府使趙思義等擧兵,發人于州郡調兵。大護軍安遇世適自東北面而還,飛馹來告其由。思義,卽顯妃康氏之族屬也,欲爲康氏報仇也。

11月6日

○乙酉,上如太平館宴使臣。上曰:「聞天使將以明日還,然歟?發行之日,不可不擇,幸以十日行。」使臣等喜,揖謝之。上曰:「宗親大臣皆欲餞行,故予先設此酌。須爲留數日。」

11月7日

○丙戌,上詣太平館,宴使臣。

○上遣靑原君沈淙、藝文館提學劉敞于太上王行在所侍衛,遣藝文館大提學李稷問安,兼獻衣襯玉帛禮神之物。太上王嘗遣侍衛李自芬,言衣襯玉帛速送之意[30]故也。太上王於所過州郡城隍有神之處,皆以衣襯玉帛禮之曰:「予之此行,國人皆以爲狂。然予卽位以後,不得一拜先陵。今不親祀,則死後將何面目,見先人於地下乎?」

○太上王命贐使臣之行。溫全黑麻布五匹、白苧布三匹,楊寧黑麻布四匹、白苧布二匹,兪士吉、汪泰各黑麻布二匹、白苧布二匹。上皆加以十匹而贐之。上以黑麻布白苧布幷二百匹,分贐于使臣,士吉、汪泰不受。

○誅金呂生及僧妙峯,杖僧省聰一百。初,妙峯負呂生至京圻左道僧嶺縣民戶,其戶有女子。妙峯指呂生曰:「此是上王,將復位,宜作壻。」其戶人不許曰:「是何言耶?是何言耶?」妙峯曰:「上王尊貴,不能徒行,故予負之。」又到其縣將軍寺,寺僧紿之曰:「今日諸王行僧齋於此寺。」呂生曰:「吾之族下兒輩,何以來于此寺?」省聰妄言懷安公領軍入京。縣守聞之,執而歸于司憲府。

11月8日

○丁亥,遣上護軍朴淳于東北面,被殺于彼軍中。淳至咸州,敎都巡問使朴蔓及州郡守令,勿從思義,遂被殺于彼軍中。

○賜淮陽府使金廷雋馬一匹。廷雋來告太上王駕過鐵嶺也。

○臺諫上疏請移置芳幹于濟州,不允。疏曰:

庚辰春,懷安君芳幹父子,稱兵向闕,殿下與二三將相,戡定厥亂,以安宗社。夫以周公之聖,未免管叔之擧者,不可以私恩,滅天下之公義也。懷安父子,宜加天討,以正邦憲,殿下乃以天倫不忍之心,徙置益州,田廬産業,無不完具,蓋欲安其心而得終天年也。宜當改心安分,以答再造之恩,今乃日以馳騁田獵爲事,略無悔悟之狀,其心所懷,固未可知。近日有金呂生、僧省聰者,造爲亂言,以惑衆聽,懷安父子聞藉己之言,憂憤驚恐,必不自安。萬一有桀驁之狀,則殿下雖欲保全,亦不可得矣。願移置濟州,安其産業,毋令無賴之徒,私自交通。懷安父子,得保天年,殿下之仁,亦得盡矣。

11月9日

○戊子,太上王御驛騎向咸州,上遣王師無學於太上王行在所。以無學太上王所敬信者,故欲其道達上意,而請速還駕也。

○臺諫復上疏請移置芳幹于濟州。疏略曰:

臣等昨以懷安父子徙置濟州事,具疏以聞,殿下以天倫之重,不忍兪允。此誠殿下友愛之至情也。然臣等竊惟,天下之理,有常變之不同,故聖人之敎,有經權之或異。徒知所以守經,而不知所以用權,則何以決天下之大疑,而成天下之大事乎?夫兄弟之間,當盡親親之恩者,人倫之常也。然或不幸而至於變,則不可不用權以處之。昔者舜之於象也,得以遂其友愛之心者,象之惡未著,而其害止於一身而已;周公之於管叔也,未免致辟之擧者,以其宗社傾覆,生民塗炭,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故也。今我殿下不許徙置者,守經而處常之道也;臣等所以建白者,用權而處變之道也。況鑑微知著,禁於未然之前,然後禍亂不生,而國家安矣。今於懷安,若不早爲之所,而處之得其宜,則臣等竊恐異日必有不虞之變。勢旣至此,則雖欲保全,得乎?伏望殿下兪允施行。

○議政府啓曰:「太上王春秋已高,且有風疾。今深入東北面,趙思義等動兵橫隔,願殿下深慮之。且前日臺諫交章,請移置芳幹于濟州,至再至三,殿下不允。臣等以爲臺諫之請,甚協於義。」上曰:「父王遠遊未返,不勝思戀。若懷安之事,當更思而處之。」乃與知承樞府事李叔蕃言曰:「懷安君,同母兄也。乃以有位之故,有如是之變乎?」因泣涕。

11月10日

○己丑,黃霧四塞。

○遣大護軍金繼志于東北面,頒敎書。

○上率百官,餞使臣于迎賓館。上召力士二人于坐前而賜酒,溫全曰:「二人雖微,皆受帝命而來,國王不可坐而賜酒。」上曰:「予今以禮慰天使四位而已,此二人,天使之從人也。若二人奉命獨來,則安敢若是!又禮不可輕變。初以此禮待之,今易之難矣。」全甚慙,因有怒色。士吉起,至上前請歸曰:「小人已怒矣,不出則失禮多矣。」欲出,上請還坐。上出帳外而還,士吉執杯以進,上請先之,士吉曰:「此何禮耶?」上曰:「禮緣人情,但欲勸酒。」士吉欣然曰:「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乃飮之。將行,上與士吉等曰:「我國自高皇帝時,臣事朝廷。今聖上在燕都,燕近東方,故待我國人偏厚。今登寶位,但送一張詔書,猶且喜感,乃命遣僉都御史、鴻臚少卿、內府兩官人,東方臣民感祝難言。予當一騎入朝,旣不能然,若予子有年過十歲者,則當遣朝賀,顧皆年幼。雖遣大臣,以獻方物,心實有愧,願天使奏達予心。且天使亦不久留,未盡誠款,惶愧實深。」士吉曰:「皇帝,高皇帝之愛子也,國王已知之。又有賢德,天命人心咸歸,故不得已而奄有天下。今吾輩已布詔書,國王已修表物,復何爲乎!」欲行辭禮,上先行四拜,出帳外揖別。溫全向太上殿行四拜,復與上別。露其臂指燃處曰:「吾於金剛山燃臂,所以召西天佛也。」乃行。

○賜全羅道都節制使洪恕宮醞表裏。恕捕倭十餘人,故以其子涉,爲宣慰使而遣之。

○前典書李和英自東北面携妻子逃來。時,和英丁父憂,與弟和美,被衰絰至鐵嶺,有騎兵百餘阻之,不可得過。和英與弟謀曰:「我等宜脫衰絰,被堅執銳以行。」乃釋衰,具甲兵鼓噪走馬,百餘兵皆潰,無有遏之者。和英獻馬二匹,上命知申事朴錫命饋之曰:「予於朝臣,可任使者,雖遭親喪,奪情而起。況卿軍官,不可不食肉飮酒。」和英對曰:「小人雖命歸死地,何敢不從!但臣未脫父喪。上命吉服,旣從之矣,又命飮酒食肉,中心有愧。」遂涕泣。錫命入告,上曰:「卿之此言,誠大義也。然爲軍官者當節候不調之時,不可不飮酒食肉。卿善保其身以事予,孝親之道莫大焉。」錫命勸之。

11月11日

○庚寅,以左軍摠制李龜鐵爲東北面都體察使,大護軍韓興寶爲知兵馬使。上賜龜鐵廐馬弓矢甲胄。

○護軍金玉謙,來自東北面。初,遣玉謙于東北面,至是來啓曰:「初至安邊,見府使趙思義,思義睨視不爲禮,使人奪臣劍及馬牌。臣潛行至文州,聞朴陽入州調兵,入見陽,亦睨視不與言,但署其調兵之牒。至永興府,見府尹朴蔓,蔓泣曰:『吾初見思義調兵之牒,遣人以聞,又見輸致甲兵之牒,遣人以聞,君見之乎?』予答以不見。蔓曰:『此人等必被獲矣,吾其危乎!』蔓又言:『吾初可以得脫而去,然爲將帥,不可輕棄藩鎭。君宜從間道還達于上聰。君若被獲,君與吾當被害矣。』因與劍,給上等馬。行至永豐,路遇韓方,方暫與語過行。臣至永豐村家而宿,方使人追至其家,縛臣手囚于房中,十餘人守之。夜深,守者熟睡,潛逃而出,守者覺之,追至高山,臣登山逃遁而來。」

○護軍宋琉受命至咸州,亦爲彼軍所殺。

○以左政丞河崙兼判承樞府事,右政丞李茂兼判承樞府事,趙英茂兼議政府贊成事,李文和司平右使,李和英左軍同知摠制,金玉謙典醫監正。

11月12日

○辛卯,以趙英茂爲東北面江原、忠淸、慶尙、全羅道都統使,李彬西北面都節制使,李天佑安州道都節制使,金英烈東北面江原道都安撫使,柳亮豐海道都節制使。

○賜李天祐、柳亮甲胄弓矢,賜李彬馬弓矢毛衣。

11月13日

○壬辰,趙茂英、李天祐、金英烈、李龜鐵等發行。

○放朴叔義于其鄕金堤。叔義爲知文州事逃來,上問聲息,對之不明。

○以李龜鐵爲中軍都摠制,姜思德右軍摠制,韓珪中軍摠制,延嗣宗右軍同知摠制,柳亮東北面都巡問使,庾龜山安邊都護府使,柳沂全羅道都觀察使,李和美大護軍。

11月14日

○癸巳,司諫院上疏請勿收軍士之田。疏略曰:

國家以受田大小人員,籍名作牌,分屬三軍,侍衛王室,此誠良法也。其有受田而未屬牌者,承樞府定日親點作牌,其不及者幾二百人。收其所受之田,所以懲不恪也。然殿下特命勿收別侍衛三十餘人之田。其感激之心至矣,其餘人之缺望,爲如何哉?若懲不恪,則皆不及矣,若垂聖恩,則莫非王臣。且田制之設,本以優士族而養廉恥也。今當收租之時,遽收其田,則非惟不足以養廉恥,亦所以興怨咨也。伏望殿下,特下承樞府,其不及親點者,皆籍名作牌,所受之田,許令勿收。

疏上,下戶曹給田司。

11月15日

○甲午,以權衷爲京畿左右道節制使。令衷率兵馬助英烈,賜藥物兵器。

○上遣安平府院君李舒于太上王行在所,命釋益倫、雪悟,從之。舒與二釋皆太上王素所敬信者,故欲其見而悅之也。

11月16日

○乙未,沈霧。

○以摠制辛克禮爲豐海道節制使,禮曹典書具成亮江原道兵馬使。

○上護軍金繼志回自安邊。繼志啓曰:「初,臣率騎士九人至淮陽,得騎士十人,至鐵嶺口子,斬守者二人,行遇金乙寶者督諸郡備軍糧馬草,斬之梟首。至安邊,有嚴仁平者抄軍。斬之,梟首於館門,卽馳還。」

11月17日

○丙申,霧昏終日。

○火星入氐。

○以李居易爲領司平府事,成石璘領議政府事兼判開城留後司事,郭忠輔都摠制。

○閔無疾、辛克禮,將兵指東北面。

11月18日

○丁酉,黃霧四塞,氣暖如春。

○上出御兵曹,各司皆留二員。

○以金士衡爲上洛府院君,李佇兼判承樞府事。賜郭忠輔馬一匹,又賜安遇世馬及衣,朴淳家紙百卷、米豆幷一百石。

○以驪興府院君閔霽爲守城都統使,權和都鎭撫。

○太上王駕向西北面古孟州。

11月19日

○戊戌,虹見于東。

○前參判承樞府事姜淮伯卒。淮伯,晋陽人,恭穆公蓍之子。歲丙辰登第,壬戌年二十六,拜代言,是年,陞奉翊密直提學。乙丑冬,以賀正如京師,戊辰,又朝京師。己巳,拜匡靖判密直司事,觀察交州、江陵道。辛未,遷政堂文學兼司憲府大司憲。壬申夏,貶于晋陽,七年庚辰,授東北面都巡問使,階正憲,尋拜參判承樞府事,以疾卒于第,年四十六。淮伯聰明過人,慷慨老成,所至有聲績。五子,宗德、友德、進德、碩德、順德。

○李天祐遣游騎百餘于古孟州,爲思義兵所獲。

11月20日

○己亥,以前知豐州事金南斗爲谷山等處知兵馬使。

○李天祐與思義兵戰于古孟州艾田,敗績。天祐見圍,與子密等十餘騎,力戰潰圍而出。

11月21日

○庚子,上發京城,次于金郊驛北郊。命閔霽、成石璘、禹仁烈、崔有慶等,留守京城。

○趙英茂、金英烈、辛克禮等指鐵嶺。

11月22日

○辛丑,地震。

○駕次元中浦。

11月23日

○壬寅,以司憲執義宋愚爲平壤道察訪,戶曹典書尹思修爲安州、泥城、江界等處察訪。

○月犯上相。

11月24日

○癸卯,以上護軍金繼志爲西北面兵馬使。西北面都巡問使報:「思義軍在德州,天祐兵在慈城,李彬兵在江東。」

○李舒、雪悟至鐵嶺,以路梗還。

11月25日

○甲辰,知殷州事宋典逃來。典啓曰。「天祐敗績,臣陷彼軍。其都鎭撫任純禮使臣散糧曰:『軍數六七千人也,兀良哈來,則足萬數矣。』臣潛逃而來,路見其軍,或四十或三十或二十作隊而逃者多矣。」

○以李居易爲左道都統使,李叔蕃爲都鎭撫,閔無疾爲都兵馬使,李至、郭忠輔、李行、韓珪爲助戰節制使,金宇、沈貴齡、李淳、崔士威與金繼志,領兵發行。

11月26日

○乙巳,至自元中浦。

11月27日

○丙午[31],思義軍至安州夜潰。思義軍屯于薩水邊,夜自潰渡水,氷陷而死者數百餘人。初,有金天祐者見獲於思義軍,其軍問我軍數,天祐曰:「趙英茂指東北面,李天祐、李彬、金英烈、崔雲海等至孟州,又黃、鳳州之間,軍士四萬餘人出來。諸公何以當之?」軍士聞之,皆懼變色。趙和謀欲軍中自散,夜火其幕大呼,軍士皆驚四散。

○上遣內官盧希鳳于太上王行在所問安。

11月28日

○丁未,上遣安平府院君李舒、釋雪悟,齎宮醞問安于太上王行在所。

○賜延山府使禹博廐馬一匹。博乘馹來告太上王回駕,上喜而賜之。

○以趙溫爲東北面察理使。

○囚金綣、黃似蘭、孫孝宗、康顯、趙洪等父母妻子。

○都統使趙英茂還。

11月29日

○戊申,下朴蔓、朴文崇、許衡、朴貫、黃吉至于巡衛府,命臺諫刑曹雜治之。蔓爲都巡問使,文崇都鎭撫,衡經歷,貫定州牧使,吉至知宜州事,至是來詣闕,賜之酒。命大司憲朴信、左司諫趙庸、刑曹典書金謙,交坐于巡衛府鞫問。上使知申事朴錫命命曰:「朴蔓、許衡等未戰時逃來,豈有罪耶?勿施刑杖。朴貫曾遞任而不來,到安邊遲留,且與永興少尹金綣謀事,而不正言其故,宜加刑問。」

○分遣巡衛府千戶郭敬儀、知事田時貴等于東西北面,推賊臣趙思義、趙洪、金綣等黨與,家産沒官,妻子送于京。

十二月

12月1日

○庚戌朔,上遣內官,獻衣襨于太上王行在所。

12月2日

○辛亥,下李自芬、韓定等于巡衛府。

○太上王駕次于平壤府。太上王曰:「予在東北面時,國王不遣人,在孟州時,又不遣人,不無憾焉。」侍者曰:「上使前政丞李舒、大禪師益倫、雪悟問安,乃以路梗未達而返。」太上王曰:「皆予所信重者,故遣之也。」

○臺諫交章,上時務數條:

一,前者以懷安父子移置濟州事再請,殿下以海島之阻不允,且令徙置於順天城內。然臣等竊惟,自古禍亂,例生於意料之所不及,近者,不逞之徒,乘間竊發,變故有不可勝言者。設有緩急,將何以制之?此誠不可不慮也。況省其僕從,禁其出入,故懷安必不自安。願如前請,徙置濟州,完其産業,俾終天年。一,東北面咸州等處,號爲加別赤者,聚爲一黨,不供國役,別爲家兵,私相交結,豪橫自恣,州縣不能禁制,已有年矣。今賊臣趙思義等謀變之始,專賴此輩爲其黨援,擅興兵革,幾危社稷。若不革去,恐復有如此之變。一皆革去,以供國役。一,名位,國之利器,不可輕以虛假。前朝之季,添設盛行,混眞無別,人視官爵如泥沙,無功而躐等濫受者,十常八九,故國家不勝其弊,至有徵馬之罰。殿下卽位以來,革去此弊,以正名位,固爲美意。今者竊聞,欲擧添設,以慰軍士。臣等恐官職之濫,復如前日。又況方今軍士,未有攻戰之功?後若有獻捷之人,將何以賞之?伏望殿下,姑停此擧,以待有功。

允之,惟懷安移置事不允。

○下邊顯于巡衛府。顯來自東北面,上曰:「黨於思義而用事者誰歟?」下巡衛府,命三省及委官交坐問之。

○遣前典農正朴實,賜書于懷安君芳幹。書曰:

議政府啓,有伯兄父子遷順天之日,走馬欲避之事。予自庚辰春,至于今日,欲保全伯兄之心日篤。比者,金呂生、僧妙峯等妄稱伯兄爲亂,已令推辨反坐。且於日者,趙思義在東北面動兵,百官詣闕,請放伯兄于濟州,予以濟州隔海遐邈,故不許。請伯兄勿生疑惑。

12月3日

○壬子,氣暖如春。

○下鄭龍壽、申孝昌于巡衛府。龍壽、孝昌,以承寧府堂上官,扈太上王之行,至東北面,與趙思義之謀故也。

12月5日

○甲寅,杖朴蔓七十,流于合浦;朴文崇杖六十,自願流于金山;許衡杖六十,自願流于陰竹;朴貫杖六十,自願流于木州;黃吉至只杖六十。

12月6日

○乙卯,豐海道都觀察使韓尙敬享太上王。太上王與李佇、李舒、李彬聯句唱和。

12月7日

○丙辰,下趙思義及子洪于巡衛府。前典書曹仲生押思義父子來,賜仲生段衣。初,思義等率五十餘騎,還至安邊,都按撫使金英烈,以兵圍而執之,遣仲生押至。

12月8日

○丁巳,竄鄭龍壽、申孝昌于外方。

○上出金郊驛,迎太上王入帳殿獻壽。

○太上王還京。

12月9日

○戊午,大雨。

○上詣太上殿。

○賜完山君李天祐、司平左使李彬鞍馬,賜泥城道節制使崔雲海馬。以侍衛太上王而來也。

○下康顯、任純禮、文仲僉于巡衛府,委官臺省刑曹各一員交坐鞫問。

12月10日

○己未,黃霧。

12月11日

○庚申,日珥。

12月13日

○壬戌,霧四塞。

○移文各道,推刷自遼東逃來軍人。聞朝廷遣使臣推刷逃軍,欲及使臣未到之前還送也。

12月14日

○癸亥,火星犯房上相。

12月15日

○甲子,氣暖如春,沈霧四塞,咫尺不見人。城中多疾疫,然皆三四日而差。

12月16日

○乙丑,議政府請降安邊大都護府爲監務,永興府爲知官,允之。以趙思義、金綣等爲府使少尹,起兵作亂故也。

○晋陽大都護府爲牧官,谷山府爲郡。各從舊號也。

12月17日

○丙寅,行太陽星、火星獨醮于昭格殿。

12月18日

○丁卯,趙思義、康顯等伏誅。趙洪、洪洵、金子良、朴陽、李自芬、金昇、林西筠、文仲僉、韓定等,亦皆伏誅。

12月20日

○己巳,司諫院上疏請置朴蔓於極刑,不允。

○右司諫權湛等,劾委官趙英茂、巡衛府萬戶崔有慶、尹柢、大司憲朴信、刑曹典書金謙、左司諫趙庸,以照付輕律,杖流朴蔓故也。

○遣判軍資監事辛龍鳳,招安吾都里、兀良哈等。以其不附也。

12月21日

○庚午[32],右司諫權湛、執義宋愚等,交章復請英茂等罪,不允。

○臺諫復上疏請朴蔓罪,不允。疏略曰:

賞罰,人主之大柄也。賞罰當於功罪,然後千萬人有所勸懲矣,此王者爲治之要也。臣等伏覩朴蔓之罪,據法當誅而不赦者也。殿下以好生之德,不忍置法,此誠欽恤之美意,然賞以勸善,非私與也;罰以懲惡,非私怒也。先王執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時,誠以天命天誅不可得而私也。今釋重罪,不置於法,無以正王法,而將使爲惡之徒,無所畏憚矣。願將朴蔓置之極刑,籍沒家産,妻子爲奴,以正王法。

12月22日

○辛未,杖任純禮、朴暉、陳仲擧、魯彦、李之奇、朴山甫等一百,邊顯、崔湜、裵鴻漸等七十,李良幹、金英貴等六十,皆流遐方。

○前淸城伯李居仁卒。

12月23日

○壬申,霧。

○刑曹典書陳義貴,押漫散軍林八剌失里等,如遼東。

○司憲府上疏請司諫院之罪,不允。疏略曰:

司諫院劾左司諫趙庸,始以朴蔓之罪按律爲大逆,尋改爲擅調官軍之律。然庸但與論於大逆之律,及其改也,適以式暇不與焉,而右司諫權湛實署其案。掌務獻納權遇不劾湛,反劾庸。且湛旣與誤按輕律、蒙蔽天聰之罪,若不與焉,其欺天欺人之罪,莫此爲甚。願下湛攸司,收其職牒,鞫問科斷;遇,收其職牒,竄于遐方;知司諫金端、內書舍人尹珪、正言姜魯、郭德淵等,亦皆罷職。

12月26日

○乙亥,上親祭于仁昭殿。

○上詣太上殿設酌。

12月27日

○丙子,以右政丞李茂、完山君李天祐、判承樞府事趙英茂皆兼中軍都摠制,義安大君和、寧安君良祐、議政府贊成事李佇兼左軍都摠制,領司平府事李居易、完川君李淑、司平府左使李彬兼右軍都摠制,金謙爲兵曹典書,趙庸刑曹典書。

12月28日

○丁丑,上朝太上殿獻壽。義安大君和、靑原君沈淙、安平府院君李舒及五代言侍宴,極懽而罷。

12月29日

○戊寅,上詣太上殿。以歲除之日也。

○金綣、金溫、裵尙忠、朴夫金等伏誅。

○朝廷遣使臣推刷漫散軍,遇陳義貴于林畔站,令義貴還。

○冬恒燠無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