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甫函

丕绳先生:

大著述及孔子之政治哲学时,据民可使由语以孔子为不重视人民。然《论语》一书杂记孔子之言,初非孔子自著之书。故其语多有为而发,丧欲速贫诸语,其明证也。居今既不能得其所以为此言之旨,则毋宁勿加引用之为愈,似更不宜据以推论,否则毫厘之差,千里之谬,倘亦有背于先生求真之旨欤?今即先生之言论之,孔子谓举直错枉则民服,是其重视民意者一;去食去兵而不可去信,视民信之重胜于兵食,其二;既庶既富则教之,其三;政在使近悦远来,其四;教民七年,可以即戎,不教民战,是为弃之,其五。即据此五者言,孔子之重视人民何如乎?

大著又谓孔子迷信上帝,引“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为孔子之迷信命。鄙意死生语,《论语》明著“子夏曰”,既不称“子曰”,似不当以之指责孔子。即就此两语言,似亦未可谓迷信。大抵孔门以事之可由己力者为“性”,如修道是;事之不可由己力而由乎运会者为“命”,如圣人不能必行其道是。孟子性也命也之说,最得圣人之意。故以死生富贵为命者,以君子直道而行,“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是死生之事系乎运会,非君子之所能自力。君子既不肯枉道以干求,虽可必其德修行立,而不可必其得位行道,是富贵穷达之事,亦非君子之所能自力,故付之命也。盖尽其可以自力者,而以不可以自力者付之自然,不怨天,不尤人,此亦孔子之所谓“命”。故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盖道之行不行,非圣人之所能为力,而系乎一时代之运会;运会者,一时代之政教学术风俗人情所交织成时代潮流,不同于迷信也。至于“天生德于予”诸语,系表示圣人临危不乱,履险若夷之坚强定力,似亦不足以为迷信。近人章太炎被囚时,亦有类似之语,我人不可据之以言章氏之迷信;梁任公自言生平自信不致枉死,故间关跋涉,身入虎口,以赴护国之难,亦犹是也。大抵大勇之人自反不缩,往往有此种自信。证以孔子言“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不知言,无以知人”;又谓,君子之道有三:仁不忧,知不惑,勇不惧,以二说相对照,知言即知之事,知礼即仁之事(颜渊问仁,答以“克己复礼”,可证),则知命为勇者不惧之事,非其明证欤?

大著又谓孔子为周礼保存者与发挥者,此语诚然。然鄙意似当更需稍加阐说:孔子之所以从周,非因其为周而从之,因其为在当时无更善于此而从之,是孔子之旨归在从善而不必从周:因革损益,百世可知,其明证一;行夏时,乘殷辂,服周冕,足征孔子不泥于周而必归乎善,其明证二。

大著言必有征,钩稽采获,深入浅出,具见苦心,甚佩!惟于孔子之论稍与鄙见相违,敢尽言以求质正,仆亦非敢自信其必当也。惟先生裁之,幸甚!

周麟瑞顿首

十二月十六日

童书业答函

振甫先生:

手示拜悉。承教各点,甚佩,甚感!拙作述孔子思想专据《论语》一书者,以记孔子学说之书,可信者莫逾于此。其次《檀弓》尚不免夸饰,况《春秋》、《易传》等书乎?(《春秋经》体例杂乱,必为鲁史原文而略经游夏后学删定者,《论语》中从未言及《春秋》,其非孔子之所作可知。《易传》非孔子所著,近人亦已论定。)先生谓《论语》所记孔子语多有为而发,诚然!然“民可使由,不可使知”语必为孔子原意,观《左氏》所载孔子论晋铸刑鼎语可知。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思想,居孔子时而作此语,不足为病。西哲苏格拉底人称“西方孔子”,其思想亦颇守旧,不闻以此而损其大哲学家之地位也。

先生谓孔子重视人民,亦是!此亦春秋时代之思潮使然,“民本”之说,春秋时其他诸贤哲已有能道之者矣(《左传》中此类语句不胜列举)。

孔子于宗教本无兴趣,《墨子》书中记儒家后学之语,直云“无鬼神”,可证孔子之不重神道。然仲尼“述而不作”,以《诗》、《书》、礼、乐教弟子,《诗》、《书》中本多“天命”之说,孔子袭用其语,亦不足深怪,其不尽革商周人之神道观念,固可征也。惟孔子于“天命”之说亦时有新见解,如“天何言哉”及“亡之,命矣夫”等语颇具泛神论之色彩,故为言“天志明鬼”之墨家所深斥也。先生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明著“子夏曰”,非孔子语,诚然。然《论语》亦明著“商闻之矣”,“闻之”非闻之孔子乎?(先儒已有此说)至“天生德于予”诸语乃代表一种宗教性之自信力,虽不得谓为迷信,然此固为孔子之宗教也。

孔子从周不法先王与荀子同一见解,则业持之极坚,《论语》中述及尧、舜诸条之思想皆类杨、墨,已极可疑(详拙作《仲尼不述尧舜辨》)。至于夏时殷辂一条当出齐人所传,乃公羊家一派学说,非孔子时所宜有。读《荀子》书即知“言必称尧舜”乃“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之思孟学派之事,孔子无是也。庄子托盗跖之语,斥孔子“作言造语,妄称文武”;《淮南子》称“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墨子亦斥儒家“法周而不法夏”;孔子自称从周;又言“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又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之道平实可行,必不如后世儒家之高谈尧舜。即《礼运》大同小康之语,先儒亦已知其不出于孔子矣(至先生言“孔子之所以从周,非因其为周而从之,因其为在当时无更善于此而从之”,此说则极是)。草草奉复,尚乞

再教!

童书业拜上

十二月十九日

又拙作“晋国栾氏之乱”一节中“栾祁”名下失注“范氏之女”四字,不及补加,附记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