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

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我可以简单回答说:历史者,研究人类社会之沿革,而认识其变迁进化之因果关系者也。

原来宇宙之间,无论哪一种现象,都是常动不息的,都是变迁不已的。这个变迁,就叫做“进化”。

因此,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个“因果关系”。明白了它的“原因”,就可以预测它的结果,而且可以谋“改良”、“补救”的法子。

要明白事情的因果关系,所以要“经验”。一个人的经验有限,要借助于别时代、别地方的人,就要有“记载”。记载就是“历史”。

所以历史是各种学问都有的。但是从前的人,研究学问的方法粗,常把许多现象,混合在一起。后来的人,知道这种法子不行,就把宇宙间的现象,分析做若干部分,各人研究其一部分,就各部分研究所得,再行想法子合拢起来。这个便唤做“科学”。研究社会进化现象的一部分,就唤做“历史学”。

从前的人,研究学问的方法粗,以为“史者,记事者也”,宇宙间什么现象,都应该记载在里头。所以《史记》的《八书》,《汉书》的《十志》,什么专门的学问(譬如天文,律历)、奇怪的事情(譬如五行)都有。现在的宗旨,却不是这样了。

“社会现象”,也是“宇宙现象”之一,它的“变迁进化”,也脱不了“因果关系”的。虽然这种因果关系,不像自然现象那么简单,因而“断定既往”,“推测将来”,也不能如自然科学那么正确(譬如断定既往,不如矿物学。推测将来,不如天文学),然而绝不能说它没有因果关系。研究历史之学,就是要想“认识这种因果关系”。这便是历史学的定义。

第二章 中国的历史

要明白一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先要晓得它的“事实”。考究人类社会已往的事实的东西很多,譬如(一)人类之遗骸,(二)古物(无论工艺品、美术品、建筑物),(三)典章制度、风俗习惯等都是。记载往事的书籍,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然而最完全最正确的,究竟要推书籍。所以研究历史,仍得以“史籍”为中心。

我们中国的史籍,究竟怎样?我且举两种史籍分类的法子,以见其大概。一种是清朝的《四库书目》,这是旧时候“目录之学”中最后的分类。

一种是近人所撰的《新史学》,略参些新科学思想的(见《新民丛报》和《饮冰室文集》)。

第二编年(《资治通鉴》等是也)

以上两种分法,都不十分正确,现在且别评论它(要知道历史书分类的法子,可以自己把“目录之学”的书参考。其中应该先看的,是《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文献通考·经籍考》、《四库书目》四种)。我以为历史的书,从内容上分起来,不过(一)记载,(二)注释,(三)批评,三种(考订大抵属于注释,也有因此而下批评的)。其中又以记载为主,必须有了记载,批评注释两种,才有所附丽,其间有主从的关系。

历史书所记载的事实,从前的人,把它分做(一)治乱兴亡,(二)典章制度,两大类(参看《文献通考》序。这两个名词,不甚妥当,但是一时没有适当的名词,姑且沿用之,我以为前一类可称为“动的史实”,后一类可称为“静的史实”)。正史中的“纪”、“传”,是记前一类事实的;“志”是记后一类事实的;二者又皆可出之以“表”,以图减省;所以正史可称为“纪传表志体”。各种历史,要算这一种的体例,最为完全(所以从前把它立于学官,算做正史)。编年和纪事本末,是专记前一类的事实。政书是专记后一类的事实。从研究上说,编年体最便于“通览一时代的大势”;纪事本末体,最便于“钩稽一事的始末”;典章制度一类的事实,尤贵乎“观其会通”;所以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这四种书在研究上都是最紧要的:因其都能“网罗完备”,而且都有一个“条理系统”。其余的书,只记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是许多零碎的事实),只可称为“未经编纂的史材”,专门研究,都是很有用的,初学暂可从缓。我们中国是个文明开化极早之国,历史一类的书,真是汗牛充栋;其余各种材料,却也不少(譬如钟鼎碑刻和其余各种古器物,都有合于前说的古物一类。各地方特别的风俗,特别的方言,都有合于前说的风俗习惯、典章制度一类);可惜科学不甚发达,没有能够将之严密整理罢了。这就是今后学者的责任了。

第三章 现在研究史学的方法

现在研究史学,有两件事情,最应当注意的:

其一,是要有科学的眼光。便是现存的材料,都要用科学方法去整理。其中最紧要的有两层:一是把不关于历史之学的析出,以待专门家的研究(譬如天文、律、历);二是把所存的材料,用种种科学的眼光去研究,以便说明社会进化的现象(譬如用经济学的眼光去研究食货一类的史实,就可以知道社会的生活状况,就知道社会物质方面,而物质方面,就是社会进化的一种原因)。

其二,是要懂得考据之学。研究历史,最紧要的就是“正确的事实”。事实不正确,根据于此事实而下的断案,自然是不正确的了。然而历史上一大部分的事实,非加一番考据,断不能算做精密正确的(只要看从前人所考据的便可见)。所以考据之学,实在不能不讲,其中最紧要的也有两层:一是要懂得汉学家的考据方法。这一派学问,是我们中国最新而又最精密的学问。必须懂得这一种方法,一切书才都可以读,一切材料才都可以使用(不然,就全据了些靠不住的材料,或者有了材料,不知道用法)。二是要参考外国的书。从前中国历史中,关于外国一部分最不正确(譬如朝鲜、安南要算同中国关系最深的,然而记载这两国的事情,还是误谬百出)。今后研究,必须搜罗他们自己的书(《四库书目》著录外国人所自著的历史,只有郑麟趾的《高丽史》等两三种。这是因为当时朝鲜、安南等,表面上都是我国的属国,暗中却都是帝制自为,所以禁止国内的书籍到中国来。中国人也就不去考求,可谓暗于外情了)。就是中国的事情,也有要借外国史参考,方才得明白的,譬如元朝在西域一方面的事实,就须参考西史(参看《元史译文证补》);清朝未入关以前的事实,中国人完全茫昧,反要参考朝鲜人的著述(参看日本稻叶君山《清朝全史》),就是个好例(这一层,外国也是如此。譬如朝鲜人,讲高丽以前的历史,就一大部分要借中国书参考。总而言之,世界大通,各国的历史,都可以参稽互证。试看近人《章氏丛书》中的《法显发现西半球说》,就可见得中国的历史竟可供给墨西哥人参考了)。

这两层,是最紧要的。其余应当注意的地方还很多,且待讲到下面,随时再说。

第四章 本书的分期

从来讲历史的人,因研究的方便,总把它划分做若干时期。本书也用此法。现在把本书所分的时期,开列于下。

(一)上古史 周以前

(五)最近世史 从西力东渐到现在

以上不过是大略的区划,其中一切事实,并不能截然分清。总而言之,是为研究上的便利。至于所以如此分法,读到后文自见,现在也不必絮烦。